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据说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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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颠簸,险些累断我的老腰,木烨一路替我揉着,都不能轻松半分。幸好第二天的傍晚,马车驶进了平水镇。
我们在一处平水酒楼住着,据说是因为还有好些同道中人未来的缘故,需得等上一等。
来看干尸的人果然多,据小二说,四五天前已经没有空着的客房了,到了这两天,连柴房打地铺的地方都没了,只好在大厅里找位子躺,如果我们不是跟着广平师姐妹来的,分得一个贵宾房,怕是也得在大厅里打地铺了。
然后又好心建议道,若是无聊,白日可以去街上逛逛,夜间坐大堂里与人聊聊,也甚是有趣。
我们听取小二哥的意见,去了街上逛逛。满大街都是卖干尸的人,我大惊,如今平水镇已经是干尸满地走了?后来经询问才晓得,这个干尸不是人尸,是猪尸。经过特殊工艺加工之后,拿出来卖,为了应景才叫的干尸。比方说我手上拿着的这个大腿,在平水镇叫干尸腿,在外头就叫火腿,有一道菜叫火腿蒸蛋,味道不错。
摊主问我要不要包一个试试。我应了,拿回客栈蒸了,味道果然不错。剩下的大堂里分了分,自然而然得到一个拼桌的机会。
我与木烨挤挤坐下。
江湖经验,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我们可以从群众中得到无穷无尽的八卦。
一千个听众就有一千个说书先生,此处大堂大约摸有百来号人,一百个说书先生同时说书是个怎样的场景?也就三千只鸭子同时叫。
我被叫得头晕脑胀,回房时几乎已经睡着,还好木烨抗聒噪能力强,还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将听到的东西进行概括总结。
官方说法干尸在八年前出现,但据干尸爱好者阐述,干尸十年前就出现了。证据是他一个哥们十年前到平水镇,至今还没回来,他怀疑他那哥们已经成了干尸。临去前托他照顾嫂子,这一照顾就是十年,他大女儿今年十一岁,当时他都不晓得该如何是好,多亏了干尸,如今他儿女双全,每年都来平水镇祭奠一番,也算是全了兄弟情谊。
当时正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情事后,木烨把这个当成睡前故事说给我听,我唯一的感想是,这哥们胆子太大了,就这还敢每年到平水镇来,换了我,变成干尸也要从棺材里跳出来咬死他。
木烨摸摸我的脑袋,继续说,据说干尸其实会咬人。
据说,被咬的人也会变干尸。
据说,能把咬过的人变干尸的尸是僵尸。
据说,所有人都不相信。
据说,……
据说,……
据说,木烨还没说完,我已经枕着他的手臂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我被通知,县太爷给我们这些高人接风,顺便换个住所。
八卦还没听完,我有些不舍。
广清小道姑道:“姐姐,我们白住人家掌柜的已经好些天了,你要体谅人家,我们一走,这些房间空出去,还能做生意。”
我脸一红,想到如今只要有住的地方,价格就涨的很高,何况是上等房,自己这个白吃白住的,确实不好意思,就乖乖收拾了房间。
平水镇临水,有小秦淮之称,好些游船画舫走在水上,鼓乐喧天,通火通明,映得水面半明半灭,好不热闹。
县太爷的接风宴就在一所画舫上,加上当地几个富户相陪,足足坐了三大桌。
高人主要分两拨,一拨天师道姑,一拨拓落游侠。
可能是考虑到前者得清修,歌舞声乐一概没有,只安排了几个美人伺候后者。
县太爷一拍手,美人们鱼贯而入,自觉坐到游侠身旁,还有几个妙目楚楚,盯着木烨就想做到他身边,被我一眼瞪走,很是哀怨,场面颇有些凄风苦雨。
我才不管。
我侧头仔细观察了下木烨,表情不变,眼神不变,眉梢都没抬一下。不愧是我的男人,在心底默默地给他点了个赞,还没点完,桌子底下的手被另一只手握住,轻轻捏着。
