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老爸的干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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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村里秉承要致富先修路的宗旨,大家集资修了一条三米宽的公路,直通到村里,不过由于钱不够,所以只是修了土路,没有盖上水泥,一到下雨天大路就变得泥泞不堪。
“小心点,小心摔着!”
看着迎面奔来的少女,秦川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挂上了笑容,一路的颠簸,在这一刻都一扫而空。
这女孩,就是秦川的妹妹,秦诗语!
没跑几步,已经是泥巴裹满裤腿,秦诗语却是浑不在意,快步跑到秦川的面前,秦川还满怀期待,以为这小丫头会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想不到,秦诗语却是被直奔他身边大包小包的东西跑了去。
“哇,哥,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我看看,都有什么?”声音异常兴奋,都没搭理寒风中凌乱的秦川,自顾自的在那一个个包裹间翻捡起来。
“回去再看吧!”
秦川也懒得理她,转脸向着路上看去,一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妇女缓缓走来,一身灰色棉衣,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围裙,似乎是刚劳作完。
“妈!”秦川笑了笑。
“你这孩子!买这么多东西干嘛?带着不嫌累么?”王珍一边埋怨着,一边从秦川手中接过两个大包。
听着母亲的责备,秦川没有半点的不满,心中反而觉得温暖了许多。
王珍是一个骨子里很传统的女姓,朴实勤劳,勤俭持家的品质都能在她身上很好的体现。
秦川仔细的打量着王珍,半年的时间不见,又苍老了许多,还不到五十岁的年龄,那如刀削般的皱纹已经悄悄的爬上了额头,一双手上长满了冻疮,头上的白发也快要比黑发多了,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无情的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难以掩去的沧桑。
“唉!”
心中叹了口气,秦川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能让父母这么劳苦了,这些年,父母为了供养他和妹妹上学,真可以说是背都快磨穿了,如今有了能力,自然不会再让他们受苦。
“你看你,每次回来都买这么多东西,这得花多少钱啊。”王珍依旧在数落着秦川。
“妈,用不了多少钱的,只是给你们买了些衣服。”
秦川无奈的一笑,要不是怕路上不好拿,他还想买更多呢,以前没钱倒也罢了,现在既然有钱了,自然是要把家里打整得好好的。
“哥,你不是说给我买了个手机么?手机呢?”秦诗语在袋子里翻来翻去,除了吃的,就是穿的,就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
“在我背包里呢。”
秦川汗了汗,昨天打电话回家,问这小丫头想要什么礼物,这小丫头十分热切的想要一个手机,原来自己在这小丫头的心里,还不如一部手机啊!
王珍见了,也是一笑,“外边儿冷,回去再说吧!”
“嗯!”
秦川回过神来,连忙背上背包,提着箱子,三人有说有笑的走向村口。
——
村里百来户人家,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炊烟,一些相熟的村民,见到秦川都会惊喜的打一声招呼,问一声‘大学生回来了?’。
在这样一个村子里,能出一个大学生,那可是很难得的,看着那些羡慕的眼神,王珍心里就想抹了蜜一样,对她来说,秦川就是她的骄傲。
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小孩玩着炮仗,不过,这些面孔,秦川就不是很熟悉了,甚至都叫不出来哪个小孩是哪家的,高中开始,秦川就离开了龙池村,去了县城,而上大学后,就走的更远了,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龙池村,对他来说,既熟悉,而有陌生。
对于龙池村的记忆,更多的还是在儿时。
秦川家很好认,进村不远,大路边一个寻常的农家小院,砖瓦房,门口两棵高大的桉树,旁边还立着一个大石包。
屋顶上的积雪融化,化成淅淅沥沥的雨水,将院子冲刷得干干净净,还没走进院子,里面就传来了一阵讲话声。
“谁在咱家?”
秦川有些诧异,妈和妹妹的都出来了,家里应该就老爸一人才对。
王珍摇了摇头,道,“还不都怪你爹,眼看就要过年了,还惹些事情回来。”
“我爸怎么了?”秦川闻言,疑惑的看向王珍。
秦诗语在旁边捂嘴笑了,“爸不是老寒腿么,前些日子疼的厉害去镇上捡药,结果捡个傻子回来了。”
“傻子?”秦川听了,更加错愕了,完全搞不懂秦诗语在说什么。
这时,王珍也笑了,“你也不是不知道,你爹这人,迷信得紧,去镇上捡药,遇上黄半仙,黄半仙拉着他,给他算了一卦,说他腿疼是犯了神,得找个干儿子过继,让他去镇上那颗黄桷树下守着,第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就收了当干儿子,结果,这不,唉……”
秦川听了,脸皮抖了抖,王珍虽然没把话说完,但结合着秦诗语先前的话,他也能弄个大概清楚了,不用多说,老爹肯定是捡了个傻子回来当干儿子了。
老爹还真够折腾的!秦川心中暗暗摇头。
秦川的父亲,名叫秦仲凯,是个地地道道,老实巴交的农民,小时候家里兄弟多,又是老大,照顾着弟弟妹妹,没读过几天书,受秦川奶奶的影响,平时生些小病小灾的,都不愿去看医生,而是选择搞些求神拜佛的事。
不过,父亲虽然迷信,但还算不上执迷,应该还不至于随随便便相信一个神棍的话才对。
踏进院子,秦仲凯正在正门旁贴对联。
“高点,再高点!”
