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似是故人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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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话题关于我,就连我也有听过,我的快乐要被认可,委屈却没有人诉说。)
“别动!”
江雪籽微微弯着腰,站在街道拐角处的花店外,仔细瞧着店里新进的蓝色风信子。突然,她觉得腰后被什么硬物蓦地一顶,紧接着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向后拉,她的手肘弯曲,两手向后,被固定在腰后动弹不得。
再一转眼,就见相熟的男店员惊愕地瞪大眼睛,嘴唇颤抖地盯着自己身后的那个人。
在江雪籽微微转脸的空当,太阳穴已经被狠狠来了一下。她轻哼一声,眼前一片“金星璀璨”,额角的钝痛提醒着自己已经被人恶意挟持的事实。
她喘息着抬起脸,近乎无意识地大口呼吸着,大约过了三十秒,眼前那阵眩晕始终没有消退,太阳穴突突地跳,疼痛、灼热而混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江雪籽微微睁开眼,四月里的太阳光炙热得让人睁不开眼,她只想就此双腿酥软,瘫倒下去。
一片眩晕中,江雪籽感觉到身后那个人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连带自己被拧在身后的一双手臂都跟着瑟瑟抖动起来。
她身后的男人终于开口了:“你们……你们别过来!都退后!不然她跟我一起玩完!”
江雪籽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勉强睁着眼看向前方,原本宁静有序的街道此时乱成一团,刚才站在自己几步远处的花店店员,此时已躲得远远的,从人群中踮脚张望,却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在五六米开外的地方,站着两个身穿制服的民警,年纪都很轻,看样子追了身后这人一路,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滚落,两人都在大口地喘着粗气。其中一个人伸手抹了把脸,有些气急败坏地大声说道:“你把人放开!偷钱和抢劫不是一个性质的,你现在还拿刀挟持人质,这样只会被判得更重!”
“我不管!我……我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江雪籽身后的男人支支吾吾道。
忽然,江雪籽感觉腰后顶着的东西好像往里刺了一些,可她已经麻木到感觉不到痛了,整个人好像踩进了虚无的空间,双脚虚浮,软绵绵的落不实,只觉得头无比沉重。
身后那个人的声音明明不够大,江雪籽却觉得好像能敲响一口古朴沉重的钟,每一声都紧贴着她的耳朵,脑子里仿佛炸开了锅,咕噜噜地烧开了水。她只隐约听到那沉重的咬字声,却压根儿领会不了那个人究竟命令了自己什么。
有些人还是指望不上的吧,比如爸爸、妈妈、外公、朋友,还有始终珍藏在心底的那个人,包括现在与自己面对面站立的警方人员。自始至终,他们都不是能够依赖并且指望的人。
江雪籽忍不住想:就这样死了的话,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她深吸了一口气,在身后男子允许自己活动的范围内,缓缓挺直了脊梁。头顶的强烈日光刺痛双眼,她索性微微低着头,刚开口的时候,甚至连喉咙都涌起一阵腥味:“你抓错人了,先生。”
拧着她的双臂的手掌一时间抓得更紧了,用近乎要将她的手肘掰断的力道。
江雪籽深吸一口气,微笑着喟叹:“知道我刚刚为什么买花吗?今天是星期天啊,我刚从医院回来,已经确诊是HIV晚期了,就是艾滋。说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染上这个病的,我从来没玩过一夜情,也不碰毒品,从小到大只交过一个男朋友,可是半年前还分手了……”
不远处站立的两个民警刚要讲话,突然被人从身后拍了下肩膀。两人惊疑回首,就见身后站了一个年轻男人,穿着黑色T恤和草绿色裤子,一张脸棱角分明,鼻子很挺,嘴唇有些薄,即便有墨镜挡住眼睛,也可以看得出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男人与两个民警飞快地耳语两句,又在对方看不到的位置朝两人飞快比了个手势。两个民警脸上闪过了然的神色,微微点头表示明白。三人均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墨镜后的沉静黑眸微微眯紧,展劲看着身穿灰色针织衫的长发女子。她的头被迫向后微微仰起,双肘被制,雪白的小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与身后挟持她的男子在轻声交谈着什么。
女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岁,身材高挑瘦弱,面容有些憔悴,一侧太阳穴肿起大块淤青,后腰处渗出少许血渍。犯人手里捏的尖刀刀锋雪亮,在明媚阳光下闪耀着某种阴冷不祥的光。
自始至终,女人都未曾开口向警方的人求救,没有惊慌失措的神情,没有绝望哀求的眼神,没有大声呼救,失控哭泣。这个并不强壮的女人却有着女警察才可能有的镇定冷静,神经强大得让在场三个男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展劲早先在特种部队服役,眼力耳力都不是一般的好,而且还有一项不为人知的本领—读唇语。
此时他就在观察着女子轻轻嚅动的淡色嘴唇,目光随着对方的话语缓缓变换着情绪,且渐渐显露出某种奇异的光。
江雪籽说完要说的话,明显感觉到身后的喘息声重了,不过腰后的尖锐物体却没有刺得更深,对方握刀的手也出现了小幅度的颤抖。
江雪籽缓缓地露出一个讽刺的笑,说:“你刚刚选错人了。如果你选那个在花店工作的男生,恐怕他还有可能帮你达成愿望。可我是不行的,我体力太差,反应也比过去慢许多,要被你挟持着当人质出城肯定跟不上你的速度。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不想活了。你说你绑个已经不想活的人当人质,是不是很亏?”
