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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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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乔离开后很久,我抱着一个靠枕保持窝在沙发上的姿势,盯着他刚才坐过的那块地方,依然是柔软而凹陷的,心里莫名有些沮丧,闭上眼也没有起任何画面,几乎全是毫无条理的杂乱的灰线在眼睑后匆忙地交汇。

    我一直努力试图忽略那个改变我的前半生与简乔的后半生的女人,温夕。

    曾经一度,我以为简乔是个面瘫,在我实岁十二他虚岁二十以前,我就常常在想怎么有人可以终年把所有面部变化控制在细微之间,这样笑不成笑,愁不成愁的,于是我更深刻地替他总结:他的的确确就是个面瘫。

    直到他二十岁那年,遇上温夕。

    虽然温夕也是陆陆续续痴缠了他将近四年才成功将他拿下,可那之后我才知道,他会笑,柔和的或放肆的,只对着她。

    自从前年六月份我跟着沉落从直浅回来在大街上最后一次遇见简乔,才发现他又变回了从前的模样,冷峻,无笑,更甚,重度面瘫。

    那时温夕已经离世近半年。

    她在买菜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内脏破裂,等不到救护车赶到就当街撒手人寰。

    她走的时候,简迟还不到三岁。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是难过的,却难过得有限,毕竟我与她所有的交集都落在简乔身上,更准确的说,落在他俩约会的时候。从前他俩谈恋爱,宋姨就总是拉住简乔说:“你要出去玩就带上飒飒,省得她一个人闷在家里。”

    其实我一点也不闷,跟着他们出去我才闷。

    因为简乔跟温夕在一起后就再也没有充裕的时间给我的数理化作业当枪手了,她总拉着他去游湖吃饭看电影,也不知道为什么简乔从没拒绝让我当他们的电灯泡,于是在他们确定了关系的那一年时间里,不管去哪里总带着我这只电灯泡。大约是我的瓦数太微弱,大部分时间里不太说话,温夕又老拿棒棒糖巧克力冰激凌爆米花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吃的东西打发我,我就更懒得跟她说话,以致于后来我听到温夕偷偷问过简乔:“飒飒是不是有自闭症?”

    她是比简乔低一届的同校医学院学生,立志当儿科医生,但我总不见得让她尚未出师就在我身上学以致用吧,于是一度表现地很乐于跟着他们出去发光发热,为他们平淡的约会增添一点亮丽的色彩,尽管内心正因缺人接手的物理作业而愁云惨雾,可表面完完完全是一副打了鸡血的样子。我尽善尽美保质保量地完成着一只灯泡的本职工作,直到某次游湖回来听简鱼告诉宋姨说温夕觉得我情绪不稳定兴许真该看看心理医生时,内心防线终于不幸溃堤,再加上受了凉,就又稀里糊涂地发了一整个礼拜的高烧。

    我极讨厌生病,可那次烧得迷迷糊糊还忍不住笑出来,因为至少这一个礼拜我可以理所当然地待在家里了。

    简乔坐在我床边见我一个人在傻笑,把药塞到我嘴里灌了两口水,“烧成这样还笑,风那么大脱了外套在湖边疯跑,你什么时候才能长点记性?”

    我没理他。

    “不喜欢跟我们出去?”

    “你不帮我做作业也就算了,还不让我自己做作业。”

    “飒飒,我总不能一辈子给你做题,这样你怎么长进?”他伸手捏捏我的脸颊。

    “以后也别帮我,不稀罕。”我甩开他的手,把头闷到被子里。

    他什么话也没说,甚至第二天我退了烧去上学的时候看到了我那大半个月落下的物理作业被整整齐齐地码在了桌子上,难得他一个研究生模仿我一个高中生的字体还能模仿得那么惟妙惟肖。

    只是那次之后,简乔一如既往地按时回家给我当枪手却再也没有让我做过他们的灯泡。

    他们的故事里,原本不该有我,那时我还没有喜欢上简乔。

    反而从小在宋姨的思想教育下,我常常试图反其道而行之,努力营造出我俩跟亲兄妹只相差一个血型的氛围还并非我是他家一早定下的童养媳。我极尽所能地对简乔本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原则气指颐使,结果最后宋姨看着简乔毫无原则地连他最头疼的美术作业都替我代劳时对简叔说了句:“你看,我就说只有飒飒镇得住我生得这个酷小子”,这让我彻底厥倒继而发愤图强,只可惜理化数脱下大部队太多,迎头赶上也只能当个炮灰,只好从美术上另辟蹊径,借着小时候在少年宫学了几年画的功底,一下课就把自己关在画室里直到深夜,就这样保持了大半年,拿了当年市里高中生美术比赛的第三名,这才不至于落得个无书可读的下场。

    宋姨的意思一直是我和简乔的生肖怎么怎么配八字又怎么怎么和,可她完全忽略了我俩之间的年龄差距问题——七岁。人家说三岁一代沟,五岁一鸿沟,七岁……那该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天堑了吧。

    而我曾经根据这个七岁推出了一系列非常不伦的事实,比如:我刚皱皱巴巴被生下来,他已经能背九九乘法表了;我开裆裤才剥彻底,他已经参加奥数兴趣小组频频拿奖了;我刚读完幼儿园,他都具备当爹的能力了;最终我刚具备当娘的能力的时候,他已经遇上温夕了诸如此类……我们的智商与情商从来就不在一条起跑线上,而对于一对男女来说,这几乎是处对象成功的充要条件。

    总之,两个字,错过。

    我的确在年少时有过一点莫名其妙的桀骜,简乔在仔细研读了一本有关青少年心理的书后告诉我,与所有桀骜的少年一样,反叛是因为没有归属感。我想想也对,宋姨对我很好,简叔对我很好,简乔对我很好,简鱼忽略大部分时间偶尔对我也不错,可那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早在十四岁那年就分崩离析了,剩下我一个人。

    作为一个平凡的孤儿,我很难不桀骜不反叛,否则完全有悖于老天对我的身世设定。

    可就在十七岁那年,我不幸开窍认清楚自己喜欢上简乔这个事实以后,我的桀骜却逐渐像躺在海底的顽石又缠上了碧波荡漾下的水草,终于被完好无损地包裹起来——只是因为心已经踏踏实实地找到一个地方。

    尽管那个地方并不属于我。

    那又怎么样呢?

    谁说你喜欢一样东西那样东西就非得归你,就好比小朋友明明想要橱窗里的爱迪奥特曼可往往口袋里的钢镚一般只够买一盒大大泡泡糖,何况这是单恋:爱迪奥特曼也未必喜欢小朋友。

    能得到爱迪垂青的,只有大怪兽和尤莉安。

    我和简乔,当我还未能长成大怪兽时,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尤莉安。

    事隔多年以后当我回想起种种往事,他其实并没不欠我什么,在他心里我只是一个没来得及长大的小姑娘而已,所有的故事如果终结于此,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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