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始于窘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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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始于窘迫(下)
“本地分会的异能师?全部的异能师?这怎么可能!”执事们的窃窃私语顿时变成喧哗,他们这才知道汤森跑到本地异能分会拉壮丁去了,可他们是异能师,真的可能来帮忙吗?
“其实,好吧……他们的确都投降了,我这么仁慈善良讲信用,所以只能让他们输一半。”汤森笑笑:“每人在此打工五天,累死也活该,你们使劲用!”
“啪!”某些人的公文直接掉地上了——菲斯特犹然不信,目光在汤森和他身后的人群中来回扫视:真是你拉来的帮手?他们是公会的异能师啊喂!
“早跟你说了。”汤森耸肩,神情无辜,但后面的声音低不可闻:“十赌九骗。”
“敢跑去异能公会聚赌……还用上手段的人,你大概是头一个?”菲斯特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但他必须说话,态度要好,声音要小,否则某人就会跳出来说他们不团结。
“英格玛大师早年就干过了!惭愧啊——惭愧。”汤森看看四周:“雅克欠我们大人情,用!”
“用!”菲斯特斩钉截铁的复述一遍,然后向汤森后面的诸位笑着:“劳烦各位,事后我请。”
被汤森拉来的当然不是全部异能师,分会那边还得留足值班撑门面的人手。但能写会算、心歪手辣、喜欢赌一把的本地异能师,或者跟他又点头之交的人,基本上一个不漏。
为什么异能师可以充当高级苦力呢?
这道理很简单,因为异能师不会单枪匹马闯世界,身边都会有大量依附于他的人员。这些人负责处理各种琐事,比如做生意啊、搞材料啊、抖威风啊、甚至抢个美女杀个仇人什么的……管理这些附庸团队,异能师就要熟悉各种实务,最不济也要准备几个这方面的管家。
所以,每个异能师都是自带幕僚团的内政官,很适合拿来应急、镇场子!
但是,身为异能公会的人,贸然插手地方的话,这种行为很犯忌讳。除非他们接到上面的指令,或者直接撞在汤森手里——没错,汤森在分会广场上开了个场子,摆明车马,声称谁能连赢他十把,就赠与异能心得笔记一本。
汤森?奎尔萨的异能笔记,前些日子打狗都嫌轻,但现在不同了,几个异能都在银涛城下一战成名,至少西海岸分会里人人皆知!连汤森都已经威名远扬——异能师发现新异能,那就是苍蝇闻到血!分会里头有一个算一个,不会被高端异能勾引的人绝不是好汉,应该叫无能!
所以他嚣张点,也不值得奇怪。
“愿赌服输,先生女士们。”汤森斜眉歪眼,齿间还咬着一根牙签:“都已经到了地方,眼睛要看得见事啊!办砸了,我无所谓,关键是丢你们公会的脸啊——”
“把自己说得跟外人似的。”异能师中,终于有人出来反抗了,他神色愤愤的反驳:“你也是西海岸分会的人!”
“屁!大爷现在是赢钱的人!”汤森奸笑:“你们这些穷光蛋,赶紧给我干活去!”
这话出口,一堆趾高气扬的异能师都蔫了,一个个都跟霜打的小菜一样……奇特的景象,终于让“西海岸分会全体异能师破天荒友情支援银涛城内政建设”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还真是投降输一半?”几个年轻执事惊诧不已,汤森前天就用这招把他们刮干净了。
其实这出戏码,又是汤森做的。属于空手套白狼的典型案例,过程包括设局、投饵、诈赌、出千和逼债。因为汤森布下的诱饵太香,所以短短半夜之后,西海岸分会的异能师全体中招。
除了值班的几个人,其他全给汤森拉过来了。
来干嘛?做工抵债!
