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玫瑰骑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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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坐上车后,暮千璃闭上眼睛,倚窗假寐,再也不看外面风景一眼。沈凡以为她是旅途疲倦,也不以为意。
将军府邸位于城市绿化最好的锦华区,这里住的都是些达官显贵,路口设有警卫,非本区车牌的车辆进入小区,需要经过盘查。
沈凡开的虽是军车,也一样需要停下来接受检查。他刚刚经过检查,驶入锦华区宽敞笔直、花团锦簇的大道,却见斜里飞插过来七八辆车,发出刺耳的急刹车声,挡住了他的去路。
清一色的名贵跑车,黑色的劳斯莱斯,蓝色的保时捷,白色的蓝博基尼,红色的法拉第……贵气十足,霸气四射,尽显主人身份。
只是每辆车门上都插着一只红色艳丽的玫瑰,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沈凡微微皱眉,脸色沉了下去,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竟然碰到了光辉城最无耻难缠、最仗势欺人的恶少团伙——玫瑰骑士团。
人说光辉城有三害:台风,乌鸦和玫瑰骑士团。
玫瑰骑士团的成员都是些纨绔子弟,每个人都有很牛的背景,家里不是军政高官就是财阀大亨。这群人一天到晚惹是生非,四处飙车,泡妞,横行霸道,无人敢惹。前些时候,他们飙车时无视红灯,轧死了行人,消息传出引起公愤,很是沸沸扬扬地闹了一阵,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此时他们挡住了路,八个衣装华贵、神色倨傲、看起来很欠扁的贵公子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大大咧咧地来到军车前,领头一人敲了敲玻璃,示意车里的人出来。
“怎么办?少校?”开车的卫兵紧张得手心捏出了汗,这些人可是不好惹的。
“向军部报告。”沈凡冷静地吩咐。他认得领头的人,名叫高临风,人称高衙内,是光辉城有名的花花公子,家族乃是联邦第一豪门,爷爷是财阀领袖,父亲是银行家,母亲是国会议员,还有个很牛的、被称为商业奇才和科技怪才的哥哥。
高临风见沈凡没有反应,又狠狠敲了几下车窗。沈凡降下车窗,不卑不亢地说:“我是中央军少校沈凡,奉命执行任务,请高公子和诸位不要挡路!”
恶少们爆发出一阵起哄的嘲笑,高临风口气嚣张地说:“沈凡,找的就是你!听说你从荒原弄来了什么稀罕物,不会就是这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妞吧?”
沈凡心下一沉,他去荒原执行任务,乃是军事机密,怎么会被这群人知晓?
恶少们七嘴八舌地恐吓:“小小少校,也敢嚣张,还不快给爷们滚出来!”
“把那丫头交出来,否则老子砸掉你的鼻子!”
沈凡沉住气,冷声喝道:“请诸位不要阻挠公干,否则军法问处!”。
恶少们敲着车体,闹声更大了:“竟敢威胁我们,骑士团的弟兄们,砸了他的车!”
众人骂骂咧咧,一窝蜂而上,踢打车门,砸撞车窗,车体咯咯作响,摇晃不已。
少校忍无可忍,心头窜起怒火,他掏出手枪,对天鸣枪示警:“砰砰!”
尖锐的枪声划破吵闹,众人顿时间安静下来,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他。
“你居然敢对我们鸣枪!”高临风暴怒道:“信不信,我爷爷一个电话,就能撤销你的军职,再把你关进监狱!”
“你爷爷现在可不在这里。”沈凡冷冷回道,一拳击出车窗,正好打在高临风的鼻梁上,高临风的脸歪曲到一侧,身体向外飞出,重重摔在地上。
“高少爷!”他的同伴急忙扑上去,搀扶着他站起来。与此同时,六个身形高大、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像是凭空而现地窜出,护在他身周。
高临风抹了把鼻子上的血,气急败坏地指挥保镖:“把车给我砸了,里面的人拖出来给我狠狠地打,往死里打,打死了我们高家负责!”
六名保镖蜂拥而上,亮出武器,围住了军车。沈凡不能坐以待毙,他甩开车门,走了出去,凛然无畏。眼见一场恶斗不能避免,远处街道忽然传来警笛声,那声音越来越近,急促尖锐。
保镖们犹豫地望向高临风,高临风怒火中烧,早已失去理智,他吼道:“哪里的警察敢管我家的闲事?给我上!先打死他们再说!”
