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六味地黄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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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宁世泊的打算,是将这些东西分成两个房间摆放,也不至于十分拥挤。谁知宁纤碧却将所有的物事安排在一间房内,另一间房做了书房,至于第三间房,却是做了密室,里面除了一张超大号红木桌子和椅子,再无别物。
宁世泊瞧着女儿收拾这三间屋子,小小的孩子却是十分有主意,心里又是好奇又是高兴。父女两个一起努力,将这三间房子收拾的很是明亮干净。
不过这件事情做完,宁世泊就得了旨意,封他为翰林院的修撰,即日起赴任。
士农工商中,最清贵的就是士子,以至于世人有云:“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士子中,最清贵的莫过于翰林。
只要是有门路或者身负大才,在翰林里熬个三五年,便可以往六部补缺,在六部熬到一定资历,出去外放一圈锻炼锻炼,再回来,就是一部堂官,甚至往后就是封阁拜相,也不是不可能。
如今宁世泊成了一名翰林,他身后有伯爵府的背景,伯爵府又和睿亲王府亲近,这前程自是不可限量。一时间,伯爵府外车水马龙,来拜见送礼的人络绎不绝。好在宁世泊也是个玲珑之人,余氏如今也是从头发梢到脚后跟都打起了精神,总算将这些安排妥当,没出什么纰漏,不然的话,树大招风,实为不美。
这番热闹,直到后来众人了解了宁世泊是什么样的人之后,才渐渐淡下来。
夜里的一场春雨,催开了枝头上那些含羞半放的花苞。
宁纤碧从后门出来,穿过抄手游廊,来到自己的“百草阁”前,抬头仰望着大杏树上那一树繁花,阳光从花枝间斑斑点点洒下,带着春日里的一丝暖意。
“好舒服啊。”
她情不自禁的喃喃出声,伸出手拂过头上的花枝,十三岁的少女,个子比从前又高了一些。
转回身,不远处是两株柳树,因为昨夜春雨的滋润,看上去格外的翠绿诱人。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随手摘下一朵杏花在鼻前嗅着,忽听身旁的玉儿道:“姑娘,这是什么诗?听着怪好听的。”
“是一首写江南的诗。”
宁纤碧微微笑着答了一句,接着便听到芦花的笑声,转回头,小丫头捂着嘴巴,笑得眉眼弯弯。
“有什么好笑的?”宁纤碧奇怪,却见芦花摇摇头不肯说,不过很快她就放下了嘴巴,嘻嘻笑道:“姑娘可是想表少爷了?算一算,他下江南也有大半个月了。”
宁纤碧一愣,她不过是触景生情,偶然念了这么一句诗而已,确实不是因为蒋经。不过经芦花这一提醒,她才想到:蒋经已经下江南大半个月了,还没有什么信儿传回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京。
“姑娘,咱们表少爷为什么要听那个周公子的话?他要表少爷陪同下江南采买,表少爷真就去了,从前也没听他说有这么个朋友啊。”
玉儿也是想起蒋经还没回来,忍不住就随口问了一句,别说她奇怪,就连蒋姨妈和余氏等都十分奇怪。
“表少爷的事情你都了解?他有什么样的朋友,还用得着告诉你们这些丫头知道吗?”宁纤碧瞪了芦花和玉儿一眼:“好了,难得今天先生们放了一天假,赶紧随着我去把百草阁好好收拾一下。”
芦花和玉儿答应一声,芦花就从怀里拿出钥匙,开了百草阁的门。这里宁纤碧见她们两个走进去,便在杏树下那块大石头上坐了,怔怔看着不远处的大门出神。
这府里没有人知道蒋经为什么要和那位周公子一起下江南,当然,除了蒋姨妈和余氏宁世泊等人,也没有多少人关心这件事情。就连蒋姨妈余氏这样的亲人,也只以为蒋经是想独当一面,经商赚钱。这次下江南,不过是和朋友一起出去历练历练。所以她们虽然好奇,却也没有多想。
