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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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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他的脾气,继续在这里说话很可能被白点踢死。

    庄良珍建议余尘行不如到外面说清楚。

    当然得要说清楚,因为他有太多不清楚的东西!余尘行愤然从地上爬起,按着腰翻出木栏,女孩依然像进来时那样,从中间缝隙挤了出去。

    她可真是……真是性情中人。余尘行都找不到讽刺她的词了。

    躲在外面的丫鬟和胥役见他们出来,慌忙上前问安。

    “你们,先下去。”余尘行不容置喙道。

    两人又急忙退下,不敢耽搁一息。

    其实女孩们眼里的余尘行一直很有风度,谈吐潇洒风趣,尤其那一管极美的鼻子,衬的双目幽澈如渊,这样的人是绝不会对女孩发火的。

    但现在,也不知怎么了,接连失态。

    余尘行冷静下来,找回自己:“你在上谷究竟发生什么,既然想嫁他还会大着肚子跑?”

    这个人一旦正经起来,便有种令人生畏的犀利。

    “也不算大事,几个女孩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她轻描淡写道,“遇见你那时我正被人追杀,他们想要我曾祖生前的遗物,我又没说不给,但他们性子太急了。那是我的嫁妆,娶了我不就是他们的么。”

    良二夫人放长线钓大鱼,她将计就计逃走,再晚一步被良骁发现,就真的再无机会。阿爹到底是舍不得她,舍不得她落在那群黑了心肝的人手中……只给了他们第二卷,便含恨自裁,不过那样伤痕累累的身体,即便活……也活不多久的。

    闭目之前,他还不停呢喃:把它放在脑子里,谁也抢不走,谁也不能碰你。

    那之后,庄良珍逃回武灵,崔伯伯也不在了,唯一认识的人就是余尘行,不管对方有多坏,至少认识呀,认识就能打招呼,她就那样冲进驿馆。

    现在,她不是不敢回去,而是要大张旗鼓的回去。

    现在,是他们需要她,有求于她。

    余尘行沉默片刻,挑眉问她:“既然要杀你,就永远不会接受你,这样回去岂不是找死?”

    “不接受就不接受呗,反正难受的是他们。再说想法总要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呀,现在,他们不会杀我,因为那东西被我放在这里。”她指指自己的额头。

    所以她明知自己的处境,明知鲁公府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明知没有人会真心待她,还是要回去,为什么?

    余尘行平静无波的瞪着她,问:“为什么?”

    “喜欢咯,他有钱长得又好看。”

    为了荣华富贵还有无法填满的虚荣竟连命也不顾?

    余尘行不信,至少这不是答案的全部,但对方这样回答,就说明没有继续询问的必要。

    “但你是白虎女,谁敢娶你?你究竟是想嫁给他还是毁了他,哦,难道是想毁了江陵良氏,哈哈哈,你怎么不说你想谋朝篡位?”他说话真是百无禁忌。

    “毁掉良氏怎能与谋朝篡位相提并论,难道余公子也觉得那句小儿传唱的歌谣‘良与马共天下’名至实归?”

    “放肆!”余尘行神情一凛,厉声呵斥,“原来你真想对良氏不利,你觉得我会放过你?”

    女孩子扑哧一声笑了,这是他遇到她至今第一次看见这样的笑,一个算得上笑的笑。

    半晌,她才止笑,问他:“我一个身若浮萍的女子能干什么,不过是想要好一些的生活,跟一个不那么坏的人生活罢了。”

    身若浮萍的小女子奢望好一些的生活,这才是再真实不过的现实。

    然而身若浮萍的小女子在侯门公府生活又何其艰难,否则也不会大着肚子跑出来,所以她动脑筋谋算好处,靠近他这样有权势的人,扯虎皮做大旗,寻求保护,真是再正常不过。

    除了找他,她还能找谁。

    其实不怪她笑,想想自己的一言一行,余尘行都觉得可笑。

    但只要跟她在一起,他的情绪便无法控制,以至于想东想西,不着边际。

    “他们不接受你也就不会接受孩子,而良骁又回京都述职,你怕活不到回鲁公府那一日,便私自出逃,是在等他回来找你对不对?因为他喜欢你,找到你后你就可以对他诉说委屈,引起他更多怜爱与重视,然后顺理成章回鲁公府?”

