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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怛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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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被称为“诗雄”当之无愧,他的诗确实充满阳刚之气: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246]
这实在是豪雄之极。
豪雄与性格有关,更与经历有关。进士及第的岑参曾两次出塞,先后在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手下任职,足迹远至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吉木萨尔和库车县,最近处也到了甘肃武威。唯其如此,他才写得出这样铿锵有力扣人心弦的诗句: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247]
这是西北重镇和军旅生涯的真实写照。
同样,也只有亲历者才会道出边防军的特殊感受: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248]
的确,西域山高路远,征战前途未卜,回家的日子遥遥无期,平安书信当然弥足珍贵。但,边防将士却并非都是强征入伍,自愿从军的也不乏其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高适回答了这个问题: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249]
这是真实的心理。如前所述,大唐是一个好舞台,为各色人等提供着自我实现的多种可能性,远赴边疆建立军功便是其中之一。那里固然火山炙热,冰河寒彻,却也有浓郁的异国情调,多情的外族姑娘,旦夕可至的扬名机会,一马平川的广阔疆场,确实能让热血男儿跃跃欲试摩拳擦掌。
更重要的是:天子非常赐颜色。
事实上,从太宗到玄宗,包括女皇的时代,成为世界中心就一直是帝国的梦想。有此梦想也不奇怪。因为长安和罗马一样,都曾经是世界首都,只不过一个是东方的,另一个是西方的。因此,尽管罗马再也回不到从前,却不等于长安的新主人不可以再造辉煌,尤其是在重归一统之后。
奖励边功,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
结果是大唐雄辩地证明自己不输于两汉。在王朝最强盛的时期,太宗皇帝的继承者们成功地将伊犁河流域以及今天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巴尔喀什湖(Balkhash)、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伊塞克湖(Issyk-Kul)和托克马克(Tokmok,碎叶)都置于掌控之中。据说,李白就出生在那里。
但是到唐玄宗天宝十载(751),情况就变了。
说起来这也是帝国最沮丧的一年,三员大将几乎一齐在前方遭遇失败: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在云南败于南诏,东北三镇节度使安禄山败于契丹和奚人。至于另一场败仗,则应由岑参曾经的顶头上司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负责。[250]
这就是著名的怛罗斯战役(Battle of Talas)。
怛罗斯(怛读如答)的准确位置已无法确定,一般认为在今天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城。这虽然算不上世界大战,意义却是世界性的。交战双方是当时的两个超级大国——大唐和阿拉伯帝国,卷进来的则是夹在当中的大小城邦。
显然,这里面有着错综复杂的民族和国际关系。简单地说,就是吐蕃和阿拉伯帝国都对丝绸之路的某些必经之地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尽管那里是大唐的势力范围,当地人民也更愿意接受大唐的保护,成为中华帝国的藩属。
吐蕃和阿拉伯却咄咄逼人。前者一度让大唐失去了安西四镇,二十二年后才被武则天收回。阿拉伯帝国则在征服波斯帝国之后,又把前沿阵地延伸到布哈拉和撒马尔罕,而且进军塔什干(Tashkent),骚扰费尔干纳(Fergana)。[251]
这就只能武力解决了。
天宝六载(747)七月,兵分三路的高仙芝部一万骑兵会师今天阿富汗境内的连云堡,然后乘胜追击,生擒小勃律王和他的吐蕃王后,让青藏高原的极西地区重归大唐。创立奇功的高仙芝,也因此被任命为安西四镇节度使。[252]
不过,高仙芝立了功,也惹了事。天宝九载(750)十二月,他以签订和约的名义诱骗塔什干(石国)国王,从而使后者成为自己的战俘。破城之日,高仙芝还屠杀了当地的老弱病残,并把大量战利品用骆驼运回了家中。
石国王子逃到其他城邦,向粟特同胞控诉高仙芝的背信弃义,所到之处一片怒火。于是,这些原本依附于大唐的印欧语系民族,决定请阿拉伯人来主持公道,这当然是后者求之不得的。刚从白衣大食(伍麦叶王朝)变成黑衣大食(阿拔斯王朝)的阿拉伯帝国派出了他们在中亚的部队,高仙芝则率领远征军深入七百里迎战,怛罗斯战役因此打响。
两军相持五天之后,戏剧性的变化发生了。高仙芝带来的铁勒同盟军临阵倒戈,与阿拉伯武士一起夹攻唐军。猝不及防的高仙芝一败涂地,大批将士不是阵亡就是被俘,就连随军的造纸工匠也被胜利者顺手牵羊带回了伊拉克。[253]
阿拉伯人从此掌握了造纸术。
大唐却丢失了抵抗东进势力的边防前哨,只得将中亚的控制权拱手相让。四年半以后,安史之乱爆发,高仙芝和他的亲密战友封常清被杀,再也回不到那片绿洲。
怛罗斯变成了东方滑铁卢。
这是一个转折点。从此,伊斯兰文明在中亚和西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大唐却节节败退步步紧缩。到唐德宗贞元六年(790)秋天,就连准噶尔(北庭)和塔里木(安西)也都彻底失联,成为已非长安可以羁縻的断线风筝。
历史不能假设,因此无法断定如果没有安史之乱,大唐还能不能在中亚重建权威。也许,作为农业帝国,对外扩张在天宝十载已经走到头了,三场败仗就是警示。
那么,有人意识到这一点吗?
