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宋的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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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这是约会?这一大早的……”看出那女子装扮不像良家妇女,林贞娘不禁撇了撇嘴角。
情人?小三?婚外情?嗯哼,好吧,其实在大宋,这些什么都不算。上青楼嫖ji,那是名士风流;在外面养小星,是男人本色;接进家门登堂入室,那是情理当中……哪怕女人再怨再恨,可这种司空见惯的事,要是不接受就是不贤慧。
大宋,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可是,穿越时空而来的她,是个女人。永远都不能接受这样的观念。
皱着眉,林贞娘转过头,笑着向那老汉道谢,因见那老汉一直在盯着刘掌柜的背影,似乎很是遗憾,就随口道:“许是他一会还会转回来的……”
“不过转回来了!”老汉摇了摇头,“小娘子,我秤好了数,给你搬过去吧!就是对面的食寮是吗不跳字。
“嗯,多谢大叔。大叔,我虽然不做早餐,可是午餐却是有的,大叔一会就带着小兄弟过来吃吧!”
“这如何使得……”老汉一叠声地说着,那男娃娃却是含着手指,一直盯着案上的肉。
瞧着他黑溜溜乱转的眼睛,林贞娘不禁笑了起来。
林静也是这个样子。每次看到肉,都要流口水,只不过因为要守孝,一直忍着。单只说这件事上,林贞娘还真是佩服自己那个兄弟。就连她,时间长了不吃肉,都觉得馋,何况一孩子呢?
摸着小娃娃的头,林贞娘笑着又叮嘱一句:“一会儿一定要过来吃哦!姐姐等着你……”
老汉还要说话,可目光瞥见那小娃娃可怜巴巴的眼神,也就不再说话了。
笑着取了碎银,与那老汉。林贞娘又和他客气说了几句,才叫林四把两只袋子都放进筐里,摆在最里面的位置。虽然在别人眼里看,也不过是普通的调料,可是在她眼里,却是极珍贵之物。
把大骨棒剁开,白花花的骨髓直往外流,连同剁好的脊骨用热水烫过,放好了葱姜蒜,八角、桂皮等调料,提前熬上。这骨汤不比别的,一定要熬得火候到了,才会香浓。虽然卖的是廉价商务餐,可是做东西却仍是精细。
红烧肉也是,切得大小块相同,先用料阉制半制钟。这样,是为了更加入味。有好些人做红烧肉是不阉制的,味道没有这个浓。用热水烫过,滤干,加热油后先用糖炒出红焦色,这才下肉,翻炒几下,肉就已经上了红色。加糖的红烧肉,看起来颜色更鲜亮,泛着油光,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普通百姓,天天见油星的少,所以这个红烧肉,可算是在老百姓里最受欢迎的菜肴了。而林贞娘的红烧肉又不像别家都是放酱料炖出来的,别有一股浓郁的肉香,所以在下门桥,这红烧肉是极出名的。
肉一炖起来,味道飘得老远,走过路过的,也就纷纷扭头看过来。甭管现在饿不饿,都忍不住过来打听这肉是怎么卖的。
林四在铺子里也做了几个月,这业务早就熟练了,笑盈盈地和人解释着,还把那炖着肉的锅掀开,“大哥,您闻着这肉味,就知道咱们的饭菜多好吃了!您瞧,这又是肉又是菜还有饭,一荤两素还外送一碗大骨汤,才十文钱,可是便宜到家了。您想着,就吃碗馄饨不还得五文钱,买个烧饭还两文呢!您不信我们的菜好吃?那成,等一会中午了您再过来,那时候我们这烧肉也炖好了,您尝上一块再决定买不买……”
抬头笑看林四拉客,林贞娘手下却没闲着。切好,烫过的肥肠、猪肚也下锅了。不过这个却是放了大量的蒜,烧好后除了肉香还有一股子蒜香。这样做的好处是腥臭味不浓,甚至烧好的大蒜头吸收了油,比肥肠还香。