    庄良珍哦了一声。

    “可他若对你有心,又怎会任由别人欺负你?”

    良骁并不准那些人接近她,但她可以接近那些人啊,否则怎么逃出来。庄良珍回:“可能我高估自己,其实他没那么喜欢我,但他们有求于我,总不能对我太坏。”

    “你有病啊!”余尘行吼道,“他对你一点怜惜都没有,你还要滚回去,你到底有没有尊严?”

    良骁把她当成什么玩意了,她还惦记着他,凭什么?

    而他,才是救她帮她的人,却被她骂烂人!

    凭什么?

    余尘行竟比当事人庄良珍更愤怒。

    女孩子眉头微皱,看了他片刻,才道:“你才有病。”

    ……

    秋水总算在野驹苑找到了春露,她是余尘行的大丫鬟。

    “你躲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少爷呢?”秋水没好气的问。

    “秋水姐姐。”春露忙施礼,又指了指那面吵的不可开交的两人,“他们吵架呢,我不敢过去。”

    确切的说是余尘行一直在吼。

    秋水皱了皱眉,款步上前,对余尘行施礼,轻言细语道:“少爷,赛马的时辰快要到了,奴婢是来伺候您更衣。”

    她语气不卑不亢,目光始终下垂,绝不抬眸多看一眼。

    余尘行倾身堵住庄良珍的利嘴。

    秋水暗暗心惊,慌忙垂眸后退,然后转过身。

    他亲的这个女孩,很温暖,但目光没有温度更没有涟漪。余尘行哼了一声,推开她。

    庄良珍垂眸擦了擦嘴,为了感谢这个男人对她的“照顾”,回鲁公府那日,一定要送他份“大礼”。

    奇怪,心怎么跳的越来越快!余尘行梗着脖子转过身,神情立刻有些飘忽,下意识的疾步离开。

    庄良珍见他消失,呸了一口,再抬眸,他竟站在一射之外看着她,面无表情道:“把马牵给我。”

    余尘行握住鞭子的手都在发抖。

    ……

    我没看错吧?胥役拍了下脑门,终于确定这是真的,红毛怪竟然乖乖的跟人走了,它没吃错药吧?

    这太惊人,太不可思议。

    所以该如何回禀贤宁长公主呢?

    赛马会开始在即,余尘行交代秋水一声,便匆匆离去。

    秋水走至庄良珍身前施礼:“少爷吩咐奴婢伺候姑娘,有什么需要还请姑娘差遣。”

    庄良珍点点头。

    鹤鸣楼有专门的下注司,人们通过马的质量和参赛者的能力做出判断,在此下注。今年买余尘骢者较多,其次是指挥同知家的儿子,骑术也十分了得。

    相对而言,余尘行的人气就显得一般,主要大家觉得他的马不够高大,其次也没见识过他的骑术。而买他赢的大部分还是女孩子,她们才不管谁的马好,只认定一个道理:男神是不会输的。

    姑娘不是来下注的吗?春露睁大眼,庄良珍径直越过下注司,来到隔壁的悦宝阁,一间类似于外面典当行的雅阁。

    “姑娘,少爷吩咐了,不管多少银子直接报他名号便可。”春露小声提醒。

    “你家少爷的便宜可不是谁都敢占。”庄良珍笑了笑。

    鹤鸣楼来往皆贵人,不管什么铺面都讲究个雅,不能俗,那便也不能跟外面的一样。

    明明是个典当行,偏偏叫悦宝阁,且还真像一间陈设精致的雅阁。

    因为每年下注的额度极大,贵人们也有输得一文不剩之时,而鹤鸣楼又有概不赊账的规矩,若想继续下注,唯有前来抵押一两样随身物品。

    没想到今日还未开赛便有人过来典当。

    掌柜的笑眯眯迎上去。

    客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绢纱遮面,直接掏出一串沉香佛珠:“一口价一百两。”

    好大的口气。

    即便心底不屑,掌柜的依然表现出极高的涵养,淡笑:“好的沉香佛珠市价三百两,目前仅有一串,在大相国寺住持手中,其余市价均在二十至九十两不等,姑娘的佛珠成色一般,何以就能值一百两白银?”

    庄良珍微微歪头,纠正道:“不是白银,是黄金,一百两黄金。”

    什么?

