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五章 你就是一条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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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侯爵围捕常乐这一战,付出一百多名士兵的生命,却功亏一篑,被赶来的城防军阻拦。
侯爵当然不肯罢休,脸色涨得通红,声嘶力竭大吵大闹。
但他手下部队已被缴械,侯爵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也只能发出几句威胁,宣称要让古德温将军付出代价,还特别指出血魂谷的高手正在赶来,叫他们吃不了兜着走,然后暴怒离去。
古德温背后有两个实权公爵撑腰,当然不怕侯爵的威胁。
他反而要抢先向皇帝告状,指控菲利普私带近卫军入城,而且经斯坦尼斯公爵之子韦伯辨认,侯爵当街捉拿的也并非要犯常乐,所以“追捕行动”只是借口,其真实意图值得深究。
近年来侯爵在血魂谷修炼者支持下,对朝政大权垂涎三尺,行事咄咄逼人,地位也不断蹿升,早就引起了当权派斯坦尼斯公爵的警惕,这次终于抓住把柄,发起凶狠反击。
许斯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呼吁同学们“理智一点”,不可去乱军中盲目送死,应该用更聪明的方式营救常乐。
随后他仗着家财豪富,收买了一位公爵亲信,火速面见公爵,将此事剖析明白。
虽然公爵也讨厌常乐,但通过此事打击菲利普更符合他的利益,所以这才有了韦伯与古德温的及时出现。
但韦伯只是奉父命行事,本人一脸不情愿,如果有机会,他应该很乐意悄悄干掉常乐。
所以纵然军队都已退去,小巷里恢复了平静,常乐丝毫不敢放松警惕,也不着急下楼,而是坐在烟囱背后,将绷带再做一次整理。
从“绿森林”酒店的室内激战,到街头被围时那五十米血路,他合计中了十多剑,长矛穿身也有三次,尽管喝下了幻羽天露,又有强悍的恶魔体质,这身重伤也没那么容易愈合。
扎紧绷带带来的剧痛,使他全身微微颤抖,一层层地冒冷汗,但为了迎接有可能更凶险的战斗,他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现在敌人很少,韦伯本人及其随从而已,但那个随从令常乐感到巨大威胁,以洞察天赋也难以看清确切实力,但从其肃杀而迫人的气息判断,恐怕比战灵菲舍更强!
韦伯与常乐有仇,萝拉却也和韦伯有仇,女汉子俯视着公爵之子,眼中简直冒出火来:
“许斯!你什么意思?把韦伯找来干什么?”
“理智一点!”许斯又喊出了他的招牌式口头禅,“个人私仇不该影响大局,只要有心胸,就没有永远的敌人!”
“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萝拉反唇相讥,“你投靠贵族,就再也不是我朋友!”
常乐不喜欢看到朋友内讧,在萝拉肩上拍了拍要她冷静,然后自己攀着外墙缓缓而下。
鉴于战斗时刻可能再次爆发,冷却完毕的“虹飞”技能必须保留,所以他只用最普通的方式爬下来。
等他到了地面,韦伯并不搭话,一脸冷峻地转身就走,许斯则搀扶住常乐,示意让他跟着韦伯。
一行人拐过两条小巷,上了一辆奢华马车。
车里相当宽敞,韦伯与随从并肩而坐,常乐则与萝拉坐在另一侧,与韦伯冷眼对视。
许斯似乎感觉自己坐在哪一方都不合适,便站在双方中间,抓住车顶保持身体平衡。
韦伯将目光转向窗外,并不和常乐的视线相交,表情冷漠高傲,似乎在等后者先说话,至少要对公爵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
常乐的注意力却集中在韦伯身边的随从。
那是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漂亮女人,双眼狭长,下颌犹如尖锥,上宽下窄的脸型乍一看貌似毒蛇,艳丽妆容衬托之下,有种怪异的阴森之美。
而这女人身材起伏妖娆,散发着一种熟透了的迷人丰韵,肯定早已不是少女,但常乐也不会猜她有多老,高阶修炼者的年龄很难通过外貌判断。
大魔导师尤妮斯看起来比眼前女人还年轻,可温蒂的奶奶都得叫尤妮斯一声“姐姐”。
战灵的寿命虽比战宗或者大魔导短,一般也不会少于二百年,四十多岁长得像二十岁并不奇怪,例如米兰达的父亲方丹元帅,除了一头老人似的白发,脸上肌肤却光润得如同少年。
那女人面对常乐的凝视,得意地微笑起来,细长双眼弯成两条弧线:
“没人引见,我只好介绍一下自己,本人艾格尼丝,2级战灵,与斯坦尼斯公爵合作多年,年龄保密,至今未婚。”
一个女人向男人强调自己未婚,算是一种最明显的暗示,等于告诉对方“你可以追我”,所以韦伯闻言转过头来,向艾格尼丝狠狠瞪了一眼。
表达不满的何止韦伯,萝拉唯恐常乐受到勾|引,直接冷笑一声,开始语言攻击:
“你是未婚,可你的男人至少有一百个,包括公爵在内,帝都里人人都知道!”
