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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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瑜在把妻子送回娘家之后,就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每天天不亮就离开家门,几乎每天都天黑才回家,这么一口气忙碌了十几天,直到丽苏提醒,他才想起来,自己似乎把胜男给忘了。
平心而论,他是喜欢胜男的,她毕竟能干,知进退,她是他身边数得上的聪明女人,连瑜喜欢这样的女人,尽管她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达到他的期待——他曾经对她失望,可经历了方氏的事情之后,连瑜对胜男的失望却奇异地减少了大半:应该说,她的不足应该是世代带来的,而相比方式,她虽然也吃醋,也会用一些不太好的手段,但是这种手段真的比方式轻多了,至少,连瑜知道,那个被胜男打发走的丫鬟,后来过的还不错。她的底限,比方氏高多了。
胜男在来开封之前,把在江宁的房子卖了,然后添了些钱,在开封买了一套新的房子,这个房子比江宁的那个小一些,只有两进,但位置相当不错,离连瑜的宅子不远,也正因为如此,不到二十间的房子,花了整整八百两。
连瑜从来没有来过胜男的宅子,瓜田李下的道理他当然知道,胜男来到开封之后,他便刻意疏远了她,那时候他订了亲事,不想给方云清没脸,也希望胜男能有更好的结果。
而这会儿,他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胜男,对自己的决定有些动摇了。
“我对公子的心,公子真的不知道么?我在公子身边这些年,谁不知道我是公子的人,这会儿公子说不要我了,我还不如直接去死呢!”
连瑜叹了口气:“胜男,你要知道,你如果真想一辈子跟我,我是不可能一直放你住在外头的!难道你能做一辈子外室?有了孩子,难道当私生子不成?可你又不喜欢憋在宅子里……若是你乐意呆在我家,你又何必专门搬出去?”
胜男道:“谁说我不乐意呆在公子家?我知道公子的为人,便是我真的进了家门,公子也不会拘束着不许我出门,我在公子身边呆了那么久,早就习惯了跟着公子了,所以要搬出去,不过是不想跟巧巧她们一般,生死握于他人之手罢了!我的命是公子给的,公子对我如何都是应当应分的,可我不愿意把命交到别人的手里,这才是我不愿意留在后宅的缘故!”
胜男看着连瑜,目光里全是坚定:“我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公子觉得我脸皮厚也罢,不知廉耻也罢,可我就是想跟着公子,也就是不想把自己的命交到夫人手里!”
连瑜看看她:“我的家里已经出了一些问题,我不想在外头再添一处外宅,这对我目前的混乱于事无补,只会再添混乱。”
胜男点点头:“我知道!所以我现在不坚持非要呆在外头了。已经出了这样的事情,我想我现在就算回到家里,公子也不会允许夫人再做什么了吧?”
连瑜脸色暗沉:“你可知道,就冲你这句话,我就可以认为你所谋甚大?”
胜男苦笑道:“公子,我的出身摆在那里,能有多大的图谋?人生在世,谁不受点磋磨,可磋磨可以,让我不明不白的丢了命,我却是不肯的。公子不想让我做外室,而我又不肯离开公子,我总不能指望公子什么都顺着我来,毕竟,是我离不开公子。”她说着,看着连瑜,轻声道:“我喜欢公子,我不想离开公子,求公子念在往日的情分上,不要赶我走,我愿意回到家里,做个安分守己的妾室,求公子成全。”
连瑜看看她:“外头海阔天空,你却宁愿做笼子里的金丝雀,胜男,你原本可以过得更好的!”
胜男摇摇头:“好不好,养鸟的人不知道,鸟儿才明白!您觉得外头海阔天空,可我却更愿意每天都能看到您。况且能享受到海阔天空的,那是鹰隼,小小的雀儿,在外头,飞不了几丈,就要被猛禽叼了去呢!”‘
连瑜听到这话,愣了一愣,随即笑出声来:“这个比方打的不错,你说的倒是也有道理,这几年,你若没有挂了我外室的名号,早不知道被谁算计去了呢!”他说到这里,叹息道:“在这个世界,女人想要得到真正的自由,太难了!”
