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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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矫情是种不治之症》
…………
“大学四年的时间里,包括即将精修出版的《昏黄的暮色中》,宁璐要为潮出版社贡献出六本大作。”
宋十江是诚意十足的,为了在众多出版社里夺得宁璐这个香饽饽,他甚至私下开出了附加条件,在合同期间每个月给宁璐打一笔生活费,让宁璐这个刚入大学的学生在吃喝不愁的情况下安心写作。
于是,宋十江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直到后来,宁璐的第二本书销量稍稍下滑他依旧满怀信心,可第三本书的风评也差强人意,第四本书再次遭遇滑铁卢,第五本书简直是噩梦……宋十江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眼光失准,强调道,
“起码在宁璐这个项目上,我们是不亏本的。她的影视代理权都在公司手里,《在黄昏的暮色中》要改编电影,这笔赚头和噱头,就值回票价了!更何况《在黄昏的暮色中》还多次再版呢!”
这话之后被口口相传,无意中传到了宁璐的耳朵里。正在筹备第六本稿子的宁璐顿时就觉得人生好没有意义。这三年来她没日没夜地想啊写啊改啊,甚至荒废了自己的学业,可到头来,她宁璐的价值,始终也只有那本三年前走了狗屎运的作罢了!
所以,当跟了她三年的责任编辑徐咏佳怀孕休假,公司居然指派了一个没啥经验的新人编辑给她时,宁璐的心里一片死灰,但是脸上,还是保持着一张”言情大神”该有的微笑,
“你好,我是宁璐。”
“你好,我是贺群立。”
^…………
宁璐后来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潮出版社的休息室里与贺群立见面,那时的彼此还是客客气气的。她甚至为了这次见面,带上了自己许久不用的loewe包包,轻巧地放在膝盖上,轻柔地和他打招呼。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把手机里的”贺群立”恶狠狠地改成了”鹤立鸡群”呢?
兴许就是从那次,她把第六本书稿子的大纲和开头拿给他看,还以为这初出茅庐的新人编辑才不敢对她这”言情大神”说三道四,可是她等待良久,却等到贺群立毫不留情地说,
“这不是和你前一本小说的内容差不多嘛?还有在前一本,也是这个套数。”
宁璐气得直瞪眼,贺群立的话简直是直击她的软肋!她不是不知道网上有多少对她的恶评:
“碧绿色的小兔子啊,也就前两本书还能看看。后面的都不行呢。”
“等等,她出新作了?怎么都没啥水花啊。”
“就是就是,她基本都是一个套路,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
此刻,她真怀疑眼前的这个男人也是网上的恶评者之一了,不禁反击道,
“你懂什么……你懂言情小说吗?哪里一样了啊?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统统都不一样啊!”
“人物除了改了名字和外形之外,几乎都是一个类型的。故事背景除了从上海搬去北京之外,也没看出对故事有什么不同的影响。上一本是女主的爸爸死了,这本是男主的妈妈死了。上一本是车祸,这一本是意外。上一本是失忆,这一本是脑震荡,上一本是……”
“够了够了!”宁璐几乎要哭了,咬着嘴唇地说,“我知道了,我改还不行吗!”
“嗯,我正是这个意思。”贺群立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貌似体贴地要给宁璐倒杯水,“要知道,重复自己是没有出路的。”
“你……你……”宁璐接过杯子的手都在发抖,真想把这杯水劈头盖脸地泼到贺群立的那张扑克脸上。
^…………
二死对头李好好
周一的宁璐在便利店打工,白天的活儿比较轻松,收收银结结账,帮人拿拿关东煮。没什么客人的时候,她可以放空脑内存,想想她的稿子,还有这个月的生活费。
宁璐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带着她来上海生活,不过当宁璐因为“一本成神”而进入大学之后,母亲的身体就不太好了。大城市的生活,无论是喧闹还是日益糟糕的空气都不太适合孱弱的母亲,父亲于是带着母亲回老家静养去了,留下宁璐一个人在上海念大学,老父亲也是忧心忡忡的,
“少买东西,好好读书,照顾好自己!放假了就回家看看。”
那时候的宁璐刚刚成名,意气风发,她甚至拒绝了父母给的生活费,笑着说出版社每个月都给她零花钱,够用了!