艾格尼丝“呵呵”一笑,并不生气,看表情反而更加得意:
“一百个?我的魅力哪有那么强大?”
常乐并不关心艾格尼丝有多少男人,令他皱眉的,是这女人自报只是2级战灵,比菲舍还低了1级,但她给人的压迫感,却远在菲舍之上!
而且此人现在根本没有故意释放什么威压,只在平和聊天而已,却比那次战斗中的菲舍更让人害怕,这是什么道理?
许斯见话题岔远,连忙提示主旨,希望常乐与韦伯谈一谈未来的合作。
韦伯终于将视线转回车内,瞟了常乐一眼,之后清清嗓子,准备发言。
常乐则抢在他前面提醒:
“先要说清楚,我不需要你救,也不欠你的情。”
这话说完,常乐心里暗笑,同样的语言过去也有人对他说过,那就是米兰达。当时常乐被气得七窍生烟,现在倒有点理解米兰达的心情了。
米兰达面对恶少的调戏,本来就不需要常乐来救,她一拳能把泰勒少爷打上天去,结果常乐强行出头救她,反而妨碍她享受揍人的乐趣,何况常乐还是个令人厌恶的肮脏贱民,米兰达当然不甘心对他表示什么谢意。
如今常乐也是一样,若非牵挂萝拉等人的安危,他早就启动狡兔之魂独自逃走,所以要他向自己厌恶的韦伯感谢救命之恩,那是万万做不到。
韦伯冷笑一声:
“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订婚了。”
“恭喜。”常乐皮笑肉不笑,心里却说“关我屁事。”
“和我订婚的,是米兰达!”
韦伯说完这话,终于露出得意笑容。
归根结底,两人在学院时的冲突,就是为了米兰达,现在韦伯成了胜利者,当然兴奋异常。
“关我屁事。”常乐终于将心里话喊了出来。
然而他还是非常诧异,米兰达早先固然目中无人,对常乐的贱民身份充满鄙夷,但到了后期已经在转变,对他从鄙视到惊叹,又从惊叹到佩服,而且隐约开始表达情意。
而米兰达对韦伯完全瞧不上,这一点自始至终没有过改变。
现在米兰达居然与韦伯订婚,常乐不但震惊,还有些说不清楚的酸意。
韦伯脸上满是胜利者的笑容:
“我要多谢你,正是你的背叛行为导致元帅被撤职,元帅才被迫与我父亲结盟,付出的代价,当然就是他美丽而骄傲的女儿,而元帅本来想收你做女婿,人人都知道。”
“好吧,我收下你的谢意。”常乐点了点头,“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韦伯想说的,当然也就是公爵的意见。
公爵认为,既然元帅与其已是盟友,而菲利普侯爵才是导致元帅解职的元凶,常乐若还顾念元帅之器重和栽培,就应该与菲利普死战到底。
不久前哈维兰平原上,瓦特伯爵的三百多私军被一百强盗全歼,公爵怀疑所谓的“强盗”就是常乐所部,是一群贱民。
但这种事绝不允许再发生,公爵希望常乐将部队带往西北方,远离富庶地区,不骚扰公爵的盟友们,而是去菲利普侯爵的封地附近发展。
只要菲利普为了自己封地焦头烂额,就无法到帝都来争权夺利,也难以凭借军校教务长身份在近卫军里发展势力。
只要有利于常乐的行动,公爵愿意提供粮草兵器支持,前提则很明确,常乐只能与菲利普和血魂谷作对,一旦再发生瓦特伯爵那样的事件,必将迎来公爵大军的愤怒讨伐。
最后,韦伯冷笑道:
“别以为人人都是菲利普那样的笨蛋,也不是每个贵族都像瓦特那样软弱,你信不信,我父亲随时能召集二十万大军,比皇家近卫军还多三倍,足以将你碾碎一万次!”
