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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交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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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好上高楼望,盖尽人间恶路歧——————————————

    十月,北方已经进入深秋,南宁州(注:现为云南省曲靖市)的天气却是刚刚入秋。

    岭南的秋天和北方的秋不一样,沈骥一向在北边生活,对这边潮湿的气候真有些不适应。

    昨天晚上下了一场雨,夜间湿冷,早起到处都雾雾霭霭的,穿上战甲却又变得潮湿闷热。要知道那时候一个普通步兵的步兵甲或皮甲全部穿戴起来就得十余斤,平日半甲也得有七八斤,骑兵所着的明光、两裆铠更有近二十斤重量,穿在身上,相当于绑上了硬壳的重袄。这样的天气,虽温度不很高,但湿闷的空气让战甲上身不一会儿全身汗就湿透了,蒸的人难受,沈骥从营帐中出来巡看一周,发现大部分兵士都没有按照规定将穿戴甲衣,不禁皱眉。

    他之前向上官反映过这个问题,但大多数将官对此不以为意。他们这一支军队是在蜀地集合,于两日前到达南宁州,一共三千人,领军的叫做贺延山,岭南大都督吴必火下属藩镇守将,正四品,沈骥与其他三人共四名副将,除了沈骥,其他都是地方将官。

    军中弥漫着浓郁的乐观气氛,从吴必火到贺延山,谈论最多的就是速战速决,甚至那贺延山见到沈骥的第一句话就是“沈副将,新婚出来的滋味不好受吧,争取让你回家过冬至。”因此当沈骥向他反映军中纪律过于散漫、兵士们不正规着装时,贺延山相当不以为然。

    “嗤,都不一定摸的着战场,这般认真做甚!”当时营帐里另外一个副将讽刺道,他已经五十多岁,打过立国战役,从炊事兵做起干了四十年才混到从四品副将,见沈骥年纪轻轻就已与自己同一职衔,以为他只是来捞战功的勋贵子弟。

    沈骥没有多言,但每天依然坚持日常着半甲,操练时穿戴全甲,并要求自己的手下偏将和五百名兵士亦做到如此。

    将营地巡视一圈,回营房的路上,校尉长周成迎面而来,“将军,家里来信了!”

    沈骥接过信,打开一看,脸色登时大变。周成站在边上,侧眼看那信纸上似只有草草两行余字,自家主子却不知为何只抓着信纸,怔怔地盯着纸张半日不动,他也不敢问,不多时却见沈骥把信纸揉成一团,沉声道,“回营。”

    #

    天刚刚亮,崇业坊徐国公府门前,侧门打开,有仆人开始清扫门口黄土,洒水浇尘。

    一个管事模样的人站在影壁那里监督,这时候,一个四十多岁、身穿青色布裙,头戴斗笠面纱的中年妇人不知从哪里出现,走到他身边。

    “干什么?”那管事正专心看人洒扫,不妨身边站了一人,当下背着手,斜睨着妇人。

    妇人穿着虽朴素,气度却不卑不亢,柔和好听的声音道,“我家夫人想见你们李夫人。”

    李夫人就是国公府长媳李氏,杨典的夫人,“噗,”管事涵养不错,还是略带不屑的笑了,“你家夫人——呵,这位大嫂,看看那顶上敕造招牌,这里是国公府,不是你们街里街坊,您是不是认错了门……”

    话未说完,妇人从袖子里拿出一封书信,“见到此信,李夫人必见我家夫人。”将信件硬递到他手里,笃定镇定的语气,管事倒真有些含糊。

    怕他不办耽误事,妇人又道,“你若是误了事,仔细日后你家主人知道了怪罪。”

    这封信辗转地还是递到了内院,李夫人的贴身侍女榴花将信打开,只见素白的白纸上,却只写了一首诗,云:

    有侄始六岁,字之为阿龟。

    有女生三年,其名曰罗儿。

    一始学笑语,一能诵歌诗。

    朝戏抱我足,夜眠枕我衣。

    她有些不解其意,问送信的婆子,“这是什么人送来的?”

    那婆子笑着道,“老奴也不知道,是门房上的老宋,说是今儿一开门就有一个妇人,四十来岁,穿的一般,看着有些气派。”又加了一句,“说是咱们家夫人的故人。”

    榴花点头,“知道了。”转身进屋,过一会出来,向婆子吩咐道,“把她带到二门那里,安静些儿。”

    婆子先想问后面怎么办,看看榴花的神色,知道后面就不用自己管了,屈膝应道,“哎。”

    #

    一刻钟后,李夫人所居的正院厢房。

    榴花按照李夫人吩咐的,亲自出去,将中年妇人带到厢房内,李夫人一看,那妇人身着青布长裙,身材微胖,待她除下斗笠面纱,白皙的圆圆的一张脸,竟有些似曾相识。李夫人一惊,“怎么是你?”

