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〇〇章 恐怖重骑的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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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敌军阵型森严,盔甲的金属反光在正午时分格外刺眼。
两名贵族指挥官提缰缓缓而来,目光扫过常乐那七十多名瘦弱部下,嘴角挂着鄙夷笑意,在前方不远处停下。
“你们已经侵入瓦特伯爵的领地,即刻报上你们的身份和来意!”
常乐满面笑容:
“本军善意过境,秋毫无犯。我不侵犯任何人,也不怕任何人侵犯。”
他的语调非常平和,但声音极为洪亮,经君王套装扩音后高亢入云,在哈维兰平原上远远传开,也钻入各路斥候游骑耳中。
他这番话,同样是给附近各路贵族的回答。
对方明显变得恼火,脸上笑意消失,厉声重复了一遍:
“报上你的姓名,以及你所属领主的名号!”
“知道得太多,对你不好。”常乐摇了摇手指,面带坏笑。
“立刻缴械下马,仁慈的伯爵会给你一个合理安排。”对方已经在厉声吼叫,“否则!你将面临本军最无情的攻击!你们的头颅,将高悬在城堡大门,你们的鲜血,将会洒遍……”
“那就没的谈了。”
常乐直接打断对方的威胁,率先拨马回头,与蓝月来到自己部队阵前。
“大家看到了,贵族老爷就是这么嚣张,他要咱们放下武器做回奴隶,咱们该怎么做?”
“杀!杀!杀!!!”
贱民战士们士气高涨。
但无论士气多高,他们在骑马和打仗方面都算新手,连队伍也排得乱糟糟。
常乐并不急于整队,只用信心十足的笑容看着部下们,高声发问:
“骑马学会没有?”
“学会了!”众人齐声回答。
“骑马砍人呢?”
“会!”
“好!没学会控马的,退出战场。”常乐向队伍中间打了个手势,“其余人以此为界,这边的人跟着我,那边的跟着蓝月。”
当然无人退出战场,反而全体精神抖擞拔剑出鞘。
而在此时,对面的贵族军队吹响号角,已经开始前进。
二十名重骑兵的沉重蹄声,就像有无数巨人手持木锤,以大地为鼓,有节奏地缓缓敲击。
三百名步兵排为矩形方阵,盾牌如墙,长矛如林,也开始徐徐前进,而在他们身后,则有几名真正的鼓手,腹前悬着小鼓,打着明快的节奏,为步伐整齐的方阵壮声势。
重骑兵前进几十米才开始小跑,由于沉重的全身甲和马铠存在,他们为了节省体力,必须抵达足够近的距离再发起冲锋。
常乐面带笑容望着来势汹汹的敌军,一直没有下达命令。
重骑兵到达前方二百米处,直指天空的五米战枪就缓缓放平,枪杆夹于腋下,枪尖朝前,摆好了冲锋姿态,马匹随即开始加速。
重骑兵惯性太大,提速很难,可一旦让他们冲起来,也就没有人能够阻挡他们。
常乐在军校听过“重骑兵冲阵”的概念,就是指眼前这种移动堡垒,堪称“步兵的噩梦”,哪怕以长矛阵对抗,矛杆会折断,矛尖也会从厚重马铠上滑开。
由于惯性难以想象地巨大,重骑兵冲进步兵方阵,拦在前面的任何士兵都会被撞飞,没有反抗余地,就像一名幼|童,站在疾驰且超载的马车面前,纵然给他一根长矛,也同样柔弱无助。
哪怕这种重骑兵被长矛刺死,或者失足绊倒,也如高坡上滚下的巨石,撞毙和碾压沿途步兵,给方阵带来一片大乱。
重骑兵冲阵堪称“无敌”,而眼前这支豪华的超重骑兵尤其夸张,或许是那位伯爵引以为豪的王牌,每战都要拉出来遛遛,既鼓舞己方,又震慑敌军。
可是常乐看着他们,脸上惟有嘲讽笑意。
重骑兵闷雷般的蹄声越来越密集,已经接近了最高冲刺速度。
常乐手指前方,扭头看着部下高声问道:
“敌人很凶,怕不怕?”
