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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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宇被赶出了办公室,走的时候,比丧家之犬还要狼狈。
但苏默却一直盯着严宇的背影,目送他远去。
刚才严宇低头时,脸上的不甘和愤恨,瞒得过其他人,却瞒不过苏默。
即使他低下头把脸上的表情藏起来,苏默也能看得到。
刘雄华扫了苏默一眼,说道:“是不是觉得我对严宇太宽容了,惩罚的有点轻?”
“无所谓。”苏默耸了耸肩,“反正我也要离开这座基地。”
言下之意就是说,他会和严宇再次见面,到时候,苏默将用自己的方法,讨回公道。
刘雄华倒没有多想,但是听到苏默说要走,还是难免有些吃惊。
他迟疑的看着苏默道:“你没必要走,基地里很安全。”
泰京基地真的安全吗?据苏默所知,灾变后的第三个年头,有幸存者流浪到泰京基地,看到的却是一副破败的景象,里面是空的,一个士兵都没有。
这种事,就算说出来,刘雄华也不会相信,若非早就知道结局,苏默自己都未必信。
看看窗外,这座基地兵强马壮,怎么会陷落呢?
苏默想了想,说道:“现在很安全,但不代表未来也很安全。”
刘雄华却不怎么认为,如果哪一天,连军事基地都不安全了,那世界上还有安全的地方吗?
他没把苏默的话当回事,随口问道:“那你有打算吗?”
“有。”苏默说道,他的声调,头一次变的激昂起来,“我要搜罗各方各面的人才,建立一座永不落幕的要塞,像钉子一样钉在荒野之上,以此为根据地,肃清周边的丧尸,可以的话,我要杀光丧尸,终结末日!”
若是其他的人,听到这番大话,准会大肆嘲笑一番。
“你以为你是谁?救世主啊?你连你自己都拯救不了,还想着拯救世界?”
但刘雄华,这位德高望重的将军,在听了苏默的话后,肃然起敬。
他大手一挥,道:“那座军火库里的东西,你可以全部拿走!”
苏默冷静下来,像刘雄华这样身居高位的人物,一举一动必有他的理由。
一句豪言壮语,就能激的刘雄华心潮澎湃?他又不是长了青春痘的毛头小子,他可是总司令,整个泰京军区的最高领导人。
于是苏默问:“要我做什么?”
刘雄华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要你遇到有困难的人时,能帮就帮。”
帮助他人,一听到这个词,苏默下意识的就有些反感。
在灾变之前,苏默还是初中生的时候,就整天被灌心灵鸡汤,都快被灌吐了。
至于灾变后,人性的丑恶更是被无限的放大,坚持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几乎就是和作死划上了等号。
世界上最操蛋的事情,莫过于你帮了别人,别人却反手捅你一刀,所以农夫与蛇的故事才流传的那么广。
苏默的脸上写满了拒绝,刘雄华只好放出了杀手锏:“只要你答应我,我在一座军火库的基础上,再给你一辆装甲车,你干不干?”
要是有一辆装甲车,几乎可以横着走了。起码在丧尸出现群体分化的前期,是这样的。
苏默道:“好,我答应你,不过我只救值得救的人,我不养米虫。”
刘雄华一拍大腿:“有你这句话就行!”
敲定了交易后,两人都心神愉快。
刘雄华感慨的道:“哎呀,你要是愿意留下来就好了,再过几天,我们将来一次大反攻,赶走丧尸,收服周边三市。这可是必将载入史册的大事件,你确定不多留几天?说不定就青史留名了呢!”
苏默没有理会刘雄华的调侃,他注意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根据后世的文献资料,灾变爆发一年后,各国的军队才聚积起力量,有所作为。
可是眼下的情况,该怎么解释?
苏默道:“我能不能问一下这次军事行动的详情?”
刘雄华拉开抽屉,拿出一份标有绝密字样的红头文件,大大方方的丢在桌上:“看吧,反正你也不可能向活死人泄密。”
苏默拿起文件,逐字逐句的阅读。
越往下看,苏默的眉头皱的就越厉害。
谜题终于揭开了,依照这份文件,刘雄华的反攻计划,恐怕会彻底破灭!
这倒不是军队的战斗能力不强,而是另外一方面的因素。
军队的敌人是什么?只可能是另外一支军队,也就是说,所有战术、所有武器,全都是针对人类开发的,他们没有与丧尸作战的经验。
比方说破片手雷,绝对的战场利器。手雷的杀伤力不在于爆炸,而在于爆炸之后,炸开成百上千的细小碎片,像无数的刀,射向四面八方,无可抵挡。
但是无可抵挡又有什么用?丧尸不是活人,它几乎不需要挡!
