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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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只不过是一道凉拌菜,而且谭云心里也明镜儿似的知道这菜以后肯定是要常出现在自家饭桌上的,可谭云的心此时却很是紧张。
安氏虽然筷子也夹着两根蕨菜,可她的视线却是在盯着谭有昌,似乎在等待谭有昌的反应。
没有意料中的激动或者是失望,谭有昌只是很淡定的点点头,待到将嘴里的食物全部咽下之后方才说道:“能吃,没有之前吃过的那么柴了。再有就是,这蒜味也着实大了些。”
听了谭有昌的话,安氏也吃了一口,感觉确实和谭有昌说的差不多,口感上确实好了很多。
至于蒜味嘛,谭有昌一家人倒是没那么挑剔,觉得味道重了,回头多漱漱口也就是了。
看着一家人对自己做的蕨菜并没有太多排斥,谭云的心这才算放了下来,也伸了筷子吃了口自己做的凉拌蕨菜。
这一吃可不要紧,谭云差点没把自己呛晕过去。
原来在做饭的时候为了弥补没有其他材料的缺憾,自己放了太多的蒜末,结果导致现在随便一根蕨菜上面,都沾了太多的蒜末。而谭云刚刚又特意夹了蒜末颇多的蕨菜,这一口下去,自然是又辛辣又呛鼻了。
谭云原本暗黄的小脸被这么一呛,反倒透出些许红色,再加上那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倒把谭有昌夫妇逗得哈哈大笑。
因为谭云的这么一次出洋相,谭有昌家的这一顿晚饭气氛很是轻松。
吃了饭,谭云帮着安氏一起刷了碗,收拾好厨房,这才端了几碗热水进屋。
“爹,你咋认识前院的那个怪婆婆的?”谭云爬上炕坐在谭有昌的腿边,很有眼力价的为谭有昌捏着腿。
谭有昌被谭云如此乖巧的样子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习惯下来,接过妻子递过来的水碗,吹了口热气,抿了一口,这才说道:“那婆婆姓古,已经在咱们村子里住了很多年了,爹当然认识她啊!”
一听这话,谭云立马泄了气,下面的话她该咋问?万一说多了,把自己不是谭云本尊的事给泄露出来,那岂不是要出事?
谭云没再开口,安氏却说道:“一直都只是知道那院子里住的是个孤寡婆婆,却从未见过,今儿算是见到过了。不过,当家的,那古婶子看起来很独,不太喜欢与人近乎啊!”
谭有昌点点头,安氏的话像是一个引子,打开了谭有昌的话头,使得这位平日里话并不多的汉子竟然开始讲起了故事。
原来那古婆婆是后搬到月生村的。
那时候谭有昌还小,约莫着也就和现在的谭雨差不多大,只有六七岁的样子。
古婆婆搬过来时的事情谭有昌已经不记得了,他现在还有印象的,就是在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古婆婆家还不是现在的样子。
那时候的古家是两个人,除了现在的古婆婆之外,还有她的相公,一个很瘦很瘦,看起来却很可亲的老古头。
老古头比古婆婆好说话,平日里也喜欢和村子里的人交往。谭有昌到现在还记得老古头曾给了他不少的好吃的,而且还教会他不少道理。
“唉,我这辈子,如果不是遇到了古大叔那样的好人,恐怕早就已经废掉了。”提到老古头,谭有昌不由得深深一声叹息。
当年谭有昌只有十三岁,结果得了一场大病,眼看着人都要不行了,谭老爷子和当时的孙氏都觉得这孩子没救了,也不再花钱找郎中。最后还是老古头出了银钱,找来了镇里的郎中,这才把谭有昌硬生生的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
从那以后,谭有昌就经常的帮着老古头干活,跑前跑后的,学了不少东西,也得了不少东西。
那时候对于自己儿子的这些做法,当时的谭老爷子和孙氏也没多说什么,算不上支持,却也没说反对的话。
听到这里,安氏突然冷冷一哼,说道:“当家的,我看你是把当时古大叔给你的东西,都原封不动的送到老宅了吧!”
安氏的话让谭有昌一怔,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那肯定是送到老宅啊!那时候我还没娶亲,得了什么东西,自然是要交给父母的。”
听了这话,谭云心中不免一阵感慨:难怪老宅那些人不反对谭有昌跑去别人家干活,感情是得了东西,这才默许的啊!