“哼……”后来想想,这点碎钱哪里够花啊!
此刻的宁璐愁眉苦脸地瞪着空荡荡的便利店,自从她拿了第一笔稿费,买了自己的第一只lv包包,得到朋友们第一缕羡慕的目光时,就注定她将会成为一个月光族了!当然,如果她后续的作品得给力,兴许还能承担她买买买的生活。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的收入越来越少,可她的信用卡账单却越来越长。
当然,如果她停住在微博上晒自己的法式晚餐,sk2全套护肤品和普拉达的新包包,她的确可以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
但,那还是她宁璐吗?
她沮丧地摇了摇头,打起精神,因为便利店里来客人了。给一个学生妹的巧克力雪糕结账后,那姑娘好似多看了宁璐一眼才离开,吓得宁璐赶紧把头深深地低下去。
这家便利店位置比较偏僻,客人不多,宁璐也正是看上这点才来打工的。要知道早年自己爆红的时候,书的里页可都贴着自己的照片!不过幸好,那时选用的都是夸张得不得了的艺术照,现在看还真是土土的,与本人也有一些差距,再加上便利店难看的制服和帽子,宁璐确信自己没有被人认出来过。
可就算被认出来,她也有对策:“我想给自己的下一本书增进一些素材,所以特地来体验生活的!”
无论什么时候,都给自己准备好借口,万无一失。
^…………
便利店今天的排班到下午为止,她坐公车回到家后,心情却依旧不轻松。
刷了刷微博,同为潮出版社作者的李好好用微博了她,提醒她记得晚上的闺蜜约会。宁璐翻了翻白眼,她和李好好哪里算得上是闺蜜啊,但有些应酬的场合实在不得不去。只见不少粉丝都在微博里求今晚聚会的爆照,宁璐只得打起精神洗澡换衣服,然后摊开一桌子的化妆品开始倒持起来。
宁璐长得很漂亮,大眼睛小嘴唇翘鼻梁,不过这种场合不化妆还是不行的。
她看着自己阿玛尼的粉底液又快见底了,想着便利店的工资来了就赶紧去买一支,撑门面的东西可不能省!有一次她贪便宜用了一支便宜的粉底液,在出版社撞到李好好时,就被对方讥笑最近是操劳过度了吗,脸色怎么那么差。气得宁璐简直都要哆嗦,她李好好当年没出道时,连粉底液和防晒霜都分不清楚好吗!
说起来,她和李好好还真是一段孽缘。
几年前的李好好还是个小城市的高三学生,成绩很差,成天发梦做作家,高考失败后,只有一家不入流的职业学校肯要她,她于是干脆就放弃了读书,来上海投奔了宁璐!是的,当年那个淳朴天真的傻妹妹李好好居然还是碧绿色的小兔子的粉丝呢,当时的宁璐还没开通微博,李好好就天天给宁璐的粉丝邮箱写信,写了一封又一封深情的告白信!
宁璐偶尔会选几封看上一眼,随意虚荣心满足的她也会回复几句,
“好好加油,高考失败不是你人生的结束,如果有机会来上海我们可以见一见。加油!”
自然,这只是一个大神对小粉丝的客套话罢了。于是当某天下午,宁璐从下午茶店回来后,发现有个瘦弱的女孩儿背着行李坐在她家门口时,她简直惊呆了!
