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生存斗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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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来,牛在苏格兰冷杉的生存上占有绝对决定权;然而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牛的生存却由昆虫决定。巴拉圭也许可以提供与此相关的最奇特的一个事例:虽然有些动物在野生状态下从南到北成群游行,那里却从未有过野生的牛、马或狗;亚莎拉和伦格曾经提出,巴拉圭的某种蝇过多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出现。这种蝇会在初生动物的脐中产卵,虽然蝇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必定受到某种抑制,极有可能是受其他寄生性昆虫的抑制。
因此,如果巴拉圭某类食虫鸟减少,寄生性昆虫就会增加;因而在脐中产卵的蝇的数目也会随之减少,于是牛和马便很有可能成为野生的,而这必定会使植物群落发生较大变化(我的确曾在南美洲一些地方看到过此类现象);同时植物的改变影响到昆虫;从而影响到食虫鸟,这样一来正如我们在斯塔福德郡所见的那样,复杂关系的范围就不断地扩大。事实上,自然界中各类关系决不可能如此简单。战争之中更有战争,必然会反复而成败不定,然而从长远看,各种势力是协调平衡的,使自然界在长期内保持一致;即便最细微的差异也可以使一种生物战胜另一种生物,但最终也是如此。可是我们一听到生物的绝迹,就会大惊小怪,又由于不知其中的奥秘,只能祈求用天灾来解释世界的毁灭,或创造出一些解释生物类型的寿命的规则,这是多么的无知和可笑。
在自然界中等级相差甚远的动植物是如何被复杂的关系网联结在一起的呢?我将再举出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在我的花园内,长有一种外来植物叫做亮毛半边莲,昆虫从未接触过它,因为它的构造特殊,所以从不结子。如果今后有机会,我会阐明这其中的道理。众所周知,几乎所有兰科植物都得依靠昆虫的接触来带走它们的花粉,以成功受精。从试验中我还发现由于别的蜂类都不喜欢三色堇,所以它们只能依靠土蜂来受精。另外我发现有几种三叶草也只有依靠蜂类才能受精,例如白三叶草约20个头状花序结了2,290颗种子,被遮盖起来不让蜂接触的另20个头状花序就一颗种子也没结。又如,红三叶草的100个头状花序结了2,700粒种子,但被遮盖起来的同等数目的头状花序,也是一颗种子都没结。
除了土蜂外,别的蜂类都不能接触到红三叶草的蜜腺。有人曾说,蛾类可使各种三叶草受精:但我对它们能否使红三叶草受精表示怀疑,因为它们的重量不能压下红三叶草的翼瓣。由此,我们可以断言,一旦英格兰的所有土蜂属都灭绝或者变得十分稀少,三色堇和红三叶草就会随之变得稀少甚至全部灭亡。另一方面,野鼠毁灭土蜂的蜜房和蜂窝,因而在任何地区野鼠的多少基本决定了土蜂的数量。纽曼上校长时间致力于土蜂习性相关的研究,他认为“全英格兰三分之二以上的土蜂都被野鼠所灭”。然而猫的数量又基本决定了鼠的数量;纽曼上校说,“村庄与小镇附近有很多猫在毁灭鼠,因而可以看见的土蜂窝比在其他地方要多”。所以可以确信,某一地区如果猫类动物的数量较多,通过鼠和蜂的干预,就可以决定某些花的数量。
在不同的生命时期、季节或年份,也许每一个物种都会受到多种不同的抑制的影响:其中最有力的当属某一种或少数几种抑制作用;然而只有全部抑制作用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决定物种的平均数甚至它的生存。很多情形都表明,不同地区内同物种所受的抑制作用极不相同。当我们看到岸边密布的植物和灌木时,我们总认为它们的比例数与种类是由偶然的机会引起的。
