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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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阿布拉克萨斯,是一名巫师。从小我就知道,自己与那些血统混杂的混血还有甚至根本连魔力都不具备的麻瓜们是截然不同的,因为我将是马尔福家族的继承者和掌控人,而马尔福家一直都是高贵的纯血。就像许多纯血一样,悠久的历史赋予马尔福家比别人更多的权势和财富,纯净的血脉则带给我们更强大的魔力和能用的咒语。是的,我一直以自己是个纯血为傲,自幼而起。

    但是关于我的童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日子都过得实在乏陈可善。我的父母是典型的家族联姻,他们根本并不相爱,甚至有的时候还互相厌恶。我想我的出生一定让他们两人都松了口气,因为既然已经生下了继承人,那么两人联姻的使命就算完成了。当然,为了家族能更好的延续,他们还必须要给我最良好的教育环境,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教导我成长,以保证我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家族继承人。但这已经是另一回事了,总之,在我出生以后,我的父母就再也没有同房过。

    我想他们的相处模式对我并不是没有影响的,所以那个后来成为我妻子的女人,在总是为了我浪迹花丛而黯然神伤时,我从来都无法理解。因为在我的认知里,这根本不影响我们的婚姻,不是吗?我的母亲从未干涉父亲跟乐意的人享受*上的欢愉,而作为回报,我的父亲也从不反对母亲从别人那里享受爱情的乐趣。我知道自己并不能算是一个好丈夫,但我至少我愿意尊重她,也从不吝啬为她花钱,而且从不排斥跟她拥抱亲吻甚至更进一步的享受点什么。那么她还期待什么呢?所谓的无聊的爱情吗?真是乏味至极。

    哦,抱歉,我说远了,我的婚姻观并不是我将讲述的主题。刚刚我们说到哪来着,对了,我的童年。有很长一段时间,对我来说生活中有意思的事不多,家族继承人的课程对我来说并不费力,而托我的父母都有一副不错的容貌的福,我长得也挺不错的,再加上良好的家世,这让我在日后尤其容易受到女性们的欢迎。

    但对还年幼的我来说,许多乐趣还根本认识不到,那时候的我对于周围那些总是包围着我的,依附于马尔福家的小家族,或者觊觎马尔福家权势和财富抑或是我的容貌的同龄人厌恶至极,尽管教养和理智告诉我,我可以骄傲却依然要对他们以礼相待,但这都不能改变我对他们没意思透了的评语。

    这种乏味的感觉一直伴随着我很长一段时间,即使进入每个小巫师都向往的霍格沃茨也没能让我觉得有趣一点。理所当然的年级首席,那些依旧围在自己身边无趣的人,刻板的教授,无聊的课,当然,从那时开始,我就总能收到的几封粉红色的情书。

    当然,那些年纵横欧洲大陆的第一代黑魔王格林德沃也许算是对我乏味但平静的生活的一个威胁,因为每年都有人传言他就要打到英国来了。但是对我来说,也从未恐惧过他的到来,这当然不是因为我会预知邓布利多能干掉他——尽管我的家族的确流有一点注明预言师卡珊德拉的血——而是因为,我的父母替我订下的未婚妻有着纯正的德意志血统,而她们家族的某一门姻亲恰好则是格林德沃的支持者。

    看,只要愿意,纯血世族甚至能跟巨龙攀上亲戚。而无论如何,马尔福家终将屹立不倒。

    直到那一年,我后来的君主Vorldemort——当然,那时他还有个相对正常但普通的名字,汤姆马沃罗里德尔进入巫师界,走进霍格沃茨。

    那年的开学晚宴,我还是跟以前的几年一样,懒洋洋的斜靠在椅子上,百无聊赖的看着一个个面目模糊的小巫师或张皇失措,或无所适从,或踉踉跄跄,或傻里傻气的走到大厅正中的椅子上,把脑袋塞进那顶可笑的帽子里,然后再由那顶帽子用曼德拉草尖叫一样刺耳的声音宣布他们的归属。

    看,一切都还是跟以前一样,一样的无聊。

    直到邓布利多——哦,对了,虽然他后来连续做了半个多世纪的霍格沃茨校长,但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变形课教授,念到一个叫汤姆里德尔的名字。一开始引起我注意的当然不是这个随处可见的名字,而是邓布利多声音中隐藏着的厌恶。要知道,我一向对这些东西特别敏感。

    可是这真的很奇怪,不是吗?这个名字并不是我所熟悉的纯血氏族中的一员,那么他就有可能是个混血甚至于麻瓜种,邓布利多不是一向就喜欢那些人吗?

