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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床上躺了不知几天,只见到外面的太阳升起又落下,窗外的天空蓝了又黑。眼睛无论是睁开还是闭上,脑海里也全是叶岚的那张脸。
不触目惊心,不华丽出众,只是俊美灿烂,清澈可见。仿佛他还在生,仿佛只要我忘记那晚发生的事情,一睁开眼,就能看到他站在我床边,与我相隔之间只有微弱的空气,触手可及。
但是,一切都不是梦。
叶岚,真的死了。
死在了路逸之的抢下。
为他送行的那天我并未去,事实上,我根本无法从床上移动分毫。叶家的每个房间每个角落里都有他的生活气息,挥之不去。一旦离开,便感觉自己深陷入了一张大网,网孔的每个洞都紧束着我的皮肤,像是要被凌迟般的痛苦,一刀一刀的剜着我的身心。
在与他争吵时那些我以为已经忘记了的往事,这些天却不放过我,一一的在我眼前复播。
最初的笑脸,幼时的糖果,年少的保护,无一不清楚的出现。
不是不能接受有一天他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只是我无法接受是以那样的方式,倒在了血泊中。我从没见过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我眼前断气是什么情景,何其悲惨,叶岚竟当了第一个。
我休息的这些天,秦安的身体也在慢慢恢复。从开始时手脚活动困难,到现在能抱着我在我耳边说话,一切都和他的意志分不开。
他似乎极怕我自暴自弃的同时一不小心做出什么报复社会的事情来,每每过来看我的时候,都摒弃了闷骚的性子,认认真真的讲起了笑话,虽然他的表情还是面瘫的紧,但我还是笑了。毕竟我也有我的生活要经营。
路逸之也曾申请要来看我,最终还是被我言词拒绝——我始终无法面对一个杀人凶手,即使我知晓那一枪是叶乔的意思,却无法原谅他,一辈子都无法原谅。
在我的状态慢慢调整过来后的几天,叶乔叫我去书房谈谈。我不想见他,对叶岚有多想念,对叶乔就有多排斥。他总是能在我面前适时的演出一个反面教材,面对着他那张板起的冰冷脸孔时,我委实无法不去想叶岚那张真实而又阳光的笑脸。
然而我又不能不去找他,他是叶乔,不会随意包含我的任性,更不会为我捅的篓子买单。
“你看上去比前些天精神多了,坐吧。”叶乔微微点头,动作小的几乎让人看不见。
我坐到旁边的椅子上,看着他一副衣冠楚楚的样子,心里却怎么都不舒坦。
叶乔再道:“我知晓这段时间爸和岚的去世对你打击很大,但是有些话我还是不得不说。逸之的那一枪,的确是我让他开的。叶岚居心不良,和唐宋狼狈为奸,我不杀他,他们也绝不会对我善罢甘休。我和逸之,包括秦安现在能平安无恙,是我们的本事,更是运气。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如果说我唯一做错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不该不经意间放跑了唐宋!”他的语气出现了鲜有的激动,双手也握成了拳。
“唐宋跑了?”我的声音明显更加激动。
唐宋,他简直就是一个危险的代名词。比起叶乔,我更恨也更惧怕唐宋。一提起他的名字,我都浑身打颤。现在他溜了,总感觉身边有一个随时可能爆发的定时炸弹一般。
不过,叶乔和路逸之还真是没用,这也能让他溜掉……
“溜是溜了,腿上却被我打了一枪。”叶乔揉揉眼睛,“我也希望能早日找到他,以免大家都过不了安生日子。”
叶乔站起身,从一旁的柜子里取出一个文件来,放在桌子上,眼睛转向看着我,“欢欢,今天找你来,其实还是有重要的事情与你说。”
他拿着文件夹在桌上敲了几下,很清脆的响声,“这是爸与你的亲子鉴定,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做的。我知道瞒着他做这些或许不好,但是,叶家的血脉,还是有必要查清楚的。希望你能理解。”他将文件夹递过来,“看看吧。”
我拿着它,放在手里,手心出了层层的汗渍,“不如你直接告诉我结果。”
叶乔避开我的眼神,坚定而平淡的道:“你不是爸的女儿。”
我深呼一口气,握紧了手里的文件,笑吟吟的道:“嗯,乔哥你的意思是?”