但这是一个错误至极的观点!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美洲的一片森林被砍伐之后,生长出很多不同的植物群落;但是事实是,位于美国南部的印第安的废墟上,树木都被清除掉了,但如今那里同周围的处女林一样,显示了同样多种多样以及同等比例的各类植物。在漫长的几个世纪中,在各自散播成千种子的某些树类之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同样昆虫彼此之间的斗争也非常激烈--昆虫、蜗牛及其他动物和鸟、兽之间也进行着剧烈的斗争--它们都尽力繁殖,彼此相食,有的以树为生、有的以树的种子与幼苗为生,有的甚至以那些早先密布于地面且抑制树木生长的其他植物为生!若将一把羽毛掷向空中,它们都会以一定的法则落在地上;然而每根羽毛应落在什么地方,相对无数动植物之间的关系来说,就显得十分的简单。数百年来,无数动物的作用和反作用,决定了在古印第安废墟上现今生长的各类树木的比例以及种类。
生物彼此间的依存关系,如寄生物之于寄主,一般发生在系统极远的生物之间。严格来说,系统较远的生物有时彼此之间也有生存斗争,如飞蝗类和食草兽。不过最剧烈的斗争,几乎总是发生在同种的个体之间,因为它们在同一区域内居住,所需食物相同,并且面临同样的危险。
此外,剧烈程度与此相等的应该是同种变种之间的斗争,而且我们经常看到争夺马上就能得以解决:例如把若干小麦变种播种在一起,随后将它们的种子再混合到一起播种,那些最适应该地土壤和气候的、或者天生繁殖力最强的变种,通常会击败别的变种,产生更多的种子,几年之后就会将别的变种排斥掉。至于那些极度相近的变种,譬如颜色不同的香豌豆,在混合种植时,每年必须分别采收种子,再以适当的比例混合播种。反之,较弱种类的数量就会不断减少而最终灭绝。绵羊的变种也是如此,有人说假如把某两类山地绵羊变种放养在一起的话,某一类变种会使另外一类变种饿死。把不同变种的医用蛭养在一起,结果也相同。假设在自然状况下,让家养动植物的一些变种进行任意斗争,同时每年都不按适当比例保存它们的种子或幼崽,那我们不免要怀疑,这些变种能否保持完全同等的体力、习性和体质,使得一个混合群(禁止杂交)的原比例持续到六代之久。
最剧烈的生存斗争存在于同种的个体间和变种间
一般来说,同属的物种在习性、体质及构造方面是很相似的(尽管并非绝对如此),所以,异种之间的斗争通常没有同属物种之间的斗争激烈。以下事实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近来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有一个燕子种在扩展,导致另一个物种在数量上的减少。最近苏格兰鸣鸫数量的减少是由于一些地方吃槲寄生种子的槲鸫数量的增多。我们也经常听说,在完全不同的气候下一种鼠的出现会替代另一种鼠。在俄罗斯,小型的亚洲蟑螂入境后,大型的亚洲蟑螂不断遭受驱逐。澳洲输入蜜蜂后,小型且无刺的本地蜂随即被灭绝。一类野芥菜种排挤了另一物种;种种类似事例到处可见。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为何在自然组成中占有相似地位的近似类型之间的斗争最为剧烈,然而我们却无法明确说明在伟大的生存斗争中一个物种战胜另一物种的原因。
我们可以从上述事实中得到这样一个推论,即每一种生物的构造,以最基本但往往隐蔽的状态,和其他所有生物的构造相关联。这种生物和别的生物争夺食物还有住所,避开或者吃掉其他生物,虎牙或虎爪的构造以及依附在虎毛上的寄生虫的腿和爪的构造都较好地阐明了这一点。起初,以为蒲公英那美丽的羽毛种子与水栖甲虫那生有排毛的扁平腿只与空气和水有关。可是毫无疑问,羽毛类种子的优点和密布着他种植物的地面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这样一来,它的种子才能被广泛地散布开去并落于空地上。水栖甲虫那适于潜水的腿部构造,使它能够同别的水栖昆虫相竞争,捕食食物,同时躲避其他动物的捕食。
