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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论实因,再临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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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这个费萨尔,马默多斯还真的知道。

    罗马帝国与哈里发帝国算是邻国,两百年前,两国为了争夺剌儿可东(今索马里印度洋西岸一带)的制海权,曾爆发长达三十年的战争。战争的结果是大汉派出蛟龙卫干预,哈里发帝国取得了优势,罗马帝国埃及行省的背后插上了一一颗哈里发帝国的钉子。

    虽然现在罗马帝国跟哈里发帝国还算和平,但马默多斯对这个近在咫尺的邻国还是抱有警惕之心。至于大汉,毕竟离得远,罗马人在这方面还是愿意相信大汉无意于西方。

    说到这个埃米尔?费萨尔?伊本?哈桑?伊本?阿齐兹?拉赫曼?古达(名字真长),必须说明一下,哈里发人的名字是自己的名字加上父亲和祖父的名字构成的。古达是姓,而埃米尔则是尊称,翻译为汉语是“酋长”。在哈里发帝国,“酋长”相当于大汉帝国的州牧和内阁综合,对一个地区拥有相对独立的统治权力。

    (ps:大汉帝国实行的是州郡县三级制度,罗马帝国是行省制度,哈里发帝国则是地区制度。)

    费萨尔的古达家族,是哈里发帝国忽鲁谟斯(今伊朗)地区的第一大家族,他本人是现任酋长伊本?哈桑的幼子。前年古达家族拿到了出使大汉的权利,这费萨尔便立即由陆路向大汉进发。

    到达大汉帝国的时候,正巧遇上了新州叛乱,由于忽鲁谟斯离西海州和大月州都比较近,两者之间常有贸易往来。所以虽然之前大汉皇帝便有圣旨通谕各国,不许与新州叛匪有所勾连,但费萨尔还是没有遵照大汉皇帝的旨意行事。也不知是不是在国内竞标出使大汉权利时花了太多钱,甫一到大汉,这费萨尔就派人迫不及待的和大月州人做起生意来。更该死的是,他的客户还是大月州南部的富户。

    其实生意嘛,做了就做了,很多西域的商人也会偷偷摸摸的与大月州的人做些生意,只要不被发现就没事。但这费萨尔派去做生意的人实在太笨了点,货物被巡逻汉军缴获不说,连客户名册也没能毁掉。名册上除了有大月州的富户。还有数十个大月州的叛匪,其中更是记载,叛匪首领斯达旺从费萨尔这里买了一车的牛筋---这可是做弓箭的必备品---于是,费萨尔摊上事儿了!

    费萨尔在得知此事后便马上撰写国书,希望向大汉皇帝道歉,祈求原谅。但在平叛这件事上。帝国各级官员都是一个态度,对于费萨尔的国书不予接收和理睬,一切等内阁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再说。更有鸿胪寺的官员表示,费萨尔若不是哈里发使节,换做一般普通的外国商人,鸿胪寺早就通知近卫军抓人了!还想递国书?做梦去吧!

    不过鸿胪寺的人不知道,因为前段时间政务繁忙。又是银行又是鄢家的,行政院丞相实在没时间关注哈里发这件事。而鸿胪寺的顶头上司礼部尚书东方棤又忙着调官升职,也没来得及注意这件事。以至于鸿胪寺卿递上去的奏事折被内阁礼部学士在场面上转了一圈后,直接又退了回来,上面只有行政院礼部右侍郎的一个紫色批文“阅”。这下可让鸿胪寺的人挠头难办了。

    费萨尔还是坚持递交国书,鸿胪寺的人根本不愿意接,但这费萨尔还真有点执着精神,见一个鸿胪寺的官员就专门跑去递一次。到最近,鸿胪寺的人都不愿意来使馆街跑了。这不,今日正好听说大汉渤海侯来了,费萨尔又一次急匆匆赶来。

    马默多斯在大汉已经待了两年,二十二岁之前更是在帝大毕业,所以对沈云和方誊讲这些事时,条理清楚。语句分明。这些事在使馆区都快成了笑谈,马默多斯也就当笑话一般,讲给他们听。

    听完后,沈云和方誊却没有笑。而是都端着下巴。静静思考。方誊想了一下问:“公使大人,请问按照贵国律法,若是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处置?”