其实韦伯所提的,正是常乐想做的,就算没有任何人支持,他也打算带领队伍去侯爵封地大干一场。
可是他如果直接点头答应,倒好像被韦伯最后那句威胁吓住,略一沉吟之后,常乐笑了起来:
“公爵高看我了,我一个军校学员,不是什么名帅宿将,只带着几个老弱贱民,怎会值得公爵拿粮草和武器来支持?”
韦伯冷冷盯着常乐的双眼:
“是你太高看自己,我父亲把你当作一条蛆,只希望你在侯爵后背上爬几天,恶心恶心他,至于你何时被侯爵一巴掌拍死,不关我们的事。”
“好精彩的比喻!韦伯少爷,谢谢您屈尊和一条蛆说了半天话。”
常乐满面笑容,从座位上站起,继续说道:
“既然是条蛆,我爱往哪爬就往哪爬,谁想拍死我,请伸出自己的手。公爵少爷,欢迎您率军来讨伐,咱们战场上见!”
说完,常乐跳下车,扬长而去。
萝拉和许斯连忙追了过来,许斯希望常乐回去好好谈,别赌气,结果常乐尚未回答,萝拉一掌将其推出七八米远:
“回去吃贵族的屎吧!他们屎里蛆多,营养好!”
常乐失声而笑,反过来帮许斯说话,称赞他的政治头脑。
他在五班这三员大将,萝拉勇猛,堪称“虎将”;瘦猴机警,是个“智将”;而许斯在政治上的敏锐,连常乐都甘拜下风,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位得力助手。
常乐希望原先五班的人团结一心,就算以后不在一起了,仍然能够相互帮助。
许斯闻言连连称“是”,他还提醒常乐,其实公爵对他非常看重,别因韦伯的骄横而赌气。
公爵本人并不怕菲利普侯爵,但侯爵身后有血魂谷,有战宗诺玛迪斯,那是包括皇帝陛下都畏惧的势力,所以公爵才会推出常乐去吸引侯爵的仇恨,无论胜败结果如何,血魂谷的怒火不会直接对公爵而去。
现在是公爵有求于常乐,而非相反。
所以常乐应该趁机勒索,向公爵开个高价,起码该弄几百匹马或者几百套盔甲,不该赌气一走了之,更不能同时与公爵和菲利普侯爵为敌,那太不理智!
常乐微微一笑:
“其实我没得选,血魂谷根本不会放过我,我注定要和侯爵为敌,不如反客为主,向侯爵领地杀过去。但我不会接受公爵的资助,那违反我的原则。”
许斯无语,只得两手抱怀,看着常乐苦笑。
萝拉听说了“向侯爵领地杀过去”,激动得脸蛋涨红:
“我跟你走,帮你指挥部队,一起干死那个混蛋!”