丧尸不会因为大动脉破裂,就失血而亡,断手断脚、心脏破裂、肺部穿孔、开膛破肚……这些致命伤对丧尸来说,只是毛毛雨罢了。
只要大脑完好,它就会继续动,猎食活人。
刘雄华见苏默皱眉,理解的笑了笑:“是不是看不懂?这份计划其实是我主笔的,写的时候,用了一些专业术语,对外行人来说,可能太高深了一点。”
苏默抬头道:“你写的?”
怎么这个语气?刘雄华盯着苏默的脸,找不出一丝崇拜的表情,他有些闷闷不乐的问:“怎么,有什么问题?”
苏默委婉的道:“你要听实话,还是好话?”
刘雄华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没好气的道:“当然是实话!”
苏默坦言道:“实话实说,这份作战计划,相当糟糕。”
刘雄华的脸,黑的能挤出墨来,他用指关节敲击着桌子:“哪里不好,你给我说说!”
不给我说清楚,我就只给你装甲车,不给你油!刘雄华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
苏默一开口,便滔滔不绝:“一个训练有素的精英士兵,或许在战力上强与单个丧尸,但他的持续作战能力绝对比不上活死人,刀会崩口,子弹会打光,人也会疲惫,会害怕。而丧尸不知伤痛,永不停歇,只要它还没被爆头。由精英战士执行的肃清行动,只能为第二阶段的到来,争取一些时间。”
刘雄华听着听着,不知不觉的放下将军的身段,问道:“什么第二阶段?”
苏默道:“人类全面溃败,生力军锐减的阶段,或者,逐步抵御甚至是压制活死人的阶段。”
“原来这个就叫第二阶段……”刘雄华恍然发觉,眼前的小伙子,居然是个天生的将才。
什么是将才?冲锋陷阵的是勇士,而调度战场的才是将才,一个将才,比一百个勇士还要珍稀的多!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小子,一定要留下!
想到这些,刘雄华抬起头,笑眯眯的道:“苏默,那你认为,这场仗应该怎么打,我们两探讨探讨?”
苏默一下子警惕起来,没别的原因,刘雄华得笑容,让他联想到了偷鸡的老狐狸。
灾变后第二十二天,清晨。
初升的旭日,刚从地平线上探出脸来,泰京市里,出现了一道奇景。
三米多高的军绿色运兵车,一辆接一辆的停在万原广场,曾经泰京市最繁华的地段,如今却是丧尸最多的地段。
在丧尸群的包围中,一个班的班长毫无惧色,爬上车顶,挺胸收腹,深深地吸了口气:“预备,唱!”
几百个粗嗓门嚎了起来:“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称不上好听,但是绝对嘹亮的军歌,将周围的丧尸都给引了过来,聚集在三米多高的运兵车下,望着车上的血食,不停蹦跳。
接着,枪声突突突的响起,取代了军歌。
虽然蹦跳中的丧尸,增加了一枪爆头的难度,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这运兵车够高,丧尸爬不上来,只管开枪就够了。
刘雄华问身边的参谋长:“苏默的这个方法,你怎么看?”
参谋长给出了两个词:“简单,粗暴。”
“简单粗暴好啊,军人就应该简单粗暴!”刘雄华看着一排排倒下的丧尸,笑的合不拢嘴。
泰京军事基地,实验室内。
唐国安教授,正沉迷在生物学的海洋之中,一如既往。
没有敲门声,实验室的门忽然就打开了,唐国安沉声道:“谁?”
当看清来人的身影时,从不阿谀奉承的唐国安,立即换上了一副笑脸:“女儿啊,找爸爸有什么事?”
唐诗雅急匆匆的道:“爸,苏默要走了!”
听到苏默这个名字,唐国安的笑容,瞬间就消失的一干二净,没好气的道:“那小子爱走就走,你管他干什么?”
唐诗雅跺了跺小脚:“爸爸,你怎么这样,苏默是我的救命恩人耶!还是人家的……”
“嗯?还是你的什么?”唐国安一紧张,桌上一个保存着珍贵样本的培养皿,被扫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不过唐国安这时候,没心情去管什么样本,他的心肝宝贝女儿,就要被人拐跑了。
“他还是,他还是……我的同学。”
听到女儿的回答后,唐国安稍微松了口气,但他马上又反应过来。
如果只是同学那么单纯的关系,用得着支支吾吾的吗?
