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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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给刘宣打电话的时候,沈庞忽然又停了下来,想了想收起手机,对谢小华道:“谢警官,我就在这儿下车吧。”
谢小华诧问道:“你不是给你朋友打电话吗?怎么又不打了?我顺便送你呢,又不费事。”
沈庞摇头道:“不用麻烦你了,我下车就近找个超市逛一逛,去人家家里总得买点礼物吧。”
谢小华一想也是,沉吟了一下伸手把沈庞手里的手机抓了过来,开了机就噼噼啪啪的按了一通数字拨了出去。
一会儿,谢小华自己的手机响了,在自己手机拨弄了几下,然后对沈庞笑了笑说:“现在你的手机号码我已经存下了,等我想起什么问题时就问你。”
沈庞苦着脸干笑了笑,把手机拿回来揣进裤兜里,随即开了车门下车,对谢小华挥手告别。
谢小华笑了笑,这才开车离开。
沈庞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省城果然比其他地方繁华得多,抬眼看到的尽是高楼大厦,也不知道这是哪儿,不过也无所谓,随便拣了个方向过去,一边走一边看风景。
太阳很大,沈庞仰头看了看天,太热了,先买瓶水解解渴,不过这一带全是高楼大厦,街边底层全是高档商铺,可没有小卖铺,一直向前走了半天都没看到有。
“兄弟,要不要找工作?”
沈庞正抹汗寻找时,身侧忽然有人开口问他,扭头一看,见是一个二十五六岁模样的男子,穿着花衬衣,牛仔裤,油光粉面的,一双眼珠看起来就显得狡黯奸诈。
如果是换了别的少年娃儿,对这个人的防患自然谈不上有多强,但沈庞是什么人?
“找什么工作?”沈庞随口问了一下。
那人笑呵呵的赶紧回答:“我看你没吃饭吧?又渴又饿吧?别说了,跟我去吃饭,就算要找工作也要吃饱了才有力气是吧?”
嘿嘿,沈庞一听就知道这人拿他当流浪在外头的孤儿或者离家出走的少年了。
“吃饭吗?可是我身上没钱……”沈庞故意按着那人的猜测说了一声。
“跟我来。”那人伸手拍了拍沈庞的肩膀笑道:“放心,不要你出钱。”
这人是人贩子呢,还是骗钱的?又或者是街头混混?
人贩子通常只喜欢智力不成熟的婴幼儿,那才卖得掉,还不会留后患,这人也应该不是骗子,骗子不会看上自己这样的对象,因为没钱可骗。
这人应该是个混混,把穷困孤苦的孤儿流浪少年骗去干些偷抢的事儿挣钱,这种情况在车站等闹市区比较常见。
如果聪明的少年就会拒绝那人,不过沈庞不是聪明的少年,他是极度聪明的天才少年,那混混的想法念头早被他看穿了。
沈庞忽然冒出想跟这人一起去“冒险”的念头,如果他的生命终究挽不回来,能多一些刺激也不枉费最后的时光。
“快来。”那人见沈庞“呆头呆脑”的样子,更是高兴,越是没有脑子越是没有能力的就越能被他们控制。
沈庞跟着他三转两转到了一条比较破旧的巷子中,这巷子里人多了,全是些小吃小卖的店,看着那些吃东西的客人,大多都是些干力活的人。
“快来,这里。”那人进了一间快餐店,回头向沈庞招着手。
店里摆了几张桌子,空间很挤,还好这时候没有别的客人,头顶有一个旋转着的吊扇,但依然还是感觉到很热。
那人抹了一把汗,摸出手机来打电话。
“大哥,有个新人,在快餐店,都过来吃饭吧。”
不到五分钟,店里又来了四个人,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三个少年都显得有些黑瘦,只有那个二十七八的男子穿得洋气,脖子上还挂了条金晃晃的粗链子。
“勇哥,这边坐。”带沈庞来的那人赶紧让座,然后扭头对餐店老板招手道:“老板,六份十块的快餐,搞快点。”
“好嘞。”老板跑过来倒茶水。
这样的快餐店员工,厨师,老板,基本上都是老板一个人兼职。
等老板去灶台炒菜后,那人就又问沈庞:“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呢,拿来我看看。”
沈庞点头回答:“我叫沈庞,没有身份证,我不想念书了,离家出走的。”
那人点点头道:“很好,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勇哥,我叫张老二,你可以叫我二哥,这几个是黑豆,秃子,江毛。”
脸上有些雀斑的是黑豆,头发发黄又较少的是秃子,看起来最机灵的一个是江毛,三个少年都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三个少年对沈庞似乎并不热情,也不说话,等快餐送来后就一个劲儿的埋头吃饭。
