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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掐丝镶宝鎏金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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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复间,瞥见掉落在地上的那把匕首,随手捡起来放在雨水中冲洗,直到那层泥泞被冲刷干净。匕首生锈严重,木制的柄上还留有当年精雕细琢的图案,柄尾处隐隐约约刻着一个字,这匕首看着有些眼熟。

    丁前月看着他手中的匕首,“你为何,给我丁前月这名字。”

    暮然间,抚弄匕首的手停在那里,再看柄尾处那模糊的字迹,“因为……丁前月是我终其一生都不能从记忆里抹灭掉的名字……”胡公子站在那里,不假思索的回答。

    “是了,因为丁前月是我姐姐的名字!”有气无力的对他喊道,“我叫丁前山。”

    胡公子抬头看着丁前山,手指依然细细抚摸着柄尾的字迹,原来是刻了一个‘月’字,满脸疑惑的重复着他的名字,但记忆中却没有听过,哪怕一点印象都没有,“丁前山……丁前山?”

    “我自幼被父亲送到外省,跟着父亲指定的先生读书,每年只回家省亲一次,若不是有这个原因,我也活不到现在。那年回家时只看见满地的尸体,我也算是躲过一劫。”丁前山慢慢走到他身前,可以清楚的看见胡公子眼中慢慢升起的氤氲水汽。

    “虽然每年只能回家一次,但却从没跟家里断了联系,姐姐常常会写家书来,不知从何时起,家书里经常提到一个人。姐姐说那是她的意中人,是个翩翩公子,看出姐姐十分喜欢那个公子,在我回家前两个月,收到的最后一封家书里,还附了那人的画像。姐姐善丹青,画工极好,若画的是心上人,那自然是百倍用心。她死时,手中还抓着那人的画,眼睛死死盯着画中人。”丁前山的眼睛亦是死死盯着眼前的人。

    那匕首是他送给丁前月的,只是过了三十多年,生锈腐蚀,变得面目全非,但终究还是认出来了。

    丁前山从他手中抽出那把匕首,他只是呆立在那里没有阻拦,“这是我姐姐一直随身带着的,这么多年我也从不离身的带在身上,就是为了……”

    胡公子眼神有些迷离,思绪陷进那蒙尘的回忆中。

    时间太久,依稀记得那个叫丁前月的姑娘。如何相遇,不记得了,只是每次想到她,都是那记忆中的清脆笑颜,如今却都不复存在。

    心口猛然剧痛,低头去看,那把生锈的匕首全部没入体内,握着刀柄的苍老的手,是前月的弟弟,如果她还活着,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匕首抽出,鲜血喷涌,死亡艳丽的绽放,在胸前蔓延。

    “就是为了用它亲手了结你!这么多年,我也没想到会在有生之年找到你,只是心中发誓,这辈子不能手刃仇人,下辈子也要继续找,直到亲手杀了你为止。”丁前山脸色惨白的站在那里,他失血太多。

    胡公子微皱眉头,半边身子被血染红,看着满脸怒容的丁前山,执着的人是否都这般傻呢……明知这匕首杀不了自己,却还要全力一试。

    并齐五指,向丁前山走去。这只手在过去的岁月里,取了多少人的性命,已经记不清了。只是在三十多年前,兽性大发的他,用这只手了结了丁前月,在那一瞬间醒来,发现她已经倒在自己怀中,喉咙被他尖利的指甲切断,说不出话来,死死地抓着他的衣服。不敢面对这一切,一直以为自己控制的很好,但他终究不是人,那种难以泯灭的兽性是天生的。抛下还没断气的她跑出房门,入目是丁家满院的尸首,相同的伤口,不相同的位置。

    总是盼着自己可以像普通人那样生活,但却连她都杀了。于是放弃,离开那个地方,走得远远的再没回去过。

    这些年游走在不同的城镇,却都不曾久留,经过哪里,哪里就有人死。收留乞丐,平时有人伺候,没有目标时,还可以吃他们,就当是备用的口粮。

    好吸食人脑是他总改不了的,于他来说是不能放弃的美味,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的脑子鲜嫩可口,不像那些成年人,涩口难咽。

    雷声阵阵,闪电一次又一次的照亮他妖媚的容颜。走到丁前山身前,抬手切下去的前一刻,看着丁前山怒瞪他的眼神,如此熟悉,是了,因为他是前月的弟弟。一瞬间的晃神,给了丁前山再一次袭击的机会。