就这样,第二轮纷乱就被汤森拉来的外援顶过去了。
任劳任怨的外援们没来得及离开,第三批次的麻烦已经初现端倪,而且这次数量更多、强度更大——预测工作量是菲斯特的拿手好戏,因为他以前时间不够,只能在政务间隙做异能实验,或者在异能演算的间隙里处理政务,久而久之就练出来了。
汤森听了菲斯特的估算,顿时翻了个白眼:“我解决不了。”
“我也解决不了。”菲斯特两手一摊。
“得跟那位犯了懒病的老头带个消息了。”汤森目光浮起,渐渐飘向屋顶:“要怎么说呢……釜底抽薪?上墙抽梯?”
“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当代大师的声音,毫无预兆的从汤森背后传出:“你到底想说什么?”
“啊啊啊,哎呀呀!老先生一向少见啊!”汤森佯装不知,笑的很夸张,跟英格玛客气两句后话锋突然一转:“银涛城这地方啊,你别说,还真是缺医少药啊!”
英格玛大师看他表演,目光不嫌不弃,神色不褒不贬。
“你看,特别是像懒病这样的疑难杂症,别人动不动就得躺上个一年半载的!你要不躺上一个月呀,你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我很好奇。”英格玛从上到下打量汤森一遍,突地阴森一笑:“你何时改名叫招呼了?”
菲斯特打心底里佩服这两人,人家这嘴仗打的,那叫一个才思敏捷、油滑如鬼!
“那你是的幻觉。”汤森热情不减,人却在往后退:“你们先聊……”
“我已经给沃尔夫冈传话了。”英格玛大师换了脸色:“要他们派一队人手过来。”
“公会总部派人过来?”汤森贴地滑移的脚步一停,有些不解:“什么属性的部队?”
“普通的巡弋队,用来打草惊蛇还可以,做其他事就要看运气了。”英格玛知道汤森对异能公会的了解不深,所以多做了些解释:“这种常备的小队,成员不纯,名副其实的会内势力杂烩汤。”
“实力一般?那干嘛还叫他们过来?”菲斯特不解:“他们在城里,很方便探听消息……”
“把他们叫过来,大家都放心嘛。我在银涛城闲逛,沃尔夫冈就难免有人心神不宁。”英格玛大师脸上露出一点神秘的微笑:“不散步些小道消息出去,你们就得被迫公布正式消息。不让他们过来盯着我看、不让他们查清我在做什么,某些人怕是要传闲话的……结果对你们不利”
汤森对英格玛话里的名堂很了解,这是变相的情报透明,也是让外人安心的手段;菲斯特对此类事情接触不多,但沉吟片刻也领悟了,开口称赞:“果然好办法,一举两得!”
“开局而已,当是消遣吧。”英格玛摇摇头,显然是回忆起什么往事,目光中有些眷恋。
“我实在抽不开身,例如半路截杀这种事能不能别叫我去?”汤森明显是领悟过头了:“大师你知道啊,我出去的话,天知道还会吸引些什么仇恨过来……我之面孔,名曰嘲讽。”
“没错,”英格玛认认真真的点头,而且端视汤森的脸:“我似乎……”
只听“嗖——!”的一声,汤森跳进了执事人群中,好多年轻执事只能直起腰来欲哭无泪——说什么投降输一半,还不是一样很惨啊!
“大师……”菲斯特面露难色。
“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大师面色不改,淡漠的目光往执事群中一晃,那边顿时就人仰马翻:“这一招,就是教育手下别贪宜。”
菲斯特苦笑,那倒是……如果不是执事们贪宜,怎么会赌输、替汤森挡住大师的视线?
可你们要知道,当代大师不同寻常!
在当上“当代大师”之前,戴上“当世第一人”的紧箍咒之前,英格玛已经大名鼎鼎!那时候,他完全是个不受约束的豪杰,四海为家,呼啸红尘!兴之所致,草莽游侠的勾当都去做着玩,如果看不惯谁,出手就收拾!
否则的话,英格玛不会以弱势之身硬抗使徒!
站在历史角度看,敢于挑战使徒的人其实不少,但是说句老实话,最后能打赢使徒的人真不多……英格玛的强悍在哪?他不但打赢了使徒、弄死了使徒,还能顶过光辉教会的一连串报复!
