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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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夺奶油的抚养权,司南私底下把一周三天的钢琴课改成了一天练琴,两天弄狗。奶油开始有点疑惑,为什么之前对自己不冷不热的小主人,突然之间就像倒贴式的黏了上来。不过身为一只萌萌哒的小狗,奶油是没办法思考深层次的原因的,它只知道每次那个爱笑的小女孩一来,就有人陪它撒欢。
有时候,司南和千秋带着它在草坪上扔飞碟,喊“一二三”两个人一起扔,看奶油捡谁抛出去的飞碟。
奶油喜欢千秋,它觉得这个小女孩身上有一种好闻的味道,像是晒过阳光的被子,暖暖的偎贴狗心。
但如果每次都捡千秋的飞碟,旁边那个看起来很帅又很严肃的小男孩会变得更加严肃,作为惩罚,它的食盆里会有整整一周不见自己最喜欢的牛大骨。
哎呀,真的纠结的狗生啊。
有时候玩累了,范叔会开门放奶油进屋。奶油可以四肢伸展的瘫在工人房的木地板上,身上并排躺着它喜欢的小女孩和一言不发的小主人。
小女孩有时会翻开随身携带的故事书,一边摸着它的头一边讲故事。
“过去一直活得像个千金小姐的仙度瑞拉,被赶到宅邸中最狭窄,最不见天日的房间……可是因为仙度瑞拉不断的忍耐,生活一天比一天更惨。打水,生火,煮饭,洗衣,洗碗,还要擦亮家里所有的地板……仙度瑞拉,这个世界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美好,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有时候她也会想,为什么妈妈要这样抛下我呢?心中不免有怨恨,但怨恨归怨恨,母亲还是母亲,永远是那个笑容和蔼,令人怀念的母亲……我没有漂亮的洋装,没有华丽的宝石,更别提马车和车夫了。像我这穷酸的样子,谁会让我走进宫殿呢?……那美丽的容颜和孤寂的身影,反而更让王子心动。她的眼中好像充满了世界所有的悲哀……然而王子和我的身份实在相差太远了,我只是被继母和姐姐们使唤的灰姑娘,要是王子看到我脏兮兮的模样,一定会马上转身离去吧……可是王子心意已决,一定要见她……”
“啧啧,读不下去了。”苏千秋把书往身旁一抛,打了个滚,凑过去奶油毛绒绒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又滚了回来,对着司南说,“我妈说,王子是个很肤浅的人,如果不是仙度瑞拉长的够漂亮,王子才不会一见钟情。”
司南:“……”
“反正童话故事的结尾都是王子和公主一起愉快的生活。就算女主角不是公主,至少也长的和公主一样漂亮。”
司南:“……”
司南开始觉得苏老师的家庭教育出了一点偏差。
“我妈说,女孩子不能总靠脸,还是要自食其力的好。”
说话的时候,苏千秋离司南很近,近到司南感受到她粉嫩双唇中呵出的热气,带着方才吃过那橙子的清香。以及长长眼睫上那根随着她说话颤抖着,将坠未坠的睫毛。
他凑过去“呼”的一声吹开那根眼睫毛,脸上浮现一层淡淡的粉红,低声说:“我觉得靠脸也无所谓啊,王子喜欢就好。”
“肤浅!”苏千秋怒斥道。
有时候天气正好,阳光正好,他们两个会拖着奶油,到司南他家后面的小树林里“打猎”。
随着奶油一天天长大,它的角色从猎犬变成了……猎马……
比小主人个头还要高的阿拉斯加,背着装着杯碗叉碟的野餐包,咬着野餐篮亦步亦趋的跟着小主人走向树林深处。
奶油: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
天空高远,清澈的仿佛能听到鸽哨的声音。他们走到树林中最粗最高的那棵杉树下,铺好野餐垫,拿出范叔准备的三文治,水果沙律,和小蛋糕,倒好果汁,摆好刀叉。
然后千秋会把在一旁屁颠屁颠赶兔子的奶油唤回来,强行按着它的头,“来,乖宝宝,妈妈喂你吃……”
司南:“……”
奶油:“……”
司南觉得苏千秋和他以往认识的任何一个小伙伴都不一样。这种感觉他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反正就是一日不见,天天想念。
日子日复一日,虽然重复,却又有着层出不穷的新意。
直到某一天,他们厌倦了童话故事,厌倦了小森林里的探险,他们就长大了。
后来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家庭作业:请用“青梅竹马”造句。
司南写到:我和苏千秋青梅竹马。
范叔检查作业时看到这一句,苦笑了一下,悄悄的把作业本扣下来毁尸灭迹,然后第二天打电话给老师,说司南的作业本被狗吃了。
奶油:“Excuseme?”