“你好,我是李好好!”女孩儿擦着一脑门儿的汗水,兴奋地冲上来打招呼。
“你是怎么知道我家住哪儿的?”宁璐惊呆了,也顺势躲过她汗津津的手。
“上次你接受杂志采访,无意中透露了地址的信息,粉丝们偷偷人肉了你家的地址,我就给记住了!啊当然,后来那个人肉帖就删除了,你放心好了!”李好好笑得一脸傻气。
宁璐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真的收留了李好好。把自己租住房子的一个小隔间借给她住。那时候的宁璐偶尔还会去大学混混出勤率,而她不在家的时候,李好好就负责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虽然俨然是个小保姆的模样,但是李好好非常满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宁璐坐在去聚会餐厅的出租车上不住地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依附于她的李好好变成了那样的?是从宁璐开玩笑似地向出版社了李好好的小说吗?还是从李好好终于出道,从宁璐家搬走开始?还是从李好好渐渐走红起来,而她宁璐却一路深陷……开始的呢?
^…………
下了出租车,宁璐对着大堂的镜子整了下衣裙,从电梯一路上去,走进能看到浦江风景的包间里。
今晚聚餐的都是潮出版社的作者们,平时大家抱团成为一个小团体,彼此发微博互相,也常常聚会发照,以示彼此姐妹情深。一众粉丝们很吃这一套,作者们彼此连带,作品销量也能带上去一些,所以老板宋十江对于这样的聚会很是赞同!
今天晚上的聚会时李好好促成的,主题是庆祝她的新书《翻云覆雨》大获成功,决定加印。所以姑娘们个个举着杯子祝贺她,宁璐也一脸甜笑地抿了一口餐前酒。看着桌上的新书,《翻云覆雨》,作者:霓虹苍鹰,她心里冷笑一声,书名恶俗到家,真不愧是喜欢写□□擦边球的李好好会起的名字!就连李好好的这个笔名,也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别扭。
自己是小兔子,她李好好就是苍鹰?那么贺群立就是只呆头鹤咯,潮出版社难道是个动物园吗?
话说她李好好怎么就老鹰吃兔子地盯死了她呢?以前自己明明待她不薄,还常常把自己的名牌化妆品给她用呢!
正胡思乱想之间,李好好又打量了发呆的宁璐好半天了。宁璐于是浑身一冷,再三确认了今天妆容没问题之后,笑着问李好好,
“怎么了?”
“你脖子上的丝巾真是漂亮,应该是阿马仕的新款吧!”李好好微笑。
“啊对。”宁璐松了一口气,有些得意,又有些无奈。要知道这款丝巾,她可是为了聚会而特地买的,狠狠心又刷爆了信用卡,还安慰自己一巾多用,以后微博拍照都能做道具的。
“该不是为了参加这次聚会特地买的吧,那我多不好意思啊!”没想到李好好一针见血。
宁璐于是一脸假笑,“怎么会,我一见到就喜欢了,喜欢就买了呗!哪里想那么多啊!”
李好好还是笑,只是笑得有些意味深长,不过其他作者显然没发现他们之间的小战争,有个新晋的姑娘林欢儿就插嘴进来,
“哇塞,我知道宁璐姐姐最喜欢买东西了,微博上常常晒新货!出书真的能赚那么多钱吗?我才出了一本,稿费也不多的,还都给妈妈拿去了。”
岂料这个话题又一次击中了宁璐的软肋,她想起自己那些只能还得起最低限度的信用卡,但还是要强颜欢笑着说,
“只要努力就可以的。”是啊,只要努力写作,顺便努力打打工,再分期,就可以了。
李好好却撇撇嘴,对林欢儿说,
“宁璐前辈和我们可不一样,人家是一本成神的大人物,传闻《在黄昏的暮色中》都要改编成电影了,是正在洽谈中嘛?”
宁璐颇为得意地点了点头,这也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如果真谈下来了,她的经济危机可就一下子解决了!李好好却笑道,
“能谈下来就好了,毕竟这是宁璐姐姐最好最好的一部作品了……可别像这书名一样,黄了啊!”