“不怕!”
常乐笑了:
“这些铁罐子不会拐弯,明白我的意思吗?”
贱民们稍稍一愣,继而纷纷点头。
眼看着重骑兵达到最高速度,马蹄震得大地都在颤抖,双方距离也拉近到百米之内,常乐拔剑举向空中:
“看着我!夹|紧马腹,屁|股悬空,握紧武器,跟随我的剑!”
利剑向前一指,常乐一马当先,迎着重骑兵疾驰而去。
蓝月以及七十多名贱民战士,全都化作潮水般向前奔腾。
轻骑与重骑对冲,结果如何不言自明,敌军两名指挥官好像看到傻瓜表演,已经发出了哈哈大笑声。
可就在两军即将冲撞那一瞬间,常乐猛然拨马向左,蓝月则往右急转。
七十多名骑兵跟随在后,轻巧地往左右闪开,就好像流水遇上巨石,自然而然转向两侧。
重骑兵面前忽然没了人影,只剩空旷土地,可在巨大惯性下又收不住脚,只能继续向旷野狂奔,一边冲,一边缓缓减速。
而贱民轻骑兵此时呐喊着,呼啸着,手中利剑摇动,已包抄到步兵方阵的两翼。
“弓箭手,准备!”一名指挥官声嘶力竭地喊。
另一人则是拼命大吼:
“长矛手!长矛手!长矛手去两翼!”
长矛手慌忙往两边跑,剑手又要往中间退,迎面冲撞挤压堵塞在一起,几名鼓手惨遭挤倒,连人带鼓被人踩来踩去,传出几声不成调的“咚咚”。
至此两军尚未实际接触,步兵方阵已乱。
而方阵最后一排的长弓手站定脚步,从腰后箭袋抽出利矢,张弓搭箭,斜斜指向天空。
“放!”
仍是僵化程式的作战,长弓手必须仰天45度抛射,如此射程才够远,但这次的对手并非步兵方阵,而是一群轻骑!
箭矢划出高高弧线,再落回地面时,骑兵早就跑离覆盖区域。
“杀!”常乐经过君王套扩音功能修饰的吼声,如炸雷般响起。
左右两支分队也没有袭击敌军侧翼,而是直扑后面的弓箭手和两名指挥官。
“攻击!攻击!步兵攻击!”
指挥官慌了,将弓箭手抛下不管,纵马奔向己方的步兵。
可是弓箭手被骑兵群从身边掠过,毫无反抗能力地遭遇屠杀,人头滚滚,鲜血飞溅,惨叫声响成一片,此情此景对步兵方阵的刺激无可言喻。
训练有素的精兵或许反而激起复仇怒火,可眼前这些贵族私军已经被吓破了胆。
而且方阵本身的混乱也让他们晕头转向,阵型之乱直接导致军心大乱。
轻骑兵将弓箭手斩尽杀绝,马蹄没有丝毫停留,跟着常乐与蓝月两名首领飞奔,从背后凶猛冲入步兵之中。
马匹就算没有披甲,在步兵面前也是难以抵挡的庞然大物,何况还是高速冲来。
一旦有人开始逃跑,恐慌就会蔓延到全体,伯爵私军崩溃了,个别抵抗者被杀后,剩下的三百人都在仓皇逃命,只盼尽快跑回城堡,或者钻进农田麦地。
但逃命者是重装步兵,追击者却是轻装骑兵,结果不言而喻,没人能成功逃走,一场单方面屠杀而已。
常乐不想手下留情,捉俘虏没用,没地方关他们,也工夫去勒索赎金,他要的是震慑贵族,让所有蠢蠢欲动的私军丧失战意,给未来的进军敞开一片坦途。
所以他带头砍人,不留一个活口。
一名指挥官眼看常乐追到身后,连忙抛剑举手:
“我投降!我投降!我是瓦特伯爵的……”
无论他是瓦特伯爵的什么人,常乐都懒得关心,一剑挥去,军官的脑袋和两只举起的小臂同时离体而去,臂上铠甲断口齐整,在正午太阳照耀下闪闪放光,三道血泉随即飙出。
