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尔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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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中醉客延醒客,江上晴云杂雨云———————————
周天佑七年三月初一,巫神进京,代表前大理国向大周献俘、乞顺,帝纳之。二日,皇帝登天坛,昭告天下疆土西扩,大赦天下,都城长安去宵禁三天。
这一天,长安城响起庄严的号角和震天的鼓声,百姓沉浸在作为一个周人的骄傲和自豪感中。
大周以武功立国,文治兴邦利民,但远不如武功让人振奋和激动。当年,太宗能够击败其他兄弟、荣登大宝,正是由于其背后的赫赫战功,在百姓中声名最显,民望最众,及至千年后,太宗燕承骁勇善战的雄姿亦是华夏千百年帝王史上闪亮的一道光芒。
周人尚武,故而民风彪悍豪阔,有周一代,不乏出现数次皇帝们意气用事、也可以说是豪气干云的故事。此番大理挑衅在先,大周的铁蹄便踏平大理国,将它收归治下,虽然其间是先败后胜,虽然死去了数万人的性命,花费了国库中的无数钱财,但在普通周人朴素的观念里,他们一直信奉着,作为一个周人,作为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国家,你服气,我便以礼相待,我不欺负你,但你也别想欺负我,就算是我欺负了你,但你……依然别想欺负我!
在年轻的皇帝身上,百姓们看到了这种精神,他们或许会在来年官府收税时骂几句娘,“皇帝小老儿,又加了几贯钱!”,却绝不会对这场战争多说一句话。
观礼台上,第一排正中央站着的中书令邵秉烈,在震耳的鼓乐和山呼的万岁声中,第一次感觉到了垂垂已老的萧索之意。
#
有第一等的豪阔彪悍,就有第一等的豪放风流。
是夜,宫中大宴,长安城博雅大苑里也是豪客如织。
“皇上封刘宗生做伯爵,封沈骥做辅国大将军、大都护,镇守西南,赐卫国夫人京中府邸和封地——这是要将这一对儿分开啊,圣人是不是这个意思?”
“切,圣人有那么多意思,你怎么就只往这等绯闻事中琢磨呢?”另一人故意笑道。
“非也,非也!”先那人摇头道,“举凡小民中的艳事叫做丑闻,名流中的艳事叫做绯闻,帝王将相事,乃轶事也!只是可惜……”
“可惜甚么?”
“可惜沈骥杀敌立功,终因那来凤山上的杀名,污了英雄名哇!”那人感叹。
“嗤,你懂什么!”就听一声轻笑,席间一人从酒杯中抬起头。
众人见他说话,不由稀奇,只因他是吏部尚书窦章的儿子窦显,有长安城第一纨绔之称,平素最是看沈骥这些上进有为的青年不顺眼,便都笑道,“窦公子,难为你要为沈骥说话?”
“正是。”窦显一甩头发,“在我看,沈骥就这一桩事最英雄也!连皇上的女人都敢抢,都敢上,他不是英雄,谁是英雄?”
众人闻之大笑,虽笑之,深以为然。
#
“夫人,请您随我来。”
大宴几近尾声,一个看起来既眼生又有些眼熟的宫女来到初初面前,恭敬地唤她起身。
初初感觉到宝座上方,正在与太后与群臣说笑的皇帝,锐利的眼光仿佛往这边一瞥,并不敢真的回头,脊背上顿时一阵熟悉的瑟缩。
起身的时候她刻意用厚重的衣裙和宽大的披帛将自己的身段遮掩住,加之其步履轻盈,即便是几步之外的距离,如果不留心观察,看不出盛装与繁丽装饰下的卫国夫人,已然是身怀六甲。
方贵妃坐在皇帝一侧,她云锻一样的衣裙延漫到榻下,已经很显怀了。
“沈将军,霍将军,听闻你二人战场上分领南北两支,共同为陛下立下大功,”方贵妃笑吟吟地道,“却不知道个人武艺,谁更强一些?”向皇帝建议道,“难得二位将军都在,陛下,不如请两位将军比试一番如何?”
