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大洋之北 十二 金色的河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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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你该锻炼身体了。”李默拍了一下托马斯的后背,飞快的跃上了一座山包。
由于河道限制,船没法直接进入加拿大西北内陆,原本按照托马斯和龙国章的建议,应该先去安克雷奇,然后从哪里转道。
不过李默却否决了这条最简单,也已经被验证过的道路,他选择了斯卡圭,这个位于阿拉斯加延伸到加拿大西北地带的小港,不仅因为这里距离育空河更近,最主要的是这里如今地处偏僻,符合他秘密开发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作为后世穿越者,美国给他的压力太大了,虽然如今安克雷奇也仅仅是个小镇,但自己带着这么多中国人出现在那里,恐怕就会掀起轩然大波。
托马斯看着从面前越过的小身影,叹了口气,很显然,他现在不仅不是一颗可以纳凉的大树,反而面色消瘦,苍白无力,犹如中古世纪壁画上的吸血鬼。
没办法,当子弹射入一个个胸膛,当鲜血顺着伤口喷涌而出,当一双双仇恨的眼睛盯着自己,还反复七八次时,托马斯已经彻底麻木了,直到他死去,这样的场景依然一遍遍的蹂躏着他的神经。
“他是恶魔!”看着阳光下那个消瘦的背影,托马斯在心里发誓,再也不和那个家伙作对了,即使被别人用枪指着脑袋。因为那个家伙实在是太恶怕,太恶毒了!
李默不知道托马斯的想法,他要是知道了,恐怕做梦都会笑出来。
虽然李默画出了地图,但这不代表他就能找到金矿,进入斯卡圭水道没多久后,为了避开别人的察觉,李默就带着赵龙几人率先来探路,而在这个道路还不完善的年代里,唯有双脚的他们,已经整整的颠簸了六天。
“早知道让那丫头也来,没事替我揉揉肩膀也好。”揉揉酸楚的肩膀,用船上带下来的指南针重新确定了一下方位后,李默才肯定自己没有走错。
“少爷,这还要多久啊!”由于此刻李默还没有将毛瑟拿出来,所以张顺背的是斯宾塞,腰里还插着两支左轮,活脱脱一个土匪样子。只见他喘着大气走到身旁,发牢骚道:“咱们是不是给这洋鬼子糊弄了?要不依我看,干脆往山里一扔得了!”
“屁话,少爷说了,托马斯先生现在是我们的合伙人,谁要是敢动他半根寒毛,老子先替你收尸。”赵龙这时也爬了上来,见着张顺满腹牢骚,眼睛一瞪。
“那是,那是,都听老大您……,哦,不,听少爷的!”张顺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赵龙,所以见到赵龙瞪眼瞅他,连忙作揖打哈。
“呵呵,我看张顺兄弟是弄错了,这图可都是少爷画的,你要真追究其责任,那就先得去找少爷!”龙国章已经从陈平知道了所有事情,虽说他还是不相信李默能真的找到金矿,但还是跟来了。
“啊!”这下张顺傻眼了,他一直以为是托马斯画的地图,这咋变成少爷画的了呢?于是连忙问道:“少爷,这真是你画的?!”
“老师告诉我的!”李默踢了张顺一脚:“质疑少爷,罪加一等!”
“老师?少爷的老师不是那个叫啥......牙的人吗?难道他也来过这……,哦,对,加拿大?”张顺糊涂了,少爷那位洋老师他可没少打交道,可怎么看那家伙都是不学无术的主,下馆子跑妓寨比自己还勤快,怎么到了少爷嘴里,就是个全才呢?不过这话张顺可不敢说出来,只得把疑惑藏在了肚子里。
“少爷,眼看天就黑了,爬过那座山,我们就宿营吧。”赵龙递过水囊,指了指前方询问道。
李默点点头,交代了几句让张顺这小子先去探路,这才接过水囊,坐了下来。
张顺不愧是跟随过李国泰的亲卫,只几下便跃下了山包,飞快的消失在了林海中。如此灵动的身手,加上这小子天生一副油滑的性子,只需要稍加培养,那就是侦察兵的不二人选!