严宇被赶出了办公室,走的时候,比丧家之犬还要狼狈。
但苏默却一直盯着严宇的背影,目送他远去。
刚才严宇低头时,脸上的不甘和愤恨,瞒得过其他人,却瞒不过苏默。
即使他低下头把脸上的表情藏起来,苏默也能看得到。
刘雄华扫了苏默一眼,说道:“是不是觉得我对严宇太宽容了,惩罚的有点轻?”
“无所谓。”苏默耸了耸肩,“反正我也要离开这座基地。”
言下之意就是说,他会和严宇再次见面,到时候,苏默将用自己的方法,讨回公道。
刘雄华倒没有多想,但是听到苏默说要走,还是难免有些吃惊。
他迟疑的看着苏默道:“你没必要走,基地里很安全。”
泰京基地真的安全吗?据苏默所知,灾变后的第三个年头,有幸存者流浪到泰京基地,看到的却是一副破败的景象,里面是空的,一个士兵都没有。
这种事,就算说出来,刘雄华也不会相信,若非早就知道结局,苏默自己都未必信。
看看窗外,这座基地兵强马壮,怎么会陷落呢?
苏默想了想,说道:“现在很安全,但不代表未来也很安全。”
刘雄华却不怎么认为,如果哪一天,连军事基地都不安全了,那世界上还有安全的地方吗?
他没把苏默的话当回事,随口问道:“那你有打算吗?”
“有。”苏默说道,他的声调,头一次变的激昂起来,“我要搜罗各方各面的人才,建立一座永不落幕的要塞,像钉子一样钉在荒野之上,以此为根据地,肃清周边的丧尸,可以的话,我要杀光丧尸,终结末日!”
若是其他的人,听到这番大话,准会大肆嘲笑一番。
“你以为你是谁?救世主啊?你连你自己都拯救不了,还想着拯救世界?”
但刘雄华,这位德高望重的将军,在听了苏默的话后,肃然起敬。
他大手一挥,道:“那座军火库里的东西,你可以全部拿走!”
苏默冷静下来,像刘雄华这样身居高位的人物,一举一动必有他的理由。
一句豪言壮语,就能激的刘雄华心潮澎湃?他又不是长了青春痘的毛头小子,他可是总司令,整个泰京军区的最高领导人。
于是苏默问:“要我做什么?”
刘雄华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要你遇到有困难的人时,能帮就帮。”
帮助他人,一听到这个词,苏默下意识的就有些反感。
在灾变之前,苏默还是初中生的时候,就整天被灌心灵鸡汤,都快被灌吐了。
至于灾变后,人性的丑恶更是被无限的放大,坚持舍己为人、无私奉献,几乎就是和作死划上了等号。
世界上最操蛋的事情,莫过于你帮了别人,别人却反手捅你一刀,所以农夫与蛇的故事才流传的那么广。
苏默的脸上写满了拒绝,刘雄华只好放出了杀手锏:“只要你答应我,我在一座军火库的基础上,再给你一辆装甲车,你干不干?”
要是有一辆装甲车,几乎可以横着走了。起码在丧尸出现群体分化的前期,是这样的。
苏默道:“好,我答应你,不过我只救值得救的人,我不养米虫。”
刘雄华一拍大腿:“有你这句话就行!”
敲定了交易后,两人都心神愉快。
刘雄华感慨的道:“哎呀,你要是愿意留下来就好了,再过几天,我们将来一次大反攻,赶走丧尸,收服周边三市。这可是必将载入史册的大事件,你确定不多留几天?说不定就青史留名了呢!”
苏默没有理会刘雄华的调侃,他注意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根据后世的文献资料,灾变爆发一年后,各国的军队才聚积起力量,有所作为。
可是眼下的情况,该怎么解释?
苏默道:“我能不能问一下这次军事行动的详情?”
刘雄华拉开抽屉,拿出一份标有绝密字样的红头文件,大大方方的丢在桌上:“看吧,反正你也不可能向活死人泄密。”
苏默拿起文件,逐字逐句的阅读。
越往下看,苏默的眉头皱的就越厉害。
谜题终于揭开了,依照这份文件,刘雄华的反攻计划,恐怕会彻底破灭!
这倒不是军队的战斗能力不强,而是另外一方面的因素。
军队的敌人是什么?只可能是另外一支军队,也就是说,所有战术、所有武器,全都是针对人类开发的,他们没有与丧尸作战的经验。
比方说破片手雷,绝对的战场利器。手雷的杀伤力不在于爆炸,而在于爆炸之后,炸开成百上千的细小碎片,像无数的刀,射向四面八方,无可抵挡。
但是无可抵挡又有什么用?丧尸不是活人,它几乎不需要挡!
