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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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
扑叮——
啊——
齐名府,大殿里,气氛肃穆,不时地匆匆划过杀气,杀气浓浓,随时吞人。突然,一把飞刀从暗处飞出,穿过人手,鲜血狂流不止。一人抱手而泣,脸面苍白,狂叫不止。
“哎哟,你,你们……”受伤之人眼睛半昏,满头冷汗。他退到了金黄木柱之后,双脚不停地在发抖。他在害怕,害怕荣华富贵还没有享受够就一命呼呼,去见阎罗王。此时他的一脸横肉,已经是皮笑肉不笑。这受伤之人不是别人,正是莫善。
莫善,莫善,原本起名的时候,父母亲就是希望其一生从善。而莫善呢?一生作恶,只知道尊敬自己姓:莫,而忘却了善的真正含义,把善当做了一种修饰的作用。其结果就可以知道了,莫善,从不行善。
那把飞刀,是木之边使出来的。木之边并没有真正地中毒昏倒,而是假意中毒,欺骗莫善。而欺骗莫善,就是为了引诱莫善说出真相。
人吗?都有一个特点,一听到有人说需要盗取你什么东西的时候,就会警惕。一警惕就会不自觉地保护东西。而莫善也是一样的。那天,龙韬等四人正在竹林之下谈论着对付莫善的事情。突然,几个过路的农夫提着锄头在竹林旁边停了下来,他们头戴帽斗,低头侧耳,农耕动作懒懒散散,漫不经心。龙韬一看,便知道那几个人不是农民。一定是间谍。他细心想了想,便想到了一计。假意打骂木之边,叫木之边前去偷取莫善的招魂药水。然后龙韬和木之边兵分两路。行动起来。木之边前去前殿引诱莫善上钩,而龙韬、燕羽儿和紫孜子三人则是来到后殿寻到招魂药水制造保护点,烧毁其穴巢。
当然,单靠四个人的力量拯救乌都镇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龙韬便暗中派出紫孜子前去送信,信中以莫善的命令来写,说今夜子时,来到齐名府大殿门前。有要事宣布。乌都镇的名望之人都害怕莫善,莫善就好像一拉弓射箭的猎人,而那些名望之人就好像惊弓之鸟。所以他们一接到信。自然会来,一定乖乖而来。
当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好戏自然就要粉墨登场了。
龙韬、燕羽儿和紫孜子三人先去烧毁制造招魂药水的穴巢,接着木之边上场。来到大殿门前。一看到齐名府门外火光灯笼点点,便马上进入大殿里。一来到大殿里,意外发生,一美人碰到木之边,木之边先是一愣,然后将计就计,假意与其舌吻中毒,最后引诱莫善说出真相。
曲意之死的真相一出。门外便热闹非凡,不一会儿。龙韬、燕羽儿和紫孜子马上赶到,与木之边会合。此时木之边已经拔出暗器飞刀,一飞而过。
一切都不是偶然,一切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你们,我中了你们的计谋。”莫善一看到大殿门外涌进来许多人,便知道自己中计了。
“恶人有恶报,莫善,这是你的报应。”龙韬走上前去,厉声开口说道。
“如今大势所趋,那我就一死以谢天下吧。”莫善鬼头鬼脑,假意从衣服里摸出一把锋利匕首。匕首一出,不是针对他自己,而是马上刺向龙韬。
“少主小心。”木之边一看不对劲,马上就飞上前去,从衣袖里拔出匕首,与莫善对打到。
“畜生,不识抬举。”燕羽儿一看,便使出长刀,飞刀而上。莫善原来就不会武功,只知道一点皮毛。一转眼的工夫,莫善就死在燕羽儿的刀下了。
“啊——”莫善中刀长悲惨叫道。
自此之后,乌都镇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一片生机勃勃地景象。
东北,依旧是春季。
九叶城,也依旧是春季。
云来雷带着女儿一路奔波,千里迢迢地来到了九叶城。
九叶城,是有名的雪都,这儿冬季较长,夏季较短,昼夜温差也很大。
云来雷的女儿云烟,一听说自己的父亲要离职远任,便忧心重重。
云烟从小就失去了母亲,一直跟着奶妈长大。奶妈对云烟非常地好,就像亲生的女儿一样。但是云烟想念着自己的父亲,就好像草儿离不开沃土一样的想念。她总是莫名其妙地想念着自己的父亲。人吗?就是有一种情感,一种血浓于水的情感,任何人都是不能使其分离而开的。
