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众生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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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众生 (四)
郭允明站在船侧舷后,身体随着大船的转动而缓缓转动,眼睛始终一眨不眨地盯着岸上黑漆漆的旷野,仿佛旷野中,随时会扑出一只猛兽来,扑向他的喉咙。
敌人依旧在岸上,正盯着大伙离开!无论瓦岗众如何冷嘲热讽,无论韩重赟如何花言巧语,他郭允明,却依旧坚信自己先前的判断。
这是他在尸山血海里打过无数滚儿,才养成的直觉。只要有危险靠近,他的双眉之间,鼻梁末端位置,就会隐隐发麻。曾经多次在关键时刻,这个直觉救了他们的命。所以,郭允明绝不相信,唯独这次,自己的直觉居然出了问题!
那绝无可能!
即便韩重赟没有说谎,真的是他主动联系了余斯文等瓦岗贼,并亲手谋划了整个行动方案。依旧不能证明,夜幕后的那个对手并不存在。
此人之所以迟迟没有出手,不过是没找到合适时机而已。
一旦机会临近,此人绝对就会忽然从墨一般的黑夜中钻出来,对着大伙的喉咙,露出锐利的尖牙!
鼻梁骨末端传来的酥麻感觉是如此之剧烈,令郭允明根本不敢有丝毫的放松。然而,令他无比失落的是,直到大船过了河中央,将南岸彻底抛弃在了身后。那个隐藏于黑暗中的敌人,依旧没有出现。
此人婉若掉在沙地上的露水,就在他的“眼前”缓慢而清晰地消失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一丝多余的痕迹都没留下。
“长史,回船舱吧,河上风大!”都头李文丰顶着乌青的眼眶走上前,低声劝告。
受郭允明的影响,他也全身戒备地在甲板上站了小半个时辰,如今无论精神还是体力,都疲惫到了极点。
“你先下去吧,我再四处巡视一遍。”郭允明友好地笑了笑,脸上的血迹随着摇曳的灯光,“突突突突”跳动不停。
“是!”李文丰叉手领命,却不敢真的跑进船舱里头休息。堂堂一军长史还在巡夜,他这个小都头哪有胆子躲起来偷懒?
“不必客气,我是说真话!你赶紧下去眯一觉。照当前这模样,估计顶多再有大半个时辰,船就能靠上北岸。等上了岸,咱俩再互相轮换!”不想方设法害人的时候,郭允明会变得非常大度体贴。见李文丰迟迟不肯移动脚步,笑了笑,继续补充。
“属下遵命!”这回,都头李文丰没有继续纠结双方职位差距。再度行了个礼,快步跑进了船舱。
郭允明友善地对着他的背影笑了笑,缓缓移动脚步,走到船尾。目光再度转向正常人已经根本无法看清楚的黄河南岸,把自己重新站成了一个雕塑。
鼻梁末端处酥麻感觉依旧在,这说明对手还没有离开。这伙人很有耐性,但是郭允明相信,在世间,没有几个人能比自己的耐性更好。
因为,在这世间,能做到他这个位置者,没有任何人比他经历的磨难更多。
虽然,眼下他以大唐名将郭子仪的后人自居,并且还跟鄜州节度使郭谨攀上了宗亲。但是,他却清楚地记得,自己原本是一个孤儿,从记事起,就不知道父母是谁。而郭这个姓氏,最初则来自一名老乞丐。
那个老乞丐收养了十几名像他这样的孤儿,却并非出于善心,而是需要利用孤儿们的年幼,博取百姓们的同情,以便替他去乞讨更多的干粮和钱财。
每天至少半升米,或者三个铜板。如果天黑后完成不了任务,等待着小乞丐们的,就是柳条、板子,甚至铁棍。
郭允明曾经亲眼看到,老乞丐将一名连续五天没能完成任务的女孩,用铁棍硬生生打断了双腿。然后作价五十文,将其卖给了另外一名烂鼻子乞丐头目,由后者和可怜的女孩扮作父女去下一个城市乞讨。
残疾的孩子,总能博得更多的同情。在此后三个月乃至半年内,那名女孩就是烂鼻子乞丐的摇钱树。至于那个女儿会不会落下终身残疾,,没人会再考虑。通常,被打断了腿的小乞丐最多也活不过半年。而那时,赚够了数十倍“成本”的烂鼻子,可以拿着钱再去别的城市买一个“女儿”,打断她的腿或者胳膊,继续他的发财大计!