对于老宅那面,谭云本来是完全不了解的,可经历了大伯娘和三伯娘过来“要”东西的事件之后,谭云私下没少从谭雨那打听,林林总总的加一起,竟然也猜出了个七八分。
所谓的极品亲戚,大概也就是那样的了。
不等谭云再多寻思什么,谭有昌那面又开始讲起了当年的故事。
老古头的身子骨不太好,常年有病。在谭有昌十四岁的那年冬天,他终究是要不行了。
那时候的孙氏生怕谭有昌把晦气带到自己家,就束着谭有昌,不让他再去古家。
谭有昌自然不肯,明面去不了,私下就偷偷摸摸的去,回头回了家,免不了一顿毒打。
后来还是古老头得知了这消息,才让当时的古婆婆举着扫帚,硬生生的把谭有昌给赶出自家大门,并且扬言再不准谭有昌进门,这事才算是了了。
“爹,后来你当真再也没去古婆婆家吗?”谭云忍不住开口问道。
因为谭有昌的关系,谭云已经不自觉的把对古婆婆的称呼从怪婆婆改成了古婆婆,不过同时也好奇后来谭有昌到底是怎么做的。如果谭有昌还是去看了古家,那这爹当然是好的。可如果谭有昌从那之后真的就再也没去过古家,那这爹……
谭有昌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是长长的一声叹息,说道:“明面是没去过的,只是等着古婶子不在家的时候,我偷偷的背了柴送去。他们老两口没孩子在身边,后来古大叔又没了,古婶子一个人也干不了什么力气活,我就只能趁着她不在家的时候帮忙打打水,送送柴了。”
“不在家?那谁给你开门啊?”谭云忍不住再次当上了好奇宝宝。
谭有昌笑着摸了摸谭云的后脑勺,“刚开始去的时候,门是锁着的,我就把东西放在他家门口。后来次数多了,古婶子也就不再锁门,临走的时候,都只会把门带上。”
谭云不免再次感叹,这就是淳朴的农村啊!不锁门竟然都没人偷东西。
“唉,也亏了古婶子常年不与人打交道,所以其他人也不清楚她在不在家,否则按着不锁门这习惯走着,还真不保准会不会被贼人惦记上。”
谭有昌接着说的这番话当时给了谭云一棒。
她满以为真的会有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好地方,现在看来,好像还真就不是那么回事。
不过也对,既然谭家还能有那么多的极品亲戚在,光是主人在家的时候就能冲进来抢砸,那等着没人的时候,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更加恶劣的事出现了。
“当家的,所以说,古婶子给云儿送鞋子过来,也是对你的一种感谢了?”安氏想起了古婆婆送来的绣花鞋,这才问道。
谭有昌点点头,“应该是的,不过你刚刚不也告诉我了,云儿给她整理了柴禾,估计也是给云儿的一种奖励吧!”
这下谭云的心才算是彻底的敞亮了,之前自己吓唬自己的恐怖故事,在这一刻也得到了最终的答案。
没有了心结,谭云当即对那双绣花鞋表示出了极大的关注。
不是她贪占小便宜,而是她此时脚上的这双鞋实在是太困难了。如果不是里面还穿了一层布袋似的袜子,谭云对怀疑自己的脚趾头是不是都能顺着鞋尖那块的窟窿露出来。鞋底也薄得厉害,要是走在土道上还好一些,但凡踩着一块石头子,脚底都会疼的厉害。
这也亏了是夏天了,若是换在了冬天,不晓得这双脚会不会被冻成猪蹄。
看着谭云的视线落在了被放在炕梢上的绣花鞋,安氏不由得轻笑起来,伸手将鞋拿起来,直接递到了谭云的面前,“云儿,快换上吧!记得穿了古婆婆的鞋,以后定要帮她多干些别的活计,你可知道?”
