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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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氏如今分为两家,除了扬州陆府这一脉,便还有固守在祖地曹州冤句的一支。陆伯远曾说,只要陆字镖骑尚在,太祖御赐的丹书铁券未倒,那么陆氏就总有东山再起的一天。这话传到坊间,大多数不知内情的人只是半玩味半谈笑而过,而真正能明白这句话深意的人可谓少之又少。
当年端太祖嘉恩陆老太爷,除了赏官爵厚禄和赐丹书铁券外,更亲自命名陆家当年浴血沙场立下大功的运粮马队为“陆字镖骑”,享王府护卫的地位和特权,可以说在使得陆府在当年门庭威望最显赫之时,便等同于异姓王侯之家。而后来落没之际,陆伯远执掌长房大权,执意迁徙南下,因与部分长辈意见相左于是便被迫分家,更须在陆字镖骑和丹书铁券之间做出取舍。陆伯远选择了对振兴家业至关重要的前者,随后带着一众死忠心腹浩浩荡荡远奔千里,定户扬州,在江南地带建立起陆字镖局,从一开始的举步维艰到如今的蒸蒸日上,三十年光景蹉跎,陆府终于跃居为江淮豪门,同时更因为祖上那份世家底蕴,不少名门权贵也都对陆伯远以礼相待。归根结底,还是那块丹书铁券,说雅了是陆氏一门的护身符,说俗了便是除京城皇族外天下没有陆家后人不敢杀之人。
这一点,虽然看起来很浅显,但真正懂得人其实并不多,毕竟陆氏一族已经离开了朝堂百余年,许多人早已淡忘,更不要提敬畏。
陆云也还不懂,他现在也就觉得陆府是一豪门大户,或许没什么官场上的权势,但家业肯定不小,这也是他最近一直深感幸福的地方。现在的他,就只想安安心心的做一个纨绔子弟,吃喝不愁,安乐无忧。
驾车的是一个二十上下的健壮青年,夏虫唤他木头哥,陆云前段时日也见过,确实是个憨厚老实的汉子,尤其笑起来一张质朴的脸有点傻里傻气。
两人坐在轱辘轱辘转动的马车里,陆云让夏虫给自己补了会儿功课。
徐少元,府邸在城南的巨贾徐广君之子,家里以经营米行生意为主,可以说是淮左一带数一数二的粮食大户,整个扬州城有三成左右的米市份额被其家族纳入囊中。虽然顶着商贾之家,但近些年来徐家却是绞尽脑汁往仕途方面培养人才。毕竟端人崇文,商为四民之末,纵然家业再大钱财再多在社会上名声和地位都是不太好的,而朝堂之上的文人士子更是鄙夷恶之。每逢国家临节或逢灾,朝廷都会理直气壮的向各地的富商征收纳贡钱财,其所承担的徭役赋税也最是繁重。于是但凡有了钱的商人便自然想要改变家门现状,千方百计地往主流风雅方面靠拢。
对于端人重视出身这一点,陆云从陆府也能看出,陆伯远是绝对有经商谋略和能力的,但陆字镖骑三十年来除了为官府运送盐铁和替民间押送商货之外,始终不碰买卖之事,因此陆府如今虽然不属于士一列却是在工一行,如此避讳坚守大概也是受了祖训传承。
而听闻,徐家经过数代的努力确实有所建树,如今府上已经有几个本家子弟入了官途,虽然全都是芝麻大的小官但家族在外的名望已经大有改善,或许再过三五代便能成为真正令外人尊重的书香门第也说不定。而徐少元更是在去年端朝会试之中出人意料的中了举人,算是目前徐家在外名声最响才学最高的年轻子弟。
“公子为什么不去考功名呢?老爷其实应该也很希望的。”夏虫支着小脑袋睁着明亮的大眼睛望着陆云问道。
陆云翻了个白眼,前世苦读十几年书最后高考一锤定音就已经被整得够呛,来到了古代可是一点不想碰此方面,而科举也并不是现代高考所能比拟的。高考考得是一堆以后未必有用的学问,而科举取的是当下便能施展的治世之能,二者在本质方向上其实就不同。再说关于科考内容:明经、策论、诗词歌赋、各种先贤经典中的僻句断章,涉及政治历史、律制朝纲、天文地理,人伦礼常等各个方面,想想古代有多少读书人一辈子寒窗苦读却终不及第最后郁郁寡欢陆云就觉得这事不靠谱,唯一令他感叹的,就是科举考得好了就有资格直接做官了啊,不论前世今生都高人一等的官啊......