起初以为很多植物种子中储存的养料,似乎与其他植物毫不相关。但在高大的草类之中播种像豌豆和蚕豆这类种子时,所产生的幼小植株就能茁壮成长。由此推论,种子中的养料是保证了幼苗良好生长,使得种子足以和四周繁茂生长的其他植物相斗争。
在分布范围中央生长的一种植物,它的数量没有增加到二倍或四倍,是什么原因呢?由于它能分布到其他一些稍冷或稍热、稍干或稍湿的地方,所以它能完全抵御这种温度或气候的变化。由此,只有让一些植物具备某种优势以对付竞争者和以它为食的动物,才有可能增加这些植物的数量。如果在它的地理分布范围内,气候使体质发生变化,对它来说即是十分有利的条件;然而很多证据显示,严酷气候所消灭的是那些分布极远的动植物,当然这只是少数。斗争不会停止,除非到达生物分布的极端界限,如北极地区或荒漠的边缘。但是即使在极冷或极干的地方,仍有少数几个物种或同种的个体,为占据最暖最湿的生存地点而相互斗争。
由此,如果把一种植物或动物放置在新的地方,即便是一个气候与它原产地十分相同的地方,它们也总会处于新的竞争者状态,同时它的生活条件通常也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假如要使它的平均数在新地方有所增加,我们就必须因地制宜,使用新的方法取代在其原产地使用过的方法:因为我们必须让它在一群不同的竞争者与敌害面前占有优势。
让任何一个物种比另一个物种占有优势,这种想法固然是好,然而我们可能都不清楚如何实际操作。由此我们要坚信,对于所有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人类实在知之甚少;另外我们也一定要牢记,每一生物都以几何比率努力增加;所有生物都必须在生命某时期内,某一季节,每一代或间隔时期,进行剧烈的生存斗争,导致大量毁灭。这种生存间的斗争,我们要坚信如下真理,即自然界的战争并非是无休止的,死亡一般是迅速的,而且感觉不到恐惧,最终强壮、健康且幸运的则能生存并繁衍生息。
由此看来,牛在苏格兰冷杉的生存上占有绝对决定权;然而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牛的生存却由昆虫决定。巴拉圭也许可以提供与此相关的最奇特的一个事例:虽然有些动物在野生状态下从南到北成群游行,那里却从未有过野生的牛、马或狗;亚莎拉和伦格曾经提出,巴拉圭的某种蝇过多导致了这一现象的出现。这种蝇会在初生动物的脐中产卵,虽然蝇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必定受到某种抑制,极有可能是受其他寄生性昆虫的抑制。
因此,如果巴拉圭某类食虫鸟减少,寄生性昆虫就会增加;因而在脐中产卵的蝇的数目也会随之减少,于是牛和马便很有可能成为野生的,而这必定会使植物群落发生较大变化(我的确曾在南美洲一些地方看到过此类现象);同时植物的改变影响到昆虫;从而影响到食虫鸟,这样一来正如我们在斯塔福德郡所见的那样,复杂关系的范围就不断地扩大。事实上,自然界中各类关系决不可能如此简单。战争之中更有战争,必然会反复而成败不定,然而从长远看,各种势力是协调平衡的,使自然界在长期内保持一致;即便最细微的差异也可以使一种生物战胜另一种生物,但最终也是如此。可是我们一听到生物的绝迹,就会大惊小怪,又由于不知其中的奥秘,只能祈求用天灾来解释世界的毁灭,或创造出一些解释生物类型的寿命的规则,这是多么的无知和可笑。