谭云很是认真的点点头,尊敬老人自然是要做到的。更何况古婆婆家对自己的父亲有恩,现在还送了自己的一双鞋,再为她多做些事,谭云也觉得是理所当然。
得了新鞋子,虽说这鞋面看起来就像是做了很久的,可鞋底却干净得很,一看就是没踩过地的,谭云不免也有了那种得了新礼物时的激动感,竟自己跑去仔细的洗了脚,又换了一双干净的袜子,这才穿上粉色的绣花鞋。
“娘,鞋子刚刚好呢!”谭云兴奋得像是一只小鸟,穿着鞋踩在炕上走来走去的。
“那古婶子一看就是个惯会做伙计的,只看了看你的脚丫,便晓得要穿多大的鞋子了。”安氏笑着点头,可眼底却不免多了几分湿意。
这日子着实苦了些,看着自家另外两个孩子眼里那浓浓的羡慕,安氏和谭有昌都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
------题外话------
今儿写得早,发得也早……不晓得大家都喜欢什么时候看到文呢……
虽说只不过是一道凉拌菜,而且谭云心里也明镜儿似的知道这菜以后肯定是要常出现在自家饭桌上的,可谭云的心此时却很是紧张。
安氏虽然筷子也夹着两根蕨菜,可她的视线却是在盯着谭有昌,似乎在等待谭有昌的反应。
没有意料中的激动或者是失望,谭有昌只是很淡定的点点头,待到将嘴里的食物全部咽下之后方才说道:“能吃,没有之前吃过的那么柴了。再有就是,这蒜味也着实大了些。”
听了谭有昌的话,安氏也吃了一口,感觉确实和谭有昌说的差不多,口感上确实好了很多。
至于蒜味嘛,谭有昌一家人倒是没那么挑剔,觉得味道重了,回头多漱漱口也就是了。
看着一家人对自己做的蕨菜并没有太多排斥,谭云的心这才算放了下来,也伸了筷子吃了口自己做的凉拌蕨菜。
这一吃可不要紧,谭云差点没把自己呛晕过去。
原来在做饭的时候为了弥补没有其他材料的缺憾,自己放了太多的蒜末,结果导致现在随便一根蕨菜上面,都沾了太多的蒜末。而谭云刚刚又特意夹了蒜末颇多的蕨菜,这一口下去,自然是又辛辣又呛鼻了。
谭云原本暗黄的小脸被这么一呛,反倒透出些许红色,再加上那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倒把谭有昌夫妇逗得哈哈大笑。
因为谭云的这么一次出洋相,谭有昌家的这一顿晚饭气氛很是轻松。
吃了饭,谭云帮着安氏一起刷了碗,收拾好厨房,这才端了几碗热水进屋。
“爹,你咋认识前院的那个怪婆婆的?”谭云爬上炕坐在谭有昌的腿边,很有眼力价的为谭有昌捏着腿。
谭有昌被谭云如此乖巧的样子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习惯下来,接过妻子递过来的水碗,吹了口热气,抿了一口,这才说道:“那婆婆姓古,已经在咱们村子里住了很多年了,爹当然认识她啊!”
一听这话,谭云立马泄了气,下面的话她该咋问?万一说多了,把自己不是谭云本尊的事给泄露出来,那岂不是要出事?
谭云没再开口,安氏却说道:“一直都只是知道那院子里住的是个孤寡婆婆,却从未见过,今儿算是见到过了。不过,当家的,那古婶子看起来很独,不太喜欢与人近乎啊!”
谭有昌点点头,安氏的话像是一个引子,打开了谭有昌的话头,使得这位平日里话并不多的汉子竟然开始讲起了故事。
原来那古婆婆是后搬到月生村的。
那时候谭有昌还小,约莫着也就和现在的谭雨差不多大,只有六七岁的样子。
古婆婆搬过来时的事情谭有昌已经不记得了,他现在还有印象的,就是在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古婆婆家还不是现在的样子。
那时候的古家是两个人,除了现在的古婆婆之外,还有她的相公,一个很瘦很瘦,看起来却很可亲的老古头。
老古头比古婆婆好说话,平日里也喜欢和村子里的人交往。谭有昌到现在还记得老古头曾给了他不少的好吃的,而且还教会他不少道理。
“唉,我这辈子,如果不是遇到了古大叔那样的好人,恐怕早就已经废掉了。”提到老古头,谭有昌不由得深深一声叹息。
当年谭有昌只有十三岁,结果得了一场大病,眼看着人都要不行了,谭老爷子和当时的孙氏都觉得这孩子没救了,也不再花钱找郎中。最后还是老古头出了银钱,找来了镇里的郎中,这才把谭有昌硬生生的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
从那以后,谭有昌就经常的帮着老古头干活,跑前跑后的,学了不少东西,也得了不少东西。
那时候对于自己儿子的这些做法,当时的谭老爷子和孙氏也没多说什么,算不上支持,却也没说反对的话。
听到这里,安氏突然冷冷一哼,说道:“当家的,我看你是把当时古大叔给你的东西,都原封不动的送到老宅了吧!”
安氏的话让谭有昌一怔,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那肯定是送到老宅啊!那时候我还没娶亲,得了什么东西,自然是要交给父母的。”
听了这话,谭云心中不免一阵感慨:难怪老宅那些人不反对谭有昌跑去别人家干活,感情是得了东西,这才默许的啊!
