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人生最大的理想——骄奢淫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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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居然会有这么不负责任的说法?这种时候沈旭之没有丁点的怒意,只是会无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但却没有办法。这时候,只能相信那看上去还算是靠谱的老头。
或许,沈旭之内心深处在用小人之心揣测着昊叔的君子之腹。或许是在报复那天的拔刀相向?
看着昊叔全神贯注的打磨着龙芽骨,仿佛中,一种奇异的色彩笼罩着昊叔,白发苍苍的脸上每一道皱纹都充满了棱角,在岁月的磨砺中愈挫愈勇,愈勇愈强。每一道棱角都述说着坚贞不屈的往事。难怪人们常说,专心致志的男人最帅,应该是这么意思吧。但沈旭之不是女生,不是花痴,看了一小会就感觉到很无聊。引念力,淬炼天地元气,这村落里面木系元气少的可怜,实在只是聊胜于无。
还是早点休息,准备明天上路吧。想着应该很快便能离开九隆山脉,把兰明珠送回京城,沈旭之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又有点说不清楚的淡淡的失落。
人性很复杂。沈旭之这么安慰自己。想着想着,手指间似乎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仿佛又按在那高耸入云的峰上,柔软滑腻,沁人心脾。
心神一荡,退出识海,羊皮袍子还在静逸的夜晚里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洁白的毛皮在幽暗的灯光下泛着玉石一般的光彩。石床上的兰明珠小猫一样蜷缩着,偶有裸露在外面的肌肤,倒是看不见一点点伤痕。
沈旭之抻了抻手脚,感受到筋骨之间变得强劲了些,料想脱胎换骨也不会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心中欣喜之情便没那么炙热。
沈旭之在地上拾起出门时扔到兰明珠身上的长衫。虽然已经很破旧了,但沈旭之一直舍不得扔掉。拾起了袍子,手指捻捏着粗糙的纹理,少年郎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了灾荒、饥饿的人吃人的年代。
那时候自己带着刚睁开眼睛的羊皮袍子在飞云江畔艰难前行,刚和一伙试图吃掉沈旭之怀里的羊皮袍子的灾民刺刀见红的打了一仗,一身的刀伤棍痕。
那年的冬天还特别冷,少年郎肚子里面空空如也,连肠鸣音似乎都已经消失,只有怀里的小白狐狸能给自己一丝的温暖。坚持着又走了一天,傍晚,天色将暗。每天最寒冷的时分就要来临。死亡似乎就在身边,沈旭之随手一动便能触摸到死亡的感觉。
在即将被冻死在海西丘陵的时候,一只手递过来一件粗布长袍,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到现在沈旭之还不知道那只手是什么人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寒冬里,整个人的思维都被冻上了,只有眼前那碗热气腾腾的稀饭才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匀了几口给怀里的羊皮袍子,少年郎三口两口喝掉,恨不得连碗都吃进去。
当天晚上,沈旭之靠着那碗稀饭带来的热量再次干掉了三个试图杀了自己吃肉的汉子。对着三具尸体,沈旭之犹豫了半个晚上,最后活下来的念头战胜了心中的执念。就着大汉们留下来的火和锅,沈旭之弄到了足够的食物。之后,沈旭之裹着这件粗布袍子熬过了寒冬。
再往后的日子,便没有这么艰难过。随着羊皮袍子一天一天的变大,日子也顺畅了起来。
想着那些年一起吃过的野草,沈旭之心中没有悲伤与凄凉,而是充满了对现在生活的向往。比较起来,现在的生活虽然还没有达到骄奢淫逸的地步,但毕竟能吃饱饭,这就足够了。
骄奢淫逸,真是美好的梦想啊。沈旭之心里默默念叨着这四个字,仿若每个字都充满了无穷无尽的魔力一般,让少年郎着迷。多少人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不都是为了这四个字!
