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多么痛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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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父亲负债数额的时候,小婉的心里,暗自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决定,接受这个婚姻。
离开书房后,小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拿起电话,犹豫了好久之后,才给李云打出了电话。
此时,李云正和马龙在街上卖唱,围观的群众们很多,音响的声音开得比较大,李云没有听到电话铃响。
唱完几首歌后,李云去厕所,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机有一个未接来电。
而此刻,小婉的心情是异常忐忑的。
她正抱着电话,心里不停祈祷着,千万不要回电话,千万不要回电话。
如果李云能晚一点回电话,小婉就可以晚一点时间告诉李云,自己要结婚了。
那句话反复的在她脑海里回响着,她决定,等李云接通电话后,自己要笑着跟他说:“我快结婚了,到时候,你记得来呀。”
就在这时,李云的电话回了过来。
接通电话的一瞬间,小婉的大脑一片空白。
“小婉,你找我有事吗?刚才正演出呢,没有听到手机响。”
李云心情不错,小婉在火车上时,给他发了微信,两个人聊得很愉快,看来,他和她,有戏。
“哦,没事,我我……我……我有事,哎呀没事……算了。”
小婉大脑一片空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含泪挂断电话,心乱如麻。
抱着手机,小婉哭了出来。
和李云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却属于那种一见钟情。李云的才气,风度,无一不是小婉中意的类型。
可是,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怎么就这么难?
李云又打进电话来,他被小婉莫名其妙的话搞懵了,心里已清楚,小婉肯定有事。
抱着手机,小婉没有勇气接通。
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跟李云解释。那酝酿了许久的话语,始终难以说出口。
接连打了两个电话未果,李云有点慌了,直觉告诉他,真的出事了。
而且,这次小婉来到安阳后,李云总觉得她有点怪怪的。似乎有话想要对自己说,却欲语还休。
正想着,外面的歌迷已经等不及了,有个男歌迷来厕所,请李云出去。
无奈,李云只好将手机装起来,回到了街头。
被小婉的事情一闹,李云的心情简直糟透了,心里挂念着小婉,弹起吉他来,也是思念的语调。
这一次,他唱的是那首非常简单的《合欢》。
“很少见她说话……路遇但笑不言……后来嫁到远处……心中惆怅几年……”
这首歌,简直用一种绝妙的手法将少年心事洋洋洒洒的写出来。试想,哪个男孩在懵懂的年纪,不对邻家貌美的女孩有过朦胧的好感?但苦于不善表达,直到女孩嫁到远处时,才惆怅起来。
反反复复的唱着,李云也不管听众是否喜欢听,完全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穿越以来,李云不停的歌唱着,可唱着唱着,他突然发现,他只是在唱歌,而不是在创作。
前世的那些独立音乐人们,不去跟风唱流行歌曲,而是拿起木吉他,创作着可能没人听的歌,这种勇气和魄力,令李云颇为敬佩。
正是出于这种敬佩,李云才喜欢民谣,歌唱民谣,继而,在重生后选择了这样的一条道路。
今天之前,李云唯一感受特别深的,便是那首《途中》。因为他真的经历过露宿荒野的境地,才能深切的唱出一首歌的意境。
而今天,李云感受到自己即将失去小婉,见渐渐的领悟到这首《合欢》的心境。
等李云清醒过来时,才发现,周围围观的人们,大部分都在擦眼泪。
尤其是很多男孩,都抬起头,四十五度角的仰望天空,似乎在回忆着自己的那个邻家女孩。
