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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南北两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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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南北两雁

    抵达西关府的时候已经是四月,西关府偏北,比明州要冷一些。这里今年同样受雨水之苦,桃花汛时大堤崩了两回,官道都被淹了一次。

    沈老爷带着儿子从明州一路过来,到处都是灾民。快到西关府,仍见大批难民搀扶路过。

    忽然一个男子拦在马车前头,抱着个破碗瞧他们。车夫想拐弯过去,又被他拦住。沈来宝撩了帘子看去,见是个瘦弱男子,正要拿钱施舍,就被沈老爷拦住了,示意他住手。

    “路上难民千千万,你给了一个人,那能否给全部人?”

    “至少能给一个。”

    沈老爷摇头,“给了一个,那其他人知道这里有人施舍,也会蜂拥而至,到时候你能帮多少?”

    没有见过如此多难民的沈来宝的确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点点头答应,转念一想又道,“每年商会都会出资做善事,那现在不如办个粥棚,施粥几日吧。就算他们要逃难,也能填饱了肚子逃。”

    沈老爷大为赞赏儿子这样懂得变通,又欣慰儿子心善,当即答应。

    沈来宝便下了车,朗声,“明日辰时开始,会在城外施粥三日,要去远方的,可领干粮若干。”

    众人停步,面面相觑,半信半疑。等沈来宝回到车上,发现原本在拦路讨饭的那瘦弱汉子已经退到了一旁,没有再要阻拦的意思。

    马车顺利进了城,城里比起之前沈来宝来时,少了许多商贩,街道的铺子生意也不景气,基本没什么人,十分萧条。

    西关府商会会馆在一个大宅子里,平日没什么人住,开商会的时候除了会长其他人也不能住这里,因此沈家父子抵达时,只有常年守门的一个老者。

    沈老爷做会长已久,每年在这里待十天半个月,来这里也等于是回了另一个家,很是自然。

    沈来宝也已经来了几年,并不陌生。想到方才那些灾民,等下人放好行李后,就让他们去办明日施粥的事。

    明天才是开商会的时日,沈来宝却见他爹像是要出门的模样,问道,“现在就外出吗?”

    沈老爷说道,“有几个好友已经先到了,我先去见见,你也一起去。对了,去换身干净齐整的衣服吧。”

    以往这种会面沈来宝都会同去,认识认识生意场上的叔叔伯伯,但并不会要求他先换身衣服,毕竟这一身衣服也没什么问题。他心中有疑,觉得自己好像参透了什么隐藏的意思,应该不会吧……

    他回房换好衣服出来,发现自家马车都已经被擦拭了一遍,将一路风尘拭去,亮得能折射出人脸。他轻轻抬高了眉头,越发肯定他所猜疑的事。

    上了马车,行了约莫两刻就到了。

    沈来宝下车一瞧,是家看起来不错的酒楼。

    酒楼门面宽敞,两根漆得红火的柱子耸立在前,遮挡出一大片阴影。沈来宝步入其中,便有小二来迎,招呼得颇为周到。

    沈老爷在前,他在一侧,一起进了里面,向二楼走去。到了一间厢房前,小二代为敲门,里头略有笑声响起,片刻就有下人开门。

    沈来宝刚进里面,就闻到一阵清幽香气,眉头顿时挑得更高,目光不经意地一扫,就见里头不但坐着各种叔叔伯伯,还有四五个姑娘,另外还有几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子。个个都衣着光鲜,发梳得油亮整洁,面上都是矜持笑颜。

    ——果然是相亲大会啊!

    他看了自家老爹一眼,果真无论是哪个年代,相亲这种事都不会落伍的,家长隐瞒孩子带去相亲也是潮流。

    沈来宝坐下身时又想到,之前逗留在小镇客栈时,父亲明明知道他有心仪的姑娘,可现在还理所当然地带他来相亲大会,看来他爹果然还是希望他三妻四妾。

    许是其他的年轻人颜值颇低,又或许是沈来宝的颜值太高,在一堆年轻人中一坐,几乎就是鹤立鸡群,引得在场的五个姑娘注目,连几个妇人都一脸看乘龙快婿地瞧他。

    沈来宝没有感受到姑娘们的倾慕之意,倒是感受到了左右两边青年人的灼灼侧目……

    这一顿饭他已经预感到会吃得不痛快了。

    果然,酒宴开始,众人就各自问东问西,沈来宝刚要吃一口菜,就有妇人一号问道,“叫什么呀,今年多大了呀?”

    答完,再次要吃菜,又有妇人二号问道,“如今可是跟在你父亲学做生意?学得如何了呀?”