郭允明不敢想象自己断了腿之后的模样,所以他每天乞讨时,都使出浑身解数。如果到了天快擦黑还没完整任务,他就不再抱着行人大大腿苦苦求告,而是想办法去偷,去骗!哪怕因为偷窃和诈骗被一次次打得头破血流,至少那些人不会因为几个铜钱的损失,就把他活活打断腿。
即便一天的收获颇丰,他也不敢睡得太早。每次都半睁着眼睛,直到郭姓老乞丐打起了呼噜,才敢稍稍放松警惕。
因为他长得比任何周围一个乞丐都清秀,而清秀对于没有自保之力的孤儿来说,反倒是上天的惩罚。那些乞丐头子兽性大发时,可不管手下的小乞丐是男是女。有时候,糟蹋一个拼命挣扎反抗的男孩子,往往比糟蹋一个孤女更会令他们血脉喷张。
但是,他那时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再有耐心,都比不过一名成年人。
于是,在某一天半夜,当他被突然而来的痛楚惊醒时,整个世界都变了颜色。
从那时起,他跟人比耐心就再也没输过。
因为他已经输无可输!
按照常理,像他这种无父无母的乞儿,很少有机会长大成人。但幸运的是,有一天,郭允明在行窃时,偷到了一把匕首。
那把匕首来自一名喝醉了的公子哥,非常短小,却锐利异常,说是削铁如泥也不为过。
当晚,郭允明在回栖身破庙之前,将匕首藏在了石头底下。令其没有像铜钱一样,被老乞丐搜走。
半夜,在老乞丐像往常一样,再度醉醺醺地凑到他身边,试图重温“师徒之谊”之时,他用那把匕首割断了此人的喉咙。
连年战乱不休,各地乞丐与流民多如牛毛。
每个冬天被冻死的乞丐,也数以百计,官府从来不闻不问。
但有一个定期给差役们缴抽头的乞丐头目被杀了,地方官府却立刻抖擞起了精神。
案子破起来不废吹灰之力,郭允明这个人犯也被抓了个证据确凿。
就在这个时候,幸运之星第一次照耀了他。
那名匕首原主人,在衙役们拿着“失物”向其邀功时,知道了他。用一封信,将他从杀人重犯,变成了少年义士。
少年义士当然不能再做乞丐,于是乎,郭允明有了新的身份,改姓范,跟在匕首原主人身后做书童。
只是,他这个书童,却不只负责伺候匕首的原主人读书。后者是河东制置使范徽柔的长子,自幼胸怀大志。手底下,至少蓄养了上百名象郭允明这样无父无母,且无法无天的孤儿。日日严格训练,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只可惜,这位范大公子的能力,远远比不上他的野心。没等他将蓄养的死士派上用场,河东制置使的府邸,已经被重兵包围。范徽柔全家被诛,财产奴仆尽数充公。表面上作为书童的范允明,也属于被充公物品之一。
随即,幸运之星再度照耀了他。
作为充公物品,他被赏给朱洲节度使刘知远,即现在的汉王。
刘知远是沙陀人的后代,性喜骑马射猎。光是辅助追踪目标的猎鹰,在家里养了十几只,每一只都价逾千金。
而一个奴仆年老体衰时,所能获得遣散费用,从来不会超过两吊。
只有伺候猎鹰的奴仆例外,即便年老体衰,依旧可以在府里拿一份供养。
年老的鹰奴,需要不断为节度使府培养弟子,以便在他死后,猎鹰不至于没人照顾。
于是乎,一个叫郭二的老鹰奴,就突发善心,收了面目清秀的范允明做徒弟。
从那一天起,他又开始姓郭。并且被师父疼爱有加。
每天晚上,师徒两个都抵足而眠。
一年后,郭允明学会了鹰奴郭二的全部本事。
一年半后,鹰奴郭二在喝醉了酒,外出时跌倒在路边,昏迷不醒。被大雪盖住,活活冻死!