对于老宅那面,谭云本来是完全不了解的,可经历了大伯娘和三伯娘过来“要”东西的事件之后,谭云私下没少从谭雨那打听,林林总总的加一起,竟然也猜出了个七八分。
所谓的极品亲戚,大概也就是那样的了。
不等谭云再多寻思什么,谭有昌那面又开始讲起了当年的故事。
老古头的身子骨不太好,常年有病。在谭有昌十四岁的那年冬天,他终究是要不行了。
那时候的孙氏生怕谭有昌把晦气带到自己家,就束着谭有昌,不让他再去古家。
谭有昌自然不肯,明面去不了,私下就偷偷摸摸的去,回头回了家,免不了一顿毒打。
后来还是古老头得知了这消息,才让当时的古婆婆举着扫帚,硬生生的把谭有昌给赶出自家大门,并且扬言再不准谭有昌进门,这事才算是了了。
“爹,后来你当真再也没去古婆婆家吗?”谭云忍不住开口问道。
因为谭有昌的关系,谭云已经不自觉的把对古婆婆的称呼从怪婆婆改成了古婆婆,不过同时也好奇后来谭有昌到底是怎么做的。如果谭有昌还是去看了古家,那这爹当然是好的。可如果谭有昌从那之后真的就再也没去过古家,那这爹……
谭有昌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是长长的一声叹息,说道:“明面是没去过的,只是等着古婶子不在家的时候,我偷偷的背了柴送去。他们老两口没孩子在身边,后来古大叔又没了,古婶子一个人也干不了什么力气活,我就只能趁着她不在家的时候帮忙打打水,送送柴了。”
“不在家?那谁给你开门啊?”谭云忍不住再次当上了好奇宝宝。
谭有昌笑着摸了摸谭云的后脑勺,“刚开始去的时候,门是锁着的,我就把东西放在他家门口。后来次数多了,古婶子也就不再锁门,临走的时候,都只会把门带上。”
谭云不免再次感叹,这就是淳朴的农村啊!不锁门竟然都没人偷东西。
“唉,也亏了古婶子常年不与人打交道,所以其他人也不清楚她在不在家,否则按着不锁门这习惯走着,还真不保准会不会被贼人惦记上。”
谭有昌接着说的这番话当时给了谭云一棒。
她满以为真的会有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好地方,现在看来,好像还真就不是那么回事。
不过也对,既然谭家还能有那么多的极品亲戚在,光是主人在家的时候就能冲进来抢砸,那等着没人的时候,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更加恶劣的事出现了。
“当家的,所以说,古婶子给云儿送鞋子过来,也是对你的一种感谢了?”安氏想起了古婆婆送来的绣花鞋,这才问道。
谭有昌点点头,“应该是的,不过你刚刚不也告诉我了,云儿给她整理了柴禾,估计也是给云儿的一种奖励吧!”
这下谭云的心才算是彻底的敞亮了,之前自己吓唬自己的恐怖故事,在这一刻也得到了最终的答案。
没有了心结,谭云当即对那双绣花鞋表示出了极大的关注。
不是她贪占小便宜,而是她此时脚上的这双鞋实在是太困难了。如果不是里面还穿了一层布袋似的袜子,谭云对怀疑自己的脚趾头是不是都能顺着鞋尖那块的窟窿露出来。鞋底也薄得厉害,要是走在土道上还好一些,但凡踩着一块石头子,脚底都会疼的厉害。
这也亏了是夏天了,若是换在了冬天,不晓得这双脚会不会被冻成猪蹄。
看着谭云的视线落在了被放在炕梢上的绣花鞋,安氏不由得轻笑起来,伸手将鞋拿起来,直接递到了谭云的面前,“云儿,快换上吧!记得穿了古婆婆的鞋,以后定要帮她多干些别的活计,你可知道?”
谭云很是认真的点点头,尊敬老人自然是要做到的。更何况古婆婆家对自己的父亲有恩,现在还送了自己的一双鞋,再为她多做些事,谭云也觉得是理所当然。
得了新鞋子,虽说这鞋面看起来就像是做了很久的,可鞋底却干净得很,一看就是没踩过地的,谭云不免也有了那种得了新礼物时的激动感,竟自己跑去仔细的洗了脚,又换了一双干净的袜子,这才穿上粉色的绣花鞋。
“娘,鞋子刚刚好呢!”谭云兴奋得像是一只小鸟,穿着鞋踩在炕上走来走去的。
“那古婶子一看就是个惯会做伙计的,只看了看你的脚丫,便晓得要穿多大的鞋子了。”安氏笑着点头,可眼底却不免多了几分湿意。
这日子着实苦了些,看着自家另外两个孩子眼里那浓浓的羡慕,安氏和谭有昌都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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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写得早,发得也早……不晓得大家都喜欢什么时候看到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