在自然界中等级相差甚远的动植物是如何被复杂的关系网联结在一起的呢?我将再举出一个实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在我的花园内,长有一种外来植物叫做亮毛半边莲,昆虫从未接触过它,因为它的构造特殊,所以从不结子。如果今后有机会,我会阐明这其中的道理。众所周知,几乎所有兰科植物都得依靠昆虫的接触来带走它们的花粉,以成功受精。从试验中我还发现由于别的蜂类都不喜欢三色堇,所以它们只能依靠土蜂来受精。另外我发现有几种三叶草也只有依靠蜂类才能受精,例如白三叶草约20个头状花序结了2,290颗种子,被遮盖起来不让蜂接触的另20个头状花序就一颗种子也没结。又如,红三叶草的100个头状花序结了2,700粒种子,但被遮盖起来的同等数目的头状花序,也是一颗种子都没结。
除了土蜂外,别的蜂类都不能接触到红三叶草的蜜腺。有人曾说,蛾类可使各种三叶草受精:但我对它们能否使红三叶草受精表示怀疑,因为它们的重量不能压下红三叶草的翼瓣。由此,我们可以断言,一旦英格兰的所有土蜂属都灭绝或者变得十分稀少,三色堇和红三叶草就会随之变得稀少甚至全部灭亡。另一方面,野鼠毁灭土蜂的蜜房和蜂窝,因而在任何地区野鼠的多少基本决定了土蜂的数量。纽曼上校长时间致力于土蜂习性相关的研究,他认为“全英格兰三分之二以上的土蜂都被野鼠所灭”。然而猫的数量又基本决定了鼠的数量;纽曼上校说,“村庄与小镇附近有很多猫在毁灭鼠,因而可以看见的土蜂窝比在其他地方要多”。所以可以确信,某一地区如果猫类动物的数量较多,通过鼠和蜂的干预,就可以决定某些花的数量。
在不同的生命时期、季节或年份,也许每一个物种都会受到多种不同的抑制的影响:其中最有力的当属某一种或少数几种抑制作用;然而只有全部抑制作用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决定物种的平均数甚至它的生存。很多情形都表明,不同地区内同物种所受的抑制作用极不相同。当我们看到岸边密布的植物和灌木时,我们总认为它们的比例数与种类是由偶然的机会引起的。
但这是一个错误至极的观点!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美洲的一片森林被砍伐之后,生长出很多不同的植物群落;但是事实是,位于美国南部的印第安的废墟上,树木都被清除掉了,但如今那里同周围的处女林一样,显示了同样多种多样以及同等比例的各类植物。在漫长的几个世纪中,在各自散播成千种子的某些树类之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同样昆虫彼此之间的斗争也非常激烈--昆虫、蜗牛及其他动物和鸟、兽之间也进行着剧烈的斗争--它们都尽力繁殖,彼此相食,有的以树为生、有的以树的种子与幼苗为生,有的甚至以那些早先密布于地面且抑制树木生长的其他植物为生!若将一把羽毛掷向空中,它们都会以一定的法则落在地上;然而每根羽毛应落在什么地方,相对无数动植物之间的关系来说,就显得十分的简单。数百年来,无数动物的作用和反作用,决定了在古印第安废墟上现今生长的各类树木的比例以及种类。
生物彼此间的依存关系,如寄生物之于寄主,一般发生在系统极远的生物之间。严格来说,系统较远的生物有时彼此之间也有生存斗争,如飞蝗类和食草兽。不过最剧烈的斗争,几乎总是发生在同种的个体之间,因为它们在同一区域内居住,所需食物相同,并且面临同样的危险。
此外,剧烈程度与此相等的应该是同种变种之间的斗争,而且我们经常看到争夺马上就能得以解决:例如把若干小麦变种播种在一起,随后将它们的种子再混合到一起播种,那些最适应该地土壤和气候的、或者天生繁殖力最强的变种,通常会击败别的变种,产生更多的种子,几年之后就会将别的变种排斥掉。至于那些极度相近的变种,譬如颜色不同的香豌豆,在混合种植时,每年必须分别采收种子,再以适当的比例混合播种。反之,较弱种类的数量就会不断减少而最终灭绝。绵羊的变种也是如此,有人说假如把某两类山地绵羊变种放养在一起的话,某一类变种会使另外一类变种饿死。把不同变种的医用蛭养在一起,结果也相同。假设在自然状况下,让家养动植物的一些变种进行任意斗争,同时每年都不按适当比例保存它们的种子或幼崽,那我们不免要怀疑,这些变种能否保持完全同等的体力、习性和体质,使得一个混合群(禁止杂交)的原比例持续到六代之久。