胜男轻声道:“是啊,我其实也曾想做公子的左膀右臂,让公子离不开我。可是现在看看,我在生意上的本事,却是有限的,能做公子的干将,可左膀右臂,却是做不到了。我若有秦大姑娘那么能干,能给把生意全都撑起来,今日又怎么会在这里求公子不要赶我走?说起来,当日在家里,我处理那些家里的零碎事情游刃有余;生意刚做起来的时候,我也算轻车熟路,可如今生意越来越大,我能做的却越来越少。其实说穿了,无非是我的本事有限罢了,既然本事有限,我为什么不能退一步,做我能做好的事情呢?”
连瑜看看胜男,觉得她话里有话,心里头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可仔细来,却犹豫了起来。他站了起来,轻声道:“这件事情,不是小事,我需要考虑一下。你呢,也再仔细考虑考虑,要知道,你这次回到我的身边,可就真的再也走不了了!”
胜男道:“我不需要考虑!”
连瑜道:“好吧,不过我却还是要仔细考虑一下的,你要知道,你跟惜惜,巧巧她们是不一样的,带你进门,对我的后宅来说,其实是一个不小的变动。”
胜男咬着嘴唇,点头道:“好,我等公子的回复!”
连瑜笑笑:“若我的回复不能让你满意呢?你会怎么做?”
胜男道:“我刚才说什么还不如去死,不过是见到公子,一时激动罢了!哪里真会去死?那我成什么人了?我认识公子这么多年,公子为我做了那么多,我欠公子的良多,又怎么能得寸进尺,反而胁迫起公子来?公子若愿意收下我,我自然会满心雀跃;公子若考虑之后,还是不愿意,那我……那我就老老实实地做好该做的事儿也就是了。”
连瑜点点头:“很好,你总算没让我失望。”他站了起来:“这阵子店里比较忙,你好好的把事情做好,我会在年前给你答复的。”他说着,大步走了出去。
连瑜本想回家之后,好好地把这件事情认真考虑一下的,然而他却并没有时间考虑了,他才刚刚回到家,便看到丽苏冲了过来:“老爷,老爷,王舵头过来了,他把燕姨娘带回来了!”
连瑜的眼睛猛地睁大了:“你说什么!惜惜回来了?”。
丽苏连连点头:“是的,回来了,我已经把她送回院子了。”
连瑜大步流星地朝屋里走去,走了几步,扭头对丽苏说:“你先去拿一千两银子给王舵头,我一会儿再来谢他去!”
丽苏点头道:“我已经安排他在花厅喝茶,让他再等一会儿吧!赏钱什么的,还是一会儿公子给吧!”
连瑜点点头:“也是,这样显得尊重些,你先陪着往舵头说话,我一会儿过来。”说着急匆匆地冲进门去。身后,丽苏张张嘴,却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燕惜惜的院子里,已经点上了灯,连瑜急匆匆地冲进屋去,顾不得丫鬟们的请安问好,他直接冲到了卧室,然后冲到了燕惜惜的床边。
床上的人,瘦的几乎让他几乎要认不出来,连瑜伸出手来,轻轻摸摸燕惜惜的脸,几乎就在同时,燕惜惜睁开了眼睛,然后,眼泪一滴滴地流下来。
“公子,公子!”她低低地哭了起来,然后哭泣声越来越大,她握着连瑜的手,哭的几乎抽搐起来。连瑜摸着她骨瘦如柴的双手,心里的滋味没法形容,即使是当日他带穆巧巧回来的时候,穆巧巧也只是脸色苍白,哪里有燕惜惜这般凄惨?她瘦的可怜,皮肤暗黄,颧骨高高地凸了出来,连瑜往下面看去,他可以想象,被子下头的身体,也一定瘦的不成样子,这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她就瘦成了这样子。
他伸出手,轻轻拍拍燕惜惜:“好了,不哭,不哭!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了,别怕,别怕!”