    三天前太后邀请勋贵大臣家的女眷进宫赏菊花,李夫人亦参加花宴,当时就看见这个妇人陪伴在盛初初身边,那时候还感叹她的际遇,没想到宴会过后第二天就传来她失足落水暴亡的消息。

    有人说是皇帝杀了她,有人说是钟老太君下的手,也有人说这都是流言,她的死或就是一场意外,无论如何,总归是红颜薄命。刚看到素纸上的诗时,李夫人也有一瞬间的猜疑,没有想到竟真的是她。

    看李夫人吓白了脸,李医娘微微欠身,唤,“夫人,”

    李夫人很快恢复过来,问李医娘,眼睛里带着警惕和怀疑,“她想怎么样?”上次在甘露殿见面,她对盛初初的印象并不好,后来杨家差点遭逢大祸,夫君从京都被调任到蜀中,虽然知道此事不能怪盛家,尽是皇帝的安排,但李夫人对姓盛的难免产生芥蒂。杨典却是执着有定念之人,虽如此,事后仍坚持接济身在云南的盛予印,李夫人有意见,但还是按夫君的要求去做。现在这名炸死的盛家五小姐找上门来,她很怕她会做出对夫君和杨家不利的事情。

    李医娘多年为医,医术高明,声音有舒缓的作用,“鄙姓李,贸然打扰,真是抱歉,我家夫人只想知道怎样和她侄子予印联系,没有其他意思。”

    李夫人松了一口气,却还没有完全打消疑虑。李医娘来之前,初初将上次二人相会的情形告诉过她,并教她要如何说,便接着道,“今日来还有两层意思,一是夫人让我代她向您致谢,府上对他们家的大恩,今世都难忘,二来要向您致歉,上一次您的好意,她当时身在深宫不由己,只能佯作不解。其实于她心中,没有一天不盼着能和侄儿团聚。”

    联系到后面发生的这些事,李夫人相信了。再想了想,命榴花去主屋取来一封书信和纸笔,将信中所记的地址誊到纸上,递给李医娘。李医娘接过一看,果然是云南的一个详细的地址,那地方听都没听过,但总归是有了方向,当下深深欠身,“谢谢夫人。”

    李夫人道,“现在那边有战事,你们还要去吗?”

    李医娘回道,“多谢夫人关心,只是她再等不得了。”

    李夫人又命榴花出去,回来时捧着一个青布包袱,放到案上,李夫人道,“我会让人送信给伍先生,告诉他们你们要去,这是白银二百两,你们拿去用。”

    李医娘当真有些意外,缓缓道,“早听说国公府的杨大人最重情义,急人所急,果然……”她不是矫情做作之人,当下起身道,“大恩不言谢,我这就去了。”

    “等等,”李夫人唤住她,迟疑着问道,“你们……五小姐是已死之人,你们怎还敢在这京城出入?”

    “哦,这个啊,”李医娘嫣然一笑,她虽不再年轻,这一笑却颇灵动,“夫人请看,”只见她从袖里拿出一些物事往脸上涂抹,李夫人也没看清,不多时就见一个肤色黧黑、鼻翼宽大的全然不同的女子站在自己面前。李夫人讶异,“你……这……”

    李医娘笑道,“夫人,鄙人略通医术,这些不过是雕虫小技。”

    待她走后,李夫人问榴花,“这世上竟真有易容术,方才她那么样儿的一弄,你看清楚了吗?”

    榴花摇头,“奴婢的眼睛哪里有夫人快。”

    李夫人嗔了她一眼,一时扶着额道,“老爷不在,这事儿也不知我做的对不对,哎……把纸笔拿过来。”

    #

    易容术真的不是那么神奇和玄幻,每个人都有一张脸,脸上就这么些东西,颜色、形状、位置稍微的不同,容貌就显出很大的变化。

    初初这时候在永驿坊的一间客栈里,等着李医娘回来。若不是架子上蹲着的枭鹰,很难再认出她就是那倾国倾城的美人。

    李医娘巧手兰心,用鬼针草和艾草煮水,分别加上醋和碱,过滤后再按照一定比例调和,就成了可以染色的褐色。为了最大可能得减轻对皮肤的伤害,使用时加上用牛油、木香果油和蜂蜜的膏脂一起涂抹,初初白瓷一般匀净澄透的肌肤就变成了微褐色,不仅褐,而且暗里发黄,再点上几个黑痦子,一张脸就失了大半颜色。用这种方法上色,很是持久,一次可以管上十天左右。

    鼻子也略微加宽,变成蒜头鼻,鼻翼肥大,眉毛画粗,最难办的是她的眼睛,总是太过水亮,李医娘研究了半日,最终用黛笔沿着眼线往下画,显得眼皮变厚,眼角耷拉下来,总算遮去些潋滟之色。

