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的大姐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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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的大姐二姐
孟山围着沾满油迹的旧麻布围裙,肩上搭着条半黑不白的抹布,懒洋洋坐在客栈前的门槛上,脸上被太阳烤出一层厚厚的老油,不时的打一个大大长长的响亮哈切,放眼扫了一眼客栈前,连坨鸟粪也木有,又是清闲的一天,唉,上了汉人的当了。
客栈前是淮南道钟离郡东城镇通往金陵的一条不大的官路,要是前几年这条路上行人不断,客栈虽设在荒郊野外,但听前任老板自夸,生意兴旺的从早上一睁眼能忙到晚上鸡不叫狗不吠,是能挣大把银子的买卖,而现在日落西山,一两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影,偶尔出现一个,也是喝口水的功夫就匆匆离去,赶往附近更繁华的椒陵县城歇息去了。
二姐的脾气也随着客人的稀少而日渐暴躁,孟山真的很怕,二姐不满意就意味着大姐不满意,一想到大姐发火,孟山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一个寒意深深的冷战让孟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可是他谁叫他最小呢,偏偏现在还是个店小二的身份,客人不来,他又有什么办法?
要怪就怪这汉人闲得慌,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买东卖西,都掉钱眼里爬不出来了,一个个城镇建起来了,一条条道路修成了,是比原来大了也比原来繁华了,可是那些本来还不错的小镇和这样初建的大镇一比就江河日下,靠着原来官道现在成乡间小道的“福来客栈”也失了气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放在以前,椒陵县长八支腿那也是赶不上东城镇的,可如今商旅行人全往椒陵大城了去了,像自己这正儿八经的大客栈倒沦落成歇脚的小茶肆了。
开店不仅卖吃食,更要客人打尖住宿,现在整日里全靠五大三粗的孟山拉客了。
这年头,找个清闲的商旅可比找三只腿的蛤蟆要难多了,听说金陵城里那些大商最初发家的时候,每天都要忙到深夜,拼命的很。
泛得着嘛,孟山想不通啊想不通,还是咱寨子里舒服,没事睡睡觉射射箭和姑娘们对对山歌,有事的时候就一起出去打猎,日子别提多悠闲了,哪像那些汉人连喝口水都嫌耽误工夫,东北西跑南来北往,一天到晚想着光耀门楣,光宗耀祖,真的有钱了,却又含蓄胆小起来,锦衣夜行素袖藏金的,不豪气。
孟山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厚厚的老茧布满了大半个手掌,在他们撩人部落,这是一个当家顶梁柱能力的象征,是要长年累月的拉弓射箭才练得出来的,他可是清晰记得,小时候自己那个做头人的阿爹当着全寨人的面用最厉害的钢刀去劈手掌,炫耀,重重的一下,除了手上多了一个三个月也消不了的血痕,愣没出一丝血,那厚厚的老茧比黑瞎子的脚掌还厚,硬的像石头,和阿爹的脾气一样,都是咱撩人汉子的中第一号,可惜,再威猛的老虎也挡不住一群狼。
不过让孟山苦闷不解的是,为啥他大姐的手比最白的小韭兰花还要白,没有一丝老茧,软的像面条,却打的“大奴”瑟瑟发抖,为啥他大姐这么厉害年龄也不小了可还不“招夫”,为啥她二姐要带着他在这里开客栈,一开就是两个多月,像是在等甚么人,为啥……太多为啥。
拉下毛巾擦了擦手,孟山唉声叹气的摇摇晃晃,十三岁的他,不高大不威武,不斯文不败类,空洞着眼神,萎靡的像焉了的残花败柳,等等等,这可甚么时候是个头哦,我孟山还没有成亲,大好的年华难道就空坐在这望穿秋水了?