身后的男人本来就是个大老粗,一时被江雪籽说的这些话绕晕了,还没来得及质疑这些言辞的真实性,就听她又说:“你要是不信的话,我肩上的包包里有一本书,书里夹着刚从医院开回来的化验单,你可以看看。”
男人犹豫了一下,用手肘压着江雪籽的双腕,手里握着的尖刀掉转方向,去挑她肩膀上的包包。而就在这千分之一秒,江雪籽全然不顾自己可能被人从身后捅上一刀的危险,猛地一蹲身。
男人的反应也不慢,及时用手臂去勒她的脖子,并且伸脚去绊她,可这个空当对早就蓄势待发的展劲来说,已经足够了。
身边两个民警见眼前飞快划过一道亮闪闪的东西,还没来得及看清,就听对面那挟持女子的小偷发出“啊”的一声惨叫,紧接着,一道黑色身影已经飞扑过去。前后不过是眨眼工夫,再次定睛一看,那小偷的双手已经被反拧,被年轻男子摁着,双膝跪倒在地。从他脸上痛苦不堪的表情,以及手臂有些扭曲的角度可以看出,一双手臂应该已经被卸了下来。
江雪籽被小偷绊了一跤,向前摔倒在地,灰色针织衫歪向一侧,露出一半锁骨和小半肩头。她缓缓伸出手,下意识地去摸自己右侧的太阳穴,可手指还没有碰到,就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两名民警睖睁片刻,很快反应过来,其中一个弯身从一边的地上捡起之前展劲扔下的手铐,另一个蹲下身查看江雪籽的状况。展劲松开手,皱着眉跨出两步,伸手将江雪籽的脸轻轻扳过来。
在医院里做过几项简单的检查后,江雪籽才苏醒过来,一睁眼,视线扫到一片黑色的衣料,接着是草绿色休闲裤,以及黑色马丁靴。
身后有人帮忙扶了她一把,肩膀被人扣着,靠在床头。江雪籽一手刚要摸太阳穴,就被人一把挡住。干燥而温热的手掌扣在自己的手腕上,及时制止了自己伸手触碰的举动。
江雪籽非常缓慢地仰起脖子,视线缓缓向上游移,最终只是浮光掠影般简单地扫过男人的五官,又很快移开了目光。
展劲松开手指,打量着面前这张有些似曾相识的面容,微微皱了皱眉,顿了顿,问:“需要给你家人打电话吗?医生刚走,说你头部的伤需要休养,腰部只刺破了肌肤表层,不严重,但是轻微脑震荡有点麻烦,过段时间可能还要来医院检查。”
展劲说起话来非常简洁,没一句废话,但该交代的都交代得一清二楚,看得出是个负责任又不喜麻烦的人。
江雪籽依旧没抬头,她现在脑袋还晕着,做不出摇头的动作,所以只是出声说:“谢谢,不用了。”
“医药费是您帮我垫付的吗?多少钱,我……”江雪籽想要转头找自己的包包,可整个头部右侧疼得厉害,好像一把重锤,随时都准备着给她来一下子。
展劲往旁边迈了两步,把包包给她取过来,放到她腿上:“你很聪明,懂得跟对方玩心理战。不过那个人心理素质太差,手抖得连刀都拿不稳,你很幸运,也很冒险。”
江雪籽晕过去后,他把人送到医院急救,医院需要她的身份证登记,同来的一个民警也翻查过她的包包,里面根本没有什么书或者化验单。
展劲不禁暗想,以简单夸奖的情节开头,以略带责备的总结收尾,还真像这个人的说话风格。
江雪籽无声地抿出一抹浅笑,伸手摸到包包里的钱夹,刚要掏钱,已经被男人用言语制止住了:“不过十几块钱的事儿,不必还了。”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大约两三分钟,江雪籽扶着床边的木柜站好,朝男人微微点了点头:“今天多谢你们。”说完,将包包抱在怀里,迈开步子,慢慢地往病房外挪去。
展劲记着她头部的伤,并没有伸手拉她,而是迈开步子,三两步就赶到她前头,挡在她面前说:“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了。”江雪籽始终低着头,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她是腼腆,可展劲就站在距离她一尺不到的位置,可以很清晰地捕捉到她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多年的侦查工作经验告诉他,这个小女人脸上的表情,叫做敬而远之。