光辉教会之所以恨死英格玛,多半是因为使徒挂了之后的事。
使徒挂在英格玛手上,这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光辉教会可受不了这个。于是多次派遣好手复仇,结果得来的却是持续不断的耳光,还有一段风尘体的打油诗。
“好大的追杀队伍啊,人数好比逃难!好多的预算啊,超过三座真神殿!可惜呀喂——比英格玛厉害的,没他狡猾;比英格玛狡猾的,没他卑鄙;比英格玛卑鄙的,没他豪迈……”如果说前面尚可接受,那后面这句简直气死人:“比英格玛能吃的,却没他长的帅呀!”
每一句,影射一次追杀,包含一场或连场血战,付出一条或一群人命……当然是光辉教会埋单。
所以,英格玛其实是那种“办法很多”的厉害人物。从最底层爬到最高层,他的人生经验及其丰富。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招数掩饰真相,其实在做事之前他就有了全盘对策。
那么,大师出手打了人,却叫个徒子徒孙出来解释是为什么?看似很不合理啊!这可不是大师想不出理由,而是他把这事看作对小朋友的锻炼和考察,甚至还有点恶趣味在里面……说起来呢,英格玛会成为当代大师,那是他自己的机缘巧合,也是另一些人的弄巧反拙。
英格玛大师,其实更喜欢混迹草莽,但有些事做了,自然就回不去了。
再喜欢,他也只能梦中回顾。
汤森是个胆大心细的人,他嬉皮笑脸的打哈哈,多少有点投其所好的意思——不然的话,汤森跑得再快、挡路执事再多又有什么用?英格玛手指一动,就能分分钟抓他出来!
其实呢,汤森私底下管这叫“行贿”。
菲斯特就算做了首领,在这方面依然不如汤森敏锐。他知道这个,还是玛西亚不久前转来的消息:英格玛大师偌大的名头,谁规定的就一定待在你银涛城?留下来是人情,不留下是正常,还不得给人伺候舒坦了——你给我闪边!连冷笑话都不会说的白菜帮子,丢人不?
菲斯特很是无语……
会有人把说冷笑话当成学识吗?ro
第十节:始于窘迫(下)
“本地分会的异能师?全部的异能师?这怎么可能!”执事们的窃窃私语顿时变成喧哗,他们这才知道汤森跑到本地异能分会拉壮丁去了,可他们是异能师,真的可能来帮忙吗?
“其实,好吧……他们的确都投降了,我这么仁慈善良讲信用,所以只能让他们输一半。”汤森笑笑:“每人在此打工五天,累死也活该,你们使劲用!”
“啪!”某些人的公文直接掉地上了——菲斯特犹然不信,目光在汤森和他身后的人群中来回扫视:真是你拉来的帮手?他们是公会的异能师啊喂!
“早跟你说了。”汤森耸肩,神情无辜,但后面的声音低不可闻:“十赌九骗。”
“敢跑去异能公会聚赌……还用上手段的人,你大概是头一个?”菲斯特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但他必须说话,态度要好,声音要小,否则某人就会跳出来说他们不团结。
“英格玛大师早年就干过了!惭愧啊——惭愧。”汤森看看四周:“雅克欠我们大人情,用!”
“用!”菲斯特斩钉截铁的复述一遍,然后向汤森后面的诸位笑着:“劳烦各位,事后我请。”
被汤森拉来的当然不是全部异能师,分会那边还得留足值班撑门面的人手。但能写会算、心歪手辣、喜欢赌一把的本地异能师,或者跟他又点头之交的人,基本上一个不漏。
为什么异能师可以充当高级苦力呢?
这道理很简单,因为异能师不会单枪匹马闯世界,身边都会有大量依附于他的人员。这些人负责处理各种琐事,比如做生意啊、搞材料啊、抖威风啊、甚至抢个美女杀个仇人什么的……管理这些附庸团队,异能师就要熟悉各种实务,最不济也要准备几个这方面的管家。
所以,每个异能师都是自带幕僚团的内政官,很适合拿来应急、镇场子!
