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冯臻臻,封海齐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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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薇的话似夸奖实劝导,这话王路爱听,这时旁人也纷纷劝道:“王队长好好休息吧,基地来人,自然有我们接待,大不了有什么事我们向你早请示晚汇报就是了。”
王路其实还有一肚子话想对众人说,这次轻易得到基地,也实在大出他意料之外,许多以前不敢想也不能想的念头,纷纷杂草一样在心中冒了出来,正想大展鸿图。无奈众人坚决让他休息,不约而同纷纷告辞,最后房间里只剩下自己一家人、封海齐以及钱正昂、冯臻臻、茅丽等人。
王路正想仔细问问封海齐第三方势力的事,封海齐却道:“我还有点小事要办,先走一步。”
王路只来得及喂了一声,就见封海齐匆匆出了门。
王路心下明白,封海齐如此行事,自然说明第三方势力目前与崖山并无重大利益纠葛,但他心里还是挠痒痒一样--他其实心里也已经隐隐猜到了第三方势力有可能的来历,以及封海齐与对方的渊源,正想着能否利用封海齐与第三方势力勾搭上,却没想到一肚子狗屁倒灶硬是没人听。顿时心中生起天下之大,知我者几何之叹。
陈薇在旁边眼角含笑,自己的丈夫心性,她如何不晓得,王路旦凡做了点事,总喜欢显摆自己的辛劳,如果人家稍有疏忽,他就会觉得委屈--其实就是个孩子。
她柔声哄劝道:“你也真是的,就算是不为自己考虑,也该想想老封他们,人家也是有家人的,这生离死别死中求活,好不容易平安回来,你又要拉着谈什么工作、未来规划,也太扫兴了。今天崖山啥活也别干了,大家伙儿就好好庆祝庆祝吧。”
王路看看谢玲、王比安、陈琼还想说什么,咣一声,钱正昂将手里的医疗器械往盘子里一放,对旁边的冯臻臻道:“行了,伤口全都处理完了,冯臻臻,你把王队长送到隔壁病房,好好休息。”
王路大急:“喂喂喂,老钱,我回家休息也成啊,用不着住院的。”
钱正昂理都不理睬他,对陈薇道:“这几天吃些清淡点的东西,也可以弄些骨头汤什么的补补钙,能促进伤口的愈合,只是不能吃干货海鲜这些发食。”
陈薇笑道:“我知道,甬港民间的土方子还不能吃酱油,酱油吃多了伤口疤痕颜色会变深。”
眼见着冯臻臻推着大为不满的王路出了手术室,旁边茅丽忙对钱正昂道:“钱医生,你刚做了这样长时间手术,休息一下吧,手术房我会打扫的。”
钱正昂正在和陈薇等人解释--王路伤口看着可怕,却多是皮肉伤,陈薇等人尽管安心--听到茅丽的话,颇为意外的瞟了她一眼,茅丽难得这样勤快,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那就辛苦你了。”
茅丽正中下怀--王路这次手术又有大量沾着鲜血的绷布纱布等物品遗留下来,总算没让她白白参加这次行动,奔前忙后指挥数千计的丧尸辛苦一场。
这可是老娘该得的酬劳。
钱正昂一直送急着回家烧些适合病人吃的饭菜的陈薇等人到卫生院门口,却看到封海齐在门口徘徊,他不觉有些奇怪,封海齐不是一早就告辞了吗?他不回家和女儿女婿团聚,等在这儿做什么?
钱正昂稍一转念就明白了--冯臻臻和茅丽也住在封海齐家里呢,他肯定是在等这两位姑娘一起回家吧。
钱正昂抬手和封海齐打了个招呼:“封部长,是在等冯臻臻和茅丽吗?她们两个很快就能出来了,今天卫生院除了王队长那台手术,也没别的事了。”
封海齐笑笑:“好,对了,钱医生,你看到冯臻臻就和她说一声儿,我老头子正等着她呢。”
钱正昂一怔,不明白为什么封海齐单提冯臻臻,却不说茅丽,含糊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钱正昂匆匆回到卫生院,迎面碰上冯臻臻从王路病房里出来,他忙道:“冯臻臻啊,你也回家休息吧,封部长他正等着你回家呢。”
冯臻臻站住了脚,半晌才道:“是,我这就回去。”她随手摘下了护士帽,在手里揉了揉,塞到了口袋里。
钱正昂并没有察觉冯臻臻的异样,他又去寻茅丽,可就这会儿功夫,茅丽不知去了哪儿,手术室里没人影--手术垃圾倒是清理了,可器械扔了一桌子,而后院的焚化炉,也一样没她的影子。这可奇了,茅丽能到哪儿去呢?