展劲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第一次见面的人,会对他有这种明显打过交道之后才会产生的情绪。他微微皱起好看的眉,话到嘴边又忍了回去,开口道:“小姐你不用怕,我没有其他的意图,你现在还有轻微脑震荡,我送你到你家附近就把你放下来。”
江雪籽的声音依旧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不用了。我习惯性晕车,而且我家离这儿不远。”她轻轻牵动嘴唇,又道了一声谢,迈着缓慢的步伐,按照指示牌,朝有电梯口的方向走去。
这次,身后那个人没有再执著地追上来。
乘电梯到了一层,江雪籽慢慢地走出医院大厅,在街边站了一会儿,最终选择走向公交车站。
她每个月的钱实在有限,从这里打车回家,少说也要五六十块,可如果坐公交车的话,只需要转两趟车,一共也花不到三块钱。省下来的钱足够她一个礼拜的菜钱,或者可以买一盆刚刚相中的蓝色风信子。
伴随着车厢的轻微晃动,江雪籽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脑子里仍然有些轻微的嗡响,晕晕沉沉的,胸口不时涌起轻微的呕吐感。沉静悦耳的男声再次在耳畔回响,与记忆里那道略带青涩的少年嗓音重叠在一起,江雪籽突然发觉,自己竟然有些记不清他过去长什么样子了。
意识蒙眬间,听到有人称呼他“展队”“展哥”,再加上他说话的声音、腔调、习惯的语法和用词,以及最后那状似无意的淡淡一瞥,江雪籽足以确定他的身份—全B市无人不知的展家二少,展劲。
原来他已经从部队回来了,而且还当上了特警。
近几年,展家几个小辈在军、政、商三界个个混得如鱼得水,就连当年为人最不着调的七少如今都是军队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这十年来,其他几家跌宕起伏,各有成败,唯独展家发展得是一日比一日好,年轻的展家人,个个都成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好儿郎。
展劲本来就是展家少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孩子,当初外公就曾说过,谁家女儿要能嫁给这展家二小子为妻,用不了十年,肯定是军界的第一夫人。
可现在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江雪籽的额角上贴着一块纱布,手扶着前面的椅背,无声地抿出一抹笑。
此时,展劲皱着眉站在医院的窗边。他的视力非常好,从这个位置望出去,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个女人一路缓慢地走出医院门口,站在那里发了一阵呆,然后走向公交车站。
他早就知道她刚才说的那句“离家很近”不是实话,这附近的居民区都是医院家属楼,要是住这附近,根本就不是她那个走法。
远处徐步走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白面医生,身高比展劲要矮一些,容貌却斯文俊秀,非常出众。偏偏这厮还非常了解自己温暖笑容的治愈力,一路走来,毫不吝啬地施展自己招牌式的笑容,惹得往来的护士还有女病人频频侧目。
人还未走到近前,这小子就先笑着出声:“哟!这不是展哥吗,不急着回局里了?还是专程等我请吃饭呢?”
展劲的眉瞬间舒展,目光却没有离开远处那道荏弱的灰色身影。
宋枫城顺着他的目光一望,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笑着调侃道:“这可不像我们展哥的作风啊!瞅着顺眼就黏上去呗,戳在这儿一脸萧瑟算怎么回事儿啊!”
展劲终于抽出空给了这小子一记眼风:“外科很闲?”
宋枫城儒雅一笑:“确实不大忙。”
展劲懒得跟他贫,过了一会儿才问:“刚做检查之前填的那张表呢?”
宋枫城笑容微敛,双手插入白大褂两侧的兜儿,眉眼间颇有些漫不经心的纨绔意味:“展哥,我刚纯粹是开玩笑。那妞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你最好别碰。”
展劲拿眼角一瞥:“谁?”
