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温柔虔诚并长久地爱你,只爱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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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儿走过去,有些抱歉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在警局上班,一定能拿到他的住址,明天我们直接杀到他的老巢。”
林喜儿坐深夜航班回来,今天又陪着她奔波一天,已经够辛苦了,纪念不想再让她跟着难过,只好打起精神,朝她笑道:“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先去吃饭,我带你去一家超棒的餐厅吃饭。”
“快快快,你去开车。”林喜儿推着纪念朝停车的地方走。
同一时刻,谈宗熠坐在最右边的一辆黑色路虎里,他靠着座椅,一只手搭在额头上,蹙着眉,静静望着不远处的两个人,直到她们驱车离开,他才缓缓闭上眼睛。
一小时前,他特意打电话给温茜,让她开车过来与他换,趁着她们睡着,他让温茜开走他的车,而他自己则坐在温茜开来的车里。
睡着的纪念,仍旧拧着眉,像个倔强的小士兵,仿佛连在梦里,也要坚持守护着什么。
纪念带林喜儿去的是一家川菜馆,餐厅里装潢一般,在林喜儿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眼中,可不是一般的没格调,还没落座,她就想要换地方,可拗不过纪念,只好勉强留下来,直到尝了菜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麻、辣、香,是川菜的特色,这家餐厅的菜,味道地道,林喜儿吃得过瘾极了。
吃完最后一道菜,她揉着肚子感叹道:“哎呀,简直要胖三斤。”
纪念哭笑不得:“胖三斤?你还真夸张!”
林喜儿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兴奋道:“胖就胖了,走,我们现在去小吃街,我在国外时,就惦记着小吃街的串串。”
一念起,她就忍不住嘴馋心动,立刻就喊了服务生来结账,然后,拉着纪念匆匆离开。
A市有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她们还在念书时就有了,周边环境几番变化,但小吃街却一直没怎么变,长长的街道两边摆满各种小吃甜品,人声鼎沸,充斥着一股繁闹的烟火气。
林喜儿兴致高昂,从这个摊位跳到另一个摊位。她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露肩毛衣搭高腰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鞋,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几个年轻男孩子从她身边经过,忍不住盯着她看,她转头就朝对方抛了个媚眼,几个男孩子纷纷一愣,然后低头匆匆离开。
林喜儿忍不住大笑,纪念白了她一眼:“人家还是高中生呢,你收敛点。”
“高中生怎么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喜儿不以为然。
说完,她就转身去了一旁的果汁店,大声嚷着要来两份芒果冰沙。在明亮的灯光下,纪念转头看她,二十五岁的林喜儿,美得令人惊艳,标准的鹅蛋脸,眼眸明亮而深邃,鼻梁秀挺,五官有着亚洲人少有的立体感。
十几岁时,大多数同龄女孩对美的认知还只是修饰头发、涂一涂唇膏时,林喜儿就已经有了Chanel的口红和香水,捧着时尚杂志学习穿衣打扮,她原本就是美玉,略作修饰后越发光彩照人。
因此,学校的女生都不喜欢她,她超出别人太多,没有哪个女孩儿甘心当绿叶,何况她又过于张扬。
还记得那个时候,常常有同学问她:“你怎么和林喜儿成了好朋友?”