“你不是爸的女儿,也并不是从出生起就养在叶家。人总是有戒心的,叶氏家大业大,觊觎它的人太多了。我不能辜负了爸的一番心血,所以,欢欢,我会给你一笔可观的钱财,你拿着它与秦安去过安稳的日子吧。你从来都不适合这里,你太干净了。”
老实说,叶乔提出的这些意见,我并不反对。叶家对我而言,只有父亲和叶岚才是我真正的亲人,他们俩都不在了,我留在这里早就没有别的意义。就算有一天他不让我离开,我也迟早会逃离这个牢笼。
“好,不过是离开而已,我答应。但是钱就不必了,我与他有手有脚,自然会赚,你的那些钱,太脏了。”我将手中的文件放到桌上,一步步走出书房。
这大概是我唯一一次在叶乔面前抬首挺胸,从前,我总怕他的少年老成。
至于他给我的那份文件夹,我更是翻也没翻过。我是相信叶乔的人品的,他还不至于为了将我赶出去而撒一个弥天大谎。而且,结果对我而言本不重要。
无论有没有血缘,他在我最危难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家庭,这就是最好的父爱,我的父亲这辈子都是我的父亲!
我出去的时候,秦安正在门口等着我,双手抱肩,倚在门上,眉头皱的和菜包子上的褶子似的,他似乎站了很久,见我出来,便过来牵我的手,“他和你说什么?”
“他说放我们离开,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我回握住他的,将脑袋靠在他的肩上,笑道。
“就这么简单?”
“不然会有多复杂……你知道的,我头脑一向简单。”
秦安捏紧我的手,“那什么时候走?”
“尽快吧。”我闷闷地道。
这个充满眼泪和笑声的地方,终于也有一天我会从这儿离开,而且是再也不回来。
“那我去收拾东西。”
秦安向来是行动派,而且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相关证件与衣服一拿,似乎其他的都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多么想也带几件父亲或者是叶岚的东西走,却不敢踏进他们的房间,一来二去,我能带走的也只有我自己,和那片回忆。
门前停着路逸之的车子,他见我们出来,嘴角还带着苦涩的笑容。
“真的几句话的功夫也不留给我吗?”路逸之走过来,用很明媚很忧伤的笑容看着我。
我看向秦安,秦安却拖着行李悠悠的离开了,“你们谈。”
喂……我看向你的意思不是叫你走啊……我是想让你帮我婉拒他啊!说好的默契呢……
“欢欢,对不起。”路逸之的手搭在我的肩上,闭了闭眼,痛苦地道。
“我……那一枪……”
“够了!”我捂住耳朵,将他的手从我的肩上扒下来,“我好不容易忘记掉的事情,你何必再苦苦提起呢。”
“我知道你有苦衷,知道你不是故意想要杀死他的。但是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做不到明明知晓是你害死我哥,还若无其事的和你见面,和你说话,做不到明明知晓是你一枪打中了他的心脏,还去接受你是以前的路逸之。”我的嘴角很小幅度的动了一下,望着很远很远处的天,说不出话来。
“就算是你不杀他,叶乔也不会轻易放过他的,这点我早就知晓,但是我始终接受不了一个应该穿着白大褂以行医救人为目的的路逸之成了杀人凶手,杀的,偏偏还是最疼我的哥哥。我接受不了……”说着说着,我便蹲在了地上,将脑袋埋在臂弯里,声音哽咽了。
“欢欢。”他也一同蹲下,却不敢碰我,似乎是怕我做出什么过激的反应来,“我没想能得到你的原谅,就是想与你说声对不起。”
他从怀里掏出一些东西,“这是你和你父亲的一些照片,还有你哥的日记,和你们传过的明信片。叶乔不会要的,你把它们带走吧。”
我擦干泪,将东西接了过来,小小声地道了句谢。
路逸之脸上的笑容灿烂了一点,“和秦安独自在外面住,万事都要小心。”
我点头,又小小声地道了句你也小心。
路逸之小心翼翼地扶起我,用力点头,然后说了句再见。
我往前走,没有回头去看他,最后只是通过后视镜轻瞧了一眼他的背影,挺拔而修长,宛若站了很久很久。
在车上,我颤颤巍巍的看了几眼叶岚的日记,翻的时候,却有一张彩色的照片掉了出来,上面是我与他的合照。
那个时候,流行在照片里给对方做“兔子耳朵”,于是照片里的我傻傻地伸出一个剪刀手摆在他头上,照片里的他毫无知觉,只是在单纯的笑。
或许他是能察觉的,只是不愿打扰我的兴致。