宋枫城淡淡地吐出一句话:“她是江家的那个外孙女儿。”
展宋赵唐江,是B市五大家族,原本江家行首,可约莫十多年前,渐渐就不行了。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是江家老爷子最宠的小女儿惹的事儿,自己做下丢人现眼的肮脏事儿不说,还连累整个江家伤筋动骨,得罪了军政两界一把拿的赵家,自身在商政两界的势力也各自一落千丈,自此再不复旧日辉煌。而说起整个江家,最让人欷歔不已的,就是江家幺女死前留下的独生女—江雪籽。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江家败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长久以来积淀下来的种种鄙陋,可无论是江家人还是外人,明面上都不会这么说,也永远不能这么说。所以江雪籽那能折腾的妈就成了替罪羊,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可人家也确实深谙折腾之道,把江家上下搅了个天翻地覆,头一歪脚一蹬,出车祸死了。火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冲出围栏,滑下山坡,当时有不少人眼看着车子爆炸起了大火,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于是承担所有骂名的人,自然就成了当时年仅十七岁的江雪籽。
十七岁以前,她是妈妈和外公捧在掌心的宝,是江家乃至整个B市耀眼到无人敢抬眼直视的小公主。十七岁以后,她就是江家上下恨不得用手用脚碾死的一根草,是全B市上流圈里的一个笑话。
宋枫城说到一半的时候,展劲就已经想起来了。
十年前,他十八周岁,展家给他办生日宴的时候,江家曾经派这个小丫头过来,送他价值十几万的名表当生日贺礼,并且当仁不让地抢了他的前三支舞。那时候适逢展家不怎么成气候,在位的几个叔叔都不是有真本事的主儿。很多人都以为展家撑不过那个冬天,可谁知最后撑不下去的却是整天在众人面前耀武扬威的江家,还有那个让无数少男少女向往的骄傲公主。
他记得跟她跳舞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始终仰着头盯着他的脸看,偶尔开口问一两个怪问题,声音轻轻柔柔的,并不是骄纵成性惹人厌的女孩。
当时他十八周岁,那个小丫头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只到他的胸口。她有着棕黑色的直发,雪白的皮肤,头上戴着一只桃心形的粉钻发箍。她还有一张可爱的苹果脸,水盈盈的大眼,抬头看人的时候,眼里盛得满满的都是眼前那个人的倒影。在旁人看来,她绝对是个仅凭借外貌就能让男人心甘情愿为他鞍前马后的小美人儿。
他记得自己当时还是有点喜欢这个小妹妹的。后来江家似乎有意让他们两个多来往,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太反对。偶尔有生日派对或者外出游玩的机会,父母总会记着提醒他打电话过去,邀请她一起来玩。
大概是从小养得娇,小姑娘话不是很多,却很有些说一不二的性格。旁边围着不少男男女女,无论比她大还是比她小,无一例外都顺着她的话说,任着她的意思去做。她本人并不是难取悦的女孩,只是围在身边的那些人太过于殷勤,挖空心思想要取悦江家的掌上明珠。偏偏她并不是爱笑爱说的女孩,与人讲话也总带着那种命令式的冷淡口吻,所以让人误以为她非常不好相处,冷淡高傲难以取悦。当年整个B市一度盛传江家的这位小美人儿,将来会是比她妈妈还难采摘的一朵刺玫瑰,会传承她妈妈的美丽传说,成为B城第一美人,所有男人都想娶回家的第一夫人。
可她总爱跟他讲话,而且每次见面,都会问他几个怪问题,比如问他在部队都玩过什么枪,比如有没有亲眼见过电视上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杀人犯。总而言之,都不像是她这个年龄和身份的女孩会琢磨的事情。
十年前江家闹出事的时候,他正在部队服役,直到半年前才从部队退役,调到B市特警部门担任队长一职。江家的这些事儿,他隐约也听家里人提过,可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江雪籽本人在这些事情里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或者是父母顾忌着当年那些类似联姻的举动会让他尴尬,又或者是展家人都深知他的脾气,没人敢无缘无故地在他面前嚼舌根子,因此江雪籽的这些事儿,他竟然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全盘了解。
刚才那丫头从头到尾都不愿跟他多打交道,连说话时都不肯与他对视,应该是早就认出他来了吧。是担心自己也会跟那些人一样对她冷嘲热讽,还是怕他会在认出她的身份之后,当她是剧毒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反正在她心里,曾经有意亲近的展家哥哥,现在跟那群人没什么分别。
宋枫城见展劲许久都不言语,眼睛始终望着窗外,有点着急,拍着展劲的肩膀说:“哥们儿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展队您就别再依依不舍了,行不?B市最不缺的就是漂亮妞,漂亮男孩也不少,今儿中午哥请你,蓝色帝国,怎么样,够意思吧?”
展劲没有说话,只是跟着宋枫城的脚步走向电梯的方向。
(许多话题关于我,就连我也有听过,我的快乐要被认可,委屈却没有人诉说。)
“别动!”