青春时期的少女,心思多敏感啊,没有人理解为什么她可以忍受这样一个美丽张扬的人在自己身边,时时抢自己的风头。可大家不知道,她和林喜儿是多年的感情,彼此早已是姐妹是亲人,她们只会为彼此的优秀而感到骄傲,而不是嫉妒。
她们是在林家的家宴上认识的。
那年她九岁,跟着父亲纪时天去贺林家的乔迁之喜。
当天在宴会上,纪时天忙着结交人脉,顾不上纪念,心想反正是在林家,不会出什么事,就放心地把她一个人丢在了花园里让她自己玩。
林家招待客人是在前花园修剪整齐的草坪上,两条长桌拼成马蹄形,象征着幸运,水晶杯,银餐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精致而讲究。
那时候,纪念是个别扭的小孩,讨厌热闹,讨厌爱捏她脸的大人,讨厌一群幼稚又聒噪的小孩,宴会刚开始没多久,她就觉得无趣,沿着花园的另一个方向悄悄离开。
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纪念顺着花园角门出去,走过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眼前赫然出现一大片海,一望无际的蔚蓝海面,仿佛与天空连成一线。
她惊讶得甚至忘记了惊呼,傻傻地站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这片海,片刻后,脱掉鞋子朝沙滩飞奔去。
林喜儿牵着卡萨去时,看见她一个人站在海边玩水,溅起的水花落了她一身一脸她也不在乎,她来回地跑,像个小疯子。
“汪汪汪。”卡萨不耐烦地叫起来,并挣脱狗链蹿了出去。
“卡萨。”林喜儿叫。
纪念闻声回头,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就看见一只白色的庞然大物朝她跑来,将她扑倒在地。
“卡萨!”在卡萨要攻击纪念时,林喜儿迅速地拉住狗链,将它拽了回来。
纪念惊魂未定地躺在地上,看着这一人一狗。这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半人高的样子,此时,它正盯着纪念吐舌头。站在狗旁边的少女,比纪念略高一点,穿白色的瑞士点麻纱裙子,灯笼袖,齐肩的卷发散在肩上,唇红齿白,她是一个真正的安琪儿,漂亮极了。
同一时刻,林喜儿也在打量纪念,她皱着眉,语气不善地问:“你是哪家的小孩?你爸爸妈妈没教你不要在别人家乱跑吗?”
一旁的狗仿佛要为主人助威似的,再一次“汪汪汪”地叫起来。
莫名其妙被一只狗袭击不说,又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女孩儿教训,就算是泥人也该生气了,何况纪念原本也是个犟脾气。她随手抓起一把沙子朝狗脸撒去,然后拍拍手站起来。
卡萨叫得更凶了,林喜儿见状,用力推了一把纪念,将她再次推倒在地上。
纪念如法炮制,不过这次沙子是撒向林喜儿的。两人就这样扭打在一起,林喜儿哪里会是纪念的对手,很快就被纪念按在地上,纪念坐在她身上,压住她的两条胳膊,抿着唇恶狠狠地瞪她。林喜儿气红了眼眶,却要强得不肯哭出来。
半晌,纪念松开她,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穿上鞋,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后来她们在花园里再次遇见,纪念看见林喜儿乖巧地站在林太太身边时,她才知道她是主人家的孩子,纪时天与林先生在一旁寒暄,互相夸奖彼此的女儿,纪念偷偷抬眼打量林喜儿,生怕她会突然告状。
她不是怕纪时天责骂她,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丢脸啊。
林喜儿人小鬼大,似乎看穿了纪念的心思,抬头朝她狡黠地笑了笑,然后拉了拉林太太的手臂。
“妈妈,我喜欢这个小妹妹,能不能让她留下来和我一起玩?”她撒娇道。
林太太觉得好笑,看着纪念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小妹妹,或许你该喊人家小姐姐呢。”
林喜儿走上前一步,把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平行地向纪念比画过去:“你看,她没我高。”
林太太笑起来,一旁的林先生闻言,便向纪时天打听纪念的岁数,两人一比较,发现林喜儿确实比纪念大了八个月。
“还真是妹妹呢。”林太太笑道,“那得问问妹妹愿不愿意留下来陪你玩呀。”
纪念云里雾里的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道林喜儿怎么突然变了脸,她本能地摇头拒绝。
林喜儿瘪瘪嘴,一脸委屈地看着自己的爸爸,林先生蹲下来,拍了拍女儿的脑袋:“喜儿不许胡闹,小妹妹也是要回家的,下次,我们可以再邀请她来做客。”
“司机可以送她回家呀。”林喜儿不依不饶。
纪时天正想着要如何和林家处好关系,林喜儿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这对他而言简直是再好不过。
于是,他立即说道:“念念,你不是常说一个人玩没意思吗?不如留在这和小姐姐一起玩。”
纪念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爸爸,她什么时候说过一个人玩没意思了?