范叔其实很喜欢苏千秋。
千秋来了之后,他的小主人从形单影只的小大人,慢慢找回了一点属于孩童的天真。有时候看见司南和苏千秋围着奶油在草地上追逐打闹,范叔总在忍不住在心里默念,如果时光能够停步,笑容能永远停驻,那该有多好。
他陪着司南父亲长大,又看着司南长大,到底是不想司南重蹈他父亲的覆辙,娶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过自己不喜欢的生活。
只是时光奔流不息,孩童终究会成长为你曾经唾弃的那种大人。
司南十三岁那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理所当然的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走他那条理所当然的人生路。
他读的是四中的国际班,标榜有着不输伊顿公学的教学师资和教学条件。虽然学校未必有招生目录吹捧的那般厉害,但高中毕业生中有超过半数都收到常春藤大学的offer倒是事实。剩下的那堆人,就算混不到牛津耶鲁剑桥,也能挤进全美排名前列的大学;再不济,靠着手上的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或者美国绿卡,还能参加国内大学对侨胞的联合招生,轻轻松松混个北大清华。
都说学而优则仕,有时候还没怎么开始读书,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已经驷马难追了。
入学公告一出,一切尘埃落定。
为了昭告天下宝贝儿子前途一片大好,顺便为司南庆生,司太太决定在自家大宅子里搞一场生日宴会。
请来的都是司南班上未来的同学,以及同学们身居要职,或者财力显赫的家长。
“妈,我不喜欢这么多人,不想开什么庆生会。”
“小孩子不懂事,这是帮你以后铺路。”
司太太天生自带叫人俯首是瞻的魄力,永远说一不二。只要司太太决定的事,哪怕司南再反对,也是如泥牛入海,得不到半点回音。
为了争夺奶油的抚养权,司南私底下把一周三天的钢琴课改成了一天练琴,两天弄狗。奶油开始有点疑惑,为什么之前对自己不冷不热的小主人,突然之间就像倒贴式的黏了上来。不过身为一只萌萌哒的小狗,奶油是没办法思考深层次的原因的,它只知道每次那个爱笑的小女孩一来,就有人陪它撒欢。
有时候,司南和千秋带着它在草坪上扔飞碟,喊“一二三”两个人一起扔,看奶油捡谁抛出去的飞碟。
奶油喜欢千秋,它觉得这个小女孩身上有一种好闻的味道,像是晒过阳光的被子,暖暖的偎贴狗心。
但如果每次都捡千秋的飞碟,旁边那个看起来很帅又很严肃的小男孩会变得更加严肃,作为惩罚,它的食盆里会有整整一周不见自己最喜欢的牛大骨。
哎呀,真的纠结的狗生啊。
有时候玩累了,范叔会开门放奶油进屋。奶油可以四肢伸展的瘫在工人房的木地板上,身上并排躺着它喜欢的小女孩和一言不发的小主人。
小女孩有时会翻开随身携带的故事书,一边摸着它的头一边讲故事。
“过去一直活得像个千金小姐的仙度瑞拉,被赶到宅邸中最狭窄,最不见天日的房间……可是因为仙度瑞拉不断的忍耐,生活一天比一天更惨。打水,生火,煮饭,洗衣,洗碗,还要擦亮家里所有的地板……仙度瑞拉,这个世界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美好,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有时候她也会想,为什么妈妈要这样抛下我呢?心中不免有怨恨,但怨恨归怨恨,母亲还是母亲,永远是那个笑容和蔼,令人怀念的母亲……我没有漂亮的洋装,没有华丽的宝石,更别提马车和车夫了。像我这穷酸的样子,谁会让我走进宫殿呢?……那美丽的容颜和孤寂的身影,反而更让王子心动。她的眼中好像充满了世界所有的悲哀……然而王子和我的身份实在相差太远了,我只是被继母和姐姐们使唤的灰姑娘,要是王子看到我脏兮兮的模样,一定会马上转身离去吧……可是王子心意已决,一定要见她……”
“啧啧,读不下去了。”苏千秋把书往身旁一抛,打了个滚,凑过去奶油毛绒绒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又滚了回来,对着司南说,“我妈说,王子是个很肤浅的人,如果不是仙度瑞拉长的够漂亮,王子才不会一见钟情。”