“你家公子可没那么个才学,就不去凑热闹,免得考不上还给人笑话了。”陆云与她相处渐久,说话也愈加随意。
“才不是呢,我觉得公子是个很有才学的人呢。”
“喔......你从哪里看出来的?”陆云笑道。
夏虫低着脑袋想了下,随后缓缓启齿,吐字清晰道:“飒飒西风满院栽,冷寒香蕊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抱与桃花一处开。公子吟得这首诗,婢子后来还专门去小姐书房里找《诗录》查过呢,翻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原作,看样子应该是公子自己作的吧?”夏虫眨巴眨巴着大眼睛,很是期待。
汗——陆云老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地的撇过头去,难怪最近这小妮子瞧自己眼神中不知不觉多了几分崇拜,原来是前几天无聊时在阁楼上望着荒凉庭院忍不住抒发一下重生后对人生的感慨时,不巧被她听到,虽然只是随口一诵但想不到小姑娘记性这么好,居然一字不落的记下了,还去查阅端朝官方发行的收集历代文人名篇诗作的《诗录》,这真是......
“咳咳——”好在也是二世为人脸皮自然也厚了点,陆云整理了下风度,反正唐宋在这片时空的历史上消失了,而这首诗的原作者是唐末的农民起义领袖黄巢,除了自己谁还知道啊,多大点事,也没什么好尴尬的啦。
“哈,那几句诗啊,不是本公子作的,是一个朋友不久前写的,我突然一时想起,就随口念念罢了。”
“哦,原来是公子的朋友啊。”夏虫微微有些失望,不过转而又道:“公子的那位朋友肯定是个有学识的大才子。”
“嗯,大大大,特别大的才子,本公子最敬佩的人就是他了。”
这是真心话,前世的时候陆云最喜欢的两句诗便出自黄巢之手,一句是夏虫刚念过的“他年我若为青帝”,这里的“青帝”是指春之百花之神并没有犯上谋逆之意;而另一句为“满城尽带黄金甲”,是当年黄巢参加科考屡试不第后,为表达对黑暗朝政的不满所作的一首赋菊咏志诗。而后来他也确实成为了历史上的一代枭雄,人生最辉煌鼎盛时期拥兵数十万马踏长安。其实想想,陆云上辈子的年少轻狂和壮志雄心,很大程度上有受这两句诗的影响,只不过历经生死后,现在已经平淡许多。
陆云好不容易才掩饰掉心虚,赶紧转开了话题道:“过去是学过文墨吗?”
夏虫点点头道:“嗯,小时候家里还未败落,夏虫和妹妹便随爹爹学过些诗书,后来到了府上,也随小姐一起去过学堂,所以多少是认得些字的。”
大户人家的子女一般都会学习些诗书之类的,不过陆云看着夏虫一本正经的模样不由打趣道:“小时候?现在也还没多大点啊。”
夏虫愣了下,转瞬明白他的意思,顿时两颊微红,像只鹌鹑低下头羞涩道:“婢子......不小了,来年就十三了呢。”
端朝的女子十四岁便可婚嫁即是到了出阁年华,陆云恍悟过来,暗自摇头,这也还是小姑娘啊,古人虽然比现代人守礼,但很多方面也确实不合理,毕竟观念意识达不到,比如这一点就显得很那个,嗯,有点邪恶了。
陆云也大概知道夏虫语冰两姐妹是因为父亲经商失败为偿还巨债,所以才被卖给陆府为奴仆的,于是随心问道:“那你和语冰恨不恨父亲?”
夏虫没想到公子会问这个问题,神色一黯,但却摇摇头细声道:“不恨,妹妹也不恨,爹爹当初确实是投无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会这么做,况且这些年在府里,老爷和小姐都对我们很好,还有,还有公子,对夏虫也很好......”说到后面小姑娘又羞怯的把头低下了。
倒是懂得体谅的一对小姐妹,不过陆云见她这模样还是忍俊不禁,越看就越觉得夏虫比那个每次看见自己都一脸鄙夷欠揍表情的陆芊芊可爱多了,那个便宜妹妹,可没一点礼貌,脾气还臭。
大约行了有半个时辰,前头一声“吁——”马车停了下来,木头憨厚的声音在外响起“公子,醉雨楼到了”,陆云和夏虫便前后下了车,正准备往酒楼里进时,这时有一青衣汉子从远处跑来,拱礼恭敬道:
“陆公子。”
夏虫认得此人,是上午见过的徐府管事,只见他行了见面礼后继续道:“实在是失礼了陆公子,我家少爷临时改了地转去了明月楼设宴,说您自能明白其中缘故,特让小的在此恭候,望陆公子见谅。”
陆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旁的夏虫听闻明月楼却是脸色陡然一变,小手条件反射似的拉住了陆云的衣袖,紧张兮兮道:“公子......”
