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酆都三百年不抵人间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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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得戏曲词儿里面所唱的那般,大多神仙都是眷恋凡尘的,甚至愿意被剔除仙骨,收回所有的法力,只为了一世红尘姻缘。
以前一直参不透这句话,体谅不了这种心情,只是想着,能够修成仙的,也必然应该是六根清净,看透一切了的,凡间的姻缘情爱固然美好,但......但若是每人都遇到了像我这般痴恋不得的苦楚,那应该还是继续在天上当着神仙,逍遥一世的好。
可是,不知过了多久,等到我将近暮年的时候,我才在黄昏的暖暖夕阳之中,恍恍惚惚的想起一些事情,懂得了一些事情——
三百年的花儿爷,三百年的酆都鬼差,我甚至到现在还能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第一回发现自己坠入阴间时的恐慌,我第一次见到小封时候的紧张,我第一次面对阎王时候的惊惧,我第一次在忘川河边看到了自己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模样,直直要将我自己再吓死一次。
还有我第一次被小封逼着杀鬼时候的疯狂,我第一次见到了彼岸花时候的痴迷,我第一次苦守在奈何桥边,见到了正要前去投胎却已经完全忘记了我是他姐姐的花以冠,泪湿了面庞,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愿意为了一千年以后的一世姻缘而甘愿跳入忘川河等待爱人时候的震撼,我第一次......
太多太多的第一次了,全都历历在目。
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般,我还和小封争吵着月宫里面的嫦娥仙子究竟是否真的爱着她的后羿,如此无聊之极,我还会偶尔来点兴致,找些大鬼小鬼一起打牌。我甚至还能够记得以前东街动静闹得最大的那个青眼吊死的女厉鬼,她在酆都等了一百年她的前世夫君,最后却嫁给了南苑的那个卖猪肉的瘸腿屠夫,结婚那天,艳红的纸花从忘川河的一边飘到了另一边的尽头,真真红得比彼岸花还要惊心动魄。那个青眼吊死的女厉鬼难得的变回了自己生前的模样——真真是极美丽的人儿,嘴角笑起来会出现两个生生的酒窝,眼睛闪闪的,里面似乎藏着世界上最闪耀的星星。
可是,黄昏的夕阳迷了视线,有些些朦胧,有些些刺眼,我恍恍惚惚的,却再不能想起我这辈子,仅仅几十个年月之间的事情。我似乎忘掉了所有的东西,那些曾经以为会刻骨铭心一辈子的事情,都在岁月的沙漏之中被埋葬了去,我也记不清那个让我咬牙切齿,痛不欲生的女子究竟长着什么模样,只是脑海中两个容颜渐渐清晰,一个是小封,一个却是若茗......是了,我负了那个少年。
我便突然似乎就有所顿悟了一般,神仙眷恋凡尘,并不在于凡尘有多么美好,而在于人世间短短的几十年,却是最最充实的如此。
酆都三百年,我所经历的很多,但却能够条分缕析的件件道来,而人间几十年,我经历的事情却胜过了那三百个日日夜夜,尝尽人世百态,喜怒哀愁,我才真真的找到了自己所求的。
大约,这便是所谓的凡尘之美。
而不是只在于凡尘必会历经的情情爱爱本身的美好。
冬漓托小厮给我带了信,也是知道了娄欢那毫无可信度的嘴必然会将他的这件糗事告诉我了的。
字里行间,竟然全是有些扭捏的态势,我大约能够想象到少年写信时候心底的羞臊——他毕竟已经十三岁了,皇宫里面的孩子识得人情的年龄本就要早些,更何况他的父母早亡,他是必须要学会独立的。而那燕云将军的求婚来得如此措手不及,将他本来沾沾自喜的心情打入了万丈深渊,又羞又臊,这说出去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大约在别人看来,他这个太子就有些当得不靠谱了。
匆匆的解释了几句,让我莫要听娄欢那混小子胡说八道,便又急急的转移的话题,说是皇伯伯交代他明早要去南郊围场练习箭术,秋季将至,等到九月的时候,各家体面的少年都要出去皇家围场打猎的,这也算是一种竞技了,堂堂太子自然不能落得下风。心中写着,让我好生在家里等着,他最近是不能来看以冠了,等他射中一只狐狸回来,剥皮给我做个漂亮的狐裘暖宝,手凉没人疼,这下子我便也不用愁这个冬天会有多么的寒凉了......
