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披着人皮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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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别墅的门户都紧闭,房间里面却比外面还冷。就算今天外头的气温相比平时要高一些,可那也是白天,眼下气温肯定也降到了个位数,一个女人就算再爱美,也不会在家里穿这么性感撩人的衣服来勾引几个警察吧?
当然,这也可以用她体质异于常人来解释,说明她不怕冷,用“美丽冻人”这四个字来形容也说得通。
只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刚才在握水杯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画面,画面里叶美兮穿着浴袍,将锁骨以及两个肩头的皮肤都裸露了出来,我记得很清楚,她左边锁骨下方长着两颗痣,其中一颗还相对略大一些,因此能够看得很清楚。
而她现在身上这件长裙的领口也开得很大,左边锁骨下方却连一颗痣都没有。
“浮影”并不是对任何物体都能用,特别是活物。
眼下我的能力还很浅,一旦对着活物用的话,估计眼睛会被那些多到让人无法接受的画面弄瞎。
还有范围限制,一般不能超过两米。另外,时间太久也不行。
所以,我只能自己想办法。
程卫风看上去跟叶美兮很熟悉的样子,他这次来自然是以调查剥皮案件为缘由,只不过叶美兮对这件事是一问三不知,而且我发现她在跟程卫风说话的时候,更多时间则是把眼神投向旁边的程慕晴。
叶美兮的皮肤白皙嫩滑,再配上她性感妖娆的身段,这样的人肯定是风月场上的赢家。
只是跟程慕晴相比,她又弱了几分。首先是气质,然后则是容貌和皮肤。
这叶美兮给我的感觉跟那剥皮凶手十分温和,无论是小动作,还是动机,特别是她的身形,与那黑影完全吻合。
如果说只有一个条件匹配的话,那只能算是巧合,而如果一下子就满足三个条件的话,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眼下我虽然知道她有问题,但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没有办法,而很显然的是,她绝对肯定不会在我们面前露出马脚,除非能够用搜查令直接进行全屋排查。
叶美兮到底是“老江湖”,她长年厮混于上流社会圈,能够将那些工于心计的上层人士伺候得那么服贴、游刃有余,可见这个女人绝对不是靠着胸前那挤压得仿佛要爆炸一般的双球和打开的双腿。
她在跟程卫风谈话的时候,可谓滴水不漏,而且总能顺带把旁边的我和程慕晴都撩上。
很厉害的一个女人,全程四十多分钟,一直都是她在主动。我们都是被动地听着,就算开口说话,那些话题都会被她用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撇掉。
眼看着话题就要结束,我站起身向叶美兮借了一趟厕所。
进厕所当然不是为了放水,对着厕所里那一面很大的镜子,我早已蓄势待发的两眼微微一瞠,两个眼眸之中迅速闪现出那个神秘的咒印。
这是我第一次通过镜子看到神秘咒印,这个咒印代表着森罗眼,我因此称呼它为森罗咒印。
下午在警局档案室的时候,我特意开了森罗眼,发现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能够看到我眼眸里的森罗咒印。
而那女活尸之前所提到的几个瞳术,包括阴阳眼、鬼眼、万象瞳等等,一旦开启都会有相应的特徵出现,可见我这森罗眼应该要比那些瞳术要高级一些。
同时,在我锁接受的传承知识里,万象瞳是华夏目前最牛哔的瞳术,其已经传承了两千多年,继承万象瞳的是长安李氏一族,据说李氏一族是唐朝皇族后裔。
当我推开厕所门,走过一条几米的过道,来到客厅的时候,眼皮子不由得跳了一下。
因为偌大的客厅里竟然四处弥漫着一种黑气,这种黑气虽然不浓密,却如同一滴墨水混入一脸盆清水里一样,将原本清澈的水变得略微有些浑浊。
而那黑气的来源,就是叶美兮。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叶美兮的将她那光洁的后背流露了出来,只是那后背带给我的不是优雅的美感,而是惊悚!
因为叶美兮后颈位置开始,一直有一道细微的疤痕往下延续,虽然到腰部之后,上半腰之后就被沙发遮住,但我能够猜出,那个疤痕一定是延续到了尾椎骨的位置。
另外,疤痕两边有用黑色的、跟头发丝一样细微的线勾勒起来,我甚至有一种冲动,就是上去将那黑线挑开,这样一来,她身上所披着的那层皮也许就会很自然地脱落下来。
恰巧那中年保姆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过来。
我转头过去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张青黑色的脸,她的嘴角似乎要咬着什么东西,略微一凝神,那画面顿时放大,结果我被吓了一跳,那嘴角并不是咬着东西,而是夹着一只蛆虫!
