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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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通的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处,格里斯骑着这匹刚刚被他命名为骨头的战马上,在金黄色的光芒中狂奔着。
好吧,虽然骨头这样的名字十分恶俗,但不要期望格里斯会有什么好的创意。他的审美观如今还停留在骷髅形态,真要放一个全裸美女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头那空洞的眼眶已经被蒙上了,因为在前面的路上,一个早起的路人被双眼冒着蓝光的骨头直接吓晕后,格里斯就醒悟到这个问题。
此刻的骨头早就没有昨天刚从子爵府里拉出来时那样油光水亮,全身的毛发干枯分叉,看起来像风尘仆仆赶了几天路没洗过一样。实际上这时的骨头身上还很干净,而且一丝汗水也没有。
再过几天,它身上的肌肉也会干枯萎缩,最后彻底成为一具马形尸巫。
但是在这之前,格里斯还是可以用它赶到目的地。格里斯的目标地在北方的远望森林。
远望森林是一个阔达数万平方公里,横贯数个大帝国,延伸至蛮荒边境的辽阔世界。它位于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的北方,里面物种丰富,生活着无数凶猛的野兽和魔兽,传说中更有巨龙盘距其中。
物种丰富,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树这种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藤。西南方的迷雾之森已经有阿拉岗等几支队伍过去了,格里斯再往那边走,只能是重复投入,不如去远望森林碰碰运气。
三天后,绿湖村,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格里斯和骨头创下了三天赶了二千里的纪录,如此一样,骨头这匹血统并不算优良的马终于能够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马了。
可惜此刻的千里马形象惨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连它的灵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刚刚诞生就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也亏它是不死生物才撑得住,但即便是这样,它的灵魂之火也虚弱到了极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应到骨头真正到了极限,格里斯也不为难它,跳下马后撕开蒙在骨头眼前的布,然后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头血肉的活力退尽,外形变得越来越像尸巫了,回去时候就不能再骑它回去了,干脆在这里就把它放生吧。
终于能够重见天日了,骨头眼眶中光芒闪烁了一下,愣愣的望着格里斯的背影。它只是个刚诞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会凭本能行动,之前在格里斯的指挥下,虽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该做什么。现在格里斯把它扔下的话,它顿时无所适从起来。
愣着半晌,直到格里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时候,骨头才歪了歪脑袋,小碎步赶了上去。
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格里斯回过头来,用灵魂询问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间的交流是灵魂来进行的,根本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文字。
不过格里斯高估了骨头的智力,骨头根本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从骨头的灵魂里,格里斯只感觉到一片茫然。
格里斯隐约感觉到有点失望,在死亡世界的那些同类也是,格里斯偶尔和那些同类交流,也得不到它们的回应,只有那些习惯掠食的同伴,才会有简单的‘吃’‘杀’之类的回应。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只有他一个才有智慧?显然不是,因为领地的领主,常常也会发出一些复杂的命令,命令领地的同伴去攻击某些入侵者,显然,领主是有智慧的,可是为什么别的同类会没有呢?
