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谁让他那么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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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陆续有人不断走过的时候,许喜才再一次回头。飞机早就降落了,幸亏还好,沈继添并没有走多远,站在出口不远处等着自己。
黑色的风衣外加修身的黑色西装配黑色皮鞋,如果是大学时候,室友问许喜这样装扮的时候,许喜一定会说“疯了,谁的穿着会这样奇怪?他要不是长相有问题,就是脑袋有问题。”那个时候,她正迷着那个只为他穿着白色衣服的他,在她眼里,白色可是比玫瑰色更加浪漫的色。
但是,现在许喜想至少还是有人这样穿是没有毛病的。沈继添长相没问题,头脑也没问题。甚至他要是脑袋有问题,估计自己就是大白痴,而天才爱因斯坦也只不过是个正常人。
许喜走上去的时候想,幸亏自己第一眼就看见他了,这样省了不少时间。其实,沈继添也很好认,当然他的那种好认,不是斯墨的那种好认,不是一种而内而外的不由自主的亲近,而是一种不可冒犯的威严。斯墨是放在人群中突出的人,而沈继添是那种站在那里,周围的人就不敢靠近的那种人。因此,环绕三百六十度,许喜还是能在人群中不费吹灰之力的找到他。
谁叫他那么金鸡独立鹤立鸡群呢?不过,这也的确帮了许喜不少的忙的。对于这样一个,摸不清方向,找不着北的人。是一个天大的好处。
“回来了”。许喜并没有看见他的行李,想想是由秘书去打点了,他自然只需自己一个人。
“恩。”沈继添回答。其实,在出关的那一刻早就看见了她,深蓝色的小套装,紧致贴身,她坐在那里,头低着。她有这样的习惯,身子永远只直落座凳子的四分之一,那感觉好像是被人强硬按下不得已坐下,然后又准备随时离开的那种。永远也找不到安全感,找不到完全停留下来的理由。头埋的低。也不知道是在看瓷砖还是在思考。从自己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绾上去的头发下和深蓝色衬白色衬衫上露出的白花花的一寸颈项。
因此,沈继添站在原处没有动,想她到底什么时候能反应过来。其实,打电话的那一刻就没想过,她会像别的女人那样,总是还没跨出关,就向自己招手。热情洋溢的好似冬天里的一把火。
倒是没想到她倒是很灵敏的。人多了一点,声音杂了点就反应过来了,看见自己的那一刻,基本上是条件反射式的没经过大脑思考马上起身朝自己跑来。不过这正好合自己的意。自己从来就不喜欢等待和等人。
“直接回家?”
“恩。”很多时候,许喜想是不是他就是只会说这些单音节词啊!看这么好一会回答自己永远是单音节,而且全都是语气词。不过,许喜能感觉他有些累,英气逼人的眉宇间有一股倦意。所以什么也没多问,也没有多想,毕竟是三天跑了两个国家,三个地方。
跟着他进车里,脚步很利索,这是学他的。甚至连走路的姿势都开始像他。可能是在他后面走多了的缘故。
其实,她从小就是个容易受影响的人,记得自己学写字的时候,那时候,总喜欢学着旁边的人的字。小学时有个叫狄倩的女孩子,长的漂亮,人也热情,字体是大家公认的很漂亮的那种,字体细长,许喜就无意识的学她,一撇一拉都拉的很长。初中的时候,自己的同桌是个写字那种正正方方的那种,许喜又无意识里学她。方方正正,正正方方。因此,到大学,别的女孩子都有一手隽永秀气的字吸引男孩子的注意了,她却还是在那里写百家融合的不成体统的字。
那时候,他逼她练字,她士气高昂的像个不败将军那样说“我这可是百家粹,知道吗?就是要百家争鸣。哪能这么小气,写一家字。”
