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夜色正好,吃得太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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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宋依诺从床上坐起来,她大口大口的喘气,眼前那抹血色弥漫还没有褪去,她梦见他们被追杀,沈存希为了救她,以身挡刀。她眼睁睁看着那把闪烁着寒光的刀刺进他的身体,鲜血溅了她一脸。
躺在她身旁的沈存希听到她的尖叫声,他惊醒过来,连忙坐起来,看着她额头上冷汗涔涔的,他伸手将颤抖不休的她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肩,“诺诺,别怕,我在你身边。”
宋依诺惊惧地望着他,眼泪扑簌簌直落,“沈存希,我梦见有人追杀我们,然后你被他们砍死了,好多血,我好怕你会死。”
沈存希眉心一凝,他倾身在她额头上吻了吻,安抚她道:“没事,依诺,没事了,乖,你做噩梦了。”
宋依诺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沈存希拿枕头垫在她背后,他起身准备去给她倒杯水,手腕忽然被她握住,她惊慌失措道:“你要去哪里?”
“我给你倒杯水,别怕,我不会走开。”沈存希拍了拍她的手背,然后拿开她的手,下床去倒水。他很快就去而复返,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水杯,他在床边坐下,将水杯递给她,“喝点水。”
宋依诺点了点头,伸手接过水杯,水温刚刚好,她喝了半杯,就再也喝不下去了,她捧着杯子,抬头看向沈存希,这才发现他下巴淤青,晚上他出门时还没有,她顿时伸手过去,碰了一下他的伤处,就见他眦牙裂嘴,她焦急道:“沈存希,你脸上的伤怎么来的?”
沈存希拉下她的手,忽然想起刚才在小巷子里,那寒光闪闪的砍刀朝他面门砍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他急中生智,一脚踢向男人的胯部,男人哀嚎了一声,砍刀掉落在地上,警察纷纷赶到。
去警局录了笔录,律师保释他出来,他匆匆赶回酒店,依诺等他等得已经睡着了。他没有惊动她,悄悄洗了澡,就带血的衣服扔到门外的垃圾桶里,这才上床,抱着她心满意足的睡觉。
刚睡着没几分钟,就被她的尖叫惊醒了。
“与朋友见面时,刚好遇到小混混闹事,误伤了,没事了。”沈存希言简意赅,没有告诉她是旧怨寻仇,以免她担惊受怕。
他们难得出来远行,就当是提前预演蜜月。
宋依诺看着他俊脸上的伤,心疼极了,她将水杯放在床头柜上,伸手在他身上乱摸,“只有脸上有伤吗,身上呢,身上有伤吗?你让我看看。”
“依诺,再摸摸出反应,你要负责哦。”沈存希抓住她乱摸的手,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她再这样乱摸,他难保不会失控,不顾忌她刚长途飞行而虚弱的身体,强行要她。
宋依诺窘迫的缩回手,瞪着他,道:“沈存希,你脑子里不要成天就想这些事好不好?”
“你就在我身边,看得到吃不着,我不想这些对我很残忍。”沈存希盘腿坐在床上,笑吟吟地瞅着她,25岁那年,与她一夜缠情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别的女人,憋了整整五年才重新遇见她。
以前不想这些,是没有女人能让他有那种非要不可的感觉,现在终于拥有了她,前五年积攒的欲.望便像猛兽出了匣,都恨不得和她死在床上才甘心。
宋依诺的俏脸羞红一片,她拿被子蒙住脸,羞愤道:“看你还有力气想这些,应该没事了哦,那我睡了。”说完,她就倒回床上。
沈存希笑望着她,他顺势起身,趴在她身上,拉了拉被子,他揶揄道:“依诺,既然你醒了,不如我们做一次再睡?”
宋依诺羞愤交加,抬腿一脚踹过去,“睡觉,你不要说话了。”
她的脚并没有如愿的踢到沈存希,反而被他伸手握住,紧接着他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不一会儿被子里传来宋依诺求饶的声音,“沈存希,你不要摸那里,好痒啊。”
“哪里痒,这里,还是这里?”
“沈存希,你好坏啊。”
“诺诺,叫四哥……”
“……沈存希,你好变态,不过我喜欢!”