再看她端着盘子的双手,虽然双臂都套着衣服看不清楚,但是那露出来的手腕上,却有半只小拇指粗的蛆虫正从她皮肤里面钻了出来。
中年保姆空出右手,从左手腕的皮肤上将蛆虫揪出,由于揪得过于用力,那蛆虫被扯断了,只有三分之而出来,那白色黏稠的液体也随着虫子的挣扎而飞溅。
她随手就将蛆虫丢进了茶壶里,端着茶壶和茶杯放在叶美兮的身前。
就在我走过来的时候,叶美兮倒了四杯茶水。
那茶水刚刚倒出来的时候还是红茶的颜色,很快就变成了奶茶。
看来,那蛆虫体内飞溅出来的白色黏稠液体已经与茶水混合。虽然我知道蛆虫没有毒,但是她放在我们面前的茶水,我还是没有碰。
“哎,你们也都喝嘛,夜小姐家的奶茶味道可是相当正宗的,她用的是南非的博士茶和挪威的纯牛奶配置而成。”
说着,程卫风端起那精致的陶瓷茶杯,在手里轻轻晃动了一下,随后三大口就将茶杯里的茶水给喝干了。
他喝完之后似乎还觉得意犹未尽,见身边的董凯没有动茶杯,二话没说,直接拿了过去,一口给闷了。
程慕晴的心思要比程卫风细很多,她先是转头看了我一眼,我则是对着她微微摇晃了一下眼珠子,她当下就明悟,站起身,对着叶美兮告辞。
出了叶美兮的别墅,上车之后,程卫风仍旧在回味那两杯奶茶的美妙之处。
一直不怎么说话的董凯则是忽然开口问程卫风:“队长,那叶美兮一看就有问题,她泡的茶水你也敢喝?”
“有什么不敢的?大惊小怪。”程卫风显露出一种身为过来人的表情,“那叶美兮越是有问题,她就越不敢在茶水里加东西,再说了,你队长我也算是身经百战,什么样的东西没吃,她家茶水如果有问题,我早就喝出来了。”
程慕晴也懒得理会这不靠谱的叔叔,转头对着我问:“看出什么来了吗?”
“嗯。”我点点头。
“怎么样,她身上究竟有什么问题?”
我理了一下思路,对着他们说:“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叶美兮和那个保姆都不是人。那个保姆很容易确定,她是一具活尸。”
“活尸!?”
董凯低呼一声,他一脚踩住刹车,面色冷硬地说:“既然已经确定,为了避免她们连夜逃走,我们现在折回去抓人吧!”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程卫风伸手按住董凯的肩头:“稍安勿躁,年轻人要沉得住气,才能办大事。”
他有转头看向我:“你是怎么看出那个保姆是活尸的,还有能跟我们具体说明一下,什么是活尸?是不是跟美剧里的丧尸一样?”
“丧尸是中了病毒之后,由脑神经的一小部分操控着本能的兽欲和食欲,他们只会袭击活人和一些动物,并没有独立的思维;但是活尸不一样。活尸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跟人是差不多的,他们和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人的肉身鲜活,有新陈代谢,而活尸的却已经死了,有的活尸如果保养得不好,肉身甚至会腐烂。”
“难怪那个保姆阴气森森的,不说话也就算了,还给人银色诡异的感觉。”程卫风好死不死地又问了一句,“保姆的身体看上去还算完整,这是不是表示她死了还没多久?”
我摇摇头,既然他自己撞到枪口上,那就别怪我恶心他了。
“那保姆的肉身其实已经腐烂了,之所以你们看不出来,是因为别墅里面弥漫着一种黑色的雾气,这种雾气属于秽气的一种,能够迷惑人的神经。刚才她给给你们泡茶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从自己的手腕背部扯了半截蛆虫都进了茶壶里。拿壶茶之所以是奶茶的颜色,应该是蛆虫的体液混合起来的,而且,我认为那茶壶里应该有更多断成一半的蛆虫。”
程卫风在愣了至少三秒钟之后,忽然捂着嘴巴,扭头朝着车窗外吐了起来。
董凯小声说了一句:“还好我当时没有喝。”
“靠,你小子不早说!”程卫风结果董凯递来的纸巾,狠狠地抹了一下嘴巴。
不待我回答,程慕晴就没好气地横了程卫风一眼:“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喝她家的茶水,看你那一脸猴急的样子,恐怕当时心理面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在幻想她的身体了。”
“瞎说,我是那种人吗?”
董凯下意识地点点头,见程卫风瞪眼过来,这才急忙摇头。
程慕晴又对着我说:“那个活尸暂时抛开,我们眼下要知道的是,那叶美兮究竟是不是剥皮凶手?”