一个年青人抱着秦仲凯的腰,将秦仲凯抱得高高的,秦仲凯一边把沾上浆糊的对联贴在门框上,乐呵呵的指挥着。
看背影,那年青人只能用高大魁梧来形容,剃着个平头,身高怕是有一米九,身上穿着秦仲凯的一件军大衣,显得格外的小。
“爸!”
秦川唤了一声。
“哟,回来了?”
秦仲凯回头,看到是秦川,立刻拍了拍手,让那青年把他放了下来,拉着那青年走向秦川。
直到这时,秦川才看清了那青年的模样,脸圆圆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面目可憎、威武不凡,反而是出乎意料的稚嫩,光看脸孔,顶多也就十六七岁,只不过脸上的皮肤明显是受冻过度,红扑扑的,都龟裂开了。
当秦川看着那青年的时候,那青年也在看着秦川,只是躲在秦仲凯的身后,一双澄澈的眸子里充满了腼腆和畏缩,就好像一个怕生的小孩子。
王珍把东西都拿进了屋里,秦诗语站在秦川的身边,指着秦仲凯身后的青年,道,“哥,他就是咱爸带回来的那个傻大个!”
话音刚落,秦仲凯便瞪了秦诗语一眼,“什么傻大个,有没有礼貌?”
秦诗语缩着脖子吐了吐舌头,赶紧跑开,当然,走的时候还不忘将秦川的背包解下来,那里面可装着秦川给她买的手机。
秦仲凯把那青年拉到身前,给秦川介绍了一下,秦川这才知道,老爹连名字都给人家起好了,叫做秦海。
海纳百川,这名却是要比秦川的名字都还要大气许多,秦川不禁在心中苦笑了一下,老爸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莫名其妙给自己搞了个干弟弟出来,这算什么事儿?
这两年,村里秉承要致富先修路的宗旨,大家集资修了一条三米宽的公路,直通到村里,不过由于钱不够,所以只是修了土路,没有盖上水泥,一到下雨天大路就变得泥泞不堪。
“小心点,小心摔着!”
看着迎面奔来的少女,秦川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挂上了笑容,一路的颠簸,在这一刻都一扫而空。
这女孩,就是秦川的妹妹,秦诗语!
没跑几步,已经是泥巴裹满裤腿,秦诗语却是浑不在意,快步跑到秦川的面前,秦川还满怀期待,以为这小丫头会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想不到,秦诗语却是被直奔他身边大包小包的东西跑了去。
“哇,哥,你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我看看,都有什么?”声音异常兴奋,都没搭理寒风中凌乱的秦川,自顾自的在那一个个包裹间翻捡起来。
“回去再看吧!”
秦川也懒得理她,转脸向着路上看去,一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妇女缓缓走来,一身灰色棉衣,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围裙,似乎是刚劳作完。
“妈!”秦川笑了笑。
“你这孩子!买这么多东西干嘛?带着不嫌累么?”王珍一边埋怨着,一边从秦川手中接过两个大包。
听着母亲的责备,秦川没有半点的不满,心中反而觉得温暖了许多。
王珍是一个骨子里很传统的女姓,朴实勤劳,勤俭持家的品质都能在她身上很好的体现。
秦川仔细的打量着王珍,半年的时间不见,又苍老了许多,还不到五十岁的年龄,那如刀削般的皱纹已经悄悄的爬上了额头,一双手上长满了冻疮,头上的白发也快要比黑发多了,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很多,无情的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难以掩去的沧桑。
“唉!”
心中叹了口气,秦川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能让父母这么劳苦了,这些年,父母为了供养他和妹妹上学,真可以说是背都快磨穿了,如今有了能力,自然不会再让他们受苦。
“你看你,每次回来都买这么多东西,这得花多少钱啊。”王珍依旧在数落着秦川。
“妈,用不了多少钱的,只是给你们买了些衣服。”
秦川无奈的一笑,要不是怕路上不好拿,他还想买更多呢,以前没钱倒也罢了,现在既然有钱了,自然是要把家里打整得好好的。
“哥,你不是说给我买了个手机么?手机呢?”秦诗语在袋子里翻来翻去,除了吃的,就是穿的,就是没找到她想找的东西。
“在我背包里呢。”
秦川汗了汗,昨天打电话回家,问这小丫头想要什么礼物,这小丫头十分热切的想要一个手机,原来自己在这小丫头的心里,还不如一部手机啊!