他的话音未落,一辆黑色军车驶出巷道,疾风迅雷般插入路中,停在了他面前。紧跟着,又有十几辆军车驶了出来,停在外围。
车门打开,几十名身穿黑色宪兵军服、手持机枪的士兵如黑色潮水般涌了出来,军靴踏地,脚步整齐,一看便知道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他们迅速布阵列队,架起机枪,转眼间便包围了全场。
如此架势,嚣张跋扈的恶少们也感到了一种严重感,他们不安地站在原地,气焰消了大半。
最先冲入场中的黑色军车这才打开后座的门,全场屏声静气,目不转睛地盯着敞开的车门。
伴随着一股冰冷肃杀的气息,走出一个如乔木般高大挺拔的男人。黑色宪兵制服,肩章飘着金色流苏,上面将星闪闪发光,竟是名少将!和他少将军衔交相辉映的,是他年轻的容颜,俊朗深邃,棱角分明,五官犹如刀刻,华美而又冷硬。
无形的威严笼罩了全场,他甚至都没有正眼看任何人一眼,所有人却不约而同地感到了沉重的压力。
竟然是他!沈凡深感意外,来者居然是宪兵总监莫毅!
莫毅是联邦军中的一个传奇,十三岁进入少年军官预备学校,十八岁毕业成为联邦现役军人,二十岁在漠北抵御变异兽的战役中一战成名。他带着一支只有五百人的队伍,深入北部冰原数千里,剿了变异兽的老巢,致使变异兽元气大伤,此后十年,变异兽都无法对联邦造成实质性的威胁。
二十六岁官拜少将,成为联邦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将军。在他之前的记录是,沈凡的顶头上司凌峰华,二十八岁封的少将。
而凌峰华,正是暮千璃的父亲。凌峰华和莫毅,联邦军中上一代和新一代的传奇。两人都出身平民,都才华横溢,战功非凡。不同的是,莫毅的一路高升,全凭他个人的力量,没有家族背景,没有财阀支持,甚至没有挂靠任何党派。
或许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不受任何势力的制约,不卖任何人的帐,孑然一身,傲视军政。一个月前,联邦高层发生人事调动,他被调回光辉城,担任宪兵总监,负责维护首都治安。
再次坐上车后,暮千璃闭上眼睛,倚窗假寐,再也不看外面风景一眼。沈凡以为她是旅途疲倦,也不以为意。
将军府邸位于城市绿化最好的锦华区,这里住的都是些达官显贵,路口设有警卫,非本区车牌的车辆进入小区,需要经过盘查。
沈凡开的虽是军车,也一样需要停下来接受检查。他刚刚经过检查,驶入锦华区宽敞笔直、花团锦簇的大道,却见斜里飞插过来七八辆车,发出刺耳的急刹车声,挡住了他的去路。
清一色的名贵跑车,黑色的劳斯莱斯,蓝色的保时捷,白色的蓝博基尼,红色的法拉第……贵气十足,霸气四射,尽显主人身份。
只是每辆车门上都插着一只红色艳丽的玫瑰,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
沈凡微微皱眉,脸色沉了下去,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竟然碰到了光辉城最无耻难缠、最仗势欺人的恶少团伙——玫瑰骑士团。
人说光辉城有三害:台风,乌鸦和玫瑰骑士团。
玫瑰骑士团的成员都是些纨绔子弟,每个人都有很牛的背景,家里不是军政高官就是财阀大亨。这群人一天到晚惹是生非,四处飙车,泡妞,横行霸道,无人敢惹。前些时候,他们飙车时无视红灯,轧死了行人,消息传出引起公愤,很是沸沸扬扬地闹了一阵,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此时他们挡住了路,八个衣装华贵、神色倨傲、看起来很欠扁的贵公子打开车门走了出来,大大咧咧地来到军车前,领头一人敲了敲玻璃,示意车里的人出来。
“怎么办?少校?”开车的卫兵紧张得手心捏出了汗,这些人可是不好惹的。
“向军部报告。”沈凡冷静地吩咐。他认得领头的人,名叫高临风,人称高衙内,是光辉城有名的花花公子,家族乃是联邦第一豪门,爷爷是财阀领袖,父亲是银行家,母亲是国会议员,还有个很牛的、被称为商业奇才和科技怪才的哥哥。
高临风见沈凡没有反应,又狠狠敲了几下车窗。沈凡降下车窗,不卑不亢地说:“我是中央军少校沈凡,奉命执行任务,请高公子和诸位不要挡路!”
