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准备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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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行驶在路况复杂的公路上,由于柯斯达安装了厚重的防撞架,再加上李默娴熟的车技。
即便是遇到一些没法绕开的小型障碍车,开路的他基本也不用停车,只要用适当的车速,撞击障碍车的车尾,将之顶开即可。
但即便如此,出发后的整整三个小时里,车队也仅仅只“爬”出了20公里而已。
平均下来1小时7公里不到,那一天才能走多远?开车看似轻松,但长途却是很累人的。而且就算李默,也根本不敢在夜色降临后继续开下去。
一旦天色全黑,即便打开远光灯,视线依然非常有限。这破路又跑不起车,就算不出事故,可一旦遭遇尸群,危险度绝对是成倍增长。而且就是李默那辆“全副武装”的柯斯达,也不可能做到碾压尸群啊。
因此此时柯斯达里的气氛,已经不像出发时那么的欢快了。就出发时大家那个兴奋的样,不知道的还当他们是要去旅游。
至于说后面跟着的几辆车,车厢里有多压抑,也就可想而知。
不过虽说一路上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碍,但几辆车还算争气,总算没出状况。其实也不该出状况,毕竟李默之前都一辆辆的仔细排查过故障。
而这会儿,他也刚刚带着车队,冲出了一个二三十只丧尸的小尸食群围堵。
老高看着队长一脸淡然的撞开了最后一只拦路丧尸,心里很是佩服。要知道撞丧尸可不是看车速够不够快,关键是撞击的角度。尤其是面对尸群时,甚至要减速,换成低档。
不然速度太快,要是连续轧上丧尸的尸体,是大有可能会翻车的。而在尸群边上翻车,那结果就不用去说了。
不过老高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按照这个速度,恐怕没个三五天很难到得了兴城。”以前从s市到兴城,一百多公里路,开快了半天就能到。但现在?高猛只能无奈的苦笑。
而坐在李默后面的甄樱,显然关注的方向和老高完全不同,伸着脖子看了眼聚精会神的李默,忍不住说:“你都开那么长时间了,要不要休息休息?或者换老高替会儿你。”
可高猛听了却是直摇头:“不是我躲闲偷懒,实在是这头车真不是我能开的。”
在高猛看来,要是他带领这只车队,肯定不可能就这么直接上路的,必然要弄辆小车在前面探路。但要是像队长这样,头车直接就把探路车和开道车的活儿全揽了,他可真真做不到。
虽说李默此举更加方便省时,但高猛却知道,却也是极其耗费心力的,精神无时无刻不是高度极重,对车技的要求更是苛刻的很。反正他是自问做不来,而且就算是别的进化者,他也不认为能做的到。
所以高猛不禁又一次感叹:当初遇上了这样一个队长,真的是自己三人的运气。
而李默总算也开了口:“前面不远,很快就要到洪安镇了。不过那镇子位置比较特殊,根本没法绕开。所以过会儿我会找地方休整,你们也要做好和尸群作战的准备。”
而一听说要穿镇子,当然不可避免的要遭遇尸群,大家顿时间都有点紧张。虽说现在大家都已经能熟练的对付丧尸,但要是大数量尸群的话,还真没经历过。
“队长,要是对付尸群,那是不是后面那些人也要出把力啊?”窝在后面门口的刘进,忍不住接过了话茬。
“当然。”李默面无表情的点了下头,知道这小子指的是哪些人,又道:“老高当初的训练总不能白费了,咱们也不能做全职保姆啊。”
在近百数的幸存者中,其中20岁到35岁的壮年男性占了小一半,足有四十多个。
而李默指的也就是他们,毕竟都曾被高猛组织起来简单的训练过,可以说都掌握了基本的杀尸技巧,也都实践过。
大约又过了十来分钟,李默总算把车开进了路边的一个小加油站。洪安镇几乎就在眼前了,他不可能带着车队直冲进去。
停好车,后面的幸存者们虽然都很好奇,但也都很听话。没有人吵闹,也没人擅自下车。直到李默几人确定加油站完全安全,给出了信号后,才有序的钻出了车辆。
又见李默走到了聚拢的人群前,说话依然直白明了:“之所以停车,是因为前面的洪安镇绕不开,很可能会遭遇尸群。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先去探探路。”
