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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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暖洋洋的团子覆盖在自己的膝盖之上,范无救却像是毫无所觉一样的依然仰望着天空。
冥府的天空总是会呈现出一副如墨一样的画,根据分区位置的不同,很多地方天空的颜色都会不一样。
他现在所在的,是曼珠特意给他设下的环境里面,一片如火如荼的曼珠花肆意的盛开着,眼神所到之处全然都是一片红艳艳的色彩。
这样的颜色,就好像是又重新回到了千年前,二狗死去的那一天。
其实他很不想去回想,虽然现在他已经知道,二狗就是沙华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在生死簿上面才找不到一星半点有关于他的记载,可当日的那份失落无助却像是现在还都留存在他心头一样。
他们那一群乞儿每日聚集在几个固定的地方,总会有一个区会有那么几个领头的人,他们这一区大多都是些孩子,偏偏也不知道运气到底是好还是不好的,零零散散的聚集在了一个最为富饶的地方。
小孩子乞讨,总会被年长一些的乞丐殴打,抢光自己的东西。
一群半大的孩子能在那个破庙得到一席之地,原因也没有别的。
那个时候他还叫范无赦,这个名字比起一群叫做狗蛋,吉祥,元宝,发财一样的乞儿中间已经是很有学问的名字了。他隐隐约约的被一群乞儿因为一个名字推举为老大,后来让所有人心服,无非也就是一个恨字。
俗话说,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的怕不要命的。
他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
他活着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他和狗抢过一个已经馊了的剩饭,在野外也抓过剧毒的蛇,侥幸几次没有死……却依然活的没有什么意义。
后来沙华来这里的时候,他几乎是放任了手底下那个叫做六六的乞儿担惊受怕的让断了一条腿,就连走都不能走的他住在了破庙里面。
他断了一条腿,又是逃荒来的京城——没有人知道他身上是不是有瘟疫,又吃过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可这些东西,在他们中间,实在是不足为重。
人真的饿得狠了,别说是别人的人肉,就连自己的都是能吃的下去的。
受了伤的沙华除了上半身之外哪里都不能动,很久以后范无救才知道,六六在发现沙华的时候,其实他正躺在乱坟岗,手上拿了一个干巴巴连味道都没有了的饼,放在嘴边像是连张开口的力气都没有了。
六六去那里,也是因为那一日有一个乞儿偷了一个包子,结果被差役活活打死,他们没有钱收尸,就连一个草席都买不起,所以只能将他放在了乱坟岗。
六六和那人的关系好,那天晚上又偷偷的跑过去祭拜了,他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祭祀,只能抓了一把黄土放在他的身上,算是留了一个记号。
就在他肚子饿的实在是受不了,想要走的时候,却听到了身边有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
“这人是你的兄弟吗?”沙华背靠着一个死人,六六差点就被吓破了胆,可眼睛在看到了他的眼睛的时候,莫名的就平静下来了。
“不、不是。”六六担惊受怕的凑近了他一些,鼻尖充盈的满是死人的腐臭味道,熏得人几乎要立刻昏死过去。
“他和你的关系一定不错。”沙华微笑着,将他手中的饼递了过去,“我看你刚才也不过撒了一把黄土……虽说英雄黄土厚冢乡,美人白骨深深葬。可像是我们这样的人,生前也就是希望填饱肚子,你把这个放在他的身上,说不得他也会很开心。”
六六听不懂沙华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却也听话的将饼接了过去,塞到了那人的衣襟里面。
“你、你没事在这里做什么?”