旁边趴在地上的小奴猛然站了起来,颈毛竖起来了跟个刺猬一样,冲着北方的大道尽头狂吠,癫狂的无以复加,像只发情的公猪,声嘶力竭,孟山大惊。
这狗可是孟山的心头宝贝,姐姐有个咆哮撩人部落的“大奴”,孟山羡慕不来也没那个本事能找个像“大奴”那样的秒杀一切的霸气存在,这头小奴就寄予他无尽的希望。
小奴是村子里最凶悍的母狗和山里白天从不见踪影晚上踪影不见青背老妖狼下的崽。
孟山至今还好奇那条已经死掉的母狗为啥能找到老妖狼,且勾搭上青背老妖狼,那可是自己部落附近狼群的头狼,活了二十多年的老狼,越活越精神,妖的很,比人聪明,要不是大姐带领族人杀狼,指不定有多少牛羊家畜被咬死。
当年自己阿爹那头气焰最凶悍残忍的老母狗在消失一年后回到村寨时,村里那些本来以为老母狗铁定死了的人惊奇的发现,它身边竟跟着一头毛色全灰的小公狗,狗一样的体形,却有着狼一样绿油油的眼睛,夜晚尤其阴森可怖,每逢月圆时,竟也会对月狂啸,却又有着家犬的忠诚。
在山寨里,这小奴那就是除大奴外最嚣张的畜生,嚣张的有底气让人服气,来上几头真正的老狼也不是这总低着头不声不响跟在孟山身后的小奴对手,是除了大奴,山寨里最威名远扬的牲口,真到要死的那天,孟山想自己一定要死在小奴前头,他可受不了小奴离开自己,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比剜了他心肝脾肺还舍不得,还痛。
小奴全身灰色,它的母亲是寨子里最凶悍的母狗,一身油光水亮的黑毛,而青背老狼有见过的村子里的独腿老人说是一半青一半白,高大的跟头小牛犊子,狼嘴张开能把一个刚出身的小娃娃一口吞下。
小奴呢,却反常的全身暗淡,个子也不大,最重要的是还脱毛,狗头光秃秃,其貌不扬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可心性却孤傲不群,心怀羡慕嫉妒恨的风姿二姐不知从哪找到一极卖俏的小母狗,可小奴偏偏狗眼瞅都不瞅,愣没让二姐不轨心思达成,让从小在二姐扭曲心态折磨下的孟山睡觉都笑醒了。
孟山有两个姐姐,他打小和二姐相处时间最长,不仅是因为二姐十足的疯丫头,大大咧咧的像个神经病花痴,恨不得天下所有男人都是她丈夫,但谁要是当真了,可就死不瞑目了。
前天二姐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打扮成汉人良家懵懂少女,娇滴滴的跑客栈里卖弄无上风情招呼客人,结果迷住了一位恰好过路的大官,大官色迷迷的就想动手动脚,二姐也一口一个好人好汉子叫的欢快,还说晚上一定要大官住宿,到时她定亲自上门伺候,要是不知道二姐骨子里的秉性,孟山都快忍不住骂娘了,僚人虽不如汉家女子守节,但也不是放浪啊。
果然,当晚那大官住下了,洋洋得意自己艳福不浅,可没多久,就被二姐一刀归了西,大官细皮嫩肉的成了小奴当天的晚餐,小奴嘴刁,只吃了心肝,那里最嫩,红彤彤的,狼狗大爱。
后来看了大官的随身公文才知道,原来不过是椒陵城的一个姓刘的师爷,不值一提,该开店的继续开店,该勾引的继续勾引,该迷茫的还在迷茫,一切回到原点,孟山依旧如前天一样,靠着门槛寂寞聊赖的打着瞌睡,唏嘘着自己还没娶妻的悲凉惨事,希望能引得神出鬼没二姐的良心大发。