钱正昂满卫生院楼上楼下找着茅丽,在钱正昂心中,茅丽其实有些大小姐脾气,干活并不勤快,这次她主动报名参加偷袭行动,已经大出他的意料之外。等王德承等人说起冯臻臻因为躲避丧尸失踪后,是茅丽一个人负担起了整支行动队的战场医疗任务--虽然只是替王德承一人包扎了一下,可这也已经让钱正昂刮目相看了。茅丽这姑娘,似乎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啊。
钱正昂一边轻唤着茅丽的名字,一边推开一间闲置的病房门,他一眼看到,茅丽正抱着垃圾桶,躺在床上睡得正香。一头长发披散在床头,护士帽掉落在地上。
钱正昂哭笑不得,他能理解茅丽的劳累--历经了从雨夜到白天的生死之战,回来后又协助自己手术,这身子肯定累垮了,只是,想睡觉就好好睡吧,这样抱着个垃圾桶却像什么?
钱正昂轻手轻脚走到床边,从床头的柜子里抽出条小毯子,盖在茅丽身上,又伸出手,去取她怀里的垃圾桶。垃圾桶里的垃圾倒是已经处理掉了,里面一块纱布角都不剩,只是毕竟这是装医疗垃圾用的,并不卫生。
钱正昂抽了几抽,垃圾桶动了动,取不出来,却是被茅丽抱得太紧,而且丰满的胸口紧紧卡着桶口,钱正昂用力大了,却又怕惊醒茅丽。
钱正昂想了想,缓缓伸过手,握住了茅丽的手腕,想将她的胳膊从垃圾桶上松手,刚触着茅丽欺霜赛雪一般的皓腕,茅丽手一翻,握住了钱正昂的手。
钱正昂大感窘迫,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人家大姑娘睡得正香,自己却在摸她的手,这也实在不成样子,可别被茅丽误会了。
然而,茅丽却并没有如钱正昂猜想得那样惊叫起来,她只是翻了个身,把钱正昂的手举到嘴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喃喃自语了声“好吃”,又沉沉睡去。却原来只是说梦话。
钱正昂傻呆呆地半举着手,他的腕还握在茅丽手里,贴着她娇嫩的唇,刚才那一舔,唾液还留在他的手指尖,凉凉的。
这个,算是被调戏吗?
钱正昂脑海里傻傻转着念头,好吃?为什么茅丽要说好吃?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茅丽星眼蒙眬地看着自己,举起自己的手,缓缓将手指一根一根放到嘴里,象含棒棒糖一样吮吸着,呻吟一般呢喃道:好吃。
钱正昂打了个激灵--该死,跟王德承他们看小电影真是看得太多了。茅丽一定是肚子饿,想吃猪肉了,对,一定是这样。
钱正昂慌手慌脚用力一拔,将手拔了出来,只是这一下用力过猛,带动了茅丽的身子一歪,半边身子闪到了床外,钱正昂忙伸手托住茅丽的身子,小心翼翼将她挪进床去。
当钱正昂最后托着茅丽的头往床里送时,茅丽长发的一端夹住了床架子,她的头发,突然松脱了。
没错,茅丽的长发--假发,松脱了。
在前往偷袭基地时,为了召唤丧尸群,茅丽硬生生将用胶水粘在头上的假发给扯了下来,摘去了内衬的铝箔,可事后,她一时也没法找到合适的胶水重新沾上,只能匆匆将假发套在头上了事。而铝箔,则直接衬在了护士帽里。
却没想到,茅丽在匆匆吃了带着王路血的医疗垃圾后,一阵阵不可抑制的睡意涌上来,匆匆找了个空房间倒头就睡着了,被钱正昂无意间撞了进来,更发现了她戴假发的秘密。
钱正昂傻了眼,他没想到,茅丽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姑娘,居然是个秃子,也就是俗称的赖厘头。而且,从茅丽头皮上的创口看,她秃顶的原因是生了一种恶性疮--钱正昂哪里知道,那其实是茅丽将假发硬扯下来时弄伤的自己。只不过因为她的皮肤异于常人,伤口又无法自行愈合,所以看起来如同年深日久的老伤口一样钱正昂呆了半晌,暗暗骂了一声自己真是操蛋,其实身为医生,早就应该学会不该以貌取人,那医院里进进出出的俊男美女,其实都身患难以启齿的隐疾。也许一个大胸女患的是乳腺炎,某个肌肉男有阳痿,高不可攀的贵妇人下身流着恶臭不堪的白带……
相较之下,茅丽头上的恶疮,只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体表小病。
钱正昂突然有些心痛,其实这样的头部表皮恶疮,最忌讳闷热不透气,茅丽戴着假发,只会让恶疮病变更严重,可不知道有多痛苦。唉,女人啊,为了容貌,真是什么罪都能忍受。
其实又何苦来,在自己眼中,茅丽有没有那一头秀发,是不是秃子,都一样美丽。自己甚至不在乎人和丧尸的区别,和丧尸老妈不离不弃,又怎么会在乎茅丽这点小小的体疾?