这炖的肉菜需要时间,所以都是先炖的。其他几个素菜就不那急了。
站在棚子前,林贞娘踮着脚看龙王庙那头,离着也不过几十米,可因为挤的人太多,她还真看不清楚那头祭祀的情形。不过眼见人头簇拥,她踮了半天脚都只能看到一排黑脑袋,想来一定很是热闹。
“小娘子也去瞧瞧热闹吧!左右这肉也炖上了,我们看着锅就是……”东伯发了话,看林贞娘还在迟疑,就笑道:“东伯你还信不着吗不跳字。
“自然是信得着——不过东伯,您可别添什么酱料之类的东西。”林贞娘笑着回了句,转身就奔着那龙王庙去了。
一路上,却是看到许多年轻女子。
虽然大宋社会风气没有明、清那么保守,可是寻常时候却也不是天天都能看到年轻女子在大街上闲逛的。不过,这一年里总是有那么几回例外,不只是年轻没有出嫁的年轻姑娘家,就是出了嫁的小媳妇也常结伴游玩。
一,是正月十五看花灯的时候,黄昏方至,街上已有佳人倩影。有好些个词人,还专门写过这正月十五的美人。二呢,是七月十五水畔放莲花灯,为逝去亲人祈福。许多年轻女子都是结伴去放祈福灯的。
只是这两个,都是夜里。月朦胧,灯朦胧,美人于灯下看着虽美,却未免有几分不真实。
只有这三月三,踏青之日,却是白天。青草新绿,柳枝吐芽,迎春的杏花、梨花俱都含苞待放,是一年里最美的时刻之一。
在这一天,只要是未婚男女俱可结伴郊外踏青,来点小暧昧,玩些小花招,说不准,就有谁和谁看对了眼,来年结一段好姻缘。所以,这三月三,可算是大宋的情人节。
就是卖荷包、香囊的小贩都把这一天看作是最佳商机。不过是几十米路,林贞娘就被小贩笑着拉了好几回。
荷包虽好,可她买了也没人送。
笑着摆手,一一让过,林贞娘挤进人群,尽量往场中挤去。
人实在太多了,龙王庙庙小容不下这么多人,索性这祭龙王的仪式是在龙王庙外的空地上举行。所幸这里临近城门,周围没有多少民居,才有这庙会的场地。
虽然匾额上写的是庙,可是这庙里却没有和尚,主持庙中事务的乃是道士。没人觉得奇怪,反正龙王本来就是道教的神仙,由道士奉养也是应当的。
在场中,摆着一张长一米左右的香案,铺着直拖地面的杏黄罩子,上有香炉、黄纸、朱砂盒,又并一把明晃晃的上清宝剑。
林贞娘踮着脚,想看得更分明,她只是看个热闹,全看不出哪里不妥。倒是身边有人低笑:“这是祭龙王又不是捉狐妖,还用什么宝剑——你说是不是,玉梅小姐。”
乍听到玉梅小姐四字,林贞娘心里一突,不由扭头看去。
她刚才挤进来时,全没留意,现在才看到,在她左边,那一块地方几乎是被人圈起来的。站在外围的,是几个年轻男子,还未入夏,已先带着拆扇,时不时地摇上一两下,怎么看都像是纨绔子弟。而被护在里面的却是几个衣着鲜亮的女子。其中最美艳的那个,可不就是林贞娘见过的玉梅小姐。
想来,这大宋的情人节,对这些青楼女子也很是重要,所以也都随着这些平日相好的恩客出来逛庙会了。
虽然见过,可毕竟不熟,林贞娘也不过是瞄了两眼,就收回了目光。
偏她虽然不注意了,可耳朵却好似有自主意识似的,竟是仍能听到后头的说话声。也不知是哪个女子在低笑,“玉梅姐姐,怎么今个儿没见到沈师傅呢?小娟说,沈师傅有约你出城踏青的……”
玉梅小姐默然,还未曾言语,旁边一个男人已经皱眉冷哼,“胭脂小姐,你这可不对了。玉梅小姐已经与我等出来游玩,你怎么还好当着我们的面,又提别的男人呢?”
“哟,梅大官人,您还真生气啊!那沈师傅不过是个琴师,穷酸一个,根本就不足挂怀,您何必在意呢?再说了,我们玉梅姐姐,要是不在意您梅大官人,怎么会和您来,而不是和那沈师傅……”
“胭脂,”玉梅突然冷声唤了一声,“你话太多了……”
那胭脂讪讪笑了两声,掩了唇,果真不再说话。而玉梅姑娘却未与那梅大官人言语,只是目光冷淡地望着前方,也不知是在透过人缝看场地里面,还是根本就是在看前面的背影。
那梅大官人似乎也觉得无趣,忍了会儿终于还是恼道:“玉梅小姐,你既与某出来,为何还这样冷若冰霜?难道是某让你觉得失礼?”