江雪籽微微弯着腰,站在街道拐角处的花店外,仔细瞧着店里新进的蓝色风信子。突然,她觉得腰后被什么硬物蓦地一顶,紧接着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向后拉,她的手肘弯曲,两手向后,被固定在腰后动弹不得。
再一转眼,就见相熟的男店员惊愕地瞪大眼睛,嘴唇颤抖地盯着自己身后的那个人。
在江雪籽微微转脸的空当,太阳穴已经被狠狠来了一下。她轻哼一声,眼前一片“金星璀璨”,额角的钝痛提醒着自己已经被人恶意挟持的事实。
她喘息着抬起脸,近乎无意识地大口呼吸着,大约过了三十秒,眼前那阵眩晕始终没有消退,太阳穴突突地跳,疼痛、灼热而混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江雪籽微微睁开眼,四月里的太阳光炙热得让人睁不开眼,她只想就此双腿酥软,瘫倒下去。
一片眩晕中,江雪籽感觉到身后那个人的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连带自己被拧在身后的一双手臂都跟着瑟瑟抖动起来。
她身后的男人终于开口了:“你们……你们别过来!都退后!不然她跟我一起玩完!”
江雪籽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勉强睁着眼看向前方,原本宁静有序的街道此时乱成一团,刚才站在自己几步远处的花店店员,此时已躲得远远的,从人群中踮脚张望,却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在五六米开外的地方,站着两个身穿制服的民警,年纪都很轻,看样子追了身后这人一路,大颗的汗珠从额头滚落,两人都在大口地喘着粗气。其中一个人伸手抹了把脸,有些气急败坏地大声说道:“你把人放开!偷钱和抢劫不是一个性质的,你现在还拿刀挟持人质,这样只会被判得更重!”
“我不管!我……我现在已经没有退路了!”江雪籽身后的男人支支吾吾道。
忽然,江雪籽感觉腰后顶着的东西好像往里刺了一些,可她已经麻木到感觉不到痛了,整个人好像踩进了虚无的空间,双脚虚浮,软绵绵的落不实,只觉得头无比沉重。
身后那个人的声音明明不够大,江雪籽却觉得好像能敲响一口古朴沉重的钟,每一声都紧贴着她的耳朵,脑子里仿佛炸开了锅,咕噜噜地烧开了水。她只隐约听到那沉重的咬字声,却压根儿领会不了那个人究竟命令了自己什么。
有些人还是指望不上的吧,比如爸爸、妈妈、外公、朋友,还有始终珍藏在心底的那个人,包括现在与自己面对面站立的警方人员。自始至终,他们都不是能够依赖并且指望的人。
江雪籽忍不住想:就这样死了的话,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她深吸了一口气,在身后男子允许自己活动的范围内,缓缓挺直了脊梁。头顶的强烈日光刺痛双眼,她索性微微低着头,刚开口的时候,甚至连喉咙都涌起一阵腥味:“你抓错人了,先生。”
拧着她的双臂的手掌一时间抓得更紧了,用近乎要将她的手肘掰断的力道。
江雪籽深吸一口气,微笑着喟叹:“知道我刚刚为什么买花吗?今天是星期天啊,我刚从医院回来,已经确诊是HIV晚期了,就是艾滋。说真的,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染上这个病的,我从来没玩过一夜情,也不碰毒品,从小到大只交过一个男朋友,可是半年前还分手了……”
不远处站立的两个民警刚要讲话,突然被人从身后拍了下肩膀。两人惊疑回首,就见身后站了一个年轻男人,穿着黑色T恤和草绿色裤子,一张脸棱角分明,鼻子很挺,嘴唇有些薄,即便有墨镜挡住眼睛,也可以看得出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
男人与两个民警飞快地耳语两句,又在对方看不到的位置朝两人飞快比了个手势。两个民警脸上闪过了然的神色,微微点头表示明白。三人均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墨镜后的沉静黑眸微微眯紧,展劲看着身穿灰色针织衫的长发女子。她的头被迫向后微微仰起,双肘被制,雪白的小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与身后挟持她的男子在轻声交谈着什么。
女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岁,身材高挑瘦弱,面容有些憔悴,一侧太阳穴肿起大块淤青,后腰处渗出少许血渍。犯人手里捏的尖刀刀锋雪亮,在明媚阳光下闪耀着某种阴冷不祥的光。
自始至终,女人都未曾开口向警方的人求救,没有惊慌失措的神情,没有绝望哀求的眼神,没有大声呼救,失控哭泣。这个并不强壮的女人却有着女警察才可能有的镇定冷静,神经强大得让在场三个男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展劲早先在特种部队服役,眼力耳力都不是一般的好,而且还有一项不为人知的本领—读唇语。
此时他就在观察着女子轻轻嚅动的淡色嘴唇,目光随着对方的话语缓缓变换着情绪,且渐渐显露出某种奇异的光。
江雪籽说完要说的话,明显感觉到身后的喘息声重了,不过腰后的尖锐物体却没有刺得更深,对方握刀的手也出现了小幅度的颤抖。
江雪籽缓缓地露出一个讽刺的笑,说:“你刚刚选错人了。如果你选那个在花店工作的男生,恐怕他还有可能帮你达成愿望。可我是不行的,我体力太差,反应也比过去慢许多,要被你挟持着当人质出城肯定跟不上你的速度。最重要的是,我已经不想活了。你说你绑个已经不想活的人当人质,是不是很亏?”