“啊。”沙华眯着眼睛笑,“我大概是快要死了,不想脏了外面秀丽的景色,总要有一个葬身之地,干脆就在这里等着。”
六六借着月光才看到了沙华腿上已经生了腐肉的伤口,乱坟岗最不缺的就是毒虫蚊蝇,已经爬了他满腿。
“你、你不想活下去吗?”六六眼神惊恐,已经自发的走过去将他抬起来了。
沙华可有可无的笑,“活下去又能做什么呢。”
谁知道呢。
后来范无赦再想起这一幕的时候,就觉得像是亲临了那副场景一样。
沙华是一个很好的人,不论是什么时候,他都能及其淡然的微笑——和谢必安实在是非常的想象。
他们两个人总是有很多共同点,沙华还是人的时候,经历了亲眼看着亲人被分食的场景,没有崩溃,就会变的波澜不惊。谢必安……他的一路,自己没有参与,可却也是能想象到的。
沙华说他自己上过两年学,可范无救觉得,他已经比很多上了许多年的大儒都像是有学问,因此在破庙的日子里面,沙华但凡是精神好上一点,都会教他们认一些简单的字。
那大概是所有人最为快乐的时光,虽然直到沙华死去,他们也只会写出自己和彼此的名字。
他的名字是最难写的,但是沙华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细心的一遍遍的教着他,就像是温和的兄长一样。
他不能出去乞讨,所有人哪怕自己很饿,也都会匀出来最鲜嫩的部分全都留给沙华——短短的半月,他已经成为了所有人心中最温和的大哥。
可他最后还是没能活下去。
他们连偷带抢又是乞讨的,也只将将够一个大夫的出诊费用,那些昂贵的药材他们更是不敢奢望,何况沙华的身子实在是弱的可怕。
他死的那一天,天上下了很大的雨,整整十天都没有放晴,就像是老天爷做的一个预兆一样,太阳出现的那一刻正好透过破庙虚掩着的大门照射到了沙华的影子上面。
沙华那天笑的很开心,甚至精神很好的和他说,“阿赦,你这个名字其实很不好。”
“无赦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没有余地了。”他是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思绪已经不能跟着自己的想法走了。
范无救没有问他哪里不好,他觉得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场错误。
对,他记得自己是怎么出生,怎么被抛弃,又是怎么流浪出来的。
沙华断断续续的回想了自己的过往,一一的将那些没有人知道的东西全数说给了自己听,一直到他再也说不出来一个字彻底咽气。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突然说,“阿赦,我又想知道肉是什么滋味了。”
为了这么一句话,他将身体已经冰凉的沙华交到了哭的声音都要发不出来的六六的怀里,出去偷肉包子。
肉包子成功的拿到了,被他紧紧的护在了怀里,可他被打的再也站不起来,包子也已经破碎的看不出一点白色。
就是在那一个破巷子里面,他想着,要是和沙华一起死了……其实也不错。
他笑着快要闭上眼睛,却在那一刻看到了一抹洁净不染一丝尘埃的身形。
恍若是神祇一样的人语带惊讶的蹲了下来,丝毫不在意自己满是脏污的手掌,出声道:“你我相见便是有缘,你愿意随我走吗?”
一个暖洋洋的团子覆盖在自己的膝盖之上,范无救却像是毫无所觉一样的依然仰望着天空。
冥府的天空总是会呈现出一副如墨一样的画,根据分区位置的不同,很多地方天空的颜色都会不一样。
他现在所在的,是曼珠特意给他设下的环境里面,一片如火如荼的曼珠花肆意的盛开着,眼神所到之处全然都是一片红艳艳的色彩。
这样的颜色,就好像是又重新回到了千年前,二狗死去的那一天。
其实他很不想去回想,虽然现在他已经知道,二狗就是沙华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在生死簿上面才找不到一星半点有关于他的记载,可当日的那份失落无助却像是现在还都留存在他心头一样。
他们那一群乞儿每日聚集在几个固定的地方,总会有一个区会有那么几个领头的人,他们这一区大多都是些孩子,偏偏也不知道运气到底是好还是不好的,零零散散的聚集在了一个最为富饶的地方。
小孩子乞讨,总会被年长一些的乞丐殴打,抢光自己的东西。
一群半大的孩子能在那个破庙得到一席之地,原因也没有别的。
那个时候他还叫范无赦,这个名字比起一群叫做狗蛋,吉祥,元宝,发财一样的乞儿中间已经是很有学问的名字了。他隐隐约约的被一群乞儿因为一个名字推举为老大,后来让所有人心服,无非也就是一个恨字。
俗话说,穿鞋的怕光脚的,光脚的怕不要命的。
他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
他活着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他和狗抢过一个已经馊了的剩饭,在野外也抓过剧毒的蛇,侥幸几次没有死……却依然活的没有什么意义。
后来沙华来这里的时候,他几乎是放任了手底下那个叫做六六的乞儿担惊受怕的让断了一条腿,就连走都不能走的他住在了破庙里面。
他断了一条腿,又是逃荒来的京城——没有人知道他身上是不是有瘟疫,又吃过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可这些东西,在他们中间,实在是不足为重。
人真的饿得狠了,别说是别人的人肉,就连自己的都是能吃的下去的。
受了伤的沙华除了上半身之外哪里都不能动,很久以后范无救才知道,六六在发现沙华的时候,其实他正躺在乱坟岗,手上拿了一个干巴巴连味道都没有了的饼,放在嘴边像是连张开口的力气都没有了。
六六去那里,也是因为那一日有一个乞儿偷了一个包子,结果被差役活活打死,他们没有钱收尸,就连一个草席都买不起,所以只能将他放在了乱坟岗。
六六和那人的关系好,那天晚上又偷偷的跑过去祭拜了,他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祭祀,只能抓了一把黄土放在他的身上,算是留了一个记号。
就在他肚子饿的实在是受不了,想要走的时候,却听到了身边有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
“这人是你的兄弟吗?”沙华背靠着一个死人,六六差点就被吓破了胆,可眼睛在看到了他的眼睛的时候,莫名的就平静下来了。
“不、不是。”六六担惊受怕的凑近了他一些,鼻尖充盈的满是死人的腐臭味道,熏得人几乎要立刻昏死过去。
“他和你的关系一定不错。”沙华微笑着,将他手中的饼递了过去,“我看你刚才也不过撒了一把黄土……虽说英雄黄土厚冢乡,美人白骨深深葬。可像是我们这样的人,生前也就是希望填饱肚子,你把这个放在他的身上,说不得他也会很开心。”
六六听不懂沙华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却也听话的将饼接了过去,塞到了那人的衣襟里面。
“你、你没事在这里做什么?”