那颗落地的头颅两眼呆滞,嘴巴兀自一张一合,却已喊不出声音。
正式战斗不到两分钟,追歼残敌反而多用了十倍的时间,直到杀得血流成河,常乐才收拢队伍,向着甲胄奢华的重骑兵走去。
威力恐怖的重骑兵,此刻茫然地在数百米外重新列队,但指挥官已死,他们全都不知所措。
常乐信马由缰,目光从“铁罐”们身上扫过。
这些重骑也不算完全没有战绩,一个贱民战士骑术欠佳,常乐挥剑出击时,他跟着催马前进,结果马冲出太猛,他失去重心仰面滚落,而且恰好摔在“铁罐”冲击路线,被战枪迎面穿胸。
这是此战中常乐部队惟一的阵亡者,与步兵方阵厮杀也只有几人腿部负伤而已。
常乐看到阵亡部下时,脸上笑容消失,再抬头射向重骑兵的目光,已经带上了杀气。
重骑兵见常乐走近,下意识将立在鞍旁基座上的战枪放平,枪尖对准常乐方向。
常乐哼了一声,带马让向一侧,指了指大片空地:
“你们还想冲一次?那就冲吧,我不阻拦!”
速度不及,灵活不及,耐力不及,只要轻骑兵避战,重骑无论怎么冲,也只能对着空地浪费力气而已。
重骑冲轻骑本来就很滑稽,是头脑僵化的指挥官所闹的笑话。
跑也跑不掉,这二十人别无选择,只能将手中战枪和盾牌陆续抛向地面,继而抽出佩剑扔掉,完成了投降的全套|动作。
他们也不能下马,因为扈从在步兵方阵里被杀了,没人来搀扶他们。
“既然接受了你们的投降,我就不杀你们了。”
常乐拨马沿着重骑队列缓缓行进,边走边说:
“帮我给伯爵带个话,本军善意过境,不想侵犯任何人,但也不怕任何人侵犯,要和平相处,还是自取死路,选择权在你们自己!”
他这话当然也是说给所有的贵族听,让远处观望的斥候游骑回去报告。
经过某一个重骑兵面前时,常乐低头看了看他的战枪,那枪尖粘着血,死去的贱民战士之血!
然后他抬起头,充满杀气的目光向战枪主人望去。
那人拉起了锥形面罩,露出一张苍白面孔,表情惊慌,说话也结结巴巴:
“战……战争,杀人……难……难免的。”
“嗯,你有这个觉悟就好!”
常乐话音未落,手中剑斜劈下去,重骑兵裹在厚实钢甲中的半截身体,以及披着马铠的整个马头,都齐刷刷斩落,掉在尘泥之中。
几秒之后,失去头颅的人和马才翻身倒地,“咣当”一声巨响,鲜血四处喷溅。
一刀之威竟至于斯!这只能说明,常乐早已达到普通人不敢想象的战师境界,堪称战场杀戮机器,在他面前,铠甲只是无用的装饰品而已,这应该给各路贵族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
见同伴如此惨死,其余重骑兵一阵惊慌,马蹄踏动,但无路可逃,也不敢逃。
“来人!把其余家伙拽下来,铠甲剥掉!”常乐向部下发布了命令。
威风凛凛的重骑兵们很快被剥得精光,出于羞辱他们的意图,连裤衩都没给留一条。
价值万金的全身甲收入收魂空间之后,常乐才将战死者尸体,以及暂时需要休养的伤兵放上马车,带着部队扬长而去。
三百多敌军阵型森严,盔甲的金属反光在正午时分格外刺眼。
两名贵族指挥官提缰缓缓而来,目光扫过常乐那七十多名瘦弱部下,嘴角挂着鄙夷笑意,在前方不远处停下。
“你们已经侵入瓦特伯爵的领地,即刻报上你们的身份和来意!”
