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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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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陈玉兰完成了本科考试,周一教育局附近有家烤肉自助餐厅开业,晚上有活动,李英俊叫陈玉兰到时间了来局里等,下班后他带她去吃烤肉大餐。

    当天晚上五点三十前后,陈玉兰到局一楼大厅坐着给李英俊发微信,李英俊说他马上下来。没一会电梯叮地一声响,陈玉兰看过去,电梯门开了,高跟鞋先踩了出来。

    笃笃笃的声音越来越近,陈玉兰辨认了一下,认出这个戴墨镜的女人是葛晓云。葛晓云也认出她,路过的时候停下来,摘下墨镜看了看她。

    “你不是英俊家的保姆吗?你怎么在这?”

    陈玉兰答:“英俊哥哥请我吃饭,我过来等他。”

    葛晓云拧着眉回味这句话,英俊哥哥,请她吃饭。葛晓云好笑地看着她说:“英俊为什么请你吃饭?”

    陈玉兰模糊地答:“有事。”

    葛晓云:“啊?有事?有什么事?”

    陈玉兰对她笑笑,不想回答。这与葛晓云有什么关系?

    葛晓云细细看她,然后在陈玉兰平静的注视下戴回墨镜走出局大楼。

    很快李英俊出来,烤肉自助餐厅离这很近,他们走路过去,吃完了以后走路回来,然后李英俊开车回去。

    车里电台在报新闻,李英俊看了看陈玉兰,换了个放音乐的频道。他问:“吃饱没?”

    陈玉兰点头:“饱了,刚开业感觉肉又多又新鲜。”

    李英俊笑了笑:“两顿大餐都兑现了,怎么样,还算满意吧?”

    陈玉兰说:“特别满意啊!我感觉最近变胖了,肯定是吃得太好了。”

    李英俊拿眼睛扫她:“好像是胖了?你之前太瘦,胖点好。”

    陈玉兰嗯了一声,李英俊说:“你们女人是不是都热衷于减肥?其实太瘦不好看,也不健康,大部分男人都喜欢有点肉的女人。”

    陈玉兰说:“也不一定啊,也有男人喜欢骨感的女人啊。”

    李英俊说:“谁?反正我身边没这样的男人。”

    陈玉兰想起元康,没有说话。

    李英俊看了看她,居然也想起元康。陈玉兰和元康的很多细节,美玲都告诉过他。元康是很有力气的男人,在工地干活,一口气能抗好几袋水泥。他的皮肤黝黑,身上是结实的肌肉,穿着汗衫特别好看。

    美玲说元康就像古希腊神话里的海神波塞冬,不知是不是自己太有力量的缘故,元康喜欢瘦小的女人。

    陈玉兰为了元康减肥,一边运动一边节食,肥没减下来,居然把身体搞坏了。元康心疼她,把她用力揉进身体里一样地抱着,远远看去像面包夹肉。

    美玲在一边看着说:“算了你别减肥了,元康都难受了。”

    陈玉兰不甘心地看着美玲:“老天爷不公平啊!你陪我一起运动节食,为什么你瘦了我没瘦?”

    元康说:“这说明美玲有苗条的基因而你没有,你是肥胖的基因。”

    陈玉兰气得砸元康的胸口,元康不痛不痒地笑着,珍爱地捏了捏她的脸蛋肉:“怎么办啊你这么胖,一捏全是肉!”

    美玲笑了笑走掉,忽然回头,看见元康和陈玉兰紧紧抱着接吻,不像面包夹肉,像同一块面包,像同一块肉。

    陈玉兰说:“我瘦下来很难,胖起来却很容易。我不想减肥了。”

    李英俊笑看着她说:“随意一点,你不需要刻意减肥或增肥,自然而然就好了。”

    -

    接近年末,局里的事情一下子多起来。李英俊时常加班到很晚,晚饭有时叫外卖,有时和同事一起出去吃。

    周五他难得准时下班,陈玉兰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给他。他坐下拾起筷子说:“看起来像满汉全席,我都不知道先吃哪个菜好了。”

    陈玉兰替他倒酒:“考完试我很闲,你偶尔回来吃,我肯定做多一点。你还没把我手艺尝遍呢。”

    李英俊心一动说:“别急,以后还有时间,你的手艺很好,我要慢慢尝。”

    陈玉兰咬了咬嘴巴。李英俊看了她一眼说:“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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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的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振保出身寒微,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怕就要去学生意,做店伙一辈子生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照现在,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实在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出微凹的粉紫古装人像——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

    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

    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在爱丁堡进学校。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馋。像歌剧那样的东西,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他多下几个钱,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道经巴黎,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可是没有□□的朋友领导——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也不愿意结交——自己闯了去呢,又怕被人欺负,花钱超过预算之外。

    在巴黎这一天的傍晚,他没事可做,提早吃了晚饭,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他步行回家,心里想着:“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未免有些怅然。街灯已经亮了,可是太阳还在头上,一点一点往下掉,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上,再往下掉,往下掉,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振保一路行来,只觉荒凉。不知谁家宅第家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迟慢地,弹出圣诞节赞美诗的调子,弹了一支又一支。

    圣诞夜的圣诞诗自有它的欢愉气氛,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在静静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太不是时候了,就象是乱梦颠倒,无聊可笑。振保不知道为什么,竟不能忍耐这一只指头弹出的钢琴。

    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裤袋里的一只手,手心在出汗。他走得快了,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她在黑累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他喜欢红色的内衣。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等女人,也有小旅馆。

    多年后,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档子事,总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自己,说:“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这女人老是不放心,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偏过头去闻一闻。衣服上,胳肢窝里喷了香水,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合了,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脱了衣服,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歪着头向他笑,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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