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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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我背着我的黄色小鸭包又踏上了上学路,哼着小调看了一路的漂亮妹子,站到学校大门口的的我叉着腰吸掉最后一口豆浆,转身将空杯子抛进垃圾桶里。
这才是生在红旗下的张刹那应该有的生活!
秦太一面貌变化太大,李忆安瞧着这出去怕是要引人非议,只说让他暂时呆在家里,具体也没说什么时候能来上学。
小哥早早起床给我和李忆安挤好牙膏,围着围裙给我俩做早餐,我们俩走时他还说了句早点回家。
李忆安就纳闷他怎么好好一美少年偏偏母性光环如此重,我暗自不说话,心想秦小哥没来前你不也是这样给我当爹当妈的吗。
刚进教室坐下小平头就转过来一脸猥琐地笑问:“呦,进局子这么多天感受如何,给兄弟几个说道说道?”
我莫名其妙地“啊”了一声。
小平头撇嘴:“别不好意思嘛,从你来到现在一个多月了,咱们天天一起打篮球,怎么说兄弟也要关心关心你嘛。”
我狞笑着把小平头的耳朵扯过来,“兄弟你要来关心关心我?确定不是要我来关心你?!”
小平头连连讨饶,我追问此事始末,他疑惑道我自己请假自己不知道?我一脚踹在他板凳背上,他这才好好跟我说道那天的事。
他说我和秦太一连着一天没来上学了且音讯全无,班主任正要通知家长时,一个穿警服的男人到教室里来,据小平头看来,那男人身材修长,面容俊秀,一口磁音,气质非常……
我一巴掌打断他源源不绝的赞美词,威胁他再说一个无关的事他那耳朵就别想要了,他捂着耳朵说那人跟班主任说你们家进了小偷,恰好秦太一看到过作案人,所以需要你们两个在配合警察的工作。
“秦太一真的看到作案人了?”小平头表情有些不以为然,“就他?蜡黄干瘦似三毛的,脑子有时候又不灵,他说的话你们都信?”
我反问:“为什么不信呢?”
“……我跟你说个事儿,高一入学的时候秦太一就不太正常,我那时候跟他一根班,每天班上都是骂他神经病的人。他早上上学时还穿得干干净净的,中午就满身都是泥,身上的味儿能让几里外的人都逃得远远的。我那时候挺好奇这种人是怎么过日子的,就跟了他好几天,有次我就发现他进到一家面包店偷偷拿了个面包就跑了出来,你说,这怎么能偷呢?这种有前科的人你能相信?。”
我想起秦太一刚到我们家那天的场景。
少年一身洗得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局促不安地坐在沙发上,完全没有之前初见时的那般疯狂,他就像个掉到新笼子里的狗狗一样对周遭的一切既好奇又欣喜。
我见不得他一身乞丐样,拖着他到浴室让他把自己收拾干净再出来,等我去找了李忆安的衣服下来要拿给他时,他依旧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站着,我奇怪问你怎么还不洗澡呢过,他看着我脸红着说:“我不知道这个怎么开这个……”
和我同样年纪的大多数少年们,手上拿的是iPhone,身上穿的是名牌,脚上还穿着动辄几千块的跑鞋。新世纪的无数科技他们都能享受到并且如数家珍,世界仿佛是为了他们而转动。
而活在阴影里的另一群少年,他们只见过树上的野苹果,他们的衣服是爸爸妈妈给的,这些衣服在几年后又会交给弟弟妹妹,他们一双三十块钱的帆布鞋穿了无数个春秋,大山阻拦他们看清世界,他们的一辈子都可能离不开大山深处,一辈子都见不到都市。
他活在都市里,过着山居孩子的生活,最大的悲哀莫过如此。
我教他怎样打开莲蓬头,又让他记好他应该用哪些洗浴用品,他认认真真听着,我深觉自己就像《变形计》里的那些城市父母照顾农村孩子一样。
“对了,这是你的帕子,我给你选了史迪仔哦!”我晃着手中的印着蓝色长耳朵小怪兽帕子笑道,“我的是哆啦A梦,李忆安的是那条超级丑的彩虹帕,以后你别可拿错我的帕子哦!”