有。在《兵车行》中,杜甫对帝国连年不断的征伐提出了质疑: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是啊,没人从事生产,国力从何而来?亲人暴尸荒野,百姓难道愿意?
当然不愿意。杜甫这样描述了普通民众像鸡狗一样被驱赶着强征入伍,以及亲人们撕心裂肺生离死别的惨状: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254]
于是诗人悲愤地说:
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255]
这就几乎是指名道姓的批判了,表现出的正是人道主义和现实主义精神。事实上,伟大作品的背后,总是横卧着人类亘古的苦难。真正的诗人,也总是时代敏感的神经。杜甫的《兵车行》有可能写于天宝十载,他的《丽人行》则应该写于十二载。等到十四载冬天,他喊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渔阳鼙鼓便终于惊破了霓裳羽衣曲。[256]
唐诗就这样成为唐史。
同样,杜甫也成为另一个时代的代言人,尽管通常都认为他属于盛唐。但,杜甫的盛唐已不同于李白。他开辟的道路则将由新的群体继续前行,并创造出新的局面来。
岑参被称为“诗雄”当之无愧,他的诗确实充满阳刚之气: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246]
这实在是豪雄之极。
豪雄与性格有关,更与经历有关。进士及第的岑参曾两次出塞,先后在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手下任职,足迹远至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吉木萨尔和库车县,最近处也到了甘肃武威。唯其如此,他才写得出这样铿锵有力扣人心弦的诗句: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247]
这是西北重镇和军旅生涯的真实写照。
同样,也只有亲历者才会道出边防军的特殊感受: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248]
的确,西域山高路远,征战前途未卜,回家的日子遥遥无期,平安书信当然弥足珍贵。但,边防将士却并非都是强征入伍,自愿从军的也不乏其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高适回答了这个问题: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249]
这是真实的心理。如前所述,大唐是一个好舞台,为各色人等提供着自我实现的多种可能性,远赴边疆建立军功便是其中之一。那里固然火山炙热,冰河寒彻,却也有浓郁的异国情调,多情的外族姑娘,旦夕可至的扬名机会,一马平川的广阔疆场,确实能让热血男儿跃跃欲试摩拳擦掌。
更重要的是:天子非常赐颜色。
事实上,从太宗到玄宗,包括女皇的时代,成为世界中心就一直是帝国的梦想。有此梦想也不奇怪。因为长安和罗马一样,都曾经是世界首都,只不过一个是东方的,另一个是西方的。因此,尽管罗马再也回不到从前,却不等于长安的新主人不可以再造辉煌,尤其是在重归一统之后。
奖励边功,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
结果是大唐雄辩地证明自己不输于两汉。在王朝最强盛的时期,太宗皇帝的继承者们成功地将伊犁河流域以及今天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巴尔喀什湖(Balkhash)、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伊塞克湖(Issyk-Kul)和托克马克(Tokmok,碎叶)都置于掌控之中。据说,李白就出生在那里。
但是到唐玄宗天宝十载(751),情况就变了。
说起来这也是帝国最沮丧的一年,三员大将几乎一齐在前方遭遇失败: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在云南败于南诏,东北三镇节度使安禄山败于契丹和奚人。至于另一场败仗,则应由岑参曾经的顶头上司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负责。[250]