“去去去去!”常乐笑着伸手连推,“你正经是皇家近卫军少校,前途远大,到我这个破队伍里来干什么?”
“我不是少校了,来救你之前,我就把军服脱了,扔了,还踩了几脚!”
“脱了就捡回来穿上!天气还冷!”
“不捡,我下定决心了,跟你走!”
之前谈判的时候马车已经出了城门,所以这时三人在荒郊野外说笑,也不担心被人听到。
常乐根本不愿让萝拉到自己队伍,一来耽误人家前途,二来自己没那个需求,如此小部队作战,必然是他亲自带队,有没有萝拉区别不大。
可是萝拉横下一条心,坚决跟他走。
最终,常乐只能笑着摇头,在萝拉肩上拍了拍:
“多保重,后会有期。”
然后他撒腿就跑,狡兔之魂一旦开启,哪怕没有神器支持,他的速度也令萝拉望尘莫及。
萝拉追不上,只好远远送来几声脏话大骂。
常乐哈哈大笑,向背后挥了挥手,切换到耐力更好的苍狼之魂,保持六十公里的匀速疾驰,就算有人骑上骏马,此刻也难以跟踪而来。
然而,刚跑出不到十公里,常乐忽然停住了脚步。
并且他全身一阵发冷,那是源自灵魂深处的警报,代表着危机临近!
常乐猛然回头,却见艾格尼丝笑盈盈地站在不远处。
“怎么,谈判没成,公爵不想放过我?”常乐冷冷问道。
艾格尼丝摇了摇头:
“别误会,我是来保护你的,护送你安全离开海森城一百公里,这是公爵的指令。”
常乐将信将疑,把自己灵魂视野扩散开去,空间脉络向着无限远方遥遥伸展。
果然有情况,常乐眉头一皱:
“有个高手正在接近,时速至少八十公里!”
艾格尼丝反而更晚发现,她的笑容在半分钟后猛然消失:
“见鬼!好强大的气息!血魂谷,巅峰战灵!皮斯托利亚,一定是他!”
菲利普侯爵围捕常乐这一战,付出一百多名士兵的生命,却功亏一篑,被赶来的城防军阻拦。
侯爵当然不肯罢休,脸色涨得通红,声嘶力竭大吵大闹。
但他手下部队已被缴械,侯爵自己什么都做不了,也只能发出几句威胁,宣称要让古德温将军付出代价,还特别指出血魂谷的高手正在赶来,叫他们吃不了兜着走,然后暴怒离去。
古德温背后有两个实权公爵撑腰,当然不怕侯爵的威胁。
他反而要抢先向皇帝告状,指控菲利普私带近卫军入城,而且经斯坦尼斯公爵之子韦伯辨认,侯爵当街捉拿的也并非要犯常乐,所以“追捕行动”只是借口,其真实意图值得深究。
近年来侯爵在血魂谷修炼者支持下,对朝政大权垂涎三尺,行事咄咄逼人,地位也不断蹿升,早就引起了当权派斯坦尼斯公爵的警惕,这次终于抓住把柄,发起凶狠反击。
许斯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呼吁同学们“理智一点”,不可去乱军中盲目送死,应该用更聪明的方式营救常乐。
随后他仗着家财豪富,收买了一位公爵亲信,火速面见公爵,将此事剖析明白。
虽然公爵也讨厌常乐,但通过此事打击菲利普更符合他的利益,所以这才有了韦伯与古德温的及时出现。
但韦伯只是奉父命行事,本人一脸不情愿,如果有机会,他应该很乐意悄悄干掉常乐。
所以纵然军队都已退去,小巷里恢复了平静,常乐丝毫不敢放松警惕,也不着急下楼,而是坐在烟囱背后,将绷带再做一次整理。
从“绿森林”酒店的室内激战,到街头被围时那五十米血路,他合计中了十多剑,长矛穿身也有三次,尽管喝下了幻羽天露,又有强悍的恶魔体质,这身重伤也没那么容易愈合。
扎紧绷带带来的剧痛,使他全身微微颤抖,一层层地冒冷汗,但为了迎接有可能更凶险的战斗,他必须做好万全准备。
现在敌人很少,韦伯本人及其随从而已,但那个随从令常乐感到巨大威胁,以洞察天赋也难以看清确切实力,但从其肃杀而迫人的气息判断,恐怕比战灵菲舍更强!