他眸子里闪闪的,“那个秃顶老头问我,要不要去研究院住,他们会给我提供世界上最好的生活,满足我的一切要求。”
我道:“你怎么不去呢?研究院那群人平时都是些铁公鸡,这么好的条件换了是我分分钟冲过去,今天秃老头来接送你那车瞧见了吧,对秃老头来说那还是最差的车,他活过半百中饱私囊倒是不少,还倒腾了不少小科技出去买,这种人你就该去他哪儿压榨他一下。”
秦太一听着我的吐槽微微勾着唇角,虽然他还是蜡黄蜡黄的一张脸,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笑容里品出来由内而外散发温柔。
“你说,让我抓住机会好好活,我想跟着你,去尝试以前我没胆子做的事,摆脱掉这样的生活,成一个正常人。”秦太一说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我很多东西都不知道,你嘲笑我土包子也好,笨蛋也好,我只希望你不要讨厌我,我会尽力去记住这些东西的。”
我那时候根本没太在意秦太一说的这些话,现在想来他就是个内心脆弱的大孩子,从未得过爱,因为我无意的一句话而温暖了心,正因为从未得到过,所以在得到后才会加倍珍惜。
我拍拍小平头的的肩,“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你不能因为他一次的错而否定他这一生。虽然他活得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是窝囊,可如果你和他换个环境生活,你确定你能过活到今天吗?”
小平头默不作声了,我不想去批评他对秦太一的偏见,因为在秦太一身上的确是有很多问题存在,但是谁身上没有问题呢?
秦太一只是想要有人能够去爱他而已,这样小小的梦想却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不接受他甚至欺辱他的人和拿走面包的他又有什么区别呢。
几天后我背着我的黄色小鸭包又踏上了上学路,哼着小调看了一路的漂亮妹子,站到学校大门口的的我叉着腰吸掉最后一口豆浆,转身将空杯子抛进垃圾桶里。
这才是生在红旗下的张刹那应该有的生活!
秦太一面貌变化太大,李忆安瞧着这出去怕是要引人非议,只说让他暂时呆在家里,具体也没说什么时候能来上学。
小哥早早起床给我和李忆安挤好牙膏,围着围裙给我俩做早餐,我们俩走时他还说了句早点回家。
李忆安就纳闷他怎么好好一美少年偏偏母性光环如此重,我暗自不说话,心想秦小哥没来前你不也是这样给我当爹当妈的吗。
刚进教室坐下小平头就转过来一脸猥琐地笑问:“呦,进局子这么多天感受如何,给兄弟几个说道说道?”
我莫名其妙地“啊”了一声。
小平头撇嘴:“别不好意思嘛,从你来到现在一个多月了,咱们天天一起打篮球,怎么说兄弟也要关心关心你嘛。”
我狞笑着把小平头的耳朵扯过来,“兄弟你要来关心关心我?确定不是要我来关心你?!”
小平头连连讨饶,我追问此事始末,他疑惑道我自己请假自己不知道?我一脚踹在他板凳背上,他这才好好跟我说道那天的事。
他说我和秦太一连着一天没来上学了且音讯全无,班主任正要通知家长时,一个穿警服的男人到教室里来,据小平头看来,那男人身材修长,面容俊秀,一口磁音,气质非常……
我一巴掌打断他源源不绝的赞美词,威胁他再说一个无关的事他那耳朵就别想要了,他捂着耳朵说那人跟班主任说你们家进了小偷,恰好秦太一看到过作案人,所以需要你们两个在配合警察的工作。
“秦太一真的看到作案人了?”小平头表情有些不以为然,“就他?蜡黄干瘦似三毛的,脑子有时候又不灵,他说的话你们都信?”
