第一百二十一章 想爱不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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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哈哈一笑,叉开话题问道:“你想去哪里玩?”
秦岚道:“这里是你的地盘,我怎么知道。”
林信道:“那好,今天,你都归我安排了。”
林信大笑一声,操控着车子汇进了车流。
城市中央公园,是山河市乃制天南省最大的开放式公园,占地达120多亩,一年多前,刚刚竣工。这个公园里面有游乐设施,以及超大人工湖,游人可以租船在湖上游行,是个很好的玩乐去处。
林信将车开到公园的停车场,和秦岚一起下了车。
秦岚向里打量了一下,只见这个公园绿化率极高,建筑风格借鉴了西方元素再和东方融合,有很强的设计感,赞道:“这个地方还不错,怎么没人跟我们提过。”
林信在公园门口买了两碗冰粉,和秦岚一人一碗,然后就这样端着碗,一边向公园里面走,一边说道:“这里不是什么旅游景点,而是玩乐的地方,肯定没人跟你说。”
接过冰粉,秦岚看着林信就这样边走边吃,也学着林信的样子,给自己嘴里送了一勺,只觉得入口又冰又甜,味道美极了。
秦岚性子还是比较恬静,对游乐区过山车那些东西,她都不大感兴趣,林信估计,4≠,要是孔丹的话,肯定要去玩一番,才肯罢休。
到了湖边,林信发现由于今天是工作日的原因,前来玩的人不多,诺大的人工湖里,就只有零星的几艘船,倒是多了几分乐趣。
林信没租电动船,而是一艘脚踩船,这样才比较有意思,一问秦岚,果然,她也比较赞同。
二人的船渐渐离岸,开始由林信掌舵,但到了湖心,秦岚来了兴致,和林信调换位置,由她来掌舵。
林信见她一脸笑意,神色间大感有趣,心中也是高兴,问道:“你以前没玩过吗?”
秦岚道:“没有啊,这是第一次。”
林信这才明白,难怪她这么高的兴致。
秦岚之所以没玩过,倒不是她那样的大家族管得太严,其实现在的社会,哪怕是大家族,也不可能像过去的皇室那样,这样不能做,那样不能做,只要是一些无伤大雅的事,谁也不会在意。
而是因为从小到大,没人陪她玩过这些东西。
她的哥哥们,从小就要接受各种各样的学习,根本没有时间陪他玩,和她差不多大的女孩们,却个个妒忌她的美貌和聪慧,渐渐和她疏远,也没人陪她出去玩。
好不容易上了大学,理所当然地吸引了大群大群的狂蜂浪蝶,但这些家伙却都被她的保镖警告,也渐渐只敢远观,不敢表露爱意,偶有冲破封索,向她表白的,她却对其没有一点兴趣。
所以,秦岚的成长生涯中,陪伴她最多的,倒是那些各种各样的书籍了。她也培养出了一些独自一个人的爱好,比如说音乐和做菜。
因此,她才通过关系,拜在陈元英门下,跟着陈元英学厨艺,算是陈元英的弟子。
二人聊着天,林信也渐渐了解了秦岚的一些过去,不禁感叹,生活在大家族里也不一定会快乐。
“这么说,我们的爱好差不多了,我也很喜欢音乐和做菜。”林信听到秦岚喜欢音乐和做菜,也不由笑着说道。
“真的吗?”秦岚很感兴趣地问道:“那肖邦、巴赫、莫扎特、贝多芬你喜欢谁?”
