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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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沈大太太的作风,极有可能会对自己下手。为了得到戒指,她使出再恶毒的手段都不足为奇。
如此想来,选贴身丫鬟的事情,就迫在眉睫了。
沈宛头疼的叹气。
这可真是内忧外患,红玉的事情还未解决,大太太又开始对她虎视眈眈,想好好过日子,怎么就这么难呢?
“你和护卫处说一声,让他们加紧找红玉的下落。”沈宛吩咐绛紫:“若不然,我们只能报官了。”
其实在当时事情发生的时候就报官也未为不可,只不过沈宛觉得其中有什么隐情,不好公诸于众,只想私下里解决此事。不过,若是再找不到红玉,她可没有那样的耐心了。
没有人愿意一直被想杀死自己的人惦记着,沈宛并不怕死,却也受不了这种无尽的担忧。
绛紫应了,低声道:“小姐,红玉的家乡周围都已经找过了,并没有什么消息。她一个姑娘家,飘零在外,怕是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一般的好人家,也不会收留一个不知来路的人。不过我曾听说,那**楚馆,是不问人来历的......”意思是红玉可能会沦落风尘。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古代不像现代,别说是一介弱女子,就是一般小伙子,出门也冒着极大的风险。人口流动在这时候看来,是要受到控制的。若是一个地方出现了一个陌生姑娘,肯定是要被盘问的。
即便是红玉能骗过一个地方的人,她也不可能久留,要么给人卖身做丫鬟,要么就落入风尘。
一朝为丫鬟,生死都由主人决定,根本不会有行动自由。她想要再逃出来,难上加难。若是委身在烟花柳巷就不同了,那地方鱼龙混杂,她若是狠了心要置沈宛于死地,这的确是个好去处。
不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红玉突然做出如此举动?
关于这事她早已反复问过绿萝和绛紫,都说之前并没有什么异常。红玉本人不是个胆大的人,在沈宸身边服侍一直小心翼翼,从来没有出过差错。若说有什么不对劲的,只有沈宸脾气不好,在此之前曾经呵斥过红玉。
这也并不能作为红玉恨她的理由,哪个丫鬟没有被小姐说道过几句?
以她刚穿越过来时红玉对她下的狠手来看,必定曾经发生过什么大事。只是,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只有原主沈宸和红玉本人才知晓了。
“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沈宛深以为然,赞许道:“倒是我糊涂了,没有想到这里去。”
绛紫只是笑:“小姐养在深闺的,哪里知道这些门道!”
和绛紫熟悉了,倒发现她比之前活泼了不少。沈宛心念一动,问她:“你和夫人身边的牡丹关系如何?”
绛紫一愣,道:“不算太亲近,但是也能说上话,小姐若有什么话,我倒是可以帮忙传一下。”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沈宛想了想,尽量说得委婉一些:“我听说牡丹这些日子,吃穿用度,大方了不少,据说她家里也打算建房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绛紫是聪明人,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神色变得肃然,“小姐放心,这事我一定好好打听打听。”
“不只牡丹,平日里和牡丹走得近的人,你都帮忙打听打听。”沈宛从随身带着的荷包里抓了几块碎银子,放在她手中,“该打点就打点,只是不要惊动其他人。”
“小姐放心,我省得。”绛紫没有任何犹豫就收下了银子,“内院的那些婆子,嘴碎,月例又少,是最容易打听消息的,也是最喜欢张家长李家短乱嚼舌根的。”
沈宛微微的笑,对她的干脆利落越发的喜欢,想来沈宸看人也不是一无是处,虽然选择了红玉这样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可好歹还给她留下了绛紫这样的伶俐人。
今日出殡以后,丧礼算是真正结束了。