“请辅国大将军和怀化大将军为陛下比剑助兴!”小宦清脆的唤声,大殿上的气氛热烈起来。
“臣不如沈将军。”霍冲上前道。
沈骥站起身,来到殿前,向宝座上的人叉手为礼。
皇帝看着他,宝座周围的灯光很亮,但都不若年轻皇帝天骄的容颜,他冷亮如星的眼睛看着他,“得胜者,赐朕的龙泉宝剑。”
龙泉宝剑,曾是太宗燕承的三把佩剑之一,赏赐至重!大殿上顿时一片嗡嗡的赞叹声。
“臣遵命。”
隐入宫门一角的轻盈身影轻轻一顿,大殿上的焦点太多了,没有人留意到这里。
殿外已备好宝车,初初登上宝车,听到殿内传来的一声大彩,她扶好自己的肚子,对侍女道,“可以了。”
#
祥云殿偏殿是皇帝的内御书房。古今多少事,发生在御书房中,初初以前做宫女时,常在这里侍奉。
那脸生又眼熟的宫女将她领到室内,轻轻一福,退去,并把门掩上。
入眼处依然是靠着墙壁极高的一排书架,书架横平竖直,样式极为普通简单,但用的木料却是极名贵的东屿黄花梨,书架上密密麻麻阵列着各式书籍,摆放参差不齐,但却都是极名贵的孤本珍品。
书桌上铺放着几张书纸,一枝毛笔像清潭细筏般搁在砚中,浸在墨里,另外的数根毛笔则是稍显凌乱地搁在笔架上。
纸是宣州芽纸,笔是横店纯毫,墨是辰州松墨,砚是黄州沉泥砚,无一起眼又无一不是珍贵的贡品。
一去数月,这里好像没有分毫改变。
茶案上一樽望月紫砂,四个小盅子,三只倒扣,一只正口朝上,里面茶水的温度正正适宜。
茶香,紫砂,充满皇帝气息的书房与静夜……不禁想起那一个混乱晕眩的午后,夕阳像割碎了的无数的斑点,茶水倒了,紫砂碎了,门窗几案,无不在她眼中变作颠倒的影。
盛初初眉间轻蹙,微微叹了口气。
这时候,身后传来极轻的门声。
初初顿时一僵,将盅子推到原处,背对着天子是极大的无礼与不敬,但初初发现,时至今日,自己对他依然是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敏感与畏惧。甚至无法转身面对。
他走到了近前,一只手握住她的。是皇帝的手,温暖,干燥,修长,坚定,有力。
初初想说些什么,可是对方先开了口,“你的手这样凉。”
结实的臂膀从背后将默然不语的女子搂在怀里,玫瑰口脂的香味在两人的口唇中弥散开,“皇上,别,”初初略有不适,两个人稍稍分开,她终于鼓起勇气抬起眼,年轻的帝王嘴唇上沾了她的一点鲜红的口脂,柔和的灯光下,眸如星,为他神俊的面容添了一些鲜艳的色彩。
燕赜抬起初初的下巴,“让朕看看你。”他低声道,眼睛认真地从她面上一点点逡巡,累丝攒凤含珠步摇在美人鬓旁轻轻摇晃着,燕赜道,“诈死西走,夜登墙头,初初,这世上还有什么你不敢做的?”
皇帝言语中责备的意思显然不重,但他紧接着看向她的肚子,揽在她腰间的手放到她隆起的肚子上。
初初抓住他的手,“皇上,请让臣妾生下他。”
“这个孩子……需不需要太医再确认一下?”
“不!请给臣妾相应的尊严。”
皇帝的眼睛暗下去,声音冷淡起来,“你当知道,我要接你入宫。”
“那么,请让我为他生下一个孩子。”初初道,冰琢一样的眼睛坚持地看着他。这个女人,方才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他一眼,现下,却是一霎不霎地盯着他,他感到她抓着自己的小手在轻轻颤抖。
“朕刚赐了他龙泉宝剑。”皇帝静静地道,“那把剑随侍父皇征战多年,砍下过突厥王的脑袋。”
初初只是看着他,然后,她的手穿过他的手指,与他交握住,眸子里的冰融化了,没有水,却流动成光,初初将头靠到皇帝的胸前,“我负他良多,不想等到来世再还。求你。”
这一句话,燕赜良久未语,两人手指交握的地方,那腹中的孩儿猛然间踢了一脚,两个人俱是一震。对初初而言,自有她的原因,对燕赜来说,虽然已有一子一女,现下宫妃中也有二人有孕,但这胎儿的胎动,却着实是第一次感受到。他看着怀中女子柔顺下来的眼睛,明白自己必须妥协,一为她笃定坚持的性子,另一个,方才她最后一句话,尊贵如他,竟也生出完全没有道理、虚无缥缈的痴念头。
“宫门落钥了,今晚陪我。”
初初略微迟疑了一瞬,“我毕竟还是外妇,如此安好?”