钱正昂看到茅丽头顶的一处疤痕缓缓渗出红黑相间的液体,不自禁皱了皱眉,出于一个医生的本能,下意识就取过旁边药品柜里的一瓶酒精棉花,想帮茅丽擦拭一下,酒精棉刚碰着茅丽的头,茅丽就呻吟了一声,翻了个身。
钱正昂心一慌,糟糕,这是酒精对伤口的刺激惊着了还在熟睡中的茅丽,他突然想到,自己在茅丽熟睡时闯门而入,又看到了她秃顶的模样,万一茅丽醒过来,看到这一幕一定心生不快。他一念及此,忙把手里的药棉瓶一放,连茅丽掉在地上的护士帽也来不及捡,匆匆退出了门,无声地将门掩上了。
站在门外,钱正昂举起手看了看――那只手的手指,正是茅丽用舌头舔过的,只不过,现在上面的唾沫早已经干了。钱正昂有那么一瞬间,似乎想举起手凑到鼻下嗅嗅,可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摇了摇头,快步离去。
钱正昂返回自己办公室时,在走廊上遇到了冯臻臻,他一愣:“怎么,还没走啊?封部长一直在楼下院子里等着你呢。”
冯臻臻轻轻喔了声,向钱正昂点点头,下了楼。
冯臻臻走得很慢,她知道,自己暴露了。
封海齐不是个傻瓜,相反,他是个有着丰富战场经验的老兵,自己在基地外指挥丧尸的所作所为,崖山别的人员误以为是第三方势力所为,可却隐瞒不过封海齐的眼睛。
所以,自己暴露了。
但冯臻臻并不后悔,因为,王路不能死。
王路不能死。
但原因,却似乎并不仅仅因为自己需要他的血进化。
自从那次隔墙一梦后,冯臻臻突然发现,自己对王路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时候,在卫生院外遇见他,两人都会像做了贼一样心慌慌地避开对方的眼。
这是怎么了?
冯臻臻分辨不清这种感觉是什么。
但有一点很明确,她企望着能再一次和王路在梦中相会。
再在脑海中做一次那羞人的事。
不,那并不是因为做了“那种事”后,自己得到了比喝血更高的觉醒,而是因为――因为自己喜欢做那件事!
是的,我喜欢。
喜欢和他,做*!
冯臻臻受到的封诗琪的性教育已经够多的了,她知道,那一梦,就是做*。
虽然两人肉体并没有接触,可那种种感觉,却全如真的一样。更重要的是,最后的那一刻,冯臻臻真的高潮了。
那感官攀到顶峰的痉挛,是冯臻臻从没有品尝过的。
所以,王路不能死。
只是王路不死,自己指挥丧尸的行为,早晚落在有心人眼里。
只是冯臻臻没想到,自己这样快就暴露了。
怎么办?
冯臻臻曾经想就此离开,离开基地的战场,离开崖山,离开王路。
然而,她实在是不舍得。
她已经确信,王路就是自己的圣餐,无论是他的血,还是那羞人的神交,都能促进自己的进化觉醒,甚至有一天,自己可能进化到……一想到那种可能性,冯臻臻简直连呼吸都要窒住了。
我不想离开他。
冯臻臻抱着这样纠结的心情,在基地战争结束后,回到了众人身边,崖山众人当时正躲在一处小楼里,欢庆行动的胜利。看到冯臻臻回来,还以为她是摆脱了丧尸安然脱身了,大家不仅没有指责她没有参加战斗,还纷纷出言安慰她。
没有人会责怪一位美女,再说,除了王德承倒霉外,大伙儿幸运得连皮都没擦伤。
冯臻臻站在欢庆的众人中,等待着封海齐,他,才是自己的判官。
封海齐会怎么对待自己?
