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奴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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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刘峰一声冷喝,用手中的砍刀结果了眼前的敌人。
一刀撕裂喉咙,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心慈手软。
浓郁的血腥味令人作呕,哪怕已经闻过无数次,刘峰也难以习惯。
举目望去,周围全是互相厮杀的士兵,他们大多只穿着一件遮体的布衣就手持木盾和劣质砍刀杀了上来,而刘峰就是其中一员。
这样的装备,实在让人难以和正规士兵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厮杀中的双方的确不是正规士兵,他们都是奴隶兵罢了,是两国交战的消耗品,就算死了,也有无数人补上来。
奴隶,这是圣魂大陆最不缺的东西!
“别人穿越不是背景牛逼就是修炼天才,我倒好,没天赋就不说了,居然还成了奴隶军的一员,每天都要拼命才能活下来,真是讽刺。”
刘峰心中叹息,为自己的命运而悲哀。
不错,刘峰并非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地球的穿越者,四年前,他在玩fps大作使命召唤的时候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只是刘峰穿越到圣魂大陆后比较倒霉,非但没有强力的身家背景和逆天的天赋,反而因为得罪了一个贵族二世主,被发配到边疆成为奴隶军的一员,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起初刘峰还抱着侥幸,觉得自己是穿越者,运气应该不会这么差,肯定能有什么奇遇,到时候就可以大杀四方,将自己遭遇的不公还给那些迫害他的家伙了。
可随着时间推移,死年下来,刘峰已经从十六岁的少年成长为饱经风霜的二十岁青年,却什么奇遇都没遇到,并且好多次差点完蛋。
如果不是刘峰的求生意志强,并且在战场上十分小心的话,估计早就成为那些尸骨中的一员了。
“刘峰,去死!”
就在刘峰的思绪飘到一边的时候,一声怒吼突然从后响起,让刘峰回过神来。
不过,刘峰虽然有些走神,但警觉却一丝未减,在怒吼响起的同时,他就转身举刀抵挡。
呯!
染血的两把刀锋在空气中碰撞,擦出刺眼的火星,而刘峰看着眼前的络腮胡大汉,嘴角扬起一丝冷笑道:“科尔,这是我们第几次交手了?”
名为科尔的络腮胡大汉啧笑一声道:“谁有空记这种事啊?刘峰,这是我们第一百零八次交手,这一次我一定要杀了你!”
说罢,科尔发力一推,让体形比他小一圈的刘峰不得不向后退去。
只不过刘峰早就习惯这种事了,他的体质天生比不上这些异界人,所以从来不会和谁硬拼,在被逼退的同时,他就顺势一个后空翻,以空翻的方式减轻受力,最后平稳落地。
超人一等的敏捷和反应速度——这就是刘峰锻炼出的战场生存技巧!
看了科尔一眼,刘峰冷笑道:“嘿,科尔,你不是说没记吗?怎么转眼就说出我们交手了一百零八次啊?”