这就是著名的怛罗斯战役(Battle of Talas)。
怛罗斯(怛读如答)的准确位置已无法确定,一般认为在今天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城。这虽然算不上世界大战,意义却是世界性的。交战双方是当时的两个超级大国——大唐和阿拉伯帝国,卷进来的则是夹在当中的大小城邦。
显然,这里面有着错综复杂的民族和国际关系。简单地说,就是吐蕃和阿拉伯帝国都对丝绸之路的某些必经之地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尽管那里是大唐的势力范围,当地人民也更愿意接受大唐的保护,成为中华帝国的藩属。
吐蕃和阿拉伯却咄咄逼人。前者一度让大唐失去了安西四镇,二十二年后才被武则天收回。阿拉伯帝国则在征服波斯帝国之后,又把前沿阵地延伸到布哈拉和撒马尔罕,而且进军塔什干(Tashkent),骚扰费尔干纳(Fergana)。[251]
这就只能武力解决了。
天宝六载(747)七月,兵分三路的高仙芝部一万骑兵会师今天阿富汗境内的连云堡,然后乘胜追击,生擒小勃律王和他的吐蕃王后,让青藏高原的极西地区重归大唐。创立奇功的高仙芝,也因此被任命为安西四镇节度使。[252]
不过,高仙芝立了功,也惹了事。天宝九载(750)十二月,他以签订和约的名义诱骗塔什干(石国)国王,从而使后者成为自己的战俘。破城之日,高仙芝还屠杀了当地的老弱病残,并把大量战利品用骆驼运回了家中。
石国王子逃到其他城邦,向粟特同胞控诉高仙芝的背信弃义,所到之处一片怒火。于是,这些原本依附于大唐的印欧语系民族,决定请阿拉伯人来主持公道,这当然是后者求之不得的。刚从白衣大食(伍麦叶王朝)变成黑衣大食(阿拔斯王朝)的阿拉伯帝国派出了他们在中亚的部队,高仙芝则率领远征军深入七百里迎战,怛罗斯战役因此打响。
两军相持五天之后,戏剧性的变化发生了。高仙芝带来的铁勒同盟军临阵倒戈,与阿拉伯武士一起夹攻唐军。猝不及防的高仙芝一败涂地,大批将士不是阵亡就是被俘,就连随军的造纸工匠也被胜利者顺手牵羊带回了伊拉克。[253]
阿拉伯人从此掌握了造纸术。
大唐却丢失了抵抗东进势力的边防前哨,只得将中亚的控制权拱手相让。四年半以后,安史之乱爆发,高仙芝和他的亲密战友封常清被杀,再也回不到那片绿洲。
怛罗斯变成了东方滑铁卢。
这是一个转折点。从此,伊斯兰文明在中亚和西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大唐却节节败退步步紧缩。到唐德宗贞元六年(790)秋天,就连准噶尔(北庭)和塔里木(安西)也都彻底失联,成为已非长安可以羁縻的断线风筝。
历史不能假设,因此无法断定如果没有安史之乱,大唐还能不能在中亚重建权威。也许,作为农业帝国,对外扩张在天宝十载已经走到头了,三场败仗就是警示。
那么,有人意识到这一点吗?
有。在《兵车行》中,杜甫对帝国连年不断的征伐提出了质疑: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是啊,没人从事生产,国力从何而来?亲人暴尸荒野,百姓难道愿意?
当然不愿意。杜甫这样描述了普通民众像鸡狗一样被驱赶着强征入伍,以及亲人们撕心裂肺生离死别的惨状: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254]
于是诗人悲愤地说:
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255]
这就几乎是指名道姓的批判了,表现出的正是人道主义和现实主义精神。事实上,伟大作品的背后,总是横卧着人类亘古的苦难。真正的诗人,也总是时代敏感的神经。杜甫的《兵车行》有可能写于天宝十载,他的《丽人行》则应该写于十二载。等到十四载冬天,他喊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渔阳鼙鼓便终于惊破了霓裳羽衣曲。[256]
唐诗就这样成为唐史。
同样,杜甫也成为另一个时代的代言人,尽管通常都认为他属于盛唐。但,杜甫的盛唐已不同于李白。他开辟的道路则将由新的群体继续前行,并创造出新的局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