韦伯与常乐有仇,萝拉却也和韦伯有仇,女汉子俯视着公爵之子,眼中简直冒出火来:
“许斯!你什么意思?把韦伯找来干什么?”
“理智一点!”许斯又喊出了他的招牌式口头禅,“个人私仇不该影响大局,只要有心胸,就没有永远的敌人!”
“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萝拉反唇相讥,“你投靠贵族,就再也不是我朋友!”
常乐不喜欢看到朋友内讧,在萝拉肩上拍了拍要她冷静,然后自己攀着外墙缓缓而下。
鉴于战斗时刻可能再次爆发,冷却完毕的“虹飞”技能必须保留,所以他只用最普通的方式爬下来。
等他到了地面,韦伯并不搭话,一脸冷峻地转身就走,许斯则搀扶住常乐,示意让他跟着韦伯。
一行人拐过两条小巷,上了一辆奢华马车。
车里相当宽敞,韦伯与随从并肩而坐,常乐则与萝拉坐在另一侧,与韦伯冷眼对视。
许斯似乎感觉自己坐在哪一方都不合适,便站在双方中间,抓住车顶保持身体平衡。
韦伯将目光转向窗外,并不和常乐的视线相交,表情冷漠高傲,似乎在等后者先说话,至少要对公爵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
常乐的注意力却集中在韦伯身边的随从。
那是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漂亮女人,双眼狭长,下颌犹如尖锥,上宽下窄的脸型乍一看貌似毒蛇,艳丽妆容衬托之下,有种怪异的阴森之美。
而这女人身材起伏妖娆,散发着一种熟透了的迷人丰韵,肯定早已不是少女,但常乐也不会猜她有多老,高阶修炼者的年龄很难通过外貌判断。
大魔导师尤妮斯看起来比眼前女人还年轻,可温蒂的奶奶都得叫尤妮斯一声“姐姐”。
战灵的寿命虽比战宗或者大魔导短,一般也不会少于二百年,四十多岁长得像二十岁并不奇怪,例如米兰达的父亲方丹元帅,除了一头老人似的白发,脸上肌肤却光润得如同少年。
那女人面对常乐的凝视,得意地微笑起来,细长双眼弯成两条弧线:
“没人引见,我只好介绍一下自己,本人艾格尼丝,2级战灵,与斯坦尼斯公爵合作多年,年龄保密,至今未婚。”
一个女人向男人强调自己未婚,算是一种最明显的暗示,等于告诉对方“你可以追我”,所以韦伯闻言转过头来,向艾格尼丝狠狠瞪了一眼。
表达不满的何止韦伯,萝拉唯恐常乐受到勾|引,直接冷笑一声,开始语言攻击:
“你是未婚,可你的男人至少有一百个,包括公爵在内,帝都里人人都知道!”
艾格尼丝“呵呵”一笑,并不生气,看表情反而更加得意:
“一百个?我的魅力哪有那么强大?”
常乐并不关心艾格尼丝有多少男人,令他皱眉的,是这女人自报只是2级战灵,比菲舍还低了1级,但她给人的压迫感,却远在菲舍之上!
而且此人现在根本没有故意释放什么威压,只在平和聊天而已,却比那次战斗中的菲舍更让人害怕,这是什么道理?