“呃……”林信愣了愣,有些尴尬地道:“你说得是古典音乐,我说的是现代流行音乐。”
秦岚笑道:“流行音乐我也很喜欢啊,迈克尔-杰克逊,他的歌,我都很喜欢,还有玛丽亚-凯莉、麦当娜,哦,还有乡村音乐,我也很喜欢,约翰-丹佛,他的声音有一种温暖的力量,很好听。”
这下子,林信才算是找到了话题,在音乐上面和秦岚聊了起来,他们聊最主流的通俗音乐,聊摇滚、聊乡村、聊蓝调布鲁斯、放克、嘻哈……
听到秦岚说还喜欢嘻哈,林信有点惊讶:“你还喜欢嘻哈,真看不出来啊。”
秦岚道:“我不是全部都喜欢,很多嘻哈歌手,唱歌就是说脏话、骂人,但也有很多歌手,以嘻哈的方式,嘲讽社会的阴暗面,和那些丑陋的现象,我觉得很有诗意。”
二人越聊越投机,秦岚也越玩越有兴致,一直到中午一点多,二人都有些饿了,才将船开了回去。
和秦岚一起饱餐了一顿,林信又带着秦岚到了一处果园,摘草莓、葡萄、李子等水果。
这些对秦岚来说,都是第一次,所以她样样都觉得新鲜,觉得很好玩。
一直到下午6点,林信本来说先吃饭,结果二人在果园吃了不少水果,现在不饿,林信便提议说,去看场电影。
8月份,刚好没什么大片上映,《敢死队2》秦岚不大感兴趣,二人便选了一个国产片《听风者》。
这是梁朝伟和周讯二人主演的一部抗战时期的特工电影,很多人都冲着这两个大牌来看的。
结果,林信看得直想打瞌睡,时不时瞟一眼旁边秦岚完美的面容,才算没睡过去。
2个小时后,林信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心想总算完了。
和秦岚一起往电影院外走,林信问:“好看吗?”
秦岚眼睛微微有点发红,说道:“还好吧,张学宁(周讯)和阿兵(梁朝伟)的爱情挺感人的,想爱越不能爱,大概是人世间最悲痛的事了。”
林信没想到秦岚还差点看哭了,又听她这话里似有感同身受之意,心想难道她是在指她自己吗?
是了,她是大家族子弟,就算她同意和我交往,她的家族也不可能同意,看来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正准备和秦岚谈谈这事,秦岚已经道:“我饿了,去吃饭吧。”
林信只好把话吞到肚子里,应道:“好。”
林信开着车,走了好久,左拐八拐,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家面馆。
走进面馆,四十多岁的老板娘居然还认得林信,说道:“呀,小兄弟你可好久没来了,老规矩吗?”
“对,老规矩,大碗牛肉面,多放辣椒。嗯,再来一个小碗,少辣。另外,再上些烤串。”
“好嘞,马上就来。”老板娘答应一声,目光在秦岚身上停了一下,然后投给林信一个“你厉害”的眼神,进了厨房。
找了一张桌子坐下,秦岚问道:“你跟老板娘很熟吗?”
林信哈哈一笑,叉开话题问道:“你想去哪里玩?”
秦岚道:“这里是你的地盘,我怎么知道。”
林信道:“那好,今天,你都归我安排了。”
林信大笑一声,操控着车子汇进了车流。
城市中央公园,是山河市乃制天南省最大的开放式公园,占地达120多亩,一年多前,刚刚竣工。这个公园里面有游乐设施,以及超大人工湖,游人可以租船在湖上游行,是个很好的玩乐去处。
林信将车开到公园的停车场,和秦岚一起下了车。
秦岚向里打量了一下,只见这个公园绿化率极高,建筑风格借鉴了西方元素再和东方融合,有很强的设计感,赞道:“这个地方还不错,怎么没人跟我们提过。”
林信在公园门口买了两碗冰粉,和秦岚一人一碗,然后就这样端着碗,一边向公园里面走,一边说道:“这里不是什么旅游景点,而是玩乐的地方,肯定没人跟你说。”
接过冰粉,秦岚看着林信就这样边走边吃,也学着林信的样子,给自己嘴里送了一勺,只觉得入口又冰又甜,味道美极了。
秦岚性子还是比较恬静,对游乐区过山车那些东西,她都不大感兴趣,林信估计,4≠,要是孔丹的话,肯定要去玩一番,才肯罢休。
到了湖边,林信发现由于今天是工作日的原因,前来玩的人不多,诺大的人工湖里,就只有零星的几艘船,倒是多了几分乐趣。
林信没租电动船,而是一艘脚踩船,这样才比较有意思,一问秦岚,果然,她也比较赞同。
二人的船渐渐离岸,开始由林信掌舵,但到了湖心,秦岚来了兴致,和林信调换位置,由她来掌舵。
林信见她一脸笑意,神色间大感有趣,心中也是高兴,问道:“你以前没玩过吗?”
