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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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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见到我外祖父和外祖母的人,都会吃惊于知道他们已经结婚六十多年了。
因为只要看到他们相处的模式,总会觉得看到的并不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而是正在热恋的一对年轻人。
然而只有我们知道,他们这样相处,已经一年多了。
不,并不只有一年多,早在更早,更早之前,他们就是这样相处的,好像谈了一辈子恋爱一样,每当我跟母亲说我打算交个男朋友谈场恋爱的时候,她总是会很骄傲的让我看看祖父祖母的相处方式。
“那才是一辈子的恋爱。”她笑着对我这样说道。
之所以说祖父祖母以这样方式相处以一年来计算,是因为一年前,祖父得了老年健忘症。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的曾祖母也有这个毛病,而且它有着一定的遗传几率,不幸的是祖父遗传到了而已。
嗯,这个其实挺让人难受的,尤其是想到他以前是一分钟能阅读一万字并且过目不忘的超级大脑,再看看现在这个总是活在过去记不清楚事情的老人的时候,我总会觉得很难过。
他开始一遍遍的和我们说以前的事情,然后拉着祖母的手说要出去找以前的朋友一起看场电影。
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然后每况愈下最终让祖父住进了医院里。
家族里的其他人都有工作要忙,妈妈要忙外祖父的自传出版——这本书在他的抽屉里藏了一辈子,到最后才决定要把它出版出来,这是外祖母的意思。
“他做了这个工作一辈子,应该让别人看到。”
周日的时候我会去看他们,医院里一直陪着外祖父的其实也就只有外祖母了,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两个,外祖父坐了起来手上摆弄着几张纸,灵巧的折叠着它们。
我站在门外看了一会,病房很安静,我觉得自己要是开口说话那就实在是太不知趣了,于是我只是站在那里,安静而好奇的看着。
外祖母也看着,她的头发和母亲一样应该是黑色的,但是现在已经是一头银丝——就像是妈妈曾经说过的一样,不管是什么人,老了头发都会变成白色的。
外祖母用手上的纸折叠出了一枚戒指和一朵玫瑰,他抬起头来,像个刚刚谈恋爱的小伙子一样扬起眉毛,抓住外祖母手,“cc,你愿意嫁给我吗?”他笑的像个小孩子一样灿烂,尽管他现在只能带着假牙了。
我看到外祖母捂着嘴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她笑着点了点头,“我愿意,斯潘塞。”
听我母亲说,外祖母以前是个非常强悍的女性,但是在她说我愿意的时候,我相信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所有女人都会出现的表情。
甚至让我觉得我站在门口看着都有些多余。
“好了,你现在该睡了。”外祖母抬起手摸了摸外祖父的脑袋——这是他们两个日常相处的方式,虽然我不是很懂,但是被这样对待的时候,外祖父的脸上总是挂着那种憨傻憨傻的笑容。
“可我还不想睡觉。”他眨了眨眼睛看着她。
“可我也不想跟你玩21点。”她笑着看着他握着自己带着纸戒指的手。
好像眼中只有彼此,好像世界只有彼此。
其实我也是知道的,因为大脑皮层开始萎缩,所以外祖父更多的是活在过去,活在他刚刚认识外祖母的那段时间,人的大脑是非常神奇的东西。
我就站在那里看着外祖母连哄带骗的让外祖父睡下了,然后她微笑着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像是个炫耀的小姑娘一样对我露出一个微笑,“这是第一百二十四个了。”她笑着转动手上的纸质戒指,“我觉得他比以前更粘人了。”
一天一个的纸戒指,一天一次的求婚。
好像在告诉她,不管多少次他都会选择和她在一起一样。
一天一次的求婚,而外祖母每一次都微笑着答应,然后将那些戒指和纸玫瑰都收在保险柜里,好像在告诉所有人,不管外祖父怎么样不停的重复着过去的时间,她都会选择答应。
重来多少次都会答应。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会遇到这样的爱情,但是我想我大概很幸运。
——不是谁都能有机会见到两个相爱了一辈子的人在最后还想两个玩过家家的小孩一样。
我想我永远都记得外祖父去世的时候,他突然像是清醒了一样抓住外祖母的手,然后眨着眼睛问她,“我到底求了多少次婚?”
