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代入感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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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老板也是读书人出身,甚至还考取了秀才功名。早年读书时,他就因为在诗词歌赋话本评书曲艺这种杂学上花费了太多精力,八股文也写得勉强。
参加乡试这才屡试不中,遂断了仕进的念头,专一靠着国家对读书人的优惠政策开了家书坊,做了个儒商。
干了这一行,对文学的鉴赏能力,林老板自认为还是非常厉害的。苏木这首七言绝句,刚一听也许没什么了不起,尤其是开头两句。真若同唐诗比起来,无论是词句和气象都差了许多。只得了其恢弘大气的皮毛。
可若是将这首诗放在当下,与同时代的诗人们相比,却是出类拔萃第一流的作品。
尤其是那句“一夜东风人万里,可怜飞絮已纷纷,更是意境开阔。
不错,写得真不错啊。
林老板顿时心中一动,能够写出如此诗句的人物,难怪能得县试头名,也许他写的话本也不是不值得一读。
于是,他就伸出手去,从废纸篓子里将苏木那本稿子又拣了起来。
林老板先前之所以拒绝收稿,那是因为如今的话本小说同质化实在太严重,若是无名小卒的作品,出一本赔一本。他虽然对贫苦读书人偷自己的书视而不见,并不代表他不爱钱,没有商业头脑。
相反,做了这么多商人,对于黄白二物比起常人来更多了一种病态的嗜好。至于放任同道窃上几本子曰诗云,传了出去,也是一桩雅事。
基于这个原因,林老板更愿意出已经成名,经过市场考验的名作者的东西。至才读了几年书,就想靠码字发财的人,他多半是敬谢不敏的。
如果苏木的书写得还算马虎,也不妨先收了。看他模样手头也很窘迫,否则也不可能卖字为生。
如今苏木刚得了县试头名,他这首诗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传遍整个保定,可以肯定这小子如今要出名了。
只要将他的书印出来,然后大力宣传说这是小才子苏木的小说,名人效应之下,应该能够卖得不错。
当然,这种名声能够维持多久,却很难说。可只要抓紧时间,在短期内将书印出来,左右也能买个几千本,如此,也能小赚一笔。
想到这里,林老板不觉得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得意起来。
就定下神去读苏木的稿子。
刚开了两页,林老板就叫了一声晦气:文笔是不错,可这小说好生古怪,居然以一个猕狲做主角。印出去,只怕卖不了几本。按照两广人的土话,那是绝逼要扑街了。
做这行多年,林老板的阅读量极大,基本每天都要读上两本话本,对读者的口味也揣摩到极至。
没错,如今的话本演义书雷同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一翻开书页,全是才子佳人,读起来味同嚼蜡。可他也知道,读者看一种类型的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阅读惯性。
比如一个读者打开一本新书,一看,主角家里出事了,恩,不出意料之外啊。接下来,应该是他家订下的那门婚事要黄了。
于是,接下去一看,果然退婚。
嘿嘿,果然猜对了。
可如果接下来的故事却不是退婚,而是主角顺利的娶到美娇娘。
读者立即就会将书扔到一边:狗屁,主角都这么倒霉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嫁过去吃亏?这个作者也没什么本事,为了写书,连合理性都不要了。
……
倒霉---退婚---主角奋发读书----赶考之前,得贵人赠金---中状元----回乡去娶亲。
这就是明朝话本是约定俗成的故事主线。
你不这么写也可以啊,可大凡想写出新意的书都无一例外地被市场所抛弃了。
“代入感,对,就是这个词。读者在读一本小说时,多半会将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角,并随着他的悲欢离合而兴奋、悲伤、痛苦、欢乐,这就是阅读的乐趣。”林老板叹息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稿子,喃喃道:“又有什么人会将自己代入到一只猴子身上呢?单就这个设定而言,此书已经落了下乘。”
“先前听苏木说这是他第一次写话本,以前也没读过基本,估计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难怪会写这种东西。罢,罢,罢,要不我来替他修改修改,看能不能改成另外一种模样,大不了出书的时候少给他一些润笔。”究竟还是舍不得自己想出来的这个商业噱头。林老板只得提起精神,磨了墨,开始改稿。
背景,故事也不做大的修改,就将石猴的身份改成一个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弱冠书生。
可这一改,却显得别扭无比。好生生一个书生落到猴子堆里,还当了猴王,这可能吗?