“梅大官人,”转目望他,玉梅淡淡道:“玉梅不过是一青楼女子,艺技娱人,以色伺人,实在是最最轻贱之辈,梅大官人又何苦与我们这样的人认真呢?认真说起来,不是梅大官人失礼,而是玉梅丢了大官人的颜面……”
似乎一声轻叹,玉梅现出哀色,“大官人,玉梅轻慢之处,还请大官人莫要计较了。今日,到底不是在楼里,可否容玉梅也享一享良家女子的矜持……”(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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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这是约会?这一大早的……”看出那女子装扮不像良家妇女,林贞娘不禁撇了撇嘴角。
情人?小三?婚外情?嗯哼,好吧,其实在大宋,这些什么都不算。上青楼嫖ji,那是名士风流;在外面养小星,是男人本色;接进家门登堂入室,那是情理当中……哪怕女人再怨再恨,可这种司空见惯的事,要是不接受就是不贤慧。
大宋,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可是,穿越时空而来的她,是个女人。永远都不能接受这样的观念。
皱着眉,林贞娘转过头,笑着向那老汉道谢,因见那老汉一直在盯着刘掌柜的背影,似乎很是遗憾,就随口道:“许是他一会还会转回来的……”
“不过转回来了!”老汉摇了摇头,“小娘子,我秤好了数,给你搬过去吧!就是对面的食寮是吗不跳字。
“嗯,多谢大叔。大叔,我虽然不做早餐,可是午餐却是有的,大叔一会就带着小兄弟过来吃吧!”
“这如何使得……”老汉一叠声地说着,那男娃娃却是含着手指,一直盯着案上的肉。
瞧着他黑溜溜乱转的眼睛,林贞娘不禁笑了起来。
林静也是这个样子。每次看到肉,都要流口水,只不过因为要守孝,一直忍着。单只说这件事上,林贞娘还真是佩服自己那个兄弟。就连她,时间长了不吃肉,都觉得馋,何况一孩子呢?
摸着小娃娃的头,林贞娘笑着又叮嘱一句:“一会儿一定要过来吃哦!姐姐等着你……”
老汉还要说话,可目光瞥见那小娃娃可怜巴巴的眼神,也就不再说话了。
笑着取了碎银,与那老汉。林贞娘又和他客气说了几句,才叫林四把两只袋子都放进筐里,摆在最里面的位置。虽然在别人眼里看,也不过是普通的调料,可是在她眼里,却是极珍贵之物。
把大骨棒剁开,白花花的骨髓直往外流,连同剁好的脊骨用热水烫过,放好了葱姜蒜,八角、桂皮等调料,提前熬上。这骨汤不比别的,一定要熬得火候到了,才会香浓。虽然卖的是廉价商务餐,可是做东西却仍是精细。
红烧肉也是,切得大小块相同,先用料阉制半制钟。这样,是为了更加入味。有好些人做红烧肉是不阉制的,味道没有这个浓。用热水烫过,滤干,加热油后先用糖炒出红焦色,这才下肉,翻炒几下,肉就已经上了红色。加糖的红烧肉,看起来颜色更鲜亮,泛着油光,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普通百姓,天天见油星的少,所以这个红烧肉,可算是在老百姓里最受欢迎的菜肴了。而林贞娘的红烧肉又不像别家都是放酱料炖出来的,别有一股浓郁的肉香,所以在下门桥,这红烧肉是极出名的。
肉一炖起来,味道飘得老远,走过路过的,也就纷纷扭头看过来。甭管现在饿不饿,都忍不住过来打听这肉是怎么卖的。
林四在铺子里也做了几个月,这业务早就熟练了,笑盈盈地和人解释着,还把那炖着肉的锅掀开,“大哥,您闻着这肉味,就知道咱们的饭菜多好吃了!您瞧,这又是肉又是菜还有饭,一荤两素还外送一碗大骨汤,才十文钱,可是便宜到家了。您想着,就吃碗馄饨不还得五文钱,买个烧饭还两文呢!您不信我们的菜好吃?那成,等一会中午了您再过来,那时候我们这烧肉也炖好了,您尝上一块再决定买不买……”
抬头笑看林四拉客,林贞娘手下却没闲着。切好,烫过的肥肠、猪肚也下锅了。不过这个却是放了大量的蒜,烧好后除了肉香还有一股子蒜香。这样做的好处是腥臭味不浓,甚至烧好的大蒜头吸收了油,比肥肠还香。
这炖的肉菜需要时间,所以都是先炖的。其他几个素菜就不那急了。
站在棚子前,林贞娘踮着脚看龙王庙那头,离着也不过几十米,可因为挤的人太多,她还真看不清楚那头祭祀的情形。不过眼见人头簇拥,她踮了半天脚都只能看到一排黑脑袋,想来一定很是热闹。