许斯见话题岔远,连忙提示主旨,希望常乐与韦伯谈一谈未来的合作。
韦伯终于将视线转回车内,瞟了常乐一眼,之后清清嗓子,准备发言。
常乐则抢在他前面提醒:
“先要说清楚,我不需要你救,也不欠你的情。”
这话说完,常乐心里暗笑,同样的语言过去也有人对他说过,那就是米兰达。当时常乐被气得七窍生烟,现在倒有点理解米兰达的心情了。
米兰达面对恶少的调戏,本来就不需要常乐来救,她一拳能把泰勒少爷打上天去,结果常乐强行出头救她,反而妨碍她享受揍人的乐趣,何况常乐还是个令人厌恶的肮脏贱民,米兰达当然不甘心对他表示什么谢意。
如今常乐也是一样,若非牵挂萝拉等人的安危,他早就启动狡兔之魂独自逃走,所以要他向自己厌恶的韦伯感谢救命之恩,那是万万做不到。
韦伯冷笑一声:
“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订婚了。”
“恭喜。”常乐皮笑肉不笑,心里却说“关我屁事。”
“和我订婚的,是米兰达!”
韦伯说完这话,终于露出得意笑容。
归根结底,两人在学院时的冲突,就是为了米兰达,现在韦伯成了胜利者,当然兴奋异常。
“关我屁事。”常乐终于将心里话喊了出来。
然而他还是非常诧异,米兰达早先固然目中无人,对常乐的贱民身份充满鄙夷,但到了后期已经在转变,对他从鄙视到惊叹,又从惊叹到佩服,而且隐约开始表达情意。
而米兰达对韦伯完全瞧不上,这一点自始至终没有过改变。
现在米兰达居然与韦伯订婚,常乐不但震惊,还有些说不清楚的酸意。
韦伯脸上满是胜利者的笑容:
“我要多谢你,正是你的背叛行为导致元帅被撤职,元帅才被迫与我父亲结盟,付出的代价,当然就是他美丽而骄傲的女儿,而元帅本来想收你做女婿,人人都知道。”
“好吧,我收下你的谢意。”常乐点了点头,“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韦伯想说的,当然也就是公爵的意见。
公爵认为,既然元帅与其已是盟友,而菲利普侯爵才是导致元帅解职的元凶,常乐若还顾念元帅之器重和栽培,就应该与菲利普死战到底。
不久前哈维兰平原上,瓦特伯爵的三百多私军被一百强盗全歼,公爵怀疑所谓的“强盗”就是常乐所部,是一群贱民。
但这种事绝不允许再发生,公爵希望常乐将部队带往西北方,远离富庶地区,不骚扰公爵的盟友们,而是去菲利普侯爵的封地附近发展。
只要菲利普为了自己封地焦头烂额,就无法到帝都来争权夺利,也难以凭借军校教务长身份在近卫军里发展势力。
只要有利于常乐的行动,公爵愿意提供粮草兵器支持,前提则很明确,常乐只能与菲利普和血魂谷作对,一旦再发生瓦特伯爵那样的事件,必将迎来公爵大军的愤怒讨伐。
最后,韦伯冷笑道:
“别以为人人都是菲利普那样的笨蛋,也不是每个贵族都像瓦特那样软弱,你信不信,我父亲随时能召集二十万大军,比皇家近卫军还多三倍,足以将你碾碎一万次!”
其实韦伯所提的,正是常乐想做的,就算没有任何人支持,他也打算带领队伍去侯爵封地大干一场。
可是他如果直接点头答应,倒好像被韦伯最后那句威胁吓住,略一沉吟之后,常乐笑了起来:
“公爵高看我了,我一个军校学员,不是什么名帅宿将,只带着几个老弱贱民,怎会值得公爵拿粮草和武器来支持?”
韦伯冷冷盯着常乐的双眼:
“是你太高看自己,我父亲把你当作一条蛆,只希望你在侯爵后背上爬几天,恶心恶心他,至于你何时被侯爵一巴掌拍死,不关我们的事。”
“好精彩的比喻!韦伯少爷,谢谢您屈尊和一条蛆说了半天话。”
常乐满面笑容,从座位上站起,继续说道:
“既然是条蛆,我爱往哪爬就往哪爬,谁想拍死我,请伸出自己的手。公爵少爷,欢迎您率军来讨伐,咱们战场上见!”