常乐满面笑容:
“本军善意过境,秋毫无犯。我不侵犯任何人,也不怕任何人侵犯。”
他的语调非常平和,但声音极为洪亮,经君王套装扩音后高亢入云,在哈维兰平原上远远传开,也钻入各路斥候游骑耳中。
他这番话,同样是给附近各路贵族的回答。
对方明显变得恼火,脸上笑意消失,厉声重复了一遍:
“报上你的姓名,以及你所属领主的名号!”
“知道得太多,对你不好。”常乐摇了摇手指,面带坏笑。
“立刻缴械下马,仁慈的伯爵会给你一个合理安排。”对方已经在厉声吼叫,“否则!你将面临本军最无情的攻击!你们的头颅,将高悬在城堡大门,你们的鲜血,将会洒遍……”
“那就没的谈了。”
常乐直接打断对方的威胁,率先拨马回头,与蓝月来到自己部队阵前。
“大家看到了,贵族老爷就是这么嚣张,他要咱们放下武器做回奴隶,咱们该怎么做?”
“杀!杀!杀!!!”
贱民战士们士气高涨。
但无论士气多高,他们在骑马和打仗方面都算新手,连队伍也排得乱糟糟。
常乐并不急于整队,只用信心十足的笑容看着部下们,高声发问:
“骑马学会没有?”
“学会了!”众人齐声回答。
“骑马砍人呢?”
“会!”
“好!没学会控马的,退出战场。”常乐向队伍中间打了个手势,“其余人以此为界,这边的人跟着我,那边的跟着蓝月。”
当然无人退出战场,反而全体精神抖擞拔剑出鞘。
而在此时,对面的贵族军队吹响号角,已经开始前进。
二十名重骑兵的沉重蹄声,就像有无数巨人手持木锤,以大地为鼓,有节奏地缓缓敲击。
三百名步兵排为矩形方阵,盾牌如墙,长矛如林,也开始徐徐前进,而在他们身后,则有几名真正的鼓手,腹前悬着小鼓,打着明快的节奏,为步伐整齐的方阵壮声势。
重骑兵前进几十米才开始小跑,由于沉重的全身甲和马铠存在,他们为了节省体力,必须抵达足够近的距离再发起冲锋。
常乐面带笑容望着来势汹汹的敌军,一直没有下达命令。
重骑兵到达前方二百米处,直指天空的五米战枪就缓缓放平,枪杆夹于腋下,枪尖朝前,摆好了冲锋姿态,马匹随即开始加速。
重骑兵惯性太大,提速很难,可一旦让他们冲起来,也就没有人能够阻挡他们。
常乐在军校听过“重骑兵冲阵”的概念,就是指眼前这种移动堡垒,堪称“步兵的噩梦”,哪怕以长矛阵对抗,矛杆会折断,矛尖也会从厚重马铠上滑开。
由于惯性难以想象地巨大,重骑兵冲进步兵方阵,拦在前面的任何士兵都会被撞飞,没有反抗余地,就像一名幼|童,站在疾驰且超载的马车面前,纵然给他一根长矛,也同样柔弱无助。
哪怕这种重骑兵被长矛刺死,或者失足绊倒,也如高坡上滚下的巨石,撞毙和碾压沿途步兵,给方阵带来一片大乱。
重骑兵冲阵堪称“无敌”,而眼前这支豪华的超重骑兵尤其夸张,或许是那位伯爵引以为豪的王牌,每战都要拉出来遛遛,既鼓舞己方,又震慑敌军。
可是常乐看着他们,脸上惟有嘲讽笑意。
重骑兵闷雷般的蹄声越来越密集,已经接近了最高冲刺速度。
常乐手指前方,扭头看着部下高声问道:
“敌人很凶,怕不怕?”