冬漓啊冬漓,这话真真是让人心暖,隐隐约约的觉得,他上辈子似乎也做过这种事情,却是在我们大婚之后了。
南郊其实就在南临的边上,便是那一块场地极大的豪华皇家围场,我估摸着时间,冬漓早上出发去南郊,洛茗早上出发回来,他们若走的都是官道的话,可能会在半路碰面的,便提笔给冬漓回信儿,想要请他帮我和洛茗交代几句话,毕竟洛茗是随了洛伯伯一起出门了的,回来怕是也不能脱开身来花将军府见我。
可是提起的笔最后还是放下了,便是就突然那么觉得请冬漓代向洛茗传话真心怪异得紧。
那送信来的小厮抬眸望了我一眼,有些慌慌张张,见我刚好也在看他,惊得连忙垂下了头,再不敢抬起来一下。我哭笑不得,我自认也算是一个温婉的性子,且说到底也不过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娃娃,这小厮这般,真真让我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
“怎的了?”我问他,直直的看着他,一定要闹个究竟。
他踌躇的许久,才不情不愿的嗫嚅道:“花小姐莫怪,只是小的见花小姐提笔,却又将笔墨放了回去......太子似乎很期待花小姐的回信呢......”
太子似乎很期待花小姐的回信呢!......这话对我冲击力还真真是不小,许久我才有些颤抖地拿起笔,描摹了许久,也只是落下“一切安好”几个字。那小厮像是松了极大的一口气,欢喜的拿着信便跑了回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看着他消失了许久许久,我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嘴角的弧度,笑得有些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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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得戏曲词儿里面所唱的那般,大多神仙都是眷恋凡尘的,甚至愿意被剔除仙骨,收回所有的法力,只为了一世红尘姻缘。
以前一直参不透这句话,体谅不了这种心情,只是想着,能够修成仙的,也必然应该是六根清净,看透一切了的,凡间的姻缘情爱固然美好,但......但若是每人都遇到了像我这般痴恋不得的苦楚,那应该还是继续在天上当着神仙,逍遥一世的好。
可是,不知过了多久,等到我将近暮年的时候,我才在黄昏的暖暖夕阳之中,恍恍惚惚的想起一些事情,懂得了一些事情——
三百年的花儿爷,三百年的酆都鬼差,我甚至到现在还能清清楚楚的记得我第一回发现自己坠入阴间时的恐慌,我第一次见到小封时候的紧张,我第一次面对阎王时候的惊惧,我第一次在忘川河边看到了自己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模样,直直要将我自己再吓死一次。
还有我第一次被小封逼着杀鬼时候的疯狂,我第一次见到了彼岸花时候的痴迷,我第一次苦守在奈何桥边,见到了正要前去投胎却已经完全忘记了我是他姐姐的花以冠,泪湿了面庞,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愿意为了一千年以后的一世姻缘而甘愿跳入忘川河等待爱人时候的震撼,我第一次......