我顺着那只手向上看,木烨这厮,在旁人看不见的地方,调戏我调戏得欢畅,面上倒是一派平静,只有嘴角比平日里多翘起的一点点弧度,显示出主人此刻心情愉悦。
我因着他愉悦,自己也很愉悦,众目睽睽又有点不好意思,反手轻轻掐了他一下,把手抽出来,一本正经坐好,左右看看,应该没人注意。
的确不会有人注意……大家的注意力,呃,好像都集中在美人身上。
分到美人的,都在专心研究美人的手呀腰呀之类的,没有的,只好一脸渴慕地看旁人怀里的美人。
不患寡而患不均,古人诚不欺我。
但不得不说,从古至今美人都是一种很好的交际手段。从刚进画舫时,许多人一声不吭,只充作高人模样,到现在一派欢声笑语,拍着胸脯表示一定为县太爷解忧,都是美人的功劳。
这次接风宴主要做了下相互介绍的工作,然后就是我们这些人的住房分配问题。
我与木烨还有广平广清二人以及另两人一同分进王家住宿。
广清小道姑与我们介绍那两位。
一位是江湖人称左手刀的侠客商明,混迹江湖,但也协助朝廷破过几起大案,算得上是黑白通吃的人物。
另一位是叫凌空子的天师,降妖除魔很有口碑,驱邪镇宅也有一手,还会相面看姻缘加求子,深受广大妇女同志的欢迎,建议我也可以找他去求个子。
她的原话是:“姐姐虽然生得貌美,但是跟姐夫一比,也就一般般了,今儿个接风宴上,不少美人都偷偷拿小眼神瞟着姐夫,当然她们没姐姐美。”她强调道,“但万一姐夫吃腻了山珍,想换个青菜萝卜尝尝。姐姐还是得早日生下宝宝,这样地位才能巩固,将来人老珠黄,姐夫不要你了,也好有个依靠。”
我咬牙切齿地道谢。
木烨一脸无奈。
王家负责接待我们的是王家的大公子王华,脾性豪爽,乐善布施,江湖上朋友一大堆,远近都有口碑,听说十三四岁时,就已接管了家族的生意,是把好手。
王华与我们逐个寒暄后,直接与商明聊上了:“商明兄行走江湖,不知可有白神医的下落?”
商明叹气:“辜负王华兄的期望了,半年前我打听到白神医在霍城一带出现过,匆匆赶去,还是没能找到白神医。”
王华眼中失望之色一闪而逝,随即朝商明拱手:“多谢商明兄费心,找不到白神医,可能也是宁儿命该如此。”
商明道:“令妹吉人自有天相,必能逢凶化吉。”
真是个万能安慰话。
我托着腮想,难不成神医这种职业的人都喜欢居无定所,把自己弄得神神秘秘。他们话中的那个白神医也是,给梓欣看病的那个医神也是,小心哪天死在荒山野岭,都没人给他们收尸,我恶毒地想着。
马车颠簸,险些累断我的老腰,木烨一路替我揉着,都不能轻松半分。幸好第二天的傍晚,马车驶进了平水镇。
我们在一处平水酒楼住着,据说是因为还有好些同道中人未来的缘故,需得等上一等。
来看干尸的人果然多,据小二说,四五天前已经没有空着的客房了,到了这两天,连柴房打地铺的地方都没了,只好在大厅里找位子躺,如果我们不是跟着广平师姐妹来的,分得一个贵宾房,怕是也得在大厅里打地铺了。
然后又好心建议道,若是无聊,白日可以去街上逛逛,夜间坐大堂里与人聊聊,也甚是有趣。
我们听取小二哥的意见,去了街上逛逛。满大街都是卖干尸的人,我大惊,如今平水镇已经是干尸满地走了?后来经询问才晓得,这个干尸不是人尸,是猪尸。经过特殊工艺加工之后,拿出来卖,为了应景才叫的干尸。比方说我手上拿着的这个大腿,在平水镇叫干尸腿,在外头就叫火腿,有一道菜叫火腿蒸蛋,味道不错。
摊主问我要不要包一个试试。我应了,拿回客栈蒸了,味道果然不错。剩下的大堂里分了分,自然而然得到一个拼桌的机会。
我与木烨挤挤坐下。
江湖经验,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我们可以从群众中得到无穷无尽的八卦。
一千个听众就有一千个说书先生,此处大堂大约摸有百来号人,一百个说书先生同时说书是个怎样的场景?也就三千只鸭子同时叫。
我被叫得头晕脑胀,回房时几乎已经睡着,还好木烨抗聒噪能力强,还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将听到的东西进行概括总结。
官方说法干尸在八年前出现,但据干尸爱好者阐述,干尸十年前就出现了。证据是他一个哥们十年前到平水镇,至今还没回来,他怀疑他那哥们已经成了干尸。临去前托他照顾嫂子,这一照顾就是十年,他大女儿今年十一岁,当时他都不晓得该如何是好,多亏了干尸,如今他儿女双全,每年都来平水镇祭奠一番,也算是全了兄弟情谊。