老大勇哥和张老二似乎对快餐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敷衍的陪着,沈庞倒是不客气的吃快餐,他和三个少年吃完快餐后,勇哥和张老二的饭几乎就没动。
张老二见沈庞等四个少年狼吞虎咽的吃完快餐,拍了拍手道:“好,吃饱了先回去,我有话说。”
“走。”黑豆说了一个字,秃子和江毛站起来准备走,一个字都没说。
看来气氛不好,沈庞也不在乎。
张老二结了账,出了店来,勇哥正在讲电话,四个少年在旁边等着。
等勇哥把电话讲完,回头对张老二道:“老二,你带他们几个回去,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张老二点头答应,对四个少年一招手:“走了,回去。”
回去的地点是一个城中村模样的地方,黑巷子里一栋六层楼房子的三楼,一房一厅,虽然是三楼,窗口却见不到阳光,窗口跟对面房子的墙壁只有一米的宽度,而且上下都有凸出来的防盗窗,几乎把下面的光线遮得一干二净。
张老二拿钥匙把门打开,然后叫四个少年进屋,他最后进去,把门反锁了。
沈庞看着架势不正常,也不害怕,在客厅里站着看。
黑豆,江毛,秃子三个人一进层就各自行事,去搬了东西来客厅中间。
一张桌子,一个煤气灶,一罐煤气,一个铁锅,黑豆三个少年分工合作,把灶在桌子上架起,连接煤气罐,架上铁锅,点火,最后又端来一大盆水倒进铁锅里。
火苗燃呼呼呼的响,最大限度的烧着铁锅,一会儿就看到锅里直冒热气。
沈庞饶有兴趣的看着,莫不是黑豆他们几个还没吃饱,回家来烧了这么大一锅水来煮面条什么的吃?
“沈庞,”张老二叫了一声,招了招手说,“把你身上的东西都掏出来,全部都掏出来。”
露真面目了!
沈庞沉吟了一下,张老二就翻脸了,凶狠狠的喝道:“赶紧,快点,把身上的东西全部掏出来,否则老子弄死你!”
沈庞身上有银行卡,还有一千多块钱,本来身上只有几百块现金,但在吴岩镇的时候,宾馆里退了六百块钱的房钱,背包里还有短剑,这些东西都不能给张老二。
张老二见沈庞迟疑,还以为他身上和包里藏有钱财不想拿出来,伸手卷着衣袖恼道:“妈的,吃了老子的饭,进了老子的门,不服老子管了是不是?”
上前就准备要动手,沈庞更不迟疑,暗暗运灵气发了四道灵识锁出来,几乎在同一时间,张老二,黑豆,秃子,江毛等四个人都给“定”住了!
沈庞不敢迟疑,马上把银行卡,身份证,现金,手机等等掏出来到房间里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只留下背包没动,短剑有盒子,目标大了不好藏。
一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过了,张老二“醒”了过来,动作依旧,扬着手去打沈庞。
沈庞退了一步闪开了,把背包放在身前连连说道:“我拿,我拿……”
见沈庞服软了,张老二停了手,叉着腰气势汹汹的盯着沈庞。
沈庞这时候不做作了,把身上的兜都翻了出来,再把背包打开,把里面的东西也全都拿了出来。
木盒子打开,里面是把短剑。
张老二见沈庞身上确实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背包里就几件衣服,唯一显眼的是木盒子里的短剑。
“这是哪里来的?”张老二把短剑拿到手中观看,又摸了摸剑柄上那颗珠子,看起来这珠子好像挺耀眼。
不过他不是行家,看不出这东西是不是古董。
沈庞赶紧回答:“这是我在家的时候,在天桥下边花了二十块钱买的,学校里经常跟同学打架,想搞把刀啊剑的威风点,这把剑看起来又还不错,比砍刀那些好,怕在外边打架,所以我离家出走的时候就把这短剑带了出来。”
张老二“哦”了一声,这倒不奇怪,这东西他也不想要了,省城可不是乡下,他又是干违法的事,外边便衣警察多得很,给逮到身上有剑那就是带了“武器”。
“那你放好,记着,出去干活的时候不能带这东西,给抓到罪加一等。”张老二把短剑还给沈庞,摆摆手道:“好了好了,看你也是个穷光蛋,身上干干净净的,妈的,比秃子来的时候还穷,秃子那时身上还有五块钱……”
说着又从身上摸了三个一块钱的硬币出来,把硬币扔进了冒着热气的铁锅里,说:“江毛,你功夫练得最好,给沈庞演示一下。”
江毛二话不说,捋了捋短袖,眼睛盯着铁锅,热气翻腾,这锅里的水温至少有七十度左右,火正大,水温只会继续增加。
沈庞已经看明白了,张老二要江毛示范的是从热水锅里捞硬币出来。
这是练扒技!
他掉贼窝里来了!