说完,常乐跳下车,扬长而去。
萝拉和许斯连忙追了过来,许斯希望常乐回去好好谈,别赌气,结果常乐尚未回答,萝拉一掌将其推出七八米远:
“回去吃贵族的屎吧!他们屎里蛆多,营养好!”
常乐失声而笑,反过来帮许斯说话,称赞他的政治头脑。
他在五班这三员大将,萝拉勇猛,堪称“虎将”;瘦猴机警,是个“智将”;而许斯在政治上的敏锐,连常乐都甘拜下风,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位得力助手。
常乐希望原先五班的人团结一心,就算以后不在一起了,仍然能够相互帮助。
许斯闻言连连称“是”,他还提醒常乐,其实公爵对他非常看重,别因韦伯的骄横而赌气。
公爵本人并不怕菲利普侯爵,但侯爵身后有血魂谷,有战宗诺玛迪斯,那是包括皇帝陛下都畏惧的势力,所以公爵才会推出常乐去吸引侯爵的仇恨,无论胜败结果如何,血魂谷的怒火不会直接对公爵而去。
现在是公爵有求于常乐,而非相反。
所以常乐应该趁机勒索,向公爵开个高价,起码该弄几百匹马或者几百套盔甲,不该赌气一走了之,更不能同时与公爵和菲利普侯爵为敌,那太不理智!
常乐微微一笑:
“其实我没得选,血魂谷根本不会放过我,我注定要和侯爵为敌,不如反客为主,向侯爵领地杀过去。但我不会接受公爵的资助,那违反我的原则。”
许斯无语,只得两手抱怀,看着常乐苦笑。
萝拉听说了“向侯爵领地杀过去”,激动得脸蛋涨红:
“我跟你走,帮你指挥部队,一起干死那个混蛋!”
“去去去去!”常乐笑着伸手连推,“你正经是皇家近卫军少校,前途远大,到我这个破队伍里来干什么?”
“我不是少校了,来救你之前,我就把军服脱了,扔了,还踩了几脚!”
“脱了就捡回来穿上!天气还冷!”
“不捡,我下定决心了,跟你走!”
之前谈判的时候马车已经出了城门,所以这时三人在荒郊野外说笑,也不担心被人听到。
常乐根本不愿让萝拉到自己队伍,一来耽误人家前途,二来自己没那个需求,如此小部队作战,必然是他亲自带队,有没有萝拉区别不大。
可是萝拉横下一条心,坚决跟他走。
最终,常乐只能笑着摇头,在萝拉肩上拍了拍:
“多保重,后会有期。”
然后他撒腿就跑,狡兔之魂一旦开启,哪怕没有神器支持,他的速度也令萝拉望尘莫及。
萝拉追不上,只好远远送来几声脏话大骂。
常乐哈哈大笑,向背后挥了挥手,切换到耐力更好的苍狼之魂,保持六十公里的匀速疾驰,就算有人骑上骏马,此刻也难以跟踪而来。
然而,刚跑出不到十公里,常乐忽然停住了脚步。
并且他全身一阵发冷,那是源自灵魂深处的警报,代表着危机临近!
常乐猛然回头,却见艾格尼丝笑盈盈地站在不远处。
“怎么,谈判没成,公爵不想放过我?”常乐冷冷问道。
艾格尼丝摇了摇头:
“别误会,我是来保护你的,护送你安全离开海森城一百公里,这是公爵的指令。”
常乐将信将疑,把自己灵魂视野扩散开去,空间脉络向着无限远方遥遥伸展。
果然有情况,常乐眉头一皱:
“有个高手正在接近,时速至少八十公里!”
艾格尼丝反而更晚发现,她的笑容在半分钟后猛然消失:
“见鬼!好强大的气息!血魂谷,巅峰战灵!皮斯托利亚,一定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