皇帝大笑,“世人都知道朕爱慕着卫国夫人,尽让他们说去!”将她拦腰儿抱起,开门向着长庆殿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班后不大舒服,在地铁上差点吐出来,回家睡了一会坐到电脑前,稻公说我身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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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佑七年三月初一,巫神进京,代表前大理国向大周献俘、乞顺,帝纳之。二日,皇帝登天坛,昭告天下疆土西扩,大赦天下,都城长安去宵禁三天。
这一天,长安城响起庄严的号角和震天的鼓声,百姓沉浸在作为一个周人的骄傲和自豪感中。
大周以武功立国,文治兴邦利民,但远不如武功让人振奋和激动。当年,太宗能够击败其他兄弟、荣登大宝,正是由于其背后的赫赫战功,在百姓中声名最显,民望最众,及至千年后,太宗燕承骁勇善战的雄姿亦是华夏千百年帝王史上闪亮的一道光芒。
周人尚武,故而民风彪悍豪阔,有周一代,不乏出现数次皇帝们意气用事、也可以说是豪气干云的故事。此番大理挑衅在先,大周的铁蹄便踏平大理国,将它收归治下,虽然其间是先败后胜,虽然死去了数万人的性命,花费了国库中的无数钱财,但在普通周人朴素的观念里,他们一直信奉着,作为一个周人,作为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国家,你服气,我便以礼相待,我不欺负你,但你也别想欺负我,就算是我欺负了你,但你……依然别想欺负我!
在年轻的皇帝身上,百姓们看到了这种精神,他们或许会在来年官府收税时骂几句娘,“皇帝小老儿,又加了几贯钱!”,却绝不会对这场战争多说一句话。
观礼台上,第一排正中央站着的中书令邵秉烈,在震耳的鼓乐和山呼的万岁声中,第一次感觉到了垂垂已老的萧索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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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一等的豪阔彪悍,就有第一等的豪放风流。
是夜,宫中大宴,长安城博雅大苑里也是豪客如织。
“皇上封刘宗生做伯爵,封沈骥做辅国大将军、大都护,镇守西南,赐卫国夫人京中府邸和封地——这是要将这一对儿分开啊,圣人是不是这个意思?”
“切,圣人有那么多意思,你怎么就只往这等绯闻事中琢磨呢?”另一人故意笑道。
“非也,非也!”先那人摇头道,“举凡小民中的艳事叫做丑闻,名流中的艳事叫做绯闻,帝王将相事,乃轶事也!只是可惜……”
“可惜甚么?”
“可惜沈骥杀敌立功,终因那来凤山上的杀名,污了英雄名哇!”那人感叹。
“嗤,你懂什么!”就听一声轻笑,席间一人从酒杯中抬起头。
众人见他说话,不由稀奇,只因他是吏部尚书窦章的儿子窦显,有长安城第一纨绔之称,平素最是看沈骥这些上进有为的青年不顺眼,便都笑道,“窦公子,难为你要为沈骥说话?”
“正是。”窦显一甩头发,“在我看,沈骥就这一桩事最英雄也!连皇上的女人都敢抢,都敢上,他不是英雄,谁是英雄?”
众人闻之大笑,虽笑之,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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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请您随我来。”
大宴几近尾声,一个看起来既眼生又有些眼熟的宫女来到初初面前,恭敬地唤她起身。
初初感觉到宝座上方,正在与太后与群臣说笑的皇帝,锐利的眼光仿佛往这边一瞥,并不敢真的回头,脊背上顿时一阵熟悉的瑟缩。
起身的时候她刻意用厚重的衣裙和宽大的披帛将自己的身段遮掩住,加之其步履轻盈,即便是几步之外的距离,如果不留心观察,看不出盛装与繁丽装饰下的卫国夫人,已然是身怀六甲。
方贵妃坐在皇帝一侧,她云锻一样的衣裙延漫到榻下,已经很显怀了。
“沈将军,霍将军,听闻你二人战场上分领南北两支,共同为陛下立下大功,”方贵妃笑吟吟地道,“却不知道个人武艺,谁更强一些?”向皇帝建议道,“难得二位将军都在,陛下,不如请两位将军比试一番如何?”