云烟十二岁那年,云来雷终于回到了野帝之城,与云烟相见了。自从那之后,云烟就对天发誓,不管自己的父亲去哪里?都要紧跟着自己的父亲。而云来雷是云烟的父亲,怎么不会不知道女儿的心事呢?为了爱护自己的女儿,云来雷便和云烟做了一个约定。只要不是出征打仗,一出远门,一定要带着云烟。所以,就有了云来雷和云烟一起直奔九叶城的场景。
在九叶城,最出名的有两样东西,一是雪景,二就是薛血红的终魂剑庄。
九叶城的雪景天下闻名,有这么一首诗歌可以描述这儿的雪景。
凌风雪飞梦九叶,一晃长廊酒中醉。
梦里不知九叶雪,醒时苦中悲长叹。
雪白雪霜雪梅花,血红血浓血凭栏。
无雪不成天下燕,奢侈酒宴亦难欢。
而九叶城的终魂剑庄,最出名的不是剑庄,而是薛血红,薛血红不仅仅是千面郎那么简单,关键在于薛血红的授传之术:教人能成人中龙,教鬼亦成鬼中仙。
云来雷远赴而来,自然要了解九叶城的情况。
九叶城,将军府里,云来雷休息了几天之后,便叫来了九叶城的城主易天。两人对酒当歌,其乐融融,不亦乐乎。
“都统永远都是我们的好都统,任何人都无法代替。”易天坐在云来雷的对面,脸色昏红,醉得眼睛直冒星星。
“哈哈哈,此话说得太好了。来,干杯。”云来雷是爱酒之人,一喝起酒来,便不在意什么礼数。
“哈哈哈,都统豪情,来,干杯。”易天也是一个嗜酒如命的老家伙,喝起酒来,自然是更加放纵自己了。
“不知咱们九叶城可有什么民风民俗?”云来雷一脸苍白,好像一点醉意都没有。
“哈哈哈,都统问对人了,属下常年就是九叶城的城主,对九叶城的一切都了如指掌,都统问吧?”易天喝着喝着,有点不清醒了起来,有点答非所问的醉意。
“说一说九叶城的情况吧?”云来雷问着,又与易天贪杯了起来。
“哈哈哈,好酒。都统啊!你终于来了,我这个城主窝囊啊?连一个小小的薛血红都治理不了。这个薛血红啊,为人高傲,目中无人,还不把我这个老头子放在心上,他,你说,都统你说说,这人可气不可气……”易天醉醺醺地流着眼泪,说着说着,就醉昏而睡觉了。眼睛一眯,他就鼾声如雷了起来,接着声音响彻了整个房间。
“这薛血红到底是何人?竟然把城主易天吓成这般模样,真是气死人了。”云来雷说着,又自己一个人喝起了酒水来。
夜,来临了。
月亮,非常地美丽,只有繁星可以与其一起相伴。
高台之上,一男子身穿着华丽衣服,头上戴着乌黑王冠,他脸色憔悴,眼睛有神,直直地望着南方。他正在沉思,他正在沉思着应该如何跟自己的妻子说明白自己的心事。
风,呼呼。
冷,有一点冷意。
他身后轻轻地走来一个人,一个女人,确切地来说,是一个妇人。一个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的美人。她一身凤袍,大红斗蓬外披。头戴金玉钗,小型凤冠,腰间佩戴着可以发出动听悦耳地玉片铃铛。
此时,她玉手里拿着一件乌黑貂皮斗篷。她轻轻地走上前去,给自己心爱的男人,自己的丈夫披上。
她的丈夫,早早就发现了自己妻子的香味。那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忘却地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地特别,说不出来的清香,也不知道是不是体香。他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这么香?妻子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这香味永远为你而香,若那天你不在了,它就没有了。
“清儿,有你真好?”丈夫淡淡地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有心事?你这个月来,天天如此,我看着都心疼。”妻子抱着丈夫的手臂,醉躺在上面。
“清儿,你知道,我喜欢你的。如今我们都有两个儿子了。”丈夫柔情地看了看自己的妻子。
“是啊!没有想到时间过得那么快。”妻子说着,就拉住了丈夫的粗手。
“清儿,我……”丈夫想说着什么,又不敢说出来。他在害怕,害怕自己的爱妻不同意。
“你别说了,我知道你的心事。”妻子语气平缓,眼睛里没有半点犹豫。妻子就是丈夫肚子里的蛔虫,日日夜夜服侍着自己的丈夫,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丈夫的心事?她知道,她真的知道,他想离开这里,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去。