可纪时天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直接开口对林太太说:“念念调皮,还请林太太多担待。”
“不会不会,小孩子嘛,都是活泼爱玩的。”
原本林喜儿留下纪念是想要捉弄她,可偏偏她是那种不记仇的性格,很快就忘了两人之间的摩擦,反而很开心多了个妹妹陪自己玩。
她是很大方的小孩儿,不吃独食,不藏私,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拿出来和纪念一起分享,两个人就这样不打不相识,并成了好朋友。
从懵懂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到现在的后青春时期,纪念想,她何其幸运,能够拥有这样一个好姐妹。
她一直认为,林喜儿和Able都是生命对她额外的馈赠,是她人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深夜,谈宗熠独坐在院子里,桌子上放着半杯白水和一串一百零八颗菩提穿成的佛珠。
三年前,他患过严重失眠,连续三十四天不眠不休,脑子却依旧清醒,只觉得胸膛燃着烈火,仿佛要把自己烧死。
一个清晨,他决定开车出去转一转,原本是漫无目的的,后来,却在机缘巧合下,把车开到了香山脚下。
他停好车,沿着小路攀登,走了许久,忽然听见撞钟的声音,四周万籁俱寂,那一声声钟响,在山林间回荡,庄重肃穆,让人心不自觉沉静下来。循着钟声,谈宗熠一直走到山林深处,然后他看见一间很小的寺院,老旧的台阶,红色的木门,无不说明年代久远。
他拾阶而上,在门口,叩门三声。随即,有穿着袈裟的师傅前来开门。
寺庙里供素斋,谈宗熠与师傅们一起吃了早饭,之后,又与大家一起打坐。九点钟,完成寺庙的基本功课后,师傅们各自做自己的事去了,谈宗熠被方丈带去一间禅房。
他与方丈面对面坐下,窗外是高耸入云的树木,阳光从树的枝丫间斑驳地洒下,桌上放一壶茶,方丈替他斟茶,细小的茶叶在水底翻滚、舒展,渐渐有幽香的气味浮上来。
两人并不说话,端起杯子各自喝茶,也不觉尴尬,方丈翻着经书看,许久后,谈宗熠主动开口:“什么是佛?为什么要信佛?”
那段时间,是他最迷茫的时候。
“佛即是无。”方丈合上经书,看着他,“有人信佛是为逃避,有人信佛是为寄托,有人信佛是为赎罪,众人眼中的佛是不同的佛,但在我眼里,佛即是无,无处不是佛。”
年逾六十的方丈,静坐时仍身体笔直,慈眉善目,目光里透着一种了解众生万象的悲悯,谈宗熠呆坐良久,细细体会领悟方丈的话。
佛即是无。
此后每天清晨,谈宗熠都会驱车到山脚,然后徒步走上来,叩门进寺庙,参与师傅们的活动,再与方丈喝茶,偶尔聊天,但更多时候,他们都是相对静坐,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他的心事那么多,杂乱得像水草一般,相互缠绕纠结,紧紧地勒住他的心脏,一分分地收紧,令他痛苦不堪,然而,他却能在这里寻到一丝宁静。
那日起风,树叶被刮得簌簌作响,方丈转头,看向窗外,缓缓道:“一棵树,从幼苗到参天大树,要经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它们心无旁骛,只一心成长,才得以牢牢扎根于地下,人也如此,万事纷杂,总有根可寻。”
谈宗熠静静看着方丈。
方丈回视着他,和蔼又坚定地说:“因果轮回。所有看似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但走下去,总有一条路,最后会回归你自己,远一点,无妨。”
方丈说完,喝尽杯子里的最后一滴茶,然后走出禅房,轻轻关上门。
谈宗熠一人在禅房独坐良久,看着窗外的树木,他一遍又一遍地想起方丈的话,仿佛有一双手,在无形中为他缓缓抚平心里如杂草般的纷乱心事。
他离开禅房,去佛前再三叩拜,跪在地上,他仰头望着佛,在这一刻,他内心得到安宁。
翌日一早,纪念起床时,林喜儿还在睡,她蹑手蹑脚地离开卧室,洗漱后做了早饭后才离开。
刚进局里,就迎上了郭海生他们,看见纪念,忙说:“走,去听课!”