“不怕!”
常乐笑了:
“这些铁罐子不会拐弯,明白我的意思吗?”
贱民们稍稍一愣,继而纷纷点头。
眼看着重骑兵达到最高速度,马蹄震得大地都在颤抖,双方距离也拉近到百米之内,常乐拔剑举向空中:
“看着我!夹|紧马腹,屁|股悬空,握紧武器,跟随我的剑!”
利剑向前一指,常乐一马当先,迎着重骑兵疾驰而去。
蓝月以及七十多名贱民战士,全都化作潮水般向前奔腾。
轻骑与重骑对冲,结果如何不言自明,敌军两名指挥官好像看到傻瓜表演,已经发出了哈哈大笑声。
可就在两军即将冲撞那一瞬间,常乐猛然拨马向左,蓝月则往右急转。
七十多名骑兵跟随在后,轻巧地往左右闪开,就好像流水遇上巨石,自然而然转向两侧。
重骑兵面前忽然没了人影,只剩空旷土地,可在巨大惯性下又收不住脚,只能继续向旷野狂奔,一边冲,一边缓缓减速。
而贱民轻骑兵此时呐喊着,呼啸着,手中利剑摇动,已包抄到步兵方阵的两翼。
“弓箭手,准备!”一名指挥官声嘶力竭地喊。
另一人则是拼命大吼:
“长矛手!长矛手!长矛手去两翼!”
长矛手慌忙往两边跑,剑手又要往中间退,迎面冲撞挤压堵塞在一起,几名鼓手惨遭挤倒,连人带鼓被人踩来踩去,传出几声不成调的“咚咚”。
至此两军尚未实际接触,步兵方阵已乱。
而方阵最后一排的长弓手站定脚步,从腰后箭袋抽出利矢,张弓搭箭,斜斜指向天空。
“放!”
仍是僵化程式的作战,长弓手必须仰天45度抛射,如此射程才够远,但这次的对手并非步兵方阵,而是一群轻骑!
箭矢划出高高弧线,再落回地面时,骑兵早就跑离覆盖区域。
“杀!”常乐经过君王套扩音功能修饰的吼声,如炸雷般响起。
左右两支分队也没有袭击敌军侧翼,而是直扑后面的弓箭手和两名指挥官。
“攻击!攻击!步兵攻击!”
指挥官慌了,将弓箭手抛下不管,纵马奔向己方的步兵。
可是弓箭手被骑兵群从身边掠过,毫无反抗能力地遭遇屠杀,人头滚滚,鲜血飞溅,惨叫声响成一片,此情此景对步兵方阵的刺激无可言喻。
训练有素的精兵或许反而激起复仇怒火,可眼前这些贵族私军已经被吓破了胆。
而且方阵本身的混乱也让他们晕头转向,阵型之乱直接导致军心大乱。
轻骑兵将弓箭手斩尽杀绝,马蹄没有丝毫停留,跟着常乐与蓝月两名首领飞奔,从背后凶猛冲入步兵之中。
马匹就算没有披甲,在步兵面前也是难以抵挡的庞然大物,何况还是高速冲来。
一旦有人开始逃跑,恐慌就会蔓延到全体,伯爵私军崩溃了,个别抵抗者被杀后,剩下的三百人都在仓皇逃命,只盼尽快跑回城堡,或者钻进农田麦地。
但逃命者是重装步兵,追击者却是轻装骑兵,结果不言而喻,没人能成功逃走,一场单方面屠杀而已。
常乐不想手下留情,捉俘虏没用,没地方关他们,也工夫去勒索赎金,他要的是震慑贵族,让所有蠢蠢欲动的私军丧失战意,给未来的进军敞开一片坦途。
所以他带头砍人,不留一个活口。
一名指挥官眼看常乐追到身后,连忙抛剑举手:
“我投降!我投降!我是瓦特伯爵的……”
无论他是瓦特伯爵的什么人,常乐都懒得关心,一剑挥去,军官的脑袋和两只举起的小臂同时离体而去,臂上铠甲断口齐整,在正午太阳照耀下闪闪放光,三道血泉随即飙出。