孟山还有一个大姐,这个大姐可了不得,在父亲死后,继承了整个山寨,是八十万老老少少的僚人公认的头人,武力更是青出于蓝,那条远近驰名的“大奴”就成了大姐最好的凭证。
大姐在孟山的印象中,是个永远不会笑不会哭不会怒不会动容的神圣存在,有一双犀利的让人害怕的阴森毒辣的眸子,说话不多,永远轻描淡写,做事也永远深谋远虑,杀人必见血。
哪怕是自己这个亲弟弟,大姐也不曾另眼看待,小时候不听话没少给这个大姐打的骨折,小时候二姐和自己斗嘴时,说不过自己时总会惊叫一声“大姐来了”。
而每次孟山都会吓得动都不敢动,即使明知道大多数时候是二姐吓自己的,也不敢忽视,因为大姐有时真的会在你背后莫名的出现,用冷的不带丝毫感情的眼睛盯着你,只一霎那,孟山这个敢到处放狗咬人的牛犊子连呼吸都憋着,要是大姐再不走,怕要深深憋死。
可让孟山狂翻白眼的是,这样恐怖邪乎,长年冷的像雪山上千年不化的积雪的大姐,却不知有多少僚人青年爱她爱的发狂发痴,一提到大姐,便是美丽圣洁高傲的词眼。
有一次孟山上前给了一个正沉醉在对他姐姐发花痴的一个小部落头人少爷一个结结实实的耳光,结果让孟山瞠目结舌,那白痴竟丝毫没有察觉,好半天回过神来才问孟山有没有药,他脸不知怎么肿起来了,很痛。
那时候孟山突然发誓,要是自己未来的姐夫是这种白痴,他哪怕死,也会发疯的拖着那“姐夫”去死,丢不起那人,心里也决不让那样寻常的男子“欺负”大姐。
但不知为何,在孟山心里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猥琐想法,他心里其实特期待这样的“姐夫”,让自己的大姐破功、倾城绽放、成亲生子,那样的大姐不知道是甚么样的娇羞。
二姐千杯不醉,那在僚人部落引以为佳话,情人也是多的不像话,僚人部落数得上名号的俊俏青年都和二姐传过这样那样的风言风语,孟山其实有有一点在意的,虽然僚人女子在未成亲前,哪怕再胡闹也不以为耻,但是他还是觉得自己二姐虽然胡闹了点,有时候甚至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好呆漂亮的比自己见识的所有汉人姑娘都漂亮,只比大姐差一点,也就是一点,而那些有绯闻的青年,孟山是不大看得起的,比自己还差得远,怎么能当自己姐夫呢。
不知是不是看出了自己心思,有一次大姐在吃饭的时候,一语道破天机,你二姐将来要做神巫的,孟山大惊。
神巫就是神婆,是寨子里管祭祀也管治病的,地位特别崇高,有时说的话在僚人中比头人族长还要管用,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为了更好的和神灵沟通,神婆一律都是完璧圣洁的黄花闺女,也就是说二姐其实一直都没和人进林子欢好过,不过令孟山纠结的是,那些绯闻好像也不是假的,二姐似乎特别喜欢这么玩,玩上瘾了。
隐隐约约孟山觉得自己在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因为有一次二姐喝醉时吹牛说大谈她小时候长得多俊,远近十里八方的天字号小美女,比大姐俊多了。