听到这儿,幸存者们无不对李队长大感佩服。瞧瞧人家,这就叫以身作则。但是李默接下来的话,对大家而言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又听他话锋一转道:“但是这地方道路狭窄复杂,要是真有尸群,肯定冲不过去。因此一会儿我出发之后,你们中所有的壮年男人,有杀尸经验的人,有一个算是一个,都必须做好战斗的准备。因为我回来的时候,很可能会直接把尸群带回来。”
此言一出,幸存者们都忍不住议论起来,自然免不了有些惊慌。但是,却没一个人敢跳出来反对,哪怕只是质疑也不敢。
其实只要是稍稍有心,就能看出李默这一路上,选择的都是人烟稀少的小道甚至野道。虽然也遭遇过小股的尸群,但基本都是直接冲过去的。
因此大家都明白,有这样一个领路人,实际上已经非常的幸运了。而且也不会真的有人会天真的认为,就能这么一路平坦的赶到兴城。
所以说虽然即将面临的危机,会让大家畏惧,但却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慌乱。至于反弹,谁敢?谁不知道只有跟着李默的团队,活下去的希望才越大。
而李默也不会一味的打击士气,又道:“不过你们也不用太害怕,洪安镇就是个小镇子,人口本来就不多。按照我的估计,能够聚拢在一起的尸群,至多也就是两百。这其中我和我的团队还能分担小一半,所以落在你们的头上的,一人也就是两三只罢了。”
要是这么一算的话,大家的心里都是轻松了不少。一个人对付两三只丧尸,对于那些受过训练的男幸存者而言,基本还是问题不大的。
而李默眼见缓解了众人的紧张情绪,便不再多说,把高猛几人带回了柯斯达上。
接着,又见他从物资中,拿出了三个装满了透明液体的两升可乐瓶子,说道:“这是我制作的一种药水,一会儿你们全都往身上涂一些。但不用太多,尽量省着点。”
“哥,这是什么药水啊?”天然呆最喜欢接李默的下茬。
“主要材料是那只变异犬的膀胱,不过你们只要记住这药水可以保命就行了。”李默并没有解释的很详细。其实这种药水就是利用了丧尸的特殊嗅觉,以及对变异兽的本能恐惧。
不过就算制作起来并不难,但毕竟材料有限,因此李默也只是弄出了这三大瓶。
而话音落下时,他的目光最后也落在了三条叔三人身上,没忘了加一句:“三条叔你们也要涂。”
李默知道,要是自己不开这个口,估计三人都会觉得尴尬。毕竟和高猛他们相比,这三位就只是“乘客”而已。而那药水,显然是属于团队队员的福利。
只是和老高他们会无条件的相信李默相比,三条叔三人却都有些掩不住脸上的疑惑。仅仅抹上一点药水,难道就真能保命了?
车队行驶在路况复杂的公路上,由于柯斯达安装了厚重的防撞架,再加上李默娴熟的车技。
即便是遇到一些没法绕开的小型障碍车,开路的他基本也不用停车,只要用适当的车速,撞击障碍车的车尾,将之顶开即可。
但即便如此,出发后的整整三个小时里,车队也仅仅只“爬”出了20公里而已。
平均下来1小时7公里不到,那一天才能走多远?开车看似轻松,但长途却是很累人的。而且就算李默,也根本不敢在夜色降临后继续开下去。
一旦天色全黑,即便打开远光灯,视线依然非常有限。这破路又跑不起车,就算不出事故,可一旦遭遇尸群,危险度绝对是成倍增长。而且就是李默那辆“全副武装”的柯斯达,也不可能做到碾压尸群啊。
因此此时柯斯达里的气氛,已经不像出发时那么的欢快了。就出发时大家那个兴奋的样,不知道的还当他们是要去旅游。
至于说后面跟着的几辆车,车厢里有多压抑,也就可想而知。
不过虽说一路上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碍,但几辆车还算争气,总算没出状况。其实也不该出状况,毕竟李默之前都一辆辆的仔细排查过故障。
而这会儿,他也刚刚带着车队,冲出了一个二三十只丧尸的小尸食群围堵。
老高看着队长一脸淡然的撞开了最后一只拦路丧尸,心里很是佩服。要知道撞丧尸可不是看车速够不够快,关键是撞击的角度。尤其是面对尸群时,甚至要减速,换成低档。
不然速度太快,要是连续轧上丧尸的尸体,是大有可能会翻车的。而在尸群边上翻车,那结果就不用去说了。
不过老高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按照这个速度,恐怕没个三五天很难到得了兴城。”以前从s市到兴城,一百多公里路,开快了半天就能到。但现在?高猛只能无奈的苦笑。
而坐在李默后面的甄樱,显然关注的方向和老高完全不同,伸着脖子看了眼聚精会神的李默,忍不住说:“你都开那么长时间了,要不要休息休息?或者换老高替会儿你。”