那时候,他服她,她总是可爱的像个精灵,但是,还是义正词严。其实,她只是嘴上说说,心里早像摸了一层蜜一样。那个甜,让她至今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抱着他给她买的柳体字帖。在和他包完电话粥后,一笔一划的练,每一次都很用力,仿佛要把把写进心里,写进骨髓,写进生命里。那是一段最美的轨迹,她爱他如洪荒。
因此,只有了半年时间,再一个别人都认为改变不了的年纪。她改了。即使是七老八十了,她想。她也一定还能为他改了。
又走神了,许喜在心里轻轻的一跺脚。赶紧跟上沈继添的步伐。
“来很久了?”坐进车里,沈继添终于说出了今天第一句完整的话。
许喜转过脸去看着他,三天不见,不知道为什么既然还有一股陌生感。如果不是身边的司机叫着沈总,自己恐怕都要呆上一阵子了“没有。”
“那就好!”薄薄的嘴唇吐出这个几个字,语气中很多理所当然。眼神望着前面,连斜视瞄一眼自己都懒得了。许喜抵着头,绞着手指想,既然,这样真的是何必多此一举。叫自己来接他,结果还是有些不冷不热。
许喜也没话,脸偏向一边开始看着窗外。小巧而秀气的脸,倒影在车窗上,亦幻亦真。到市区的时候已经是灯火通明,各式各样的霓虹灯闪烁不停。从机场到住的地方完全是城市的两个不同方位。所以绕的路有些长,花的时间也比较长。
车稳稳当当的停在门前的时候,许喜才转过身子,看了看沈继添。可是没想到已经睡着了。虽然睡姿和坐姿基本上没什么差别,如果不是许喜看多了,太熟悉,知道他睡着的时候,嘴唇是抿着的。也许,自己也要当成他是在那里正襟危坐的闭目养神了。
许喜在心里嘀咕何必这么累,睡个觉也要搞得像坐禅打坐一样。你还真的以为你修炼八十年,还真的能成仙成佛啊!想到这里,许喜微微提高了身子,向他靠近了一些,然后小声的坐了下来。
伸出手,偏了偏他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向司机打了一个向下的手势示意,动作顺畅的好似做了千万次。不要任何的提示都得心应手。而司机也是心领神会的默契的将冷气的温度降低一点。
毕竟他看这样的画面都已经很多次了,自然是能知道这其中的意思。说来也奇怪,每一次自己的老板只要是有许小姐在都会在车里打一会盹。要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话,其实哪怕眯一会眼睛都不会。要不就是接电话要不就是看文件,忙碌的像是超人,人也好似整天活力充沛,满脑精力。
而许小姐似乎有了第一次之后,开始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然后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不出意外,自己可能又要多等半个小时了。
对于许小姐的身份,大伙都是心照不宣了的。年轻的男女不是单纯的同居那么简单而已。不过,现在社会,男人有个二奶好像是家常便饭。何况自己的老板还有这样的能力养得起。
不过,幸亏还好,许小姐不是那种趾高气昂的人。对人不算是刻薄,大伙自然也是尊敬她的。
但是,这一次沈继添并没有想象中的睡得那么长。大概是平时一半的样子就醒了。醒来的睁开眼睛的第一眼还是她不算狭长的睫毛。
从她肩上移开,坐正了身子马上褪去一脸疲倦,全副武装,又是一副商人本色问“现在几点”
许喜因为肩上重量的减少大大的送了一口气,说实话,那个男人还真的是够重的。私下里活动活动了肩通通血脉,抬起手臂看表,“八点过十。”然后,准备像往常一样开车门下车。
可是,手还没到把手,他的声音又响起“那正好去吃饭。”说着示意司机开车。“玉德园。”