那颗落地的头颅两眼呆滞,嘴巴兀自一张一合,却已喊不出声音。
正式战斗不到两分钟,追歼残敌反而多用了十倍的时间,直到杀得血流成河,常乐才收拢队伍,向着甲胄奢华的重骑兵走去。
威力恐怖的重骑兵,此刻茫然地在数百米外重新列队,但指挥官已死,他们全都不知所措。
常乐信马由缰,目光从“铁罐”们身上扫过。
这些重骑也不算完全没有战绩,一个贱民战士骑术欠佳,常乐挥剑出击时,他跟着催马前进,结果马冲出太猛,他失去重心仰面滚落,而且恰好摔在“铁罐”冲击路线,被战枪迎面穿胸。
这是此战中常乐部队惟一的阵亡者,与步兵方阵厮杀也只有几人腿部负伤而已。
常乐看到阵亡部下时,脸上笑容消失,再抬头射向重骑兵的目光,已经带上了杀气。
重骑兵见常乐走近,下意识将立在鞍旁基座上的战枪放平,枪尖对准常乐方向。
常乐哼了一声,带马让向一侧,指了指大片空地:
“你们还想冲一次?那就冲吧,我不阻拦!”
速度不及,灵活不及,耐力不及,只要轻骑兵避战,重骑无论怎么冲,也只能对着空地浪费力气而已。
重骑冲轻骑本来就很滑稽,是头脑僵化的指挥官所闹的笑话。
跑也跑不掉,这二十人别无选择,只能将手中战枪和盾牌陆续抛向地面,继而抽出佩剑扔掉,完成了投降的全套|动作。
他们也不能下马,因为扈从在步兵方阵里被杀了,没人来搀扶他们。
“既然接受了你们的投降,我就不杀你们了。”
常乐拨马沿着重骑队列缓缓行进,边走边说:
“帮我给伯爵带个话,本军善意过境,不想侵犯任何人,但也不怕任何人侵犯,要和平相处,还是自取死路,选择权在你们自己!”
他这话当然也是说给所有的贵族听,让远处观望的斥候游骑回去报告。
经过某一个重骑兵面前时,常乐低头看了看他的战枪,那枪尖粘着血,死去的贱民战士之血!
然后他抬起头,充满杀气的目光向战枪主人望去。
那人拉起了锥形面罩,露出一张苍白面孔,表情惊慌,说话也结结巴巴:
“战……战争,杀人……难……难免的。”
“嗯,你有这个觉悟就好!”
常乐话音未落,手中剑斜劈下去,重骑兵裹在厚实钢甲中的半截身体,以及披着马铠的整个马头,都齐刷刷斩落,掉在尘泥之中。
几秒之后,失去头颅的人和马才翻身倒地,“咣当”一声巨响,鲜血四处喷溅。
一刀之威竟至于斯!这只能说明,常乐早已达到普通人不敢想象的战师境界,堪称战场杀戮机器,在他面前,铠甲只是无用的装饰品而已,这应该给各路贵族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
见同伴如此惨死,其余重骑兵一阵惊慌,马蹄踏动,但无路可逃,也不敢逃。
“来人!把其余家伙拽下来,铠甲剥掉!”常乐向部下发布了命令。
威风凛凛的重骑兵们很快被剥得精光,出于羞辱他们的意图,连裤衩都没给留一条。
价值万金的全身甲收入收魂空间之后,常乐才将战死者尸体,以及暂时需要休养的伤兵放上马车,带着部队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