就这样,连傻呆呆的林欢儿都察觉到了不对头,知趣地退到一边儿吃菜去了。李好好还想趁胜追击地讥几句,但见入口处忽然进来了个叽叽喳喳的身影,一边道歉一边喘气道,
“抱歉抱歉,我来晚了!哄孩子可真是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才把女儿交给老公呢。”
来者是林喜见,笔名囍见的潮出版社超级大牌作者。虽然林喜见自从生孩子之后始终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但她偶尔兴起地在公司杂志上登个小短篇都能引起量的小*,”囍见”二字简直是金字招牌,宋十江可一直把她当宝贝呢!
林喜见的女儿快三岁了,她在家待得无聊,手痒痒想开个新故事。于是宋十江就让她重新打理起自己的微博,还特地叫她也来参加今晚的聚会,好露露脸,给她的复出做好准备!
于是大咖一现身,李好好顿时就闭上了嘴,悠悠地和林欢儿她们说话去了。林喜见却是渴了,赶紧叫了杯饮料一饮而尽,吃了几口菜又直白白地问大家,
“不是说要拍照片吗?宋老板要我来做‘交际花’,拍点照片发微博好用来宣传宣传!大家不如早点拍了吧,我怕我老公一个人在家,对付不了我那混世魔王的女儿。啊对了,宋老板和你们说过了吧,嘿嘿,我比较低调不爱露脸的!”
林欢儿一听,扑哧一声就笑了,不露脸怎么拍啊。于是众人也都拿出手机纷纷自拍合照再自拍,宁璐也开启美颜相机和几个作家们“情同姐妹”一番。自然,她和李好好是不会同框的,不过今晚林喜见的突然出现无意中给她解了围,她对这位前辈隐隐升出了仰慕之情。正握着手机有些犹豫地不敢求合影,却不料林喜见却主动拿着手机凑到她的面前,笑着说,
“来来来,我们合影一张吧,就当给我完成任务。我见过你,你是碧绿色的小兔子吧!我看过你的《昏黄的暮色中》,好感人,我都看哭了呢!”
“额……其实书名是《在黄昏的暮色中》,不过也差不多啦。”宁璐面对林喜见有些羞涩,见林喜见拍完了合照,当即就用修图软件把自己的脸蛋用小丸子图案盖掉了,还给一边的宁璐用了一键美颜。她抬头,不好意思地朝宁璐一笑,
“宋十江死活要我来做‘交际花’,我也是没办法。要不是我老公何立威还在他手底下做着,哼,我才不来呢!这照片我发在微博上,可以吧!”
“当然可以!”宁璐荣幸之至,头点得好似啄木鸟。
^…………
林喜见拍完照片,吃饱喝足后就起身告辞。小羊排的酱汁滴在她的裙摆上,她只轻轻皱眉了一下,又洒脱地笑道,
“还好这衣服也穿了两年多了。”
宁璐拿着酒杯,看着她急匆匆回家带孩子的背影,不禁深深感受到如果是囍见那般的段位,即使穿着旧裙子,提着杂牌包包,妆容谈不上精致,甚至连句客套话也懒得说都是没问题的!宁璐忽然很是向往囍见的自由自在,她摸了摸脖子上的爱马仕丝巾,不禁眼神一暗。
于是乎,也没啥心情看夜景吃美食了。她默默地起身告辞,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番。走出包间,她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来餐厅时因为怕妆容花掉,也怕衣服起褶,她特地坐了出租车来,硬生生花了七十多块。其实餐厅附近就有地铁,走几步就到,又快又便宜。
一路低头想着回家的路线,宁璐走到大厅里,忽而瞧见前面有一道熟悉的背影。
咦?那不是自己的责编贺群立吗?她正想上去打个招呼,却忽然想起今天是周一,贺群立原本说好了要问她讨稿子的,可是他却好似忘了。而既然他忘了,电脑里只有一千多个字的宁璐又何必去提醒。
于是宁璐缩了缩肩膀地往边上躲了躲,这才注意到贺群立的身边站了个背影窈窕的姑娘,双腿笔直修长,腰肢纤细,估计正面看会是个美女!