心中思索着,想不通便把这个问题扔到一边了。他牵起骨头的缰绳,往视野尽头那苍翠的森林走去。
远望森林是冒险者的乐园,这里有凶猛的野兽,强大的魔兽,珍贵的植物矿产,传说中还有巨龙盘距其中,有巨龙,当然就少不了巨龙的宝藏。
没实力做屠龙勇者,但并不妨碍某些胆大包天的家伙把生命寄托在幸运女神的手上,试图趁巨龙沉睡或掠食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不过这些年来,并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幸运儿找到了巨龙的宝藏,但是每年失踪在这里森林里的冒险者却是数不胜数。
远望森林茂密的树木就是最可怕的杀手,再厉害的魔兽也不是人类的对手,可是这里茂密的树林和复杂的环境,却能让最强大的法师剑士迷路,最终饿死在里面。
远望森林阔达数万平方公里,再精锐的冒险团队,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内部,就是害怕迷失在里面。
格里斯看了很多书,也从书里学到很多关于远望森林的知识,但却没有哪本书详细描述了这些看不见的危险,于是傻乎乎的,什么准备都没有就冒然跑进了森林里,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这是格里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这六天里,格里斯闷着头往前走,也不管什么方向,他来森林就是为了找箭毒树,反正他也不知道哪里有箭毒树,边走边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里斯会这样冒失,毕竟死亡世界没有森林,就算有,他这个从来没离开过领地的小骷髅也没见识过,在书本里看到的介绍,在他脑海里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长了很多树的地方,至于这些树多到什么程度,没亲眼看见他是不会理解的。
现在他理解了,原来森林里的树可以多到走几天几夜也穿不过去,可惜已经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耸入云的苍天大树,茂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内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里一样,偶尔才有一两丝光线从树间透进来,根本无从来分辩方向。
格里斯能意识到自己迷路是因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里斯终于碰上进森林以来第一头魔兽,就是这头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种二级土系魔兽,体型庞大,力量惊人,额头两边和鼻尖分别有一个尖锐的角,全力冲刺起来能把腰身粗的拦腰撞断。
光是这样还称不上魔兽,三角犀牛厉害的地方是它的防御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欢洗泥浆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可怜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长年累月下来,二级的三角犀牛却拥有了至少四级防御力的泥盔。
披着厚实泥盔的三角犀牛简直就是一部装甲战车,全力冲刺起来,即使是六级的铁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道理来说,这样的魔兽几乎没有天敌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碰上的是一群疾风魔狼。
疾风魔狼也是二级魔兽,它们的体型比普通的狼要大许多,简直像小牛犊,只会一招风刃。可是这些魔狼却是魔兽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级以上拥有智慧的魔兽,否则没有什么魔兽敢招惹魔狼,因为它们是群居生物。
一出动就是十几数十头,每到**季节,甚至能看到上百头的狼群,这样的数量,就算人类也要退避三舍。
而魔狼的智慧也绝对是低级魔兽里数一数二的,围猎的时候比得上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那天格里斯就见识了一场精彩的围猎。
十几头魔狼围着三角魔犀不断的咆哮**。当犀牛选择了目标发动攻击后,被攻击的那头魔狼马上引着犀牛左闪右避,其它魔狼一拥而上,风刃招呼。一层层的把犀牛的泥盔剥掉,咬死,干净利落。
看到进退有序的魔狼,格里斯二话没说,直接掏出骨头的灵魂之火,然后选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树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这种时候,骨头的身体都不要了,保命要紧。
魔狼也发现了格里斯这一人一马,不过它们似乎对这些没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兴趣,十几头魔狼分食了犀牛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直到这刻,格里斯才意识到魔兽和野兽的差别,刚进森林的时候,他也碰到过一些野兽,包括魔兽的远亲野狼,不过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意识到自己的实力在这里不足以自保,格里斯就没敢再往里深入了,往回走去,没想到转着转着,又回到这里,他迷路了。