沈旭之把粗布袍子摊开,上前几步,想要给兰明珠披上。兰明珠抬起头,往里躲了躲。昏暗的灯光下,凌乱的发丝挡在充满仇恨的眼睛前,不但没削减仇恨,看上去更是带了几分决然。长发、乌黑、凌乱、仇恨、眼神、娇柔……一瞬间这些字眼涌进沈旭之心里,久久不肯退去。
沈旭之停下脚步,稳了稳心神,把袍子递了过去。因为这件袍子对少年郎有特殊的意义,所以沈旭之特意把这件袍子浆洗的很干净。
兰明珠没有接,只是在昏暗的灯光下看着沈旭之。没有一点点的温柔与暧昧,只有恨不得千刀万剐的仇恨,还有就是一些沈旭之也看不清楚的味道。
目光再犀利,也杀不死人。对于死亡的威胁,少年郎多年刀尖上打滚的经历看来最是风轻云淡。
直接把袍子抛了过去,冷冷的道:“披上。别再生病给我添麻烦。早一日送你回去,早一日不用见到你。对大家都好。”冰冷的话语像是一把把刀子,剜进兰明珠的心。深入骨髓的骄傲自尊给这一把把刀子剜的钻心的疼痛,直到破裂,变成一片一片,无法再次拼凑起来。
兰明珠抓住那粗布袍子便要撕碎,正在这时,却听见那少年像地狱中走出的恶魔般的声音又说道:“那是我最后一件完整的衣服,你猜猜你要是把他撕掉,我会不会生气?”
黑暗中少年郎的声音带着几分萧瑟,秋日里的微风般虽然不经意却入骨的寒。
“睡吧,你们这些富家子,锦衣玉食惯了,多一件衣物便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你要是再风寒入体,我可没有把握在把你治好。就算是能好,沉疴缠于肺腑之间,对你以后的修行也是不利。”
沈旭之好话好说,但在兰明珠听来,少年郎的言语像是另外一种藤条,毫无怜悯的抽在兰明珠灵魂的深处。比藤条抽在身上还要疼上几分。
兰明珠的手被定在半空中,指甲紧紧抠在掌心,一丝丝的疼痛从已经麻木的掌心传了过来。这时,兰明珠真的希望天塌地陷,把自己和这个恶魔一起埋葬起来。
“睡吧。”沈旭之躺到地上那张荒兽皮上,胡乱的紧了紧长衫,把羊皮袍子揣到怀里吹熄了灯。漆黑的屋里,没有星光,没有月光,有的只是无边的黑暗。沈旭之长叹一声,如受伤的野兽一般,让人毛骨悚然。
兰明珠依偎在床上,听到这声长叹,想着沈旭之刚刚说过的话,想着那夜的温存,想着藤条一下下抽在自己身上。想到那根枯黄的藤条,忽然觉得身上麻酥酥的,真像是有一根藤条不知在何方而来,抽到自己身上。不是疼,而是一股子让人意犹未尽的酥麻。黑暗中,兰明珠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脸上腾起一团绯红,热的有点发烫。我,我怎们能这样……
粗布长袍披在身上,仿佛是错觉,又仿佛真的存在,长袍上还带着少年郎点点温暖的气息。长袍披在背上,像是那夜,少年紧紧抱住自己,温暖而又有些不真实。那只不老实的手在自己肌肤上划过,粗糙的像是石子,要把自己吹弹可破的肌肤划伤。直到最后,那只手轻轻按在自己胸前……忽然,兰明珠感觉到身上已经痊愈,连一点点疤痕都没有留下的伤处传来一阵阵疼痛,冲淡了全身的酥麻。种种感觉交织在一起,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时而愤恨,时而爱怜。身边都是那恶魔充满阳刚的男性味道,有些温暖又说不出来的厌烦。种种奇怪的感觉和白天的惊吓,饥饿寒冷变成了兰明珠一夜的主题。
就这样,兰明珠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当被沈旭之叫醒的时候,天色大亮。沈旭之已经开始收拾行囊。羊皮袍子没有一刻老实,在屋子里东张西望,对什么都好奇,看见什么都上去闻半天,看看到底能不能吃。
石滩一早便来到石屋前,准备随时听从沈旭之的吩咐。有壮硕如男子的妇人送来两碗不知道什么草和荒兽肉熬成的粥。沈旭之和羊皮袍子分食了一碗,在沈旭之冰冷的目光注视下,兰明珠也强咽下一碗粥。收拾完行囊,石中也带着全村的数百村民给沈旭之送行。
石中把石滩叫到一边,反复叮嘱着什么。携着沈旭之的手,一直送到没有路的地方,才依依而别。按照昊叔的说法,这里距离九隆山脉北面出口大约还有半个月的路程。村落里每年都要有两次派人走出九隆山脉去购买一些生活必用品,比如说盐巴之类的物件。所以,从村子到外面的路很熟悉。一条没有荒兽的路,对沈旭之的吸引力绝对要比那夜的温存、暧昧要大得多。
上了路,三人无话。只是默默的赶路。晚上,精力充沛的石滩守夜,沈旭之全神贯注的积攒念力,淬炼天地元气。虽然每三块翡翠都要被昊叔取走两块,但在走出九隆山脉的时候,沈旭之已经把毒力和毒力增幅加满。
当看见寒云川和幻象森林之间那一望无际的寒云平原的时候,沈旭之忽然感到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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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重伤!要死哪那么容易?!居然会有这么不负责任的说法?这种时候沈旭之没有丁点的怒意,只是会无奈。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但却没有办法。这时候,只能相信那看上去还算是靠谱的老头。
或许,沈旭之内心深处在用小人之心揣测着昊叔的君子之腹。或许是在报复那天的拔刀相向?