    马默多斯笑道:“我国是不可能遇到这种事的……”

    说到这,他忽然反应过来,这句话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啊!于是忙道:“哦,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国的行政机构与贵国相差很大,递交国书这件事可大可小,我们都是由奥古斯都的秘书亲自管理的。”

    方誊看出了他的尴尬,淡然一笑道:“我明白公使大人的意思,不过我想问的是,如果贵国抓到外国使节将货物卖给你们的敌人---比如,日耳曼蛮族的话,你们会怎么做?”

    日耳曼蛮族是罗马帝国自立国以来最头疼的敌人。这个日耳曼与后世的日耳曼德国不能混为一谈,此时的日耳曼蛮族主要分布在斯坎迪纳维亚半岛一带,时常乘船南下,劫掠罗马帝国的边疆省份,跟大汉帝国的匈奴性质很像。说他们是一个敌对国家都高看了他们,说是有组织的恐怖组织更为恰当。

    如果说大汉帝国有匈奴这个打不死的小强,那日耳曼蛮族就是罗马帝国头上的虱子,还是带刺会咬人的那种。

    马默多斯沉默了一会儿,慎重地说:“我们的律法与贵国的不同,一旦发生这种事,长老院会宣布与这个国家断交,甚至是直接宣战……我们的做法在大汉这里是不能作为参考的。虽然没有可比性,但作为世子您的朋友,我个人的看法是,哈里发人狡诈无常,不可信!”

    说完,马默多斯右手抚胸,深深鞠了一躬。

    方誊看向沈云,沈云却忽然笑了,道:“谢谢公使大人的个人意见。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要回鸿胪寺报道去!这样,如果晚上有空,我个人想邀请公使大人去飘渺居吃顿便饭,不知阁下愿不愿意赏光呢?”

    马默多斯又是抚胸鞠躬:“能得到侯爷的邀请是本人的荣幸。晚上一定准时参加!”

    “好,那就定在酉时三刻,我们在飘渺居十秀寓恭候阁下!”沈云起身道。

    “侯爷,在下想问这次的晚宴你是代表鸿胪寺,还是您个人呢?”马默多斯非常公私分明。

    沈云笑道:“这只是一次友谊的晚宴。是我个人的邀请!”

    “哦,好的。谢谢阁下的邀请!”马默多斯松了口气,笑着道。

    从罗马使馆出来。沈云和方誊并没有去哈里发使馆,而是径直向鸿胪寺走去。沈云发现,马默多斯一直站在门口目送。

    “呵呵,看来这马默多斯还担心咱们会去哈里发使馆呢!”方誊回头看了一眼,笑着对沈云道。

    沈云也笑了:“国家之间嘛,都这样。他们恨不得我们跟哈里发人断交。甚至断绝贸易,这样西方的商路就由他们掌控,这利润可是非常可观的!”

    “我刚才见你的表情,你是不是想接了哈里发的国书?”方誊问。

    沈云看了方誊一眼,无奈道:“唉,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滕宇兄啊!”

    方誊白了他一眼。又道:“你是不是又想用哈里发的国书给内阁添点乱?”

    沈云拍手笑道:“滕宇,我发现你跟我一样坏了。”

    “去,你现在满脑子都是鄢如月,刚才马默多斯要送你侍女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不借着哈里发国书这件事再给你保鄢家的事上加个保险才是怪事呢!”方誊不满地道,“不过,别过分哈!内阁这一任的辅政大臣也不知道倒了什么霉,老是被你算计!”

    沈云哈哈大笑:“能算计内阁辅政大臣的人,也就我一个吧?!滕宇。佩服我不?”

    ※※※※※※※※※※※※※※※※※※※

    飘渺居经历了上次的大火,歇业五天装修重新开始营业后,人气不降反升。九寓十八所几乎是天天满客,有些客人,甚至都开始预订包房了。

    当然,要预订的,都是级别还不够的人士。像沈云这种又有官爵。又有官位的人来说,飘渺居每天都会有空房等着他的。

    虽然沈云的官位并不高,但谁让他是能够直接宴请外国公使的人呢?