只有宁纤碧知道,蒋经下江南,可以说是半自愿半被逼迫的。
那位周公子,其实就是四皇子周鑫。自从三年前施药时因为沈千山认识蒋经后,偶尔他也会和沈千山一起,邀请宁家子弟与蒋经一起出去逛荡吃喝,只不过,他的身份却是严格保密的。
想一想,这三年大家的交集也不多,就连沈千山,因为需要学文习武,来内宅的次数也渐渐少了,加上自己的有心躲避,上一次见他还是在大半年前。
所以宁纤碧也有些奇怪,周鑫怎么就想到要蒋经和他一起下江南了呢?说是给太后采买寿礼,但他身为皇子,身边不知道有多少内务府经验丰富的官员,蒋经就算是一只小地头蛇,在经商方面也有些天分,到底年岁轻,也未必就比得上那些老家伙吧?更何况他这只小地头蛇可是离乡三年多,几乎都要变成地头虫了。
又或许,四皇子只是因为旅途寂寞,不愿意应付那些老家伙,又不能公开带女眷出京,所以就拉了表哥作陪?唔,但愿表哥不要跟他沾染了那些风流习气。
宁纤碧想到蒋经那一张面孔,忍不住伸手抚了抚额头,暗道表哥啊表哥,你可一定要保持忠厚老实的本色,千万不能被那混蛋给带坏了啊,不然的话,你要风流起来,那绝对是祸国殃民级的,不知有多少女孩子要受你的害。
虽然是这样想,但宁纤碧一点儿也不担心。兄妹这么多年,她自认也了解蒋经的性子:虽是温柔可亲,但为人方正,连宁世泊都对他赞不绝口。今年十五了,又是家有余资的少爷,还有副绝好的皮囊,但他却从不沾惹那些风月之地,就连宁彻守宁彻安这些家伙有心拉拢,也都没有成功,这一点,连余氏提起来,都是忍不住满脸的骄傲。
“姑娘,都收拾好了,进来吧。”
芦花从屋里探出头,见宁纤碧在杏花树下痴痴坐着,连忙喊了一声,接着走出来,看着那块大白石道:“可惜了,只能这会儿坐一坐,杏花谢了,长出叶子后就不敢在这里坐了。”
杏树是很喜欢招虫子的,即使那虫子很少会掉下来,总是让人心里产生阴影,所以花谢后,这块大白石虽也是个好座位,却没人敢在这里坐。因此芦花才会有这样的感叹。
“嗯,所以趁着现在,多坐坐吧。”宁纤碧站起身,用手轻轻拍了拍衣服,然后迈步走进“百草阁”。
书桌上放着几本书,还有一张方子,宁纤碧低头看着那张药方,心中忍不住就有些激动。
这是一张“六味地黄丸”的方子。
因为姜老太君这段日子一直觉着有些头晕耳鸣,身子发软,所以宁纤碧决定要为老人家制出一味药,搜集了下脑海中前世记忆里的方子,最后她挑了一味相对简单却又有效的“六味地黄丸”。
为了这张方子,她已经整整忙活三个多月。
当然,这三个多月的时间,是她故意反复试验耽搁的。再怎么说,她也只是个一个刚刚十三岁的女孩儿,就算有再高的天分,若说十三岁的时候就能一下子制出一味药,这也有些太匪夷所思了。
就算经历了这三个月,还反复请教了宁德荣,引导着他也添了不少意见之后,还是让老头儿惊奇的无以复加,直叹着宁纤碧在制药方面,是万世不出的天才,若是能用心苦学,说不定成就将超过华佗扁鹊,她的名字或许就要光耀青史。
总算到今天,就要熬制这张已经经过反复修改,终于成功的药方了,宁纤碧怎么能不激动?
仔细的洗了手,看着锅旁已经准备好的药材,宁纤碧正要动手制药,忽然就听门外响起脚步声,接着余氏身旁的小丫头柔儿走进来,福了福身道:“姑娘,太太让姑娘赶紧回去,说是有事儿商量。”
“什么事情?要寻我商量?”
也难怪宁纤碧惊讶,她是刚刚才从余氏房里出来,到了这百草阁的,前后还不到半个时辰,能发生什么事?让余氏派人来请自己回去。
虽然疑惑,但宁纤碧也只有暂时放下制药的活计,跟着小丫鬟匆匆离去,芦花和玉儿对看了一眼,也连忙跟出去,然后仔细锁好了门。
匆匆来到前厅,只见余氏和兰姨娘的脸上都是欢喜不尽的样子,宁纤碧松了口气,进屋后先给旁边坐着的蒋姨妈见礼,然后才笑道:“看姨妈和娘亲脸上全都是喜色,莫不是表哥有信回来了?”
虽是这样说,她心里却有些奇怪,暗道表哥回来,似乎兰姨娘不用喜欢成这个样子吧?这可就有些装蒜了,奇怪,她平时不是这么虚伪的性子啊。
却听蒋姨妈笑道:“你表哥的确是来信了,一切都好,你不用挂着他。只是今日这喜事,却和他没关系,是和你爹有关系。”
“我爹?”
