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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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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趴在他怀里,柔声说:“确切地说,你又有一个家了。”
他的神情瞬间暗淡起来,笑容立刻凝结在脸了。
我奇怪地问:“怎么了?我又哪里说错话了?”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更紧地把我搂进怀里:“你没有错,是我错了,我一开始就错了。”
我更加不知所措,刚想问什么,他却一翻身把我压在床上,然后将头深深埋在我的胸前,一遍又一遍地请求道:“海燕,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别离开我,好吗?”
我这才放下心来,安慰道:“你总说这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的,我还害怕你离开我呢。”
他更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是太自私了。”
以他的条件,怎么会这么不自信?并且屡次三番说这些话?我心中不由一动,试探地问:“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连连摇头。
但我的心中,还是闪过一团疑云。随即却又释然了,我爱的是他的人,只要他未婚,只要他爱我,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王磊的工资不算低,他却非常节俭,甚至达到苛刻的地步。虽然厂里的伙食很好,但为了省钱,他坚持自己做饭。每天早餐,他都要比我早起半小时,做好饭,等我起床吃了,然后再一起去上班。中午和晚上下班后,我们顺路就去超市把菜买来了,然后一个做饭一个做菜,配合得十分默契。
我们住的小区离樱之厂很近,走路只要十五分钟。我习惯性晕车,他每天都陪我步行。最喜欢下着毛毛细雨的天气,他一手撑着一把雨伞,一手搂着我的肩,我感觉自己是世界是最最幸福的女人!
王磊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接触的所有异性中唯一深爱的人。有了他的爱,我以前曾经追求过的一切都己经不重要了,甚至于,连齐怀义这个名字也渐渐淡出了我的视线。
我们肆无忌惮地享受着平凡而简单的生活。每天迎着初升的太阳,手牵手上班。回家的时候,顺路把要做的菜买了。他喜欢抽的香烟,我从来不会忘记;我喜欢吃的零食,他也总会记得。
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我们早就练就了刀枪不入的坚强、水泼不尽的圆滑。但一回到暂时的家,便彻底卸下了伪装。我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蜷缩在小小的房间里,真实地感觉对方的气息,互相舔食对方的伤口,但从不会轻易揭开。虽然我不知道他的过去怎样,但我感觉,他是一个受过伤害的人。
我们都是太过平凡的人,我们的爱情注定要食人间烟火。它出离于风花雪月,出离于柔肠百结,但我们即便紧闭双眼也能感受对方炽热的目光,紧闭双唇也能放声歌唱!在异乡的土地上,这对我们来说,己经足够了。
在享受爱情和生活的同时,我们从来没有失去前进的脚步。
王磊的日语己经过了二级,有这样一个老师,我的日语进步也很快。甚至于,我想参加十二月份的日语二级考试。虽然王磊一直坚持真才实学比文凭重要,但在事实面前,他也不得不低头。
虽然办公室规定每月只能加班60个小时,事实上,王磊每天都要加班,并且60个小时外都是义务加班。九点下班都算早的,要是公司接到新的订单,通宵都是有的。但总的来说,他十点左右会下班。比较而言,我加班时间就少得多。于是每晚,我都要煲点老火靓汤给他做宵夜。为了把汤煲得正宗,我还专门请教了厂里的本地女孩。
本地女孩即便是初中毕业,也可以做办公室,并且职位和工资一般都很高。但她们为人极好,性情非常温和。在教我煲汤时,她们还会打趣道:“爱他,就给他煲靓汤。”很是煽情。
记得王磊第一次喝我煲的汤时,把我搂在怀里亲了好久,他动情地说:“你是第一个煲汤给我喝的女孩,很希望你一辈子都能煲汤给我喝。”
虽然我感觉这话有些别扭,但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紧紧地依偎在他怀里,心里感觉说不出的幸福。从那以后,无论他加班有多晚,每当他拖着疲倦的身躯回来时,我总会捧出一钵精心煲成的靓汤。
我做上了总经理助理,我遇到了两情相悦的恋人,我过得比很多上了大学的同学都好,我终于实现了自我价值,实现了我当初离家的一个目的。齐怀义这个名字,差不多被我忘记了。人,不能一辈子都生活在仇恨中。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我爱的人和我爱的人都幸福快乐!