杀了自己吗?
不,封海齐是个好人,两人在鄞州公园五散房一起居住时,自己就已经知道他本性善良。
当然,他极端憎恶丧尸智尸。
可是,他以前对自己真的很好。
而且,自己从来没有伤害过活人――最起码,在自己觉醒以来,就再没伤害过一个活人。
也许,自己可以求求封海齐,别杀自己,让自己留在崖山,留在王路身边。
不!不!这真是疯了!哪怕自己是只智尸,刚才的念头也是疯了!
智尸居然想和活人做交易,而交易的内容是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不共戴天的仇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疯了,真是疯了!
赶紧走!立刻!马上!在封海齐还没回来前,逃离这儿,永远不再回崖山。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封海齐走了进来――冯臻臻靠着墙站着,自己已经失去了最后的机会。
如果换了是茅丽,她一定会趁着四周崖山众人不备,大咬一通,借着混乱逃跑,就是逃不了,多咬伤几个人也赚了。
然而冯臻臻却一动不动,她束手待毙,不食人,是她永远的底线。
关新迎了上去,满脸是笑:“爸,你回来了?事情办好了?对了,冯臻臻刚才也回来了,她运气真好,摆脱了丧尸的包围,自己一个人又找到了我们。”
封海齐瞟了冯臻臻一眼,点点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冯臻臻当下就愣住了,她原以为封海齐看到自己后,会怒骂着举枪就射,可是、可是,他居然无动于衷,难道说,他并没发现自己的异样?不,不可能,把封海齐当白痴的人,自己才是真正的白痴。
可为什么封海齐就这样轻轻放过了自己?
冯臻臻百思不得其解,下意识的跟随着大家,回到了机场路立交桥,当王路等着桥面上,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时,冯臻臻在心中叹了口气,即使再回崖山是一场冒险,为了这个男人,值得。
陈薇的话似夸奖实劝导,这话王路爱听,这时旁人也纷纷劝道:“王队长好好休息吧,基地来人,自然有我们接待,大不了有什么事我们向你早请示晚汇报就是了。”
王路其实还有一肚子话想对众人说,这次轻易得到基地,也实在大出他意料之外,许多以前不敢想也不能想的念头,纷纷杂草一样在心中冒了出来,正想大展鸿图。无奈众人坚决让他休息,不约而同纷纷告辞,最后房间里只剩下自己一家人、封海齐以及钱正昂、冯臻臻、茅丽等人。
王路正想仔细问问封海齐第三方势力的事,封海齐却道:“我还有点小事要办,先走一步。”
王路只来得及喂了一声,就见封海齐匆匆出了门。
王路心下明白,封海齐如此行事,自然说明第三方势力目前与崖山并无重大利益纠葛,但他心里还是挠痒痒一样--他其实心里也已经隐隐猜到了第三方势力有可能的来历,以及封海齐与对方的渊源,正想着能否利用封海齐与第三方势力勾搭上,却没想到一肚子狗屁倒灶硬是没人听。顿时心中生起天下之大,知我者几何之叹。
陈薇在旁边眼角含笑,自己的丈夫心性,她如何不晓得,王路旦凡做了点事,总喜欢显摆自己的辛劳,如果人家稍有疏忽,他就会觉得委屈--其实就是个孩子。
她柔声哄劝道:“你也真是的,就算是不为自己考虑,也该想想老封他们,人家也是有家人的,这生离死别死中求活,好不容易平安回来,你又要拉着谈什么工作、未来规划,也太扫兴了。今天崖山啥活也别干了,大家伙儿就好好庆祝庆祝吧。”
王路看看谢玲、王比安、陈琼还想说什么,咣一声,钱正昂将手里的医疗器械往盘子里一放,对旁边的冯臻臻道:“行了,伤口全都处理完了,冯臻臻,你把王队长送到隔壁病房,好好休息。”
王路大急:“喂喂喂,老钱,我回家休息也成啊,用不着住院的。”
钱正昂理都不理睬他,对陈薇道:“这几天吃些清淡点的东西,也可以弄些骨头汤什么的补补钙,能促进伤口的愈合,只是不能吃干货海鲜这些发食。”
陈薇笑道:“我知道,甬港民间的土方子还不能吃酱油,酱油吃多了伤口疤痕颜色会变深。”
眼见着冯臻臻推着大为不满的王路出了手术室,旁边茅丽忙对钱正昂道:“钱医生,你刚做了这样长时间手术,休息一下吧,手术房我会打扫的。”
钱正昂正在和陈薇等人解释--王路伤口看着可怕,却多是皮肉伤,陈薇等人尽管安心--听到茅丽的话,颇为意外的瞟了她一眼,茅丽难得这样勤快,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那就辛苦你了。”
茅丽正中下怀--王路这次手术又有大量沾着鲜血的绷布纱布等物品遗留下来,总算没让她白白参加这次行动,奔前忙后指挥数千计的丧尸辛苦一场。
这可是老娘该得的酬劳。
钱正昂一直送急着回家烧些适合病人吃的饭菜的陈薇等人到卫生院门口,却看到封海齐在门口徘徊,他不觉有些奇怪,封海齐不是一早就告辞了吗?他不回家和女儿女婿团聚,等在这儿做什么?