准备给刘宣打电话的时候,沈庞忽然又停了下来,想了想收起手机,对谢小华道:“谢警官,我就在这儿下车吧。”
谢小华诧问道:“你不是给你朋友打电话吗?怎么又不打了?我顺便送你呢,又不费事。”
沈庞摇头道:“不用麻烦你了,我下车就近找个超市逛一逛,去人家家里总得买点礼物吧。”
谢小华一想也是,沉吟了一下伸手把沈庞手里的手机抓了过来,开了机就噼噼啪啪的按了一通数字拨了出去。
一会儿,谢小华自己的手机响了,在自己手机拨弄了几下,然后对沈庞笑了笑说:“现在你的手机号码我已经存下了,等我想起什么问题时就问你。”
沈庞苦着脸干笑了笑,把手机拿回来揣进裤兜里,随即开了车门下车,对谢小华挥手告别。
谢小华笑了笑,这才开车离开。
沈庞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省城果然比其他地方繁华得多,抬眼看到的尽是高楼大厦,也不知道这是哪儿,不过也无所谓,随便拣了个方向过去,一边走一边看风景。
太阳很大,沈庞仰头看了看天,太热了,先买瓶水解解渴,不过这一带全是高楼大厦,街边底层全是高档商铺,可没有小卖铺,一直向前走了半天都没看到有。
“兄弟,要不要找工作?”
沈庞正抹汗寻找时,身侧忽然有人开口问他,扭头一看,见是一个二十五六岁模样的男子,穿着花衬衣,牛仔裤,油光粉面的,一双眼珠看起来就显得狡黯奸诈。
如果是换了别的少年娃儿,对这个人的防患自然谈不上有多强,但沈庞是什么人?
“找什么工作?”沈庞随口问了一下。
那人笑呵呵的赶紧回答:“我看你没吃饭吧?又渴又饿吧?别说了,跟我去吃饭,就算要找工作也要吃饱了才有力气是吧?”
嘿嘿,沈庞一听就知道这人拿他当流浪在外头的孤儿或者离家出走的少年了。
“吃饭吗?可是我身上没钱……”沈庞故意按着那人的猜测说了一声。
“跟我来。”那人伸手拍了拍沈庞的肩膀笑道:“放心,不要你出钱。”
这人是人贩子呢,还是骗钱的?又或者是街头混混?
人贩子通常只喜欢智力不成熟的婴幼儿,那才卖得掉,还不会留后患,这人也应该不是骗子,骗子不会看上自己这样的对象,因为没钱可骗。
这人应该是个混混,把穷困孤苦的孤儿流浪少年骗去干些偷抢的事儿挣钱,这种情况在车站等闹市区比较常见。
如果聪明的少年就会拒绝那人,不过沈庞不是聪明的少年,他是极度聪明的天才少年,那混混的想法念头早被他看穿了。
沈庞忽然冒出想跟这人一起去“冒险”的念头,如果他的生命终究挽不回来,能多一些刺激也不枉费最后的时光。
“快来。”那人见沈庞“呆头呆脑”的样子,更是高兴,越是没有脑子越是没有能力的就越能被他们控制。
沈庞跟着他三转两转到了一条比较破旧的巷子中,这巷子里人多了,全是些小吃小卖的店,看着那些吃东西的客人,大多都是些干力活的人。
“快来,这里。”那人进了一间快餐店,回头向沈庞招着手。
店里摆了几张桌子,空间很挤,还好这时候没有别的客人,头顶有一个旋转着的吊扇,但依然还是感觉到很热。
那人抹了一把汗,摸出手机来打电话。
“大哥,有个新人,在快餐店,都过来吃饭吧。”
不到五分钟,店里又来了四个人,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三个少年都显得有些黑瘦,只有那个二十七八的男子穿得洋气,脖子上还挂了条金晃晃的粗链子。
“勇哥,这边坐。”带沈庞来的那人赶紧让座,然后扭头对餐店老板招手道:“老板,六份十块的快餐,搞快点。”
“好嘞。”老板跑过来倒茶水。
这样的快餐店员工,厨师,老板,基本上都是老板一个人兼职。
等老板去灶台炒菜后,那人就又问沈庞:“兄弟,你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呢,拿来我看看。”
沈庞点头回答:“我叫沈庞,没有身份证,我不想念书了,离家出走的。”
那人点点头道:“很好,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勇哥,我叫张老二,你可以叫我二哥,这几个是黑豆,秃子,江毛。”
脸上有些雀斑的是黑豆,头发发黄又较少的是秃子,看起来最机灵的一个是江毛,三个少年都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
三个少年对沈庞似乎并不热情,也不说话,等快餐送来后就一个劲儿的埋头吃饭。