科尔撇了撇嘴:“爷乐意,你管得着吗?老老实实待在那让爷砍吧!”说着,科尔就又向刘峰杀了过去。
刘峰冷笑,持刀与科尔周旋起来。
两人一个蛮力惊人,一个敏捷无敌,谁也奈何不了谁,一时半会间难以分出胜负,形成了僵持局面。而除了他们之外,其他奴隶军中,大部分和两人差不多,都与势均力敌的对手交战,谁也奈何不了谁。
不过,所有的奴隶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的脖子上都有一条项圈,有点像狗的项圈,并散发着诡异的黯淡光纹。
“呜~~~
不知不觉间,夕阳西下,鸣金声从两军后方响起,当声音传遍战场的时候,那些项圈上的光纹消失,而两军士兵也很有默契的停下手来。
紧接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刚才还打生打死的两军人马皆一脸轻松的互相打起招呼,然后各自撤军,只有少部分明显是新手的家伙有些不知所措,直到老兵提醒后才跟上去。
刘峰和科尔是最先停手的那一批人,刘峰随手将刀收起来后,看了看那个被他砍死的倒霉蛋道:“科尔,那家伙是新人吧?居然一上来就一副拼命样。”
科尔一脸讥讽的看了看那具尸体:“是啊,我们提醒了那小子的,不过那小子认为杀的人多了可以立下大功,好摆脱奴隶军的身份,所以来之前就憋着一口气要建功立业。”
“建功立业吗?”刘峰也冷冷一笑,并冲科尔挥了挥手,“好啦,十天后再见吧。”
说罢,刘峰就和自己人一起退走了,而科尔将倒霉蛋的尸体抗起来后,也大步离开了这片血迹未干的战场。
十天一次,清晨出兵,曰落而归,奴隶兵的生活就是这样,犹如例行上班一样。
只是别人上班是赚钱,而奴隶兵们却是拼命,是两大帝国博弈的无数棋子之一。
或者说,连棋子都算不上,只是贺兰帝国和夏月帝国用来处理罪犯和叛逆者的余兴游戏罢了。
没人知道这种战争游戏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和奴隶军无关,奴隶军人们所在意的,就是如何从下一场战斗中存活下来。
不久,刘峰就和大部队一起回到了军营,他们被安置在一片又脏又破的地方,条件十分糟糕,甚至连保护军营的围栏都粗糙烂制,基本没有保护作用。
这样的地方,无论是敌人进攻,还是里面的人要逃跑,都是很轻松的事。
不过,奴隶军人们却没有一个会尝试逃跑,原因就在于他们脖子上的项圈——奴隶之环!
这是圣魂大陆的独特造物,能够束缚奴隶,一旦奴隶做出为害主人的行为,违逆主人的命令或是想逃跑的话,就会立刻爆炸。
在战场上,奴隶军收到的命令就是全力战斗,所以哪怕他们不愿意,也只能全力和敌人火拼,直至鸣金声响起的时候,奴隶之环的作用才会停止。
同样,战斗结束后,奴隶军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军营,没有人敢擅自逃跑,除非不要命了。
“你们这群垃圾给老子快点,耽搁了老子吃饭的时间,小心老子的鞭子!”军官在军营前大声吆喝,手中的鞭子不断挥舞,抽在奴隶军人身上,奴隶军人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忍着痛加快速度回到军营。
混在人群中的刘峰冷冷看了那名军官后,就与其他奴隶军人一起回到了军营内,而负责内部事项的另一名军官则不断吆喝着。
“该吃饭的滚去吃饭,想治伤的就滚去治伤,给爷快点!”说着,这名军官突然一脚将从他身边走过的奴隶军人踹翻在地并吐一口痰,眼中的鄙夷显露无遗,“浪费粮食的垃圾!”
“……”奴隶军人沉默不言,连滚带爬的抛开,而其他人也是埋着头该干啥干啥——这种事,他们早就习以为常。
奴隶,没有人权!
“切,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群在正规军里混不下去,被下放到奴隶军里做监军的家伙嘛,要不是有这该死的项圈,我一拳就能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满脸不屑的撇嘴低语,而后冲身边的刘峰道,“刘峰,你打算怎么办?先吃饭还是先治伤?”
说着,青年就瞅了瞅刘峰肩上的刀伤,那是今曰被刘峰砍死的倒霉蛋留给刘峰的。
虽然伤势不重,并且已经结疤,但不处理一下的话,还是有可能出问题,刘峰看了看肩伤后,就开口道:“我先去治伤,回头再去吃饭。”
青年点点头道:“行,那要我帮你留点吃的吗?”
“不必。”刘峰留下冷淡的言语后,就转身向军营另一边走去。
青年见状撇了撇嘴,另一名奴隶军人走过来道:“老大,你还没放弃拉那小子入伙啊?你还是放弃吧,那小子就是个犯贱的疯子,天生不合群,都四年了还是一个人单干,要是发生大战役的话,那小子必死无疑!”