他不说还好,这么一说,燕惜惜的哭声更加的厉害,她伸出手来,紧紧地抓住连瑜的手:“公子,公子,我总算活着回来了,我到了运河的船上就吐得厉害,后来我就猜自己是有了,之后就一直都在怕,怕我瞒不住,那样的话我就保不住他了,公子,我知道您不会丢下我不管,公子会救我,所以我也就会努力,努力瞒下去,努力保住他!幸好,我做到了……”
燕惜惜说到这里,抬起头,看着已经愣在当场的连瑜,轻轻地揭开被子。正如连瑜想象的,她被子下头的身体也瘦的厉害,穿着薄薄的中衣躺在床上,像纸片一般的薄。
她这般的瘦,显得那本并不算很圆的小腹十分的醒目。
连瑜在把妻子送回娘家之后,就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每天天不亮就离开家门,几乎每天都天黑才回家,这么一口气忙碌了十几天,直到丽苏提醒,他才想起来,自己似乎把胜男给忘了。
平心而论,他是喜欢胜男的,她毕竟能干,知进退,她是他身边数得上的聪明女人,连瑜喜欢这样的女人,尽管她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达到他的期待——他曾经对她失望,可经历了方氏的事情之后,连瑜对胜男的失望却奇异地减少了大半:应该说,她的不足应该是世代带来的,而相比方式,她虽然也吃醋,也会用一些不太好的手段,但是这种手段真的比方式轻多了,至少,连瑜知道,那个被胜男打发走的丫鬟,后来过的还不错。她的底限,比方氏高多了。
胜男在来开封之前,把在江宁的房子卖了,然后添了些钱,在开封买了一套新的房子,这个房子比江宁的那个小一些,只有两进,但位置相当不错,离连瑜的宅子不远,也正因为如此,不到二十间的房子,花了整整八百两。
连瑜从来没有来过胜男的宅子,瓜田李下的道理他当然知道,胜男来到开封之后,他便刻意疏远了她,那时候他订了亲事,不想给方云清没脸,也希望胜男能有更好的结果。
而这会儿,他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胜男,对自己的决定有些动摇了。
“我对公子的心,公子真的不知道么?我在公子身边这些年,谁不知道我是公子的人,这会儿公子说不要我了,我还不如直接去死呢!”
连瑜叹了口气:“胜男,你要知道,你如果真想一辈子跟我,我是不可能一直放你住在外头的!难道你能做一辈子外室?有了孩子,难道当私生子不成?可你又不喜欢憋在宅子里……若是你乐意呆在我家,你又何必专门搬出去?”
胜男道:“谁说我不乐意呆在公子家?我知道公子的为人,便是我真的进了家门,公子也不会拘束着不许我出门,我在公子身边呆了那么久,早就习惯了跟着公子了,所以要搬出去,不过是不想跟巧巧她们一般,生死握于他人之手罢了!我的命是公子给的,公子对我如何都是应当应分的,可我不愿意把命交到别人的手里,这才是我不愿意留在后宅的缘故!”
胜男看着连瑜,目光里全是坚定:“我生是公子的人,死是公子的鬼,公子觉得我脸皮厚也罢,不知廉耻也罢,可我就是想跟着公子,也就是不想把自己的命交到夫人手里!”
连瑜看看她:“我的家里已经出了一些问题,我不想在外头再添一处外宅,这对我目前的混乱于事无补,只会再添混乱。”
胜男点点头:“我知道!所以我现在不坚持非要呆在外头了。已经出了这样的事情,我想我现在就算回到家里,公子也不会允许夫人再做什么了吧?”
连瑜脸色暗沉:“你可知道,就冲你这句话,我就可以认为你所谋甚大?”
胜男苦笑道:“公子,我的出身摆在那里,能有多大的图谋?人生在世,谁不受点磋磨,可磋磨可以,让我不明不白的丢了命,我却是不肯的。公子不想让我做外室,而我又不肯离开公子,我总不能指望公子什么都顺着我来,毕竟,是我离不开公子。”她说着,看着连瑜,轻声道:“我喜欢公子,我不想离开公子,求公子念在往日的情分上,不要赶我走,我愿意回到家里,做个安分守己的妾室,求公子成全。”
连瑜看看她:“外头海阔天空,你却宁愿做笼子里的金丝雀,胜男,你原本可以过得更好的!”
胜男摇摇头:“好不好,养鸟的人不知道,鸟儿才明白!您觉得外头海阔天空,可我却更愿意每天都能看到您。况且能享受到海阔天空的,那是鹰隼,小小的雀儿,在外头,飞不了几丈,就要被猛禽叼了去呢!”‘
连瑜听到这话,愣了一愣,随即笑出声来:“这个比方打的不错,你说的倒是也有道理,这几年,你若没有挂了我外室的名号,早不知道被谁算计去了呢!”他说到这里,叹息道:“在这个世界,女人想要得到真正的自由,太难了!”