不到半个时辰,正当李默等人准备继续上路的时候,张顺就已经来报,越过山坡有个大河湾,只不过天已经开始变黑,看不清楚全貌。
这家伙说完,还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掏出两只野兔,得意洋洋的说道:“顺手搂的,今晚可有口福了。”
“行啊,小子,不声不响的连野兔都弄好了,这要是给你时间,那还不弄只黑瞎子来!”瞅着两只肥壮的野兔,龙国章口水哗哗的,这几日来大家一起厮混,倒也如同一家人般熟悉起来。
李默没看野兔,因为张顺说的话让他的心一下子热了起来,其实这几天他也非常担心,毕竟一百多年前的地貌和他旅游时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何况又没有适合的工具,很可能就走偏了。
可现在听到了什么?河湾?大的河湾?加拿大西北部,育空河流域最大的金脉前不就有道大河湾吗?难道蒙对了?不过可惜天已经开始黑了,所以李默也只能耐着性子,和大家一起宿营,等待天明。
很快,就到了赵龙口中的宿营地,张顺麻利的将野兔收拾干净,架上火堆,不到一会便肉香四溢。
“少爷,给你。”用刀割下一只后腿,张顺递给了少爷,可李默看到托马斯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旁边,瞅着兔子直流口水,还是将后腿转给了他。
“给我的?”直到后腿被塞到手里,托马斯才清醒过来,原以为自己只能啃那些难吃的黑面包呢,没想到第一块肉就轮到了自己,让他十分惊讶。
“托马斯,忘记过去吧,从现在起,我们是合伙人!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我当成朋友!”李默笑笑,知道一时也改变不了托马斯对自己的戒心,递上兔肉后就转身坐回了位子。
“合伙人?朋友?”托马斯实在是没法将这两个词用到李默身上,可望着手里的肥嫩的兔肉,心里还是有些期待。
吃完饭后,李默独自坐到了一块大石上,听着不远处河水奔流,深深地吸了口气。
是虫?是龙?一切的一切,都要等待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了!
夜逝入水,很快,月华便高高升起,和托马斯聊了一会,又和陈平商量了一下以后的事情,李默便钻进了帐篷。
“少爷,少爷你快来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吵闹的高叫声将李云飞吵醒,还以为出事了,吓得他连衣服也顾不得穿,抓起手枪就冲出了帐篷。
可等他冲出帐篷时才发现,所有人都围在了昨晚他坐的那块大石上,而张顺所说的河湾已经近在眼前。
“上帝啊!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景色!”托马斯高声大叫着,因为他看到了,看到了尽在眼前的河湾,看到了太阳照射下,河水冲积而成的沙滩上,那美妙的点点金光!
那是上天的恩赐!
“托马斯,你该锻炼身体了。”李默拍了一下托马斯的后背,飞快的跃上了一座山包。
由于河道限制,船没法直接进入加拿大西北内陆,原本按照托马斯和龙国章的建议,应该先去安克雷奇,然后从哪里转道。
不过李默却否决了这条最简单,也已经被验证过的道路,他选择了斯卡圭,这个位于阿拉斯加延伸到加拿大西北地带的小港,不仅因为这里距离育空河更近,最主要的是这里如今地处偏僻,符合他秘密开发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作为后世穿越者,美国给他的压力太大了,虽然如今安克雷奇也仅仅是个小镇,但自己带着这么多中国人出现在那里,恐怕就会掀起轩然大波。
托马斯看着从面前越过的小身影,叹了口气,很显然,他现在不仅不是一颗可以纳凉的大树,反而面色消瘦,苍白无力,犹如中古世纪壁画上的吸血鬼。
没办法,当子弹射入一个个胸膛,当鲜血顺着伤口喷涌而出,当一双双仇恨的眼睛盯着自己,还反复七八次时,托马斯已经彻底麻木了,直到他死去,这样的场景依然一遍遍的蹂躏着他的神经。
“他是恶魔!”看着阳光下那个消瘦的背影,托马斯在心里发誓,再也不和那个家伙作对了,即使被别人用枪指着脑袋。因为那个家伙实在是太恶怕,太恶毒了!
李默不知道托马斯的想法,他要是知道了,恐怕做梦都会笑出来。
虽然李默画出了地图,但这不代表他就能找到金矿,进入斯卡圭水道没多久后,为了避开别人的察觉,李默就带着赵龙几人率先来探路,而在这个道路还不完善的年代里,唯有双脚的他们,已经整整的颠簸了六天。
“早知道让那丫头也来,没事替我揉揉肩膀也好。”揉揉酸楚的肩膀,用船上带下来的指南针重新确定了一下方位后,李默才肯定自己没有走错。
“少爷,这还要多久啊!”由于此刻李默还没有将毛瑟拿出来,所以张顺背的是斯宾塞,腰里还插着两支左轮,活脱脱一个土匪样子。只见他喘着大气走到身旁,发牢骚道:“咱们是不是给这洋鬼子糊弄了?要不依我看,干脆往山里一扔得了!”