看着昊叔全神贯注的打磨着龙芽骨,仿佛中,一种奇异的色彩笼罩着昊叔,白发苍苍的脸上每一道皱纹都充满了棱角,在岁月的磨砺中愈挫愈勇,愈勇愈强。每一道棱角都述说着坚贞不屈的往事。难怪人们常说,专心致志的男人最帅,应该是这么意思吧。但沈旭之不是女生,不是花痴,看了一小会就感觉到很无聊。引念力,淬炼天地元气,这村落里面木系元气少的可怜,实在只是聊胜于无。
还是早点休息,准备明天上路吧。想着应该很快便能离开九隆山脉,把兰明珠送回京城,沈旭之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又有点说不清楚的淡淡的失落。
人性很复杂。沈旭之这么安慰自己。想着想着,手指间似乎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仿佛又按在那高耸入云的峰上,柔软滑腻,沁人心脾。
心神一荡,退出识海,羊皮袍子还在静逸的夜晚里打着呼噜,睡的很香。洁白的毛皮在幽暗的灯光下泛着玉石一般的光彩。石床上的兰明珠小猫一样蜷缩着,偶有裸露在外面的肌肤,倒是看不见一点点伤痕。
沈旭之抻了抻手脚,感受到筋骨之间变得强劲了些,料想脱胎换骨也不会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心中欣喜之情便没那么炙热。
沈旭之在地上拾起出门时扔到兰明珠身上的长衫。虽然已经很破旧了,但沈旭之一直舍不得扔掉。拾起了袍子,手指捻捏着粗糙的纹理,少年郎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了灾荒、饥饿的人吃人的年代。
那时候自己带着刚睁开眼睛的羊皮袍子在飞云江畔艰难前行,刚和一伙试图吃掉沈旭之怀里的羊皮袍子的灾民刺刀见红的打了一仗,一身的刀伤棍痕。
那年的冬天还特别冷,少年郎肚子里面空空如也,连肠鸣音似乎都已经消失,只有怀里的小白狐狸能给自己一丝的温暖。坚持着又走了一天,傍晚,天色将暗。每天最寒冷的时分就要来临。死亡似乎就在身边,沈旭之随手一动便能触摸到死亡的感觉。
在即将被冻死在海西丘陵的时候,一只手递过来一件粗布长袍,一碗热气腾腾的稀饭。到现在沈旭之还不知道那只手是什么人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寒冬里,整个人的思维都被冻上了,只有眼前那碗热气腾腾的稀饭才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匀了几口给怀里的羊皮袍子,少年郎三口两口喝掉,恨不得连碗都吃进去。
当天晚上,沈旭之靠着那碗稀饭带来的热量再次干掉了三个试图杀了自己吃肉的汉子。对着三具尸体,沈旭之犹豫了半个晚上,最后活下来的念头战胜了心中的执念。就着大汉们留下来的火和锅,沈旭之弄到了足够的食物。之后,沈旭之裹着这件粗布袍子熬过了寒冬。
再往后的日子,便没有这么艰难过。随着羊皮袍子一天一天的变大,日子也顺畅了起来。
想着那些年一起吃过的野草,沈旭之心中没有悲伤与凄凉,而是充满了对现在生活的向往。比较起来,现在的生活虽然还没有达到骄奢淫逸的地步,但毕竟能吃饱饭,这就足够了。
骄奢淫逸,真是美好的梦想啊。沈旭之心里默默念叨着这四个字,仿若每个字都充满了无穷无尽的魔力一般,让少年郎着迷。多少人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不都是为了这四个字!