恶少们爆发出一阵起哄的嘲笑,高临风口气嚣张地说:“沈凡,找的就是你!听说你从荒原弄来了什么稀罕物,不会就是这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妞吧?”
沈凡心下一沉,他去荒原执行任务,乃是军事机密,怎么会被这群人知晓?
恶少们七嘴八舌地恐吓:“小小少校,也敢嚣张,还不快给爷们滚出来!”
“把那丫头交出来,否则老子砸掉你的鼻子!”
沈凡沉住气,冷声喝道:“请诸位不要阻挠公干,否则军法问处!”。
恶少们敲着车体,闹声更大了:“竟敢威胁我们,骑士团的弟兄们,砸了他的车!”
众人骂骂咧咧,一窝蜂而上,踢打车门,砸撞车窗,车体咯咯作响,摇晃不已。
少校忍无可忍,心头窜起怒火,他掏出手枪,对天鸣枪示警:“砰砰!”
尖锐的枪声划破吵闹,众人顿时间安静下来,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他。
“你居然敢对我们鸣枪!”高临风暴怒道:“信不信,我爷爷一个电话,就能撤销你的军职,再把你关进监狱!”
“你爷爷现在可不在这里。”沈凡冷冷回道,一拳击出车窗,正好打在高临风的鼻梁上,高临风的脸歪曲到一侧,身体向外飞出,重重摔在地上。
“高少爷!”他的同伴急忙扑上去,搀扶着他站起来。与此同时,六个身形高大、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像是凭空而现地窜出,护在他身周。
高临风抹了把鼻子上的血,气急败坏地指挥保镖:“把车给我砸了,里面的人拖出来给我狠狠地打,往死里打,打死了我们高家负责!”
六名保镖蜂拥而上,亮出武器,围住了军车。沈凡不能坐以待毙,他甩开车门,走了出去,凛然无畏。眼见一场恶斗不能避免,远处街道忽然传来警笛声,那声音越来越近,急促尖锐。
保镖们犹豫地望向高临风,高临风怒火中烧,早已失去理智,他吼道:“哪里的警察敢管我家的闲事?给我上!先打死他们再说!”
他的话音未落,一辆黑色军车驶出巷道,疾风迅雷般插入路中,停在了他面前。紧跟着,又有十几辆军车驶了出来,停在外围。
车门打开,几十名身穿黑色宪兵军服、手持机枪的士兵如黑色潮水般涌了出来,军靴踏地,脚步整齐,一看便知道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他们迅速布阵列队,架起机枪,转眼间便包围了全场。
如此架势,嚣张跋扈的恶少们也感到了一种严重感,他们不安地站在原地,气焰消了大半。
最先冲入场中的黑色军车这才打开后座的门,全场屏声静气,目不转睛地盯着敞开的车门。
伴随着一股冰冷肃杀的气息,走出一个如乔木般高大挺拔的男人。黑色宪兵制服,肩章飘着金色流苏,上面将星闪闪发光,竟是名少将!和他少将军衔交相辉映的,是他年轻的容颜,俊朗深邃,棱角分明,五官犹如刀刻,华美而又冷硬。
无形的威严笼罩了全场,他甚至都没有正眼看任何人一眼,所有人却不约而同地感到了沉重的压力。
竟然是他!沈凡深感意外,来者居然是宪兵总监莫毅!
莫毅是联邦军中的一个传奇,十三岁进入少年军官预备学校,十八岁毕业成为联邦现役军人,二十岁在漠北抵御变异兽的战役中一战成名。他带着一支只有五百人的队伍,深入北部冰原数千里,剿了变异兽的老巢,致使变异兽元气大伤,此后十年,变异兽都无法对联邦造成实质性的威胁。
二十六岁官拜少将,成为联邦建国以来最年轻的将军。在他之前的记录是,沈凡的顶头上司凌峰华,二十八岁封的少将。
而凌峰华,正是暮千璃的父亲。凌峰华和莫毅,联邦军中上一代和新一代的传奇。两人都出身平民,都才华横溢,战功非凡。不同的是,莫毅的一路高升,全凭他个人的力量,没有家族背景,没有财阀支持,甚至没有挂靠任何党派。
或许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不受任何势力的制约,不卖任何人的帐,孑然一身,傲视军政。一个月前,联邦高层发生人事调动,他被调回光辉城,担任宪兵总监,负责维护首都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