再说,如今的小说书里的书生大多是风流儒雅,偏偏这书里的石猴飞扬跳脱。你无法想象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会穿进水帘洞,会在树上爬上爬下。
如此一来,不但人物性格要修改,连整个故事也要设计,跟重新写一本书又有什么区别?
颓然将手中的笔扔下,林老板放弃了:“算了,这书也就这样吧,反正也不过几千字,我再读上两页,实在不行退回去。”
抱着这个心思,林老板有一搭不一搭地读着书。等看到:美猴王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一日,与群猴喜宴之间,忽然忧恼,堕下泪来。众猴慌”忙罗拜道:“大王何为烦恼?”猴王道:“我虽在欢喜之时,却有一点儿远虑,故此烦恼。”众猴又笑道:“大王好不知足!我等日日欢会,在仙山福地,古洞神州,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间王位所拘束,自由自在,乃无量之福,为何远虑而忧也?”猴王道:“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住天人之内?”众猴闻此言,一个个掩面悲啼,俱以无常为虑。
然后一个通臂猿猴上前禀告说,乃是佛与仙与神圣三者,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猴王道:“此三者居于何所?”
猿猴道:“他只在阎浮世界之中,古洞仙山之内。”
猴王闻之,满心欢喜,道:“我明日就辞汝等下山,云游海角,远涉天涯,务必访此三者,学一个不老长生,常躲过阎君之难。”
噫!这句话,顿教跳出轮回,致使齐天大圣成。
……
“原来是一本修仙的小说,以畜生道而入圣,这书到现在才有点意思了。”林老板一笑,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一个读书人,对这种题材倒不是很感冒。
到这个时候,他倒是觉得这本书也不是不可以出的,印他千余本放到市场上试试水也好。
正想着,一看手中的稿子已经去了一半,心中突然一楞:“我原本不喜欢这种的书的,寻常神魔小说,我只看上一眼就会扔掉,再不去碰。今日却怪,竟流畅地读下去,一口气看了这么多,也不反感。或许,这书真……”
突然间,他隐约感觉到这本《西游记》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会在后面推着你想一口气读下去。
而书中那只顽皮的猴子,如同就活在自己身边,抓耳挠腮地上蹿下跳,一刻也不得安静。
林老板也是读书人出身,甚至还考取了秀才功名。早年读书时,他就因为在诗词歌赋话本评书曲艺这种杂学上花费了太多精力,八股文也写得勉强。
参加乡试这才屡试不中,遂断了仕进的念头,专一靠着国家对读书人的优惠政策开了家书坊,做了个儒商。
干了这一行,对文学的鉴赏能力,林老板自认为还是非常厉害的。苏木这首七言绝句,刚一听也许没什么了不起,尤其是开头两句。真若同唐诗比起来,无论是词句和气象都差了许多。只得了其恢弘大气的皮毛。
可若是将这首诗放在当下,与同时代的诗人们相比,却是出类拔萃第一流的作品。
尤其是那句“一夜东风人万里,可怜飞絮已纷纷,更是意境开阔。
不错,写得真不错啊。
林老板顿时心中一动,能够写出如此诗句的人物,难怪能得县试头名,也许他写的话本也不是不值得一读。
于是,他就伸出手去,从废纸篓子里将苏木那本稿子又拣了起来。
林老板先前之所以拒绝收稿,那是因为如今的话本小说同质化实在太严重,若是无名小卒的作品,出一本赔一本。他虽然对贫苦读书人偷自己的书视而不见,并不代表他不爱钱,没有商业头脑。
相反,做了这么多商人,对于黄白二物比起常人来更多了一种病态的嗜好。至于放任同道窃上几本子曰诗云,传了出去,也是一桩雅事。
基于这个原因,林老板更愿意出已经成名,经过市场考验的名作者的东西。至才读了几年书,就想靠码字发财的人,他多半是敬谢不敏的。
如果苏木的书写得还算马虎,也不妨先收了。看他模样手头也很窘迫,否则也不可能卖字为生。
如今苏木刚得了县试头名,他这首诗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传遍整个保定,可以肯定这小子如今要出名了。
只要将他的书印出来,然后大力宣传说这是小才子苏木的小说,名人效应之下,应该能够卖得不错。
当然,这种名声能够维持多久,却很难说。可只要抓紧时间,在短期内将书印出来,左右也能买个几千本,如此,也能小赚一笔。
想到这里,林老板不觉得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得意起来。
就定下神去读苏木的稿子。
刚开了两页,林老板就叫了一声晦气:文笔是不错,可这小说好生古怪,居然以一个猕狲做主角。印出去,只怕卖不了几本。按照两广人的土话,那是绝逼要扑街了。
做这行多年,林老板的阅读量极大,基本每天都要读上两本话本,对读者的口味也揣摩到极至。