青年听罢嗯了一声道:“我知道,不过刘峰的确是个人才,一个人单干还能坚持四年,就这么放弃实在有点可惜。而且,再过一个月五年一次的大战就要到了,仅靠我们现有的力量,想活下来难度不小,如果他能加入我们的话,我们的存活几率就会提高不少。”
说到最后,青年的眼中露出了忧虑,而他身边的人也陷入沉思。
青年一伙的话,刘峰自然听不到,他与那些受伤需要治疗的奴隶军人一起来到一个大帐篷前,排起长龙挨个进入帐篷内,而那些嚣张跋扈的监军在此地竟然犹如铁血军人般,没有一个人敢大声吆喝或毒打奴隶。
受伤的奴隶一个一个进入军帐,又一个一个出来,只是出来之后,他们身上的伤全部愈合,连疤痕都看不到,犹如获得新生一般。
不过,所有人都对这神奇的一幕十分淡定,没有任何大清小怪,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不久之后,轮到刘峰,当刘峰拉开帐篷进去的时候,就看到帐篷内有一名身穿长袍,面部被围巾包裹,只看得到一双紫色眼睛的人。
刘峰开门见山道:“亚娜小姐,麻烦你了,这次是肩膀。”
长袍人亚娜看了看刘峰肩上的伤,轻轻点了点头其右手突然绽放出桃红色的光晕,紧接着,一条散发桃红色光芒的丝条浮现,上面充满金属质感,但非常柔韧,环绕在亚娜的右臂上缓缓旋转。
刘峰虽然已经见过很多次这神奇的丝条,但依然忍不住心生羡慕,因为这是圣魂大陆上无数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魂器!
在圣魂大陆,有极少数人天生持有名为圣魂的东西,在十六岁的时候会觉醒,而觉醒圣魂之后,那些人就会自动获得名为魂器的东西,从此一飞冲天,不再与普通人挂钩,这种人,被称为圣魂者!
每一个圣魂者的魂器都不相同,但大致分为武器、魂兽与辅助三种,武器可以看成神兵利器,魂兽可以看成召唤兽,而辅助则是如汉娜一般的特殊东西,基本没有战斗能力,但却拥有武器和魂兽所没有的神奇效果。
比如……治疗!
只见在亚娜的控制下,丝条飞到刘峰的伤口旁,令桃红色的光晕洒落在伤口上,顿时,刘峰的伤口以极快的速度开始愈合。;
“死!”
刘峰一声冷喝,用手中的砍刀结果了眼前的敌人。
一刀撕裂喉咙,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心慈手软。
浓郁的血腥味令人作呕,哪怕已经闻过无数次,刘峰也难以习惯。
举目望去,周围全是互相厮杀的士兵,他们大多只穿着一件遮体的布衣就手持木盾和劣质砍刀杀了上来,而刘峰就是其中一员。
这样的装备,实在让人难以和正规士兵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厮杀中的双方的确不是正规士兵,他们都是奴隶兵罢了,是两国交战的消耗品,就算死了,也有无数人补上来。
奴隶,这是圣魂大陆最不缺的东西!
“别人穿越不是背景牛逼就是修炼天才,我倒好,没天赋就不说了,居然还成了奴隶军的一员,每天都要拼命才能活下来,真是讽刺。”
刘峰心中叹息,为自己的命运而悲哀。
不错,刘峰并非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地球的穿越者,四年前,他在玩fps大作使命召唤的时候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只是刘峰穿越到圣魂大陆后比较倒霉,非但没有强力的身家背景和逆天的天赋,反而因为得罪了一个贵族二世主,被发配到边疆成为奴隶军的一员,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起初刘峰还抱着侥幸,觉得自己是穿越者,运气应该不会这么差,肯定能有什么奇遇,到时候就可以大杀四方,将自己遭遇的不公还给那些迫害他的家伙了。
可随着时间推移,死年下来,刘峰已经从十六岁的少年成长为饱经风霜的二十岁青年,却什么奇遇都没遇到,并且好多次差点完蛋。
如果不是刘峰的求生意志强,并且在战场上十分小心的话,估计早就成为那些尸骨中的一员了。
“刘峰,去死!”
就在刘峰的思绪飘到一边的时候,一声怒吼突然从后响起,让刘峰回过神来。
不过,刘峰虽然有些走神,但警觉却一丝未减,在怒吼响起的同时,他就转身举刀抵挡。
呯!