宁纤碧更惊讶了,心想自家老爹在翰林院里为编书加了一个月的班,这难道也是喜事?古代人的忠君思想还真可怕。RS
原本宁世泊的打算,是将这些东西分成两个房间摆放,也不至于十分拥挤。谁知宁纤碧却将所有的物事安排在一间房内,另一间房做了书房,至于第三间房,却是做了密室,里面除了一张超大号红木桌子和椅子,再无别物。
宁世泊瞧着女儿收拾这三间屋子,小小的孩子却是十分有主意,心里又是好奇又是高兴。父女两个一起努力,将这三间房子收拾的很是明亮干净。
不过这件事情做完,宁世泊就得了旨意,封他为翰林院的修撰,即日起赴任。
士农工商中,最清贵的就是士子,以至于世人有云:“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而士子中,最清贵的莫过于翰林。
只要是有门路或者身负大才,在翰林里熬个三五年,便可以往六部补缺,在六部熬到一定资历,出去外放一圈锻炼锻炼,再回来,就是一部堂官,甚至往后就是封阁拜相,也不是不可能。
如今宁世泊成了一名翰林,他身后有伯爵府的背景,伯爵府又和睿亲王府亲近,这前程自是不可限量。一时间,伯爵府外车水马龙,来拜见送礼的人络绎不绝。好在宁世泊也是个玲珑之人,余氏如今也是从头发梢到脚后跟都打起了精神,总算将这些安排妥当,没出什么纰漏,不然的话,树大招风,实为不美。
这番热闹,直到后来众人了解了宁世泊是什么样的人之后,才渐渐淡下来。
夜里的一场春雨,催开了枝头上那些含羞半放的花苞。
宁纤碧从后门出来,穿过抄手游廊,来到自己的“百草阁”前,抬头仰望着大杏树上那一树繁花,阳光从花枝间斑斑点点洒下,带着春日里的一丝暖意。
“好舒服啊。”
她情不自禁的喃喃出声,伸出手拂过头上的花枝,十三岁的少女,个子比从前又高了一些。
转回身,不远处是两株柳树,因为昨夜春雨的滋润,看上去格外的翠绿诱人。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随手摘下一朵杏花在鼻前嗅着,忽听身旁的玉儿道:“姑娘,这是什么诗?听着怪好听的。”
“是一首写江南的诗。”
宁纤碧微微笑着答了一句,接着便听到芦花的笑声,转回头,小丫头捂着嘴巴,笑得眉眼弯弯。
“有什么好笑的?”宁纤碧奇怪,却见芦花摇摇头不肯说,不过很快她就放下了嘴巴,嘻嘻笑道:“姑娘可是想表少爷了?算一算,他下江南也有大半个月了。”
宁纤碧一愣,她不过是触景生情,偶然念了这么一句诗而已,确实不是因为蒋经。不过经芦花这一提醒,她才想到:蒋经已经下江南大半个月了,还没有什么信儿传回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京。
“姑娘,咱们表少爷为什么要听那个周公子的话?他要表少爷陪同下江南采买,表少爷真就去了,从前也没听他说有这么个朋友啊。”
玉儿也是想起蒋经还没回来,忍不住就随口问了一句,别说她奇怪,就连蒋姨妈和余氏等都十分奇怪。
“表少爷的事情你都了解?他有什么样的朋友,还用得着告诉你们这些丫头知道吗?”宁纤碧瞪了芦花和玉儿一眼:“好了,难得今天先生们放了一天假,赶紧随着我去把百草阁好好收拾一下。”
芦花和玉儿答应一声,芦花就从怀里拿出钥匙,开了百草阁的门。这里宁纤碧见她们两个走进去,便在杏树下那块大石头上坐了,怔怔看着不远处的大门出神。
这府里没有人知道蒋经为什么要和那位周公子一起下江南,当然,除了蒋姨妈和余氏宁世泊等人,也没有多少人关心这件事情。就连蒋姨妈余氏这样的亲人,也只以为蒋经是想独当一面,经商赚钱。这次下江南,不过是和朋友一起出去历练历练。所以她们虽然好奇,却也没有多想。
只有宁纤碧知道,蒋经下江南,可以说是半自愿半被逼迫的。
那位周公子,其实就是四皇子周鑫。自从三年前施药时因为沈千山认识蒋经后,偶尔他也会和沈千山一起,邀请宁家子弟与蒋经一起出去逛荡吃喝,只不过,他的身份却是严格保密的。