最剧烈的生存斗争存在于同种的个体间和变种间
一般来说,同属的物种在习性、体质及构造方面是很相似的(尽管并非绝对如此),所以,异种之间的斗争通常没有同属物种之间的斗争激烈。以下事实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点:近来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有一个燕子种在扩展,导致另一个物种在数量上的减少。最近苏格兰鸣鸫数量的减少是由于一些地方吃槲寄生种子的槲鸫数量的增多。我们也经常听说,在完全不同的气候下一种鼠的出现会替代另一种鼠。在俄罗斯,小型的亚洲蟑螂入境后,大型的亚洲蟑螂不断遭受驱逐。澳洲输入蜜蜂后,小型且无刺的本地蜂随即被灭绝。一类野芥菜种排挤了另一物种;种种类似事例到处可见。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为何在自然组成中占有相似地位的近似类型之间的斗争最为剧烈,然而我们却无法明确说明在伟大的生存斗争中一个物种战胜另一物种的原因。
我们可以从上述事实中得到这样一个推论,即每一种生物的构造,以最基本但往往隐蔽的状态,和其他所有生物的构造相关联。这种生物和别的生物争夺食物还有住所,避开或者吃掉其他生物,虎牙或虎爪的构造以及依附在虎毛上的寄生虫的腿和爪的构造都较好地阐明了这一点。起初,以为蒲公英那美丽的羽毛种子与水栖甲虫那生有排毛的扁平腿只与空气和水有关。可是毫无疑问,羽毛类种子的优点和密布着他种植物的地面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这样一来,它的种子才能被广泛地散布开去并落于空地上。水栖甲虫那适于潜水的腿部构造,使它能够同别的水栖昆虫相竞争,捕食食物,同时躲避其他动物的捕食。
起初以为很多植物种子中储存的养料,似乎与其他植物毫不相关。但在高大的草类之中播种像豌豆和蚕豆这类种子时,所产生的幼小植株就能茁壮成长。由此推论,种子中的养料是保证了幼苗良好生长,使得种子足以和四周繁茂生长的其他植物相斗争。
在分布范围中央生长的一种植物,它的数量没有增加到二倍或四倍,是什么原因呢?由于它能分布到其他一些稍冷或稍热、稍干或稍湿的地方,所以它能完全抵御这种温度或气候的变化。由此,只有让一些植物具备某种优势以对付竞争者和以它为食的动物,才有可能增加这些植物的数量。如果在它的地理分布范围内,气候使体质发生变化,对它来说即是十分有利的条件;然而很多证据显示,严酷气候所消灭的是那些分布极远的动植物,当然这只是少数。斗争不会停止,除非到达生物分布的极端界限,如北极地区或荒漠的边缘。但是即使在极冷或极干的地方,仍有少数几个物种或同种的个体,为占据最暖最湿的生存地点而相互斗争。
由此,如果把一种植物或动物放置在新的地方,即便是一个气候与它原产地十分相同的地方,它们也总会处于新的竞争者状态,同时它的生活条件通常也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假如要使它的平均数在新地方有所增加,我们就必须因地制宜,使用新的方法取代在其原产地使用过的方法:因为我们必须让它在一群不同的竞争者与敌害面前占有优势。
让任何一个物种比另一个物种占有优势,这种想法固然是好,然而我们可能都不清楚如何实际操作。由此我们要坚信,对于所有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人类实在知之甚少;另外我们也一定要牢记,每一生物都以几何比率努力增加;所有生物都必须在生命某时期内,某一季节,每一代或间隔时期,进行剧烈的生存斗争,导致大量毁灭。这种生存间的斗争,我们要坚信如下真理,即自然界的战争并非是无休止的,死亡一般是迅速的,而且感觉不到恐惧,最终强壮、健康且幸运的则能生存并繁衍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