“你还没吃饭?”许喜有些好奇。
他偏头,看了自己一阵,最后,一字一句“恩,还没。”
许喜这才响起他怎么会吃飞机上的套餐。哪怕宁可饿着肚子吧!想到这里,放在门边的手缩了回来。谁让他那么金贵。
身边陆续有人不断走过的时候,许喜才再一次回头。飞机早就降落了,幸亏还好,沈继添并没有走多远,站在出口不远处等着自己。
黑色的风衣外加修身的黑色西装配黑色皮鞋,如果是大学时候,室友问许喜这样装扮的时候,许喜一定会说“疯了,谁的穿着会这样奇怪?他要不是长相有问题,就是脑袋有问题。”那个时候,她正迷着那个只为他穿着白色衣服的他,在她眼里,白色可是比玫瑰色更加浪漫的色。
但是,现在许喜想至少还是有人这样穿是没有毛病的。沈继添长相没问题,头脑也没问题。甚至他要是脑袋有问题,估计自己就是大白痴,而天才爱因斯坦也只不过是个正常人。
许喜走上去的时候想,幸亏自己第一眼就看见他了,这样省了不少时间。其实,沈继添也很好认,当然他的那种好认,不是斯墨的那种好认,不是一种而内而外的不由自主的亲近,而是一种不可冒犯的威严。斯墨是放在人群中突出的人,而沈继添是那种站在那里,周围的人就不敢靠近的那种人。因此,环绕三百六十度,许喜还是能在人群中不费吹灰之力的找到他。
谁叫他那么金鸡独立鹤立鸡群呢?不过,这也的确帮了许喜不少的忙的。对于这样一个,摸不清方向,找不着北的人。是一个天大的好处。
“回来了”。许喜并没有看见他的行李,想想是由秘书去打点了,他自然只需自己一个人。
“恩。”沈继添回答。其实,在出关的那一刻早就看见了她,深蓝色的小套装,紧致贴身,她坐在那里,头低着。她有这样的习惯,身子永远只直落座凳子的四分之一,那感觉好像是被人强硬按下不得已坐下,然后又准备随时离开的那种。永远也找不到安全感,找不到完全停留下来的理由。头埋的低。也不知道是在看瓷砖还是在思考。从自己的角度正好可以看见,绾上去的头发下和深蓝色衬白色衬衫上露出的白花花的一寸颈项。
因此,沈继添站在原处没有动,想她到底什么时候能反应过来。其实,打电话的那一刻就没想过,她会像别的女人那样,总是还没跨出关,就向自己招手。热情洋溢的好似冬天里的一把火。
倒是没想到她倒是很灵敏的。人多了一点,声音杂了点就反应过来了,看见自己的那一刻,基本上是条件反射式的没经过大脑思考马上起身朝自己跑来。不过这正好合自己的意。自己从来就不喜欢等待和等人。
“直接回家?”
“恩。”很多时候,许喜想是不是他就是只会说这些单音节词啊!看这么好一会回答自己永远是单音节,而且全都是语气词。不过,许喜能感觉他有些累,英气逼人的眉宇间有一股倦意。所以什么也没多问,也没有多想,毕竟是三天跑了两个国家,三个地方。
跟着他进车里,脚步很利索,这是学他的。甚至连走路的姿势都开始像他。可能是在他后面走多了的缘故。
其实,她从小就是个容易受影响的人,记得自己学写字的时候,那时候,总喜欢学着旁边的人的字。小学时有个叫狄倩的女孩子,长的漂亮,人也热情,字体是大家公认的很漂亮的那种,字体细长,许喜就无意识的学她,一撇一拉都拉的很长。初中的时候,自己的同桌是个写字那种正正方方的那种,许喜又无意识里学她。方方正正,正正方方。因此,到大学,别的女孩子都有一手隽永秀气的字吸引男孩子的注意了,她却还是在那里写百家融合的不成体统的字。
那时候,他逼她练字,她士气高昂的像个不败将军那样说“我这可是百家粹,知道吗?就是要百家争鸣。哪能这么小气,写一家字。”
那时候,他服她,她总是可爱的像个精灵,但是,还是义正词严。其实,她只是嘴上说说,心里早像摸了一层蜜一样。那个甜,让她至今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抱着他给她买的柳体字帖。在和他包完电话粥后,一笔一划的练,每一次都很用力,仿佛要把把写进心里,写进骨髓,写进生命里。那是一段最美的轨迹,她爱他如洪荒。