“……”
昨晚贪欢,两人睡到晌午才起床,沈存希放下所有工作,陪宋依诺出来游玩,甚至交待秘书,非紧急重要的事情,不要打扰他们约会。
严城对这样任性的老板,已经无力劝说,好在婚后的沈遇树经过一个月的疗伤后,回到桐城,正式进入沈氏工作。
沈氏交给沈遇树,沈存希表示很放心。吃过午饭后,两人前往斯坦福大学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市,那里有沈存希整个青少年时期的回忆。
两人没有开车,而是乘坐高铁,一路上宋依诺都很兴奋,叽叽喳喳地像只小麻雀,沈存希坐在她身旁,听她说话,孤寂的心一点点被填满。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看着窗外熟悉又陌生的风景,他感慨道:“依诺,谢谢你给我幸福。”
宋依诺一愣,偏头看着他,他俊脸上有一种她无法解读的情绪,她想,那应该是对过去的释怀吧,她无声的握紧他的手,笑道:“应该是我谢谢你,让我不再感到孤单。”
一个男人,肯带你去回忆他的过去,那么一定是深爱到极致。
沈存希俯身,亲了亲她的脸颊,他抬头看着窗外,道:“依诺,你知道吗,当年我从斯坦福大学毕业,我带着我身上仅有的一百美元,只身来到纽约,那时候我在心里对自己暗暗发誓,如果我不混出个人样,我永远不会踏入国门半步。是幸也是不幸,我在华尔街残酷的斗争中一战成名,当我的名字震惊了所有在美的华人时,我的心很空洞。”
“为什么?”宋依诺疑惑的问道,事业是男人的全部,他已经成功了,为什么还会感到空洞?
沈存希收回目光,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他说:“因为我想要看到我成功的人已经不在了,她永远都不会看见我的成功,而我想要陪着我站在成功巅峰的人,却还没来。”
宋依诺热泪盈眶,她忽然明白,站在人生巅峰的他,那个时候其实最寂寞,她抱住他,主动亲了亲他的薄唇,她说:“对不起,沈存希,我来得太迟了。”
沈存希凝视她的凤眸,轻叹道:“真是个傻瓜!迟到总比不到好。”
“沈存希,我何德何能,能让你倾心相待?”宋依诺哽咽住,她懦弱自私又害怕受到伤害,只要有点风吹草动,她就把心紧紧的包裹起来,宁愿当缩头乌龟,也不愿意多付出一点,这样糟糕的她,怎么配得上如此优秀的他?
沈存希瞧她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模样,他道:“大概是因为夜色正好,吃得太饱。”
他的话在她脑子里转了几圈,她才终于明白他在说什么,她顿时哭笑不得,“沈存希,你很讨厌啊,人家和你说正经的。”
“讨厌吗?我昨晚明明听到有人说很喜欢哦。”沈存希取笑道。
“……”宋依诺扭头看向窗外,她愤怒道:“我不想理你了。”
……
连氏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连默脸色阴沉地坐在办公桌后,撑在桌面上的大掌手背青筋暴起,仿佛在隐忍什么,他目光冷鸷地盯着助手,“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连总,刚刚得到的消息,宋依诺小姐和沈存希去了美国,公司暂时由沈存希的弟弟沈遇树代为管理,据说,他们此番美国之行结束后,回来就要准备婚礼……”助手眼角余光瞄到连默越来越阴鸷的神情,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消了音。
连默猛地将桌上的文件全都扫落在地,一股怒气直插他肺腑,他气得直喘气,沈存希和宋依诺冰释前嫌,他掩藏的再好,他的目的也已经昭然若揭,宋依诺知道他是偷换头发样本的人,她一定不会原谅他。
接下来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重新赢回她对他的注意?
是他低估了沈存希的决心,也低估了宋依诺对他的感情。
没有血缘关系再盘桓在他们中间,还有什么能分开他们?
他撑着隐隐作痛的额头,伪善的面具一旦揭开,人通常只会变得更加残暴不忍,他走到落地窗前,看着远处日晒雨打仍旧屹立不倒的希塔,要打败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釜底抽薪。
他的大手探进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幽魅的火光倒映在他的俊脸上,那一刹那,助手在他脸上看到了从未有过的狠决,他心惊胆颤,有什么东西似乎在悄然改变。
办公室的门忽然被人推开,助手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女人长发飘飘地站在门口,他一怔,望向顶头上司,连默朝他挥了挥手,他连忙转身出去了。
连清雨踩着地砖,一步步走了进来,站在连默面前,她说:“谁的主意?”
连默垂眸看着她,大概一夜没睡,她眼眶熬得通红,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脸色惨白,红唇妖艳,像女鬼一样目光凄厉地瞪着他,他说:“谁的主意有那么重要吗?清雨,你本来就是爸爸领养的孩子,现在不过是物归原主而已。”
“连默!”连清雨咬牙切齿的低喝道,“我不要当他的妹妹,我要当他的女人!”
连默看着她目光半点怜惜都没有,他冷笑道:“就凭你?别不自量力了,他以为宋依诺是他妹妹时,他决心未改,但是你,除了是他妹妹,你什么也不是,认清你自己的身份,出去!”