如果是人类在这里迷路的话,短时间找不到出路,就会耗尽食物然后饿死。格里斯不需要食物,所以意识到迷路了,他也不着急,再次往来路走去。
这次往回走,格里斯不再顺着那些容易走的地方走了,碰上树木岩石挡路,上次是绕过去的,这次他直接翻过去,而且专挑那些难走的地方走,这样一来,果然没有再转回原来的地方。
骨头的灵魂之火格里斯还带着,躯体却早就扔了,有些地方需要攀爬,四条腿的骨头爬不过来。
有着格里斯的保护,没有躯体的骨头不会消散,有机会再找个躯体把它放进去就行了。
就这样边走边爬,两天后,格里斯终于穿透了那千篇一律的茂密森林,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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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通的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处,格里斯骑着这匹刚刚被他命名为骨头的战马上,在金黄色的光芒中狂奔着。
好吧,虽然骨头这样的名字十分恶俗,但不要期望格里斯会有什么好的创意。他的审美观如今还停留在骷髅形态,真要放一个全裸美女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头那空洞的眼眶已经被蒙上了,因为在前面的路上,一个早起的路人被双眼冒着蓝光的骨头直接吓晕后,格里斯就醒悟到这个问题。
此刻的骨头早就没有昨天刚从子爵府里拉出来时那样油光水亮,全身的毛发干枯分叉,看起来像风尘仆仆赶了几天路没洗过一样。实际上这时的骨头身上还很干净,而且一丝汗水也没有。
再过几天,它身上的肌肉也会干枯萎缩,最后彻底成为一具马形尸巫。
但是在这之前,格里斯还是可以用它赶到目的地。格里斯的目标地在北方的远望森林。
远望森林是一个阔达数万平方公里,横贯数个大帝国,延伸至蛮荒边境的辽阔世界。它位于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的北方,里面物种丰富,生活着无数凶猛的野兽和魔兽,传说中更有巨龙盘距其中。
物种丰富,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树这种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藤。西南方的迷雾之森已经有阿拉岗等几支队伍过去了,格里斯再往那边走,只能是重复投入,不如去远望森林碰碰运气。
三天后,绿湖村,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格里斯和骨头创下了三天赶了二千里的纪录,如此一样,骨头这匹血统并不算优良的马终于能够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马了。
可惜此刻的千里马形象惨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连它的灵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刚刚诞生就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也亏它是不死生物才撑得住,但即便是这样,它的灵魂之火也虚弱到了极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应到骨头真正到了极限,格里斯也不为难它,跳下马后撕开蒙在骨头眼前的布,然后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头血肉的活力退尽,外形变得越来越像尸巫了,回去时候就不能再骑它回去了,干脆在这里就把它放生吧。
终于能够重见天日了,骨头眼眶中光芒闪烁了一下,愣愣的望着格里斯的背影。它只是个刚诞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会凭本能行动,之前在格里斯的指挥下,虽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该做什么。现在格里斯把它扔下的话,它顿时无所适从起来。
愣着半晌,直到格里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时候,骨头才歪了歪脑袋,小碎步赶了上去。
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格里斯回过头来,用灵魂询问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间的交流是灵魂来进行的,根本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文字。
不过格里斯高估了骨头的智力,骨头根本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从骨头的灵魂里,格里斯只感觉到一片茫然。
格里斯隐约感觉到有点失望,在死亡世界的那些同类也是,格里斯偶尔和那些同类交流,也得不到它们的回应,只有那些习惯掠食的同伴,才会有简单的‘吃’‘杀’之类的回应。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只有他一个才有智慧?显然不是,因为领地的领主,常常也会发出一些复杂的命令,命令领地的同伴去攻击某些入侵者,显然,领主是有智慧的,可是为什么别的同类会没有呢?