    就这样,大元宫内曾被皇帝盛宠的美人盛初初就变成了长安城近郊华阳镇上普通的小商贩孀妇柳溪溪,登记住店时,掌柜的也只是想,这小娘儿有那么点姿色,这般年轻就做了寡妇,有些可惜,并没有再多看几眼。

    那天晚上与钟太君的最后一翻交谈,换来的是柳溪溪这么一个在编户的身份。大周建国之后,在全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将百姓分为编户和非编户,在编户都是良民,非编户则是贱户、方外和府兵,在编户可以在国内行走、经商、旅行,非编户则须持特殊证明才可以,若是这两个身份都没有,则是流民,正常年代,流民随时可以被官府发现、抓捕,并投入监牢或变卖为奴。

    想到那天晚上,初初不禁眼睛一黯。

    刚进屋时,钟老太君金刀大马坐在堂上——那个年代居家仍是跪坐,只有在军营中才坐高椅。看见老太君眼睛的那一瞬间,初初毫不怀疑,如果现下是三十年前的战场,这位曾驰骋沙场的女将军定毫不犹豫,一剑就结果自己的性命。

    但她又如何能让对方把自己欺了去!

    不再欠身跪拜,她盈盈地站着。

    “盛氏,你还有脸面来这里见我?!”钟老太君金石之音,加上怒气,铿锵有威力。

    “我有错,但错不至死。”初初沉着道。

    “你蛊惑君王,玷污沈家声名,陷君臣于不义之境地,你这般女子,当挫骨扬灰,死不足惜!”钟太君说的义正言辞,饱含对家国的忠义和对初初的轻蔑。

    “那是您的立场,老太太,可是哪怕您自以为自己再正确,也无权决定别人的生死。”少女弱质芊芊,却冷静坚定,如寒风暴雪苦寒中盈于枝头的红梅。

    钟太君如何能被她说服,冷嘿,“巧言令色,妖邪之物,人人得以诛之!”她站起身,竟是杀意不减,暗的不行强要来明的。

    情急之下,初初迎刃而上,大声道,“那么,您的侄女钟青璃,又有何妖何邪,需要您非将她也置于死地?”

    钟太君一愣,双眼暴睁欲眦,“贱人,你竟然敢提青璃!”那三个字已然成了沈家的禁忌,几年来无人敢碰,老夫人一怒之下,捂着胸口咳嗽,金戈连忙上前扶住她。

    初初毫不畏惧,继而淡淡道,“既然是以成败论英雄,又何必说那么多正义。我不会由着您摆布,老太太。”

    话已至此,钟太君冷厉的眼看着她,声音低哑,“你拿什么跟我谈?”

    说到这时候才真正入港,初初放缓语气道,“皇上要我假死入宫,改头换面,他的人很快就会到,或就在今晚。如果您杀了我,岂不真会令君臣反目?”一笑,看向钟太君,“我倒真成了那妖女了。”

    钟太君冷哼,“我凭什么相信你?”

    “没关系,您可以不相信,只消等上一等,或者赌一次。”

    钟老太君咬牙,“说下去。”

    初初越发冷静,“我愿意离开沈家,离开沈将军——我愿意死去,但我必须继续活着。”

    “我能给你的,皇上也可以给,为什么来找我?”

    初初冷冷道,“老夫人,如果我愿意进宫,压根儿不会来找您。”

    直到这个时候,钟太君才真正第一次正眼看向面前的女子,只见她容色虽是无双的娇媚,却是一身霜华,气度逼人。

    “离开沈家之后,你打算去哪里?”

    “天地广阔,当有我的一寸之地——或许我会去云南,寻找我的侄儿。”

    经过一段长长的沉默,钟老太君道,“我需要一个誓言,你会离开沈骥、永远不再与他有任何交集的誓言。”

    这很公道。初初盛满水色的眼睛晃了晃,轻声道,“我盛瑜溪对天发誓,如果再与沈骥将军有任何联系,当与族人一样遭到屠戮而死。”

    钟太君缓缓坐到椅上。

    初初跪下,向成亲那天一样对她行大礼,最后站起身,“老太太,我毕竟曾是您的媳妇,此一拜,再无其他恩怨。”转身离去。

    门上传来轻叩声,初初回过神,墙壁上的铜镜映出自己现在的相貌——那是一个皮肤微黑暗黄、衣着简朴带着些土气的普通年轻妇人,她打开门,李医娘进来,取下斗笠,“事情办成了。”

    初初打开纸张,只见上面写着:岭南道朱提郡如意坊三巷甲六号。虽然这地方闻所未闻,根本不知道在哪里,她心里却不禁激动起来,已经四年了,初初还记得那时候才刚三岁的小小孩童,每天晚上都要牵着她的衣角才能睡着,现在都已经开始读书,并且字都写的不错了。