沈宛作为沈夫人嫡亲的女儿,要守孝三年。说是三年,其实严格上说来只有二十七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不得婚嫁,不得着鲜艳的衣裳,更不得参加喜乐宴席。
沈宛原本就是不喜欢热闹的,这些并不难做到,倒是最近三个月,要约束下人不得饮酒和享乐。
眼看着时候还早,沈宛先是把管事妈妈们叫过来吩咐了一番,无非也就是守孝需要注意的事情。几位妈妈们早已有了准备,并不要她亲力亲为。
沈宛倒也满意,又说了几句,便各自打发了,自己慢慢走回去。
绛紫打探消息一时半会不得回来,沈宛也不着急,就在园子里慢慢的走。行至一处假山丛时,却听见里面隐约传来一阵哭声。这哭声断断续续的,仿佛极力压抑。
沈宛素来不喜被人簇拥着,这时候身边只跟了绿萝和两个小丫鬟,听着这哭声,只觉得有些瘆人。往假山深处走去,这哭声愈发清晰。
绕过一道弯,忽见一股火光自山石那边出来,沈宛吓了一跳,忙扶着绿萝走了过去。
只见这假山深处,一未留头的小丫鬟满脸泪痕,蹲在地上,面前是未燃尽的纸钱,手里还拿着火折子。见了主仆二人,惊得跳了起来,面如土灰,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绿萝神色微变,斥道:“芳儿,你怎么敢弄纸钱来烧?”那叫芳儿的小丫鬟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浑身抖如筛糠,却只是不说话。
今日是沈夫人出殡的日子,这小丫鬟偷偷躲在这里烧纸钱,沈宛也不忍责罚太过,只由着绿萝数落了几句,就柔声问:“你这是在与谁烧纸钱?”
芳儿见她语气温和,不像生气的样子,大着胆子抬头看了她一眼,又慌忙低下了头,“奴婢,奴婢在给姑姑,姑父烧纸钱。”
沈宛暗暗叹了口气,很耐心的告诉她:“府上是不能见火光的,你若是当真想尽孝心,可以将纸钱装在包裹里,托个小子带出去烧了就是了。”
“是......”芳儿弱弱应了,又抬头看了她一眼,咬咬牙,似乎下了极大的决心:“二小姐,请您救救我表姐!”
*************
解释一下,沈宛是穿越到了一部书里面,这部书原来的女主叫沈宸,沈宛就是占了她的身体,也算是取代了她的位置吧。所以,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摊在她身上了。
按照沈大太太的作风,极有可能会对自己下手。为了得到戒指,她使出再恶毒的手段都不足为奇。
如此想来,选贴身丫鬟的事情,就迫在眉睫了。
沈宛头疼的叹气。
这可真是内忧外患,红玉的事情还未解决,大太太又开始对她虎视眈眈,想好好过日子,怎么就这么难呢?
“你和护卫处说一声,让他们加紧找红玉的下落。”沈宛吩咐绛紫:“若不然,我们只能报官了。”
其实在当时事情发生的时候就报官也未为不可,只不过沈宛觉得其中有什么隐情,不好公诸于众,只想私下里解决此事。不过,若是再找不到红玉,她可没有那样的耐心了。
没有人愿意一直被想杀死自己的人惦记着,沈宛并不怕死,却也受不了这种无尽的担忧。
绛紫应了,低声道:“小姐,红玉的家乡周围都已经找过了,并没有什么消息。她一个姑娘家,飘零在外,怕是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一般的好人家,也不会收留一个不知来路的人。不过我曾听说,那**楚馆,是不问人来历的......”意思是红玉可能会沦落风尘。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古代不像现代,别说是一介弱女子,就是一般小伙子,出门也冒着极大的风险。人口流动在这时候看来,是要受到控制的。若是一个地方出现了一个陌生姑娘,肯定是要被盘问的。
即便是红玉能骗过一个地方的人,她也不可能久留,要么给人卖身做丫鬟,要么就落入风尘。
一朝为丫鬟,生死都由主人决定,根本不会有行动自由。她想要再逃出来,难上加难。若是委身在烟花柳巷就不同了,那地方鱼龙混杂,她若是狠了心要置沈宛于死地,这的确是个好去处。
不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红玉突然做出如此举动?
关于这事她早已反复问过绿萝和绛紫,都说之前并没有什么异常。红玉本人不是个胆大的人,在沈宸身边服侍一直小心翼翼,从来没有出过差错。若说有什么不对劲的,只有沈宸脾气不好,在此之前曾经呵斥过红玉。
这也并不能作为红玉恨她的理由,哪个丫鬟没有被小姐说道过几句?