说大姐小时候又黑又瘦,还脾气暴躁,说话阴阳怪气绵里藏针,动若疯兔,经常无辜打人,十足的暴力狂,最喜欢和男孩子打架,性子刚烈的伤人伤己,是寨子里第一个敢不要命的当面冲撞父亲,大骂他是一个“披着人皮顶着猪脑袋的白痴”。
反倒是自己文静可人,到哪人家也不信是僚人女子,比大家闺秀还小家碧玉,明明娇嫩可爱的像朵含苞待放的花一样,偏偏胆子小性子弱从来不傲娇,和谁说话都是低着头温声细语人人夸,人家嫉妒的骂自己还是夸自己都低着头盯着脚趾头,还未开口就害羞的脸红了。
不想一转眼,真的如汉人常念叨的,女大十八变,桃花依旧人面全非,昔日的优雅温柔善良可爱顶呱呱的青葱小妹子已经如一泡狗屎大江东流去了,换来的是两姐妹性子彻底颠倒过来,自己甚至比当初的大姐还癫狂,变本加厉,至少当初大姐可不随意杀人。
索性大姐一天比一天美了,自己也不丑,要不然那整颗心还不碎的跟饺子馅一样。
说到这二姐不知道想起甚么了,突然沉默了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那时候孟山太小,不懂,现在大了一点,还是不懂,全是王八蛋每一个人告诉自己其中的八卦,只是竖起耳朵听喝醉的二姐胡言乱语,听了半天直到她喝醉了也不得要领,但经过孟山不算蠢的脑袋提炼了一夜,终于得到了让他大吃一惊激动半响的结果。
大姐和二姐喜欢上了同一个当时还是小孩子的男人,却又深深的互相彼此伤害过,有着痴男怨女常有的不可调和的爱恨情仇,最终在时间的催化下,引得各自性情大变,恨不完也忘不了。
如此情节,纠结的令孟山蛋疼咪咪疼,不过这倒成了孟山十几年厮混岁月里少有的一个期盼,第一次期盼那样的牛人神鬼天降在自己面前,像是远古神邸一样永恒的存在,好让自己静静的拜服瞻仰他沧桑伟岸的背影,感受他的无双霸气。
他打心眼里期待见到那个传说中能够同时让高高在上杀伤力潜力值双重无限的大姐,和“疯子白痴神经病”三体综合症病人的二姐同时念念不忘又咬牙切齿这么多年的绝世大虎人,这样的虎人完全可以让孟山这样的深山里的心思单纯的青葱小豆芽,心甘情愿的果断抱大腿求收养。
可惜,梦想太遥远,那个虎人终究没有出现,小孩在的思维总是奇葩的令人哭笑不得的拍案叫绝的。
无形中,瞎想中的某人被小时候的孟山塑造拔高到无限狂野,敢生吃虎豹臭虫蚂蚁野猪的彪悍人物,是那种站在绝壁悬崖上,迎风而立,对着明月苍松一脸该死的痛恨“天无把”“地无环”的史诗级存在。
小奴向着远方狂吠了起来,孟山大惊下,不知为何,一股心悸隐隐中传来,他好奇地跳了起来,跟在小奴到了客栈前的路边,手搭在眉下凝神远望,虽然路上连半丝尘土都没有,可他却越发的有种感觉,似乎有甚么事要发生。
孟木拍了下小奴,小奴却诡异的安静下来,跑到大路中央,坐下,高高的仰起头,摆了一个很拉风的造型挺在路中,深情的遥望着远方。
孟木最了解小奴,从小跟在自己身边,上山打过猎,下山咬过人,低着头如狼一样夹着尾巴眼神狰狞的恶战,是小奴一贯经典的姿势,从没有见它如此自恋张扬过。
是甚么让小奴如此激动呢?