    沈云和方誊特地提早半个时辰来到飘渺居。径直朝十秀寓行去。

    十秀寓的寓娘还是那个风姿绰约的罗娘,沈云早就让沈武递过帖子。罗娘一袭水绿长裙,头挽垂云髻,无限风华地站在花暖阁前。

    “沈公子、方公子,里面请!”罗娘的笑带着十足的暖意,不过抬手时有点不自然。

    上次就是沈云和方誊的到来,害的十秀寓起了一场大火,耗费了近数千金币才算重新装修完好。这次他们来,不会又引发什么事故吧?

    已经近夏,空气已经渐渐热了起来,飘渺居当然不能再烧地龙。为了消暑,飘渺居不论是走廊还是花阁里,都会用精致的灯台装上冰块。飘渺居本就建的四面通透,清风吹过,便带来一阵清凉。若是房间无法通风,也不要紧,会有侍女在冰块前轻轻摇扇---这已经算是没有电气化的封建社会最奢侈的享受了!

    沈云似是看出了罗娘的不安,笑着拿出了钱袋,也不数数,直接丢给罗娘身边的荷香小妹纸,笑道:“这是今夜宴请的花费,罗娘你先收好。多了算是打赏,少了你再管我要!不过,记得给我票据哦!”

    那荷香只是扯开钱袋一角,偷偷瞄了一眼,入目璀璨的金黄色让她的小脸蛋顿时通红,使劲朝罗年眨眼点头。

    看那小丫头的模样,罗娘便知钱袋里都是金币无疑,这一袋子差不多有一百金币,可不算少了。不过在十秀寓这种地方,罗娘也算是见惯了一掷千金的豪客,当下笑容更炽,但却不会让人觉得市侩,而是抬起雪白纤细的皓腕,亲自为沈云和方誊斟茶,檀口轻吐:“公子抬爱,罗娘先谢过了!”

    沈云这次也没问是什么茶,直接端起喝了口,然后才道:“今日我要宴请的是罗马公使,罗娘经验丰富。可知这些罗马人喜好哪些呢?能否帮我再参详一二?”

    罗娘见沈云喝茶喝的干脆,便朝荷香挥挥手,然后回道:“沈公子这就算是问对人了,对于马默多斯公使大人,奴家还真知道。若说其他的罗马人啊,咱们汉人喜欢什么,他们也就喜欢什么。可这马默多斯大人却是个异数。他对咱汉人的那些舞曲和优伶都不太喜欢,反倒是对艳舞很感兴趣。”

    说到这里,罗娘也忍不住用香帕捂嘴笑了一下。

    沈云和方誊也对视一眼,显得有些愕然。

    艳舞是在飘渺居的水榭台向大众表演的,在飘渺居也就是大众消费品。这对于堂堂一国公使来说,的确有点奇特。

    罗娘笑完。忽而又道:“哦,对了,他还喜欢吃淮水阁的千层面,另外,他似乎对婉楼的琴操姑娘情有独钟,每次不论是宴请宾客还是受人邀请,都必将琴操姑娘请来做陪。幸好公子提早说了客人。奴家这便去安排如何?”

    沈云已经彻底无语了。看罗娘这如数家珍的模样,马默多斯这家伙已经算是大汉帝都的花丛老手了啊!那自己想要通过纨绔手段跟他打成一片有点难度呀!被他打成一片或许还有可能,毕竟此沈云非彼沈云啊!

    方誊也没想到这马默多斯在青楼中的知名度这么广,当下也不好多说什么,朝罗娘挥挥手,示意可以去安排了。

    这时,荷香从外面进来,后面却跟着另一个小丫头。罗娘一见。便蹙眉道:“冬月,你来这里作甚?”

    那叫冬月的小姑娘也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一壶茶两个杯,脸上局促又紧张,低头小声道:“这是我家的睡莲螺,姑娘说,说让两位公子自行选择!”