“我不记得了亲爱的。”
我记得外祖母是这样回答的。
“次数多到做你几辈子老婆都不够了斯潘塞。”
她笑着握住他的手,微笑着回答他。
在所有人都哭了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相视着微笑着。
“哦,那真是太好了。”外祖父喃喃的回答,然后闭上了眼睛。
至于那些纸质的戒指和玫瑰,直到外祖母去世的时候它们依旧在她的身边,连同他们之间最早的那枚用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张叠成的戒指一起,被埋在了外祖母和外祖父的墓地里。
他们的墓志铭这样写着:
这里长眠着斯潘塞-瑞德和他的妻子陆小熙(祖母并没有改成夫姓)
他们相爱了六十年
一百六十二枚纸做的戒指和玫瑰是见证
比溪水更温柔
比钻石更坚硬
所有见到我外祖父和外祖母的人,都会吃惊于知道他们已经结婚六十多年了。
因为只要看到他们相处的模式,总会觉得看到的并不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而是正在热恋的一对年轻人。
然而只有我们知道,他们这样相处,已经一年多了。
不,并不只有一年多,早在更早,更早之前,他们就是这样相处的,好像谈了一辈子恋爱一样,每当我跟母亲说我打算交个男朋友谈场恋爱的时候,她总是会很骄傲的让我看看祖父祖母的相处方式。
“那才是一辈子的恋爱。”她笑着对我这样说道。
之所以说祖父祖母以这样方式相处以一年来计算,是因为一年前,祖父得了老年健忘症。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的曾祖母也有这个毛病,而且它有着一定的遗传几率,不幸的是祖父遗传到了而已。
嗯,这个其实挺让人难受的,尤其是想到他以前是一分钟能阅读一万字并且过目不忘的超级大脑,再看看现在这个总是活在过去记不清楚事情的老人的时候,我总会觉得很难过。
他开始一遍遍的和我们说以前的事情,然后拉着祖母的手说要出去找以前的朋友一起看场电影。
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然后每况愈下最终让祖父住进了医院里。
家族里的其他人都有工作要忙,妈妈要忙外祖父的自传出版——这本书在他的抽屉里藏了一辈子,到最后才决定要把它出版出来,这是外祖母的意思。
“他做了这个工作一辈子,应该让别人看到。”
周日的时候我会去看他们,医院里一直陪着外祖父的其实也就只有外祖母了,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两个,外祖父坐了起来手上摆弄着几张纸,灵巧的折叠着它们。
我站在门外看了一会,病房很安静,我觉得自己要是开口说话那就实在是太不知趣了,于是我只是站在那里,安静而好奇的看着。
外祖母也看着,她的头发和母亲一样应该是黑色的,但是现在已经是一头银丝——就像是妈妈曾经说过的一样,不管是什么人,老了头发都会变成白色的。
外祖母用手上的纸折叠出了一枚戒指和一朵玫瑰,他抬起头来,像个刚刚谈恋爱的小伙子一样扬起眉毛,抓住外祖母手,“cc,你愿意嫁给我吗?”他笑的像个小孩子一样灿烂,尽管他现在只能带着假牙了。
我看到外祖母捂着嘴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她笑着点了点头,“我愿意,斯潘塞。”
听我母亲说,外祖母以前是个非常强悍的女性,但是在她说我愿意的时候,我相信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所有女人都会出现的表情。
甚至让我觉得我站在门口看着都有些多余。
“好了,你现在该睡了。”外祖母抬起手摸了摸外祖父的脑袋——这是他们两个日常相处的方式,虽然我不是很懂,但是被这样对待的时候,外祖父的脸上总是挂着那种憨傻憨傻的笑容。
“可我还不想睡觉。”他眨了眨眼睛看着她。
“可我也不想跟你玩21点。”她笑着看着他握着自己带着纸戒指的手。
好像眼中只有彼此,好像世界只有彼此。
其实我也是知道的,因为大脑皮层开始萎缩,所以外祖父更多的是活在过去,活在他刚刚认识外祖母的那段时间,人的大脑是非常神奇的东西。
我就站在那里看着外祖母连哄带骗的让外祖父睡下了,然后她微笑着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像是个炫耀的小姑娘一样对我露出一个微笑,“这是第一百二十四个了。”她笑着转动手上的纸质戒指,“我觉得他比以前更粘人了。”
一天一个的纸戒指,一天一次的求婚。
好像在告诉她,不管多少次他都会选择和她在一起一样。
一天一次的求婚,而外祖母每一次都微笑着答应,然后将那些戒指和纸玫瑰都收在保险柜里,好像在告诉所有人,不管外祖父怎么样不停的重复着过去的时间,她都会选择答应。
重来多少次都会答应。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会遇到这样的爱情,但是我想我大概很幸运。
——不是谁都能有机会见到两个相爱了一辈子的人在最后还想两个玩过家家的小孩一样。
我想我永远都记得外祖父去世的时候,他突然像是清醒了一样抓住外祖母的手,然后眨着眼睛问她,“我到底求了多少次婚?”
“我不记得了亲爱的。”
我记得外祖母是这样回答的。
“次数多到做你几辈子老婆都不够了斯潘塞。”
她笑着握住他的手,微笑着回答他。
在所有人都哭了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相视着微笑着。
“哦,那真是太好了。”外祖父喃喃的回答,然后闭上了眼睛。
至于那些纸质的戒指和玫瑰,直到外祖母去世的时候它们依旧在她的身边,连同他们之间最早的那枚用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张叠成的戒指一起,被埋在了外祖母和外祖父的墓地里。
他们的墓志铭这样写着:
这里长眠着斯潘塞-瑞德和他的妻子陆小熙(祖母并没有改成夫姓)
他们相爱了六十年
一百六十二枚纸做的戒指和玫瑰是见证
比溪水更温柔
比钻石更坚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