染血的两把刀锋在空气中碰撞,擦出刺眼的火星,而刘峰看着眼前的络腮胡大汉,嘴角扬起一丝冷笑道:“科尔,这是我们第几次交手了?”
名为科尔的络腮胡大汉啧笑一声道:“谁有空记这种事啊?刘峰,这是我们第一百零八次交手,这一次我一定要杀了你!”
说罢,科尔发力一推,让体形比他小一圈的刘峰不得不向后退去。
只不过刘峰早就习惯这种事了,他的体质天生比不上这些异界人,所以从来不会和谁硬拼,在被逼退的同时,他就顺势一个后空翻,以空翻的方式减轻受力,最后平稳落地。
超人一等的敏捷和反应速度——这就是刘峰锻炼出的战场生存技巧!
看了科尔一眼,刘峰冷笑道:“嘿,科尔,你不是说没记吗?怎么转眼就说出我们交手了一百零八次啊?”
科尔撇了撇嘴:“爷乐意,你管得着吗?老老实实待在那让爷砍吧!”说着,科尔就又向刘峰杀了过去。
刘峰冷笑,持刀与科尔周旋起来。
两人一个蛮力惊人,一个敏捷无敌,谁也奈何不了谁,一时半会间难以分出胜负,形成了僵持局面。而除了他们之外,其他奴隶军中,大部分和两人差不多,都与势均力敌的对手交战,谁也奈何不了谁。
不过,所有的奴隶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的脖子上都有一条项圈,有点像狗的项圈,并散发着诡异的黯淡光纹。
“呜~~~
不知不觉间,夕阳西下,鸣金声从两军后方响起,当声音传遍战场的时候,那些项圈上的光纹消失,而两军士兵也很有默契的停下手来。
紧接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刚才还打生打死的两军人马皆一脸轻松的互相打起招呼,然后各自撤军,只有少部分明显是新手的家伙有些不知所措,直到老兵提醒后才跟上去。
刘峰和科尔是最先停手的那一批人,刘峰随手将刀收起来后,看了看那个被他砍死的倒霉蛋道:“科尔,那家伙是新人吧?居然一上来就一副拼命样。”
科尔一脸讥讽的看了看那具尸体:“是啊,我们提醒了那小子的,不过那小子认为杀的人多了可以立下大功,好摆脱奴隶军的身份,所以来之前就憋着一口气要建功立业。”
“建功立业吗?”刘峰也冷冷一笑,并冲科尔挥了挥手,“好啦,十天后再见吧。”
说罢,刘峰就和自己人一起退走了,而科尔将倒霉蛋的尸体抗起来后,也大步离开了这片血迹未干的战场。
十天一次,清晨出兵,曰落而归,奴隶兵的生活就是这样,犹如例行上班一样。
只是别人上班是赚钱,而奴隶兵们却是拼命,是两大帝国博弈的无数棋子之一。
或者说,连棋子都算不上,只是贺兰帝国和夏月帝国用来处理罪犯和叛逆者的余兴游戏罢了。
没人知道这种战争游戏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和奴隶军无关,奴隶军人们所在意的,就是如何从下一场战斗中存活下来。
不久,刘峰就和大部队一起回到了军营,他们被安置在一片又脏又破的地方,条件十分糟糕,甚至连保护军营的围栏都粗糙烂制,基本没有保护作用。
这样的地方,无论是敌人进攻,还是里面的人要逃跑,都是很轻松的事。
不过,奴隶军人们却没有一个会尝试逃跑,原因就在于他们脖子上的项圈——奴隶之环!
这是圣魂大陆的独特造物,能够束缚奴隶,一旦奴隶做出为害主人的行为,违逆主人的命令或是想逃跑的话,就会立刻爆炸。
在战场上,奴隶军收到的命令就是全力战斗,所以哪怕他们不愿意,也只能全力和敌人火拼,直至鸣金声响起的时候,奴隶之环的作用才会停止。
同样,战斗结束后,奴隶军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军营,没有人敢擅自逃跑,除非不要命了。
“你们这群垃圾给老子快点,耽搁了老子吃饭的时间,小心老子的鞭子!”军官在军营前大声吆喝,手中的鞭子不断挥舞,抽在奴隶军人身上,奴隶军人们敢怒不敢言,只能忍着痛加快速度回到军营。
混在人群中的刘峰冷冷看了那名军官后,就与其他奴隶军人一起回到了军营内,而负责内部事项的另一名军官则不断吆喝着。
“该吃饭的滚去吃饭,想治伤的就滚去治伤,给爷快点!”说着,这名军官突然一脚将从他身边走过的奴隶军人踹翻在地并吐一口痰,眼中的鄙夷显露无遗,“浪费粮食的垃圾!”