因此,只有了半年时间,再一个别人都认为改变不了的年纪。她改了。即使是七老八十了,她想。她也一定还能为他改了。
又走神了,许喜在心里轻轻的一跺脚。赶紧跟上沈继添的步伐。
“来很久了?”坐进车里,沈继添终于说出了今天第一句完整的话。
许喜转过脸去看着他,三天不见,不知道为什么既然还有一股陌生感。如果不是身边的司机叫着沈总,自己恐怕都要呆上一阵子了“没有。”
“那就好!”薄薄的嘴唇吐出这个几个字,语气中很多理所当然。眼神望着前面,连斜视瞄一眼自己都懒得了。许喜抵着头,绞着手指想,既然,这样真的是何必多此一举。叫自己来接他,结果还是有些不冷不热。
许喜也没话,脸偏向一边开始看着窗外。小巧而秀气的脸,倒影在车窗上,亦幻亦真。到市区的时候已经是灯火通明,各式各样的霓虹灯闪烁不停。从机场到住的地方完全是城市的两个不同方位。所以绕的路有些长,花的时间也比较长。
车稳稳当当的停在门前的时候,许喜才转过身子,看了看沈继添。可是没想到已经睡着了。虽然睡姿和坐姿基本上没什么差别,如果不是许喜看多了,太熟悉,知道他睡着的时候,嘴唇是抿着的。也许,自己也要当成他是在那里正襟危坐的闭目养神了。
许喜在心里嘀咕何必这么累,睡个觉也要搞得像坐禅打坐一样。你还真的以为你修炼八十年,还真的能成仙成佛啊!想到这里,许喜微微提高了身子,向他靠近了一些,然后小声的坐了下来。
伸出手,偏了偏他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向司机打了一个向下的手势示意,动作顺畅的好似做了千万次。不要任何的提示都得心应手。而司机也是心领神会的默契的将冷气的温度降低一点。
毕竟他看这样的画面都已经很多次了,自然是能知道这其中的意思。说来也奇怪,每一次自己的老板只要是有许小姐在都会在车里打一会盹。要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话,其实哪怕眯一会眼睛都不会。要不就是接电话要不就是看文件,忙碌的像是超人,人也好似整天活力充沛,满脑精力。
而许小姐似乎有了第一次之后,开始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然后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不出意外,自己可能又要多等半个小时了。
对于许小姐的身份,大伙都是心照不宣了的。年轻的男女不是单纯的同居那么简单而已。不过,现在社会,男人有个二奶好像是家常便饭。何况自己的老板还有这样的能力养得起。
不过,幸亏还好,许小姐不是那种趾高气昂的人。对人不算是刻薄,大伙自然也是尊敬她的。
但是,这一次沈继添并没有想象中的睡得那么长。大概是平时一半的样子就醒了。醒来的睁开眼睛的第一眼还是她不算狭长的睫毛。
从她肩上移开,坐正了身子马上褪去一脸疲倦,全副武装,又是一副商人本色问“现在几点”
许喜因为肩上重量的减少大大的送了一口气,说实话,那个男人还真的是够重的。私下里活动活动了肩通通血脉,抬起手臂看表,“八点过十。”然后,准备像往常一样开车门下车。
可是,手还没到把手,他的声音又响起“那正好去吃饭。”说着示意司机开车。“玉德园。”
“你还没吃饭?”许喜有些好奇。
他偏头,看了自己一阵,最后,一字一句“恩,还没。”
许喜这才响起他怎么会吃飞机上的套餐。哪怕宁可饿着肚子吧!想到这里,放在门边的手缩了回来。谁让他那么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