两人状似亲昵,姑娘还忽然伸手牵住了贺群立。宁璐于是在暗处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原来一板一眼的他也会因为想着和女朋友约会而忘记催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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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矫情是种不治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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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四年的时间里,包括即将精修出版的《昏黄的暮色中》,宁璐要为潮出版社贡献出六本大作。”
宋十江是诚意十足的,为了在众多出版社里夺得宁璐这个香饽饽,他甚至私下开出了附加条件,在合同期间每个月给宁璐打一笔生活费,让宁璐这个刚入大学的学生在吃喝不愁的情况下安心写作。
于是,宋十江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直到后来,宁璐的第二本书销量稍稍下滑他依旧满怀信心,可第三本书的风评也差强人意,第四本书再次遭遇滑铁卢,第五本书简直是噩梦……宋十江还是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眼光失准,强调道,
“起码在宁璐这个项目上,我们是不亏本的。她的影视代理权都在公司手里,《在黄昏的暮色中》要改编电影,这笔赚头和噱头,就值回票价了!更何况《在黄昏的暮色中》还多次再版呢!”
这话之后被口口相传,无意中传到了宁璐的耳朵里。正在筹备第六本稿子的宁璐顿时就觉得人生好没有意义。这三年来她没日没夜地想啊写啊改啊,甚至荒废了自己的学业,可到头来,她宁璐的价值,始终也只有那本三年前走了狗屎运的作罢了!
所以,当跟了她三年的责任编辑徐咏佳怀孕休假,公司居然指派了一个没啥经验的新人编辑给她时,宁璐的心里一片死灰,但是脸上,还是保持着一张”言情大神”该有的微笑,
“你好,我是宁璐。”
“你好,我是贺群立。”
^…………
宁璐后来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潮出版社的休息室里与贺群立见面,那时的彼此还是客客气气的。她甚至为了这次见面,带上了自己许久不用的loewe包包,轻巧地放在膝盖上,轻柔地和他打招呼。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把手机里的”贺群立”恶狠狠地改成了”鹤立鸡群”呢?
兴许就是从那次,她把第六本书稿子的大纲和开头拿给他看,还以为这初出茅庐的新人编辑才不敢对她这”言情大神”说三道四,可是她等待良久,却等到贺群立毫不留情地说,
“这不是和你前一本小说的内容差不多嘛?还有在前一本,也是这个套数。”
宁璐气得直瞪眼,贺群立的话简直是直击她的软肋!她不是不知道网上有多少对她的恶评:
“碧绿色的小兔子啊,也就前两本书还能看看。后面的都不行呢。”
“等等,她出新作了?怎么都没啥水花啊。”
“就是就是,她基本都是一个套路,看了开头就能知道结尾。”
此刻,她真怀疑眼前的这个男人也是网上的恶评者之一了,不禁反击道,
“你懂什么……你懂言情小说吗?哪里一样了啊?人物设定,故事背景,统统都不一样啊!”
“人物除了改了名字和外形之外,几乎都是一个类型的。故事背景除了从上海搬去北京之外,也没看出对故事有什么不同的影响。上一本是女主的爸爸死了,这本是男主的妈妈死了。上一本是车祸,这一本是意外。上一本是失忆,这一本是脑震荡,上一本是……”
“够了够了!”宁璐几乎要哭了,咬着嘴唇地说,“我知道了,我改还不行吗!”
“嗯,我正是这个意思。”贺群立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貌似体贴地要给宁璐倒杯水,“要知道,重复自己是没有出路的。”
“你……你……”宁璐接过杯子的手都在发抖,真想把这杯水劈头盖脸地泼到贺群立的那张扑克脸上。
^…………
二死对头李好好
周一的宁璐在便利店打工,白天的活儿比较轻松,收收银结结账,帮人拿拿关东煮。没什么客人的时候,她可以放空脑内存,想想她的稿子,还有这个月的生活费。
宁璐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带着她来上海生活,不过当宁璐因为“一本成神”而进入大学之后,母亲的身体就不太好了。大城市的生活,无论是喧闹还是日益糟糕的空气都不太适合孱弱的母亲,父亲于是带着母亲回老家静养去了,留下宁璐一个人在上海念大学,老父亲也是忧心忡忡的,
“少买东西,好好读书,照顾好自己!放假了就回家看看。”
那时候的宁璐刚刚成名,意气风发,她甚至拒绝了父母给的生活费,笑着说出版社每个月都给她零花钱,够用了!