    掌柜瞠目,而庄良珍身后的两个丫鬟眼睛睁的比他还大。

    春露想,姑娘想钱想疯了。

    秋水沉稳,对掌柜歉意一笑,转首轻摇庄良珍衣袖:千万别闹笑话,悦宝阁背后有靠山的。

    怪事年年有,今年更奇葩,纵使涵养再好掌柜的都要憋不住了,脸色一冷,做出一个请的手势:“姑娘可能来错地方了。”

    庄良珍嗤笑一声:“我当京都的悦宝阁有多厉害呢,原来也就这种鉴宝水平。”

    说完转身就要走。

    掌柜的心下一凛,浸淫此行多年的直觉令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言辞过于轻率。

    他语调微扬的哦了一声,问:“姑娘何出此言,常某虽不才,但在悦宝阁也算小有名气,可是方才触、闻、观三次,实在没有发现姑娘的佛珠有何精妙之处。”

    “你只当它是沉香佛珠,就算看一百次也看不出它的价值。”庄良珍将佛珠摊在铺了素锦的托盘中,“这是龙骨血,一共一百零八颗,只一颗都够买多少沉香佛珠,一百两黄金,你知道你能赚多少吗?”

    龙骨血也就是海梅木,生长于高温海域,长势极其缓慢,100年左右直径不过4寸粗,500年直径22寸,整个大齐,除了皇宫,传闻只有江陵良氏才有这种木材所制的家具,对外人而言,别说是家具,就是用边角料产生的龙骨血又有几人见识过。

    常掌柜此生虽然无缘得见龙骨血,但早已如雷贯耳。

    这就是龙骨血吗?

    传闻看上去像檀木或者沉香。

    再摸摸,好像,好像有点不一样,不,确实不一样,更沉,手感更柔润,常掌柜汗如雨下,郑重其事道:“姑娘请上座,此乃稀世珍宝,容小的一点时间去请老掌柜,也就是小人的师父出山。”

    “太麻烦了,我等着下注。”庄良珍道。

    “不麻烦不麻烦,只要一炷香时间便可,现在离开赛还有半个时辰。”

    说完,常掌柜一阵风似的的消失。

    少顷,只见他气喘如牛,背一鸡皮鹤发老者前来。

    老者一句废话也不多说,拿起佛珠放于掌心用力搓,又置于一盆甘泉中,最后在西洋镜下凝视良久,忽然脸色潮红,嗬嗬没上过气,吓得常掌柜又是掐人中又是拍背心,最后抹了薄荷油才清醒过来。

    一炷香后,常掌柜将二百两黄金兑成两千两银票,递给庄良珍。

    “敝阁愿出两千两白银买姑娘死当。”

    “可以。”她是第一次典当,还不知分死当与活当,早知如此,她一开始就说死当。

    庄良珍揣着鼓鼓一包银票转身离去,秋水与春露神情恍惚,面面相觑。

    她们不过是穷苦人家出生的小丫头,有幸被余尘行买了去,一辈子可能都不知什么是龙骨血、海梅木,又岂能理解庄姑娘开口就跟人家要一百两黄金的狂妄。

    更离奇的是悦宝阁的掌柜又加了一百两。

    疯了,全都疯了!

    她们只看到龙骨血的珍贵,但不会知道背后的故事。

    那是一年前的旧事,发生在庄良珍及笄之后。有段时间,她总是生病,良骁便将随身携带多年的龙骨血给她,此物有祛病消灾之功效。因男子手腕比女子粗,他还教她如何绕麻花,缩小尺寸。

    “这是我母亲的遗物,你要收好,不可弄丢。”他拉着她的手,演技相当了得。

    “这算定情信物吗?”她问。

    “嗯。”

    她从怀里掏出玉佩:“这也是我家家传的,给你,定情信物。”殊不知他早就在打这块玉佩的主意。

    那一年冬天很冷,暖阁如春,两人互诉衷肠,他喊她乖乖,发誓会照顾她一生一世。但她并不愿意再发生不合规矩的事,又不知如何表达,便掩面垂泪。

    良骁瞪着她。

    她的丫鬟慕桃并不算机灵却忠心耿耿,慢腾腾挪到暖阁外:“您不能再让姑娘伤心了。”

    想到这里,庄良珍用力闭上眼,再睁开已然恢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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