“请辅国大将军和怀化大将军为陛下比剑助兴!”小宦清脆的唤声,大殿上的气氛热烈起来。
“臣不如沈将军。”霍冲上前道。
沈骥站起身,来到殿前,向宝座上的人叉手为礼。
皇帝看着他,宝座周围的灯光很亮,但都不若年轻皇帝天骄的容颜,他冷亮如星的眼睛看着他,“得胜者,赐朕的龙泉宝剑。”
龙泉宝剑,曾是太宗燕承的三把佩剑之一,赏赐至重!大殿上顿时一片嗡嗡的赞叹声。
“臣遵命。”
隐入宫门一角的轻盈身影轻轻一顿,大殿上的焦点太多了,没有人留意到这里。
殿外已备好宝车,初初登上宝车,听到殿内传来的一声大彩,她扶好自己的肚子,对侍女道,“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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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殿偏殿是皇帝的内御书房。古今多少事,发生在御书房中,初初以前做宫女时,常在这里侍奉。
那脸生又眼熟的宫女将她领到室内,轻轻一福,退去,并把门掩上。
入眼处依然是靠着墙壁极高的一排书架,书架横平竖直,样式极为普通简单,但用的木料却是极名贵的东屿黄花梨,书架上密密麻麻阵列着各式书籍,摆放参差不齐,但却都是极名贵的孤本珍品。
书桌上铺放着几张书纸,一枝毛笔像清潭细筏般搁在砚中,浸在墨里,另外的数根毛笔则是稍显凌乱地搁在笔架上。
纸是宣州芽纸,笔是横店纯毫,墨是辰州松墨,砚是黄州沉泥砚,无一起眼又无一不是珍贵的贡品。
一去数月,这里好像没有分毫改变。
茶案上一樽望月紫砂,四个小盅子,三只倒扣,一只正口朝上,里面茶水的温度正正适宜。
茶香,紫砂,充满皇帝气息的书房与静夜……不禁想起那一个混乱晕眩的午后,夕阳像割碎了的无数的斑点,茶水倒了,紫砂碎了,门窗几案,无不在她眼中变作颠倒的影。
盛初初眉间轻蹙,微微叹了口气。
这时候,身后传来极轻的门声。
初初顿时一僵,将盅子推到原处,背对着天子是极大的无礼与不敬,但初初发现,时至今日,自己对他依然是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敏感与畏惧。甚至无法转身面对。
他走到了近前,一只手握住她的。是皇帝的手,温暖,干燥,修长,坚定,有力。
初初想说些什么,可是对方先开了口,“你的手这样凉。”
结实的臂膀从背后将默然不语的女子搂在怀里,玫瑰口脂的香味在两人的口唇中弥散开,“皇上,别,”初初略有不适,两个人稍稍分开,她终于鼓起勇气抬起眼,年轻的帝王嘴唇上沾了她的一点鲜红的口脂,柔和的灯光下,眸如星,为他神俊的面容添了一些鲜艳的色彩。
燕赜抬起初初的下巴,“让朕看看你。”他低声道,眼睛认真地从她面上一点点逡巡,累丝攒凤含珠步摇在美人鬓旁轻轻摇晃着,燕赜道,“诈死西走,夜登墙头,初初,这世上还有什么你不敢做的?”
皇帝言语中责备的意思显然不重,但他紧接着看向她的肚子,揽在她腰间的手放到她隆起的肚子上。
初初抓住他的手,“皇上,请让臣妾生下他。”
“这个孩子……需不需要太医再确认一下?”
“不!请给臣妾相应的尊严。”
皇帝的眼睛暗下去,声音冷淡起来,“你当知道,我要接你入宫。”
“那么,请让我为他生下一个孩子。”初初道,冰琢一样的眼睛坚持地看着他。这个女人,方才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他一眼,现下,却是一霎不霎地盯着他,他感到她抓着自己的小手在轻轻颤抖。
“朕刚赐了他龙泉宝剑。”皇帝静静地道,“那把剑随侍父皇征战多年,砍下过突厥王的脑袋。”
初初只是看着他,然后,她的手穿过他的手指,与他交握住,眸子里的冰融化了,没有水,却流动成光,初初将头靠到皇帝的胸前,“我负他良多,不想等到来世再还。求你。”
这一句话,燕赜良久未语,两人手指交握的地方,那腹中的孩儿猛然间踢了一脚,两个人俱是一震。对初初而言,自有她的原因,对燕赜来说,虽然已有一子一女,现下宫妃中也有二人有孕,但这胎儿的胎动,却着实是第一次感受到。他看着怀中女子柔顺下来的眼睛,明白自己必须妥协,一为她笃定坚持的性子,另一个,方才她最后一句话,尊贵如他,竟也生出完全没有道理、虚无缥缈的痴念头。
“宫门落钥了,今晚陪我。”
初初略微迟疑了一瞬,“我毕竟还是外妇,如此安好?”
皇帝大笑,“世人都知道朕爱慕着卫国夫人,尽让他们说去!”将她拦腰儿抱起,开门向着长庆殿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班后不大舒服,在地铁上差点吐出来,回家睡了一会坐到电脑前,稻公说我身残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