身后的男人本来就是个大老粗,一时被江雪籽说的这些话绕晕了,还没来得及质疑这些言辞的真实性,就听她又说:“你要是不信的话,我肩上的包包里有一本书,书里夹着刚从医院开回来的化验单,你可以看看。”
男人犹豫了一下,用手肘压着江雪籽的双腕,手里握着的尖刀掉转方向,去挑她肩膀上的包包。而就在这千分之一秒,江雪籽全然不顾自己可能被人从身后捅上一刀的危险,猛地一蹲身。
男人的反应也不慢,及时用手臂去勒她的脖子,并且伸脚去绊她,可这个空当对早就蓄势待发的展劲来说,已经足够了。
身边两个民警见眼前飞快划过一道亮闪闪的东西,还没来得及看清,就听对面那挟持女子的小偷发出“啊”的一声惨叫,紧接着,一道黑色身影已经飞扑过去。前后不过是眨眼工夫,再次定睛一看,那小偷的双手已经被反拧,被年轻男子摁着,双膝跪倒在地。从他脸上痛苦不堪的表情,以及手臂有些扭曲的角度可以看出,一双手臂应该已经被卸了下来。
江雪籽被小偷绊了一跤,向前摔倒在地,灰色针织衫歪向一侧,露出一半锁骨和小半肩头。她缓缓伸出手,下意识地去摸自己右侧的太阳穴,可手指还没有碰到,就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两名民警睖睁片刻,很快反应过来,其中一个弯身从一边的地上捡起之前展劲扔下的手铐,另一个蹲下身查看江雪籽的状况。展劲松开手,皱着眉跨出两步,伸手将江雪籽的脸轻轻扳过来。
在医院里做过几项简单的检查后,江雪籽才苏醒过来,一睁眼,视线扫到一片黑色的衣料,接着是草绿色休闲裤,以及黑色马丁靴。
身后有人帮忙扶了她一把,肩膀被人扣着,靠在床头。江雪籽一手刚要摸太阳穴,就被人一把挡住。干燥而温热的手掌扣在自己的手腕上,及时制止了自己伸手触碰的举动。
江雪籽非常缓慢地仰起脖子,视线缓缓向上游移,最终只是浮光掠影般简单地扫过男人的五官,又很快移开了目光。
展劲松开手指,打量着面前这张有些似曾相识的面容,微微皱了皱眉,顿了顿,问:“需要给你家人打电话吗?医生刚走,说你头部的伤需要休养,腰部只刺破了肌肤表层,不严重,但是轻微脑震荡有点麻烦,过段时间可能还要来医院检查。”
展劲说起话来非常简洁,没一句废话,但该交代的都交代得一清二楚,看得出是个负责任又不喜麻烦的人。
江雪籽依旧没抬头,她现在脑袋还晕着,做不出摇头的动作,所以只是出声说:“谢谢,不用了。”
“医药费是您帮我垫付的吗?多少钱,我……”江雪籽想要转头找自己的包包,可整个头部右侧疼得厉害,好像一把重锤,随时都准备着给她来一下子。
展劲往旁边迈了两步,把包包给她取过来,放到她腿上:“你很聪明,懂得跟对方玩心理战。不过那个人心理素质太差,手抖得连刀都拿不稳,你很幸运,也很冒险。”
江雪籽晕过去后,他把人送到医院急救,医院需要她的身份证登记,同来的一个民警也翻查过她的包包,里面根本没有什么书或者化验单。
展劲不禁暗想,以简单夸奖的情节开头,以略带责备的总结收尾,还真像这个人的说话风格。
江雪籽无声地抿出一抹浅笑,伸手摸到包包里的钱夹,刚要掏钱,已经被男人用言语制止住了:“不过十几块钱的事儿,不必还了。”
接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大约两三分钟,江雪籽扶着床边的木柜站好,朝男人微微点了点头:“今天多谢你们。”说完,将包包抱在怀里,迈开步子,慢慢地往病房外挪去。
展劲记着她头部的伤,并没有伸手拉她,而是迈开步子,三两步就赶到她前头,挡在她面前说:“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了。”江雪籽始终低着头,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她是腼腆,可展劲就站在距离她一尺不到的位置,可以很清晰地捕捉到她脸上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多年的侦查工作经验告诉他,这个小女人脸上的表情,叫做敬而远之。