    奔波一路还没吃午饭晚饭快饿扁了的沈来宝又客气回答,再次要吃,又……

    他好饿。

    问答环节终于是告一段落,沈来宝可以吃饭了。然后他发现刚才几乎没怎么被问话的几个年轻人已经把面前的菜给吃得差不多了,而这年代根本没有转盘!也就是说,他要是夹菜,得探身去夹对面的。可对面是五个姑娘,正殷切看着他,好像他一打算夹菜,就要把眼前的菜盘子端给他。

    他到底还是忍住了,吃着面前还剩一点的菜,好歹也送了两碗的饭进肚子。

    他决定了,等回到明州,他一定要推广餐桌转盘……

    妇人负责问话,姑娘们负责看人,那些当爹的,久未见面,当然是在喝酒吃菜。一个年轻人起身说道,“半年未见几位叔叔伯伯,今日晚辈敬诸位叔叔伯伯一杯。”

    一人起头,其他人也都斟满了酒要敬。下人要给沈来宝斟酒时,沈来宝轻轻拦下,笑道,“我不会喝酒,沾酒即醉。”

    诸位叔伯都知道他这个“毛病”,没有劝酒。倒是有个年轻人轻轻嗤笑,“连酒都不能喝。”

    旁人说道,“可不是,不能喝酒的,还能被称为男子汉大丈夫么?”

    沈来宝还没开口,一个姑娘就道,“我也不喝酒来着。”

    姑娘二号说道,“我也是。”

    姑娘三号急忙说道,“我也是,不喝酒好呀,酒这东西喝多了不好。我也常劝我爹不要喝的。”

    姑娘四号五号纷纷附和,生怕沈来宝没有听见自己在帮他。而且男子不喝酒对女子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大大的优点,帮得自然更勤快。这样一来,诸位青年更是对他侧目、侧目,灼灼视线,烧得沈来宝暗叹。

    就算来一百号姑娘,他也只要他的小花。真的不要再这么看我了,我真的没有兴趣呀。

    奈何他没有办法说出这句话,只能继续被人嫉妒盯看。

    酒过三巡,众人知道明日还要开商会,于是就散了。

    沈老爷和好友先行出去,沈来宝随后起身,先礼让诸位妇人和姑娘出去,自己最后出了厢房。惹得妇人姑娘暗暗称赞,在家的时候哪里这样被男子礼遇过,都是不管她们自己直接走的。

    于是对沈来宝的称赞更多,连走在前头的几个年轻人都听见了。唯有停了步子让她们过去,等沈来宝过来时,眼神顿生怪异。

    沈来宝知道他们不喜欢自己,没有在意他们的眼神,没有吃饱的他只想快点离开这,然后找间客栈再战。

    “也不过是仗着自己的爹有钱,才得姑娘们垂青。没了个有钱爹,什么都不是。”

    背后声音冷不丁地响起,旁边还有人附和。沈来宝本来不想理会,可那人又提了一嘴他爹,再说下去,可就要骂爹了。

    他步子一顿,几乎是在他停步的瞬间,那非议的声音也就此停下。他缓缓转身,虽然他们不再说话,可方才在席上他已经将几人的嗓音记住,这会直接寻了声音看向那个年轻人,长眸盯看。看得那人心里发虚,又不愿在别人面前丢了脸,“做什么?我难道说错了?”

    沈来宝忽然笑了笑,“就算我不是沈家的大少爷,你信不信你我一同出去,别人也是看我多一些。毕竟好皮囊不是人人都有的。”

    ——不让我用钱碾压你,那我只好不厚道地用我这张脸来进行人身攻击了。

    “还有,我在墨香书院里年年得第一来着。”

    墨香书院是明州最有名的书院,本来还愤懑的几人眼里神色顿时有了变化。

    “好像还有……洞主称赞过我的字。”

    这下众人惊异了,只因那洞主是翰林院士,尤其写得一手好字,可是书法界的大家。别说被这人称赞,他哪怕是不骂你的字丑都是一种殊荣。可沈来宝跟自己年纪一样大,却得了这种称赞。那原本骂沈来宝拼爹的人也骂不出口了。

    “还有……”

    众人禁不住细听。

    沈来宝说道,“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是谁?”

    沈来宝笑笑,“是个很好的姑娘。”

    方才他长身而立,目光坚定而似有浩瀚星辰,整个人都显露着冲天豪气。可提及这姑娘,那周身令人生畏的气息,却悄然消失了。

    只是这转瞬的变化,已让旁人明白,他的确是有心仪的姑娘,不会对席上的姑娘有任何念想。对她们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出于礼节。

    沈来宝想花铃了,虽然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回到隔壁家,可他已经归心似箭。他还没有忘记他还得取得小花母亲的同意,那或许等小花回来时,他已经攻略了未来丈母娘。

    然后就能娶小花,再不用遮遮掩掩,可以并肩同行,而不用前后避嫌。

    还能一起去吃酱鸭脖,吃烤全羊,各种吃吃吃,买买买。

    想着想着,他好像更饿、更想小花了。

    &&&&&

    “你知道大雁为什么要往南飞吗?”