我反问:“为什么不信呢?”
“……我跟你说个事儿,高一入学的时候秦太一就不太正常,我那时候跟他一根班,每天班上都是骂他神经病的人。他早上上学时还穿得干干净净的,中午就满身都是泥,身上的味儿能让几里外的人都逃得远远的。我那时候挺好奇这种人是怎么过日子的,就跟了他好几天,有次我就发现他进到一家面包店偷偷拿了个面包就跑了出来,你说,这怎么能偷呢?这种有前科的人你能相信?。”
我想起秦太一刚到我们家那天的场景。
少年一身洗得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局促不安地坐在沙发上,完全没有之前初见时的那般疯狂,他就像个掉到新笼子里的狗狗一样对周遭的一切既好奇又欣喜。
我见不得他一身乞丐样,拖着他到浴室让他把自己收拾干净再出来,等我去找了李忆安的衣服下来要拿给他时,他依旧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站着,我奇怪问你怎么还不洗澡呢过,他看着我脸红着说:“我不知道这个怎么开这个……”
和我同样年纪的大多数少年们,手上拿的是iPhone,身上穿的是名牌,脚上还穿着动辄几千块的跑鞋。新世纪的无数科技他们都能享受到并且如数家珍,世界仿佛是为了他们而转动。
而活在阴影里的另一群少年,他们只见过树上的野苹果,他们的衣服是爸爸妈妈给的,这些衣服在几年后又会交给弟弟妹妹,他们一双三十块钱的帆布鞋穿了无数个春秋,大山阻拦他们看清世界,他们的一辈子都可能离不开大山深处,一辈子都见不到都市。
他活在都市里,过着山居孩子的生活,最大的悲哀莫过如此。
我教他怎样打开莲蓬头,又让他记好他应该用哪些洗浴用品,他认认真真听着,我深觉自己就像《变形计》里的那些城市父母照顾农村孩子一样。
“对了,这是你的帕子,我给你选了史迪仔哦!”我晃着手中的印着蓝色长耳朵小怪兽帕子笑道,“我的是哆啦A梦,李忆安的是那条超级丑的彩虹帕,以后你别可拿错我的帕子哦!”
他眸子里闪闪的,“那个秃顶老头问我,要不要去研究院住,他们会给我提供世界上最好的生活,满足我的一切要求。”
我道:“你怎么不去呢?研究院那群人平时都是些铁公鸡,这么好的条件换了是我分分钟冲过去,今天秃老头来接送你那车瞧见了吧,对秃老头来说那还是最差的车,他活过半百中饱私囊倒是不少,还倒腾了不少小科技出去买,这种人你就该去他哪儿压榨他一下。”
秦太一听着我的吐槽微微勾着唇角,虽然他还是蜡黄蜡黄的一张脸,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笑容里品出来由内而外散发温柔。
“你说,让我抓住机会好好活,我想跟着你,去尝试以前我没胆子做的事,摆脱掉这样的生活,成一个正常人。”秦太一说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我很多东西都不知道,你嘲笑我土包子也好,笨蛋也好,我只希望你不要讨厌我,我会尽力去记住这些东西的。”
我那时候根本没太在意秦太一说的这些话,现在想来他就是个内心脆弱的大孩子,从未得过爱,因为我无意的一句话而温暖了心,正因为从未得到过,所以在得到后才会加倍珍惜。
我拍拍小平头的的肩,“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你不能因为他一次的错而否定他这一生。虽然他活得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是窝囊,可如果你和他换个环境生活,你确定你能过活到今天吗?”
小平头默不作声了,我不想去批评他对秦太一的偏见,因为在秦太一身上的确是有很多问题存在,但是谁身上没有问题呢?
秦太一只是想要有人能够去爱他而已,这样小小的梦想却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不接受他甚至欺辱他的人和拿走面包的他又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