当时正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情事后,木烨把这个当成睡前故事说给我听,我唯一的感想是,这哥们胆子太大了,就这还敢每年到平水镇来,换了我,变成干尸也要从棺材里跳出来咬死他。
木烨摸摸我的脑袋,继续说,据说干尸其实会咬人。
据说,被咬的人也会变干尸。
据说,能把咬过的人变干尸的尸是僵尸。
据说,所有人都不相信。
据说,……
据说,……
据说,木烨还没说完,我已经枕着他的手臂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我被通知,县太爷给我们这些高人接风,顺便换个住所。
八卦还没听完,我有些不舍。
广清小道姑道:“姐姐,我们白住人家掌柜的已经好些天了,你要体谅人家,我们一走,这些房间空出去,还能做生意。”
我脸一红,想到如今只要有住的地方,价格就涨的很高,何况是上等房,自己这个白吃白住的,确实不好意思,就乖乖收拾了房间。
平水镇临水,有小秦淮之称,好些游船画舫走在水上,鼓乐喧天,通火通明,映得水面半明半灭,好不热闹。
县太爷的接风宴就在一所画舫上,加上当地几个富户相陪,足足坐了三大桌。
高人主要分两拨,一拨天师道姑,一拨拓落游侠。
可能是考虑到前者得清修,歌舞声乐一概没有,只安排了几个美人伺候后者。
县太爷一拍手,美人们鱼贯而入,自觉坐到游侠身旁,还有几个妙目楚楚,盯着木烨就想做到他身边,被我一眼瞪走,很是哀怨,场面颇有些凄风苦雨。
我才不管。
我侧头仔细观察了下木烨,表情不变,眼神不变,眉梢都没抬一下。不愧是我的男人,在心底默默地给他点了个赞,还没点完,桌子底下的手被另一只手握住,轻轻捏着。
我顺着那只手向上看,木烨这厮,在旁人看不见的地方,调戏我调戏得欢畅,面上倒是一派平静,只有嘴角比平日里多翘起的一点点弧度,显示出主人此刻心情愉悦。
我因着他愉悦,自己也很愉悦,众目睽睽又有点不好意思,反手轻轻掐了他一下,把手抽出来,一本正经坐好,左右看看,应该没人注意。
的确不会有人注意……大家的注意力,呃,好像都集中在美人身上。
分到美人的,都在专心研究美人的手呀腰呀之类的,没有的,只好一脸渴慕地看旁人怀里的美人。
不患寡而患不均,古人诚不欺我。
但不得不说,从古至今美人都是一种很好的交际手段。从刚进画舫时,许多人一声不吭,只充作高人模样,到现在一派欢声笑语,拍着胸脯表示一定为县太爷解忧,都是美人的功劳。
这次接风宴主要做了下相互介绍的工作,然后就是我们这些人的住房分配问题。
我与木烨还有广平广清二人以及另两人一同分进王家住宿。
广清小道姑与我们介绍那两位。
一位是江湖人称左手刀的侠客商明,混迹江湖,但也协助朝廷破过几起大案,算得上是黑白通吃的人物。
另一位是叫凌空子的天师,降妖除魔很有口碑,驱邪镇宅也有一手,还会相面看姻缘加求子,深受广大妇女同志的欢迎,建议我也可以找他去求个子。
她的原话是:“姐姐虽然生得貌美,但是跟姐夫一比,也就一般般了,今儿个接风宴上,不少美人都偷偷拿小眼神瞟着姐夫,当然她们没姐姐美。”她强调道,“但万一姐夫吃腻了山珍,想换个青菜萝卜尝尝。姐姐还是得早日生下宝宝,这样地位才能巩固,将来人老珠黄,姐夫不要你了,也好有个依靠。”
我咬牙切齿地道谢。
木烨一脸无奈。
王家负责接待我们的是王家的大公子王华,脾性豪爽,乐善布施,江湖上朋友一大堆,远近都有口碑,听说十三四岁时,就已接管了家族的生意,是把好手。
王华与我们逐个寒暄后,直接与商明聊上了:“商明兄行走江湖,不知可有白神医的下落?”
商明叹气:“辜负王华兄的期望了,半年前我打听到白神医在霍城一带出现过,匆匆赶去,还是没能找到白神医。”
王华眼中失望之色一闪而逝,随即朝商明拱手:“多谢商明兄费心,找不到白神医,可能也是宁儿命该如此。”
商明道:“令妹吉人自有天相,必能逢凶化吉。”
真是个万能安慰话。
我托着腮想,难不成神医这种职业的人都喜欢居无定所,把自己弄得神神秘秘。他们话中的那个白神医也是,给梓欣看病的那个医神也是,小心哪天死在荒山野岭,都没人给他们收尸,我恶毒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