“啊。”沙华眯着眼睛笑,“我大概是快要死了,不想脏了外面秀丽的景色,总要有一个葬身之地,干脆就在这里等着。”
六六借着月光才看到了沙华腿上已经生了腐肉的伤口,乱坟岗最不缺的就是毒虫蚊蝇,已经爬了他满腿。
“你、你不想活下去吗?”六六眼神惊恐,已经自发的走过去将他抬起来了。
沙华可有可无的笑,“活下去又能做什么呢。”
谁知道呢。
后来范无赦再想起这一幕的时候,就觉得像是亲临了那副场景一样。
沙华是一个很好的人,不论是什么时候,他都能及其淡然的微笑——和谢必安实在是非常的想象。
他们两个人总是有很多共同点,沙华还是人的时候,经历了亲眼看着亲人被分食的场景,没有崩溃,就会变的波澜不惊。谢必安……他的一路,自己没有参与,可却也是能想象到的。
沙华说他自己上过两年学,可范无救觉得,他已经比很多上了许多年的大儒都像是有学问,因此在破庙的日子里面,沙华但凡是精神好上一点,都会教他们认一些简单的字。
那大概是所有人最为快乐的时光,虽然直到沙华死去,他们也只会写出自己和彼此的名字。
他的名字是最难写的,但是沙华一点都没有不耐烦,细心的一遍遍的教着他,就像是温和的兄长一样。
他不能出去乞讨,所有人哪怕自己很饿,也都会匀出来最鲜嫩的部分全都留给沙华——短短的半月,他已经成为了所有人心中最温和的大哥。
可他最后还是没能活下去。
他们连偷带抢又是乞讨的,也只将将够一个大夫的出诊费用,那些昂贵的药材他们更是不敢奢望,何况沙华的身子实在是弱的可怕。
他死的那一天,天上下了很大的雨,整整十天都没有放晴,就像是老天爷做的一个预兆一样,太阳出现的那一刻正好透过破庙虚掩着的大门照射到了沙华的影子上面。
沙华那天笑的很开心,甚至精神很好的和他说,“阿赦,你这个名字其实很不好。”
“无赦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没有余地了。”他是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思绪已经不能跟着自己的想法走了。
范无救没有问他哪里不好,他觉得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场错误。
对,他记得自己是怎么出生,怎么被抛弃,又是怎么流浪出来的。
沙华断断续续的回想了自己的过往,一一的将那些没有人知道的东西全数说给了自己听,一直到他再也说不出来一个字彻底咽气。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突然说,“阿赦,我又想知道肉是什么滋味了。”
为了这么一句话,他将身体已经冰凉的沙华交到了哭的声音都要发不出来的六六的怀里,出去偷肉包子。
肉包子成功的拿到了,被他紧紧的护在了怀里,可他被打的再也站不起来,包子也已经破碎的看不出一点白色。
就是在那一个破巷子里面,他想着,要是和沙华一起死了……其实也不错。
他笑着快要闭上眼睛,却在那一刻看到了一抹洁净不染一丝尘埃的身形。
恍若是神祇一样的人语带惊讶的蹲了下来,丝毫不在意自己满是脏污的手掌,出声道:“你我相见便是有缘,你愿意随我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