李云顿悟。
《合欢》并不是一首特别好听的歌,之前李云也唱过,可听众除了简单的喝好声之外,并没有太过的反应。
唯独今天,这种反响,深刻的影响到了李云的内心境界。
他突然发现,原来,并不是会的歌越多,便越好。
一歌一世界,每一首原创独立音乐,都有它独特的灵魂。
领悟到它的灵魂,才能将一首歌,完美的演绎出来。
就像李云唱《途中》,唱《合欢》,能将一首歌的灵魂演绎到极致,便不负此歌。
既然重生了,既然身负着如此多独立音乐人的心血,李云觉得,自己有必要演绎好这首歌,将那些孤独的,辛苦的,为独立音乐梦想奉献终生的作者的作品,完美的在这个世界上传播开来。
轻轻的,李云擦拭掉眼角的泪水,放下吉他,朝大家鞠躬,转身离开。
他再次拨通了小婉的电话。
这次,小婉终于接了。
“我要结婚了。”
没等李云说话,小婉便斩钉截铁的说了出来。
李云的脑袋嗡了一声,险些没有站稳。
“我要结婚了,可能过两个就结,到时候,来吃我的喜糖哦。”
小婉又补充了一句,同时,她的嘴角带着笑。
嘴角带着笑,眼眶含着泪。
“好,我一定去。恭喜你。”
李云的嘴角也挂着笑,眼眶,也含着泪。
两人都不再说话,过了好久之后,小婉才挂掉了电话。
小婉永远也不会让李云知道,刚才沉默的那一阵子,她有多少次,都忍不住的要哭出声来。
等到她实在忍不住时,才猛地挂掉电话,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电话的另一端,李云早已泪流满面。
手机掉在了地上,李云,则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噗通,李云倒在了马龙的怀里,马龙见李云不对劲,早就来到了旁边,一把接住了李云。
“对不住啊,对不住,大雨今天不舒服,休息好了,我们再来。”
马龙说着,将李云背到了肩膀上,有热心的女歌迷帮他们拿起吉他和音响,打车,回到了住处。
李云始终在昏昏沉沉之中,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回到了前世,前世的那些民谣歌手们见了他,都向他打招呼。
“李云,听说你在那边唱我的歌了啊,唱《傲寒》没有?”
这是马頔马啪啪在说话。
”李云,我的《天空之城》你还没唱呢吧?警告你啊,别轻易唱这首歌,你还驾驭不了。“
那是逼哥李志。
“李云,你把我的《七月上》唱的太柔了,要刚一点懂吗?刚一点。”
这是JAM,一个能唱出田震味道的女孩子。
李云刚想回答,突然,这些人的脸全部变了。
变成了小婉的脸。
当看到父亲负债数额的时候,小婉的心里,暗自做出了一个决定。
她决定,接受这个婚姻。
离开书房后,小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拿起电话,犹豫了好久之后,才给李云打出了电话。
此时,李云正和马龙在街上卖唱,围观的群众们很多,音响的声音开得比较大,李云没有听到电话铃响。
唱完几首歌后,李云去厕所,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机有一个未接来电。
而此刻,小婉的心情是异常忐忑的。
她正抱着电话,心里不停祈祷着,千万不要回电话,千万不要回电话。
如果李云能晚一点回电话,小婉就可以晚一点时间告诉李云,自己要结婚了。
那句话反复的在她脑海里回响着,她决定,等李云接通电话后,自己要笑着跟他说:“我快结婚了,到时候,你记得来呀。”
就在这时,李云的电话回了过来。
接通电话的一瞬间,小婉的大脑一片空白。
“小婉,你找我有事吗?刚才正演出呢,没有听到手机响。”
李云心情不错,小婉在火车上时,给他发了微信,两个人聊得很愉快,看来,他和她,有戏。
“哦,没事,我我……我……我有事,哎呀没事……算了。”
小婉大脑一片空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含泪挂断电话,心乱如麻。
抱着手机,小婉哭了出来。
和李云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却属于那种一见钟情。李云的才气,风度,无一不是小婉中意的类型。
可是,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怎么就这么难?