    然后Lord,哦,那时候我们还叫他汤姆就从一群小巫师中走了出来。他和那些姿态可笑的小巫师们都不一样,尽管穿着破旧的二手长袍,脸上满是营养不良的菜色,但他是那么骄傲的仰着头,镇定自若的走到椅子上坐下,然后从容的戴上那顶帽子,那顶丑陋的帽子几乎刚挨到他的头发就尖叫着喊出“斯莱特林”。后来我才知道,那并不是错觉,那帽子的尖叫声中确实带着惊恐的颤音。

    能分到斯莱特林,那他至少是个混血。我饶有兴趣的盯着他,看着他平静的摘下帽子,一点欣喜若狂的神色也没有,有的只是眼中无法掩饰的旺盛的野心。后来我才知道,他从一开始就偏执的认定自己与众不同,当然,后来他的偏执被证明是对的。他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偏执的人,当然也是对自己最狠的人。

    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一年级新生首席战上,流着血撂倒了最后一个竞争者的样子,精致的眉眼间满是狠戾的神色,而且任谁也能看得出来,他用来打倒敌人的不是魔咒,而是天赋——他还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最有天赋的人,当然,我不知道后来出现的那个小姑娘是不是能跟他相比,毕竟那个时候他从未受过半点关于魔法的训练。当然,那是他一生之中最狼狈的一次战斗,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再也没让自己这样狼狈过,至少,我再也没能亲眼见过。

    他无疑是个有意思的人,这点在一群无聊的人中间显得尤为突出。他并不像那些依仗着自己良好家世就混吃等死的纯血们,也不像那些永远战战兢兢畏畏缩缩的混血,更不像那些永远咋咋呼呼的让人恶心的麻瓜种。他的进步是如此的明显,就像海绵在贪婪的吸收着水分一样吸收着他能学到的一切。不,如果是海绵至少还有一个容纳的限额,而他简直就像曾经干涸的海洋,无论有多少水分都能吞噬的一干二净。

    很快,无论多难的魔咒他都能使用的得心应手,无论多么复杂的魔药都能配的完美无缺,无论多么难以讨好的教授只要他愿意也能成为其得意门生——除了,邓布利多。但那个时候,他的意见远不如后来一般被人重视,所以那根本毫不重要。总之,那时的Lord,在初入魔法界没多久的时候,就表现得他好像天生就是为了这一切而生的,以至于在很久以后一切真相大白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相信他只是个混血。那时候人们都相信他是因为什么意外而流落到麻瓜界的,可怜的纯血。我也不例外。

    他是如此的有意思,而且表现的这样优秀,甚至就连外貌,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和他突飞猛进的魔力一样,散发出一种令人心惊的与我完全不同的美丽。那么我有什么理由不接纳他呢?是的,没有多久,我就代表马尔福家承认了他的存在。然后更快的,他的身边开始聚集起了一些追随者,梅林对他是如此厚爱,除了家世,他什么都有了,美貌、力量、狡猾、野心、聪明还有领秀魅力。当然,后来大家都知道,就连家世,他也不是没有……

    他是如此的耀眼,以至于我一度以为再过20年巫师界又会出现一个叫里德尔的新兴家族了。

    但事实证明我还是小瞧了他。

    当他从霍格沃茨毕业的时候,我已经继承了马尔福家族。我愚蠢的可怜的父亲在一次寻欢作乐的时候被床伴的丈夫抓了个正着,然后那个暴怒的男人直接杀死了他——这导致我日后在寻找乐子的时候,无论什么时候,魔杖都一定放在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

    而在那之前,我的母亲就已经死于一次失败的美容药剂的配置,愿梅林保佑她,希望她在天上顶的不是那张被炸得血肉模糊的脸。

    好吧,我又跑题了。那时候我刚刚新婚——尽管格林德沃被等不利抓住了,但是我的婚约还是履行了,毕竟是格林德沃支持者的只是她的家族的姻亲,又不是她的家族本身。而且细论起来,一千多年前,我们两家其实还是一家人呢。

    当Lord自霍格沃茨毕业的时候,他并没有像人们想象中那样进入魔法部,然后用他那超凡脱俗的政治魅力向上挣扎,反倒进了翻倒巷的一家小小的魔法商店做起了不起眼的店员。

    作者有话要说:事实证明发这种防盗确实有点用,可是真的好麻烦,真是让人纠结啊……

    如果我有存稿就好了……直接发几十张存稿,最后一章是不变的番外那种似乎更好用,而且方便,可是我没有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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