他笑得那么真实,那么鲜活,仿佛透过照片就能触摸到,我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想要摸摸他的脸,最终也只是摸到了冰冷的相片。
我翻过照片,背面有着清秀而熟悉的六个字。
欢欢,我的妹妹。
我在床上躺了不知几天,只见到外面的太阳升起又落下,窗外的天空蓝了又黑。眼睛无论是睁开还是闭上,脑海里也全是叶岚的那张脸。
不触目惊心,不华丽出众,只是俊美灿烂,清澈可见。仿佛他还在生,仿佛只要我忘记那晚发生的事情,一睁开眼,就能看到他站在我床边,与我相隔之间只有微弱的空气,触手可及。
但是,一切都不是梦。
叶岚,真的死了。
死在了路逸之的抢下。
为他送行的那天我并未去,事实上,我根本无法从床上移动分毫。叶家的每个房间每个角落里都有他的生活气息,挥之不去。一旦离开,便感觉自己深陷入了一张大网,网孔的每个洞都紧束着我的皮肤,像是要被凌迟般的痛苦,一刀一刀的剜着我的身心。
在与他争吵时那些我以为已经忘记了的往事,这些天却不放过我,一一的在我眼前复播。
最初的笑脸,幼时的糖果,年少的保护,无一不清楚的出现。
不是不能接受有一天他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只是我无法接受是以那样的方式,倒在了血泊中。我从没见过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我眼前断气是什么情景,何其悲惨,叶岚竟当了第一个。
我休息的这些天,秦安的身体也在慢慢恢复。从开始时手脚活动困难,到现在能抱着我在我耳边说话,一切都和他的意志分不开。
他似乎极怕我自暴自弃的同时一不小心做出什么报复社会的事情来,每每过来看我的时候,都摒弃了闷骚的性子,认认真真的讲起了笑话,虽然他的表情还是面瘫的紧,但我还是笑了。毕竟我也有我的生活要经营。
路逸之也曾申请要来看我,最终还是被我言词拒绝——我始终无法面对一个杀人凶手,即使我知晓那一枪是叶乔的意思,却无法原谅他,一辈子都无法原谅。
在我的状态慢慢调整过来后的几天,叶乔叫我去书房谈谈。我不想见他,对叶岚有多想念,对叶乔就有多排斥。他总是能在我面前适时的演出一个反面教材,面对着他那张板起的冰冷脸孔时,我委实无法不去想叶岚那张真实而又阳光的笑脸。
然而我又不能不去找他,他是叶乔,不会随意包含我的任性,更不会为我捅的篓子买单。
“你看上去比前些天精神多了,坐吧。”叶乔微微点头,动作小的几乎让人看不见。
我坐到旁边的椅子上,看着他一副衣冠楚楚的样子,心里却怎么都不舒坦。
叶乔再道:“我知晓这段时间爸和岚的去世对你打击很大,但是有些话我还是不得不说。逸之的那一枪,的确是我让他开的。叶岚居心不良,和唐宋狼狈为奸,我不杀他,他们也绝不会对我善罢甘休。我和逸之,包括秦安现在能平安无恙,是我们的本事,更是运气。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如果说我唯一做错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不该不经意间放跑了唐宋!”他的语气出现了鲜有的激动,双手也握成了拳。
“唐宋跑了?”我的声音明显更加激动。
唐宋,他简直就是一个危险的代名词。比起叶乔,我更恨也更惧怕唐宋。一提起他的名字,我都浑身打颤。现在他溜了,总感觉身边有一个随时可能爆发的定时炸弹一般。
不过,叶乔和路逸之还真是没用,这也能让他溜掉……
“溜是溜了,腿上却被我打了一枪。”叶乔揉揉眼睛,“我也希望能早日找到他,以免大家都过不了安生日子。”
叶乔站起身,从一旁的柜子里取出一个文件来,放在桌子上,眼睛转向看着我,“欢欢,今天找你来,其实还是有重要的事情与你说。”
他拿着文件夹在桌上敲了几下,很清脆的响声,“这是爸与你的亲子鉴定,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做的。我知道瞒着他做这些或许不好,但是,叶家的血脉,还是有必要查清楚的。希望你能理解。”他将文件夹递过来,“看看吧。”
我拿着它,放在手里,手心出了层层的汗渍,“不如你直接告诉我结果。”
叶乔避开我的眼神,坚定而平淡的道:“你不是爸的女儿。”
我深呼一口气,握紧了手里的文件,笑吟吟的道:“嗯,乔哥你的意思是?”