钱正昂稍一转念就明白了--冯臻臻和茅丽也住在封海齐家里呢,他肯定是在等这两位姑娘一起回家吧。
钱正昂抬手和封海齐打了个招呼:“封部长,是在等冯臻臻和茅丽吗?她们两个很快就能出来了,今天卫生院除了王队长那台手术,也没别的事了。”
封海齐笑笑:“好,对了,钱医生,你看到冯臻臻就和她说一声儿,我老头子正等着她呢。”
钱正昂一怔,不明白为什么封海齐单提冯臻臻,却不说茅丽,含糊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钱正昂匆匆回到卫生院,迎面碰上冯臻臻从王路病房里出来,他忙道:“冯臻臻啊,你也回家休息吧,封部长他正等着你回家呢。”
冯臻臻站住了脚,半晌才道:“是,我这就回去。”她随手摘下了护士帽,在手里揉了揉,塞到了口袋里。
钱正昂并没有察觉冯臻臻的异样,他又去寻茅丽,可就这会儿功夫,茅丽不知去了哪儿,手术室里没人影--手术垃圾倒是清理了,可器械扔了一桌子,而后院的焚化炉,也一样没她的影子。这可奇了,茅丽能到哪儿去呢?
钱正昂满卫生院楼上楼下找着茅丽,在钱正昂心中,茅丽其实有些大小姐脾气,干活并不勤快,这次她主动报名参加偷袭行动,已经大出他的意料之外。等王德承等人说起冯臻臻因为躲避丧尸失踪后,是茅丽一个人负担起了整支行动队的战场医疗任务--虽然只是替王德承一人包扎了一下,可这也已经让钱正昂刮目相看了。茅丽这姑娘,似乎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啊。
钱正昂一边轻唤着茅丽的名字,一边推开一间闲置的病房门,他一眼看到,茅丽正抱着垃圾桶,躺在床上睡得正香。一头长发披散在床头,护士帽掉落在地上。
钱正昂哭笑不得,他能理解茅丽的劳累--历经了从雨夜到白天的生死之战,回来后又协助自己手术,这身子肯定累垮了,只是,想睡觉就好好睡吧,这样抱着个垃圾桶却像什么?
钱正昂轻手轻脚走到床边,从床头的柜子里抽出条小毯子,盖在茅丽身上,又伸出手,去取她怀里的垃圾桶。垃圾桶里的垃圾倒是已经处理掉了,里面一块纱布角都不剩,只是毕竟这是装医疗垃圾用的,并不卫生。
钱正昂抽了几抽,垃圾桶动了动,取不出来,却是被茅丽抱得太紧,而且丰满的胸口紧紧卡着桶口,钱正昂用力大了,却又怕惊醒茅丽。
钱正昂想了想,缓缓伸过手,握住了茅丽的手腕,想将她的胳膊从垃圾桶上松手,刚触着茅丽欺霜赛雪一般的皓腕,茅丽手一翻,握住了钱正昂的手。
钱正昂大感窘迫,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人家大姑娘睡得正香,自己却在摸她的手,这也实在不成样子,可别被茅丽误会了。
然而,茅丽却并没有如钱正昂猜想得那样惊叫起来,她只是翻了个身,把钱正昂的手举到嘴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喃喃自语了声“好吃”,又沉沉睡去。却原来只是说梦话。
钱正昂傻呆呆地半举着手,他的腕还握在茅丽手里,贴着她娇嫩的唇,刚才那一舔,唾液还留在他的手指尖,凉凉的。
这个,算是被调戏吗?