秦岚道:“没有啊,这是第一次。”
林信这才明白,难怪她这么高的兴致。
秦岚之所以没玩过,倒不是她那样的大家族管得太严,其实现在的社会,哪怕是大家族,也不可能像过去的皇室那样,这样不能做,那样不能做,只要是一些无伤大雅的事,谁也不会在意。
而是因为从小到大,没人陪她玩过这些东西。
她的哥哥们,从小就要接受各种各样的学习,根本没有时间陪他玩,和她差不多大的女孩们,却个个妒忌她的美貌和聪慧,渐渐和她疏远,也没人陪她出去玩。
好不容易上了大学,理所当然地吸引了大群大群的狂蜂浪蝶,但这些家伙却都被她的保镖警告,也渐渐只敢远观,不敢表露爱意,偶有冲破封索,向她表白的,她却对其没有一点兴趣。
所以,秦岚的成长生涯中,陪伴她最多的,倒是那些各种各样的书籍了。她也培养出了一些独自一个人的爱好,比如说音乐和做菜。
因此,她才通过关系,拜在陈元英门下,跟着陈元英学厨艺,算是陈元英的弟子。
二人聊着天,林信也渐渐了解了秦岚的一些过去,不禁感叹,生活在大家族里也不一定会快乐。
“这么说,我们的爱好差不多了,我也很喜欢音乐和做菜。”林信听到秦岚喜欢音乐和做菜,也不由笑着说道。
“真的吗?”秦岚很感兴趣地问道:“那肖邦、巴赫、莫扎特、贝多芬你喜欢谁?”
“呃……”林信愣了愣,有些尴尬地道:“你说得是古典音乐,我说的是现代流行音乐。”
秦岚笑道:“流行音乐我也很喜欢啊,迈克尔-杰克逊,他的歌,我都很喜欢,还有玛丽亚-凯莉、麦当娜,哦,还有乡村音乐,我也很喜欢,约翰-丹佛,他的声音有一种温暖的力量,很好听。”
这下子,林信才算是找到了话题,在音乐上面和秦岚聊了起来,他们聊最主流的通俗音乐,聊摇滚、聊乡村、聊蓝调布鲁斯、放克、嘻哈……
听到秦岚说还喜欢嘻哈,林信有点惊讶:“你还喜欢嘻哈,真看不出来啊。”
秦岚道:“我不是全部都喜欢,很多嘻哈歌手,唱歌就是说脏话、骂人,但也有很多歌手,以嘻哈的方式,嘲讽社会的阴暗面,和那些丑陋的现象,我觉得很有诗意。”
二人越聊越投机,秦岚也越玩越有兴致,一直到中午一点多,二人都有些饿了,才将船开了回去。
和秦岚一起饱餐了一顿,林信又带着秦岚到了一处果园,摘草莓、葡萄、李子等水果。
这些对秦岚来说,都是第一次,所以她样样都觉得新鲜,觉得很好玩。
一直到下午6点,林信本来说先吃饭,结果二人在果园吃了不少水果,现在不饿,林信便提议说,去看场电影。
8月份,刚好没什么大片上映,《敢死队2》秦岚不大感兴趣,二人便选了一个国产片《听风者》。
这是梁朝伟和周讯二人主演的一部抗战时期的特工电影,很多人都冲着这两个大牌来看的。
结果,林信看得直想打瞌睡,时不时瞟一眼旁边秦岚完美的面容,才算没睡过去。
2个小时后,林信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心想总算完了。
和秦岚一起往电影院外走,林信问:“好看吗?”
秦岚眼睛微微有点发红,说道:“还好吧,张学宁(周讯)和阿兵(梁朝伟)的爱情挺感人的,想爱越不能爱,大概是人世间最悲痛的事了。”
林信没想到秦岚还差点看哭了,又听她这话里似有感同身受之意,心想难道她是在指她自己吗?
是了,她是大家族子弟,就算她同意和我交往,她的家族也不可能同意,看来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正准备和秦岚谈谈这事,秦岚已经道:“我饿了,去吃饭吧。”
林信只好把话吞到肚子里,应道:“好。”
林信开着车,走了好久,左拐八拐,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家面馆。
走进面馆,四十多岁的老板娘居然还认得林信,说道:“呀,小兄弟你可好久没来了,老规矩吗?”
“对,老规矩,大碗牛肉面,多放辣椒。嗯,再来一个小碗,少辣。另外,再上些烤串。”
“好嘞,马上就来。”老板娘答应一声,目光在秦岚身上停了一下,然后投给林信一个“你厉害”的眼神,进了厨房。
找了一张桌子坐下,秦岚问道:“你跟老板娘很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