“小娘子也去瞧瞧热闹吧!左右这肉也炖上了,我们看着锅就是……”东伯发了话,看林贞娘还在迟疑,就笑道:“东伯你还信不着吗不跳字。
“自然是信得着——不过东伯,您可别添什么酱料之类的东西。”林贞娘笑着回了句,转身就奔着那龙王庙去了。
一路上,却是看到许多年轻女子。
虽然大宋社会风气没有明、清那么保守,可是寻常时候却也不是天天都能看到年轻女子在大街上闲逛的。不过,这一年里总是有那么几回例外,不只是年轻没有出嫁的年轻姑娘家,就是出了嫁的小媳妇也常结伴游玩。
一,是正月十五看花灯的时候,黄昏方至,街上已有佳人倩影。有好些个词人,还专门写过这正月十五的美人。二呢,是七月十五水畔放莲花灯,为逝去亲人祈福。许多年轻女子都是结伴去放祈福灯的。
只是这两个,都是夜里。月朦胧,灯朦胧,美人于灯下看着虽美,却未免有几分不真实。
只有这三月三,踏青之日,却是白天。青草新绿,柳枝吐芽,迎春的杏花、梨花俱都含苞待放,是一年里最美的时刻之一。
在这一天,只要是未婚男女俱可结伴郊外踏青,来点小暧昧,玩些小花招,说不准,就有谁和谁看对了眼,来年结一段好姻缘。所以,这三月三,可算是大宋的情人节。
就是卖荷包、香囊的小贩都把这一天看作是最佳商机。不过是几十米路,林贞娘就被小贩笑着拉了好几回。
荷包虽好,可她买了也没人送。
笑着摆手,一一让过,林贞娘挤进人群,尽量往场中挤去。
人实在太多了,龙王庙庙小容不下这么多人,索性这祭龙王的仪式是在龙王庙外的空地上举行。所幸这里临近城门,周围没有多少民居,才有这庙会的场地。
虽然匾额上写的是庙,可是这庙里却没有和尚,主持庙中事务的乃是道士。没人觉得奇怪,反正龙王本来就是道教的神仙,由道士奉养也是应当的。
在场中,摆着一张长一米左右的香案,铺着直拖地面的杏黄罩子,上有香炉、黄纸、朱砂盒,又并一把明晃晃的上清宝剑。
林贞娘踮着脚,想看得更分明,她只是看个热闹,全看不出哪里不妥。倒是身边有人低笑:“这是祭龙王又不是捉狐妖,还用什么宝剑——你说是不是,玉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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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这大宋的情人节,对这些青楼女子也很是重要,所以也都随着这些平日相好的恩客出来逛庙会了。
虽然见过,可毕竟不熟,林贞娘也不过是瞄了两眼,就收回了目光。
偏她虽然不注意了,可耳朵却好似有自主意识似的,竟是仍能听到后头的说话声。也不知是哪个女子在低笑,“玉梅姐姐,怎么今个儿没见到沈师傅呢?小娟说,沈师傅有约你出城踏青的……”
玉梅小姐默然,还未曾言语,旁边一个男人已经皱眉冷哼,“胭脂小姐,你这可不对了。玉梅小姐已经与我等出来游玩,你怎么还好当着我们的面,又提别的男人呢?”
“哟,梅大官人,您还真生气啊!那沈师傅不过是个琴师,穷酸一个,根本就不足挂怀,您何必在意呢?再说了,我们玉梅姐姐,要是不在意您梅大官人,怎么会和您来,而不是和那沈师傅……”
“胭脂,”玉梅突然冷声唤了一声,“你话太多了……”
那胭脂讪讪笑了两声,掩了唇,果真不再说话。而玉梅姑娘却未与那梅大官人言语,只是目光冷淡地望着前方,也不知是在透过人缝看场地里面,还是根本就是在看前面的背影。
那梅大官人似乎也觉得无趣,忍了会儿终于还是恼道:“玉梅小姐,你既与某出来,为何还这样冷若冰霜?难道是某让你觉得失礼?”
“梅大官人,”转目望他,玉梅淡淡道:“玉梅不过是一青楼女子,艺技娱人,以色伺人,实在是最最轻贱之辈,梅大官人又何苦与我们这样的人认真呢?认真说起来,不是梅大官人失礼,而是玉梅丢了大官人的颜面……”
似乎一声轻叹,玉梅现出哀色,“大官人,玉梅轻慢之处,还请大官人莫要计较了。今日,到底不是在楼里,可否容玉梅也享一享良家女子的矜持……”(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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