“哼……”后来想想,这点碎钱哪里够花啊!
此刻的宁璐愁眉苦脸地瞪着空荡荡的便利店,自从她拿了第一笔稿费,买了自己的第一只lv包包,得到朋友们第一缕羡慕的目光时,就注定她将会成为一个月光族了!当然,如果她后续的作品得给力,兴许还能承担她买买买的生活。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的收入越来越少,可她的信用卡账单却越来越长。
当然,如果她停住在微博上晒自己的法式晚餐,sk2全套护肤品和普拉达的新包包,她的确可以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
但,那还是她宁璐吗?
她沮丧地摇了摇头,打起精神,因为便利店里来客人了。给一个学生妹的巧克力雪糕结账后,那姑娘好似多看了宁璐一眼才离开,吓得宁璐赶紧把头深深地低下去。
这家便利店位置比较偏僻,客人不多,宁璐也正是看上这点才来打工的。要知道早年自己爆红的时候,书的里页可都贴着自己的照片!不过幸好,那时选用的都是夸张得不得了的艺术照,现在看还真是土土的,与本人也有一些差距,再加上便利店难看的制服和帽子,宁璐确信自己没有被人认出来过。
可就算被认出来,她也有对策:“我想给自己的下一本书增进一些素材,所以特地来体验生活的!”
无论什么时候,都给自己准备好借口,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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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今天的排班到下午为止,她坐公车回到家后,心情却依旧不轻松。
刷了刷微博,同为潮出版社作者的李好好用微博了她,提醒她记得晚上的闺蜜约会。宁璐翻了翻白眼,她和李好好哪里算得上是闺蜜啊,但有些应酬的场合实在不得不去。只见不少粉丝都在微博里求今晚聚会的爆照,宁璐只得打起精神洗澡换衣服,然后摊开一桌子的化妆品开始倒持起来。
宁璐长得很漂亮,大眼睛小嘴唇翘鼻梁,不过这种场合不化妆还是不行的。
她看着自己阿玛尼的粉底液又快见底了,想着便利店的工资来了就赶紧去买一支,撑门面的东西可不能省!有一次她贪便宜用了一支便宜的粉底液,在出版社撞到李好好时,就被对方讥笑最近是操劳过度了吗,脸色怎么那么差。气得宁璐简直都要哆嗦,她李好好当年没出道时,连粉底液和防晒霜都分不清楚好吗!
说起来,她和李好好还真是一段孽缘。
几年前的李好好还是个小城市的高三学生,成绩很差,成天发梦做作家,高考失败后,只有一家不入流的职业学校肯要她,她于是干脆就放弃了读书,来上海投奔了宁璐!是的,当年那个淳朴天真的傻妹妹李好好居然还是碧绿色的小兔子的粉丝呢,当时的宁璐还没开通微博,李好好就天天给宁璐的粉丝邮箱写信,写了一封又一封深情的告白信!
宁璐偶尔会选几封看上一眼,随意虚荣心满足的她也会回复几句,
“好好加油,高考失败不是你人生的结束,如果有机会来上海我们可以见一见。加油!”
自然,这只是一个大神对小粉丝的客套话罢了。于是当某天下午,宁璐从下午茶店回来后,发现有个瘦弱的女孩儿背着行李坐在她家门口时,她简直惊呆了!