胜男轻声道:“是啊,我其实也曾想做公子的左膀右臂,让公子离不开我。可是现在看看,我在生意上的本事,却是有限的,能做公子的干将,可左膀右臂,却是做不到了。我若有秦大姑娘那么能干,能给把生意全都撑起来,今日又怎么会在这里求公子不要赶我走?说起来,当日在家里,我处理那些家里的零碎事情游刃有余;生意刚做起来的时候,我也算轻车熟路,可如今生意越来越大,我能做的却越来越少。其实说穿了,无非是我的本事有限罢了,既然本事有限,我为什么不能退一步,做我能做好的事情呢?”
连瑜看看胜男,觉得她话里有话,心里头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可仔细来,却犹豫了起来。他站了起来,轻声道:“这件事情,不是小事,我需要考虑一下。你呢,也再仔细考虑考虑,要知道,你这次回到我的身边,可就真的再也走不了了!”
胜男道:“我不需要考虑!”
连瑜道:“好吧,不过我却还是要仔细考虑一下的,你要知道,你跟惜惜,巧巧她们是不一样的,带你进门,对我的后宅来说,其实是一个不小的变动。”
胜男咬着嘴唇,点头道:“好,我等公子的回复!”
连瑜笑笑:“若我的回复不能让你满意呢?你会怎么做?”
胜男道:“我刚才说什么还不如去死,不过是见到公子,一时激动罢了!哪里真会去死?那我成什么人了?我认识公子这么多年,公子为我做了那么多,我欠公子的良多,又怎么能得寸进尺,反而胁迫起公子来?公子若愿意收下我,我自然会满心雀跃;公子若考虑之后,还是不愿意,那我……那我就老老实实地做好该做的事儿也就是了。”
连瑜点点头:“很好,你总算没让我失望。”他站了起来:“这阵子店里比较忙,你好好的把事情做好,我会在年前给你答复的。”他说着,大步走了出去。
连瑜本想回家之后,好好地把这件事情认真考虑一下的,然而他却并没有时间考虑了,他才刚刚回到家,便看到丽苏冲了过来:“老爷,老爷,王舵头过来了,他把燕姨娘带回来了!”
连瑜的眼睛猛地睁大了:“你说什么!惜惜回来了?”。
丽苏连连点头:“是的,回来了,我已经把她送回院子了。”
连瑜大步流星地朝屋里走去,走了几步,扭头对丽苏说:“你先去拿一千两银子给王舵头,我一会儿再来谢他去!”
丽苏点头道:“我已经安排他在花厅喝茶,让他再等一会儿吧!赏钱什么的,还是一会儿公子给吧!”
连瑜点点头:“也是,这样显得尊重些,你先陪着往舵头说话,我一会儿过来。”说着急匆匆地冲进门去。身后,丽苏张张嘴,却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燕惜惜的院子里,已经点上了灯,连瑜急匆匆地冲进屋去,顾不得丫鬟们的请安问好,他直接冲到了卧室,然后冲到了燕惜惜的床边。
床上的人,瘦的几乎让他几乎要认不出来,连瑜伸出手来,轻轻摸摸燕惜惜的脸,几乎就在同时,燕惜惜睁开了眼睛,然后,眼泪一滴滴地流下来。
“公子,公子!”她低低地哭了起来,然后哭泣声越来越大,她握着连瑜的手,哭的几乎抽搐起来。连瑜摸着她骨瘦如柴的双手,心里的滋味没法形容,即使是当日他带穆巧巧回来的时候,穆巧巧也只是脸色苍白,哪里有燕惜惜这般凄惨?她瘦的可怜,皮肤暗黄,颧骨高高地凸了出来,连瑜往下面看去,他可以想象,被子下头的身体,也一定瘦的不成样子,这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她就瘦成了这样子。
他伸出手,轻轻拍拍燕惜惜:“好了,不哭,不哭!都过去了,都过去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了,别怕,别怕!”
他不说还好,这么一说,燕惜惜的哭声更加的厉害,她伸出手来,紧紧地抓住连瑜的手:“公子,公子,我总算活着回来了,我到了运河的船上就吐得厉害,后来我就猜自己是有了,之后就一直都在怕,怕我瞒不住,那样的话我就保不住他了,公子,我知道您不会丢下我不管,公子会救我,所以我也就会努力,努力瞒下去,努力保住他!幸好,我做到了……”
燕惜惜说到这里,抬起头,看着已经愣在当场的连瑜,轻轻地揭开被子。正如连瑜想象的,她被子下头的身体也瘦的厉害,穿着薄薄的中衣躺在床上,像纸片一般的薄。
她这般的瘦,显得那本并不算很圆的小腹十分的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