想一想,这三年大家的交集也不多,就连沈千山,因为需要学文习武,来内宅的次数也渐渐少了,加上自己的有心躲避,上一次见他还是在大半年前。
所以宁纤碧也有些奇怪,周鑫怎么就想到要蒋经和他一起下江南了呢?说是给太后采买寿礼,但他身为皇子,身边不知道有多少内务府经验丰富的官员,蒋经就算是一只小地头蛇,在经商方面也有些天分,到底年岁轻,也未必就比得上那些老家伙吧?更何况他这只小地头蛇可是离乡三年多,几乎都要变成地头虫了。
又或许,四皇子只是因为旅途寂寞,不愿意应付那些老家伙,又不能公开带女眷出京,所以就拉了表哥作陪?唔,但愿表哥不要跟他沾染了那些风流习气。
宁纤碧想到蒋经那一张面孔,忍不住伸手抚了抚额头,暗道表哥啊表哥,你可一定要保持忠厚老实的本色,千万不能被那混蛋给带坏了啊,不然的话,你要风流起来,那绝对是祸国殃民级的,不知有多少女孩子要受你的害。
虽然是这样想,但宁纤碧一点儿也不担心。兄妹这么多年,她自认也了解蒋经的性子:虽是温柔可亲,但为人方正,连宁世泊都对他赞不绝口。今年十五了,又是家有余资的少爷,还有副绝好的皮囊,但他却从不沾惹那些风月之地,就连宁彻守宁彻安这些家伙有心拉拢,也都没有成功,这一点,连余氏提起来,都是忍不住满脸的骄傲。
“姑娘,都收拾好了,进来吧。”
芦花从屋里探出头,见宁纤碧在杏花树下痴痴坐着,连忙喊了一声,接着走出来,看着那块大白石道:“可惜了,只能这会儿坐一坐,杏花谢了,长出叶子后就不敢在这里坐了。”
杏树是很喜欢招虫子的,即使那虫子很少会掉下来,总是让人心里产生阴影,所以花谢后,这块大白石虽也是个好座位,却没人敢在这里坐。因此芦花才会有这样的感叹。
“嗯,所以趁着现在,多坐坐吧。”宁纤碧站起身,用手轻轻拍了拍衣服,然后迈步走进“百草阁”。
书桌上放着几本书,还有一张方子,宁纤碧低头看着那张药方,心中忍不住就有些激动。
这是一张“六味地黄丸”的方子。
因为姜老太君这段日子一直觉着有些头晕耳鸣,身子发软,所以宁纤碧决定要为老人家制出一味药,搜集了下脑海中前世记忆里的方子,最后她挑了一味相对简单却又有效的“六味地黄丸”。
为了这张方子,她已经整整忙活三个多月。
当然,这三个多月的时间,是她故意反复试验耽搁的。再怎么说,她也只是个一个刚刚十三岁的女孩儿,就算有再高的天分,若说十三岁的时候就能一下子制出一味药,这也有些太匪夷所思了。
就算经历了这三个月,还反复请教了宁德荣,引导着他也添了不少意见之后,还是让老头儿惊奇的无以复加,直叹着宁纤碧在制药方面,是万世不出的天才,若是能用心苦学,说不定成就将超过华佗扁鹊,她的名字或许就要光耀青史。
总算到今天,就要熬制这张已经经过反复修改,终于成功的药方了,宁纤碧怎么能不激动?
仔细的洗了手,看着锅旁已经准备好的药材,宁纤碧正要动手制药,忽然就听门外响起脚步声,接着余氏身旁的小丫头柔儿走进来,福了福身道:“姑娘,太太让姑娘赶紧回去,说是有事儿商量。”
“什么事情?要寻我商量?”
也难怪宁纤碧惊讶,她是刚刚才从余氏房里出来,到了这百草阁的,前后还不到半个时辰,能发生什么事?让余氏派人来请自己回去。
虽然疑惑,但宁纤碧也只有暂时放下制药的活计,跟着小丫鬟匆匆离去,芦花和玉儿对看了一眼,也连忙跟出去,然后仔细锁好了门。
匆匆来到前厅,只见余氏和兰姨娘的脸上都是欢喜不尽的样子,宁纤碧松了口气,进屋后先给旁边坐着的蒋姨妈见礼,然后才笑道:“看姨妈和娘亲脸上全都是喜色,莫不是表哥有信回来了?”
虽是这样说,她心里却有些奇怪,暗道表哥回来,似乎兰姨娘不用喜欢成这个样子吧?这可就有些装蒜了,奇怪,她平时不是这么虚伪的性子啊。
却听蒋姨妈笑道:“你表哥的确是来信了,一切都好,你不用挂着他。只是今日这喜事,却和他没关系,是和你爹有关系。”
“我爹?”
宁纤碧更惊讶了,心想自家老爹在翰林院里为编书加了一个月的班,这难道也是喜事?古代人的忠君思想还真可怕。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