孟木想想了想,回去从客栈里搬了条凳子到大路边上,坐下,撑着下巴,看了看小奴,再看着道路尽头,等了一盏茶的时候,又一次的扫一眼,终于有吸引他的存在了。
路的尽头隐隐约约的出现几个小黑点和一个大黑点。
孟木屏住呼吸,眯眼,看了半天,仔仔细细的,来的是七八个人外加一辆驴车,还有几条在驴车面前撒欢的——狗。
孟木深深的看了一眼小奴,不愧是自己的狗,和自己一样深情,念念不忘自己未来的另一半,这么远便闻到味儿了,春.情勃发。
话说,小奴该娶狗了,自己也该娶妻了,一世人一世狗,要娶也要一起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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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人物出现的不算突兀,这个大姐,前面提到过,很多自己觉得灵犀一动的地方,往往也是读者最易忽视的地方。RO
第五章 我的大姐二姐
孟山围着沾满油迹的旧麻布围裙,肩上搭着条半黑不白的抹布,懒洋洋坐在客栈前的门槛上,脸上被太阳烤出一层厚厚的老油,不时的打一个大大长长的响亮哈切,放眼扫了一眼客栈前,连坨鸟粪也木有,又是清闲的一天,唉,上了汉人的当了。
客栈前是淮南道钟离郡东城镇通往金陵的一条不大的官路,要是前几年这条路上行人不断,客栈虽设在荒郊野外,但听前任老板自夸,生意兴旺的从早上一睁眼能忙到晚上鸡不叫狗不吠,是能挣大把银子的买卖,而现在日落西山,一两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影,偶尔出现一个,也是喝口水的功夫就匆匆离去,赶往附近更繁华的椒陵县城歇息去了。
二姐的脾气也随着客人的稀少而日渐暴躁,孟山真的很怕,二姐不满意就意味着大姐不满意,一想到大姐发火,孟山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一个寒意深深的冷战让孟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可是他谁叫他最小呢,偏偏现在还是个店小二的身份,客人不来,他又有什么办法?
要怪就怪这汉人闲得慌,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买东卖西,都掉钱眼里爬不出来了,一个个城镇建起来了,一条条道路修成了,是比原来大了也比原来繁华了,可是那些本来还不错的小镇和这样初建的大镇一比就江河日下,靠着原来官道现在成乡间小道的“福来客栈”也失了气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放在以前,椒陵县长八支腿那也是赶不上东城镇的,可如今商旅行人全往椒陵大城了去了,像自己这正儿八经的大客栈倒沦落成歇脚的小茶肆了。
开店不仅卖吃食,更要客人打尖住宿,现在整日里全靠五大三粗的孟山拉客了。
这年头,找个清闲的商旅可比找三只腿的蛤蟆要难多了,听说金陵城里那些大商最初发家的时候,每天都要忙到深夜,拼命的很。
泛得着嘛,孟山想不通啊想不通,还是咱寨子里舒服,没事睡睡觉射射箭和姑娘们对对山歌,有事的时候就一起出去打猎,日子别提多悠闲了,哪像那些汉人连喝口水都嫌耽误工夫,东北西跑南来北往,一天到晚想着光耀门楣,光宗耀祖,真的有钱了,却又含蓄胆小起来,锦衣夜行素袖藏金的,不豪气。
孟山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厚厚的老茧布满了大半个手掌,在他们撩人部落,这是一个当家顶梁柱能力的象征,是要长年累月的拉弓射箭才练得出来的,他可是清晰记得,小时候自己那个做头人的阿爹当着全寨人的面用最厉害的钢刀去劈手掌,炫耀,重重的一下,除了手上多了一个三个月也消不了的血痕,愣没出一丝血,那厚厚的老茧比黑瞎子的脚掌还厚,硬的像石头,和阿爹的脾气一样,都是咱撩人汉子的中第一号,可惜,再威猛的老虎也挡不住一群狼。
不过让孟山苦闷不解的是,为啥他大姐的手比最白的小韭兰花还要白,没有一丝老茧,软的像面条,却打的“大奴”瑟瑟发抖,为啥他大姐这么厉害年龄也不小了可还不“招夫”,为啥她二姐要带着他在这里开客栈,一开就是两个多月,像是在等甚么人,为啥……太多为啥。
拉下毛巾擦了擦手,孟山唉声叹气的摇摇晃晃,十三岁的他,不高大不威武,不斯文不败类,空洞着眼神,萎靡的像焉了的残花败柳,等等等,这可甚么时候是个头哦,我孟山还没有成亲,大好的年华难道就空坐在这望穿秋水了?