郭允明则继承师父的空缺,成了节度使府最年青,最出色的鹰奴。
他调()教出来的猎鹰,是整个节度使府,乃至整个河东最好的。没法不引起节度使刘知远的关注。
然后,他又从养鹰猎奴变成了节度使的马童,贴身小厮,内府二管事,如是一步步爬到了刑名书吏位置,一步步洗清了身份,从奴仆变成了良家子,名门之后,一步步变成了现在文武双全的郭长史。
期间所付出的辛苦和代价,不足为外人详说。
但是,郭允明却清醒的知道,自己能拥有眼下的这一切,与自己无人能及的耐**息相关。
他曾经跟节度使府内养的猎鹰比耐心,几天几夜不吃不动,只是彼此盯着对方的眼睛。直到那头猎鹰支撑不住,率先垂下高傲的头颅,乖乖地去喝水进食。
他曾经把一只腿上流着血的公鸡拴在树下,自己蹲在树上几天几夜。直到一头被他盯上多时的红色狐狸失去警惕,从山洞里钻出来扑杀公鸡,随即被他用网子扣住,生擒活捉。最后变成刘志远爱妾最喜欢的一件皮领。
耐心和警觉,造就了他,给予了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他要用自己的耐心和警觉,挖出南岸黑夜中那个对手的真容。
盯着,盯着,一眼不眨,他像真正的一座木雕般,从不挪动分毫。
全身的血流都几乎停止,苍白的脸孔,也被夜风吹得几乎麻木。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忽然,黄河南岸亮起了几点火光。
非常微弱,就像盛夏夜里的鬼火一般,迅速滚上了河滩,随即,又迅速远去。
同时,滚滚的涛声背后,隐隐传来几声微弱的鹤鸣。宛若秋风掠过芦苇的叶子,纤细而又悠长。
是铜胡笳,替刘知远指挥过猎鹰的郭允明,对此非常熟悉。哪怕是再微弱,也能分辨得清清楚楚。
铜胡笳,是当年沙陀人出战时最常用的联络物品。
如今,天下豪杰麾下的队伍中,依旧保持着很多沙陀族习惯的,只有两家。
一个是曾经在后唐明宗麾下效过力的沙陀人刘知远,现在的汉王。
另一个,就是后唐太祖李克用的养子李存审的第四子,李彦卿。
数年前为避嫌恢复姓氏为符,受封许州节度使,祁国公。
第三章 众生 (四)
郭允明站在船侧舷后,身体随着大船的转动而缓缓转动,眼睛始终一眨不眨地盯着岸上黑漆漆的旷野,仿佛旷野中,随时会扑出一只猛兽来,扑向他的喉咙。
敌人依旧在岸上,正盯着大伙离开!无论瓦岗众如何冷嘲热讽,无论韩重赟如何花言巧语,他郭允明,却依旧坚信自己先前的判断。
这是他在尸山血海里打过无数滚儿,才养成的直觉。只要有危险靠近,他的双眉之间,鼻梁末端位置,就会隐隐发麻。曾经多次在关键时刻,这个直觉救了他们的命。所以,郭允明绝不相信,唯独这次,自己的直觉居然出了问题!
那绝无可能!
即便韩重赟没有说谎,真的是他主动联系了余斯文等瓦岗贼,并亲手谋划了整个行动方案。依旧不能证明,夜幕后的那个对手并不存在。
此人之所以迟迟没有出手,不过是没找到合适时机而已。
一旦机会临近,此人绝对就会忽然从墨一般的黑夜中钻出来,对着大伙的喉咙,露出锐利的尖牙!