连清雨瞪着一双美目,眼泪从空洞的眼睛里滚落下来,她说:“你不帮我就算了,我会自己帮自己。”
“不要!”宋依诺从床上坐起来,她大口大口的喘气,眼前那抹血色弥漫还没有褪去,她梦见他们被追杀,沈存希为了救她,以身挡刀。她眼睁睁看着那把闪烁着寒光的刀刺进他的身体,鲜血溅了她一脸。
躺在她身旁的沈存希听到她的尖叫声,他惊醒过来,连忙坐起来,看着她额头上冷汗涔涔的,他伸手将颤抖不休的她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肩,“诺诺,别怕,我在你身边。”
宋依诺惊惧地望着他,眼泪扑簌簌直落,“沈存希,我梦见有人追杀我们,然后你被他们砍死了,好多血,我好怕你会死。”
沈存希眉心一凝,他倾身在她额头上吻了吻,安抚她道:“没事,依诺,没事了,乖,你做噩梦了。”
宋依诺的情绪慢慢平复下来,沈存希拿枕头垫在她背后,他起身准备去给她倒杯水,手腕忽然被她握住,她惊慌失措道:“你要去哪里?”
“我给你倒杯水,别怕,我不会走开。”沈存希拍了拍她的手背,然后拿开她的手,下床去倒水。他很快就去而复返,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水杯,他在床边坐下,将水杯递给她,“喝点水。”
宋依诺点了点头,伸手接过水杯,水温刚刚好,她喝了半杯,就再也喝不下去了,她捧着杯子,抬头看向沈存希,这才发现他下巴淤青,晚上他出门时还没有,她顿时伸手过去,碰了一下他的伤处,就见他眦牙裂嘴,她焦急道:“沈存希,你脸上的伤怎么来的?”
沈存希拉下她的手,忽然想起刚才在小巷子里,那寒光闪闪的砍刀朝他面门砍过来。说时迟那时快,他急中生智,一脚踢向男人的胯部,男人哀嚎了一声,砍刀掉落在地上,警察纷纷赶到。
去警局录了笔录,律师保释他出来,他匆匆赶回酒店,依诺等他等得已经睡着了。他没有惊动她,悄悄洗了澡,就带血的衣服扔到门外的垃圾桶里,这才上床,抱着她心满意足的睡觉。
刚睡着没几分钟,就被她的尖叫惊醒了。
“与朋友见面时,刚好遇到小混混闹事,误伤了,没事了。”沈存希言简意赅,没有告诉她是旧怨寻仇,以免她担惊受怕。
他们难得出来远行,就当是提前预演蜜月。
宋依诺看着他俊脸上的伤,心疼极了,她将水杯放在床头柜上,伸手在他身上乱摸,“只有脸上有伤吗,身上呢,身上有伤吗?你让我看看。”
“依诺,再摸摸出反应,你要负责哦。”沈存希抓住她乱摸的手,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她再这样乱摸,他难保不会失控,不顾忌她刚长途飞行而虚弱的身体,强行要她。
宋依诺窘迫的缩回手,瞪着他,道:“沈存希,你脑子里不要成天就想这些事好不好?”
“你就在我身边,看得到吃不着,我不想这些对我很残忍。”沈存希盘腿坐在床上,笑吟吟地瞅着她,25岁那年,与她一夜缠情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别的女人,憋了整整五年才重新遇见她。
以前不想这些,是没有女人能让他有那种非要不可的感觉,现在终于拥有了她,前五年积攒的欲.望便像猛兽出了匣,都恨不得和她死在床上才甘心。
宋依诺的俏脸羞红一片,她拿被子蒙住脸,羞愤道:“看你还有力气想这些,应该没事了哦,那我睡了。”说完,她就倒回床上。
沈存希笑望着她,他顺势起身,趴在她身上,拉了拉被子,他揶揄道:“依诺,既然你醒了,不如我们做一次再睡?”
宋依诺羞愤交加,抬腿一脚踹过去,“睡觉,你不要说话了。”
她的脚并没有如愿的踢到沈存希,反而被他伸手握住,紧接着他掀开被子钻了进去,不一会儿被子里传来宋依诺求饶的声音,“沈存希,你不要摸那里,好痒啊。”
“哪里痒,这里,还是这里?”