钱正昂脑海里傻傻转着念头,好吃?为什么茅丽要说好吃?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茅丽星眼蒙眬地看着自己,举起自己的手,缓缓将手指一根一根放到嘴里,象含棒棒糖一样吮吸着,呻吟一般呢喃道:好吃。
钱正昂打了个激灵--该死,跟王德承他们看小电影真是看得太多了。茅丽一定是肚子饿,想吃猪肉了,对,一定是这样。
钱正昂慌手慌脚用力一拔,将手拔了出来,只是这一下用力过猛,带动了茅丽的身子一歪,半边身子闪到了床外,钱正昂忙伸手托住茅丽的身子,小心翼翼将她挪进床去。
当钱正昂最后托着茅丽的头往床里送时,茅丽长发的一端夹住了床架子,她的头发,突然松脱了。
没错,茅丽的长发--假发,松脱了。
在前往偷袭基地时,为了召唤丧尸群,茅丽硬生生将用胶水粘在头上的假发给扯了下来,摘去了内衬的铝箔,可事后,她一时也没法找到合适的胶水重新沾上,只能匆匆将假发套在头上了事。而铝箔,则直接衬在了护士帽里。
却没想到,茅丽在匆匆吃了带着王路血的医疗垃圾后,一阵阵不可抑制的睡意涌上来,匆匆找了个空房间倒头就睡着了,被钱正昂无意间撞了进来,更发现了她戴假发的秘密。
钱正昂傻了眼,他没想到,茅丽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姑娘,居然是个秃子,也就是俗称的赖厘头。而且,从茅丽头皮上的创口看,她秃顶的原因是生了一种恶性疮--钱正昂哪里知道,那其实是茅丽将假发硬扯下来时弄伤的自己。只不过因为她的皮肤异于常人,伤口又无法自行愈合,所以看起来如同年深日久的老伤口一样钱正昂呆了半晌,暗暗骂了一声自己真是操蛋,其实身为医生,早就应该学会不该以貌取人,那医院里进进出出的俊男美女,其实都身患难以启齿的隐疾。也许一个大胸女患的是乳腺炎,某个肌肉男有阳痿,高不可攀的贵妇人下身流着恶臭不堪的白带……
相较之下,茅丽头上的恶疮,只是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体表小病。
钱正昂突然有些心痛,其实这样的头部表皮恶疮,最忌讳闷热不透气,茅丽戴着假发,只会让恶疮病变更严重,可不知道有多痛苦。唉,女人啊,为了容貌,真是什么罪都能忍受。
其实又何苦来,在自己眼中,茅丽有没有那一头秀发,是不是秃子,都一样美丽。自己甚至不在乎人和丧尸的区别,和丧尸老妈不离不弃,又怎么会在乎茅丽这点小小的体疾?
钱正昂看到茅丽头顶的一处疤痕缓缓渗出红黑相间的液体,不自禁皱了皱眉,出于一个医生的本能,下意识就取过旁边药品柜里的一瓶酒精棉花,想帮茅丽擦拭一下,酒精棉刚碰着茅丽的头,茅丽就呻吟了一声,翻了个身。
钱正昂心一慌,糟糕,这是酒精对伤口的刺激惊着了还在熟睡中的茅丽,他突然想到,自己在茅丽熟睡时闯门而入,又看到了她秃顶的模样,万一茅丽醒过来,看到这一幕一定心生不快。他一念及此,忙把手里的药棉瓶一放,连茅丽掉在地上的护士帽也来不及捡,匆匆退出了门,无声地将门掩上了。
站在门外,钱正昂举起手看了看――那只手的手指,正是茅丽用舌头舔过的,只不过,现在上面的唾沫早已经干了。钱正昂有那么一瞬间,似乎想举起手凑到鼻下嗅嗅,可他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摇了摇头,快步离去。
钱正昂返回自己办公室时,在走廊上遇到了冯臻臻,他一愣:“怎么,还没走啊?封部长一直在楼下院子里等着你呢。”
冯臻臻轻轻喔了声,向钱正昂点点头,下了楼。
冯臻臻走得很慢,她知道,自己暴露了。
封海齐不是个傻瓜,相反,他是个有着丰富战场经验的老兵,自己在基地外指挥丧尸的所作所为,崖山别的人员误以为是第三方势力所为,可却隐瞒不过封海齐的眼睛。
所以,自己暴露了。
但冯臻臻并不后悔,因为,王路不能死。
王路不能死。
但原因,却似乎并不仅仅因为自己需要他的血进化。
自从那次隔墙一梦后,冯臻臻突然发现,自己对王路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时候,在卫生院外遇见他,两人都会像做了贼一样心慌慌地避开对方的眼。
这是怎么了?