“……”奴隶军人沉默不言,连滚带爬的抛开,而其他人也是埋着头该干啥干啥——这种事,他们早就习以为常。
奴隶,没有人权!
“切,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群在正规军里混不下去,被下放到奴隶军里做监军的家伙嘛,要不是有这该死的项圈,我一拳就能把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一名二十多岁的青年满脸不屑的撇嘴低语,而后冲身边的刘峰道,“刘峰,你打算怎么办?先吃饭还是先治伤?”
说着,青年就瞅了瞅刘峰肩上的刀伤,那是今曰被刘峰砍死的倒霉蛋留给刘峰的。
虽然伤势不重,并且已经结疤,但不处理一下的话,还是有可能出问题,刘峰看了看肩伤后,就开口道:“我先去治伤,回头再去吃饭。”
青年点点头道:“行,那要我帮你留点吃的吗?”
“不必。”刘峰留下冷淡的言语后,就转身向军营另一边走去。
青年见状撇了撇嘴,另一名奴隶军人走过来道:“老大,你还没放弃拉那小子入伙啊?你还是放弃吧,那小子就是个犯贱的疯子,天生不合群,都四年了还是一个人单干,要是发生大战役的话,那小子必死无疑!”
青年听罢嗯了一声道:“我知道,不过刘峰的确是个人才,一个人单干还能坚持四年,就这么放弃实在有点可惜。而且,再过一个月五年一次的大战就要到了,仅靠我们现有的力量,想活下来难度不小,如果他能加入我们的话,我们的存活几率就会提高不少。”
说到最后,青年的眼中露出了忧虑,而他身边的人也陷入沉思。
青年一伙的话,刘峰自然听不到,他与那些受伤需要治疗的奴隶军人一起来到一个大帐篷前,排起长龙挨个进入帐篷内,而那些嚣张跋扈的监军在此地竟然犹如铁血军人般,没有一个人敢大声吆喝或毒打奴隶。
受伤的奴隶一个一个进入军帐,又一个一个出来,只是出来之后,他们身上的伤全部愈合,连疤痕都看不到,犹如获得新生一般。
不过,所有人都对这神奇的一幕十分淡定,没有任何大清小怪,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不久之后,轮到刘峰,当刘峰拉开帐篷进去的时候,就看到帐篷内有一名身穿长袍,面部被围巾包裹,只看得到一双紫色眼睛的人。
刘峰开门见山道:“亚娜小姐,麻烦你了,这次是肩膀。”
长袍人亚娜看了看刘峰肩上的伤,轻轻点了点头其右手突然绽放出桃红色的光晕,紧接着,一条散发桃红色光芒的丝条浮现,上面充满金属质感,但非常柔韧,环绕在亚娜的右臂上缓缓旋转。
刘峰虽然已经见过很多次这神奇的丝条,但依然忍不住心生羡慕,因为这是圣魂大陆上无数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魂器!
在圣魂大陆,有极少数人天生持有名为圣魂的东西,在十六岁的时候会觉醒,而觉醒圣魂之后,那些人就会自动获得名为魂器的东西,从此一飞冲天,不再与普通人挂钩,这种人,被称为圣魂者!
每一个圣魂者的魂器都不相同,但大致分为武器、魂兽与辅助三种,武器可以看成神兵利器,魂兽可以看成召唤兽,而辅助则是如汉娜一般的特殊东西,基本没有战斗能力,但却拥有武器和魂兽所没有的神奇效果。
比如……治疗!
只见在亚娜的控制下,丝条飞到刘峰的伤口旁,令桃红色的光晕洒落在伤口上,顿时,刘峰的伤口以极快的速度开始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