“你不是爸的女儿,也并不是从出生起就养在叶家。人总是有戒心的,叶氏家大业大,觊觎它的人太多了。我不能辜负了爸的一番心血,所以,欢欢,我会给你一笔可观的钱财,你拿着它与秦安去过安稳的日子吧。你从来都不适合这里,你太干净了。”
老实说,叶乔提出的这些意见,我并不反对。叶家对我而言,只有父亲和叶岚才是我真正的亲人,他们俩都不在了,我留在这里早就没有别的意义。就算有一天他不让我离开,我也迟早会逃离这个牢笼。
“好,不过是离开而已,我答应。但是钱就不必了,我与他有手有脚,自然会赚,你的那些钱,太脏了。”我将手中的文件放到桌上,一步步走出书房。
这大概是我唯一一次在叶乔面前抬首挺胸,从前,我总怕他的少年老成。
至于他给我的那份文件夹,我更是翻也没翻过。我是相信叶乔的人品的,他还不至于为了将我赶出去而撒一个弥天大谎。而且,结果对我而言本不重要。
无论有没有血缘,他在我最危难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家庭,这就是最好的父爱,我的父亲这辈子都是我的父亲!
我出去的时候,秦安正在门口等着我,双手抱肩,倚在门上,眉头皱的和菜包子上的褶子似的,他似乎站了很久,见我出来,便过来牵我的手,“他和你说什么?”
“他说放我们离开,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我回握住他的,将脑袋靠在他的肩上,笑道。
“就这么简单?”
“不然会有多复杂……你知道的,我头脑一向简单。”
秦安捏紧我的手,“那什么时候走?”
“尽快吧。”我闷闷地道。
这个充满眼泪和笑声的地方,终于也有一天我会从这儿离开,而且是再也不回来。
“那我去收拾东西。”
秦安向来是行动派,而且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相关证件与衣服一拿,似乎其他的都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多么想也带几件父亲或者是叶岚的东西走,却不敢踏进他们的房间,一来二去,我能带走的也只有我自己,和那片回忆。
门前停着路逸之的车子,他见我们出来,嘴角还带着苦涩的笑容。
“真的几句话的功夫也不留给我吗?”路逸之走过来,用很明媚很忧伤的笑容看着我。
我看向秦安,秦安却拖着行李悠悠的离开了,“你们谈。”
喂……我看向你的意思不是叫你走啊……我是想让你帮我婉拒他啊!说好的默契呢……
“欢欢,对不起。”路逸之的手搭在我的肩上,闭了闭眼,痛苦地道。
“我……那一枪……”
“够了!”我捂住耳朵,将他的手从我的肩上扒下来,“我好不容易忘记掉的事情,你何必再苦苦提起呢。”
“我知道你有苦衷,知道你不是故意想要杀死他的。但是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做不到明明知晓是你害死我哥,还若无其事的和你见面,和你说话,做不到明明知晓是你一枪打中了他的心脏,还去接受你是以前的路逸之。”我的嘴角很小幅度的动了一下,望着很远很远处的天,说不出话来。
“就算是你不杀他,叶乔也不会轻易放过他的,这点我早就知晓,但是我始终接受不了一个应该穿着白大褂以行医救人为目的的路逸之成了杀人凶手,杀的,偏偏还是最疼我的哥哥。我接受不了……”说着说着,我便蹲在了地上,将脑袋埋在臂弯里,声音哽咽了。
“欢欢。”他也一同蹲下,却不敢碰我,似乎是怕我做出什么过激的反应来,“我没想能得到你的原谅,就是想与你说声对不起。”
他从怀里掏出一些东西,“这是你和你父亲的一些照片,还有你哥的日记,和你们传过的明信片。叶乔不会要的,你把它们带走吧。”
我擦干泪,将东西接了过来,小小声地道了句谢。
路逸之脸上的笑容灿烂了一点,“和秦安独自在外面住,万事都要小心。”
我点头,又小小声地道了句你也小心。
路逸之小心翼翼地扶起我,用力点头,然后说了句再见。
我往前走,没有回头去看他,最后只是通过后视镜轻瞧了一眼他的背影,挺拔而修长,宛若站了很久很久。
在车上,我颤颤巍巍的看了几眼叶岚的日记,翻的时候,却有一张彩色的照片掉了出来,上面是我与他的合照。
那个时候,流行在照片里给对方做“兔子耳朵”,于是照片里的我傻傻地伸出一个剪刀手摆在他头上,照片里的他毫无知觉,只是在单纯的笑。
或许他是能察觉的,只是不愿打扰我的兴致。
他笑得那么真实,那么鲜活,仿佛透过照片就能触摸到,我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想要摸摸他的脸,最终也只是摸到了冰冷的相片。
我翻过照片,背面有着清秀而熟悉的六个字。
欢欢,我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