但是,身为异能公会的人,贸然插手地方的话,这种行为很犯忌讳。除非他们接到上面的指令,或者直接撞在汤森手里——没错,汤森在分会广场上开了个场子,摆明车马,声称谁能连赢他十把,就赠与异能心得笔记一本。
汤森?奎尔萨的异能笔记,前些日子打狗都嫌轻,但现在不同了,几个异能都在银涛城下一战成名,至少西海岸分会里人人皆知!连汤森都已经威名远扬——异能师发现新异能,那就是苍蝇闻到血!分会里头有一个算一个,不会被高端异能勾引的人绝不是好汉,应该叫无能!
所以他嚣张点,也不值得奇怪。
“愿赌服输,先生女士们。”汤森斜眉歪眼,齿间还咬着一根牙签:“都已经到了地方,眼睛要看得见事啊!办砸了,我无所谓,关键是丢你们公会的脸啊——”
“把自己说得跟外人似的。”异能师中,终于有人出来反抗了,他神色愤愤的反驳:“你也是西海岸分会的人!”
“屁!大爷现在是赢钱的人!”汤森奸笑:“你们这些穷光蛋,赶紧给我干活去!”
这话出口,一堆趾高气扬的异能师都蔫了,一个个都跟霜打的小菜一样……奇特的景象,终于让“西海岸分会全体异能师破天荒友情支援银涛城内政建设”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还真是投降输一半?”几个年轻执事惊诧不已,汤森前天就用这招把他们刮干净了。
其实这出戏码,又是汤森做的。属于空手套白狼的典型案例,过程包括设局、投饵、诈赌、出千和逼债。因为汤森布下的诱饵太香,所以短短半夜之后,西海岸分会的异能师全体中招。
除了值班的几个人,其他全给汤森拉过来了。
来干嘛?做工抵债!
就这样,第二轮纷乱就被汤森拉来的外援顶过去了。
任劳任怨的外援们没来得及离开,第三批次的麻烦已经初现端倪,而且这次数量更多、强度更大——预测工作量是菲斯特的拿手好戏,因为他以前时间不够,只能在政务间隙做异能实验,或者在异能演算的间隙里处理政务,久而久之就练出来了。
汤森听了菲斯特的估算,顿时翻了个白眼:“我解决不了。”
“我也解决不了。”菲斯特两手一摊。
“得跟那位犯了懒病的老头带个消息了。”汤森目光浮起,渐渐飘向屋顶:“要怎么说呢……釜底抽薪?上墙抽梯?”
“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当代大师的声音,毫无预兆的从汤森背后传出:“你到底想说什么?”
“啊啊啊,哎呀呀!老先生一向少见啊!”汤森佯装不知,笑的很夸张,跟英格玛客气两句后话锋突然一转:“银涛城这地方啊,你别说,还真是缺医少药啊!”
英格玛大师看他表演,目光不嫌不弃,神色不褒不贬。
“你看,特别是像懒病这样的疑难杂症,别人动不动就得躺上个一年半载的!你要不躺上一个月呀,你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我很好奇。”英格玛从上到下打量汤森一遍,突地阴森一笑:“你何时改名叫招呼了?”
菲斯特打心底里佩服这两人,人家这嘴仗打的,那叫一个才思敏捷、油滑如鬼!
“那你是的幻觉。”汤森热情不减,人却在往后退:“你们先聊……”
“我已经给沃尔夫冈传话了。”英格玛大师换了脸色:“要他们派一队人手过来。”
“公会总部派人过来?”汤森贴地滑移的脚步一停,有些不解:“什么属性的部队?”
“普通的巡弋队,用来打草惊蛇还可以,做其他事就要看运气了。”英格玛知道汤森对异能公会的了解不深,所以多做了些解释:“这种常备的小队,成员不纯,名副其实的会内势力杂烩汤。”
“实力一般?那干嘛还叫他们过来?”菲斯特不解:“他们在城里,很方便探听消息……”
“把他们叫过来,大家都放心嘛。我在银涛城闲逛,沃尔夫冈就难免有人心神不宁。”英格玛大师脸上露出一点神秘的微笑:“不散步些小道消息出去,你们就得被迫公布正式消息。不让他们过来盯着我看、不让他们查清我在做什么,某些人怕是要传闲话的……结果对你们不利”
汤森对英格玛话里的名堂很了解,这是变相的情报透明,也是让外人安心的手段;菲斯特对此类事情接触不多,但沉吟片刻也领悟了,开口称赞:“果然好办法,一举两得!”