老大勇哥和张老二似乎对快餐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敷衍的陪着,沈庞倒是不客气的吃快餐,他和三个少年吃完快餐后,勇哥和张老二的饭几乎就没动。
张老二见沈庞等四个少年狼吞虎咽的吃完快餐,拍了拍手道:“好,吃饱了先回去,我有话说。”
“走。”黑豆说了一个字,秃子和江毛站起来准备走,一个字都没说。
看来气氛不好,沈庞也不在乎。
张老二结了账,出了店来,勇哥正在讲电话,四个少年在旁边等着。
等勇哥把电话讲完,回头对张老二道:“老二,你带他们几个回去,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张老二点头答应,对四个少年一招手:“走了,回去。”
回去的地点是一个城中村模样的地方,黑巷子里一栋六层楼房子的三楼,一房一厅,虽然是三楼,窗口却见不到阳光,窗口跟对面房子的墙壁只有一米的宽度,而且上下都有凸出来的防盗窗,几乎把下面的光线遮得一干二净。
张老二拿钥匙把门打开,然后叫四个少年进屋,他最后进去,把门反锁了。
沈庞看着架势不正常,也不害怕,在客厅里站着看。
黑豆,江毛,秃子三个人一进层就各自行事,去搬了东西来客厅中间。
一张桌子,一个煤气灶,一罐煤气,一个铁锅,黑豆三个少年分工合作,把灶在桌子上架起,连接煤气罐,架上铁锅,点火,最后又端来一大盆水倒进铁锅里。
火苗燃呼呼呼的响,最大限度的烧着铁锅,一会儿就看到锅里直冒热气。
沈庞饶有兴趣的看着,莫不是黑豆他们几个还没吃饱,回家来烧了这么大一锅水来煮面条什么的吃?
“沈庞,”张老二叫了一声,招了招手说,“把你身上的东西都掏出来,全部都掏出来。”
露真面目了!
沈庞沉吟了一下,张老二就翻脸了,凶狠狠的喝道:“赶紧,快点,把身上的东西全部掏出来,否则老子弄死你!”
沈庞身上有银行卡,还有一千多块钱,本来身上只有几百块现金,但在吴岩镇的时候,宾馆里退了六百块钱的房钱,背包里还有短剑,这些东西都不能给张老二。
张老二见沈庞迟疑,还以为他身上和包里藏有钱财不想拿出来,伸手卷着衣袖恼道:“妈的,吃了老子的饭,进了老子的门,不服老子管了是不是?”
上前就准备要动手,沈庞更不迟疑,暗暗运灵气发了四道灵识锁出来,几乎在同一时间,张老二,黑豆,秃子,江毛等四个人都给“定”住了!
沈庞不敢迟疑,马上把银行卡,身份证,现金,手机等等掏出来到房间里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只留下背包没动,短剑有盒子,目标大了不好藏。
一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过了,张老二“醒”了过来,动作依旧,扬着手去打沈庞。
沈庞退了一步闪开了,把背包放在身前连连说道:“我拿,我拿……”
见沈庞服软了,张老二停了手,叉着腰气势汹汹的盯着沈庞。
沈庞这时候不做作了,把身上的兜都翻了出来,再把背包打开,把里面的东西也全都拿了出来。
木盒子打开,里面是把短剑。
张老二见沈庞身上确实没有钱,也没有身份证,背包里就几件衣服,唯一显眼的是木盒子里的短剑。
“这是哪里来的?”张老二把短剑拿到手中观看,又摸了摸剑柄上那颗珠子,看起来这珠子好像挺耀眼。
不过他不是行家,看不出这东西是不是古董。
沈庞赶紧回答:“这是我在家的时候,在天桥下边花了二十块钱买的,学校里经常跟同学打架,想搞把刀啊剑的威风点,这把剑看起来又还不错,比砍刀那些好,怕在外边打架,所以我离家出走的时候就把这短剑带了出来。”
张老二“哦”了一声,这倒不奇怪,这东西他也不想要了,省城可不是乡下,他又是干违法的事,外边便衣警察多得很,给逮到身上有剑那就是带了“武器”。
“那你放好,记着,出去干活的时候不能带这东西,给抓到罪加一等。”张老二把短剑还给沈庞,摆摆手道:“好了好了,看你也是个穷光蛋,身上干干净净的,妈的,比秃子来的时候还穷,秃子那时身上还有五块钱……”
说着又从身上摸了三个一块钱的硬币出来,把硬币扔进了冒着热气的铁锅里,说:“江毛,你功夫练得最好,给沈庞演示一下。”
江毛二话不说,捋了捋短袖,眼睛盯着铁锅,热气翻腾,这锅里的水温至少有七十度左右,火正大,水温只会继续增加。
沈庞已经看明白了,张老二要江毛示范的是从热水锅里捞硬币出来。
这是练扒技!
他掉贼窝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