    “不知道。”

    盘子摊手,“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花朗扶额。

    他觉得自己这十天来瘦了很多,大概是因为应付个盘子实在是太费劲了。总问一些稀奇古怪的话不说,每到一个地方就拽着他到处跑。他的精力似乎永远是那样充沛,不知疲倦。

    花铃瞧着盘子又欺负她兄长,说道,“盘子你不要欺负我二哥。”

    盘子无奈问道,“我都答应你不欺负你的情郎了,你还不许我欺负你二哥,那难道要我欺负你?”

    花铃想了想,欣然道,“那你还是欺负我二哥吧。”

    盘子朗声笑道,“我就喜欢你这么实诚。”

    被打趣了一番的花朗摇摇头,盘子和他妹妹其实是一路人,都太会折腾人。

    花平生抵达目的地,就忙自己的事去了。盘子便拉着两人出来玩,今日日头*,到了午时三人就躲进了路边的茶棚里,连喝了几杯茶,商议着等会去哪儿玩。

    花朗知道盘子是个大闲人,既不去书院又不用被家里逼着念书,自由自在得很。不过他颇为奇怪一件事,“盘子,为什么你不跟宝弟去西关府看商会去,偏偏跟我们来这。怎么说,商会都比这有趣多了。”

    “一身铜臭味的商人有什么好看的,而且在这里我可以欺负你,跟了沈来宝,就得他欺负我了。在这我能称王称霸,跟他去我就只能做小跟班。”

    花铃抬了抬眼,“称王称霸?”

    盘子伏桌臣服状,“您是王,我是王二。”

    花铃立即被他逗乐,“嗯,王二。”

    盘子笑笑,又瞧了瞧她顶上簪花,“又换了,真好看。”

    花铃拨了拨那簪花,说道,“在小镇分开时,来宝哥哥送我的,足足有二十一对。”

    盘子说道,“那转送我两对吧,我也拿去送给我喜欢的姑娘。”

    “盘子哥哥也有喜欢的姑娘了?”

    “没有。”

    “那等你有了后,自己去买吧,姑娘家喜欢的不是簪花,是心意。”

    盘子笑笑,又瞧了一眼,小巧别致,的确很好看。他又摸了下自己的玉冠,将发全都束在一起,夏天的时候着实舒服,多凉快。姑娘家还得各种束发,麻烦。算了,以后真要送,他就送一圈锦缎带子,让姑娘把头发全扎起来,脖子多凉爽。

    “扑哧扑哧。”

    似有什么大鸟煽动翅膀的声音停落在了附近,花铃没有在意。片刻却见盘子身边多了个人,看衣着和举止正是潘家暗卫。她微微一顿,完全不知道那暗卫是什么时候出现又是从哪里出来的。

    想到那晚她往暗卫手里塞匕首,不由有些冷意。要是让他们察觉到了一丝危险,说不定那匕首就反插在她身上了。

    花铃吃着包子没有过分瞧看,一会盘子抬抬手指,暗卫转瞬又不见了踪迹。

    花朗若有所思,问道,“你们潘家是怎么训练护卫的?”

    盘子抬着眉眼瞧他,“怎么,你想学?”

    “嗯,如果能学会,无论是暗中执行命令还是训练军队,都会很有用。”

    “你学不来的。”

    花朗不死心道,“为什么下这个结论?”

    盘子默然片刻才说道,“宫里面的侍卫都是我外公培养的,至于手法,大概就是养蛊。”

    花铃曾在地方话本上看过如何养蛊,联系他方才所说,当即明白是何解。面色顿时不太好看,花朗不知,追问道,“什么意思?”

    “找一千个资质不错的人,不断淘汰,留下最后十个,就是最好的。”盘子看着他说道,“不好的那些,都已经死了。剩下那十个不想死,就必须要很强。正因为很强,所以才能成为潘家暗卫。”

    花朗这才明白过来,胃顿时紧缩,着实难受。

    盘子笑了笑,“潘家的东西,绝对不是你能学得来的。你要是学得来,那你也就变成潘家人了。花朗,以后你要是找不到一个一心一意辅佐你的人,就不要去军营了。那个地方,其实挺可怕的。因为你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军营里的同伴,还要揣摩透敌人的花花肠子,甚至敌军可能会在你的营帐里安排细作,你这么耿直厉害,从小兵升到将军,对你定然不是个问题。但你一旦做了领头羊,可能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花朗知道自己的弱点,如今他点破,他也不遮掩,虚心问道,“那我要怎么改?”