心中思索着,想不通便把这个问题扔到一边了。他牵起骨头的缰绳,往视野尽头那苍翠的森林走去。
远望森林是冒险者的乐园,这里有凶猛的野兽,强大的魔兽,珍贵的植物矿产,传说中还有巨龙盘距其中,有巨龙,当然就少不了巨龙的宝藏。
没实力做屠龙勇者,但并不妨碍某些胆大包天的家伙把生命寄托在幸运女神的手上,试图趁巨龙沉睡或掠食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不过这些年来,并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幸运儿找到了巨龙的宝藏,但是每年失踪在这里森林里的冒险者却是数不胜数。
远望森林茂密的树木就是最可怕的杀手,再厉害的魔兽也不是人类的对手,可是这里茂密的树林和复杂的环境,却能让最强大的法师剑士迷路,最终饿死在里面。
远望森林阔达数万平方公里,再精锐的冒险团队,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内部,就是害怕迷失在里面。
格里斯看了很多书,也从书里学到很多关于远望森林的知识,但却没有哪本书详细描述了这些看不见的危险,于是傻乎乎的,什么准备都没有就冒然跑进了森林里,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这是格里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这六天里,格里斯闷着头往前走,也不管什么方向,他来森林就是为了找箭毒树,反正他也不知道哪里有箭毒树,边走边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里斯会这样冒失,毕竟死亡世界没有森林,就算有,他这个从来没离开过领地的小骷髅也没见识过,在书本里看到的介绍,在他脑海里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长了很多树的地方,至于这些树多到什么程度,没亲眼看见他是不会理解的。
现在他理解了,原来森林里的树可以多到走几天几夜也穿不过去,可惜已经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耸入云的苍天大树,茂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内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里一样,偶尔才有一两丝光线从树间透进来,根本无从来分辩方向。
格里斯能意识到自己迷路是因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里斯终于碰上进森林以来第一头魔兽,就是这头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种二级土系魔兽,体型庞大,力量惊人,额头两边和鼻尖分别有一个尖锐的角,全力冲刺起来能把腰身粗的拦腰撞断。
光是这样还称不上魔兽,三角犀牛厉害的地方是它的防御力,皮粗肉厚的犀牛喜欢洗泥浆浴,每洗一次,它便用它那可怜的土系魔力加固一次,长年累月下来,二级的三角犀牛却拥有了至少四级防御力的泥盔。
披着厚实泥盔的三角犀牛简直就是一部装甲战车,全力冲刺起来,即使是六级的铁背魔熊都不敢招惹,按道理来说,这样的魔兽几乎没有天敌了,但可惜的是,三角犀牛碰上的是一群疾风魔狼。
疾风魔狼也是二级魔兽,它们的体型比普通的狼要大许多,简直像小牛犊,只会一招风刃。可是这些魔狼却是魔兽界真正的霸主,除了七级以上拥有智慧的魔兽,否则没有什么魔兽敢招惹魔狼,因为它们是群居生物。
一出动就是十几数十头,每到**季节,甚至能看到上百头的狼群,这样的数量,就算人类也要退避三舍。
而魔狼的智慧也绝对是低级魔兽里数一数二的,围猎的时候比得上训练有素的人类军队,那天格里斯就见识了一场精彩的围猎。
十几头魔狼围着三角魔犀不断的咆哮**。当犀牛选择了目标发动攻击后,被攻击的那头魔狼马上引着犀牛左闪右避,其它魔狼一拥而上,风刃招呼。一层层的把犀牛的泥盔剥掉,咬死,干净利落。
看到进退有序的魔狼,格里斯二话没说,直接掏出骨头的灵魂之火,然后选了一棵最高最粗的树木,蹭蹭蹭的爬上去。
这种时候,骨头的身体都不要了,保命要紧。
魔狼也发现了格里斯这一人一马,不过它们似乎对这些没人味的不死生物不太感兴趣,十几头魔狼分食了犀牛后,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直到这刻,格里斯才意识到魔兽和野兽的差别,刚进森林的时候,他也碰到过一些野兽,包括魔兽的远亲野狼,不过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意识到自己的实力在这里不足以自保,格里斯就没敢再往里深入了,往回走去,没想到转着转着,又回到这里,他迷路了。
如果是人类在这里迷路的话,短时间找不到出路,就会耗尽食物然后饿死。格里斯不需要食物,所以意识到迷路了,他也不着急,再次往来路走去。
这次往回走,格里斯不再顺着那些容易走的地方走了,碰上树木岩石挡路,上次是绕过去的,这次他直接翻过去,而且专挑那些难走的地方走,这样一来,果然没有再转回原来的地方。
骨头的灵魂之火格里斯还带着,躯体却早就扔了,有些地方需要攀爬,四条腿的骨头爬不过来。
有着格里斯的保护,没有躯体的骨头不会消散,有机会再找个躯体把它放进去就行了。
就这样边走边爬,两天后,格里斯终于穿透了那千篇一律的茂密森林,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汪清澈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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