“谁的课?”纪念问。
“省公安厅来的人,据说很有名气,协助刑警破过许多大案,研究犯罪心理学的。”郭海生说。
纪念点点头道:“好,我把东西放下。”
纪念回办公室,把包放下,然后拿了本子和笔出来。
讲课的地方是在局里会议室,她去时,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台上站的是一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穿着简单的休闲服,身材挺拔,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
郭海生给纪念留了自己身边的位置,纪念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坐下,一旁的程齐,听得格外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她跟着程齐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了,每次遇见与案件有关的事,程齐都格外专注,纪念看得出,他是真正热爱这份工作的。
忽然间,她想起Able曾说过的一句话:对于我们所热爱的一切,我们会不由自主敬畏、温柔、虔诚、专注,生怕自己会有丝毫的亵渎。
——那么,你对我也是这样吗?
——是,我温柔虔诚并长久地爱你,只爱你。
纪念的心尖仿佛被狠狠扎了一下,疼得人呼吸一窒。
下班前,纪念借故需要用郭海生的电脑查东西,以便从文件夹里找出谈宗熠的住址,郭海生对她毫无戒备,起身将位置让给她,自己则出去抽烟休息。
纪念记下住址后,回到办公室,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刚走出去,就看见开着红色跑车过来的林喜儿。她穿着红色的毛衣和黑色阔腿裤,脚上搭一双高跟尖头鞋,懒懒地立在车门前,青春活力里透着几分小女人的性感,美得不像话,纪念生怕她再引起骚动,立即小跑过去,将她推回车里。
纪念关上车门,才想起什么,转头问道:“这是谁的车?”
“我的!”林喜儿打了个响指,“怎么样,漂亮吧?”
保时捷Cayman,外观足够张扬炫酷,线条流畅立体,完全符合她的喜好和眼光。
“我那车你用呗,奢侈!”纪念边系安全带边说她。
林喜儿白了她一眼,一脸嫌弃样道:“我可不要开你那大家伙。”
纪念:“……”
西宁路十一号。纪念看纸条上记着的住址,莫名觉得熟悉,忽然想起,这是她之前跑步经过的地方,A市最老最有特色的居民区。
林喜儿也很诧异:“我还以为他这样的Boss应该住在某别墅区呢。”
林喜儿走过去,有些抱歉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在警局上班,一定能拿到他的住址,明天我们直接杀到他的老巢。”
林喜儿坐深夜航班回来,今天又陪着她奔波一天,已经够辛苦了,纪念不想再让她跟着难过,只好打起精神,朝她笑道:“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先去吃饭,我带你去一家超棒的餐厅吃饭。”
“快快快,你去开车。”林喜儿推着纪念朝停车的地方走。
同一时刻,谈宗熠坐在最右边的一辆黑色路虎里,他靠着座椅,一只手搭在额头上,蹙着眉,静静望着不远处的两个人,直到她们驱车离开,他才缓缓闭上眼睛。
一小时前,他特意打电话给温茜,让她开车过来与他换,趁着她们睡着,他让温茜开走他的车,而他自己则坐在温茜开来的车里。
睡着的纪念,仍旧拧着眉,像个倔强的小士兵,仿佛连在梦里,也要坚持守护着什么。
纪念带林喜儿去的是一家川菜馆,餐厅里装潢一般,在林喜儿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眼中,可不是一般的没格调,还没落座,她就想要换地方,可拗不过纪念,只好勉强留下来,直到尝了菜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麻、辣、香,是川菜的特色,这家餐厅的菜,味道地道,林喜儿吃得过瘾极了。
吃完最后一道菜,她揉着肚子感叹道:“哎呀,简直要胖三斤。”
纪念哭笑不得:“胖三斤?你还真夸张!”