    这次,匕首不仅是没入肉体。

    胡公子的胸口被剖开一个大口子,由心口斜下至右腹,切口处的皮肤向外翻卷,丁前山的切割技术可是没有他的好,但总归还是切开了。

    一阵冷风灌进伤口,麻痹了疼痛。丁前山把他按倒在地,他没有反抗,眼神穿过丁前山的肩膀看向远处的天际,那里有些微的光亮,雨快停了吧……一切也该结束了。

    耳边充斥着胸口被用力扒开的撕裂声,眼底被一抹淡淡白光映亮。

    丁前山拿着手里的内丹,弹丸大小,泛出月白色的柔光。看着自己血流不止的手腕,不多想,把内丹一口吞了。过不多一会儿,眼见伤口不再流血了,甚至有慢慢愈合的迹象。果然是好东西,难怪那些修仙术士到处捉妖,为的不就是这来之不易的内丹。这么算的话,自己不光可以保命,还能再活个百八十年了。

    低头看倒在地上的那个人,气若游丝的看着自己,“有生之年能替我们全家还有那些惨死在你手里的人报仇,就算下十八层地狱也值了。不枉我这些年过着乞讨的日子,若不是知道你专门收留乞丐,我也不会出此下策。”把手中那把生锈的匕首扔在他身旁,“这匕首是当年你送给我姐姐的,还给你!”

    走到边桌旁,看见那精致的汤匙,不知沾染过多少人的脑浆,即使在雨中也冲刷不掉它上面的血腥味。丁前山看着那汤匙心里越发恶心,抓起来狠狠扔在胡公子身上,却恰好掉进胡公子被剖开的身体里。疾步离开胡府,他一刻也不愿多留。

    过往种种不断出现在眼前,吃力的侧头去看被扔在身旁的匕首,视线越来越模糊,匕首上刻着的‘月’字却清晰无比。

    座对穿杨未是贤,

    门听破竹覆檐前。

    临风落雪看胜画,

    对月飞泉问是仙。

    这首诗里藏了丁前月的名字,是当年他随口作出来的,但却时时记着。

    “我一直没有忘记……”沙哑的嗓音低不可闻,一遍一遍的说着,说给自己听。在过去的岁月里也是这样不断的重复,不要忘记她。眼前变黑的前一刻,仿佛看到丁前月站在不远处对自己笑,那是他最熟悉的容颜。

    第二天,雨过天晴。

    镇长收到一封匿名信,看完之后虽不相信,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带着人手去了胡府。

    刚到胡府门口就闻到一阵阵的腐臭味,急忙进去,看见院子里码放整齐的尸首。

    有胡府的下人和那失踪的五个孩子,头颅个个都是残缺的。孩童的尸首已经腐烂不堪,那十二个下人腐烂程度各不相同,看来不是同一天遇害。

    镇长带着人手搜遍了胡府也没找到胡公子的尸首,只在角落里发现一只灰色的死狐狸,狐狸被人开膛破肚,恐怕也是那个丧心病狂的胡公子干的。虽然没抓到凶手,但事情总算有个结果,至少失踪的孩子已经找回来了,虽然都不是活的。

    胡公子就是狐公子。

    小杰整天拿着那勺子不离手,总放在嘴里,这孩子也可怜,生下来就是脑瘫,长到五岁了还不会叫‘爸爸妈妈’,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但却总在不经意间喊着:“月,月。”可能是喜欢看月亮吧。这辈子也只能这样了,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小小年纪就要受这样的苦。

    那女人看着自己儿子心里一阵酸涩,感叹逃不过的命运。

    暝殊把扫起来的雪堆成了一个雪人,唔,应该是形似雪人,因为没有做鼻子和眼睛。

    “那孩子也怪可怜的,毕竟是上辈子的事了。”拿着扫把站在店门口,暝殊满意的看着门前扫出来的大道。

    土地捧着一杯热茶坐在店里,“谁让他上辈子喜欢吃人脑子,那把勺子到现在还沾着人脑的腥味儿,早点拿走也好,放在店里怪恶心的。”

    “喂!我说你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暝殊正说到煽情处被土地打断,扔下扫把怒叱他。

    “这是因果轮回,你到底是怎么成仙的,连这点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土地喝了一口茶润喉,准备着下一轮的舌战。

    孰知他失算了,暝殊捡起扫把继续扫雪,不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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