展劲想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第一次见面的人,会对他有这种明显打过交道之后才会产生的情绪。他微微皱起好看的眉,话到嘴边又忍了回去,开口道:“小姐你不用怕,我没有其他的意图,你现在还有轻微脑震荡,我送你到你家附近就把你放下来。”
江雪籽的声音依旧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不用了。我习惯性晕车,而且我家离这儿不远。”她轻轻牵动嘴唇,又道了一声谢,迈着缓慢的步伐,按照指示牌,朝有电梯口的方向走去。
这次,身后那个人没有再执著地追上来。
乘电梯到了一层,江雪籽慢慢地走出医院大厅,在街边站了一会儿,最终选择走向公交车站。
她每个月的钱实在有限,从这里打车回家,少说也要五六十块,可如果坐公交车的话,只需要转两趟车,一共也花不到三块钱。省下来的钱足够她一个礼拜的菜钱,或者可以买一盆刚刚相中的蓝色风信子。
伴随着车厢的轻微晃动,江雪籽坐在靠近车门的位置,脑子里仍然有些轻微的嗡响,晕晕沉沉的,胸口不时涌起轻微的呕吐感。沉静悦耳的男声再次在耳畔回响,与记忆里那道略带青涩的少年嗓音重叠在一起,江雪籽突然发觉,自己竟然有些记不清他过去长什么样子了。
意识蒙眬间,听到有人称呼他“展队”“展哥”,再加上他说话的声音、腔调、习惯的语法和用词,以及最后那状似无意的淡淡一瞥,江雪籽足以确定他的身份—全B市无人不知的展家二少,展劲。
原来他已经从部队回来了,而且还当上了特警。
近几年,展家几个小辈在军、政、商三界个个混得如鱼得水,就连当年为人最不着调的七少如今都是军队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这十年来,其他几家跌宕起伏,各有成败,唯独展家发展得是一日比一日好,年轻的展家人,个个都成了能够独当一面的好儿郎。
展劲本来就是展家少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孩子,当初外公就曾说过,谁家女儿要能嫁给这展家二小子为妻,用不了十年,肯定是军界的第一夫人。
可现在这些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江雪籽的额角上贴着一块纱布,手扶着前面的椅背,无声地抿出一抹笑。
此时,展劲皱着眉站在医院的窗边。他的视力非常好,从这个位置望出去,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个女人一路缓慢地走出医院门口,站在那里发了一阵呆,然后走向公交车站。
他早就知道她刚才说的那句“离家很近”不是实话,这附近的居民区都是医院家属楼,要是住这附近,根本就不是她那个走法。
远处徐步走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白面医生,身高比展劲要矮一些,容貌却斯文俊秀,非常出众。偏偏这厮还非常了解自己温暖笑容的治愈力,一路走来,毫不吝啬地施展自己招牌式的笑容,惹得往来的护士还有女病人频频侧目。
人还未走到近前,这小子就先笑着出声:“哟!这不是展哥吗,不急着回局里了?还是专程等我请吃饭呢?”
展劲的眉瞬间舒展,目光却没有离开远处那道荏弱的灰色身影。
宋枫城顺着他的目光一望,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笑着调侃道:“这可不像我们展哥的作风啊!瞅着顺眼就黏上去呗,戳在这儿一脸萧瑟算怎么回事儿啊!”
展劲终于抽出空给了这小子一记眼风:“外科很闲?”
宋枫城儒雅一笑:“确实不大忙。”
展劲懒得跟他贫,过了一会儿才问:“刚做检查之前填的那张表呢?”
宋枫城笑容微敛,双手插入白大褂两侧的兜儿,眉眼间颇有些漫不经心的纨绔意味:“展哥,我刚纯粹是开玩笑。那妞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你最好别碰。”
展劲拿眼角一瞥:“谁?”