“你好,我是李好好!”女孩儿擦着一脑门儿的汗水,兴奋地冲上来打招呼。
“你是怎么知道我家住哪儿的?”宁璐惊呆了,也顺势躲过她汗津津的手。
“上次你接受杂志采访,无意中透露了地址的信息,粉丝们偷偷人肉了你家的地址,我就给记住了!啊当然,后来那个人肉帖就删除了,你放心好了!”李好好笑得一脸傻气。
宁璐也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真的收留了李好好。把自己租住房子的一个小隔间借给她住。那时候的宁璐偶尔还会去大学混混出勤率,而她不在家的时候,李好好就负责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虽然俨然是个小保姆的模样,但是李好好非常满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宁璐坐在去聚会餐厅的出租车上不住地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依附于她的李好好变成了那样的?是从宁璐开玩笑似地向出版社了李好好的小说吗?还是从李好好终于出道,从宁璐家搬走开始?还是从李好好渐渐走红起来,而她宁璐却一路深陷……开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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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出租车,宁璐对着大堂的镜子整了下衣裙,从电梯一路上去,走进能看到浦江风景的包间里。
今晚聚餐的都是潮出版社的作者们,平时大家抱团成为一个小团体,彼此发微博互相,也常常聚会发照,以示彼此姐妹情深。一众粉丝们很吃这一套,作者们彼此连带,作品销量也能带上去一些,所以老板宋十江对于这样的聚会很是赞同!
今天晚上的聚会时李好好促成的,主题是庆祝她的新书《翻云覆雨》大获成功,决定加印。所以姑娘们个个举着杯子祝贺她,宁璐也一脸甜笑地抿了一口餐前酒。看着桌上的新书,《翻云覆雨》,作者:霓虹苍鹰,她心里冷笑一声,书名恶俗到家,真不愧是喜欢写□□擦边球的李好好会起的名字!就连李好好的这个笔名,也是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别扭。
自己是小兔子,她李好好就是苍鹰?那么贺群立就是只呆头鹤咯,潮出版社难道是个动物园吗?
话说她李好好怎么就老鹰吃兔子地盯死了她呢?以前自己明明待她不薄,还常常把自己的名牌化妆品给她用呢!
正胡思乱想之间,李好好又打量了发呆的宁璐好半天了。宁璐于是浑身一冷,再三确认了今天妆容没问题之后,笑着问李好好,
“怎么了?”
“你脖子上的丝巾真是漂亮,应该是阿马仕的新款吧!”李好好微笑。
“啊对。”宁璐松了一口气,有些得意,又有些无奈。要知道这款丝巾,她可是为了聚会而特地买的,狠狠心又刷爆了信用卡,还安慰自己一巾多用,以后微博拍照都能做道具的。
“该不是为了参加这次聚会特地买的吧,那我多不好意思啊!”没想到李好好一针见血。
宁璐于是一脸假笑,“怎么会,我一见到就喜欢了,喜欢就买了呗!哪里想那么多啊!”
李好好还是笑,只是笑得有些意味深长,不过其他作者显然没发现他们之间的小战争,有个新晋的姑娘林欢儿就插嘴进来,
“哇塞,我知道宁璐姐姐最喜欢买东西了,微博上常常晒新货!出书真的能赚那么多钱吗?我才出了一本,稿费也不多的,还都给妈妈拿去了。”
岂料这个话题又一次击中了宁璐的软肋,她想起自己那些只能还得起最低限度的信用卡,但还是要强颜欢笑着说,
“只要努力就可以的。”是啊,只要努力写作,顺便努力打打工,再分期,就可以了。
李好好却撇撇嘴,对林欢儿说,
“宁璐前辈和我们可不一样,人家是一本成神的大人物,传闻《在黄昏的暮色中》都要改编成电影了,是正在洽谈中嘛?”
宁璐颇为得意地点了点头,这也是她一直期待的事情。如果真谈下来了,她的经济危机可就一下子解决了!李好好却笑道,
“能谈下来就好了,毕竟这是宁璐姐姐最好最好的一部作品了……可别像这书名一样,黄了啊!”