“屁话,少爷说了,托马斯先生现在是我们的合伙人,谁要是敢动他半根寒毛,老子先替你收尸。”赵龙这时也爬了上来,见着张顺满腹牢骚,眼睛一瞪。
“那是,那是,都听老大您……,哦,不,听少爷的!”张顺这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赵龙,所以见到赵龙瞪眼瞅他,连忙作揖打哈。
“呵呵,我看张顺兄弟是弄错了,这图可都是少爷画的,你要真追究其责任,那就先得去找少爷!”龙国章已经从陈平知道了所有事情,虽说他还是不相信李默能真的找到金矿,但还是跟来了。
“啊!”这下张顺傻眼了,他一直以为是托马斯画的地图,这咋变成少爷画的了呢?于是连忙问道:“少爷,这真是你画的?!”
“老师告诉我的!”李默踢了张顺一脚:“质疑少爷,罪加一等!”
“老师?少爷的老师不是那个叫啥......牙的人吗?难道他也来过这……,哦,对,加拿大?”张顺糊涂了,少爷那位洋老师他可没少打交道,可怎么看那家伙都是不学无术的主,下馆子跑妓寨比自己还勤快,怎么到了少爷嘴里,就是个全才呢?不过这话张顺可不敢说出来,只得把疑惑藏在了肚子里。
“少爷,眼看天就黑了,爬过那座山,我们就宿营吧。”赵龙递过水囊,指了指前方询问道。
李默点点头,交代了几句让张顺这小子先去探路,这才接过水囊,坐了下来。
张顺不愧是跟随过李国泰的亲卫,只几下便跃下了山包,飞快的消失在了林海中。如此灵动的身手,加上这小子天生一副油滑的性子,只需要稍加培养,那就是侦察兵的不二人选!
不到半个时辰,正当李默等人准备继续上路的时候,张顺就已经来报,越过山坡有个大河湾,只不过天已经开始变黑,看不清楚全貌。
这家伙说完,还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掏出两只野兔,得意洋洋的说道:“顺手搂的,今晚可有口福了。”
“行啊,小子,不声不响的连野兔都弄好了,这要是给你时间,那还不弄只黑瞎子来!”瞅着两只肥壮的野兔,龙国章口水哗哗的,这几日来大家一起厮混,倒也如同一家人般熟悉起来。
李默没看野兔,因为张顺说的话让他的心一下子热了起来,其实这几天他也非常担心,毕竟一百多年前的地貌和他旅游时看到的完全不一样,何况又没有适合的工具,很可能就走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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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到了赵龙口中的宿营地,张顺麻利的将野兔收拾干净,架上火堆,不到一会便肉香四溢。
“少爷,给你。”用刀割下一只后腿,张顺递给了少爷,可李默看到托马斯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旁边,瞅着兔子直流口水,还是将后腿转给了他。
“给我的?”直到后腿被塞到手里,托马斯才清醒过来,原以为自己只能啃那些难吃的黑面包呢,没想到第一块肉就轮到了自己,让他十分惊讶。
“托马斯,忘记过去吧,从现在起,我们是合伙人!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我当成朋友!”李默笑笑,知道一时也改变不了托马斯对自己的戒心,递上兔肉后就转身坐回了位子。
“合伙人?朋友?”托马斯实在是没法将这两个词用到李默身上,可望着手里的肥嫩的兔肉,心里还是有些期待。
吃完饭后,李默独自坐到了一块大石上,听着不远处河水奔流,深深地吸了口气。
是虫?是龙?一切的一切,都要等待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了!
夜逝入水,很快,月华便高高升起,和托马斯聊了一会,又和陈平商量了一下以后的事情,李默便钻进了帐篷。
“少爷,少爷你快来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阵吵闹的高叫声将李云飞吵醒,还以为出事了,吓得他连衣服也顾不得穿,抓起手枪就冲出了帐篷。
可等他冲出帐篷时才发现,所有人都围在了昨晚他坐的那块大石上,而张顺所说的河湾已经近在眼前。
“上帝啊!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景色!”托马斯高声大叫着,因为他看到了,看到了尽在眼前的河湾,看到了太阳照射下,河水冲积而成的沙滩上,那美妙的点点金光!
那是上天的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