林喜儿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兴奋道:“胖就胖了,走,我们现在去小吃街,我在国外时,就惦记着小吃街的串串。”
一念起,她就忍不住嘴馋心动,立刻就喊了服务生来结账,然后,拉着纪念匆匆离开。
A市有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她们还在念书时就有了,周边环境几番变化,但小吃街却一直没怎么变,长长的街道两边摆满各种小吃甜品,人声鼎沸,充斥着一股繁闹的烟火气。
林喜儿兴致高昂,从这个摊位跳到另一个摊位。她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露肩毛衣搭高腰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鞋,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几个年轻男孩子从她身边经过,忍不住盯着她看,她转头就朝对方抛了个媚眼,几个男孩子纷纷一愣,然后低头匆匆离开。
林喜儿忍不住大笑,纪念白了她一眼:“人家还是高中生呢,你收敛点。”
“高中生怎么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喜儿不以为然。
说完,她就转身去了一旁的果汁店,大声嚷着要来两份芒果冰沙。在明亮的灯光下,纪念转头看她,二十五岁的林喜儿,美得令人惊艳,标准的鹅蛋脸,眼眸明亮而深邃,鼻梁秀挺,五官有着亚洲人少有的立体感。
十几岁时,大多数同龄女孩对美的认知还只是修饰头发、涂一涂唇膏时,林喜儿就已经有了Chanel的口红和香水,捧着时尚杂志学习穿衣打扮,她原本就是美玉,略作修饰后越发光彩照人。
因此,学校的女生都不喜欢她,她超出别人太多,没有哪个女孩儿甘心当绿叶,何况她又过于张扬。
还记得那个时候,常常有同学问她:“你怎么和林喜儿成了好朋友?”
青春时期的少女,心思多敏感啊,没有人理解为什么她可以忍受这样一个美丽张扬的人在自己身边,时时抢自己的风头。可大家不知道,她和林喜儿是多年的感情,彼此早已是姐妹是亲人,她们只会为彼此的优秀而感到骄傲,而不是嫉妒。
她们是在林家的家宴上认识的。
那年她九岁,跟着父亲纪时天去贺林家的乔迁之喜。
当天在宴会上,纪时天忙着结交人脉,顾不上纪念,心想反正是在林家,不会出什么事,就放心地把她一个人丢在了花园里让她自己玩。
林家招待客人是在前花园修剪整齐的草坪上,两条长桌拼成马蹄形,象征着幸运,水晶杯,银餐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精致而讲究。
那时候,纪念是个别扭的小孩,讨厌热闹,讨厌爱捏她脸的大人,讨厌一群幼稚又聒噪的小孩,宴会刚开始没多久,她就觉得无趣,沿着花园的另一个方向悄悄离开。
像爱丽丝梦游仙境,纪念顺着花园角门出去,走过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眼前赫然出现一大片海,一望无际的蔚蓝海面,仿佛与天空连成一线。
她惊讶得甚至忘记了惊呼,傻傻地站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这片海,片刻后,脱掉鞋子朝沙滩飞奔去。
林喜儿牵着卡萨去时,看见她一个人站在海边玩水,溅起的水花落了她一身一脸她也不在乎,她来回地跑,像个小疯子。
“汪汪汪。”卡萨不耐烦地叫起来,并挣脱狗链蹿了出去。
“卡萨。”林喜儿叫。
纪念闻声回头,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就看见一只白色的庞然大物朝她跑来,将她扑倒在地。
“卡萨!”在卡萨要攻击纪念时,林喜儿迅速地拉住狗链,将它拽了回来。
纪念惊魂未定地躺在地上,看着这一人一狗。这是一只白色的长毛狗,半人高的样子,此时,它正盯着纪念吐舌头。站在狗旁边的少女,比纪念略高一点,穿白色的瑞士点麻纱裙子,灯笼袖,齐肩的卷发散在肩上,唇红齿白,她是一个真正的安琪儿,漂亮极了。
同一时刻,林喜儿也在打量纪念,她皱着眉,语气不善地问:“你是哪家的小孩?你爸爸妈妈没教你不要在别人家乱跑吗?”