王珍见了,也是一笑,“外边儿冷,回去再说吧!”
“嗯!”
秦川回过神来,连忙背上背包,提着箱子,三人有说有笑的走向村口。
——
村里百来户人家,时间已经到了傍晚,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炊烟,一些相熟的村民,见到秦川都会惊喜的打一声招呼,问一声‘大学生回来了?’。
在这样一个村子里,能出一个大学生,那可是很难得的,看着那些羡慕的眼神,王珍心里就想抹了蜜一样,对她来说,秦川就是她的骄傲。
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小孩玩着炮仗,不过,这些面孔,秦川就不是很熟悉了,甚至都叫不出来哪个小孩是哪家的,高中开始,秦川就离开了龙池村,去了县城,而上大学后,就走的更远了,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龙池村,对他来说,既熟悉,而有陌生。
对于龙池村的记忆,更多的还是在儿时。
秦川家很好认,进村不远,大路边一个寻常的农家小院,砖瓦房,门口两棵高大的桉树,旁边还立着一个大石包。
屋顶上的积雪融化,化成淅淅沥沥的雨水,将院子冲刷得干干净净,还没走进院子,里面就传来了一阵讲话声。
“谁在咱家?”
秦川有些诧异,妈和妹妹的都出来了,家里应该就老爸一人才对。
王珍摇了摇头,道,“还不都怪你爹,眼看就要过年了,还惹些事情回来。”
“我爸怎么了?”秦川闻言,疑惑的看向王珍。
秦诗语在旁边捂嘴笑了,“爸不是老寒腿么,前些日子疼的厉害去镇上捡药,结果捡个傻子回来了。”
“傻子?”秦川听了,更加错愕了,完全搞不懂秦诗语在说什么。
这时,王珍也笑了,“你也不是不知道,你爹这人,迷信得紧,去镇上捡药,遇上黄半仙,黄半仙拉着他,给他算了一卦,说他腿疼是犯了神,得找个干儿子过继,让他去镇上那颗黄桷树下守着,第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就收了当干儿子,结果,这不,唉……”
秦川听了,脸皮抖了抖,王珍虽然没把话说完,但结合着秦诗语先前的话,他也能弄个大概清楚了,不用多说,老爹肯定是捡了个傻子回来当干儿子了。
老爹还真够折腾的!秦川心中暗暗摇头。
秦川的父亲,名叫秦仲凯,是个地地道道,老实巴交的农民,小时候家里兄弟多,又是老大,照顾着弟弟妹妹,没读过几天书,受秦川奶奶的影响,平时生些小病小灾的,都不愿去看医生,而是选择搞些求神拜佛的事。
不过,父亲虽然迷信,但还算不上执迷,应该还不至于随随便便相信一个神棍的话才对。
踏进院子,秦仲凯正在正门旁贴对联。
“高点,再高点!”
一个年青人抱着秦仲凯的腰,将秦仲凯抱得高高的,秦仲凯一边把沾上浆糊的对联贴在门框上,乐呵呵的指挥着。
看背影,那年青人只能用高大魁梧来形容,剃着个平头,身高怕是有一米九,身上穿着秦仲凯的一件军大衣,显得格外的小。
“爸!”
秦川唤了一声。
“哟,回来了?”
秦仲凯回头,看到是秦川,立刻拍了拍手,让那青年把他放了下来,拉着那青年走向秦川。
直到这时,秦川才看清了那青年的模样,脸圆圆的,并没有想象中的面目可憎、威武不凡,反而是出乎意料的稚嫩,光看脸孔,顶多也就十六七岁,只不过脸上的皮肤明显是受冻过度,红扑扑的,都龟裂开了。
当秦川看着那青年的时候,那青年也在看着秦川,只是躲在秦仲凯的身后,一双澄澈的眸子里充满了腼腆和畏缩,就好像一个怕生的小孩子。
王珍把东西都拿进了屋里,秦诗语站在秦川的身边,指着秦仲凯身后的青年,道,“哥,他就是咱爸带回来的那个傻大个!”
话音刚落,秦仲凯便瞪了秦诗语一眼,“什么傻大个,有没有礼貌?”
秦诗语缩着脖子吐了吐舌头,赶紧跑开,当然,走的时候还不忘将秦川的背包解下来,那里面可装着秦川给她买的手机。
秦仲凯把那青年拉到身前,给秦川介绍了一下,秦川这才知道,老爹连名字都给人家起好了,叫做秦海。
海纳百川,这名却是要比秦川的名字都还要大气许多,秦川不禁在心中苦笑了一下,老爸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莫名其妙给自己搞了个干弟弟出来,这算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