可高猛听了却是直摇头:“不是我躲闲偷懒,实在是这头车真不是我能开的。”
在高猛看来,要是他带领这只车队,肯定不可能就这么直接上路的,必然要弄辆小车在前面探路。但要是像队长这样,头车直接就把探路车和开道车的活儿全揽了,他可真真做不到。
虽说李默此举更加方便省时,但高猛却知道,却也是极其耗费心力的,精神无时无刻不是高度极重,对车技的要求更是苛刻的很。反正他是自问做不来,而且就算是别的进化者,他也不认为能做的到。
所以高猛不禁又一次感叹:当初遇上了这样一个队长,真的是自己三人的运气。
而李默总算也开了口:“前面不远,很快就要到洪安镇了。不过那镇子位置比较特殊,根本没法绕开。所以过会儿我会找地方休整,你们也要做好和尸群作战的准备。”
而一听说要穿镇子,当然不可避免的要遭遇尸群,大家顿时间都有点紧张。虽说现在大家都已经能熟练的对付丧尸,但要是大数量尸群的话,还真没经历过。
“队长,要是对付尸群,那是不是后面那些人也要出把力啊?”窝在后面门口的刘进,忍不住接过了话茬。
“当然。”李默面无表情的点了下头,知道这小子指的是哪些人,又道:“老高当初的训练总不能白费了,咱们也不能做全职保姆啊。”
在近百数的幸存者中,其中20岁到35岁的壮年男性占了小一半,足有四十多个。
而李默指的也就是他们,毕竟都曾被高猛组织起来简单的训练过,可以说都掌握了基本的杀尸技巧,也都实践过。
大约又过了十来分钟,李默总算把车开进了路边的一个小加油站。洪安镇几乎就在眼前了,他不可能带着车队直冲进去。
停好车,后面的幸存者们虽然都很好奇,但也都很听话。没有人吵闹,也没人擅自下车。直到李默几人确定加油站完全安全,给出了信号后,才有序的钻出了车辆。
又见李默走到了聚拢的人群前,说话依然直白明了:“之所以停车,是因为前面的洪安镇绕不开,很可能会遭遇尸群。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决定先去探探路。”
听到这儿,幸存者们无不对李队长大感佩服。瞧瞧人家,这就叫以身作则。但是李默接下来的话,对大家而言可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又听他话锋一转道:“但是这地方道路狭窄复杂,要是真有尸群,肯定冲不过去。因此一会儿我出发之后,你们中所有的壮年男人,有杀尸经验的人,有一个算是一个,都必须做好战斗的准备。因为我回来的时候,很可能会直接把尸群带回来。”
此言一出,幸存者们都忍不住议论起来,自然免不了有些惊慌。但是,却没一个人敢跳出来反对,哪怕只是质疑也不敢。
其实只要是稍稍有心,就能看出李默这一路上,选择的都是人烟稀少的小道甚至野道。虽然也遭遇过小股的尸群,但基本都是直接冲过去的。
因此大家都明白,有这样一个领路人,实际上已经非常的幸运了。而且也不会真的有人会天真的认为,就能这么一路平坦的赶到兴城。
所以说虽然即将面临的危机,会让大家畏惧,但却并没有造成太大的慌乱。至于反弹,谁敢?谁不知道只有跟着李默的团队,活下去的希望才越大。
而李默也不会一味的打击士气,又道:“不过你们也不用太害怕,洪安镇就是个小镇子,人口本来就不多。按照我的估计,能够聚拢在一起的尸群,至多也就是两百。这其中我和我的团队还能分担小一半,所以落在你们的头上的,一人也就是两三只罢了。”
要是这么一算的话,大家的心里都是轻松了不少。一个人对付两三只丧尸,对于那些受过训练的男幸存者而言,基本还是问题不大的。
而李默眼见缓解了众人的紧张情绪,便不再多说,把高猛几人带回了柯斯达上。
接着,又见他从物资中,拿出了三个装满了透明液体的两升可乐瓶子,说道:“这是我制作的一种药水,一会儿你们全都往身上涂一些。但不用太多,尽量省着点。”
“哥,这是什么药水啊?”天然呆最喜欢接李默的下茬。
“主要材料是那只变异犬的膀胱,不过你们只要记住这药水可以保命就行了。”李默并没有解释的很详细。其实这种药水就是利用了丧尸的特殊嗅觉,以及对变异兽的本能恐惧。
不过就算制作起来并不难,但毕竟材料有限,因此李默也只是弄出了这三大瓶。
而话音落下时,他的目光最后也落在了三条叔三人身上,没忘了加一句:“三条叔你们也要涂。”
李默知道,要是自己不开这个口,估计三人都会觉得尴尬。毕竟和高猛他们相比,这三位就只是“乘客”而已。而那药水,显然是属于团队队员的福利。
只是和老高他们会无条件的相信李默相比,三条叔三人却都有些掩不住脸上的疑惑。仅仅抹上一点药水,难道就真能保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