冯臻臻分辨不清这种感觉是什么。
但有一点很明确,她企望着能再一次和王路在梦中相会。
再在脑海中做一次那羞人的事。
不,那并不是因为做了“那种事”后,自己得到了比喝血更高的觉醒,而是因为――因为自己喜欢做那件事!
是的,我喜欢。
喜欢和他,做*!
冯臻臻受到的封诗琪的性教育已经够多的了,她知道,那一梦,就是做*。
虽然两人肉体并没有接触,可那种种感觉,却全如真的一样。更重要的是,最后的那一刻,冯臻臻真的高潮了。
那感官攀到顶峰的痉挛,是冯臻臻从没有品尝过的。
所以,王路不能死。
只是王路不死,自己指挥丧尸的行为,早晚落在有心人眼里。
只是冯臻臻没想到,自己这样快就暴露了。
怎么办?
冯臻臻曾经想就此离开,离开基地的战场,离开崖山,离开王路。
然而,她实在是不舍得。
她已经确信,王路就是自己的圣餐,无论是他的血,还是那羞人的神交,都能促进自己的进化觉醒,甚至有一天,自己可能进化到……一想到那种可能性,冯臻臻简直连呼吸都要窒住了。
我不想离开他。
冯臻臻抱着这样纠结的心情,在基地战争结束后,回到了众人身边,崖山众人当时正躲在一处小楼里,欢庆行动的胜利。看到冯臻臻回来,还以为她是摆脱了丧尸安然脱身了,大家不仅没有指责她没有参加战斗,还纷纷出言安慰她。
没有人会责怪一位美女,再说,除了王德承倒霉外,大伙儿幸运得连皮都没擦伤。
冯臻臻站在欢庆的众人中,等待着封海齐,他,才是自己的判官。
封海齐会怎么对待自己?
杀了自己吗?
不,封海齐是个好人,两人在鄞州公园五散房一起居住时,自己就已经知道他本性善良。
当然,他极端憎恶丧尸智尸。
可是,他以前对自己真的很好。
而且,自己从来没有伤害过活人――最起码,在自己觉醒以来,就再没伤害过一个活人。
也许,自己可以求求封海齐,别杀自己,让自己留在崖山,留在王路身边。
不!不!这真是疯了!哪怕自己是只智尸,刚才的念头也是疯了!
智尸居然想和活人做交易,而交易的内容是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不共戴天的仇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疯了,真是疯了!
赶紧走!立刻!马上!在封海齐还没回来前,逃离这儿,永远不再回崖山。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封海齐走了进来――冯臻臻靠着墙站着,自己已经失去了最后的机会。
如果换了是茅丽,她一定会趁着四周崖山众人不备,大咬一通,借着混乱逃跑,就是逃不了,多咬伤几个人也赚了。
然而冯臻臻却一动不动,她束手待毙,不食人,是她永远的底线。
关新迎了上去,满脸是笑:“爸,你回来了?事情办好了?对了,冯臻臻刚才也回来了,她运气真好,摆脱了丧尸的包围,自己一个人又找到了我们。”
封海齐瞟了冯臻臻一眼,点点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冯臻臻当下就愣住了,她原以为封海齐看到自己后,会怒骂着举枪就射,可是、可是,他居然无动于衷,难道说,他并没发现自己的异样?不,不可能,把封海齐当白痴的人,自己才是真正的白痴。
可为什么封海齐就这样轻轻放过了自己?
冯臻臻百思不得其解,下意识的跟随着大家,回到了机场路立交桥,当王路等着桥面上,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时,冯臻臻在心中叹了口气,即使再回崖山是一场冒险,为了这个男人,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