最喜欢周未,我们可以睡一个懒觉,然后一起出门卖菜。晚上则出去逛超市,买一大堆零食,边看电视边吃,生活宁静而安祥。只是王磊加班的时候,我就很无聊,连个在一起说话的朋友都没有。
小区内倒是住着很多和我同龄的女孩子。这些女孩都极漂亮,衣着也很大胆暴露,每当看着她们艳光四射地和我擦身而过,空气中总会留下一股浓浓的香气。常常,我们上班时她们才刚拖着疲倦的身子下班,我们下班时她们又打扮得花枝招展上班去了。
我知道,她们也是有工作的,工作单位不是酒店就是发廊。虽然我不轻视她们,但对她们也总是敬而远之。但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她们成为朋友。
搬到小区不久,一个周日上午,当我和王磊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街上回来,却见隔壁房门大敝,一个女孩蜷缩在门口,头发零乱,脸上布满泪痕。有几次她想挣扎着进屋,却总也站不起来。我立刻认出,这个女孩就是隔壁的住户,长得极漂亮,好象也是在酒店里作小姐的。
在这边生活久了,对于陌生的人和事,我们己经能做到不管不问。所以,尽管王磊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进屋。但女孩却怯怯地说:“我走不动了,麻烦你们把我拖进屋,好吗?”
王磊望了望我,小声说:“这样冷的天,她会冻出病来的。”
我其实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便点点头。只是害怕有什么意想不到的麻烦,所以当他把女孩抱回房间时,我也跟了过去。女孩穿得很暴露,大冷的天,还却还穿着露脐装、超短裙,嘴唇都冻得发青了。
最可怕的是,当王磊把她抱起来的时候,我竟然闻到她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怪味儿。躺在床上,盖了一床厚厚的棉被,女孩还浑身发抖。我以为她是冷的,便回屋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茶,女孩的脸色才缓和过来,感激地说:“谢谢你,你真好。我来深圳五年了,你们是对我最好的人。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怎么进屋,手机也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了。”
我趴在他怀里,柔声说:“确切地说,你又有一个家了。”
他的神情瞬间暗淡起来,笑容立刻凝结在脸了。
我奇怪地问:“怎么了?我又哪里说错话了?”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更紧地把我搂进怀里:“你没有错,是我错了,我一开始就错了。”
我更加不知所措,刚想问什么,他却一翻身把我压在床上,然后将头深深埋在我的胸前,一遍又一遍地请求道:“海燕,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别离开我,好吗?”
我这才放下心来,安慰道:“你总说这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的,我还害怕你离开我呢。”
他更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是太自私了。”
以他的条件,怎么会这么不自信?并且屡次三番说这些话?我心中不由一动,试探地问:“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连连摇头。
但我的心中,还是闪过一团疑云。随即却又释然了,我爱的是他的人,只要他未婚,只要他爱我,我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王磊的工资不算低,他却非常节俭,甚至达到苛刻的地步。虽然厂里的伙食很好,但为了省钱,他坚持自己做饭。每天早餐,他都要比我早起半小时,做好饭,等我起床吃了,然后再一起去上班。中午和晚上下班后,我们顺路就去超市把菜买来了,然后一个做饭一个做菜,配合得十分默契。
我们住的小区离樱之厂很近,走路只要十五分钟。我习惯性晕车,他每天都陪我步行。最喜欢下着毛毛细雨的天气,他一手撑着一把雨伞,一手搂着我的肩,我感觉自己是世界是最最幸福的女人!