旁边趴在地上的小奴猛然站了起来,颈毛竖起来了跟个刺猬一样,冲着北方的大道尽头狂吠,癫狂的无以复加,像只发情的公猪,声嘶力竭,孟山大惊。
这狗可是孟山的心头宝贝,姐姐有个咆哮撩人部落的“大奴”,孟山羡慕不来也没那个本事能找个像“大奴”那样的秒杀一切的霸气存在,这头小奴就寄予他无尽的希望。
小奴是村子里最凶悍的母狗和山里白天从不见踪影晚上踪影不见青背老妖狼下的崽。
孟山至今还好奇那条已经死掉的母狗为啥能找到老妖狼,且勾搭上青背老妖狼,那可是自己部落附近狼群的头狼,活了二十多年的老狼,越活越精神,妖的很,比人聪明,要不是大姐带领族人杀狼,指不定有多少牛羊家畜被咬死。
当年自己阿爹那头气焰最凶悍残忍的老母狗在消失一年后回到村寨时,村里那些本来以为老母狗铁定死了的人惊奇的发现,它身边竟跟着一头毛色全灰的小公狗,狗一样的体形,却有着狼一样绿油油的眼睛,夜晚尤其阴森可怖,每逢月圆时,竟也会对月狂啸,却又有着家犬的忠诚。
在山寨里,这小奴那就是除大奴外最嚣张的畜生,嚣张的有底气让人服气,来上几头真正的老狼也不是这总低着头不声不响跟在孟山身后的小奴对手,是除了大奴,山寨里最威名远扬的牲口,真到要死的那天,孟山想自己一定要死在小奴前头,他可受不了小奴离开自己,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比剜了他心肝脾肺还舍不得,还痛。
小奴全身灰色,它的母亲是寨子里最凶悍的母狗,一身油光水亮的黑毛,而青背老狼有见过的村子里的独腿老人说是一半青一半白,高大的跟头小牛犊子,狼嘴张开能把一个刚出身的小娃娃一口吞下。
小奴呢,却反常的全身暗淡,个子也不大,最重要的是还脱毛,狗头光秃秃,其貌不扬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可心性却孤傲不群,心怀羡慕嫉妒恨的风姿二姐不知从哪找到一极卖俏的小母狗,可小奴偏偏狗眼瞅都不瞅,愣没让二姐不轨心思达成,让从小在二姐扭曲心态折磨下的孟山睡觉都笑醒了。
孟山有两个姐姐,他打小和二姐相处时间最长,不仅是因为二姐十足的疯丫头,大大咧咧的像个神经病花痴,恨不得天下所有男人都是她丈夫,但谁要是当真了,可就死不瞑目了。
前天二姐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打扮成汉人良家懵懂少女,娇滴滴的跑客栈里卖弄无上风情招呼客人,结果迷住了一位恰好过路的大官,大官色迷迷的就想动手动脚,二姐也一口一个好人好汉子叫的欢快,还说晚上一定要大官住宿,到时她定亲自上门伺候,要是不知道二姐骨子里的秉性,孟山都快忍不住骂娘了,僚人虽不如汉家女子守节,但也不是放浪啊。
果然,当晚那大官住下了,洋洋得意自己艳福不浅,可没多久,就被二姐一刀归了西,大官细皮嫩肉的成了小奴当天的晚餐,小奴嘴刁,只吃了心肝,那里最嫩,红彤彤的,狼狗大爱。
后来看了大官的随身公文才知道,原来不过是椒陵城的一个姓刘的师爷,不值一提,该开店的继续开店,该勾引的继续勾引,该迷茫的还在迷茫,一切回到原点,孟山依旧如前天一样,靠着门槛寂寞聊赖的打着瞌睡,唏嘘着自己还没娶妻的悲凉惨事,希望能引得神出鬼没二姐的良心大发。
孟山还有一个大姐,这个大姐可了不得,在父亲死后,继承了整个山寨,是八十万老老少少的僚人公认的头人,武力更是青出于蓝,那条远近驰名的“大奴”就成了大姐最好的凭证。