没错,如今的话本演义书雷同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一翻开书页,全是才子佳人,读起来味同嚼蜡。可他也知道,读者看一种类型的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阅读惯性。
比如一个读者打开一本新书,一看,主角家里出事了,恩,不出意料之外啊。接下来,应该是他家订下的那门婚事要黄了。
于是,接下去一看,果然退婚。
嘿嘿,果然猜对了。
可如果接下来的故事却不是退婚,而是主角顺利的娶到美娇娘。
读者立即就会将书扔到一边:狗屁,主角都这么倒霉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嫁过去吃亏?这个作者也没什么本事,为了写书,连合理性都不要了。
……
倒霉---退婚---主角奋发读书----赶考之前,得贵人赠金---中状元----回乡去娶亲。
这就是明朝话本是约定俗成的故事主线。
你不这么写也可以啊,可大凡想写出新意的书都无一例外地被市场所抛弃了。
“代入感,对,就是这个词。读者在读一本小说时,多半会将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角,并随着他的悲欢离合而兴奋、悲伤、痛苦、欢乐,这就是阅读的乐趣。”林老板叹息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稿子,喃喃道:“又有什么人会将自己代入到一只猴子身上呢?单就这个设定而言,此书已经落了下乘。”
“先前听苏木说这是他第一次写话本,以前也没读过基本,估计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难怪会写这种东西。罢,罢,罢,要不我来替他修改修改,看能不能改成另外一种模样,大不了出书的时候少给他一些润笔。”究竟还是舍不得自己想出来的这个商业噱头。林老板只得提起精神,磨了墨,开始改稿。
背景,故事也不做大的修改,就将石猴的身份改成一个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弱冠书生。
可这一改,却显得别扭无比。好生生一个书生落到猴子堆里,还当了猴王,这可能吗?
再说,如今的小说书里的书生大多是风流儒雅,偏偏这书里的石猴飞扬跳脱。你无法想象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会穿进水帘洞,会在树上爬上爬下。
如此一来,不但人物性格要修改,连整个故事也要设计,跟重新写一本书又有什么区别?
颓然将手中的笔扔下,林老板放弃了:“算了,这书也就这样吧,反正也不过几千字,我再读上两页,实在不行退回去。”
抱着这个心思,林老板有一搭不一搭地读着书。等看到:美猴王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一日,与群猴喜宴之间,忽然忧恼,堕下泪来。众猴慌”忙罗拜道:“大王何为烦恼?”猴王道:“我虽在欢喜之时,却有一点儿远虑,故此烦恼。”众猴又笑道:“大王好不知足!我等日日欢会,在仙山福地,古洞神州,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间王位所拘束,自由自在,乃无量之福,为何远虑而忧也?”猴王道:“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住天人之内?”众猴闻此言,一个个掩面悲啼,俱以无常为虑。
然后一个通臂猿猴上前禀告说,乃是佛与仙与神圣三者,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猴王道:“此三者居于何所?”
猿猴道:“他只在阎浮世界之中,古洞仙山之内。”
猴王闻之,满心欢喜,道:“我明日就辞汝等下山,云游海角,远涉天涯,务必访此三者,学一个不老长生,常躲过阎君之难。”
噫!这句话,顿教跳出轮回,致使齐天大圣成。
……
“原来是一本修仙的小说,以畜生道而入圣,这书到现在才有点意思了。”林老板一笑,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一个读书人,对这种题材倒不是很感冒。
到这个时候,他倒是觉得这本书也不是不可以出的,印他千余本放到市场上试试水也好。
正想着,一看手中的稿子已经去了一半,心中突然一楞:“我原本不喜欢这种的书的,寻常神魔小说,我只看上一眼就会扔掉,再不去碰。今日却怪,竟流畅地读下去,一口气看了这么多,也不反感。或许,这书真……”
突然间,他隐约感觉到这本《西游记》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会在后面推着你想一口气读下去。
而书中那只顽皮的猴子,如同就活在自己身边,抓耳挠腮地上蹿下跳,一刻也不得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