鼻梁骨末端传来的酥麻感觉是如此之剧烈,令郭允明根本不敢有丝毫的放松。然而,令他无比失落的是,直到大船过了河中央,将南岸彻底抛弃在了身后。那个隐藏于黑暗中的敌人,依旧没有出现。
此人婉若掉在沙地上的露水,就在他的“眼前”缓慢而清晰地消失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一丝多余的痕迹都没留下。
“长史,回船舱吧,河上风大!”都头李文丰顶着乌青的眼眶走上前,低声劝告。
受郭允明的影响,他也全身戒备地在甲板上站了小半个时辰,如今无论精神还是体力,都疲惫到了极点。
“你先下去吧,我再四处巡视一遍。”郭允明友好地笑了笑,脸上的血迹随着摇曳的灯光,“突突突突”跳动不停。
“是!”李文丰叉手领命,却不敢真的跑进船舱里头休息。堂堂一军长史还在巡夜,他这个小都头哪有胆子躲起来偷懒?
“不必客气,我是说真话!你赶紧下去眯一觉。照当前这模样,估计顶多再有大半个时辰,船就能靠上北岸。等上了岸,咱俩再互相轮换!”不想方设法害人的时候,郭允明会变得非常大度体贴。见李文丰迟迟不肯移动脚步,笑了笑,继续补充。
“属下遵命!”这回,都头李文丰没有继续纠结双方职位差距。再度行了个礼,快步跑进了船舱。
郭允明友善地对着他的背影笑了笑,缓缓移动脚步,走到船尾。目光再度转向正常人已经根本无法看清楚的黄河南岸,把自己重新站成了一个雕塑。
鼻梁末端处酥麻感觉依旧在,这说明对手还没有离开。这伙人很有耐性,但是郭允明相信,在世间,没有几个人能比自己的耐性更好。
因为,在这世间,能做到他这个位置者,没有任何人比他经历的磨难更多。
虽然,眼下他以大唐名将郭子仪的后人自居,并且还跟鄜州节度使郭谨攀上了宗亲。但是,他却清楚地记得,自己原本是一个孤儿,从记事起,就不知道父母是谁。而郭这个姓氏,最初则来自一名老乞丐。
那个老乞丐收养了十几名像他这样的孤儿,却并非出于善心,而是需要利用孤儿们的年幼,博取百姓们的同情,以便替他去乞讨更多的干粮和钱财。
每天至少半升米,或者三个铜板。如果天黑后完成不了任务,等待着小乞丐们的,就是柳条、板子,甚至铁棍。
郭允明曾经亲眼看到,老乞丐将一名连续五天没能完成任务的女孩,用铁棍硬生生打断了双腿。然后作价五十文,将其卖给了另外一名烂鼻子乞丐头目,由后者和可怜的女孩扮作父女去下一个城市乞讨。
残疾的孩子,总能博得更多的同情。在此后三个月乃至半年内,那名女孩就是烂鼻子乞丐的摇钱树。至于那个女儿会不会落下终身残疾,,没人会再考虑。通常,被打断了腿的小乞丐最多也活不过半年。而那时,赚够了数十倍“成本”的烂鼻子,可以拿着钱再去别的城市买一个“女儿”,打断她的腿或者胳膊,继续他的发财大计!