太多太多的第一次了,全都历历在目。
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般,我还和小封争吵着月宫里面的嫦娥仙子究竟是否真的爱着她的后羿,如此无聊之极,我还会偶尔来点兴致,找些大鬼小鬼一起打牌。我甚至还能够记得以前东街动静闹得最大的那个青眼吊死的女厉鬼,她在酆都等了一百年她的前世夫君,最后却嫁给了南苑的那个卖猪肉的瘸腿屠夫,结婚那天,艳红的纸花从忘川河的一边飘到了另一边的尽头,真真红得比彼岸花还要惊心动魄。那个青眼吊死的女厉鬼难得的变回了自己生前的模样——真真是极美丽的人儿,嘴角笑起来会出现两个生生的酒窝,眼睛闪闪的,里面似乎藏着世界上最闪耀的星星。
可是,黄昏的夕阳迷了视线,有些些朦胧,有些些刺眼,我恍恍惚惚的,却再不能想起我这辈子,仅仅几十个年月之间的事情。我似乎忘掉了所有的东西,那些曾经以为会刻骨铭心一辈子的事情,都在岁月的沙漏之中被埋葬了去,我也记不清那个让我咬牙切齿,痛不欲生的女子究竟长着什么模样,只是脑海中两个容颜渐渐清晰,一个是小封,一个却是若茗......是了,我负了那个少年。
我便突然似乎就有所顿悟了一般,神仙眷恋凡尘,并不在于凡尘有多么美好,而在于人世间短短的几十年,却是最最充实的如此。
酆都三百年,我所经历的很多,但却能够条分缕析的件件道来,而人间几十年,我经历的事情却胜过了那三百个日日夜夜,尝尽人世百态,喜怒哀愁,我才真真的找到了自己所求的。
大约,这便是所谓的凡尘之美。
而不是只在于凡尘必会历经的情情爱爱本身的美好。
冬漓托小厮给我带了信,也是知道了娄欢那毫无可信度的嘴必然会将他的这件糗事告诉我了的。
字里行间,竟然全是有些扭捏的态势,我大约能够想象到少年写信时候心底的羞臊——他毕竟已经十三岁了,皇宫里面的孩子识得人情的年龄本就要早些,更何况他的父母早亡,他是必须要学会独立的。而那燕云将军的求婚来得如此措手不及,将他本来沾沾自喜的心情打入了万丈深渊,又羞又臊,这说出去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大约在别人看来,他这个太子就有些当得不靠谱了。
匆匆的解释了几句,让我莫要听娄欢那混小子胡说八道,便又急急的转移的话题,说是皇伯伯交代他明早要去南郊围场练习箭术,秋季将至,等到九月的时候,各家体面的少年都要出去皇家围场打猎的,这也算是一种竞技了,堂堂太子自然不能落得下风。心中写着,让我好生在家里等着,他最近是不能来看以冠了,等他射中一只狐狸回来,剥皮给我做个漂亮的狐裘暖宝,手凉没人疼,这下子我便也不用愁这个冬天会有多么的寒凉了......
冬漓啊冬漓,这话真真是让人心暖,隐隐约约的觉得,他上辈子似乎也做过这种事情,却是在我们大婚之后了。
南郊其实就在南临的边上,便是那一块场地极大的豪华皇家围场,我估摸着时间,冬漓早上出发去南郊,洛茗早上出发回来,他们若走的都是官道的话,可能会在半路碰面的,便提笔给冬漓回信儿,想要请他帮我和洛茗交代几句话,毕竟洛茗是随了洛伯伯一起出门了的,回来怕是也不能脱开身来花将军府见我。
可是提起的笔最后还是放下了,便是就突然那么觉得请冬漓代向洛茗传话真心怪异得紧。
那送信来的小厮抬眸望了我一眼,有些慌慌张张,见我刚好也在看他,惊得连忙垂下了头,再不敢抬起来一下。我哭笑不得,我自认也算是一个温婉的性子,且说到底也不过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娃娃,这小厮这般,真真让我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
“怎的了?”我问他,直直的看着他,一定要闹个究竟。
他踌躇的许久,才不情不愿的嗫嚅道:“花小姐莫怪,只是小的见花小姐提笔,却又将笔墨放了回去......太子似乎很期待花小姐的回信呢......”
太子似乎很期待花小姐的回信呢!......这话对我冲击力还真真是不小,许久我才有些颤抖地拿起笔,描摹了许久,也只是落下“一切安好”几个字。那小厮像是松了极大的一口气,欢喜的拿着信便跑了回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看着他消失了许久许久,我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嘴角的弧度,笑得有些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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