“沈存希,你好坏啊。”
“诺诺,叫四哥……”
“……沈存希,你好变态,不过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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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贪欢,两人睡到晌午才起床,沈存希放下所有工作,陪宋依诺出来游玩,甚至交待秘书,非紧急重要的事情,不要打扰他们约会。
严城对这样任性的老板,已经无力劝说,好在婚后的沈遇树经过一个月的疗伤后,回到桐城,正式进入沈氏工作。
沈氏交给沈遇树,沈存希表示很放心。吃过午饭后,两人前往斯坦福大学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市,那里有沈存希整个青少年时期的回忆。
两人没有开车,而是乘坐高铁,一路上宋依诺都很兴奋,叽叽喳喳地像只小麻雀,沈存希坐在她身旁,听她说话,孤寂的心一点点被填满。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看着窗外熟悉又陌生的风景,他感慨道:“依诺,谢谢你给我幸福。”
宋依诺一愣,偏头看着他,他俊脸上有一种她无法解读的情绪,她想,那应该是对过去的释怀吧,她无声的握紧他的手,笑道:“应该是我谢谢你,让我不再感到孤单。”
一个男人,肯带你去回忆他的过去,那么一定是深爱到极致。
沈存希俯身,亲了亲她的脸颊,他抬头看着窗外,道:“依诺,你知道吗,当年我从斯坦福大学毕业,我带着我身上仅有的一百美元,只身来到纽约,那时候我在心里对自己暗暗发誓,如果我不混出个人样,我永远不会踏入国门半步。是幸也是不幸,我在华尔街残酷的斗争中一战成名,当我的名字震惊了所有在美的华人时,我的心很空洞。”
“为什么?”宋依诺疑惑的问道,事业是男人的全部,他已经成功了,为什么还会感到空洞?
沈存希收回目光,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他说:“因为我想要看到我成功的人已经不在了,她永远都不会看见我的成功,而我想要陪着我站在成功巅峰的人,却还没来。”
宋依诺热泪盈眶,她忽然明白,站在人生巅峰的他,那个时候其实最寂寞,她抱住他,主动亲了亲他的薄唇,她说:“对不起,沈存希,我来得太迟了。”
沈存希凝视她的凤眸,轻叹道:“真是个傻瓜!迟到总比不到好。”
“沈存希,我何德何能,能让你倾心相待?”宋依诺哽咽住,她懦弱自私又害怕受到伤害,只要有点风吹草动,她就把心紧紧的包裹起来,宁愿当缩头乌龟,也不愿意多付出一点,这样糟糕的她,怎么配得上如此优秀的他?
沈存希瞧她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模样,他道:“大概是因为夜色正好,吃得太饱。”
他的话在她脑子里转了几圈,她才终于明白他在说什么,她顿时哭笑不得,“沈存希,你很讨厌啊,人家和你说正经的。”
“讨厌吗?我昨晚明明听到有人说很喜欢哦。”沈存希取笑道。
“……”宋依诺扭头看向窗外,她愤怒道:“我不想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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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氏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连默脸色阴沉地坐在办公桌后,撑在桌面上的大掌手背青筋暴起,仿佛在隐忍什么,他目光冷鸷地盯着助手,“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连总,刚刚得到的消息,宋依诺小姐和沈存希去了美国,公司暂时由沈存希的弟弟沈遇树代为管理,据说,他们此番美国之行结束后,回来就要准备婚礼……”助手眼角余光瞄到连默越来越阴鸷的神情,声音越来越小直至消了音。
连默猛地将桌上的文件全都扫落在地,一股怒气直插他肺腑,他气得直喘气,沈存希和宋依诺冰释前嫌,他掩藏的再好,他的目的也已经昭然若揭,宋依诺知道他是偷换头发样本的人,她一定不会原谅他。
接下来他到底要怎么做,才能重新赢回她对他的注意?
是他低估了沈存希的决心,也低估了宋依诺对他的感情。
没有血缘关系再盘桓在他们中间,还有什么能分开他们?
他撑着隐隐作痛的额头,伪善的面具一旦揭开,人通常只会变得更加残暴不忍,他走到落地窗前,看着远处日晒雨打仍旧屹立不倒的希塔,要打败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釜底抽薪。
他的大手探进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幽魅的火光倒映在他的俊脸上,那一刹那,助手在他脸上看到了从未有过的狠决,他心惊胆颤,有什么东西似乎在悄然改变。
办公室的门忽然被人推开,助手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女人长发飘飘地站在门口,他一怔,望向顶头上司,连默朝他挥了挥手,他连忙转身出去了。
连清雨踩着地砖,一步步走了进来,站在连默面前,她说:“谁的主意?”
连默垂眸看着她,大概一夜没睡,她眼眶熬得通红,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脸色惨白,红唇妖艳,像女鬼一样目光凄厉地瞪着他,他说:“谁的主意有那么重要吗?清雨,你本来就是爸爸领养的孩子,现在不过是物归原主而已。”
“连默!”连清雨咬牙切齿的低喝道,“我不要当他的妹妹,我要当他的女人!”
连默看着她目光半点怜惜都没有,他冷笑道:“就凭你?别不自量力了,他以为宋依诺是他妹妹时,他决心未改,但是你,除了是他妹妹,你什么也不是,认清你自己的身份,出去!”
连清雨瞪着一双美目,眼泪从空洞的眼睛里滚落下来,她说:“你不帮我就算了,我会自己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