郭允明不敢想象自己断了腿之后的模样,所以他每天乞讨时,都使出浑身解数。如果到了天快擦黑还没完整任务,他就不再抱着行人大大腿苦苦求告,而是想办法去偷,去骗!哪怕因为偷窃和诈骗被一次次打得头破血流,至少那些人不会因为几个铜钱的损失,就把他活活打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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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某一天半夜,当他被突然而来的痛楚惊醒时,整个世界都变了颜色。
从那时起,他跟人比耐心就再也没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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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像他这种无父无母的乞儿,很少有机会长大成人。但幸运的是,有一天,郭允明在行窃时,偷到了一把匕首。
那把匕首来自一名喝醉了的公子哥,非常短小,却锐利异常,说是削铁如泥也不为过。
当晚,郭允明在回栖身破庙之前,将匕首藏在了石头底下。令其没有像铜钱一样,被老乞丐搜走。
半夜,在老乞丐像往常一样,再度醉醺醺地凑到他身边,试图重温“师徒之谊”之时,他用那把匕首割断了此人的喉咙。
连年战乱不休,各地乞丐与流民多如牛毛。
每个冬天被冻死的乞丐,也数以百计,官府从来不闻不问。
但有一个定期给差役们缴抽头的乞丐头目被杀了,地方官府却立刻抖擞起了精神。
案子破起来不废吹灰之力,郭允明这个人犯也被抓了个证据确凿。
就在这个时候,幸运之星第一次照耀了他。
那名匕首原主人,在衙役们拿着“失物”向其邀功时,知道了他。用一封信,将他从杀人重犯,变成了少年义士。
少年义士当然不能再做乞丐,于是乎,郭允明有了新的身份,改姓范,跟在匕首原主人身后做书童。
只是,他这个书童,却不只负责伺候匕首的原主人读书。后者是河东制置使范徽柔的长子,自幼胸怀大志。手底下,至少蓄养了上百名象郭允明这样无父无母,且无法无天的孤儿。日日严格训练,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只可惜,这位范大公子的能力,远远比不上他的野心。没等他将蓄养的死士派上用场,河东制置使的府邸,已经被重兵包围。范徽柔全家被诛,财产奴仆尽数充公。表面上作为书童的范允明,也属于被充公物品之一。
随即,幸运之星再度照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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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老的鹰奴,需要不断为节度使府培养弟子,以便在他死后,猎鹰不至于没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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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一天起,他又开始姓郭。并且被师父疼爱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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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郭允明学会了鹰奴郭二的全部本事。
一年半后,鹰奴郭二在喝醉了酒,外出时跌倒在路边,昏迷不醒。被大雪盖住,活活冻死!
郭允明则继承师父的空缺,成了节度使府最年青,最出色的鹰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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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又从养鹰猎奴变成了节度使的马童,贴身小厮,内府二管事,如是一步步爬到了刑名书吏位置,一步步洗清了身份,从奴仆变成了良家子,名门之后,一步步变成了现在文武双全的郭长史。
期间所付出的辛苦和代价,不足为外人详说。
但是,郭允明却清醒的知道,自己能拥有眼下的这一切,与自己无人能及的耐**息相关。
他曾经跟节度使府内养的猎鹰比耐心,几天几夜不吃不动,只是彼此盯着对方的眼睛。直到那头猎鹰支撑不住,率先垂下高傲的头颅,乖乖地去喝水进食。
他曾经把一只腿上流着血的公鸡拴在树下,自己蹲在树上几天几夜。直到一头被他盯上多时的红色狐狸失去警惕,从山洞里钻出来扑杀公鸡,随即被他用网子扣住,生擒活捉。最后变成刘志远爱妾最喜欢的一件皮领。
耐心和警觉,造就了他,给予了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他要用自己的耐心和警觉,挖出南岸黑夜中那个对手的真容。
盯着,盯着,一眼不眨,他像真正的一座木雕般,从不挪动分毫。
全身的血流都几乎停止,苍白的脸孔,也被夜风吹得几乎麻木。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忽然,黄河南岸亮起了几点火光。
非常微弱,就像盛夏夜里的鬼火一般,迅速滚上了河滩,随即,又迅速远去。
同时,滚滚的涛声背后,隐隐传来几声微弱的鹤鸣。宛若秋风掠过芦苇的叶子,纤细而又悠长。
是铜胡笳,替刘知远指挥过猎鹰的郭允明,对此非常熟悉。哪怕是再微弱,也能分辨得清清楚楚。
铜胡笳,是当年沙陀人出战时最常用的联络物品。
如今,天下豪杰麾下的队伍中,依旧保持着很多沙陀族习惯的,只有两家。
一个是曾经在后唐明宗麾下效过力的沙陀人刘知远,现在的汉王。
另一个,就是后唐太祖李克用的养子李存审的第四子,李彦卿。
数年前为避嫌恢复姓氏为符,受封许州节度使,祁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