呃,临时换了聚会地点,还说我自会明白?问题是现在的陆云可不太明白,扭头见身边小婢女这个反应不由问道:“夏虫,怎么了?”
夏虫和陆云已经相处得熟识了,也知道他没什么脾气架子,不由扁着小嘴,不满道:“公子,老爷不准你去花柳之地,你,你还是别去了......”
嗯?哈——搞了半天原来地点是改到了青楼啊。陆云心思稍动,随即便明白了其中门道,这时候的青楼,是许多达官贵人文人才子的聚会之所,虽然名声风雅,但毕竟胭脂堆女人窝还是名副其实的。大概是过去的陆云品行浪荡陆伯远管束严苛,那帮狐朋狗友只好每次来府上递帖时都写得都是正儿八经吃饭喝酒并没有特殊娱乐服务的地方,做做样子,等出了家门车辕一拐便潇潇洒洒地爱去哪儿去哪了。
陆云哑然失笑,大老爷们的,不就是要逛青楼嘛,还做的这么遮遮掩掩,正好他也想见识下这时的烟花勾栏地是什么模样,不禁笑道:
“无妨,那便去明月楼好了。”
“公子......”夏虫不开心了,还扯着陆云的衣袖,欲言又止。
既然是去风月场所,那自然不能带夏虫一起了,那徐府管事也是个精明人,识趣道:“陆公子放心,若是不方便,本家还有马车在此可以先送这位小姑娘回去。”说着指了指路边,确实还侯有一驾马车和仆从。
“好了啦,没事的,公子就只是去和友人应酬一番,你当我是去做什么。”陆云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哄小孩子般道:“听话,乖乖回府去。”
夏虫的一脸的不情愿,可又阻止不了,陆云呵呵一笑,便自顾入了马车,那徐府管事领头带路,木头也咧嘴傻笑着催车而去。
夏虫闷闷不乐地站在原地,嘟着小嘴,望着马车走远了一会儿,才黯然失望道:
“小姐说的没错,这才几日,公子又往那里跑了,看来夏虫......真的是错看你了呢......”
陆氏如今分为两家,除了扬州陆府这一脉,便还有固守在祖地曹州冤句的一支。陆伯远曾说,只要陆字镖骑尚在,太祖御赐的丹书铁券未倒,那么陆氏就总有东山再起的一天。这话传到坊间,大多数不知内情的人只是半玩味半谈笑而过,而真正能明白这句话深意的人可谓少之又少。
当年端太祖嘉恩陆老太爷,除了赏官爵厚禄和赐丹书铁券外,更亲自命名陆家当年浴血沙场立下大功的运粮马队为“陆字镖骑”,享王府护卫的地位和特权,可以说在使得陆府在当年门庭威望最显赫之时,便等同于异姓王侯之家。而后来落没之际,陆伯远执掌长房大权,执意迁徙南下,因与部分长辈意见相左于是便被迫分家,更须在陆字镖骑和丹书铁券之间做出取舍。陆伯远选择了对振兴家业至关重要的前者,随后带着一众死忠心腹浩浩荡荡远奔千里,定户扬州,在江南地带建立起陆字镖局,从一开始的举步维艰到如今的蒸蒸日上,三十年光景蹉跎,陆府终于跃居为江淮豪门,同时更因为祖上那份世家底蕴,不少名门权贵也都对陆伯远以礼相待。归根结底,还是那块丹书铁券,说雅了是陆氏一门的护身符,说俗了便是除京城皇族外天下没有陆家后人不敢杀之人。
这一点,虽然看起来很浅显,但真正懂得人其实并不多,毕竟陆氏一族已经离开了朝堂百余年,许多人早已淡忘,更不要提敬畏。
陆云也还不懂,他现在也就觉得陆府是一豪门大户,或许没什么官场上的权势,但家业肯定不小,这也是他最近一直深感幸福的地方。现在的他,就只想安安心心的做一个纨绔子弟,吃喝不愁,安乐无忧。
驾车的是一个二十上下的健壮青年,夏虫唤他木头哥,陆云前段时日也见过,确实是个憨厚老实的汉子,尤其笑起来一张质朴的脸有点傻里傻气。
两人坐在轱辘轱辘转动的马车里,陆云让夏虫给自己补了会儿功课。
徐少元,府邸在城南的巨贾徐广君之子,家里以经营米行生意为主,可以说是淮左一带数一数二的粮食大户,整个扬州城有三成左右的米市份额被其家族纳入囊中。虽然顶着商贾之家,但近些年来徐家却是绞尽脑汁往仕途方面培养人才。毕竟端人崇文,商为四民之末,纵然家业再大钱财再多在社会上名声和地位都是不太好的,而朝堂之上的文人士子更是鄙夷恶之。每逢国家临节或逢灾,朝廷都会理直气壮的向各地的富商征收纳贡钱财,其所承担的徭役赋税也最是繁重。于是但凡有了钱的商人便自然想要改变家门现状,千方百计地往主流风雅方面靠拢。