宋枫城淡淡地吐出一句话:“她是江家的那个外孙女儿。”
展宋赵唐江,是B市五大家族,原本江家行首,可约莫十多年前,渐渐就不行了。
知道内情的人都说,是江家老爷子最宠的小女儿惹的事儿,自己做下丢人现眼的肮脏事儿不说,还连累整个江家伤筋动骨,得罪了军政两界一把拿的赵家,自身在商政两界的势力也各自一落千丈,自此再不复旧日辉煌。而说起整个江家,最让人欷歔不已的,就是江家幺女死前留下的独生女—江雪籽。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江家败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长久以来积淀下来的种种鄙陋,可无论是江家人还是外人,明面上都不会这么说,也永远不能这么说。所以江雪籽那能折腾的妈就成了替罪羊,传说中的红颜祸水,可人家也确实深谙折腾之道,把江家上下搅了个天翻地覆,头一歪脚一蹬,出车祸死了。火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冲出围栏,滑下山坡,当时有不少人眼看着车子爆炸起了大火,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于是承担所有骂名的人,自然就成了当时年仅十七岁的江雪籽。
十七岁以前,她是妈妈和外公捧在掌心的宝,是江家乃至整个B市耀眼到无人敢抬眼直视的小公主。十七岁以后,她就是江家上下恨不得用手用脚碾死的一根草,是全B市上流圈里的一个笑话。
宋枫城说到一半的时候,展劲就已经想起来了。
十年前,他十八周岁,展家给他办生日宴的时候,江家曾经派这个小丫头过来,送他价值十几万的名表当生日贺礼,并且当仁不让地抢了他的前三支舞。那时候适逢展家不怎么成气候,在位的几个叔叔都不是有真本事的主儿。很多人都以为展家撑不过那个冬天,可谁知最后撑不下去的却是整天在众人面前耀武扬威的江家,还有那个让无数少男少女向往的骄傲公主。
他记得跟她跳舞的时候,她的眼睛睁得很大,始终仰着头盯着他的脸看,偶尔开口问一两个怪问题,声音轻轻柔柔的,并不是骄纵成性惹人厌的女孩。
当时他十八周岁,那个小丫头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只到他的胸口。她有着棕黑色的直发,雪白的皮肤,头上戴着一只桃心形的粉钻发箍。她还有一张可爱的苹果脸,水盈盈的大眼,抬头看人的时候,眼里盛得满满的都是眼前那个人的倒影。在旁人看来,她绝对是个仅凭借外貌就能让男人心甘情愿为他鞍前马后的小美人儿。
他记得自己当时还是有点喜欢这个小妹妹的。后来江家似乎有意让他们两个多来往,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太反对。偶尔有生日派对或者外出游玩的机会,父母总会记着提醒他打电话过去,邀请她一起来玩。
大概是从小养得娇,小姑娘话不是很多,却很有些说一不二的性格。旁边围着不少男男女女,无论比她大还是比她小,无一例外都顺着她的话说,任着她的意思去做。她本人并不是难取悦的女孩,只是围在身边的那些人太过于殷勤,挖空心思想要取悦江家的掌上明珠。偏偏她并不是爱笑爱说的女孩,与人讲话也总带着那种命令式的冷淡口吻,所以让人误以为她非常不好相处,冷淡高傲难以取悦。当年整个B市一度盛传江家的这位小美人儿,将来会是比她妈妈还难采摘的一朵刺玫瑰,会传承她妈妈的美丽传说,成为B城第一美人,所有男人都想娶回家的第一夫人。
可她总爱跟他讲话,而且每次见面,都会问他几个怪问题,比如问他在部队都玩过什么枪,比如有没有亲眼见过电视上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杀人犯。总而言之,都不像是她这个年龄和身份的女孩会琢磨的事情。
十年前江家闹出事的时候,他正在部队服役,直到半年前才从部队退役,调到B市特警部门担任队长一职。江家的这些事儿,他隐约也听家里人提过,可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过江雪籽本人在这些事情里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或者是父母顾忌着当年那些类似联姻的举动会让他尴尬,又或者是展家人都深知他的脾气,没人敢无缘无故地在他面前嚼舌根子,因此江雪籽的这些事儿,他竟然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全盘了解。
刚才那丫头从头到尾都不愿跟他多打交道,连说话时都不肯与他对视,应该是早就认出他来了吧。是担心自己也会跟那些人一样对她冷嘲热讽,还是怕他会在认出她的身份之后,当她是剧毒一样避之唯恐不及?反正在她心里,曾经有意亲近的展家哥哥,现在跟那群人没什么分别。
宋枫城见展劲许久都不言语,眼睛始终望着窗外,有点着急,拍着展劲的肩膀说:“哥们儿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展队您就别再依依不舍了,行不?B市最不缺的就是漂亮妞,漂亮男孩也不少,今儿中午哥请你,蓝色帝国,怎么样,够意思吧?”
展劲没有说话,只是跟着宋枫城的脚步走向电梯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