一旁的狗仿佛要为主人助威似的,再一次“汪汪汪”地叫起来。
莫名其妙被一只狗袭击不说,又被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女孩儿教训,就算是泥人也该生气了,何况纪念原本也是个犟脾气。她随手抓起一把沙子朝狗脸撒去,然后拍拍手站起来。
卡萨叫得更凶了,林喜儿见状,用力推了一把纪念,将她再次推倒在地上。
纪念如法炮制,不过这次沙子是撒向林喜儿的。两人就这样扭打在一起,林喜儿哪里会是纪念的对手,很快就被纪念按在地上,纪念坐在她身上,压住她的两条胳膊,抿着唇恶狠狠地瞪她。林喜儿气红了眼眶,却要强得不肯哭出来。
半晌,纪念松开她,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沙子,穿上鞋,大摇大摆地离开了。
后来她们在花园里再次遇见,纪念看见林喜儿乖巧地站在林太太身边时,她才知道她是主人家的孩子,纪时天与林先生在一旁寒暄,互相夸奖彼此的女儿,纪念偷偷抬眼打量林喜儿,生怕她会突然告状。
她不是怕纪时天责骂她,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丢脸啊。
林喜儿人小鬼大,似乎看穿了纪念的心思,抬头朝她狡黠地笑了笑,然后拉了拉林太太的手臂。
“妈妈,我喜欢这个小妹妹,能不能让她留下来和我一起玩?”她撒娇道。
林太太觉得好笑,看着纪念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小妹妹,或许你该喊人家小姐姐呢。”
林喜儿走上前一步,把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平行地向纪念比画过去:“你看,她没我高。”
林太太笑起来,一旁的林先生闻言,便向纪时天打听纪念的岁数,两人一比较,发现林喜儿确实比纪念大了八个月。
“还真是妹妹呢。”林太太笑道,“那得问问妹妹愿不愿意留下来陪你玩呀。”
纪念云里雾里的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道林喜儿怎么突然变了脸,她本能地摇头拒绝。
林喜儿瘪瘪嘴,一脸委屈地看着自己的爸爸,林先生蹲下来,拍了拍女儿的脑袋:“喜儿不许胡闹,小妹妹也是要回家的,下次,我们可以再邀请她来做客。”
“司机可以送她回家呀。”林喜儿不依不饶。
纪时天正想着要如何和林家处好关系,林喜儿就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这对他而言简直是再好不过。
于是,他立即说道:“念念,你不是常说一个人玩没意思吗?不如留在这和小姐姐一起玩。”
纪念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爸爸,她什么时候说过一个人玩没意思了?
可纪时天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直接开口对林太太说:“念念调皮,还请林太太多担待。”
“不会不会,小孩子嘛,都是活泼爱玩的。”
原本林喜儿留下纪念是想要捉弄她,可偏偏她是那种不记仇的性格,很快就忘了两人之间的摩擦,反而很开心多了个妹妹陪自己玩。
她是很大方的小孩儿,不吃独食,不藏私,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拿出来和纪念一起分享,两个人就这样不打不相识,并成了好朋友。
从懵懂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到现在的后青春时期,纪念想,她何其幸运,能够拥有这样一个好姐妹。
她一直认为,林喜儿和Able都是生命对她额外的馈赠,是她人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深夜,谈宗熠独坐在院子里,桌子上放着半杯白水和一串一百零八颗菩提穿成的佛珠。
三年前,他患过严重失眠,连续三十四天不眠不休,脑子却依旧清醒,只觉得胸膛燃着烈火,仿佛要把自己烧死。
一个清晨,他决定开车出去转一转,原本是漫无目的的,后来,却在机缘巧合下,把车开到了香山脚下。
他停好车,沿着小路攀登,走了许久,忽然听见撞钟的声音,四周万籁俱寂,那一声声钟响,在山林间回荡,庄重肃穆,让人心不自觉沉静下来。循着钟声,谈宗熠一直走到山林深处,然后他看见一间很小的寺院,老旧的台阶,红色的木门,无不说明年代久远。
他拾阶而上,在门口,叩门三声。随即,有穿着袈裟的师傅前来开门。
寺庙里供素斋,谈宗熠与师傅们一起吃了早饭,之后,又与大家一起打坐。九点钟,完成寺庙的基本功课后,师傅们各自做自己的事去了,谈宗熠被方丈带去一间禅房。
他与方丈面对面坐下,窗外是高耸入云的树木,阳光从树的枝丫间斑驳地洒下,桌上放一壶茶,方丈替他斟茶,细小的茶叶在水底翻滚、舒展,渐渐有幽香的气味浮上来。
两人并不说话,端起杯子各自喝茶,也不觉尴尬,方丈翻着经书看,许久后,谈宗熠主动开口:“什么是佛?为什么要信佛?”