首先,这个别墅的门户都紧闭,房间里面却比外面还冷。就算今天外头的气温相比平时要高一些,可那也是白天,眼下气温肯定也降到了个位数,一个女人就算再爱美,也不会在家里穿这么性感撩人的衣服来勾引几个警察吧?
当然,这也可以用她体质异于常人来解释,说明她不怕冷,用“美丽冻人”这四个字来形容也说得通。
只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刚才在握水杯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画面,画面里叶美兮穿着浴袍,将锁骨以及两个肩头的皮肤都裸露了出来,我记得很清楚,她左边锁骨下方长着两颗痣,其中一颗还相对略大一些,因此能够看得很清楚。
而她现在身上这件长裙的领口也开得很大,左边锁骨下方却连一颗痣都没有。
“浮影”并不是对任何物体都能用,特别是活物。
眼下我的能力还很浅,一旦对着活物用的话,估计眼睛会被那些多到让人无法接受的画面弄瞎。
还有范围限制,一般不能超过两米。另外,时间太久也不行。
所以,我只能自己想办法。
程卫风看上去跟叶美兮很熟悉的样子,他这次来自然是以调查剥皮案件为缘由,只不过叶美兮对这件事是一问三不知,而且我发现她在跟程卫风说话的时候,更多时间则是把眼神投向旁边的程慕晴。
叶美兮的皮肤白皙嫩滑,再配上她性感妖娆的身段,这样的人肯定是风月场上的赢家。
只是跟程慕晴相比,她又弱了几分。首先是气质,然后则是容貌和皮肤。
这叶美兮给我的感觉跟那剥皮凶手十分温和,无论是小动作,还是动机,特别是她的身形,与那黑影完全吻合。
如果说只有一个条件匹配的话,那只能算是巧合,而如果一下子就满足三个条件的话,那意义就不一样了。
眼下我虽然知道她有问题,但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没有办法,而很显然的是,她绝对肯定不会在我们面前露出马脚,除非能够用搜查令直接进行全屋排查。
叶美兮到底是“老江湖”,她长年厮混于上流社会圈,能够将那些工于心计的上层人士伺候得那么服贴、游刃有余,可见这个女人绝对不是靠着胸前那挤压得仿佛要爆炸一般的双球和打开的双腿。
她在跟程卫风谈话的时候,可谓滴水不漏,而且总能顺带把旁边的我和程慕晴都撩上。
很厉害的一个女人,全程四十多分钟,一直都是她在主动。我们都是被动地听着,就算开口说话,那些话题都会被她用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撇掉。
眼看着话题就要结束,我站起身向叶美兮借了一趟厕所。
进厕所当然不是为了放水,对着厕所里那一面很大的镜子,我早已蓄势待发的两眼微微一瞠,两个眼眸之中迅速闪现出那个神秘的咒印。
这是我第一次通过镜子看到神秘咒印,这个咒印代表着森罗眼,我因此称呼它为森罗咒印。
下午在警局档案室的时候,我特意开了森罗眼,发现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能够看到我眼眸里的森罗咒印。
而那女活尸之前所提到的几个瞳术,包括阴阳眼、鬼眼、万象瞳等等,一旦开启都会有相应的特徵出现,可见我这森罗眼应该要比那些瞳术要高级一些。
同时,在我锁接受的传承知识里,万象瞳是华夏目前最牛哔的瞳术,其已经传承了两千多年,继承万象瞳的是长安李氏一族,据说李氏一族是唐朝皇族后裔。
当我推开厕所门,走过一条几米的过道,来到客厅的时候,眼皮子不由得跳了一下。
因为偌大的客厅里竟然四处弥漫着一种黑气,这种黑气虽然不浓密,却如同一滴墨水混入一脸盆清水里一样,将原本清澈的水变得略微有些浑浊。
而那黑气的来源,就是叶美兮。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叶美兮的将她那光洁的后背流露了出来,只是那后背带给我的不是优雅的美感,而是惊悚!
因为叶美兮后颈位置开始,一直有一道细微的疤痕往下延续,虽然到腰部之后,上半腰之后就被沙发遮住,但我能够猜出,那个疤痕一定是延续到了尾椎骨的位置。
另外,疤痕两边有用黑色的、跟头发丝一样细微的线勾勒起来,我甚至有一种冲动,就是上去将那黑线挑开,这样一来,她身上所披着的那层皮也许就会很自然地脱落下来。
恰巧那中年保姆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过来。
我转头过去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张青黑色的脸,她的嘴角似乎要咬着什么东西,略微一凝神,那画面顿时放大,结果我被吓了一跳,那嘴角并不是咬着东西,而是夹着一只蛆虫!