“开局而已,当是消遣吧。”英格玛摇摇头,显然是回忆起什么往事,目光中有些眷恋。
“我实在抽不开身,例如半路截杀这种事能不能别叫我去?”汤森明显是领悟过头了:“大师你知道啊,我出去的话,天知道还会吸引些什么仇恨过来……我之面孔,名曰嘲讽。”
“没错,”英格玛认认真真的点头,而且端视汤森的脸:“我似乎……”
只听“嗖——!”的一声,汤森跳进了执事人群中,好多年轻执事只能直起腰来欲哭无泪——说什么投降输一半,还不是一样很惨啊!
“大师……”菲斯特面露难色。
“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大师面色不改,淡漠的目光往执事群中一晃,那边顿时就人仰马翻:“这一招,就是教育手下别贪宜。”
菲斯特苦笑,那倒是……如果不是执事们贪宜,怎么会赌输、替汤森挡住大师的视线?
可你们要知道,当代大师不同寻常!
在当上“当代大师”之前,戴上“当世第一人”的紧箍咒之前,英格玛已经大名鼎鼎!那时候,他完全是个不受约束的豪杰,四海为家,呼啸红尘!兴之所致,草莽游侠的勾当都去做着玩,如果看不惯谁,出手就收拾!
否则的话,英格玛不会以弱势之身硬抗使徒!
站在历史角度看,敢于挑战使徒的人其实不少,但是说句老实话,最后能打赢使徒的人真不多……英格玛的强悍在哪?他不但打赢了使徒、弄死了使徒,还能顶过光辉教会的一连串报复!
光辉教会之所以恨死英格玛,多半是因为使徒挂了之后的事。
使徒挂在英格玛手上,这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光辉教会可受不了这个。于是多次派遣好手复仇,结果得来的却是持续不断的耳光,还有一段风尘体的打油诗。
“好大的追杀队伍啊,人数好比逃难!好多的预算啊,超过三座真神殿!可惜呀喂——比英格玛厉害的,没他狡猾;比英格玛狡猾的,没他卑鄙;比英格玛卑鄙的,没他豪迈……”如果说前面尚可接受,那后面这句简直气死人:“比英格玛能吃的,却没他长的帅呀!”
每一句,影射一次追杀,包含一场或连场血战,付出一条或一群人命……当然是光辉教会埋单。
所以,英格玛其实是那种“办法很多”的厉害人物。从最底层爬到最高层,他的人生经验及其丰富。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招数掩饰真相,其实在做事之前他就有了全盘对策。
那么,大师出手打了人,却叫个徒子徒孙出来解释是为什么?看似很不合理啊!这可不是大师想不出理由,而是他把这事看作对小朋友的锻炼和考察,甚至还有点恶趣味在里面……说起来呢,英格玛会成为当代大师,那是他自己的机缘巧合,也是另一些人的弄巧反拙。
英格玛大师,其实更喜欢混迹草莽,但有些事做了,自然就回不去了。
再喜欢,他也只能梦中回顾。
汤森是个胆大心细的人,他嬉皮笑脸的打哈哈,多少有点投其所好的意思——不然的话,汤森跑得再快、挡路执事再多又有什么用?英格玛手指一动,就能分分钟抓他出来!
其实呢,汤森私底下管这叫“行贿”。
菲斯特就算做了首领,在这方面依然不如汤森敏锐。他知道这个,还是玛西亚不久前转来的消息:英格玛大师偌大的名头,谁规定的就一定待在你银涛城?留下来是人情,不留下是正常,还不得给人伺候舒坦了——你给我闪边!连冷笑话都不会说的白菜帮子,丢人不?
菲斯特很是无语……
会有人把说冷笑话当成学识吗?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