    “没办法改了,除非呀……”盘子说道,“要不你重金请我做幕僚吧,等你做了将军,我就给你做军师。当然,你得听我的话,还得供我吃喝。”

    花朗问道,“真的?”

    盘子瞧着他殷切眼神,差点没笑开,“当然是假的,我怎么可能去军营那种鬼地方过苦日子。”

    花朗顿觉失望,“我倒是觉得你每日这样插科打诨挺可惜的,盘子你这样聪明。虽然歪点子多,但用到正途上,也是个奇才。”

    盘子没有搭腔,身为潘家人,没了外公那棵大树,他就死了。有了外公那棵大树,那一辈子都不会让他去军营。他想着想着,忽然瞧见花铃看子自己。他低头瞧自己一眼,笑吟吟道,“难道小花姑娘喜欢上我了,这么看我。”

    花铃微微低眉,又抬眼看他,说道,“我发现盘子哥哥你长得挺好看的。”

    盘子“啪”地一收手中扇子,“小花姑娘,你要知道说一个男子长得好看,这不是夸奖,而是讽刺。你要说我俊气,我才会高兴。”

    “清秀。”

    “……俊气!”

    花铃想了想,“好看。”

    盘子又趴回了桌上,花铃噗嗤一笑,“好啦,盘子哥哥你长得很俊气,俊气极了。”

    “这还差不多。”盘子坐直了身,又道,“以后别说这种话了,再说我可就难过了。”

    “嗯。”花铃也觉得这么说个男子不好,不过的确是长得挺秀美的。她蓦地想起前几日看的戏来,里头的旦角美得摄人心魄。可后来才知道那是男子所扮,着实让她震惊。这会瞧着盘子,如果他扮旦角,也肯定也是雌雄难辨。

    不过她还是更喜欢可见英姿的阳刚男子,比如她的来宝哥哥。

    “对了。”盘子说道,“刚被你一搅和,我都忘了暗卫给我拿来的飞鸽传书了,是有关沈来宝的。”

    花铃好奇道,“我们来这里才半天,鸽子怎么就会找地方了?它难道还会认人不成?”

    “鸽子当然不会认人,只是我们潘家刚好有在这里驯养信鸽罢了。”

    花朗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潘家是不是在大央各地都驯养了很多信鸽?”

    盘子笑笑,“这我可不能说,不然要挨打的。”

    其实不用明说,花朗也猜到了。沈来宝去的是西关府,他们这里只是个小地方,这都有信鸽往来,可见潘家的眼线有多广阔多密集。

    盘子拆了信笺瞧看,大致扫过,眉眼就抬高了,“小花姑娘,要听你情郎在西关府做了什么吗?”

    花铃瞧他,“嗯。”

    盘子笑笑,她这都默认沈来宝是她的情郎了,也不见脸红的,坦率大方,真是个好姑娘,怎么就这么讨人喜欢,“他和一堆姑娘见面,相亲去了。”

    花铃睁大了眼,一会又平复下来,“旁边一定还有其他人。”

    盘子抿抿唇角,不甘心道,“嗯,的确是还有其他人。可是……那些姑娘通通都看着他,而且还问东问西,他都一一回答了,没落下一个。”

    花铃点头,“礼节性的答复肯定是需要的。”

    没有成功打击花铃的盘子不死心道,“离开客栈的时候他还特意让那些姑娘走前面,非常照顾她们。”

    “如果是我来宝哥哥肯定抢在我前头,还得嘲笑我慢,坏透了他。”

    虽然是责怪可更像是嗔怪,盘子要气炸了,“参加完商会还一起去游湖赏花了。”

    “结伴同游,浩浩荡荡的队伍一块出游也挺好的,多交几个朋友,心胸也更开阔些。”

    “游完了湖还去吃饭。”

    “不知道饭好不好吃。”

    “吃完了饭他还送她们回客栈门口。”

    盘子心中顿感得意,终于是要忍不住吃醋了吧。回去就宰了沈来宝吧,好好骂他一顿,他会送一打搓衣板给沈来宝的!

    花铃爽快道,“身为会长的儿子,事无巨细,招待得真好!”

    “……”盘子差点掀桌,“你是不是偷看了这封信,为什么不猜忌,不怀疑?”

    花铃就知道他在打这个主意,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光顾着拿他们两人取乐了。她笑笑说道,“因为我相信来宝哥哥。”

    盘子看着如此相信沈来宝的她,感情犹如金刚坚不可摧,顿觉——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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