以她刚穿越过来时红玉对她下的狠手来看,必定曾经发生过什么大事。只是,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只有原主沈宸和红玉本人才知晓了。
“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沈宛深以为然,赞许道:“倒是我糊涂了,没有想到这里去。”
绛紫只是笑:“小姐养在深闺的,哪里知道这些门道!”
和绛紫熟悉了,倒发现她比之前活泼了不少。沈宛心念一动,问她:“你和夫人身边的牡丹关系如何?”
绛紫一愣,道:“不算太亲近,但是也能说上话,小姐若有什么话,我倒是可以帮忙传一下。”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沈宛想了想,尽量说得委婉一些:“我听说牡丹这些日子,吃穿用度,大方了不少,据说她家里也打算建房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绛紫是聪明人,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神色变得肃然,“小姐放心,这事我一定好好打听打听。”
“不只牡丹,平日里和牡丹走得近的人,你都帮忙打听打听。”沈宛从随身带着的荷包里抓了几块碎银子,放在她手中,“该打点就打点,只是不要惊动其他人。”
“小姐放心,我省得。”绛紫没有任何犹豫就收下了银子,“内院的那些婆子,嘴碎,月例又少,是最容易打听消息的,也是最喜欢张家长李家短乱嚼舌根的。”
沈宛微微的笑,对她的干脆利落越发的喜欢,想来沈宸看人也不是一无是处,虽然选择了红玉这样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可好歹还给她留下了绛紫这样的伶俐人。
今日出殡以后,丧礼算是真正结束了。
沈宛作为沈夫人嫡亲的女儿,要守孝三年。说是三年,其实严格上说来只有二十七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不得婚嫁,不得着鲜艳的衣裳,更不得参加喜乐宴席。
沈宛原本就是不喜欢热闹的,这些并不难做到,倒是最近三个月,要约束下人不得饮酒和享乐。
眼看着时候还早,沈宛先是把管事妈妈们叫过来吩咐了一番,无非也就是守孝需要注意的事情。几位妈妈们早已有了准备,并不要她亲力亲为。
沈宛倒也满意,又说了几句,便各自打发了,自己慢慢走回去。
绛紫打探消息一时半会不得回来,沈宛也不着急,就在园子里慢慢的走。行至一处假山丛时,却听见里面隐约传来一阵哭声。这哭声断断续续的,仿佛极力压抑。
沈宛素来不喜被人簇拥着,这时候身边只跟了绿萝和两个小丫鬟,听着这哭声,只觉得有些瘆人。往假山深处走去,这哭声愈发清晰。
绕过一道弯,忽见一股火光自山石那边出来,沈宛吓了一跳,忙扶着绿萝走了过去。
只见这假山深处,一未留头的小丫鬟满脸泪痕,蹲在地上,面前是未燃尽的纸钱,手里还拿着火折子。见了主仆二人,惊得跳了起来,面如土灰,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绿萝神色微变,斥道:“芳儿,你怎么敢弄纸钱来烧?”那叫芳儿的小丫鬟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浑身抖如筛糠,却只是不说话。
今日是沈夫人出殡的日子,这小丫鬟偷偷躲在这里烧纸钱,沈宛也不忍责罚太过,只由着绿萝数落了几句,就柔声问:“你这是在与谁烧纸钱?”
芳儿见她语气温和,不像生气的样子,大着胆子抬头看了她一眼,又慌忙低下了头,“奴婢,奴婢在给姑姑,姑父烧纸钱。”
沈宛暗暗叹了口气,很耐心的告诉她:“府上是不能见火光的,你若是当真想尽孝心,可以将纸钱装在包裹里,托个小子带出去烧了就是了。”
“是......”芳儿弱弱应了,又抬头看了她一眼,咬咬牙,似乎下了极大的决心:“二小姐,请您救救我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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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沈宛是穿越到了一部书里面,这部书原来的女主叫沈宸,沈宛就是占了她的身体,也算是取代了她的位置吧。所以,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摊在她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