丧尸不会因为大动脉破裂,就失血而亡,断手断脚、心脏破裂、肺部穿孔、开膛破肚……这些致命伤对丧尸来说,只是毛毛雨罢了。
只要大脑完好,它就会继续动,猎食活人。
刘雄华见苏默皱眉,理解的笑了笑:“是不是看不懂?这份计划其实是我主笔的,写的时候,用了一些专业术语,对外行人来说,可能太高深了一点。”
苏默抬头道:“你写的?”
怎么这个语气?刘雄华盯着苏默的脸,找不出一丝崇拜的表情,他有些闷闷不乐的问:“怎么,有什么问题?”
苏默委婉的道:“你要听实话,还是好话?”
刘雄华的脸一下子就黑了,没好气的道:“当然是实话!”
苏默坦言道:“实话实说,这份作战计划,相当糟糕。”
刘雄华的脸,黑的能挤出墨来,他用指关节敲击着桌子:“哪里不好,你给我说说!”
不给我说清楚,我就只给你装甲车,不给你油!刘雄华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
苏默一开口,便滔滔不绝:“一个训练有素的精英士兵,或许在战力上强与单个丧尸,但他的持续作战能力绝对比不上活死人,刀会崩口,子弹会打光,人也会疲惫,会害怕。而丧尸不知伤痛,永不停歇,只要它还没被爆头。由精英战士执行的肃清行动,只能为第二阶段的到来,争取一些时间。”
刘雄华听着听着,不知不觉的放下将军的身段,问道:“什么第二阶段?”
苏默道:“人类全面溃败,生力军锐减的阶段,或者,逐步抵御甚至是压制活死人的阶段。”
“原来这个就叫第二阶段……”刘雄华恍然发觉,眼前的小伙子,居然是个天生的将才。
什么是将才?冲锋陷阵的是勇士,而调度战场的才是将才,一个将才,比一百个勇士还要珍稀的多!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小子,一定要留下!
想到这些,刘雄华抬起头,笑眯眯的道:“苏默,那你认为,这场仗应该怎么打,我们两探讨探讨?”
苏默一下子警惕起来,没别的原因,刘雄华得笑容,让他联想到了偷鸡的老狐狸。
灾变后第二十二天,清晨。
初升的旭日,刚从地平线上探出脸来,泰京市里,出现了一道奇景。
三米多高的军绿色运兵车,一辆接一辆的停在万原广场,曾经泰京市最繁华的地段,如今却是丧尸最多的地段。
在丧尸群的包围中,一个班的班长毫无惧色,爬上车顶,挺胸收腹,深深地吸了口气:“预备,唱!”
几百个粗嗓门嚎了起来:“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
称不上好听,但是绝对嘹亮的军歌,将周围的丧尸都给引了过来,聚集在三米多高的运兵车下,望着车上的血食,不停蹦跳。
接着,枪声突突突的响起,取代了军歌。
虽然蹦跳中的丧尸,增加了一枪爆头的难度,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这运兵车够高,丧尸爬不上来,只管开枪就够了。
刘雄华问身边的参谋长:“苏默的这个方法,你怎么看?”
参谋长给出了两个词:“简单,粗暴。”
“简单粗暴好啊,军人就应该简单粗暴!”刘雄华看着一排排倒下的丧尸,笑的合不拢嘴。
泰京军事基地,实验室内。
唐国安教授,正沉迷在生物学的海洋之中,一如既往。
没有敲门声,实验室的门忽然就打开了,唐国安沉声道:“谁?”
当看清来人的身影时,从不阿谀奉承的唐国安,立即换上了一副笑脸:“女儿啊,找爸爸有什么事?”
唐诗雅急匆匆的道:“爸,苏默要走了!”
听到苏默这个名字,唐国安的笑容,瞬间就消失的一干二净,没好气的道:“那小子爱走就走,你管他干什么?”
唐诗雅跺了跺小脚:“爸爸,你怎么这样,苏默是我的救命恩人耶!还是人家的……”
“嗯?还是你的什么?”唐国安一紧张,桌上一个保存着珍贵样本的培养皿,被扫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不过唐国安这时候,没心情去管什么样本,他的心肝宝贝女儿,就要被人拐跑了。
“他还是,他还是……我的同学。”
听到女儿的回答后,唐国安稍微松了口气,但他马上又反应过来。
如果只是同学那么单纯的关系,用得着支支吾吾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