    罗娘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这个叫冬月的小姑娘是佑忧寓的人。沈云和方誊已经主动选择了十秀寓,可这佑忧居然还明目张胆的来抢客人,这,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沈云和方誊一听。倒觉得有趣。想起第一次来时,屠天骄选择的就是佑忧寓。在不知道屠天骄女子身份时,沈云还以为这个佑忧是屠天骄的姘头,但现在来看,这佑忧的身份估计也不简单,或许也是个暗卫也不一定。

    罗娘脸上阴沉的神色转瞬即逝,忽而转过身来,笑脸盈盈地对沈云道:“呀,奴家倒把这事忘了,那婉楼的琴操姑娘跟佑忧姑娘可是闺中蜜友,今日公子要宴请马默多斯大人,倒是去佑忧寓更为妥帖,公子以为如何?”

    沈云却看着罗娘那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笑道:“一事不烦二主,我既然到了十秀寓,当然就该喝罗娘的‘观蜂簇’,至于‘睡莲螺’嘛,”沈云转向冬月,“你回去告诉佑忧姑娘,下次定去佑忧寓讨杯茶喝!”

    冬月小脸上顿时露出想哭的表情,不过还是不敢再多说话,盈盈半蹲礼,缓缓退了出去。

    罗娘脸上的笑容更是灿烂了,居然俯过香喷喷软绵绵的身子,勾住沈云的脖子,在他脸上印了个香吻。

    沈云没想到她这么大胆,不过被她胸口那两坨绵软的肉肉挤压这胳膊,却是有点脸红了。

    “奴家谢过公子了!这算是奴家一点点的心意,还望公子不要嫌弃奴家哦!”罗娘眼眸含春,笑着飘出去准备宴请了。

    沈云见方誊面色古怪,尴尬地擦了擦脸,道:“幸好晚上没打算去见如月,不然我还真不好解释。”

    方誊却笑道:“解释什么?!男儿在外面应酬宴请,这些都是难免的。倒是渊让你的艳福让我有点羡慕啊!”

    “艳福么?”沈云苦笑道,“我怎么不觉得?!”

    方誊道:“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啦!要知道,当年罗娘可是帝都十大花魁之首,许多王侯公卿,都以见她一面为荣,当初罗娘那一夜的缠头资可是要十万金呐!这还要看人家愿不愿意!虽说如今做了寓娘,整日里抛头露面,但守身如玉的程度却比当年还要严谨,这么多年了,还从未听说罗娘与谁*一度呢!按照当年一夜十万金的价格来算,你脸上这一吻,也值了今夜的花销了!”

    沈云没想到区区一个老鸨子,居然还有这么传奇的过去,不过现在看去,这罗娘也是风韵不减当年,反而有了那些青春少女所不及的风韵!

    话说,这罗娘的年纪也不大吧?最多二十*,放在后世,指不定还在唱单身情歌呢!

    沈云不禁笑道:“当年?罗娘当年又是何年?她今年也不过三十许啊!”

    方誊品了一口观蜂簇,笑道:“罗娘今年二十九了。这青楼女子的最佳年纪,是十六到二十岁,最迟不过二十二岁。过了这个年纪,想要再登上花魁榜是不可能的。罗娘十六岁便红遍帝都,艺名凌波仙子!端是绝代风华惹人倾羡啊!不过二十二岁就宣布赎身,不再接客。二十五岁从秦楼出来,办了这个十秀寓!”

    沈云奇道:“看你如数家珍的模样,你对罗娘是否倾慕已久啊?!罗娘十六岁的时候,你也不过才七八岁的模样吧,那时候你就……”

    方誊脸上一红,道:“别瞎说。我只是在十四岁时来过帝都,父亲带我来的,正好见过罗娘最后一次演出罢了。后来……唔,反正我只是佩服罗娘,你别瞎说!”

    方誊没把“后来”说完,想必后来还发生了点事。但沈云也没心情追问了。十四岁的方誊,当时不过是淮南侯的幼子,并没有继承家族的权力,即使参加某个宴会,也不会被人特别关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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