对于端人重视出身这一点,陆云从陆府也能看出,陆伯远是绝对有经商谋略和能力的,但陆字镖骑三十年来除了为官府运送盐铁和替民间押送商货之外,始终不碰买卖之事,因此陆府如今虽然不属于士一列却是在工一行,如此避讳坚守大概也是受了祖训传承。
而听闻,徐家经过数代的努力确实有所建树,如今府上已经有几个本家子弟入了官途,虽然全都是芝麻大的小官但家族在外的名望已经大有改善,或许再过三五代便能成为真正令外人尊重的书香门第也说不定。而徐少元更是在去年端朝会试之中出人意料的中了举人,算是目前徐家在外名声最响才学最高的年轻子弟。
“公子为什么不去考功名呢?老爷其实应该也很希望的。”夏虫支着小脑袋睁着明亮的大眼睛望着陆云问道。
陆云翻了个白眼,前世苦读十几年书最后高考一锤定音就已经被整得够呛,来到了古代可是一点不想碰此方面,而科举也并不是现代高考所能比拟的。高考考得是一堆以后未必有用的学问,而科举取的是当下便能施展的治世之能,二者在本质方向上其实就不同。再说关于科考内容:明经、策论、诗词歌赋、各种先贤经典中的僻句断章,涉及政治历史、律制朝纲、天文地理,人伦礼常等各个方面,想想古代有多少读书人一辈子寒窗苦读却终不及第最后郁郁寡欢陆云就觉得这事不靠谱,唯一令他感叹的,就是科举考得好了就有资格直接做官了啊,不论前世今生都高人一等的官啊......
“你家公子可没那么个才学,就不去凑热闹,免得考不上还给人笑话了。”陆云与她相处渐久,说话也愈加随意。
“才不是呢,我觉得公子是个很有才学的人呢。”
“喔......你从哪里看出来的?”陆云笑道。
夏虫低着脑袋想了下,随后缓缓启齿,吐字清晰道:“飒飒西风满院栽,冷寒香蕊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抱与桃花一处开。公子吟得这首诗,婢子后来还专门去小姐书房里找《诗录》查过呢,翻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原作,看样子应该是公子自己作的吧?”夏虫眨巴眨巴着大眼睛,很是期待。
汗——陆云老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地的撇过头去,难怪最近这小妮子瞧自己眼神中不知不觉多了几分崇拜,原来是前几天无聊时在阁楼上望着荒凉庭院忍不住抒发一下重生后对人生的感慨时,不巧被她听到,虽然只是随口一诵但想不到小姑娘记性这么好,居然一字不落的记下了,还去查阅端朝官方发行的收集历代文人名篇诗作的《诗录》,这真是......
“咳咳——”好在也是二世为人脸皮自然也厚了点,陆云整理了下风度,反正唐宋在这片时空的历史上消失了,而这首诗的原作者是唐末的农民起义领袖黄巢,除了自己谁还知道啊,多大点事,也没什么好尴尬的啦。
“哈,那几句诗啊,不是本公子作的,是一个朋友不久前写的,我突然一时想起,就随口念念罢了。”
“哦,原来是公子的朋友啊。”夏虫微微有些失望,不过转而又道:“公子的那位朋友肯定是个有学识的大才子。”
“嗯,大大大,特别大的才子,本公子最敬佩的人就是他了。”
这是真心话,前世的时候陆云最喜欢的两句诗便出自黄巢之手,一句是夏虫刚念过的“他年我若为青帝”,这里的“青帝”是指春之百花之神并没有犯上谋逆之意;而另一句为“满城尽带黄金甲”,是当年黄巢参加科考屡试不第后,为表达对黑暗朝政的不满所作的一首赋菊咏志诗。而后来他也确实成为了历史上的一代枭雄,人生最辉煌鼎盛时期拥兵数十万马踏长安。其实想想,陆云上辈子的年少轻狂和壮志雄心,很大程度上有受这两句诗的影响,只不过历经生死后,现在已经平淡许多。
陆云好不容易才掩饰掉心虚,赶紧转开了话题道:“过去是学过文墨吗?”