沈旭之把粗布袍子摊开,上前几步,想要给兰明珠披上。兰明珠抬起头,往里躲了躲。昏暗的灯光下,凌乱的发丝挡在充满仇恨的眼睛前,不但没削减仇恨,看上去更是带了几分决然。长发、乌黑、凌乱、仇恨、眼神、娇柔……一瞬间这些字眼涌进沈旭之心里,久久不肯退去。
沈旭之停下脚步,稳了稳心神,把袍子递了过去。因为这件袍子对少年郎有特殊的意义,所以沈旭之特意把这件袍子浆洗的很干净。
兰明珠没有接,只是在昏暗的灯光下看着沈旭之。没有一点点的温柔与暧昧,只有恨不得千刀万剐的仇恨,还有就是一些沈旭之也看不清楚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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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袍子抛了过去,冷冷的道:“披上。别再生病给我添麻烦。早一日送你回去,早一日不用见到你。对大家都好。”冰冷的话语像是一把把刀子,剜进兰明珠的心。深入骨髓的骄傲自尊给这一把把刀子剜的钻心的疼痛,直到破裂,变成一片一片,无法再次拼凑起来。
兰明珠抓住那粗布袍子便要撕碎,正在这时,却听见那少年像地狱中走出的恶魔般的声音又说道:“那是我最后一件完整的衣服,你猜猜你要是把他撕掉,我会不会生气?”
黑暗中少年郎的声音带着几分萧瑟,秋日里的微风般虽然不经意却入骨的寒。
“睡吧,你们这些富家子,锦衣玉食惯了,多一件衣物便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你要是再风寒入体,我可没有把握在把你治好。就算是能好,沉疴缠于肺腑之间,对你以后的修行也是不利。”
沈旭之好话好说,但在兰明珠听来,少年郎的言语像是另外一种藤条,毫无怜悯的抽在兰明珠灵魂的深处。比藤条抽在身上还要疼上几分。
兰明珠的手被定在半空中,指甲紧紧抠在掌心,一丝丝的疼痛从已经麻木的掌心传了过来。这时,兰明珠真的希望天塌地陷,把自己和这个恶魔一起埋葬起来。
“睡吧。”沈旭之躺到地上那张荒兽皮上,胡乱的紧了紧长衫,把羊皮袍子揣到怀里吹熄了灯。漆黑的屋里,没有星光,没有月光,有的只是无边的黑暗。沈旭之长叹一声,如受伤的野兽一般,让人毛骨悚然。
兰明珠依偎在床上,听到这声长叹,想着沈旭之刚刚说过的话,想着那夜的温存,想着藤条一下下抽在自己身上。想到那根枯黄的藤条,忽然觉得身上麻酥酥的,真像是有一根藤条不知在何方而来,抽到自己身上。不是疼,而是一股子让人意犹未尽的酥麻。黑暗中,兰明珠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脸上腾起一团绯红,热的有点发烫。我,我怎们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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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兰明珠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当被沈旭之叫醒的时候,天色大亮。沈旭之已经开始收拾行囊。羊皮袍子没有一刻老实,在屋子里东张西望,对什么都好奇,看见什么都上去闻半天,看看到底能不能吃。
石滩一早便来到石屋前,准备随时听从沈旭之的吩咐。有壮硕如男子的妇人送来两碗不知道什么草和荒兽肉熬成的粥。沈旭之和羊皮袍子分食了一碗,在沈旭之冰冷的目光注视下,兰明珠也强咽下一碗粥。收拾完行囊,石中也带着全村的数百村民给沈旭之送行。
石中把石滩叫到一边,反复叮嘱着什么。携着沈旭之的手,一直送到没有路的地方,才依依而别。按照昊叔的说法,这里距离九隆山脉北面出口大约还有半个月的路程。村落里每年都要有两次派人走出九隆山脉去购买一些生活必用品,比如说盐巴之类的物件。所以,从村子到外面的路很熟悉。一条没有荒兽的路,对沈旭之的吸引力绝对要比那夜的温存、暧昧要大得多。
上了路,三人无话。只是默默的赶路。晚上,精力充沛的石滩守夜,沈旭之全神贯注的积攒念力,淬炼天地元气。虽然每三块翡翠都要被昊叔取走两块,但在走出九隆山脉的时候,沈旭之已经把毒力和毒力增幅加满。
当看见寒云川和幻象森林之间那一望无际的寒云平原的时候,沈旭之忽然感到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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