大姐在孟山的印象中,是个永远不会笑不会哭不会怒不会动容的神圣存在,有一双犀利的让人害怕的阴森毒辣的眸子,说话不多,永远轻描淡写,做事也永远深谋远虑,杀人必见血。
哪怕是自己这个亲弟弟,大姐也不曾另眼看待,小时候不听话没少给这个大姐打的骨折,小时候二姐和自己斗嘴时,说不过自己时总会惊叫一声“大姐来了”。
而每次孟山都会吓得动都不敢动,即使明知道大多数时候是二姐吓自己的,也不敢忽视,因为大姐有时真的会在你背后莫名的出现,用冷的不带丝毫感情的眼睛盯着你,只一霎那,孟山这个敢到处放狗咬人的牛犊子连呼吸都憋着,要是大姐再不走,怕要深深憋死。
可让孟山狂翻白眼的是,这样恐怖邪乎,长年冷的像雪山上千年不化的积雪的大姐,却不知有多少僚人青年爱她爱的发狂发痴,一提到大姐,便是美丽圣洁高傲的词眼。
有一次孟山上前给了一个正沉醉在对他姐姐发花痴的一个小部落头人少爷一个结结实实的耳光,结果让孟山瞠目结舌,那白痴竟丝毫没有察觉,好半天回过神来才问孟山有没有药,他脸不知怎么肿起来了,很痛。
那时候孟山突然发誓,要是自己未来的姐夫是这种白痴,他哪怕死,也会发疯的拖着那“姐夫”去死,丢不起那人,心里也决不让那样寻常的男子“欺负”大姐。
但不知为何,在孟山心里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猥琐想法,他心里其实特期待这样的“姐夫”,让自己的大姐破功、倾城绽放、成亲生子,那样的大姐不知道是甚么样的娇羞。
二姐千杯不醉,那在僚人部落引以为佳话,情人也是多的不像话,僚人部落数得上名号的俊俏青年都和二姐传过这样那样的风言风语,孟山其实有有一点在意的,虽然僚人女子在未成亲前,哪怕再胡闹也不以为耻,但是他还是觉得自己二姐虽然胡闹了点,有时候甚至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好呆漂亮的比自己见识的所有汉人姑娘都漂亮,只比大姐差一点,也就是一点,而那些有绯闻的青年,孟山是不大看得起的,比自己还差得远,怎么能当自己姐夫呢。
不知是不是看出了自己心思,有一次大姐在吃饭的时候,一语道破天机,你二姐将来要做神巫的,孟山大惊。
神巫就是神婆,是寨子里管祭祀也管治病的,地位特别崇高,有时说的话在僚人中比头人族长还要管用,但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为了更好的和神灵沟通,神婆一律都是完璧圣洁的黄花闺女,也就是说二姐其实一直都没和人进林子欢好过,不过令孟山纠结的是,那些绯闻好像也不是假的,二姐似乎特别喜欢这么玩,玩上瘾了。
隐隐约约孟山觉得自己在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因为有一次二姐喝醉时吹牛说大谈她小时候长得多俊,远近十里八方的天字号小美女,比大姐俊多了。
说大姐小时候又黑又瘦,还脾气暴躁,说话阴阳怪气绵里藏针,动若疯兔,经常无辜打人,十足的暴力狂,最喜欢和男孩子打架,性子刚烈的伤人伤己,是寨子里第一个敢不要命的当面冲撞父亲,大骂他是一个“披着人皮顶着猪脑袋的白痴”。
反倒是自己文静可人,到哪人家也不信是僚人女子,比大家闺秀还小家碧玉,明明娇嫩可爱的像朵含苞待放的花一样,偏偏胆子小性子弱从来不傲娇,和谁说话都是低着头温声细语人人夸,人家嫉妒的骂自己还是夸自己都低着头盯着脚趾头,还未开口就害羞的脸红了。
不想一转眼,真的如汉人常念叨的,女大十八变,桃花依旧人面全非,昔日的优雅温柔善良可爱顶呱呱的青葱小妹子已经如一泡狗屎大江东流去了,换来的是两姐妹性子彻底颠倒过来,自己甚至比当初的大姐还癫狂,变本加厉,至少当初大姐可不随意杀人。