“清儿,你……”丈夫一听,就默默地流下了眼泪,接着紧紧地抱住妻子。
“记住,要记得回来。”妻子假意微笑,点头开口说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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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你,你们……”受伤之人眼睛半昏,满头冷汗。他退到了金黄木柱之后,双脚不停地在发抖。他在害怕,害怕荣华富贵还没有享受够就一命呼呼,去见阎罗王。此时他的一脸横肉,已经是皮笑肉不笑。这受伤之人不是别人,正是莫善。
莫善,莫善,原本起名的时候,父母亲就是希望其一生从善。而莫善呢?一生作恶,只知道尊敬自己姓:莫,而忘却了善的真正含义,把善当做了一种修饰的作用。其结果就可以知道了,莫善,从不行善。
那把飞刀,是木之边使出来的。木之边并没有真正地中毒昏倒,而是假意中毒,欺骗莫善。而欺骗莫善,就是为了引诱莫善说出真相。
人吗?都有一个特点,一听到有人说需要盗取你什么东西的时候,就会警惕。一警惕就会不自觉地保护东西。而莫善也是一样的。那天,龙韬等四人正在竹林之下谈论着对付莫善的事情。突然,几个过路的农夫提着锄头在竹林旁边停了下来,他们头戴帽斗,低头侧耳,农耕动作懒懒散散,漫不经心。龙韬一看,便知道那几个人不是农民。一定是间谍。他细心想了想,便想到了一计。假意打骂木之边,叫木之边前去偷取莫善的招魂药水。然后龙韬和木之边兵分两路。行动起来。木之边前去前殿引诱莫善上钩,而龙韬、燕羽儿和紫孜子三人则是来到后殿寻到招魂药水制造保护点,烧毁其穴巢。
当然,单靠四个人的力量拯救乌都镇也是非常困难的。所以龙韬便暗中派出紫孜子前去送信,信中以莫善的命令来写,说今夜子时,来到齐名府大殿门前。有要事宣布。乌都镇的名望之人都害怕莫善,莫善就好像一拉弓射箭的猎人,而那些名望之人就好像惊弓之鸟。所以他们一接到信。自然会来,一定乖乖而来。
当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好戏自然就要粉墨登场了。
龙韬、燕羽儿和紫孜子三人先去烧毁制造招魂药水的穴巢,接着木之边上场。来到大殿门前。一看到齐名府门外火光灯笼点点,便马上进入大殿里。一来到大殿里,意外发生,一美人碰到木之边,木之边先是一愣,然后将计就计,假意与其舌吻中毒,最后引诱莫善说出真相。
曲意之死的真相一出。门外便热闹非凡,不一会儿。龙韬、燕羽儿和紫孜子马上赶到,与木之边会合。此时木之边已经拔出暗器飞刀,一飞而过。
一切都不是偶然,一切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你们,我中了你们的计谋。”莫善一看到大殿门外涌进来许多人,便知道自己中计了。
“恶人有恶报,莫善,这是你的报应。”龙韬走上前去,厉声开口说道。
“如今大势所趋,那我就一死以谢天下吧。”莫善鬼头鬼脑,假意从衣服里摸出一把锋利匕首。匕首一出,不是针对他自己,而是马上刺向龙韬。
“少主小心。”木之边一看不对劲,马上就飞上前去,从衣袖里拔出匕首,与莫善对打到。
“畜生,不识抬举。”燕羽儿一看,便使出长刀,飞刀而上。莫善原来就不会武功,只知道一点皮毛。一转眼的工夫,莫善就死在燕羽儿的刀下了。
“啊——”莫善中刀长悲惨叫道。
自此之后,乌都镇又恢复了往日的繁荣,一片生机勃勃地景象。
东北,依旧是春季。
九叶城,也依旧是春季。
云来雷带着女儿一路奔波,千里迢迢地来到了九叶城。
九叶城,是有名的雪都,这儿冬季较长,夏季较短,昼夜温差也很大。
云来雷的女儿云烟,一听说自己的父亲要离职远任,便忧心重重。
云烟从小就失去了母亲,一直跟着奶妈长大。奶妈对云烟非常地好,就像亲生的女儿一样。但是云烟想念着自己的父亲,就好像草儿离不开沃土一样的想念。她总是莫名其妙地想念着自己的父亲。人吗?就是有一种情感,一种血浓于水的情感,任何人都是不能使其分离而开的。
云烟十二岁那年,云来雷终于回到了野帝之城,与云烟相见了。自从那之后,云烟就对天发誓,不管自己的父亲去哪里?都要紧跟着自己的父亲。而云来雷是云烟的父亲,怎么不会不知道女儿的心事呢?为了爱护自己的女儿,云来雷便和云烟做了一个约定。只要不是出征打仗,一出远门,一定要带着云烟。所以,就有了云来雷和云烟一起直奔九叶城的场景。