那段时间,是他最迷茫的时候。
“佛即是无。”方丈合上经书,看着他,“有人信佛是为逃避,有人信佛是为寄托,有人信佛是为赎罪,众人眼中的佛是不同的佛,但在我眼里,佛即是无,无处不是佛。”
年逾六十的方丈,静坐时仍身体笔直,慈眉善目,目光里透着一种了解众生万象的悲悯,谈宗熠呆坐良久,细细体会领悟方丈的话。
佛即是无。
此后每天清晨,谈宗熠都会驱车到山脚,然后徒步走上来,叩门进寺庙,参与师傅们的活动,再与方丈喝茶,偶尔聊天,但更多时候,他们都是相对静坐,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他的心事那么多,杂乱得像水草一般,相互缠绕纠结,紧紧地勒住他的心脏,一分分地收紧,令他痛苦不堪,然而,他却能在这里寻到一丝宁静。
那日起风,树叶被刮得簌簌作响,方丈转头,看向窗外,缓缓道:“一棵树,从幼苗到参天大树,要经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它们心无旁骛,只一心成长,才得以牢牢扎根于地下,人也如此,万事纷杂,总有根可寻。”
谈宗熠静静看着方丈。
方丈回视着他,和蔼又坚定地说:“因果轮回。所有看似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但走下去,总有一条路,最后会回归你自己,远一点,无妨。”
方丈说完,喝尽杯子里的最后一滴茶,然后走出禅房,轻轻关上门。
谈宗熠一人在禅房独坐良久,看着窗外的树木,他一遍又一遍地想起方丈的话,仿佛有一双手,在无形中为他缓缓抚平心里如杂草般的纷乱心事。
他离开禅房,去佛前再三叩拜,跪在地上,他仰头望着佛,在这一刻,他内心得到安宁。
翌日一早,纪念起床时,林喜儿还在睡,她蹑手蹑脚地离开卧室,洗漱后做了早饭后才离开。
刚进局里,就迎上了郭海生他们,看见纪念,忙说:“走,去听课!”
“谁的课?”纪念问。
“省公安厅来的人,据说很有名气,协助刑警破过许多大案,研究犯罪心理学的。”郭海生说。
纪念点点头道:“好,我把东西放下。”
纪念回办公室,把包放下,然后拿了本子和笔出来。
讲课的地方是在局里会议室,她去时,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台上站的是一个约莫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穿着简单的休闲服,身材挺拔,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
郭海生给纪念留了自己身边的位置,纪念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坐下,一旁的程齐,听得格外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她跟着程齐工作已有一段时间了,每次遇见与案件有关的事,程齐都格外专注,纪念看得出,他是真正热爱这份工作的。
忽然间,她想起Able曾说过的一句话:对于我们所热爱的一切,我们会不由自主敬畏、温柔、虔诚、专注,生怕自己会有丝毫的亵渎。
——那么,你对我也是这样吗?
——是,我温柔虔诚并长久地爱你,只爱你。
纪念的心尖仿佛被狠狠扎了一下,疼得人呼吸一窒。
下班前,纪念借故需要用郭海生的电脑查东西,以便从文件夹里找出谈宗熠的住址,郭海生对她毫无戒备,起身将位置让给她,自己则出去抽烟休息。
纪念记下住址后,回到办公室,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刚走出去,就看见开着红色跑车过来的林喜儿。她穿着红色的毛衣和黑色阔腿裤,脚上搭一双高跟尖头鞋,懒懒地立在车门前,青春活力里透着几分小女人的性感,美得不像话,纪念生怕她再引起骚动,立即小跑过去,将她推回车里。
纪念关上车门,才想起什么,转头问道:“这是谁的车?”
“我的!”林喜儿打了个响指,“怎么样,漂亮吧?”
保时捷Cayman,外观足够张扬炫酷,线条流畅立体,完全符合她的喜好和眼光。
“我那车你用呗,奢侈!”纪念边系安全带边说她。
林喜儿白了她一眼,一脸嫌弃样道:“我可不要开你那大家伙。”
纪念:“……”
西宁路十一号。纪念看纸条上记着的住址,莫名觉得熟悉,忽然想起,这是她之前跑步经过的地方,A市最老最有特色的居民区。
林喜儿也很诧异:“我还以为他这样的Boss应该住在某别墅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