再看她端着盘子的双手,虽然双臂都套着衣服看不清楚,但是那露出来的手腕上,却有半只小拇指粗的蛆虫正从她皮肤里面钻了出来。
中年保姆空出右手,从左手腕的皮肤上将蛆虫揪出,由于揪得过于用力,那蛆虫被扯断了,只有三分之而出来,那白色黏稠的液体也随着虫子的挣扎而飞溅。
她随手就将蛆虫丢进了茶壶里,端着茶壶和茶杯放在叶美兮的身前。
就在我走过来的时候,叶美兮倒了四杯茶水。
那茶水刚刚倒出来的时候还是红茶的颜色,很快就变成了奶茶。
看来,那蛆虫体内飞溅出来的白色黏稠液体已经与茶水混合。虽然我知道蛆虫没有毒,但是她放在我们面前的茶水,我还是没有碰。
“哎,你们也都喝嘛,夜小姐家的奶茶味道可是相当正宗的,她用的是南非的博士茶和挪威的纯牛奶配置而成。”
说着,程卫风端起那精致的陶瓷茶杯,在手里轻轻晃动了一下,随后三大口就将茶杯里的茶水给喝干了。
他喝完之后似乎还觉得意犹未尽,见身边的董凯没有动茶杯,二话没说,直接拿了过去,一口给闷了。
程慕晴的心思要比程卫风细很多,她先是转头看了我一眼,我则是对着她微微摇晃了一下眼珠子,她当下就明悟,站起身,对着叶美兮告辞。
出了叶美兮的别墅,上车之后,程卫风仍旧在回味那两杯奶茶的美妙之处。
一直不怎么说话的董凯则是忽然开口问程卫风:“队长,那叶美兮一看就有问题,她泡的茶水你也敢喝?”
“有什么不敢的?大惊小怪。”程卫风显露出一种身为过来人的表情,“那叶美兮越是有问题,她就越不敢在茶水里加东西,再说了,你队长我也算是身经百战,什么样的东西没吃,她家茶水如果有问题,我早就喝出来了。”
程慕晴也懒得理会这不靠谱的叔叔,转头对着我问:“看出什么来了吗?”
“嗯。”我点点头。
“怎么样,她身上究竟有什么问题?”
我理了一下思路,对着他们说:“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叶美兮和那个保姆都不是人。那个保姆很容易确定,她是一具活尸。”
“活尸!?”
董凯低呼一声,他一脚踩住刹车,面色冷硬地说:“既然已经确定,为了避免她们连夜逃走,我们现在折回去抓人吧!”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程卫风伸手按住董凯的肩头:“稍安勿躁,年轻人要沉得住气,才能办大事。”
他有转头看向我:“你是怎么看出那个保姆是活尸的,还有能跟我们具体说明一下,什么是活尸?是不是跟美剧里的丧尸一样?”
“丧尸是中了病毒之后,由脑神经的一小部分操控着本能的兽欲和食欲,他们只会袭击活人和一些动物,并没有独立的思维;但是活尸不一样。活尸其实在很大程度上跟人是差不多的,他们和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人的肉身鲜活,有新陈代谢,而活尸的却已经死了,有的活尸如果保养得不好,肉身甚至会腐烂。”
“难怪那个保姆阴气森森的,不说话也就算了,还给人银色诡异的感觉。”程卫风好死不死地又问了一句,“保姆的身体看上去还算完整,这是不是表示她死了还没多久?”
我摇摇头,既然他自己撞到枪口上,那就别怪我恶心他了。
“那保姆的肉身其实已经腐烂了,之所以你们看不出来,是因为别墅里面弥漫着一种黑色的雾气,这种雾气属于秽气的一种,能够迷惑人的神经。刚才她给给你们泡茶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从自己的手腕背部扯了半截蛆虫都进了茶壶里。拿壶茶之所以是奶茶的颜色,应该是蛆虫的体液混合起来的,而且,我认为那茶壶里应该有更多断成一半的蛆虫。”
程卫风在愣了至少三秒钟之后,忽然捂着嘴巴,扭头朝着车窗外吐了起来。
董凯小声说了一句:“还好我当时没有喝。”
“靠,你小子不早说!”程卫风结果董凯递来的纸巾,狠狠地抹了一下嘴巴。
不待我回答,程慕晴就没好气地横了程卫风一眼:“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喝她家的茶水,看你那一脸猴急的样子,恐怕当时心理面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在幻想她的身体了。”
“瞎说,我是那种人吗?”
董凯下意识地点点头,见程卫风瞪眼过来,这才急忙摇头。
程慕晴又对着我说:“那个活尸暂时抛开,我们眼下要知道的是,那叶美兮究竟是不是剥皮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