在九叶城,最出名的有两样东西,一是雪景,二就是薛血红的终魂剑庄。
九叶城的雪景天下闻名,有这么一首诗歌可以描述这儿的雪景。
凌风雪飞梦九叶,一晃长廊酒中醉。
梦里不知九叶雪,醒时苦中悲长叹。
雪白雪霜雪梅花,血红血浓血凭栏。
无雪不成天下燕,奢侈酒宴亦难欢。
而九叶城的终魂剑庄,最出名的不是剑庄,而是薛血红,薛血红不仅仅是千面郎那么简单,关键在于薛血红的授传之术:教人能成人中龙,教鬼亦成鬼中仙。
云来雷远赴而来,自然要了解九叶城的情况。
九叶城,将军府里,云来雷休息了几天之后,便叫来了九叶城的城主易天。两人对酒当歌,其乐融融,不亦乐乎。
“都统永远都是我们的好都统,任何人都无法代替。”易天坐在云来雷的对面,脸色昏红,醉得眼睛直冒星星。
“哈哈哈,此话说得太好了。来,干杯。”云来雷是爱酒之人,一喝起酒来,便不在意什么礼数。
“哈哈哈,都统豪情,来,干杯。”易天也是一个嗜酒如命的老家伙,喝起酒来,自然是更加放纵自己了。
“不知咱们九叶城可有什么民风民俗?”云来雷一脸苍白,好像一点醉意都没有。
“哈哈哈,都统问对人了,属下常年就是九叶城的城主,对九叶城的一切都了如指掌,都统问吧?”易天喝着喝着,有点不清醒了起来,有点答非所问的醉意。
“说一说九叶城的情况吧?”云来雷问着,又与易天贪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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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薛血红到底是何人?竟然把城主易天吓成这般模样,真是气死人了。”云来雷说着,又自己一个人喝起了酒水来。
夜,来临了。
月亮,非常地美丽,只有繁星可以与其一起相伴。
高台之上,一男子身穿着华丽衣服,头上戴着乌黑王冠,他脸色憔悴,眼睛有神,直直地望着南方。他正在沉思,他正在沉思着应该如何跟自己的妻子说明白自己的心事。
风,呼呼。
冷,有一点冷意。
他身后轻轻地走来一个人,一个女人,确切地来说,是一个妇人。一个花容月貌,国色天香的美人。她一身凤袍,大红斗蓬外披。头戴金玉钗,小型凤冠,腰间佩戴着可以发出动听悦耳地玉片铃铛。
此时,她玉手里拿着一件乌黑貂皮斗篷。她轻轻地走上前去,给自己心爱的男人,自己的丈夫披上。
她的丈夫,早早就发现了自己妻子的香味。那是一种他永远都不会忘却地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地特别,说不出来的清香,也不知道是不是体香。他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这么香?妻子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这香味永远为你而香,若那天你不在了,它就没有了。
“清儿,有你真好?”丈夫淡淡地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有心事?你这个月来,天天如此,我看着都心疼。”妻子抱着丈夫的手臂,醉躺在上面。
“清儿,你知道,我喜欢你的。如今我们都有两个儿子了。”丈夫柔情地看了看自己的妻子。
“是啊!没有想到时间过得那么快。”妻子说着,就拉住了丈夫的粗手。
“清儿,我……”丈夫想说着什么,又不敢说出来。他在害怕,害怕自己的爱妻不同意。
“你别说了,我知道你的心事。”妻子语气平缓,眼睛里没有半点犹豫。妻子就是丈夫肚子里的蛔虫,日日夜夜服侍着自己的丈夫,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丈夫的心事?她知道,她真的知道,他想离开这里,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去。
“清儿,你……”丈夫一听,就默默地流下了眼泪,接着紧紧地抱住妻子。
“记住,要记得回来。”妻子假意微笑,点头开口说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