    李医娘将沉甸甸的青布包裹打开,“喏,李夫人还给了二百两银子。”

    初初微皱起浓粗的一字眉,“再不好欠人家的情了。”

    “既然已经欠了那么多情,又何必再在意这一点?”李医娘不屑她的迂腐,伸出手指头掰着数,“行路、住店、雇佣仆人,”眼睛往架子上已横,“——喏,那里还有个顿顿得吃肉的,钱多不压身,我的小姐。”

    枭鹰见说它,淡金色的眼睛不屑地向她们一瞥,飞到窗口向外面观看。

    两个人便开始盘算行程。虽有了目的地,却不知路在何方,初初道,“你我两个妇人,没有男子陪伴无法行路,先要去买几个仆人来才好。”

    李医娘深以为是,“不过我们都没买过人,就怕看不好。”

    初初道,“在宫里这些年,别的没学会,看人还是有几分准头,那些个奴婢们,能比宫里的人精滑古怪了去?且去看看吧。”

    西市坊过了午时(中午十二点)就歇市,两人这就戴上斗笠帏帽要出门。枭鹰看见动静,扇着翅膀飞到门口,初初一指头将它戳回去,“你待着,若少了一两银子,回来拔光你的毛皮。”枭鹰愤怒得厉叫一声,将她面纱从帏帽上撕下来,李医娘看着她那张脸道,“你就这样出去也好,保准不会有人多看,若是蒙上纱,保不齐还有浮浪儿盯着你那身段儿。”

    #

    初初与李医娘两人先到客栈旁边的金店兑了些通宝,往西市坊行去。

    李医娘说的一点不错,路上果然没有人多看她们。只因她们不仅容貌暗沉普通,穿的也都是乡镇里妇人进城的打扮。那时候长安城逐渐开始讲究奢华时髦,妇人们把发髻梳的高高的,尺把长的钗簪都敢插戴,涂着白白的粉儿,红红的飞霞妆,大红大绿大紫的衣裳,或者还有碧眼胡服的胡姬,像柳溪溪这样乡下来的土鳖没人多看。

    到人市上找人牙子,大抵是看不上她们的土气,那些老练油滑的都没大上来,初初看见一个不多话却认认真真的,对他道,“就你吧。”

    买人必须有人牙子居间见证,这人牙子姓胡,问二人,“敢问夫人要买什么人?”

    初初道,“我是孀居之人,这个是我的姨母,我两个要去岭南投奔亲戚,小哥觉得需要哪些人?”

    胡人牙看看两人几乎一模一样的蒜头肉鼻子,信了她二人的亲属关系,问,“夫人家里就没有一个下人吗?”

    初初道,“我本也是外乡人,原有个老家仆死去了,家里原有两三个下人,都是本地的,不愿意随我们去那么远,都发赎了契约。”

    胡人牙点点头,“夫人是善心人。”思考了一会道,“既然要远行,最少需要两个男仆,一人驾车秣马,一人随扈,还要一个女仆,打扫浆洗,您二位也宽醒些。”沉吟了一会,“不过,去的路程远,那边现在又在打仗,怕是价格上要贵些。”

    初初听他说的实在,点头道,“只要人好使唤,多花费些也是该的。小哥你给我们上心挑,我们挑到合适的,自然会多谢谢你。”

    胡人牙连连应是。

    到了人市上,胡人牙着实是实在人,也不把她们往那些精致的奴婢那里领,直接到粗工那里,“粗笨的好一些,没那么多想法和要求。”

    转了半天却没有太合适的,不是初初她们嫌太不灵光,就是相中了对方却嫌太远,不愿意去。

    胡人牙是老实人,眼见快落市了,陪了大半天没做成生意,也没什么怨言,初初对李医娘道,“姨母,去买些梨子给小哥解解渴吧?”胡人牙连连说不用,李医娘道,“我们也渴了。”说罢自去市场摊贩那里买了些梨子,她们却不吃,只给胡人牙。胡人牙心道,怪了,这两个女人虽乍一看土里土气,声音却都那般好听,相处下来跟春风云朵似的,自己大半天也不嫌累。

    刚咬了一口梨,就听那年轻点的妇人“咦”了一声,问,“那一个……”

    胡人牙一看,屋檐下一个二十岁上下的青年背靠着柱子站在廊下,半闭着眼,嘴里叼着一根草,都深秋了,他还只穿着短膀衣裤,露出手臂,胳膊上还有伤。顾不上吃梨,他忙摆手道,“使不得,那人只做短工,不签长约,更别提卖人为仆。”压低了声音道,“他原先是在宫里面当差,武艺是没说的,可惜老爹犯了事,被圣人杀了,他也流落出来。做一阵工便吃酒打架,这样的人千万使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炸死,嘎,向某干果的神来一炸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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