夏虫点点头道:“嗯,小时候家里还未败落,夏虫和妹妹便随爹爹学过些诗书,后来到了府上,也随小姐一起去过学堂,所以多少是认得些字的。”
大户人家的子女一般都会学习些诗书之类的,不过陆云看着夏虫一本正经的模样不由打趣道:“小时候?现在也还没多大点啊。”
夏虫愣了下,转瞬明白他的意思,顿时两颊微红,像只鹌鹑低下头羞涩道:“婢子......不小了,来年就十三了呢。”
端朝的女子十四岁便可婚嫁即是到了出阁年华,陆云恍悟过来,暗自摇头,这也还是小姑娘啊,古人虽然比现代人守礼,但很多方面也确实不合理,毕竟观念意识达不到,比如这一点就显得很那个,嗯,有点邪恶了。
陆云也大概知道夏虫语冰两姐妹是因为父亲经商失败为偿还巨债,所以才被卖给陆府为奴仆的,于是随心问道:“那你和语冰恨不恨父亲?”
夏虫没想到公子会问这个问题,神色一黯,但却摇摇头细声道:“不恨,妹妹也不恨,爹爹当初确实是投无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会这么做,况且这些年在府里,老爷和小姐都对我们很好,还有,还有公子,对夏虫也很好......”说到后面小姑娘又羞怯的把头低下了。
倒是懂得体谅的一对小姐妹,不过陆云见她这模样还是忍俊不禁,越看就越觉得夏虫比那个每次看见自己都一脸鄙夷欠揍表情的陆芊芊可爱多了,那个便宜妹妹,可没一点礼貌,脾气还臭。
大约行了有半个时辰,前头一声“吁——”马车停了下来,木头憨厚的声音在外响起“公子,醉雨楼到了”,陆云和夏虫便前后下了车,正准备往酒楼里进时,这时有一青衣汉子从远处跑来,拱礼恭敬道:
“陆公子。”
夏虫认得此人,是上午见过的徐府管事,只见他行了见面礼后继续道:“实在是失礼了陆公子,我家少爷临时改了地转去了明月楼设宴,说您自能明白其中缘故,特让小的在此恭候,望陆公子见谅。”
陆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旁的夏虫听闻明月楼却是脸色陡然一变,小手条件反射似的拉住了陆云的衣袖,紧张兮兮道:“公子......”
呃,临时换了聚会地点,还说我自会明白?问题是现在的陆云可不太明白,扭头见身边小婢女这个反应不由问道:“夏虫,怎么了?”
夏虫和陆云已经相处得熟识了,也知道他没什么脾气架子,不由扁着小嘴,不满道:“公子,老爷不准你去花柳之地,你,你还是别去了......”
嗯?哈——搞了半天原来地点是改到了青楼啊。陆云心思稍动,随即便明白了其中门道,这时候的青楼,是许多达官贵人文人才子的聚会之所,虽然名声风雅,但毕竟胭脂堆女人窝还是名副其实的。大概是过去的陆云品行浪荡陆伯远管束严苛,那帮狐朋狗友只好每次来府上递帖时都写得都是正儿八经吃饭喝酒并没有特殊娱乐服务的地方,做做样子,等出了家门车辕一拐便潇潇洒洒地爱去哪儿去哪了。
陆云哑然失笑,大老爷们的,不就是要逛青楼嘛,还做的这么遮遮掩掩,正好他也想见识下这时的烟花勾栏地是什么模样,不禁笑道:
“无妨,那便去明月楼好了。”
“公子......”夏虫不开心了,还扯着陆云的衣袖,欲言又止。
既然是去风月场所,那自然不能带夏虫一起了,那徐府管事也是个精明人,识趣道:“陆公子放心,若是不方便,本家还有马车在此可以先送这位小姑娘回去。”说着指了指路边,确实还侯有一驾马车和仆从。
“好了啦,没事的,公子就只是去和友人应酬一番,你当我是去做什么。”陆云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哄小孩子般道:“听话,乖乖回府去。”
夏虫的一脸的不情愿,可又阻止不了,陆云呵呵一笑,便自顾入了马车,那徐府管事领头带路,木头也咧嘴傻笑着催车而去。
夏虫闷闷不乐地站在原地,嘟着小嘴,望着马车走远了一会儿,才黯然失望道:
“小姐说的没错,这才几日,公子又往那里跑了,看来夏虫......真的是错看你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