就这样,连傻呆呆的林欢儿都察觉到了不对头,知趣地退到一边儿吃菜去了。李好好还想趁胜追击地讥几句,但见入口处忽然进来了个叽叽喳喳的身影,一边道歉一边喘气道,
“抱歉抱歉,我来晚了!哄孩子可真是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才把女儿交给老公呢。”
来者是林喜见,笔名囍见的潮出版社超级大牌作者。虽然林喜见自从生孩子之后始终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但她偶尔兴起地在公司杂志上登个小短篇都能引起量的小*,”囍见”二字简直是金字招牌,宋十江可一直把她当宝贝呢!
林喜见的女儿快三岁了,她在家待得无聊,手痒痒想开个新故事。于是宋十江就让她重新打理起自己的微博,还特地叫她也来参加今晚的聚会,好露露脸,给她的复出做好准备!
于是大咖一现身,李好好顿时就闭上了嘴,悠悠地和林欢儿她们说话去了。林喜见却是渴了,赶紧叫了杯饮料一饮而尽,吃了几口菜又直白白地问大家,
“不是说要拍照片吗?宋老板要我来做‘交际花’,拍点照片发微博好用来宣传宣传!大家不如早点拍了吧,我怕我老公一个人在家,对付不了我那混世魔王的女儿。啊对了,宋老板和你们说过了吧,嘿嘿,我比较低调不爱露脸的!”
林欢儿一听,扑哧一声就笑了,不露脸怎么拍啊。于是众人也都拿出手机纷纷自拍合照再自拍,宁璐也开启美颜相机和几个作家们“情同姐妹”一番。自然,她和李好好是不会同框的,不过今晚林喜见的突然出现无意中给她解了围,她对这位前辈隐隐升出了仰慕之情。正握着手机有些犹豫地不敢求合影,却不料林喜见却主动拿着手机凑到她的面前,笑着说,
“来来来,我们合影一张吧,就当给我完成任务。我见过你,你是碧绿色的小兔子吧!我看过你的《昏黄的暮色中》,好感人,我都看哭了呢!”
“额……其实书名是《在黄昏的暮色中》,不过也差不多啦。”宁璐面对林喜见有些羞涩,见林喜见拍完了合照,当即就用修图软件把自己的脸蛋用小丸子图案盖掉了,还给一边的宁璐用了一键美颜。她抬头,不好意思地朝宁璐一笑,
“宋十江死活要我来做‘交际花’,我也是没办法。要不是我老公何立威还在他手底下做着,哼,我才不来呢!这照片我发在微博上,可以吧!”
“当然可以!”宁璐荣幸之至,头点得好似啄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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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见拍完照片,吃饱喝足后就起身告辞。小羊排的酱汁滴在她的裙摆上,她只轻轻皱眉了一下,又洒脱地笑道,
“还好这衣服也穿了两年多了。”
宁璐拿着酒杯,看着她急匆匆回家带孩子的背影,不禁深深感受到如果是囍见那般的段位,即使穿着旧裙子,提着杂牌包包,妆容谈不上精致,甚至连句客套话也懒得说都是没问题的!宁璐忽然很是向往囍见的自由自在,她摸了摸脖子上的爱马仕丝巾,不禁眼神一暗。
于是乎,也没啥心情看夜景吃美食了。她默默地起身告辞,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番。走出包间,她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来餐厅时因为怕妆容花掉,也怕衣服起褶,她特地坐了出租车来,硬生生花了七十多块。其实餐厅附近就有地铁,走几步就到,又快又便宜。
一路低头想着回家的路线,宁璐走到大厅里,忽而瞧见前面有一道熟悉的背影。
咦?那不是自己的责编贺群立吗?她正想上去打个招呼,却忽然想起今天是周一,贺群立原本说好了要问她讨稿子的,可是他却好似忘了。而既然他忘了,电脑里只有一千多个字的宁璐又何必去提醒。
于是宁璐缩了缩肩膀地往边上躲了躲,这才注意到贺群立的身边站了个背影窈窕的姑娘,双腿笔直修长,腰肢纤细,估计正面看会是个美女!
两人状似亲昵,姑娘还忽然伸手牵住了贺群立。宁璐于是在暗处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原来一板一眼的他也会因为想着和女朋友约会而忘记催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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