司南:“……”
“反正童话故事的结尾都是王子和公主一起愉快的生活。就算女主角不是公主,至少也长的和公主一样漂亮。”
司南:“……”
司南开始觉得苏老师的家庭教育出了一点偏差。
“我妈说,女孩子不能总靠脸,还是要自食其力的好。”
说话的时候,苏千秋离司南很近,近到司南感受到她粉嫩双唇中呵出的热气,带着方才吃过那橙子的清香。以及长长眼睫上那根随着她说话颤抖着,将坠未坠的睫毛。
他凑过去“呼”的一声吹开那根眼睫毛,脸上浮现一层淡淡的粉红,低声说:“我觉得靠脸也无所谓啊,王子喜欢就好。”
“肤浅!”苏千秋怒斥道。
有时候天气正好,阳光正好,他们两个会拖着奶油,到司南他家后面的小树林里“打猎”。
随着奶油一天天长大,它的角色从猎犬变成了……猎马……
比小主人个头还要高的阿拉斯加,背着装着杯碗叉碟的野餐包,咬着野餐篮亦步亦趋的跟着小主人走向树林深处。
奶油: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
天空高远,清澈的仿佛能听到鸽哨的声音。他们走到树林中最粗最高的那棵杉树下,铺好野餐垫,拿出范叔准备的三文治,水果沙律,和小蛋糕,倒好果汁,摆好刀叉。
然后千秋会把在一旁屁颠屁颠赶兔子的奶油唤回来,强行按着它的头,“来,乖宝宝,妈妈喂你吃……”
司南:“……”
奶油:“……”
司南觉得苏千秋和他以往认识的任何一个小伙伴都不一样。这种感觉他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反正就是一日不见,天天想念。
日子日复一日,虽然重复,却又有着层出不穷的新意。
直到某一天,他们厌倦了童话故事,厌倦了小森林里的探险,他们就长大了。
后来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家庭作业:请用“青梅竹马”造句。
司南写到:我和苏千秋青梅竹马。
范叔检查作业时看到这一句,苦笑了一下,悄悄的把作业本扣下来毁尸灭迹,然后第二天打电话给老师,说司南的作业本被狗吃了。
奶油:“Excuseme?”
范叔其实很喜欢苏千秋。
千秋来了之后,他的小主人从形单影只的小大人,慢慢找回了一点属于孩童的天真。有时候看见司南和苏千秋围着奶油在草地上追逐打闹,范叔总在忍不住在心里默念,如果时光能够停步,笑容能永远停驻,那该有多好。
他陪着司南父亲长大,又看着司南长大,到底是不想司南重蹈他父亲的覆辙,娶自己不喜欢的女人,过自己不喜欢的生活。
只是时光奔流不息,孩童终究会成长为你曾经唾弃的那种大人。
司南十三岁那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理所当然的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走他那条理所当然的人生路。
他读的是四中的国际班,标榜有着不输伊顿公学的教学师资和教学条件。虽然学校未必有招生目录吹捧的那般厉害,但高中毕业生中有超过半数都收到常春藤大学的offer倒是事实。剩下的那堆人,就算混不到牛津耶鲁剑桥,也能挤进全美排名前列的大学;再不济,靠着手上的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证,或者美国绿卡,还能参加国内大学对侨胞的联合招生,轻轻松松混个北大清华。
都说学而优则仕,有时候还没怎么开始读书,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已经驷马难追了。
入学公告一出,一切尘埃落定。
为了昭告天下宝贝儿子前途一片大好,顺便为司南庆生,司太太决定在自家大宅子里搞一场生日宴会。
请来的都是司南班上未来的同学,以及同学们身居要职,或者财力显赫的家长。
“妈,我不喜欢这么多人,不想开什么庆生会。”
“小孩子不懂事,这是帮你以后铺路。”
司太太天生自带叫人俯首是瞻的魄力,永远说一不二。只要司太太决定的事,哪怕司南再反对,也是如泥牛入海,得不到半点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