李云又打进电话来,他被小婉莫名其妙的话搞懵了,心里已清楚,小婉肯定有事。
抱着手机,小婉没有勇气接通。
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跟李云解释。那酝酿了许久的话语,始终难以说出口。
接连打了两个电话未果,李云有点慌了,直觉告诉他,真的出事了。
而且,这次小婉来到安阳后,李云总觉得她有点怪怪的。似乎有话想要对自己说,却欲语还休。
正想着,外面的歌迷已经等不及了,有个男歌迷来厕所,请李云出去。
无奈,李云只好将手机装起来,回到了街头。
被小婉的事情一闹,李云的心情简直糟透了,心里挂念着小婉,弹起吉他来,也是思念的语调。
这一次,他唱的是那首非常简单的《合欢》。
“很少见她说话……路遇但笑不言……后来嫁到远处……心中惆怅几年……”
这首歌,简直用一种绝妙的手法将少年心事洋洋洒洒的写出来。试想,哪个男孩在懵懂的年纪,不对邻家貌美的女孩有过朦胧的好感?但苦于不善表达,直到女孩嫁到远处时,才惆怅起来。
反反复复的唱着,李云也不管听众是否喜欢听,完全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穿越以来,李云不停的歌唱着,可唱着唱着,他突然发现,他只是在唱歌,而不是在创作。
前世的那些独立音乐人们,不去跟风唱流行歌曲,而是拿起木吉他,创作着可能没人听的歌,这种勇气和魄力,令李云颇为敬佩。
正是出于这种敬佩,李云才喜欢民谣,歌唱民谣,继而,在重生后选择了这样的一条道路。
今天之前,李云唯一感受特别深的,便是那首《途中》。因为他真的经历过露宿荒野的境地,才能深切的唱出一首歌的意境。
而今天,李云感受到自己即将失去小婉,见渐渐的领悟到这首《合欢》的心境。
等李云清醒过来时,才发现,周围围观的人们,大部分都在擦眼泪。
尤其是很多男孩,都抬起头,四十五度角的仰望天空,似乎在回忆着自己的那个邻家女孩。
李云顿悟。
《合欢》并不是一首特别好听的歌,之前李云也唱过,可听众除了简单的喝好声之外,并没有太过的反应。
唯独今天,这种反响,深刻的影响到了李云的内心境界。
他突然发现,原来,并不是会的歌越多,便越好。
一歌一世界,每一首原创独立音乐,都有它独特的灵魂。
领悟到它的灵魂,才能将一首歌,完美的演绎出来。
就像李云唱《途中》,唱《合欢》,能将一首歌的灵魂演绎到极致,便不负此歌。
既然重生了,既然身负着如此多独立音乐人的心血,李云觉得,自己有必要演绎好这首歌,将那些孤独的,辛苦的,为独立音乐梦想奉献终生的作者的作品,完美的在这个世界上传播开来。
轻轻的,李云擦拭掉眼角的泪水,放下吉他,朝大家鞠躬,转身离开。
他再次拨通了小婉的电话。
这次,小婉终于接了。
“我要结婚了。”
没等李云说话,小婉便斩钉截铁的说了出来。
李云的脑袋嗡了一声,险些没有站稳。
“我要结婚了,可能过两个就结,到时候,来吃我的喜糖哦。”
小婉又补充了一句,同时,她的嘴角带着笑。
嘴角带着笑,眼眶含着泪。
“好,我一定去。恭喜你。”
李云的嘴角也挂着笑,眼眶,也含着泪。
两人都不再说话,过了好久之后,小婉才挂掉了电话。
小婉永远也不会让李云知道,刚才沉默的那一阵子,她有多少次,都忍不住的要哭出声来。
等到她实在忍不住时,才猛地挂掉电话,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电话的另一端,李云早已泪流满面。
手机掉在了地上,李云,则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噗通,李云倒在了马龙的怀里,马龙见李云不对劲,早就来到了旁边,一把接住了李云。
“对不住啊,对不住,大雨今天不舒服,休息好了,我们再来。”
马龙说着,将李云背到了肩膀上,有热心的女歌迷帮他们拿起吉他和音响,打车,回到了住处。
李云始终在昏昏沉沉之中,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回到了前世,前世的那些民谣歌手们见了他,都向他打招呼。
“李云,听说你在那边唱我的歌了啊,唱《傲寒》没有?”
这是马頔马啪啪在说话。
”李云,我的《天空之城》你还没唱呢吧?警告你啊,别轻易唱这首歌,你还驾驭不了。“
那是逼哥李志。
“李云,你把我的《七月上》唱的太柔了,要刚一点懂吗?刚一点。”
这是JAM,一个能唱出田震味道的女孩子。
李云刚想回答,突然,这些人的脸全部变了。
变成了小婉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