索性大姐一天比一天美了,自己也不丑,要不然那整颗心还不碎的跟饺子馅一样。
说到这二姐不知道想起甚么了,突然沉默了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那时候孟山太小,不懂,现在大了一点,还是不懂,全是王八蛋每一个人告诉自己其中的八卦,只是竖起耳朵听喝醉的二姐胡言乱语,听了半天直到她喝醉了也不得要领,但经过孟山不算蠢的脑袋提炼了一夜,终于得到了让他大吃一惊激动半响的结果。
大姐和二姐喜欢上了同一个当时还是小孩子的男人,却又深深的互相彼此伤害过,有着痴男怨女常有的不可调和的爱恨情仇,最终在时间的催化下,引得各自性情大变,恨不完也忘不了。
如此情节,纠结的令孟山蛋疼咪咪疼,不过这倒成了孟山十几年厮混岁月里少有的一个期盼,第一次期盼那样的牛人神鬼天降在自己面前,像是远古神邸一样永恒的存在,好让自己静静的拜服瞻仰他沧桑伟岸的背影,感受他的无双霸气。
他打心眼里期待见到那个传说中能够同时让高高在上杀伤力潜力值双重无限的大姐,和“疯子白痴神经病”三体综合症病人的二姐同时念念不忘又咬牙切齿这么多年的绝世大虎人,这样的虎人完全可以让孟山这样的深山里的心思单纯的青葱小豆芽,心甘情愿的果断抱大腿求收养。
可惜,梦想太遥远,那个虎人终究没有出现,小孩在的思维总是奇葩的令人哭笑不得的拍案叫绝的。
无形中,瞎想中的某人被小时候的孟山塑造拔高到无限狂野,敢生吃虎豹臭虫蚂蚁野猪的彪悍人物,是那种站在绝壁悬崖上,迎风而立,对着明月苍松一脸该死的痛恨“天无把”“地无环”的史诗级存在。
小奴向着远方狂吠了起来,孟山大惊下,不知为何,一股心悸隐隐中传来,他好奇地跳了起来,跟在小奴到了客栈前的路边,手搭在眉下凝神远望,虽然路上连半丝尘土都没有,可他却越发的有种感觉,似乎有甚么事要发生。
孟木拍了下小奴,小奴却诡异的安静下来,跑到大路中央,坐下,高高的仰起头,摆了一个很拉风的造型挺在路中,深情的遥望着远方。
孟木最了解小奴,从小跟在自己身边,上山打过猎,下山咬过人,低着头如狼一样夹着尾巴眼神狰狞的恶战,是小奴一贯经典的姿势,从没有见它如此自恋张扬过。
是甚么让小奴如此激动呢?
孟木想想了想,回去从客栈里搬了条凳子到大路边上,坐下,撑着下巴,看了看小奴,再看着道路尽头,等了一盏茶的时候,又一次的扫一眼,终于有吸引他的存在了。
路的尽头隐隐约约的出现几个小黑点和一个大黑点。
孟木屏住呼吸,眯眼,看了半天,仔仔细细的,来的是七八个人外加一辆驴车,还有几条在驴车面前撒欢的——狗。
孟木深深的看了一眼小奴,不愧是自己的狗,和自己一样深情,念念不忘自己未来的另一半,这么远便闻到味儿了,春.情勃发。
话说,小奴该娶狗了,自己也该娶妻了,一世人一世狗,要娶也要一起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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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人物出现的不算突兀,这个大姐,前面提到过,很多自己觉得灵犀一动的地方,往往也是读者最易忽视的地方。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