王磊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接触的所有异性中唯一深爱的人。有了他的爱,我以前曾经追求过的一切都己经不重要了,甚至于,连齐怀义这个名字也渐渐淡出了我的视线。
我们肆无忌惮地享受着平凡而简单的生活。每天迎着初升的太阳,手牵手上班。回家的时候,顺路把要做的菜买了。他喜欢抽的香烟,我从来不会忘记;我喜欢吃的零食,他也总会记得。
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我们早就练就了刀枪不入的坚强、水泼不尽的圆滑。但一回到暂时的家,便彻底卸下了伪装。我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蜷缩在小小的房间里,真实地感觉对方的气息,互相舔食对方的伤口,但从不会轻易揭开。虽然我不知道他的过去怎样,但我感觉,他是一个受过伤害的人。
我们都是太过平凡的人,我们的爱情注定要食人间烟火。它出离于风花雪月,出离于柔肠百结,但我们即便紧闭双眼也能感受对方炽热的目光,紧闭双唇也能放声歌唱!在异乡的土地上,这对我们来说,己经足够了。
在享受爱情和生活的同时,我们从来没有失去前进的脚步。
王磊的日语己经过了二级,有这样一个老师,我的日语进步也很快。甚至于,我想参加十二月份的日语二级考试。虽然王磊一直坚持真才实学比文凭重要,但在事实面前,他也不得不低头。
虽然办公室规定每月只能加班60个小时,事实上,王磊每天都要加班,并且60个小时外都是义务加班。九点下班都算早的,要是公司接到新的订单,通宵都是有的。但总的来说,他十点左右会下班。比较而言,我加班时间就少得多。于是每晚,我都要煲点老火靓汤给他做宵夜。为了把汤煲得正宗,我还专门请教了厂里的本地女孩。
本地女孩即便是初中毕业,也可以做办公室,并且职位和工资一般都很高。但她们为人极好,性情非常温和。在教我煲汤时,她们还会打趣道:“爱他,就给他煲靓汤。”很是煽情。
记得王磊第一次喝我煲的汤时,把我搂在怀里亲了好久,他动情地说:“你是第一个煲汤给我喝的女孩,很希望你一辈子都能煲汤给我喝。”
虽然我感觉这话有些别扭,但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紧紧地依偎在他怀里,心里感觉说不出的幸福。从那以后,无论他加班有多晚,每当他拖着疲倦的身躯回来时,我总会捧出一钵精心煲成的靓汤。
我做上了总经理助理,我遇到了两情相悦的恋人,我过得比很多上了大学的同学都好,我终于实现了自我价值,实现了我当初离家的一个目的。齐怀义这个名字,差不多被我忘记了。人,不能一辈子都生活在仇恨中。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我爱的人和我爱的人都幸福快乐!
最喜欢周未,我们可以睡一个懒觉,然后一起出门卖菜。晚上则出去逛超市,买一大堆零食,边看电视边吃,生活宁静而安祥。只是王磊加班的时候,我就很无聊,连个在一起说话的朋友都没有。
小区内倒是住着很多和我同龄的女孩子。这些女孩都极漂亮,衣着也很大胆暴露,每当看着她们艳光四射地和我擦身而过,空气中总会留下一股浓浓的香气。常常,我们上班时她们才刚拖着疲倦的身子下班,我们下班时她们又打扮得花枝招展上班去了。
我知道,她们也是有工作的,工作单位不是酒店就是发廊。虽然我不轻视她们,但对她们也总是敬而远之。但从未想过,自己会和她们成为朋友。
搬到小区不久,一个周日上午,当我和王磊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街上回来,却见隔壁房门大敝,一个女孩蜷缩在门口,头发零乱,脸上布满泪痕。有几次她想挣扎着进屋,却总也站不起来。我立刻认出,这个女孩就是隔壁的住户,长得极漂亮,好象也是在酒店里作小姐的。
在这边生活久了,对于陌生的人和事,我们己经能做到不管不问。所以,尽管王磊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进屋。但女孩却怯怯地说:“我走不动了,麻烦你们把我拖进屋,好吗?”
王磊望了望我,小声说:“这样冷的天,她会冻出病来的。”
我其实并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便点点头。只是害怕有什么意想不到的麻烦,所以当他把女孩抱回房间时,我也跟了过去。女孩穿得很暴露,大冷的天,还却还穿着露脐装、超短裙,嘴唇都冻得发青了。
最可怕的是,当王磊把她抱起来的时候,我竟然闻到她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怪味儿。躺在床上,盖了一床厚厚的棉被,女孩还浑身发抖。我以为她是冷的,便回屋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茶,女孩的脸色才缓和过来,感激地说:“谢谢你,你真好。我来深圳五年了,你们是对我最好的人。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怎么进屋,手机也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